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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

时间:2016-08-25   来源:化妆技巧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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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一):离婚诉讼技巧大全

〖离婚诉讼技巧大全〗

〖第一部分:了解双方争议焦点〗

1、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子女抚养问题、抚养费的支付方式等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3、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诉讼离婚】

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提示〗如果夫妻双方对以上三个焦点问题,能够协商一致,可以直接到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方便快捷又节省费用。建议双方提前协商写好离婚协议,并签字确认,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但是有很大一部分离婚争议,男女双方分歧大,不能就离婚协议达成一致,因此会到法院进行诉讼。

〖第二部分:判断感情是否破裂〗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

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提示〗以上是判断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的基本依据,提醒您,不是一出现以上情形就是感情破裂。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第三部分:诉讼阶段基本技巧〗

一、立案材料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四)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五)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最好附上财产清单。

起诉状可套用固定的格式,当事人可委托律师书写也可自行利用网络搜索学习书写,

注意写明原、被告住址的邮政编码,以及双方的联系电话、手机,以方便法院与当事人联系。

有些原告深感委屈,满腹怨言,在书写起诉状时大倒苦水,洋洋洒洒几千字,不断重复罗嗦,恨不得把所有委屈都写在诉状上,法官可以体谅这种心情,但是这样写是没有必要的。在正文里,只要简要扼要写明感情不和的原因和表现形式就可以了,诉苦不要泛滥,描述不要太多,否则说理不明,层次不强,主次不清,法官看得云里雾里,不知所云,适得其反。

〖提示〗离婚纠纷和财产争议一般是一并处理,法院按争议财产数额收取费用,因此,法院会让原告提交财产清单。建议原告不要为了减少诉讼费而伪造或虚报诉讼材料,否则会引起诉讼过程中被动局面的出现。

二、管辖问题

离婚案件的法院管辖一般情况下较容易确定,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确定,正常情况下的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地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特殊情况下不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而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适用特别规定的情形是: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

1、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受理,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院管辖。

(五)、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不予受理,应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七)、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离婚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到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三、法定期限

根据我国《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以及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离婚官司涉及的法定期限主要有以下几种:

诉讼离婚(二):离婚起诉书

民事起诉状

原告:XXX,男,19 年 月 日出生,汉族,住 市 区 小区 号楼 单元 号,联系电话:

被告:XX,女,198 年 月 号出生,汉族,住 ,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一、请求依法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200 年 月经人介绍认识,相处一段时间之后于200 年 月在 市 区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于200 年12月举行了结婚典礼。婚后,被告经常为一些小事与原告争吵,并对原告和原告的父母进行辱骂,后发展到身体冲突。到2010年 月,双方实在无法共同生活,于是开始分居。分居之后原告曾努力弥补双方的关系,但是被告及其父母却不断对原告提出无理的要求,并数次辱骂原告,被告还数次故意毁坏原告及亲属家的物品。被告的行为令原告身心俱疲,在朋友、同事间难堪、痛苦,并严重损及原告自尊、人格。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人生观、价值观不同,感情确已破裂,不存在复合的可能,因此,原告在此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诉讼离婚】

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附:结婚证复印件

原被告身份证复印件

民事起诉状

原告王××,女,1956年2月19日生,汉族,住承德市双桥区北沟小区5号楼6单元602室,身份证号132628195602191450。

被告刘××,男,1969年10月25日生,汉族,农民,住承德市承德县双峰寺镇贾营村一组56号,身份证号130821196910250079。 案由:离婚

诉讼请求:

1.要求与被告离婚;

【诉讼离婚】

2.由原告抚养儿子刘×;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约********元,其中*******元归我所有。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年×月经人介绍相识,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儿子刘×。由于婚前我对被告了解不够,草率地与其结婚,婚后发现被告经常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不务正业,经我多次苦心规劝,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

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加之双方性格不合,夫妻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另我们夫妻存续期间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约*******元。现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并由我抚养儿子刘×,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元中的*******元归我所有。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王××

××××年×月×日

离婚起诉书范本(第二次起诉时适用)

20××年初原告提出过离婚诉讼请求,同年3月由贵院审理,在(20××)第×号民事判决书中已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因感情不和从20××年分居至今,虽然贵院在此判决中希望被告方能珍惜一次改善夫妻关系的机会,但原被告的情况依旧,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弥补。为此,对已经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原告依法再次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本院受理双方离婚后经开庭审理于2008年4月3日下达(2008)芙民初字第49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双方不予离婚。之后双方仍未和好,2008年7月16日双方在长沙市芙蓉区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双方共同签署了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对双方的财产分配、小孩抚养等问题进行了约定【诉讼离婚】

原、被告于1993年相识,并于同年九月结婚,现有小孩两个:杜振源,男,1994年7月17日出生;杜琴,女,1998年8月17日出生。原、被告在婚后期间,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一直未建立良好的夫妻感情,经常因为家庭琐事而口角不断。1998年由于被告经常打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被告见家中无钱,就到外面借高利赌,于是原、被告双方经常发生争吵,被告还时常殴打原告,经村干部调解,被告仍无悔改之意。二00一年被告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既未与家里通信,也未给小孩抚养费。现在原、被告两人的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解除原、被告两人的婚姻关系。

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后,于2002年12月结婚。婚后生育两个女儿,大女儿杨惠琳出生于2004年1月19日,二女儿杨思琪出生于2006年12月23日,现均随原告共同生活。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被告好逸恶劳的恶习全都表现出来,被告外出打工从未给家里寄过生活费,他没钱了还让原告从娘家借了19000元,后还了5000元,至今还欠14000元。被告于2008年12月23因敲诈勒索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原告和孩子在家盼望被告出狱后能好好的过日子,但被告出来后,非但不回家,还玩失踪。原告后来托人打听到了被告的电话,打通后原告和被告商量着说想离婚,但被告以杀死原告全家相威胁,不同意离婚。现原、被告已无感情可言,仍不能共同生活。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两个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由被告支付抚养费,结婚时嫁妆系原告所买,要求归原告所有,由被告负担诉讼费。

诉讼离婚(三):2016民事起诉书范文

诉讼离婚(四):2015民事授权委托书最新版

民代 ( )第 号

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

通讯地址:

【诉讼离婚】

联系电话:

现委托受委托人在我与 因 纠纷一案中,作为我的 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委托人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确定并按手印确认,未选定视为未授权):

1、 调查取证;

2、 起诉;

3、 答辩;

4、 出庭参加案件审理;

5、 提出申请事项;

6、 签署、收取法律文书;

7、 代为追加、变更或者放弃诉讼请求;

8、 提起反诉;

9、 进行调解或者和解;

10、 (其他授权事项):

代理人的代理权自本授权委托签字之日起产生,至 之日终止。

委托人:(签名)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本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交受书法院一份 ,委托人与受委托人各持一份。

诉讼离婚(五):2015离婚起诉书范本

第1篇:离婚起诉状范本

原告王____,男,________年__月__日出生,住所地:____省____市________路__号__幢______房。电话:______________

被告刘____,男,________年__月__日出生,住所地:____省____市____路__号__幢______房。电话:______________

案由:离婚

诉讼请求:

1、要求与被告离婚;

2、由原告抚养儿子刘__;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约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____元归我所有。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________年__月经人介绍相识,于________年__月__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儿子刘__。由于婚前我对被告了解不够,草率地与其结婚,婚后发现被告经常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不务正业,经我多次苦心规劝,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加之双方性格不合,夫妻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另我们夫妻存续期间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约______________元。现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并由我抚养儿子刘__,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______________元中的______________元归我所有。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王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第2篇:离婚起诉书范本

原告:王____,女,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李____,男,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请求将双方婚生女李__判归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________元整,直至女儿能独立生活为止;

3、请求本着照顾女方及无过错方的原则对共计价值________元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

4、请求判决被告给予原告精神损害赔偿________元;

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________年初认识并确立恋爱关系,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民政局登记结婚,结婚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随后双方在父母及亲友的操办下按民间习俗举行了婚礼,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了女儿李__。目前双方的共同财产包括房子、车子及共同存款共计________元,无共同债务。

原告与被告结婚以来,由于被告不关心原告甚至殴打原告,导致夫妻关系恶化。原告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一、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符合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条件

1、被告的家庭暴力行为深深伤害了原告,原告已经失去了和被告共同生活的信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告在面对原告关于第三者的质问时,竟然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对原告进行殴打,致原告右耳鼓膜穿孔。受伤后,原告在大理医学院附属医院做了鼓膜修补手术(有医院的病历证明),之后留下严重的后遗症,至今经常会耳内疼痛、听力下降、心慌,以及由此引发的头痛,给原告的生活带来很大的痛苦,心理上也有很大的创伤。

________年____月,这次事件发生后不到一个月,被告又动手打过原告一次。婚后几年间,被告经常找各种借口与原告吵闹,有时甚至会深夜两三点将原告从熟睡中拉起来吵闹。几年来,原告一直在提心吊胆中度过,原告已经失去了和被告共同生活的信心。

2、原被告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1)________年初原告怀孕之后,因妊娠反应大,身体无法适应,被告让原告辞了工作,在家料理家务。孩子出生前一个月,被告不顾原告的反对,对其置之不理,让原告独自生活,这期间是原告的母亲来陪伴和照顾原告一直至今。

(2)在孩子出生后不到一个月时,原告因胆结石病情严重住院一周,医生建议立即手术,因考虑要给孩子喂奶并且孩子小需要原告照看,双方商量等孩子三、四岁时再做手术。之后原告经常在深夜发病,发作时疼痛剧烈,严重时无法站立,需要有人陪护才能去医院就诊。原告因此曾多次向被告说明,不能让原告一个人留在家中,要是病发时没人陪我去医院,可被告根本不理会。这两年间,原告发病多次,需要被告陪同前往医院时,被告总是骂骂咧咧,原告只好一个人去医院就诊。

(3)原告听从被告的安排,近两年一直在家带孩子,做家务,没有工作和收入,被告因此经常骂原告吃他的用他的。我们为此经常吵架,孩子出生几月后至今,原告已经找过好几份工作,但被告却百般阻拦。在今年七月份被告强行将我留在大理后,原告便在大理找了一份工作做,可被告却回来和我大吵大闹,并提出要和我离婚,理由是被告去上班就不能很好的照顾孩子。

(4)结婚以后,原告提议隔两年回娘家过次春节,众所周知,这是探望父母的传统节日,可结婚以来被告从未陪我回老家过过春节和中秋节,我们因诸类情况也引发多次吵架。

二、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给予原告精神损害赔偿并本着照顾女方及无过错方的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共同财产清单附后)

鉴于被告对原告实行家庭暴力,属于过错方,原告请求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照顾无过错方及照顾女方的原则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此外,原告请求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之规定,判决被告给予原告精神损害赔偿。

三、请求将双方婚生女______判归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________元整,直至女儿能独立生活为止;

由于原告具备以下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有利条件,恳请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之规定,将婚生女李__判归原告抚养,理由如下:

1、婚生子______还未满两周岁;

2、孩子出生至今一直由原告及母亲照看,熟悉她的生活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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