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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6

时间:2017-09-22   来源:人文百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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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6 第一篇_2016.3.24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四条 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九条 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第十条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第十一条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第三章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第十三条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十四条 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第十五条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二)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三)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四)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五)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第十六条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七条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第四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八条 接收预备党员应当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6】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第二十条 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第二十一条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

(一)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二)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三)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四)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第二十二条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6】

第二十三条 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下同)审批。

乡镇(街道)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

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第二十四条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第二十五条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

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第二十六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七条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第二十八条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为党和人民利益英勇献身,事迹突出,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生前一贯表现良好并曾向党组织提出过入党要求的人员,可以追认为党员。

追认党员必须严格掌握,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讨论决定后,经上级党委审查,报省一级党委批准。

第五章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二十九条 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三十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

第三十一条 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三十二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三条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6 第二篇_2016年最新2017年 党员发展工作计划

2016年最新2017年 党员发展工作计划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6】

2017年 党员发展工作计划一、 指导思想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继续以公推、公示为主渠道,以发展生产一线、特别是能带头致富的优秀青年知识分子入党为重点,加大从外出务工青年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力度,使全乡党员干部的结构和整体素质有大幅度的改善和提高,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始终保持队伍的先进性,为基层组织建设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s0100二、工作目标全年计划发展党员25名,其中35岁以下、高中文化程度以上的优秀青年占发展总数的75%以上,生产一线的优秀青年占发展总数的75%以上,妇女占25%左右。并按照党员数1:5的比例充实入党积极分子储备库,使全乡入党积极分子储备达125名。三、工作重点XX年,我乡党员发展工作的重点:一是加强在农村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的力度,特别要从回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以及外出务工返乡青年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农民党员占到全镇发展党员总数的50%左右,其中35岁以下和高中文化程度要占到75%以上。二是加强在优秀青年工人中发展党员的力度,重点发展非公有制企业中的管理骨干和技术骨干入党,全年发展工人党员应占全乡发展党员总数的20%左右,其中生产一线占75%以上。三是加强在优秀青年及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的力度,XX年,乡直各单位发展知识份子党员应占全乡发展党员总数的30%左右,其中35岁以下的占75%以上。四、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目标完成制定规划,抓好落实我乡党委依据县委组织部的党员发展规划,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报经县委组织部审查批准后,将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基层党支部,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一定要严格按照xx大《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程序办事,严禁违纪现象发生。2、务实工作基础,强化培训教育培养一支数量足、素质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做好发展党员的前提和保证。我乡要切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储备工作,完善、充实入党积极分子储备库资料,并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通过上党课和培训班等形式和途径,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对邓小平理论和xx大《党章》及xxxx重要思想等理论进行系统地学习,帮助、强化入党积极分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3、严把入口关,确保新党员质量我乡党委要按照xx大《党章》规定,全面正确地理解和掌握新时期的党员标准,把好入口关。在工作中,积极探索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公推、公示制和民主评议预备党员制度,有条件的要结合两推一驯的方式开展,努力从制度上保证发展党员质量。五、强化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定期研究发展党员工作。要层层建立党员发展工作责任制,党委领导要经常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和具体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今后,要把是否重视党员发展工作作为衡量基层支部书记是否称职的标准之一。一、工作目标全年计划发展党员25名,其中35岁以下、高中文化程度以上的优秀青年占发展总数的75%以上,生产一线的优秀青年占发展总数的75%以上,妇女占25%左右。并按照党员数1:5的比例充实入党积极分子储备库,使全镇入党积极分子储备达125名。2017年 党员发展工作计划2017年 党员发展工作计划2017年 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推进社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宏观指导,使发展党员工作有领导、有规划、有重点地进行,根据《党章》有关规定及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镇党员队伍实际,特制定XX年党员发展计划。一、指导思想党员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循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发展壮大党员队伍,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为目的,把保证新党员质量放在首位,适当控制数量,注重改善机构,重点发展农村基层党员,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增强党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禁止突击发展党员,同时又反对关门主义的方针,把乡镇党员发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二、工作目标三年计划发展党员5名左右。每年实际发展数与计划数相比较,上下浮动幅度控制在10%以内。分布目标:1、发展企业员工2名左右。加大力度做好新成立党组

织非工企业的发展党员工作。2、发展农民党员3名左右。防止出现村(居)党支部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做到基本消除村民小组无党员的现象,确保村(居)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from 2017年 党员发展工作计划来自学优网/ end#2017年 党员发展工作计划文章2017年 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出自/article/wk-78500000991623.html,转载请保留此链接!3、发展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党员1名左右。4、积极探索在新的社会阶层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新路子和新方法,实现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新突破。5、发展妇女党员2名左右;结构目标:1、年龄结构。在农村发展35岁以下的党员不低于发展总数的70%;在企业单位发展35岁以下的党员不低于发展总数的90%。2、文化结构。在农村发展专科以上文化的党员不低于发展党员总数的30%;在企业单位发展专科以上文化的党员不低于发展总数的80%。3、性别结构。发展女党员不低于发展总数的25%。其中,企业、农村、教学科研一线的女党员不低于发展女党员总数的45%。三、工作措施1、抓好源头,打牢基础。认真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工作。一是要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二是要抓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抓好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改变坐等积极分子上门的工作方式,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社会各方面的优秀分子向党组织靠拢。注重在回乡青年、学生和复退军人,企业和外出务工人员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广大人员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三是要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每年不少于2期,通过培训,使积极分子对党的性质、宗旨、奋斗目标、党员条件、党员的权利与义务等有较全面的认识和了解,真正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为发展工作创造条件。2、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发展党员工作要以《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依据,认真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有计划发展原则,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建立健全发展党员预审、政审、公示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使发展党员工作置于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之下,确保发展质量。3、加强领导,确保规划落实。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特别是党员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各支部特别是党组织的一把手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放在同发展经济同等重要的位置,狠抓落实,实事求是地制定好具体的年度实施计划,对计划实行情况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防止工作与计划脱节。二是要落实工作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加强督查,狠抓落实。三是要经常研究入党积极 分子队伍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的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培养和教育,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四是要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启发、引导党外群众正确认识我们党,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把他们吸引到党组织的周围。对于思想上要求进步,向党组织靠拢的积极分子,党组织要热情关怀,及时找他们谈话,提出要求和希望,使在生产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能够正常开展起来。同时,各级党组织要充分重视抓好党的后备军和助手——共青团工作,团的各级组织要及时把优秀共青团员推荐给党组织作为发展对象,不断壮大党员队伍,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确保三年党员发展工作计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2017年 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各党(总)支部:为切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壮大我县党员队伍,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结合我县党员队伍的实际情况,现将20xx年度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如下:一、指导思想20xx年我县发展党员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的xx大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要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严格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保证新党员质量,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党员队伍。二、发展的数量和要求2017年 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工作计划1、发展数量。按照市委组织部发展党员计划,全县20xx年发展党员计划41名(详见附表)2、年龄、文化结构:在发展的新党员中,35岁以下的要占当年发展数量的80%以上。大专以上文化

程度占当年发展总数的75%以上。3、农村、企业生产一线及教学、科研一线(2017年幼儿园小班班级工作计划)的要占发展总数的70%以上。4、性别结构。重视发展女党员,发展妇女党员应占发展数的30%以上。三、主要措施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工作责任感。发展党员是增强党组织的力量,壮大党员队伍的重要途径,是关系到党的兴旺发达,后继有人长盛不衰的一件大事。因此,各党支部务必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乡镇党支部要把那些有文化、有一技之长,热心于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有为青年吸收到党组织中来,从根本上解决乡镇党员队伍老化问题。各党支部要从基础工作抓起,加强对群众中的优秀分子和骨干的启发、培养、教育,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渠道,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新发展党员的质量。同时,要按照4:1的比例,建立好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附后)即发展一名新党员,至少有四名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作基础。2、坚持党员标准,确保新发展的党员质量。在新的历史时期,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要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把思想政治素质放在第一位,吸收那些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战线、基本纲领,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在本职工作上成绩突出,得到群众公认的先进分子入党。同时,要严格遵守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履行党员发展工作程序,把好党员入口关。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不能随意降低,不能另立标准。3、建立奖惩制度,加强党员发展工作。把党员发展工作列入各支部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年内发展党员工作好的,给予表彰并作为县级先进基层党组织或个人予以推荐上报的条件之

一。对发展党员工作不重视,不发展的,不能评为先进党支部或先进个人。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6 第三篇_2016年XX公司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适用于大型企业、很详细明确)

XX公司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

使用前必读

1、该流程图基于请在使用前确认兼容版本,并通过公司OA系统软件库及时对现有软件进行升级。

2、该流程图为嵌入式流程图,为便于学习和操作,重要工作节点均嵌入相应文件。流程图文档及其他文件夹不得随意更改路径。打开方式为左/右ctrl键+鼠标左键。 3、该流程图最佳视图比例为120%,并请使用页面视图 4、部分图例说明:

重要工作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6】

备注内容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6 第四篇_2016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3篇

第一篇:统计局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指导,积极探索和建立发展党员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区委区直机关党工委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现制定2016年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正确处理好发展党员工作中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使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趋于合理化,做到发展党员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为进一步优化港口服务,树立行业新风和增强基层党组织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在总体目标上,2016年,我局计划发展新党员1名。在发展重点上,要突出以基层一线的业务骨干为重点,进一步做好青年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加大工作力度,把更多高素质的尤其是那些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三、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党员发展工作。局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员发展工作,充分认识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发展党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整体目标;要注重党支部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要进一步健全检查监督机制,加强经常性的督促和指导,形成支部、党员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坚持关口前移,壮大积极分子队伍。加强党的知识教育宣传,采用多种形式向广大职工介绍党的基本知识、发展党员情况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邀请入党申请人参加党的知识讲座、座谈会接受党内知识的学习,对表现优秀的同志,及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注重在青年骨干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开展经常性的职工思想状况分析,主动从业务上、生活上、政治上给予关心、帮助和支持,适时地进行教育,把他们吸引在党组织的周围,不断探索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的新思路,注重积累经验,解决薄弱环节。

3、强化党员管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帮助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四个基本”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明确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端正入党动机,真正做到从思想上入党,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并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积极作用;抓好新老党员的经常性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和促进全体党员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大力弘扬时代文明和先进典型,使广大党员做到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勤政廉政、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4、重视素质提升,发挥两种人的作用。入党介绍人和联系人担负着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考察的职责,对保证党员质量有着重要作用。因此,入党介绍人和联系人要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始终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自身头脑;要抓好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入党介绍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能力和自身素质,充分发挥积极的表率作用,并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起到带头和促进作用。

5、严格标准程序,确保新党员的质量。列入2016年发展计划的必须经过党组织培养两年以上,且必须参加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对于2016年计划中没有发展的,可根据培养情况列入2016发展计划。凡是没有列入当年发展计划的、未经培训或培训未到位的坚决不予发展。要进一步健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实行测评制、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等规定,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健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填写有关表格材料,认真做好各种会议记录,切实做到工作不走样、程序不变通、要求不降低,坚决杜绝违反程序或简化程序发展党员的现象,切实把好党员队伍“入口关”,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一是要把好材料关。基层党支部在讨论吸收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之前,必须将其有关材料如入党申请书、个人自传或转正申请书等上报局党组预审后才能讨论。材料不齐全的不准发展。二是要把好考核关。局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要进行严格审核,充分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可通过个别了解情况和召开座谈会相结合等方法,全面了解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的现实表现,对照党员条件看是否可以发展或转正。不符合党员标准的不准发展。三是要把好政审关局党组和支部要组织人员对发展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进行调查了解,认真做好政审工作。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准发展。四是要把好廉洁关。要调查核实发展对象的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的情况,是否存在不廉洁或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不准发展。五是要把好程序关。入党申请人必须经过团组织推优或所在党小组推优,支部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前要认真审查入党手续是否完备,是否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办事。入党手续不完备,违反发展程序的不准发展。

6、加强督查指导,落实好工作责任制。把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局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列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层层抓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要加强督查指导,认真落实每半年检查一次本单位的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第二篇:轻工业协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把积极进步爱岗敬业踏实能干,奋发有为的优秀员工吸收到党组织,进一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轻工事业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具体目标

根据轻工系统各基层党组织的建设状况,经协会党委研究;总体要求是各支部要从实际出发,提高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认识,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全年发展3——5名新党员,培养3——6名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按期转正率100%。

三、工作要求

1、突出重点,认真做好党员联系群众工作,把素质高、有文化、思想进步、群众威信好的同志列入入党积极分子和培养对象,加强教育,帮助提高,等条件成熟后及时入党。

2、严格程序,认真把好发展党员质量关。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各项工作制度,全面理解和掌握新时期发展党员的标准,正确处理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的关系,把好入口关,确保新发展的党员都是符合党员标准的优秀分子。

3、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凡列入近期发展的对象,都要对其个人简历、培养考察时间、接受培训、政治审查等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公示结果要作为确定是否吸收入党的重要依据。

第三篇:街道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务求实效,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着力把各方面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更多地吸收到党内,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目标要求

2016年北关街道计划发展党员13名左右。其中,3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党员比例应占发展总数的75%以上;女党员比例不得低于发展总数的36%;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应占发展总数的80%以上。入党积极分子与当年新发展党员数量的比例达到5:1以上。各社区党组织两年内至少要发展1名党员,培养1至5名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与发展对象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每个非公企业党组织都要培养3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从业人员50人以上的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年内至少发展1名党员或确定1名发展对象。

三、工作措施

(一)狠抓源头,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基层版)的作用,对申请入党人进行有计划的培养,稳定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要严格落实入党积极分子联名推荐制度和外出务工人员发展党员“双向推荐”制度,加强“双培双带”载体建设,加大在致富带头人中发展党员力度。进一步完善党建带团建、妇建制度,扩大“推优”范围,及时把各领域、各行业的优秀分子纳入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街道各党总支支部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年龄、不同群体入党积极分子的特点,认真制定培养教育计划。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理论教育和实践锻炼相结合等方式,广泛开展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真正做到从思想上入党,努力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综合素质。街道各党总支支部每年应举办一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

(二)突出重点,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要进一步加强在党的组织相对薄弱的群体中发展党员的工作,注重在高知识群体、青年、妇女、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人员以及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使党员职业、年龄、性别、学历结构进一步趋于合理。对35岁以下青年入党要优先教育,优先培养,优先发展;结合党建带妇建工作,把各个领域、各条战线上的妇女中的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及时吸收到党内来;要指导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认真制定发展党员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在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积极引导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中文化程度较高、年轻有为、对单位经营发展有突出贡献、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职工及时向党组织靠拢;要严格按照《关于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要求,注重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

(三)规范程序,确保发展党员质量。各级党组织要正确理解和把握新时期党员标准,坚决防止和克服用“能人”、“好人”标准代替党员标准的错误做法。要增强质量意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发展党员票决制、预审制、责任追究制试行办法的通知》规定,严格发展程序。①基层党支部在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时,一律要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②发展党员必须做到不公示不讨论吸收、不讨论转正;③基层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员大会时,必须提前向上级党(工)委汇报,上级党(工)委必须派党(工)委委员参加会议,全程参与指导支部大会,确保党员真正行使民主权利;④严格落实组织委员审查负责制,基层党组织对经一年以上教育、培养和考察,拟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能否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要报上级党(工)委预审。党(工)委组织委员对每一个发展对象的现实表现、发展手续、程序、各项材料逐一认真审查,并对每一个发展对象签出同意发展或暂不发展的意见,同意发展的意见签出后,才能提请党(工)委研究审批,并向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⑤在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中要全面实行全程联名推荐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近亲属入党要报区委组织部进行审查。全面推行农村发展党员“两票制”(党员投表决票,村民代表投信任票),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公信度;⑥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坚持发展党员进社区、部门联审制度;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发展党员要书面征求发展对象居住地党组织意见。

(四)严肃纪律,实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按照《省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试行办法》,发展党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发展对象考察人和入党介绍人不做培养工作或工作不细致、不及时,没有如实向党组织汇报情况,致使发展党员工作出现失误的,追究基层党支部(总支)及培养联系人、考察人、介绍人培养不力的责任;对基层党支部(总支)不按规定程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或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政审不严格、材料不齐全,甚至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追究基层党支部(总支)相关责任人审查不严的责任;对基层党(工)委审批把关不严,违规发展党员,未及时召开党(工)委会研究审批的,追究党(工)委及其组织委员(组织员)、分管副书记、书记不按规定进行审批的责任;党的基层组织及其负责人没有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连续两年未发展党员的,要追究党组织和负责人责任。

(五)加强领导,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稳步进行。街道各党总支支部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科学制定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年初有安排,半年有检查,年终有考核。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发展党员第一责任人工作职责。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的业务技能培训,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

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本意见,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认真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对于指导性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不能降低要求,盲目发展;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使计划得到正确实施,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健康顺利开展。要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发展党员计划的有效实施。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6 第五篇_2016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范文一:村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基础性、经常性的重要任务,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对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市委组织部、街道党工委的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结合我村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现状和其它基础性工作,今年我村计划发展党员1-3名左右。

1、新党员的分布目标

发展的党员分布为:工人以及其它行业党员。

2、新党员的结构目标

年龄结构:大力发展年轻优秀同志。

文化结构:发展的党员中,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党员占75%以上;小学文化程度的党员占25%以下。一般不在文盲中发展党员。

性别结构和民族结构:发展的党员中,提高女党员的比例。

3、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培养目标

按照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总数与计划发展党员总数的比例在5:1以上的要求,村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要达到5-10名左右,村党组织要根据今年计划发展党员的目标,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比例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使社区拥有一支数量相当,质量过硬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二、主要措施

1、大力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村党支部要严格按照中央、市、街道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把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同党员队伍建设结合起来,着力建设一支青年数量较多、素质较高的党员队伍。

2、严把“入口”,坚持把发展新党员质量放在首位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必须始终把发展党员的质量放在第一位,按照《党章》规定,严格履行入党手续,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落实到发展党员工作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每个程序中,落实到各级党组织的职责中,用制度监督保证发展新党员质量,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继续完善和深化我县发展党员的十项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发展党员的工作制度和程序,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坚决抵制和纠正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对违纪违规发展党员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对违反规定的党员不予承认,混入党内的必须除名。

3、强化对党外青年的宣传引导和培养教育,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一是充分发挥街道、机关、学校业余党校和党支部活动阵地的作用,通过广泛宣传和正面引导,把广大青年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不断扩大入党申请人数。在此基础上,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他们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是突出“双培双带”。一方面积极把业务骨干、学科带头人、致富能人、科技能手、市场经纪人中的优秀分子培养成入党积极分子,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进一步培养成为党员。另一方面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学科带头人和能够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致富能人、科技能手、市场经纪人。同时要多渠道、多形式地与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所在地和单位的党组织取得联系,沟通情况,做好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工作,积极探索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新方法。

三是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村级固定播放点、远教中心播放户及其它设备,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政治思想、文化知识、科技能力的系统培训,使其尽快成熟和发展起来。进一步探索党员教育的有效形式,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教育方式,有针对性地增强教育内容的知识性、趣味性,激发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四是加强实践锻炼与教育培训相结合。通过给入党积极分子交任务、压担子等途径,在群众工作、社会工作和急难险重工作中锻炼提高他们的实际工作能力,让他们在实践中深刻领会贡献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增长知识才干,经受锻炼。同时还要经常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同党员一起,参加党课学习、党日活动、优秀共产党员事迹报告会等党内活动,使他们在党内活动中加深对党的了解,增强党性观念,加速入党积极分子的成长,促进他们尽快成熟,早日加入党组织。

4、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三推优”工作

村党组织要加强对青年、妇女、民兵等组织的领导,把“三推优”工作纳入党、团、妇、民兵等组织目标管理之中,作为考核其工作的重要内容。共青团、妇女、民兵等组织要积极开展工作,不断壮大妇女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要熟练掌握“三推优”工作程序,为深化“三推优”工作打好基础,使之走上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努力工作,使经过“三推优”发展的党员所占比例比有所增加。

5、建立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

村党支部要切实担负起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责任,经常对发展党员工作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重要考核内容。把发展党员工作同选拔后备干部、妇女干部结合在一起,同解决村内党的力量薄弱的问题结合在一起,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好,常抓不懈,落到实处。要从实际出发,按照“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原则,认真制定发展党员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

范文二:学校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为加强学校党的组织建设,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推进学校事业进一步发展,根据上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新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16年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加大在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中发展党员力度,适度控制学生党员发展规模,进一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学校文明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中央明确要求,未来10年,全国党员数量年均净增1、5%左右,到2022年全国党员数量控制在9600万名左右。省委要求,在2016年前,完成年均净增1、3%的调控目标。按照中央、省委要求,镇江市委2016年发展党员数要比2016年下降22、8%。因此,我校2016年计划发展党员1000名,上下半年各发展计划的一半。2016年底,学生中党员比例基本保持在14%左右,教职工党员比例达到50%左右。

三、主要措施

1、抓宏观指导,切实保证计划的落实。要建立健全层层抓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建立发展党员工作定期分析和指导检查制度,加强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各二级党组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计划,坚持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杜绝计划外发展和突击发展。

2、抓组织建设,夯实发展党员的基础。要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努力把先进分子吸引到党组织周围。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管理,端正动机,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为发展党员工作奠定基础。要经常研究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动态管理,保持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3、抓规范操作,把好发展党员质量关。规范发展程序,确保发展党员质量,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要全面贯彻上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全面执行发展党员工作中的预审、政审、公示、投票、答辩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在发展党员的每一个环节严格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违反程序或简化程序发展党员的现象。

4、抓重点对象,优化党员队伍的结构。改善结构是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方针,也是我们的工作重点。要充分发挥青年人才、知识人才集中的优势,把发展青年教师和教学科研骨干力量党员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要对素质好、年纪轻、懂教学的骨干教师、对学校教育改革有突出贡献的骨干教职工、学科带头人加强教育培养,条件成熟的要及时吸收入党,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各二级党组织在吸收教工党员前要实行向上级党组织上报制度,待上级党组织批准后方可按发展程序操作。

5、抓教育管理,提高党员的整体素质。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是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环节和必然要求。要适应形势任务发展需要,认真制定和实施预备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使他们不仅在组织上入党,而且真正在思想上入党。

范文三: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为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生机与活力,根据中央和省、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党员队伍实际,按照《2016年兰州市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现就我区2016年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y/377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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