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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主要业务

时间:2018-09-01   来源:手抄报内容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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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主要业务 第一篇_保险公司理赔业务基本内容和业务流程

保险公司理赔业务基本内容和业务流程

一、 理赔业务基本内容

1、登记立案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有义务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他有关情况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损失通知后,应向保险人提供索赔必需的各种单证。

2、单证审核

保险公司接到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损失通知和索赔单证后,保险内勤人员要立即进行单证的审核,以决定是否有必要全面开展理赔工作。包括:审核保险单的有效性;审核损失是否是由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造成的;审核索赔人在索赔当时对保险标的有无可保利益;审核有关单证的有效性;损失财产是否为保险财产;损失发生是否在保险的有效期内。

在初步确定保险责任后,保险公司根据损失通知编号立案,把保单副本与出险通知单核对,为现场勘查作准备。

3、现场勘查

A、查明出险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B、调查和核实出险的原因

C、查清受损标的的名称、数量和施救整理的过程,以核实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和范围以及支出的施救费用。

D、妥善处理受损的保险标的,处理受损标的的损余物资,尽量

减少保险损失。

E、取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作为保险事故举证材料。

根据现场勘查和现场记录,保险理赔人员要做出保险事故的勘查报告或检验报告,为责任审定提供第一手材料。

4、责任审定

保险公司在现场勘查后,根据勘查报告,审定损失责任。如损失属于保险责任,确定保险人的保险赔偿责任和赔偿范围;如损失不属于保险责任,保险人必须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书面通知。

5、损失赔偿计算和赔付

理赔人员按照确定的赔偿方式,根据损失情况,分别按保险标的的损失、施救费用、勘查费用、损余收回、免赔额等项目列出计算公式,填制“赔款计算书”。

保险公司完成审核和勘查工作后,就损失责任、赔偿金额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达成协议,即可支付赔款。

6、损余物资的处理

损余物资如由保险人收回,理赔部门应填写“损余物资收回凭证”。【保险公司主要业务,】

7、结案

保险理赔人员在支付赔款后,清理有关赔案的所有文件和单证,以及现场的照片和录音,归档管理,以便日后查阅。

8、代为追偿

在保险理赔中,由于第三者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被保险人应将向第三者追偿的权益转让给保险人,在赔偿金额范围内由保险人代位追偿。

二、机动车辆保险理赔业务流程【保险公司主要业务,】

1、受理案件

保户出险后,应在48小时内报案,接报案人员立即填写《报案登记表》,接报案人员或理赔内勤人员接案后依据《报案登记表》查抄单底,从电脑中调出出险车险保单及批单,核对相关信息,对的确属于保险标的,确定发生在保险有效期内,确属保险责任的案件立案登记。

2、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

保险理赔外勤人员及时到事故现场,勘查、询问、调查肇事驾驶员、肇事地点附近的目击者以及受伤治疗的伤员,查明出险时间是否在保险有效期内,到肇事地实地调查、拍照,查明出险地点。查明出险车辆基本情况,查明出险的真正原因。当现场勘察完毕,有勘查人员作成现场勘查报告。

3、责任审核

根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现场勘查报告以及其他的调查资料分析出险的原因,审定保险责任,并明确赔偿的范围及标准。

4、赔款理算

接受审核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索赔单证,编制综合报告书、逐项核定损失金额、确定赔付方案、编制赔款计划书。

5、核赔审批

保险核赔人员在其权限范围内,根据现场查勘报告、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赔偿调解书等材料,全面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审核保险责任,复核各项赔付金额、审查相关单证的有效性,核保完毕,签署核保意见,并由拥有核赔审批权的人员对案卷进行最终审查。

6、赔付结案

通知被保险人领取赔款,编制赔款收据,登录赔款记录并将单证清分。

7、将案卷装订成册,交专人妥善保管,以便日后查阅。

保险公司主要业务 第二篇_保险业务有哪些渠道

保险有哪些销售渠道

现在,人们常常从电视上、报刊上看到介绍保险的文章和宣传保险的广告。那么,买保险该找谁?保险到底有哪些销售渠道呢?

一、个险 ; 二、团险 ; 三、经代; 四、保险兼业代理人; 五、电销 ; 六、直销。 相关链接:保险公司有几级机构?

一共有四级机构:

【保险公司主要业务,】

一级:总公司

二级:分公司,一般是省、直辖市设立。

三级:中心支公司,简称“中支公司” :

一个省内,在几个重要的经济城市,会设立中心支公司。比如浙江省有宁波、温州;广东省有佛山、东莞。

四级:营销服务部。

以下是渠道的详细介绍:

一、保险个人代理,即保险代理人,简称“个险”。

也就是人们常见到的保险营销员。保险营销员,是经保险公司授权代理销售保险的人员,代表保险公司到客户居所、工作地点等场所面对面地为客户分析保障需求、介绍产品特色,完成保险产品的销售,并为客户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保险营销员销售保险须通过国家统一的考试,取得资格,与保险公司订立代理合同,发给展业证(AQE考试:全国保险代理人资格证)后,才能销售保险。保险公司对他们的行为负责。营销员上门服务,大大方便了投保人。现在,有60%以上的人是通过保险营销员购买保险的。

保险代理人是目前老百姓购买保险最主要的渠道,有数据显示,九成以上的消费者通过代理人购买保险。由于代理人制度十分契合中国社会“重人情、靠关系”的传统,目前国内绝大多数保险公司都依赖自己的代理人队伍销售保险。有些代理人还在网上建立起了个人门店。

由于保险代理人的收入通常与销售业绩挂钩,有的代理人专业素质和道德素质良莠不齐,对险种条款一知半解或夸大保险责任来欺骗投保人,甚至私吞客户保费的案例也时有耳闻,使很多人对保险代理人避而远之。而且,不少消费者会发现买了保险后过了一段时间,自己的代理人就找不到了,所购买的保单也成了“孤儿”。所以投保人在选择代理人时既要审查代理人的资质又要选择精通保险产品、服务周到的代理人。

二、团险,就是团体保险。【保险公司主要业务,】

是由保险公司用一份保险合同为团体内的许多成员提供保险保障的一种保险业务。在团

体保险中,“团体”为投保人,团体内的成员为被保险人,保险公司签发一张总保单给投保人,为其成员因疾病、伤残、死亡以及离职退休等提供补助医疗费用、给付抚恤金和养老保障计划。

在实务经营中,人们常常按照团体保险合同的保障范围(即保险责任),将团体保险划分为团体人寿保险(含团体养老保险)、团体健康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团险具有:风险选择特殊、保险计划灵活、经营成本低廉、服务管理专业、保费分担的特点。

团险与个险的区别:

投保主体不同,团险是为企业为员工投保,个险是个人自己投保;付费主体当然也就不同,团险可由单位和被保的个人分摊费用;团险多为一年期,个险就不一定了,有的长达终身;费率不同,团险更便宜。

在我国,团体保险的发展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团体保险主导市场的发展阶段(恢复保险业务到1991年)恢复保险业即20世纪80年代。

第二阶段,团体保险衰落的阶段(1992年——2001年)

外国保险公司经过多年努力,于1992年开始进入我国保险市场,率先开放的是试点城市上海。外资保险机构进入上海市场后,个险代理人营销模式开始大行其道,似乎经营保险就跟保险营销划上了等号。客观而言,个人代理制度推动了个险的繁荣,中资寿险公司紧随其后,把营销制度扩展到全国范围;但也带来了团险市场的急剧衰退,团险比例下降到了20%。

第三阶段,团体保险寻求新生的阶段(2002年以后)

用2002年作为划分团体保险转型的分水岭,是因为这段时间发生了几件大事:一是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WTO,按照渐进开放的原则,中国政府为中资保险业设立了三年的保护期,到2004年底即全面开放,体现在人身保险领域主要是团体保险的开放;二是《保险法》第二次修改,2002年10月28日九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正式颁布,修改后的第九十二条对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进行了重新规定,即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从而使得该业务领域的竞争者扩大了一倍。

三、专业保险中介,简称“经代”。

主要包括保险经纪公司、保险代理公司。是专门为保险公司代理销售保险的专业公司。

(1)保险经纪公司:(注册资本金500万)

买东西讲究“货比三家”,但通过代理人买保险就很难做到这一点,代理人只会推荐本公司的产品,而且通常“报喜不报忧”。宣称以投保人利益为出发点的保险经纪公司,正在尝试为投保人解决这一难题。

保险经纪人通常了解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会帮消费者比较各个险种的优劣,相对而言更容易为客户选择最合适的保障组合。具体来说,保险代理人代表保险公司的利益,而保险经纪人代表客户的利益,是客户的保险购买咨询顾问,相对独立。

一般保险经纪公司都有自己的一套数据库系统,里面有各家保险公司的几百款详细产品信息,投保人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专攻寿险的明亚保险经纪公司CEO彭德智介绍:“经纪人凭借专业知识和经验,结合数据为客户提供需求分析、保险额度测算、保险公司和产品分析、保险方案推荐。明亚可以通过保险方案为客户节省10%-30%的保费。”

(2)保险代理公司:(注册资本金200万)

目前一些保险公司,已经转而将销售功能外包给专业的代理公司。这些专门的保险代理公司,可以销售不同公司的产品。规模较大的保险代理公司还可以同时进行财险和寿险的销售业务。保险经纪公司则可以受投保人的委托,选择合适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并且代表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

这类专业代理公司中的佼佼者,还进一步发展成为了“保险超市”,个人消费者可以选择购买家财险、车险、意外险、寿险、投资理财险等各类产品,构成所谓的“一站式服务”。

专业保险代理公司或超市的产品较多,选择余地较大,而且不向消费者收取任何咨询和服务费用。

但由于各家保险公司给代理公司的代理费高低不同,保险代理公司的业务员在推荐产品时难免会有所偏好。

四、保险兼业代理人。

是受保险公司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为保险公司销售保险的单位。保险兼业代理单位销售保险,不仅需要与保险公司签订代理合同,还必须取得保险监管部门的许可证。它的优势在于,客户在去兼业代理单位办理业务时,如到银行办理存取款、到车行买车、到机场乘机、到汽车修理厂修车时,可以顺便购买保险,大大方便了客户。

下面介绍两种保险兼业代理人:一是银行、二是车行:

*银行保险,简称“银保”,就是一种兼业代理人。银行、邮政储蓄等是具备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机构。

在一家三级机构里的人员结构:

【保险公司主要业务,】

银保渠道总监(兼任机构总经理)——银行渠道经理——渠道主管——客户经理——客户代表

银保产品和普通的保险产品本质上没有区别,但由于面对不同的客户群,所以产品在功能设计上会有差异。银保客户一般都是银行的客户,银行本身就代理基金、国债等很多理财类的产品,日常他们去银行不只是办理存取款业务,也会对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产生兴趣,保险作为其中的一种选择,首当其冲就要显示出它与众不同的投资价值、可预见的收益等特点。

资深理财师解先生告诉记者,虽然都是卖保险,银保渠道的保险产品是不允许代理人同时销售的,也跟代理人销售的产品不一样。银保产品具有简单明了、收益清楚、投保方便的特点,费率上稍低些。客户去银行可以像办理存取款业务一样直接与银行工作人员签订保险合同,钱款一般是趸缴形式,直接从银行账户中划拨就可以。

但是,银行代理的保险品种相对来说比较少,主要集中在分红险、万能险和投连险上,且缴费方式多为趸交即一笔交清。一些较复杂的健康险、长期寿险建议通过专门的代理人购买。因为除了体检等一系列程序银行不能保证,具体的保障范围、豁免条款,不是专业的保险人员很难解释清楚。

此外,保险公司与银行间只是合作关系,银行只提供销售渠道赚取手续费,并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一旦出现投保纠纷或发生保险理赔,消费者须直接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 *财险公司有车行渠道(以车险为主),也是一种兼业代理人。

五、电话销售。简称 “电销”。

是以电话为主要沟通手段,通过保险公司设立的专门用于销售的电话,与客户直接联系,并完成保险产品的推介、咨询、报价、保单条件确认等主要营销过程的新型营销模式。保险公司采用电销方式销售保险,需要经过保监会的批准。电销产品一般有专用条款、专用电话。电销保险由于省去了中间环节,销售成本降低,因此,价格一般低于传统渠道保险产品,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

目前,我国的电销产品主要集中于车险和意外险。

目前已开通了电话销售服务的有:中美大都会人寿、友邦保险、中英人寿、太平人寿等数家寿险公司。据了解,电话销售的产品,一般都是比较容易解释的产品,通过简单的产品寻求合适的客户。正因为此,电话销售的产品大多数都是普遍适用型产品,即在投保年龄范围内的客户,只要具备保险消费能力,基本都适用。但作为电话一端的消费者,在不知道市场价格的时候,难以马上判断出营销员推销的产品如何。

“在我看来,电话销售保险由于有电话录音,因此可以理解为所有保险销售里,最容易保证其规范化、以及专业性;并且也是最受管控的一种保险销售方式。”某业内人士如是评价电话销售保险。

而作为投保确认的凭证,这份录音也会被有效保存。“根据保监会的规定,电话销售的录音保存,是要在保险的保障期完成之后2年后才能销毁。也就是说,销售一份保障期为15年的保险产品,相关录音就要保留到17年之后才能销毁。”

除寿险产品外,目前产险公司通过电话销售的主要是车险产品,而可以电销的车险也必须单独申请,在保监会进行报备后才能销售,通过电销渠道购买到的车险产品,其保险单上都会注明有电话销售专属产品的字样。通过电话销售的车险,则在价格上可以享受到更多实惠。

*保险公司的电话销售都是无任务底薪的,但是有时速的限定,没打够时速要扣工资的,前3个月是试用期,有试用期的工作,转正以后固定底薪会增加,业绩的多少进行分段提成,我要说的是,你要是能在里面做的好,不会比你在原来的公司的工资少。保险是个高薪行业,就看你的坚持度了。

六、保险公司直销,简称“DM”也叫直效营销,或直付营销。

保险公司有许多营销服务网点,投保人可直接前往办理保险业务。比如华安财险在前几年大力开创门店营销,在全国开设了几千家社区营销网点。

下面介绍几种直销方式:

专业保险网店: 现在网络上出现的专业保险网站、社区相比传统渠道,具有货比三家、选择面广、折扣让利、全程服务、方便直观、专业咨询而非推销的特点,能弥补其他渠道的不足。如某保险网站,根据投保人的需求,分为汽车险、意外险、健康险、养老金、教育金和财富增长等6大类可免费获得网站提供的保险交易服务支持;把保险公司、代理人、投保人有机联系,以协助投保人不但能从保险网站中查询到产品条款的基本信息,还能同时获得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报价。有的保险社区如“向日葵保险网”等,有投保意向的消费者还可以在社区发布简单资料和需求,向在线的众多代理人即时交流,征集方案和意见。

网上直销:

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网站都设有网上投保平台,不仅有各险种的详细介绍,而且对投保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投保流程等都给予充分说明。投保时,保户可先登陆公司网站,选择需要的产品,然后根据提示留下相关资料,如姓名、联系方式、所投险种等,保险公司便会通过电话回访进行确认。

保费支付一般有两种方式,网上支付和单到付款,单到付款一般限于同城,投保人不需额外支付送单费,异地投保则一般要网上支付,像人保的e-picc,可支持17家银行、农信社的60多种银行卡。网上投保,方便快捷,而且由于省略了中介环节,销售成本降低,价格也比较优惠。

手机保险业务:

是通信公司和保险公司共同推出的购买保险的一种新形式。手机用户通过手机发送短信的方式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购买到产品。

交通工具意外险、旅游意外险、一年期人意险、家财险等小额保险,成为了手机销售中最普遍的险种。

投保人可以通过手机做到保险服务条款查询、保单查询、在线投保、账户管理、客户信息管理、本地保单管理,同时还可以通过手机登录保险公司电子邮箱,随时随地接收与发送信息。

现在,中国人民财险等几家保险公司已经开设了这项业务,投保人买到保险卡以后,只需要刮开密码,再通过手机短信或电话激活即可购买保险。

电视直销:

保险公司主要业务 第三篇_保险公司经营的风险

保险公司经营的风险

摘要: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着各种风险,如资产风险,信用风险等,瞬息万变的风险既有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不善,因此,风险的控制显得愈加重要。

关键词:保险风险 经营风险 风险分类 控制风险

一、我国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具体分类

(1)承保与核保风险。

承保与核保是保险公司业务经营的第一环节,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对保险公司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产生重要影响。但在第二类委托—代理关系中,由于保险公司层层机构设置,经理人员与实际业务操作人员的信息交流十分有限,业务人员在负责承保与核保时,可能明知保险标的不符合承保要求,但为了实现自身效用最大化而盲目承保,加大承保风险。从动态的发展的眼光来分析,比如说解约风险,看起来是属于保险理赔阶段的工作,实际上它是保险公司承保与核保质量不高所造成的。

(2)理赔风险。

随着保险公司的增多,投保人选择保险公司的余地较大,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可能在理赔环节上与保险人展开利益的争夺。也就是说,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能要求保险人对除外责任进行保险赔偿,即通融赔付。业务人员在理赔时,可能不按理赔程序办事、收受贿赂,加大理赔风险。理赔环节的逆选择与道德风险的发生,直接为保险诈骗风险的产生提供了可乘之机,这样的损失的最终支付者是保险公司的其他客户。

(3)道德风险。

【保险公司主要业务,】

道德风险就是由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道德上的原因而做出的某些行为给保险公司经营所带来的风险。道德风险的两大表现形式就是对保险公司进行欺诈和逆选择。道德风险给保险公司的经营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致使公司赔付增多,利润下降,影响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偿付能力,最终也影响到其他保户的正当权益。

(4)保险投资风险。

经理人员只是保险公司的经营者,而不是所有者,他对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也不需要承担经营亏损的责任,为追求任内的高利润,可能会盲目投资,造成一些非系统性风险。另外,一些保险投资的系统风险如商业周期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政治风险、政策风险等等,虽然是保险公司不可控的,但也会因为盲目投资而加大损失程度。

(5)市场竞争风险。市场竞争风险主要是保险公司之间的价格竞争,出现恶性竞争往往是因为经理人员为了考虑自己任期内的业绩,从而采取粗放式经营方式,盲目扩大

机构,加大恶性竞争风险。恶性价格竞争给保险公司带来了极大的经营风险,严重威胁着公司的偿付能力。

二、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1.建立科学的核保规则。

保险公司应建立保险险种的规则和险种的行政管理规则。关于保险产品的核保规则,就是要充分意识到保险公司制定的保险产品的特征,并据此特征对不同的保险产品进行不同的核保。

2.承保前选择和承保后选择双管齐下。

前者解决如何选择新业务问题,也就是通常说的“核保与承保”,承保后选择,主要是解决如何淘汰旧业务的问题。这是很多保险公司常常忽略的。

3 合理定价保险产品

4 建立科学的保险投资组合

5 防范巨灾风险,建立利率波动准备金

6 以法治“诈”,降低理赔风险

7 建立以偿付能力为核心的监管模式

保险公司的稳定经营不仅涉及到保险公司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而且涉及到金融业乃至其他行业的风险抵抗能力的高低。 它具有稳定社会、促进资金聚集,推动经济增长等重要职能,在经营上,具有金融行业特有的脆弱性和敏感性。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自由化和市场化的发展,全球经济发展的影响速度不断提高,冲击性不断增强,如何在该背景下有效防范和控制保险企业的经营风险,已成为保险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问题。因此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防范必须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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