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经典文章 > 经典语录 > 提取公积金重大疾病

提取公积金重大疾病

时间:2018-12-01   来源:经典语录   点击:

【www.gbppp.com--经典语录】

第一篇:提取公积金重大疾病

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7、为无房父母或子女购房的;

8、无房职工租房及租住公租房的;

9、交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

10、交自住住房契税及房屋维修基金的;

11、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患有重大疾病的;

12、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房屋损毁、损坏的。

办理场所:以上业务均在当地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和委托银行办理。

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符合条件的,现场答复。

备注:①:如购房人是申请人的配偶,则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要件:

1、购房提取

(1)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审批表(单位盖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5)《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6)职工本人银行存折或卡原件及复印件

2、离、退休提取

(1)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审批表(单位盖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离退休文件或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他人的,需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职工本人银行存折或卡原件及复印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1)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审批表(单位盖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委托他人的,需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职工本人银行存折或卡原件及复印件

4、出境定居

(1)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审批表(单位盖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出境定居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本人银行存折或卡原件及复印件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

(1)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审批表(单位盖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商业贷款提供,公积金贷款无需提供)

(4)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同意职工提前还贷的申请。

(5)银行欠贷查询清单

(6)商业贷款需提供本人银行存折或卡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小于贷款余额时,职工需将差额部分资金存入还贷存折或卡后,再将余额打印并加盖银行业务章。

6、职工死亡提取

(1)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审批表(单位盖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职工本人银行存折或卡原件及复印件(无银行存折或卡的,需提供继承人合法的继承材料)

7、为无房父母或子女购房提取

(1)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审批表(单位盖章)

(2)申请人及父母或子女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或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备案登记表、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5)当地房管部门出具父母或子女无房证明原件

(6)职工本人银行存折或卡原件及复印件

8、无房职工租房及租住公租房提取

(1)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审批表(单位盖章)

(2)申请人身份证及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原件

(4)公租房管理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和租金收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租房提取提供)

(5)申请人工作单位出具无居住公房的证明材料

(6)职工本人银行存折或卡原件及复印件

9、交自住房物业管理费提取

(1)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审批表(单位盖章)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公积金重大疾病】

(3)自住房房产证或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交纳物业管理费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6)职工本人银行存折或卡原件及复印件

10、交自住房契税及房屋维修基金提取

(1)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审批表(单位盖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契税及房屋维修基金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职工本人银行存折或卡原件及复印件

11、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提取

(1)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审批表(单位盖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

(4)医保报销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职工本人银行存折或卡原件及复印件

12、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房屋损毁、损坏的提取

(1)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审批表(单位盖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和印证图片

(4)职工本人银行存折或卡原件及复印件

13、自建房提取

(1)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审批表(单位盖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证》、《施工合同》或农村宅基地证明材, 料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所建房屋印证图片

(5)职工本人银行存折或卡原件及复印件

14、调动转移

(1)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审批表(单位盖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调动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调入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公积金接收函

(5)委托他人的,需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5、房屋大修提取

(1)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审批表(单位盖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建设、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职工本人银行存折或卡原件及复印件

16、按月(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银行住房贷款提取

(1)职工按月(年)还贷支取申请表(单位盖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商业银行贷款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商业贷款提供,公积金贷款无需提供)

(5)商业银行贷款余额单(银行盖章)

(6)贷款申请人提供公积金管理机构指定的委托银行存折或卡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①商业贷款只能申请按年提取;②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与公积金贷款地为异地,只能申请按年提取。

第二篇:提取公积金重大疾病

公积金提取要求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的条件下,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

第三条 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一)职工因住房消费或家庭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部分提取);

(二)职工在丧失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后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以下简称销户提取)。

第四条 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全省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管理。各分中心、管理所(以下简称分支机构)负责辖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承办。受委托银行负责提取金融业务的办理。

第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证明材料;提取管理人员应遵循依规办理的原则。

第六条 本规程适用于海南省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业务管理。

第二章 提取条件

第七条 职工符合以下部分提取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在签订购房合同或批准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内的。

(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装修自住住房的。

(四)属于中低收入家庭房租占家庭收入比例30%以上的。

(五)租住保障性住房并支付房租、物业管理费的。

(六)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已结清或从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低收入家庭子女考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的。

(七)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或遇到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职工购买、偿还、租住保障性住房和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或遇到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的,除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外,还可以使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偿还贷款本息、房租、物业管理费、大学学费、医疗费用以及处理事故、消除灾难费用。

第八条 职工符合以下销户提取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一)离休、退休的。

(二)出境定居的。

(三)农业户口的从业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六)调动工作转移公积金的,须将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转入新工作单位为其开设的公积金账户内的。

第九条 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退养和内退的职工须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方可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第十条 未还清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第三章 提取额度

第十一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但不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

第十二条 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应还本息额。 第十三条 职工装修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住房装修费用,提取额度标准按不高于300元/平方米计算。

第十四条 中低收入家庭职工房租占家庭收入比例30%以上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物业管理费(房租、物业管理费标准不高于当地平均标准),但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实付房租和物业管理费的总额。

第十五条 职工租住保障性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物业管理费,但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实付房租和物业管理费的总额。

第十六条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已结清或从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低收入家庭子女考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子女学费,但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学费总额。

第十七条 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或遇到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医疗费和事故、灾难费用,但提取总额不超过医疗费和处理事故、消除灾难费用个人负担的部分。

第十八条 符合本规程第二章第八条(一)至(五)款的,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四章 提取证明资料

第十九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均需提供以下基础性资料:

(一)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

(三)银行出具的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单。

职工提取其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的,除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公证部门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配偶、直系亲属以上(一)至

(三)项资料。

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需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十条 属于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还应提供下列证明资料:

(一)购买商品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及购房税控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购买限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及有效付款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市(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建房的文件以及购房名单复印件。

【提取公积金重大疾病】

(三)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需提供集资建房协议书和有效付款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同意单位集资建房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四)购买公有住房的,需提供单位出售公有住房计算表或单位出售公有住房申请表或详细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 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需提供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和补缴差价发票或补缴差价催款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提取公积金重大疾病】

(六)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过户后的房产证或房产过户受理回执单、房屋买卖契约和契税完税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七)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需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八)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所在地有资质的房屋鉴定部门出具的大修C级房屋鉴定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九)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的原件和当期偿还贷款明细单(须银行盖章)或当期还贷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的除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外,还须附上职工提前还贷的申请和贷款银行会计联原件及复印件。

(十)装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全额购房发票、住房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或工程预算表、载明职工或其配偶姓名的装修税控发票或购买建材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房租占家庭收入比例30%以上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支付房租和物业管理费的发票、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和无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租住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十二)职工租住保障性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支付房租、物业管理费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十三)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已结清或从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低收入家庭子女考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的,需提供职工与子女关系证明(户口本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子女入学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学校出具的学费缴纳通知书或学费缴纳凭证、《海南省城镇低收入家庭证明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篇:提取公积金重大疾病

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

(一)购买本市行政辖区内自住住房的,已取得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本人身份证;

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销售不动产发票、本人身份证;

(二)购买本市行政辖区以外自住住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本人身份证;

(三)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已过户的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本人身份证;

(四)购买本村改造房的,提供户口本、 原宅基地证或房产证、拆迁安置(购房)合同、缴款收据、政府批文(复印件)、本人身份证;

(五)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补缴差价款收据、本人身份证;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一)建造、翻建的住房在城镇的,提供县级(含)以上规划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工程预算报告、本人身份证;

(二)建造、翻建的住房在农村的,提供镇政府(含)以上批准建房文件、宅基地证(或土地使用证)、工程预算报告、本人身份证;

(三)大修的住房在城镇的,提供县级(含)以上房管部门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产证、工程预算报告、本人身份证;

三、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偿还贷款满一年以上的方可支取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

(一)在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及各县(市)区管理部贷款的,提供借款(贷款)合同(不用复印)、银行还贷系统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证明、本人身份证;

(二)在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或商业银行贷款的,提供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借款合同、银行还贷系统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证明、本人身份证。

四、房产证、购房合同、借款合同等材料登记名字为配偶的,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房屋所有权共有的,还须提供共有人身份证。

五、职工必须同时提供支取材料原件(注明复印件的除外)和复印件(用A4纸复印)。职工必须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并注明:“本人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六、死亡要提供死亡证明、公证书、公证书所提到继承人的身份证

七、退休需提供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身份证

八 职工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医保报销证明及家庭收入证明。 重大疾病包括: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及其他重大疾病。

职工家庭因遇有不可预知的突发事故、自然灾难或其他引起家庭大额资金支出的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对突发事故鉴定证明、费用支出证明及家庭收入证明。

九 租房用于自住,且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高于20%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房租完税凭证及家庭收入证明。租住廉租住房的,提供《廉租住房租赁合同》

十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有购房,还贷行为,户口是外地封存后可马上支取。

住房公积金提取期限及额度

一、因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房屋共有人首次提取额之和不得超过购买住房的已付房款,在还贷期内,每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间隔12个月以上,提取金额不超过期间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住房公积金贷款连续发生2期逾期还款的,在还清贷款本息之前,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每人至少留存一年还贷额;连续发生3期以上逾期还款的,在还清贷款本息之前,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还贷人不得再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能提取一次。

三、因职工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不超过当年患者本人自付的医疗费用。

四、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两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集中封存户转移凭证,可办理销户提取。

以下情况不能支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非自住住房(如别墅、商业性公寓、商铺、写字楼、车库、车位等)以及房屋装修的;

(二)购买违规住房的;

(三)因继承、赠与方式取得房产的。

第四篇:提取公积金重大疾病

住房公积金提取方法一览表

住房公积金提取方法一览表

住房公积金的七大用途: 购房

租房

治疗重大疾病

父母给儿女购房

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

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所需材料

第五篇:提取公积金重大疾病

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一览表

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一览表

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一览表(续)

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一览表(续)

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一览表(续)

第六篇:提取公积金重大疾病

公积金最新支取细则

公积金提取办法及相关手续

1、购买(本市或外市)商品房:

1、产权证

2、购房发票

3、本人身份证

4、单位出具的《支取明细表》

注:1、如支取配偶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夫妻二人的身份证,一方已支取公积金的凭证。

2、以上所有手续均需要原件及复印件。

2、已入住商品房的但因开发商原因未办理产权证:

1、购房发票

2、购房合同

3、物业费收据

4、入住通知书

5、身份证

6、单位出具的《支取明细表》

注:1、如支取配偶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夫妻二人的身份证、一方已支取公积金的凭证。

2、以上所有手续均需要原件及复印件

3、购买(本市或外市)二手房:

1、产权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凭证

3、本人身份证

4、提取人或配偶户口迁入所购房屋地址的相关证明,或提取人本人或配偶累计三个月以上的缴纳该房屋水、电、煤气中任一项公共事业费的凭证。

5、单位出具的《支取明细表》

注:1、如支取配偶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夫妻二人的身份证,一方已支取公积金的凭证。

2、以上所有手续均需要原件及复印件。

4、因房屋拆迁进行产权安置:

1、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书

2、产权证

3、扩大面积发票

4、本人身份证

5、单位出具的《支取明细表》

注:1、如支取配偶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夫妻二人的身份证,一方已支取公积金的凭证。

2、以上所有手续均需要原件及复印件

5、因房屋拆迁进行产权安置,房屋配户后产权证未办理:

1、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书

2、扩大面积发票

3、进户通知单

4、物业收据

5、本人身份证

6、单位出具的《支取明细表》

注:1、如支取配偶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夫妻二人的身份证,一方已支取公积金的凭证。

2、以上所有手续均需要原件及复印件

6、(未婚或已婚)子女全款或(公积金贷款或商贷)购买商品房(本市或外市),父母提取:

第一种情况:未婚子女全款购房,父母提取:

1、子女及父母身份证

2、子女与父母在同一户口上的户口簿,如不在同一户口可持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2、产权证(如没有产权证,但已入住房产,支取所需购房手续比照第2条款)

3、发票

4、子女提取公积金的凭证

5、《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两份),此表到望花办事处领取。

注:1、子女和父母提取公积金提取的总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

第二种情况:已婚子女全款购房,父母提取:

1、产权证共同所有人的身份证及父母的身份证。

2、产权证共同所有人的结婚证,父母的结婚证,以及子女与父母的关系证明。

3、产权证(如没有产权证,但已入住房产,支取所需购房手续比照第2条款)【提取公积金重大疾病】

4、发票

5、子女提取公积金的凭证

6、《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两份),此表到望花办事处领取。

注:此种方式提取,子女和父母提取公积金提取的总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而且有先后顺序的,如产权证为男孩名,取女方父母的,顺序为①男孩②女孩③男孩父母④女孩父母。

第三种情况:子女(公积金贷款或商贷),父母提取:

1、基本手续同上,需加贷款合同及贷款金额票据。

注:此种方式提取,子女和父母提取公积金的总额度不能超过首付款。

7、购买公有住房:

1、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提取公积金重大疾病】

2、产权证

3、本人身份证

4、单位出具的《支取明细表》

注:1、如支取配偶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夫妻二人的身份证,一方已支取公积金的凭证。

2、以上所有手续均需要原件及复印件

8、商贷年度支取:

1、产权证(无产权证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

2、上一年还款流水(必须打每年1月-12月,加盖银行章,有主贷人姓名)

3、贷款合同

4、本人身份证

5、单位出具的《支取明细表》

注:1、如支取辅助还款人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夫妻二人的身份证、主还款人的(支取受理单)

2、以上所有手续均需要原件及复印件

9、商贷一次性提前还款:

1、贷款银行出具的住房贷款本息还清证明。

3、贷款合同

4、银行撤押证明

5、本人身份证

6、单位出具的《支取明细表》

注:1、如支取辅助还款人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夫妻二人的身份证、主还款人的(支取受理单)

2、以上所有手续均需要原件及复印件

10、主贷人在铁路或电力系统公积金贷款,辅贷人提取上一年度公积金:

1、双方身份证

2、结婚证或户口簿

3、产权证(无产权证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

4、贷款合同

【提取公积金重大疾病】

5、主贷人上一公历年度(1-12月份)的还款明细

6、主贷人上一公历年度(1-12月份)的公积金交款明细

7、主贷人支取上一年度公积金的凭证

注:1、以上所有手续均需要原件及复印件

2、如主贷人公积金年缴纳额大于年还贷额,辅贷人不能支取

11、公积金异地贷款提取公积金:

1、本人身份证

2、抚顺市公积金贷款中心出具的解冻通知书

3、单位出具的《支取明细表》

注:以上所有手续均需要原件及复印件

12、租房提取公积金:

第一种情况:单身职工租房

1、提取人身份证

2、房屋租赁合同

3、户口簿

4、《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申报表》,此表到望花办事处领取

5、抚顺市房产局开具的无房产记录证明

6、抚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房产管理处开具的无房产证明

7、所租房产的产权人身份证

8、所租房产的产权证

第二种情况:已婚职工租房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结婚证

3、户口簿

4、房屋租凭合同

5、《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申报表》2份,此表到望花办事处领取

6、夫妻双方在抚顺市房产局开具的无房产记录证明

7、夫妻双方在抚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房产管理处开具的无房产证明

8、所租房产的产权人身份证

9、所租房产的产权证

13、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

1、本人身份证

2、住院病历

3、出院结算单

4、单位出具的职工家庭困难情况说明

5、如果是夫妻之间另一方有病,需再加上另一方的身份证及结婚证(或户口簿);如果是家庭直系亲属有病,需再提供患者的身份证及出具与提取公积金职工的关系证明。

注: 以上所有手续均需要原件及复印件,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心脏搭桥。

1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1、《死亡证明》

2、继承人身份证

3、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户口本或结婚证

4、单位出具的《支取明细表》

注: 以上所有手续均需要原件及复印件

15、退休支取公积金:

1、本人的退休证

2、本人身份证

3、单位出具的《支取明细表》

注:以上所有手续均需要原件及复印件

16、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未再就业:

第一种情况:职工是外市户口,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本人身份证

3、外市户口

4、单位出具的《支取明细表》

第二种情况:职工是本市户口,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本人身份证

3、社保出具的《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申报单》、《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养老保险参保凭证》、三种凭证任选其一,如上述三种养老保险单都没有的话,拿职工参保信息单也可以。

4、失业证。

5、第二种情况中的第3、4条中所需的手续任选一条即可。3、4条不发生冲突。

6、单位出具的《支取明细表》

注:以上所有手续均需要原件及复印件

17、职工调往外市,应将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新账户或办理提取业务: 转外市手续:1、需提供正规调出手续(调令、商调函)

2、本人身份证

3、外市住房公积金提供的《转移认证单》。

注:以上所有手续均需要原件及复印件,该业务需办理电汇。办理电汇需要手续费,这笔费用由单位或职工本人自行解决。

第七篇:提取公积金重大疾病

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件及支取额度明白纸(超详细)

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件及支取额度明白纸

※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支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维修费用超过房屋造价30%)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国、出境定居的;

(五)调离本市的;

(六)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七)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过家庭收入的15%以上的;

(八)下岗失业的;

(九)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1年以上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一)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患14种重大疾病之一住院治疗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十四种重病或大病包括:心肌梗死、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白血病、中毒肝硬化、脑血管意外、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恶性肿瘤、心脏瓣膜置换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心脏搭桥术、心脏疾病需行介入治疗、起搏器安放。

※支取住房公积金提供的材料

1、通用材料:个人申请1份(签字并按手印)、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2、房产证支取的:提供近一年内房产证原件、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购房合同支取的:提供近一年内购房合同原件、微机打印的正式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自建住房的:必须提供由乡镇以上建房管理部门批准的《宅基地使用证》及《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离支取日期近1年内)及复印件1份;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原件(复印件需银行盖红章)、上两个月的还款明细(需银行盖章);

6、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提供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原件(复印件需银行盖红章);

7、工作调动出本市的:提供人社局开具的干部或工人调动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1份;

8、诸城封户在北京重新开户的:提供在北京的开户证明原件一份、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一份。

9、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1份;

10、辞职、辞退、解除劳动关系一年内支取的:提供人社局备案的处理文件1份、人社局办理的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1份;

11、病故、意外死亡的:提供配偶或继承人的支取申请1份、配偶或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份、火化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公安部门开具的户口注销证明1份、配偶或继承人与支取人的身份证明一份、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1份;

12、职工本人、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患14种重大疾病的,个人负担医疗费需在5万元以上的:提供二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诸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结算单》、付款凭证及能证明直系亲属的户口簿和有关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各1份;

13、合同、协议书、收据等与申请人不相符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1、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和配偶只可支取购房合同和协议签订当月的住房公积金,累计支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职工偿还贷款本息,职工及配偶每年支取金额不应超过借款人当年的偿还贷款本息数额。

3、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患14种重病或大病的,按照病历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取,但不应超过职工实际支付的医疗费金额。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程序

符合上述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于每月的15日前将材料准备齐全,交到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由单位统一于每月的15-20日交到人力资源部公积金管理员。次月10日左右支取公积金。

※贷款支取公积金只限于每年的5、11月份支取,其他月份不予受理。

申 请

诸城市住房资金管理局:

本人叫 ,因 ( 购房/还贷/工作调动/辞职)原因 ,资金紧缺,需要支取住房公积金。

特此申请,请予以批准。

申请人: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507521/

推荐访问:杭州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