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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

时间:2018-01-21   来源:手抄报内容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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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 第一篇_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

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

人事部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的通知

(人发[2002]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人事局:

为了贯彻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和“以德治国”的要求,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

强和改进党史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通

知》,切实推动广大公务员积极实践“三个代表”,建设具有公仆意识,廉洁、勤政、高素质、

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现将《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人事部

二00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一、政治坚定。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

定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忠于国家。热爱祖国,忠于宪法,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

族的团结,维护政府形象和权威,保证政令畅通。遵守外事纪律,维护国格、人格尊严,严

守国家秘密,同一切危害国家利益的言行作斗争。

三、勤政为民。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钻研业务,甘于奉献。一切从人民利

益出发,热爱人民,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维护

群众合法权益,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

进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自觉做人民公仆,让人民满意。

四、依法行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滥用权力,不以权代法,做学法、守法、用法和维护法律、法规尊严的模范。

五、务实创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说实话,报实情,办实事,求实

效,踏实肯干。勤于思考,勇于创新,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大胆开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六、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秉公办事,遵守纪律,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不贪赃枉法。淡泊名利,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爱惜国家资财,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

七、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不搞自由主义。认真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服从大局,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团结一致,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八、品行端正。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学习先进,助人为乐,谦虚谨慎,言行一致,忠诚守信,健康向上。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端庄,仪表整洁,语言文明,讲普通话。(完)

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 第二篇_公务员行为规范

第三讲 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行为的正确、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行政目标能否实现,公共利益是否得到维护,进而影响到人们对政府的认同度和合法性。因此,对国家公务员的行为进行规范,对形成党的十六大所要求的行政管理体制,即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具有重要的意义;是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是维护行政秩序,提高行政效率的有效保证;是提高政府机关声誉,密切政群关系的重要措施,对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本讲在明确公务员行为规范的内涵、特征及意义的基础上,重点展开介绍公务员行为规范的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章 公务员行为规范概述

一、行为规范的一般涵义及作用

行为规范是关于人们行为方面的指导思想、基本准则和一般规范,人们在不同的环境、受不同的价值观念的指引和不同的利益诱导,会有不同的行为发生。为了实现一定的个人目标和达到一定的组织目标,进而使整个社会和谐发展,必须要对人的行为进行指引、约束和规范。因而,行为规范具有显著的特征:一是具有目的性;二是具有约束力;三是具有导向性。

二、行为规范的作用

总体来讲,通过对一定主体的行为进行规范,使行为主体的行为符合一定的社会价值观念和法律规范,能够理顺组织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关系,促进组织目标的达成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具体来说,行为规范具有以下的作用:【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

(一)行为规范具有制约作用。行为规范是以体现群体意识为前提,它是群体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条件。因为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每个人都在群体的包围中实施的自己的行为,因而个体的行为不仅对自身有价值,而且会对一定群体的相关个人产生一定的影响。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个人的行为必须接受群体意识的制约。否则,脱离一定制约的行为主体,就可能侵蚀或危害到群体利益和集体利益。因而,行为规范的存在及其制约作用,具有客观实在性,它是不以个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二)行为规范具有导向作用。行为规范的产生必须符合基本的社会价值观念,符合社会的意识形态,否则,它就会因合法性的缺失而难以存在。而无论是社会的价值观念,还是意识形态,都是在一定范围内社会化的产物,它们所蕴涵和宣扬的价值观念是在一定的社会范围内得到认可的,是一种倡导性的理念。因而,订立在这个基础上的行为规范就对人的行为具有导向作用,它将人的行为纳入到被社会所希望的规范的轨道。

(三)行为规范具有调整作用。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行为规范保持着稳定性,但这并不意味着行为规范是恒久不变的。不同的群体或组织以及同一个群体或组织在不同时期和阶段,由于各种客观条件的变化,反映在行为规范上,就需要作一定的调整和变化。这种变化着的行为规范要求,可以及时地对群体或组织中成员的行为进行调整,使之适应新的环境、新的要求。行为规范的适时变化调节和调整,为群体的生存和发展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四)行为规范具有规劝作用。从一般意义上,行为规范要真正发挥作用,离不开外在的施压、诱导和内化,施压表示因惩罚而产生的威慑,诱导表示是利益上的诱

导,而内化表示认同和自觉自愿的遵循。从这里可以看出,行为规范并不是全靠强制力来发挥作用的。正由于行为规范可能对人的利益实现或人身自由等方面产生一定的影响,因而它对超越规范的个体行为起着规劝作用。这种规劝作用启发人们及时自觉地调整行为方向,防止和纠正行为偏差。

(五)行为规范具有强化作用。行为规范,作为制度中的一种,具有预期的功能,即通过制度的规约使社会交往主体的行为确定化和规范化,这样不仅能降低了交易成本,而且通过对行为的导向、调整等作用,可以强化正确的行为,抑止不良的行为,使人们的行为有意识的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二、公务员行为规范及其特征

(一)公务员的行为

公务员作为国家的公职人员在履行职责、执行国家公务的过程中,必然所要发生相应的行为。公务员的行为可以分为个人行为和公务行为。个人行为是公务员以个人的名义或公民身份进行的与公务无关的活动。公务行为是以公务员名义和代表国家行政机关从事的职务活动。公务员的行为较多的表现在公务员履行职责、执行公务的活动过程之中。总的来说,公务员行为是与公务员的职责紧密联系,以职、责、权为基础,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行为的实施大多在执行公务的特定环境中表现出来。

(二)公务员行为规范的特征和内容

任何规范总是离不开社会的时代背景,外在环境作为一个外在变量,影响到一定行为规范的形成、发展和变更。现代社会对公职人员的行为规范要求同样受环境的强烈影响,而且由于社会的多元化和政府干预社会手段的多样化,因而,体现在公务员的行为规范上,其内容更多、范围更广、标准更高,要求更严。从总体上看,公务员行为规范具有以下特征:

1.政治性。“政治是国家意志的表现,行政是国家意志的执行”,尽管行政学家古德诺的(Goodnow)这一命题在行政领域内受到广泛的置疑,但它至少表明了一点:行政是受政治的强烈影响。政府作为国家的行政机关,其存在是为高效执行国家的意志。公务员行为规范的宗旨就是通过制定相应的行为准则,约束和规范公务员的行为,从而保证公务员准确无误的执行国家的意志。公务员行为规范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性质、行政的本质,反映了国家和政府的政治意志和行政意图,这就决定了它和一般的规范相比具有强烈的政治性。

2.严肃性。公务员行为规范与一般社会规范相比,更具有严肃性和约束力。如果说一般的社会规范具有倡导性、提示性、规劝性,那么公务员行为规范具有政策性和法规性。公务员行为规范都是以行政法令的形式发布的,它的实施都有法律效力和行政效力作为保障。每个公务员不论官职大小、地位高低以及隶属关系如何,其行为都必须受公务员行为规范的约束。对无视、超越和违反行为规范的公务员,必须纠正其失范行为,严重者要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3.特定性。公务员行为规范是用来调整和约束公务员这一特定群体的,不能用它来规范和约束一般的社会成员或群体。公务员是行政机关中代表政府行使一定行政职能的人员,具有特殊的身份和权力。对公务员行为的要求,主要是体现在行政活动之中,公务员在行政活动中的行为必须符合规范,不得随心所欲。

4.层次性。一般而言,公务员行为规范对所有公务员都有约束力,但对不同岗位和不同职务的公务员有不同的行为规范标准和要求。岗位越特殊,行为规范的内容越具体;职位越高,行为规范的标准越高。

5.强制性。公务员行为规范是以保护政府机关的行政秩序,维护政府机关的声誉为基本目的,是通过行政监督手段实施的,对公务员来说,必须无条件执行。公务员行为规范最主要、最关键的就是对公务员权力的制约。而对权力的制约除了靠习惯、舆论、信念等软约束外,还要借助硬约束即强制性的力量——行为规范对之进行制约。这就使公务员的行为规

范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

(三)规范公务员行为的意义

公务员的公务行为与国家、政府,至少是与一个具体的行政机构相关,它不仅影响公共管理的水平和质量,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而且对社会风气具有直接的影响。因此,对公务员的行为进行规范,建设一支政治强、纪律严、业务精、作风正、服务好的精干、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对国家、政府和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1.规范公务员行为是政府履行职能的需要

公务员的行为规范反映的是公务员与行政组织系统、工作对象和周围环境的关系及行为方式,通过行为规范确立的公务员行为准则和标准,约束公务员在履行职责、执行公务时的主观随意性,以达成工作的有序性和行为的规范性。在行为规范的指引和约束下,公务员在履行职责时能做到思想到位和角色定位,能减少工作的随意性和无序性,从而能最大程度上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和合法性。理论和实践都表明,公务员从事的各项公务活动,都应有一定原则、规范、标准和程序,否则规范的缺失会导致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放大和膨胀,在加上体制上某些弊端的存在,就会导致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一些不正之风的蔓延,会产生公共权力的非公共运用的情况以及行政系统的失序和失范。如果有这样的情况出现,就会使政府的职能无法履行而导致其公共性的丧失。

2.规范公务员的行为是树立政府良好形象的需要

政府良好形象的树立不是仅靠政治社会化的手段来宣传、动员,并不是行政系统自身的标榜和赋予,而是靠自身规范的行为、优质的服务、低廉的成本和廉洁的形象来赢得民众的认同和支持的,来赢得民众的交口称赞的。也就是说,政府良好形象是靠自身提供公共服务的有效性来树立的。而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是靠每一个公务员的职责的履行来实现的,因而公务员自身行为不仅仅是一种个体行为,更重要的是一种组织化的行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个体形象关系到整个行政系统的形象。在转型期的中国,需要政府必要干预的领域和范围还很广,因而在社会很多层面都可以看到公务员的身影。公务员的数量大,干预的领域又广,如果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对其行为进行制约和规范,公务员不当和异化的行为会使整个行政系统蒙羞,政府的良好形象也无以树立。

3.规范公务员行为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保障

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对中国的政治、行政体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在行政领域的具体体现就是依法行政。依法行政不仅对行政系统的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产生了影响,而且还对每一个行政个体产生了影响。也就是说,公务员行为与政府管理制度、运作机制和领导行为等紧密相连,它们之间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双向互动的。一方面,行政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对公务员个体行为规范产生极大的影响,其法治化的程度影响到公务员个体行为规范的实现程度;另一方面,公务员个体行为规范的程度既是行政体制、领导方式合理化、规范化的表现,又是推动行政体制法治化、行政运行机制科学化和领导活动方式规范化的推动力量。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务员行为的规范化是依法治国在行政系统微观层面的具体表现和推动力量,它是依法治国方略落实的基层保障。

4.规范公务员行为对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

建设一支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是新时期党和政府一项重大任务,是实现我国现代化事业的组织保证。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政府机关行政效率的高低,关系到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成败。要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不但需要通过教育培训等方法,提高每个公务员的内在素养,而且更要规范每个公务员的外在行为,使之符合人们对行政系统的基本要求。规范公务员的外在行为与提高公务员的内在素养是矛盾统一体,两者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共同促进着公务员队伍建设。

第二章 公务员行为规范的内容和特点

为了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德治国”的要求,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2002年2月21日,国家人事部印发了我国第一部《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以公务员履行职责、执行公务中应遵守的行为规范为主,兼顾公务员作为社会人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对近年来群众反映的公务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容易滋生腐败的行为也作了约束性规定,主要有八个方面的内容:政治坚定、忠于国家、勤政为民、依法行政、务实创新、清正廉洁、团结协作、品行端正。

一、公务员行为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政治坚定。 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定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忠于国家。热爱祖国,忠于宪法,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的团结,维护政府形象和权威,保证政令畅通。遵守外事纪律,维护国格、人格尊严,严守国家秘密,同一切危害国家利益的言行作斗争。

(三)勤政为民。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钻研业务,甘于奉献。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热爱人民,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进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自觉做人民公仆,让人民满意。

(四)依法行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滥用权力,不以权代法,做学法、守法、用法和维护法律、法规尊严的模范。

(五)务实创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说实话,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踏实肯干。勤于思考,勇于创新,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大胆开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六)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秉公办事,遵守纪律,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不贪赃枉法。淡泊名利,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爱惜国家资财,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

(七)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不搞自由主义。认真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服从大局,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团结一致,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八)品行端正。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学习先进,助人为乐,谦虚谨慎,言行一致,忠诚守信,健康向上。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端庄,仪表整洁,语言文明,讲普通话。

以上几个方面的范围非常广泛,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主要是因为公务员作为一个普通的社会成员,所有社会规范的内容都应自觉遵守和执行。但从公务员的职业特点和工作性质来讲,其行为规范的内容具有特定的范畴,即公务行为规范。这正是我们重点介绍的部分,它主要包括政治行为规范、业务行为规范、廉政建设行为规范、职业道德规范,下面将分别述之。

二、主要特点

(一)坚持时代性和针对性相统一。从制定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行为规范出发,在制定规范时,强调其鲜明的时代性。紧密结合贯彻落实“三个代表”、“以德治国”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

要>的通知》要求,把这些精神作为精髓规定在《公务员行为规范》中。在针对性上,坚持以公务员履行职责、执行公务中应遵守的行为规范为主,兼顾公务员作为社会人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对近年来群众反映的公务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容易滋生腐败的行为作了约束性的规定。

(二)体现了原则性要求与具体规范的统一。《公务员行为规范》从普遍适用的角度出发,对公务员最基本的行为作出明确规定。考虑到客观形势在不断发展变化,《公务员行为规范》主要对重要的,在实践中已成熟的内容作了规定,对尚不成熟而又有可能随着实践发展的内容,则留有余地,对具有前瞻性的内容也作了原则性的规定。由于公务员队伍覆盖面广,涉及到各行各业,只从政治要求、思想品德、廉政勤政、秉公执法、文明服务、保密纪律、外事活动、行为举止等方面对公务员的行为作出规定。这样有利于各地区、各部门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和细则。

(三)体现了自律与他律的统一。《公务员行为规范》从个人与社会的角度,既强调引导公务员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严于律己,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规范和约束公务员行为,又强调依靠法制等多种手段,监督规范的实施。

第三章 政治行为规范

公务员政治行为规范是指在履行职责、执行公务和社会生活中必须遵守的政治标准和规则。包括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纪律、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具体来讲,我国公务员政治行为规范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政治坚定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主要内容,这是公务员政治行为规范的基础,是公务员政治方向和政治行为准则的核心。

公务员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牢牢把握住搞好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任务,为这一中心服务。坚决制止偏离经济建设中心任务的言论和行为。

公务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即坚持在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制度,坚持人民代表大会的政治制度,坚定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要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即坚持巩固社会主义国家的国体——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要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即必须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领域的领导地位,公务员必须接受党的领导;要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重大发展,是新时期我国人民的指导思想,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宝贵精神财富,是中国共产党人实现新的历史任务的强大理论指南。公务员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1.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各项方针政策

2. 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3.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公务员的职责,也是公务员的政治行为。

对公务员执行政策的规范要求有以下几个方面:

(1)在执行政策时要把对国家负责同对人民负责结合起来,对上负责同对下负责结合起来,把政策的原则要求同自己的公务结合起来,融会贯通,创造性地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

(2)在执行政策时,要先掌握政策的精神实质,拟定多个可行性方案,探讨出最佳行动方案贯彻执行,而且要不折不扣、不徇私情。不唯领导者的意图是从,不曲解或故意歪曲

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 第三篇_2016公务员承诺书

公务员承诺书

我了解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本人庄重承诺:

一、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旅行保密义务;

二、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自愿接受保密审查; 三、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不违规留存国家秘密载体;

四、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窒息的国家秘密; 五、未经单位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著述;

六、离岗时,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签订保密承诺书。

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承担党纪、政绩责任和法律后果。

承诺人:

x年x月x日

公务员保密工作承诺书

一是要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二是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自愿接受保密审查;

三是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不违规留存国家秘密载体;

四是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

五是未经单位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著述;

六是离岗时要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签订保密承诺书。

若违反承诺,自愿承担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后果。

承诺人签名: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务员保密工作承诺书

本人了解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在此庄重承诺:

一、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中电投集团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二、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三、已全部清退不应由个人持有的各类国家秘密及商业秘密载体。

四、未经原单位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原单位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著述。

五、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_年____ 月____日服从有关部门的保密监管。

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后果。

承诺人签名: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庐江县安监局公务员公开承诺书

一、依法履职,确保稳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监管工作。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依法按程序办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基层、企业、现场等安全生产第一线,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政务公开,限时办结。实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政务公开,从申请、受理、审批、审查、发证等环节改为一站式服务,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行政审批、审查、备案事项在规定时限内提前办结。对全县重点建设项目提前主动介入,上门服务。

四、转变作风,热情服务。贯彻落实“认真、专业、务实”作风,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做到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五、从严治内,廉洁从政。认真贯彻落实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对行政审批、安全生产执法、行政处罚以及管理服务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吃、拿、卡、要、报”,以致影响执行力和公信力,贻误行政管理工作或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等行为从严问责。

承诺人:张伍山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2016年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样本

我已仔细阅读2xx年xx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公安人民-警-察、法院、检-察-院公务员)简章,理解其内容,符合报考条件。我郑重承诺:

一、本人自觉遵守公务员录用的各项规定,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材料、证件等均真实、准确。

二、本人所填报名信息准确、有效,并对照简章与本人情况认真核对无误。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对因填写错误及缺失证件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责任。

三、若有工作单位及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本人保证在《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表》中如实填写。无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不足两年的,不报考相应职位。

四、对于有报考专业要求的职位,保证做到对本人所学专业与职位专业要求认真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决不报考。

五、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义务。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真实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报考者本人签名:

本人身份证号码:

二〇xx年月日

公务员廉政准则承诺书

一、认真学习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严守公务员行为规范,不得有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务员行为规范的行为。

二、热情接待行政复议当事人,应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不得对当事人推诿、冷漠。

三、依法审查行政复议申请,严格按规定办理立案手续、制作答辩通知书并依法送达,不得有符合受案范围不立案的行为。

四、审理案件中,要认真查阅行政复议当事人提交的全部证据和材料,依法、公正办案;重大、复杂案件要及时汇报,不得擅自超越法定办案期限。

五、依法行使职权,认真查清事实,确需现场勘查和制作调查笔录时必须两人以上,不得一人办案。

六、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案件审结前不得向行政复议当事人透露案件审理情况,不得有失密、泄密的行为。

七、清正廉洁,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不得接受行政复议当事人请客送礼及其他接待活动。

八、案件审结后认真整理案卷材料,做到谁办案,谁归档,不得丢失、遗漏案卷。

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 第四篇_2016干部法律法规及业务学习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升全局干部队伍能力素质,进一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统筹性和科学性,根据区、地工商局干部学习教育培训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地委扩大会议和全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大局,结合“六五”普法和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提高监管执法能力为重点,以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干部需求为导向,全面加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执法办案技能的培训,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充分发挥干部教育培训在建设学习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中的引领推动作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上过硬、业务上过硬、作风上过硬的高素质、专业化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为落实“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学习教育培训内容

(一)法律法规学习。全面加强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和依法行政培训,把新出台的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及运用法律手段研究解决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为重要学习培训内容,除学习常用法律法规外,重点学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公司法》、新《广告法》、新《行政诉讼法》、《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自治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暂行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自治区手机及关联产品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着力提高广大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

(二)相关技能学习。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突出抓好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重点的推动科学发展能力培训,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重点的促进社会和谐能力培训,努力培养守信念、重品行、有本事的高素质基层干部队伍。重点加强对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食品安全、注册登记制度改革、信息化建设等领域的培训。推动广大干部认真学习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新知识、新技能,提高广大干部履职尽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探索创新能力。

(三)行为规范。重点学习《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国家工商总局六项禁令》和党风廉政相关规定、《公务礼仪》等,树立工商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学习教育培训的方式

总体上实行“一季一考”制度,坚持集中与分散、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兼顾、分层分类开展培训。

在坚持周五集中培训和自主学习的基础上,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中层干部能力强、经验足、资历深、办法多的优势,有计划地组织业务科长、所长走上讲台为大家授课,传授业务工作方法、经验体会、讲授基本知识和技能、组织开展教育。每名业务科长每年至少要走上讲台上两次课为全局干部进行培训,各工商所所长负责本工商所内容干部日常培训,各业务科(所)长要提前做好授课准备,授课内容要丰富、信息量大、思想性和操作性要强,更主要的是结合本局工作实际、业务工作需要的实际备课(如执法办案过程总结的好经验、处理问题的好办法、如何规避容易发生的问题、如何提高执法、监管和服务质量、典型案例分析等),切忌从网上下载、照抄照搬内容空洞的文章、讲稿去应付。凡外出学习、考察人员,学习、考察结束后,都要上交一篇学习体会或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汇报交流。同时,各业务科室要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开展“岗位能手”评比活动,切实提高干部队伍工作效能和工作水平。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确保业务教育培训学习取得实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纪检室),负责业务学习的组织协调、集中学习、阶段培训、考试方案拟定等工作。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圆满完成全年教育培训任务,对不按规定履行教育培训职责的单位或部门,要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

(二)立足实际,注重实效。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基层工作的实际和履行岗位职责的需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认真开展集中培训和自学,着力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同时,要针对阶段性工作和执法办案的重点,及时组织相应的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确保教育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三)健全制度,狠抓落实。要严格执行学习制度,学习培训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建立健全学习档案,如实记录干部职工学习考勤、学习笔记、考试等情况,并与年度考核、评先选优、职务晋升等相结合,严禁走过场,流于形式。周五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个人自学每周不少于6小时,每季度记学习笔记字数不少于5000字,全年不少于20000字,且各部门负责人要按季度对所属干部学习笔记审核签字,科所长的学习笔记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四)统筹安排,相互促进。要坚持将学习培训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学习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四落实”。

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 第五篇_2016单位文明执法承诺书

【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

单位文明执法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文明执法规范》,忠实履行宪法、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作为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本人公开承诺文明执法,保证做到:

一、依法行政,忠实履行职责

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各项权利。接待群众、解答咨询、受理申请时,热情接待,认真记录,耐心解答,严格履行一次性告知的规定。进行行政执法检查、调查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依法有序进行,不采取诱导、压制、强迫的方式进行,不损坏当事人财物。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不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严格适用行政处罚裁量阶次和标准。采取强制措施时,依据法定条件、法定程序进行,并选择适当、必要的方式、强度,避免造成相对人不必要的损失。调离执法大队工作岗位,立即上交行政执法证件,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二、遵纪守法,公正廉洁执法

在执法过程中,做到廉洁奉公,执法为民,不得有意刁难或勒索行政管理相对人和服务对象,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当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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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为个人提供方便,严禁以权谋私、索贿受贿,接受宴请等;不得截留和私分罚没物品;不得发现违章隐瞒不报、弄虚作假,为违章者说情等。

三、讲究仪表,文明规范执法

在执法时,遵守公职人员仪表风纪的有关规定,做到衣着整洁、大方得体、仪表端庄、仪容严整、姿态良好。站、坐、走姿势端正、稳重。保持头发整洁,不染彩发,不浓妆艳抹,不佩戴首饰。不嬉笑打闹、高声喧哗,不酗酒。谈吐文明、语气亲和、用词恰当、礼貌待人、规范用语、简单明了。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有不同认识的,耐心听取,依法解释,以理服人。不使用轻蔑、粗俗、讥讽、歧视、训斥等语言。

为严格自律,我坚决做到:

(一)杜绝简单粗暴,激化矛盾;

(二)杜绝冷漠生硬,以势压人;

(三)杜绝脏言秽语,恶语伤人;

(四)杜绝办事拖拉,推诿扯皮;

(五)杜绝徇私舞弊,刁难报复;

(六)杜绝举止粗暴,野蛮执法;

(七)杜绝酒后上岗,失态毁誉;

(八)杜绝吃拿卡要,敲诈勒索。

以上承诺真诚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如有违反以上承诺的行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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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拆电话:0379-68210680

承诺人:

年 月 日

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承诺书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确保创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县活动有序推进,现签订以下承诺书:

一、以人为本服务于民

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牢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

二、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工作认真负责,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刻苦钻研业务,熟悉掌握法律、行政管理等专业技能,忠诚地对待自己的职业岗位。

三、严格执法公平公正

【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

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杜绝“钓鱼”执法行为。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执法程序合法规范。公正严明,执法无私,维护-法律权威。

四、仪表整洁举止文明

按照规定着执法服装或者佩戴执法标志,着装规范整齐,仪表整洁,举止端庄。接待管理相对人热情主动,态度和蔼,用语文明。不粗暴对待人民群众,不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人格尊严。

五、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主动接受监督。克己奉公,不以权谋私;清正廉洁,不贪赃枉法;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为加快法治平利建设,全面完成创建任务而努力。

承 诺 人:

所在单位:

监 督 人: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文明执法承诺书

为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文明执法活动,努力提高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研究制定9项工作措施,以个人承诺书的形式,由办事处计生工作人员签名后,分别张贴到各自工作岗位和所包村计划生育公开栏,并向群众面对面做好宣传讲解,真诚接受群众监督。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脱岗;按要求着装、挂牌服务。工作中,对待服务对象态度和蔼,文明用语,微笑服务。

二、主动搞好代理服务,及时为服务对象免费办理一、二孩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四项手术、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新生儿入户、离婚、迁移证明等手续。

三、积极为育龄群众搞好宣传、培训、咨询服务,免费提供宣传品,耐心解答服务对象咨询的问题。

四、规范开展健康检查,做好孕产期保健服务,协助搞好妇科病普查,保护个人隐私,不隐瞒孕、环情,不出人情证明。

五、严格按规程免费开展上(取)环服务,搞好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指导服务对象落实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并做好避孕节育术后随访服务。

六、认真落实对计生户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严格按政策审批上报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对象,减免新农保(医保)对象等,及时足额发放相关奖励费;深入开展幸福家庭和“五进农户”活动,扎实做好对计生贫困户的帮扶工作。

七、依法、按程序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不增加或随意减免征收、处罚标准,不违反“十不准”调查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不乱收费、乱罚款。

八、工作中坚决做到高效、便民、清廉,在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和各项工作中,不推诿扯皮,不吃、拿、卡、要,不接受任何馈赠。

九、规范做好人口计生政务公开、阳光维权等服务,坚决克服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一旦出现此类现象,愿接受组织给予的处理、处罚。

市政府公正文明执法承诺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忠实履行宪法、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作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本人向全社会公开承诺文明执法,保证做到:

一、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积极转变行业作风,热情为企业服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现象。在接待群众、解答咨询、受理申请时做到:首问负责,热情接待,认真记录,耐心解答,严格履行一次性告知的规定;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让群众满意而归。

二、进行行政执法检查、调查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依法有序进行,不采取诱导、压制、强迫的方式进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行政处罚决定严格适用行政处罚裁量阶次和标准。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进行强制执行时,依据法定条件、法定程序进行;选择适当、必要的方式、强度,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在执法时,衣着整洁、大方得体、仪表端庄、仪容严整、姿态良好,谈吐文明、语气亲和、用词恰当、礼貌待人,不使用轻蔑、粗俗、讥讽、歧视、训斥等语言。

以上承诺真诚接受xx市环境监察支队、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如有违反以上承诺的行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郑州市物价局文明执法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专项活动全面提升执法效能的通知》(郑办〔2016〕23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两个决不允许”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的实施意见》(郑办〔2016〕52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郑州市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若干规定〉的通知》(郑办〔2016〕67号),认真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责,进一步规范我局的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现就整治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滥作为和不文明执法行为,郑重向局党组和全市人民做出如下承诺:

一、确立依法行政理念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牢固树立依法行政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密结合局中心工作,厘清行政执法依据,牢记肩负的行政职责,正确理解法律法规规定,严格依法办事,主动执法不失职、严格执法不渎职、文明执法不侵权、依法执法不越权、廉洁执法不腐-败、和-谐执法不扰民、精通业务高效率,做到既合法行政又合理行政,既程序正当又高效便民,既诚实守信又权责统一,全面推进各项行政执法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迅速开展整治教育工作

组织开展好行政执法队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滥作为和不文明执法行为整治工作。本单位工作人员全员学习开展五项整治工作的精神,每个行政执法人员都要查摆、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目标,并分别签署整治工作承诺书,如有违反将按承诺承担责任。保证本单位全面履行现行政执法职责,杜绝或减少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滥作为和不文明执法行为。

三、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各项制度

创新行政执法机制,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巡查制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制度》、《行政执法年度任务目标制度》、《协同和联合行政执法制度》、《行政执法未果事项报告制度》、《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制度》、《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行政执法重点人员培训制度》、《行政执法回访制度》、《明察暗访制度》、《行政执法机构绩效考核制度》、《行政执法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四、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巡查和行政执法未果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根据执法实际,认真开展行政执法巡查工作,划分责任区、责任片、责任段,制定日巡查、周巡查、月巡查计划,确保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违法行为。不允许不开展行政执法巡查活动,不允许在行政执法巡查中发现不了违法行为,不允许发现违法行为不立案查处,不允许查处不了违法行为不报告,不允许立案后长期不结案。

五、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进一步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根据执法依据制定、修改和废止情况,及时调整执法职责和权限。根据内设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配置,将法定执法职责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落实到人;不同层级的内设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之间的职权要相互衔接,做到执法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在分解执法职责的基础上,确定不同内设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依法确定不同违法情形应当承担责任的种类和内容。

六、依法执法不越权,即时执法不拖延

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执法,无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作出影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或增加群众负担的决定。禁止越权执法、违法越级执法、超范围执法等乱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时限执法,不允许违法拖延执法时限,能当日办结的必须当日办结,全天候服务。禁止执法拖拉、推诿扯皮。对违法行为必须立即查处,不得拖延。对违法行为或群众举报投诉不允许说“不归我管”、“我不知道”,实行首问负责。

七、建立协同和联合行政执法机制

通过协同和联合执法,提高本单位行政执法队伍解决重大、复杂行政执法事项的能力。对确需有关行政执法部门配合完成的行政执法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提出申请。对由其他行政执法部门提出、本单位协同配合的联合执法事项,要主动发挥本单位作用,确保联合执法效能。

八、合理把握执法尺度,防止行政执法滥作为

准确把握法律目的,深刻领会方针政策,结合本单位行政执法实际,确定合理的行政执法频次,恰当运用裁量标准,正确掌握罚款额度,既确保行政执法频次效果与行政管理需要相适应,执法有序;又确保执法有度,文明执法不侵权、和-谐执法不扰民,防止行政执法过度滥作为。不允许以自己方便造成行政相对人的不方便,必须急企业和群众之所急,想企业和群众之所想。

九、积极开展教育培训,狠抓行政执法队伍管理

高度重视行政执法教育培训工作。完善教育培训机制,除按规定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教育培训外,积极参加局开展的各项行政执法培训活动,年终纳入单位内部绩效考核。保证行政执法人员在岗在行、熟悉业务。狠抓行政执法队伍日常管理,从工作纪律、作风入手,强化岗位职责,明确目标任务,每项工作分解到人、责任到人,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将反腐倡廉贯穿行政执法活动始终,确保行政执法队伍忠于职责、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无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现象。

十、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

整治行政执法队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滥作为和不文明执法行为实行领导责任制。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承担具体执法职责的行政执法人员为第一直接责任人。依法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为民执法是依法行政对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是每个行政执法单位、每个行政执法人员的基本职责和义务,行政执法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如有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滥作为和不文明执法行为,将严格根据情节轻重和影响,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郑州市依法行政监督实施办法》、《郑州市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和《郑州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在第一时间调查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评优资格、降低考核等级、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注销行政执法证件、取消行政执法资格和相应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因上述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本单位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要公开道歉,并接受局党组的进一步问责处理。

以上承诺真诚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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