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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局的合格证明

时间:2018-12-01   来源:经典语录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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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消防局的合格证明

关于提交消防合格证明的送达书.doc

关于提交消防合格证明的送达书 长净社卫审送达字【 2014 】号

你单位至今未向我局提供消防合格证明。根据2010年长春市人民政府就消防问题与卫生行政部门签订的《责任书》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在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时均要向医疗机构索取消防合格证明,无消防合格证明的不予许可。”为强化安全意识,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告知你单位于2014年10月底前务必将《消防合格证明》交送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卫生科。如不提交出现任何不良后果,由你单位自负。

送达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送达时间:2014年 月 日

接收单位:(章)

法人(代理人)签字:

第二篇:消防局的合格证明

消防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合格证

第三篇:消防局的合格证明

消防证照办理流程

第四篇:消防局的合格证明

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表格

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

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第五篇:消防局的合格证明

消防备案事项的办理程序和标准

消防备案可以在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的消防网站()上进行。消防备案事项的办理程序和标准: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

【办理范围】除需办理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外,其他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工程(不含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它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日内进行消防设计备案。

【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陆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网站()→在“消防办事大厅” 系统中根据提示录入备案信息→打印备案凭证→被确定为抽查对象→到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受理员查验申请材料→受理员出具书面凭证→受理员交业务部门办理→申请人登陆备案系统“公告信息”栏查询检查结果。

2.申请人登陆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网站→在“消防办事大厅” 系统中根据提示录入备案信息→打印备案凭证→未被确定为抽查对象(无需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一式两份);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建设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5.消防设计文件;

(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办理范围】除需办理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外,其他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工程(不含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它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陆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网站()→在网站“消防办事

大厅” 系统中根据提示录入备案信息→打印备案凭证→被确定为抽查对象→到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受理员查验申请材料→受理员出具书面凭证→受理员交业务部门办理→申请人登陆备案系统“公告信息”栏查询检查结果。

2.申请人登陆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网站→在“消防办事大厅” 系统中根据提示录入备案信息→打印备案凭证→未被确定为抽查对象(无需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一式两份);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原件);

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7.建设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六篇:消防局的合格证明

消防备案通知书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通知书 根据《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

令),对照《江苏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请你单位如实填报《江苏省消防安全重点

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并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江苏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申报备案登记表》报我 淮阴区公安消防大队 。 附:《江苏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 年 月 日 被通知单位人员(签名):

一式两份(一份交被通知单位 一份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存档) 江苏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 注:①此表由符合分类标准且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经营资格的单位填报。 ②申报单位在主类栏中选择最核实的一项打“√”在分类栏中所有涉及项均打“√”。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备案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淮安市公安消防支队淮阴区大队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告知书(存根联) 【消防局的合格证明】 公消告字[ ]第 号 单位名称

重点单位级别 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管辖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淮阴区公安消防大队 批 准 人

批准时间 2013年2月 填 发 人

填发日期 2013年2月 (单位自身留存做档) 5篇二:消防备案条件 篇三:消防备案流程 2012年11月1日新规定 第一步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

1.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

预先核准通知书);2.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或与使用性质相同的房

产证、房屋租赁合同);3.设计单位营业执照(需设计单位盖章)、资质证明文件(需设计单

位盖章);4.消防设计文件说明(需设计单位签字、盖章);5.消防设计图纸(包括总平面图、

平立剖面图,消防系统图等与消防设计相关的图;需设计单位签字、盖章);6.企业法人身份

证复印件;7.消防设计备案网上备案号;8.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9.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步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1.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合格;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安徽消防产业信息网注册产品);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

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5.

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

文件(各单位盖章);7.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8.消防竣工备案网上

备案号;9.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 第三步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1.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通过;2.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3.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4.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法

律文书复印件;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6.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照片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

工种职业资格协议复印件;7.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8.消防设计图纸(备案未抽中);9.

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消防局的合格证明】

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未抽中);10. 与使用

性质相同的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消防设计备案未抽中)。篇四:消防备案的验收 备案”项目的验收需要申报的材料: 资料中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上必须要有

“复

印人”的签名并签上“复印的日期”。 注意:来消防窗口办事时,必须带上介绍信及前来办事的人的身份证(见“附件”中的

“介绍信范本”。)

1. 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2. 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消防设施检测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

质证书”和“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由设计、施工、工

程监理、消防设施检测单位在他们各自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资质证书”

和“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注意,施工

单位包括:水电施工单位、土建施工单位、装修施工单位。。。。。。等等(这些材料请不要装订)

(“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上也可由相关执业人员盖章、

签字确认。)

建设单位(即“甲方”)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并盖上“甲方”

的公章。(未领到营业执照的可出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复印件,并带上《名称预先核

准通知书》上登记的“出资人”或“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请“甲

方”的主要负责人在《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复印件上亲笔签名)

3.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如果消防设计审核也是备案的则提供“消

防设计备案检(复)查意见书”;(如果仅 是装修工程的验收,还须提供“被装修房屋”的“土建消防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

消防备案检(复)查意见书”)

4.《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消防设施检测报告》的检测结果必须为“合格”的,方可

申报)

5.新安装的消防产品的检验报告、认证证书(防火门、应急灯、疏散指示、灭火器等)

(要盖有生产厂家红印章的原件) 如新安装有防火门、消防应急照明灯、消防应急标志灯、灭火器这四种消防产品的,还

应填写《消防产品身份信息证明》(见附件),并将消防产品的“标志b签”原件粘贴在《消

防产品身份信息证明》上,且“标志b签”必须与消防产品检验报告相对应。(经销单位或生

产单位应在《消防产品身份信息证明》上加盖公章,使用单位必须加盖公章。)(一种规格型

号的产品只需填写一张《消防产品身份信息证明》,例如:买了两种规格型号的灭火器,第一

种规格型号的买了50个,就填写一张《消防产品身份信息证明》,并将50个灭火器的50张

“标志b签”粘贴在《消防产品身份信息证明》上,如粘贴不下,可另附a4大小的白纸进行

粘贴;第二种规格型号的买了80个,再填写一张《消防产品身份信息证明》,并将80个灭火

器的80张“标志b签”粘贴在《消防产品身份信息证明》上,如粘贴不下,可另附a4大小

的白纸进行粘贴)

6.盖有竣工章的竣工图(除结构图以外的全部图纸,如总平面图等)

7.《建筑工程消防产品使用情况登记表》(附后)(打印出来填写好)(此表最后的“施工

单位”盖章,“施工单位”指的是所有参 与此次施工的单位,如土建施工单位、消防施工单位、装修施工单位„„,有几个施工

单位就盖几个章,要求盖他们的公章。) (此次工程中新安装的消防产品要填写在此表上,

之前就有的老的消防产品严禁填写在此表上)(此项材料请不要装订)

1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附后)(打印出来填写好、盖好各单位的公章)(此表当中一

栏的“施工单位”盖章,“施工单位”指的是所有参与此次施工的单位,如土建施工单位、消

防施工单位、装修施工单位„„,有几个施工单位就盖几个章,要求盖他们的公章。)

13.介绍信(盖建设单位公章) 14.超过5栋建筑请填写最后的附表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说 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由其负责人签名。填表前请仔细

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

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

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

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未确定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表格中的“□”,

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申报局部验收的,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中注明。

(3)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

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4)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5)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6)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材料。

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

文件”、“合格证”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

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6.通过网上申报备案的,应按要求提交全部电子申报材料。请注意领取备案文书。篇五:

消防办事一次告知书 消防办事一次告知书

为方便办理消防行政许可业务审批手续,我们将一次性告知如下内容,请认真阅读: □一、申报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事项的,请准备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表格由消防队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备案不

用);□2、建设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非营业性单位出具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复印件);□3、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由建设局出具规划许可证或乡

镇规划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提供设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

资质证书复印件);□5、消防设计文件和审图报告(主要是建筑工程施工图纸,含建筑、结构、

水、电、暖、空调、消防、装修等设计图纸。图纸要具备法律效力(即由合法且符合工程设计

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有设计人员签字并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的正式图纸资料);□6、特殊工

程的根据需要提供其他资料(由消防部门根据工程性质确定后由建设单位提供)。 □二、申报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审核或备案事项的,请准备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备案不用);□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

身份证明文件;□3、装修材料的防火性能及有关证明;□4、装修建筑主体的消防验收意见

书;□5、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文件;□6、消防设计文件:①建筑平面图:原工程总平

面图和平面图;本工程平面图,平面或空间的防火、防烟分区面积,分隔位置和分隔物;②

装修图纸:应体现工程各部位顶棚、墙面、地面、隔断的装修材料等。图纸要具备法律效力。 □三、申报建筑工程(内部装修)消防验收或备案事项的,请准备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表格由消防队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备案不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3、消防

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主要包括自动消防设施主要构件的检验报告,灭火器、应急照明灯、

疏散指示标志、防火门、防火卷帘、消火栓、水带、水枪、消火栓箱等的检验报告,建设单【消防局的合格证明】

位可以向施工单位或者销售单位索要);□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

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并提供抽样性检测合格

报告(主要指在建筑过程中使用的外墙保温材料、室内装修中采用的可燃材料,如石膏板、地

毯、木制品及吊顶材料、电线电缆等的关于防火性质检测合格的报告。同时应将上述所有材

料的样品送消防质检站进行产品一致性检测并出具报告);□5、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

测合格证明文件和防雷检测报告等(是指对验收工程的自动消防设施和电器线路由建设方委

【消防局的合格证明】

托相应机构进行专业性检查并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

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指上述单位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复印件);□7、其他依法

需要提供的材料(由消防部门根据工程性质确定后由建设单位提供)。 □四、申报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行政许可事项的,请准备以下资料: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表格由消防队提供,加盖申报单位公章);□2、申请单位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依法取得的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租赁的提供租赁房屋的消

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备案文书);□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申请单位结合自

身特点制订符合实际情况的相关制度并组织演习,要有照片资料);□5、员工岗前消防安全

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设施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申请单位应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要有记录、有照片);□6、营业场所的电气检测合格报告

(由申请单位自行联系检测机构检测)□7、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资料(主要包括内部装修设计

施工图纸、装修材料防火性能检测报告、新增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等)。

五、受理条件

根据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资料要求,申报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要求的,立即受理;申报材

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形式要求的,不予以受理,补正后重新申报。暂不予受理的业务,请您于

5日内,按照办事程序要求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对于不办理或暂时无法补正的行政许可申

请事项,请 10日内将所送资料领回,逾期我单位将不予保存。

六、办理期限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建筑工程消防验收,一般工程自受理之日起20日(工作日,下同)

内安排查看现场、审核报审资料并签发《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但是依法需要组织专家

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间内。消防安全检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进行办理。

七、相关提示

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

全检查擅自开业的消防违法行为,我大队将依法严肃查处 (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

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篇:消防局的合格证明

防火证明书

守 法 证 明 兹证明上海濮阳设备防护工程有限公司在近两年来的经营施工中,能自觉遵守和落实环

境保护规定和制度,未发生过环境违规违法行为。 特此证明 守 法 证 明 兹证明上海濮阳设备防护工程有限公司在近两年来的经营施工中,能严格遵守职业健康

安全法律、法规要求,未发生安全事故行为。 特此证明 2012.12.10篇二:板房a级防火证明 篇三: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表格 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 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篇四:消防申报资料 消防申报资料

一、消防设计审核

1.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盖章);

2.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盖章);

3.消防设计文件(建、结、水、电、通、艺施、总平面图、水总平面图等全套图纸);

4.专家评审申报材料(特殊消防设计文件,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

准的中文文本,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图审意见);

6.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证明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委托书等,见格式)

8、申报表(见附)。

二、消防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盖章);

2.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

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7.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委托书等,见格式)

9、(1)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提供具有资质的工程师专业考试证书(两人)两份;

(2)施工单位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登记表;(3)施工单位提供通过湖北省建设

工程消防质量数字管理系统打印的资质证明文件及截图。以上各项资料请盖公司的公章予以

确认;

10、申报表(见附)。

三、消防设计备案

(1)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盖章);

(2)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盖章);

(3)消防设计文件(建、结、水、电、通、艺施、总平面图、水总平面图等全套图纸);

(4)施工许可文件(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图审意见);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委托书等,见格式);

【消防局的合格证明】

(6)申报表(见附)。

四、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2、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3、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4、消防设施检测合格

证明文件;

4、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5、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委托书); 7(1)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提供具有资质的工程师专业考试证书(两人)两份;

(2)施工单位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登记表;(3)施工单位提供通过湖北省建设

工程消防质量数字管理系统打印的资质证明文件及截图。以上各项资料请盖公司的公章予以

确认;

8、申报表(见附)。

五、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

(1)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书;

(3)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

(4)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

职业资格证书;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

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a.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 b.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消防局的合格证明】 c.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

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营业执照”、“法律文书”、“资

格证书”、“合格证”、“证明文件”等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

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6)申报表(见附)。篇五:防火阻燃产品证书标志管理 消防类产品型式认可

证书与标志的使用管理规定 编制:

审核:

批准:

受控状态: 消防类产品型式认可

证书与标志的使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消防类产品型式认可证书和认可标志的管理,保证认证证书和标志正确使用,制

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消防类产品型式认可产品认证证书的管理和标志的购买、保管、发放、使

用的相关规定。

3引用文件

《消防类产品型式认可实施规则---防火阻燃材料产品》(cccf-xsrk-009:2011) 4证书使用管理规定

4.1综合办公室负责对《消防类产品型式认可证书》进行妥善保管, 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证书受到损坏,证书不得随意转让、转借或涂改。

4.2 本公司其他相关部门或人员使用该证书进行复印、影印时,应填 写《证书使用申请》,写明使用原因和使用去向,并由主管领导签字批准;使用前填写《消

防类产品型式认可证书使用登记记录》,使用人应如实填写使用日期、使用去向、复印或影印

数量,并签字确认。

4.3企划部根据技术处下发已获认证的产品清单,保证产品包装设计、广告、产品介绍

等宣传材料中正确使用消防认可证书。 5标志使用管理规定

5.1 购买a(实体)和b(验证体)标志 由供应处根据营销中心订货数量或生产计划,向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提出申请,

填写《消防产品型式认可标志申购表》,注明购买数量、规格、金额等信息。财务处根据购买

金额,向评定中心汇款。 b标志(验证体)向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指定的制作公司

购买。

5.2 标志的保管、发放、使用

5.2.1 调度处标签管理员(指定的专人1名)负责《消防产品认可标 志》的保管、发放,并做好标志的防护工作,防止标志受潮、发霉、损坏、丢失。

5.2.2 公司在证书有效期内,可以在获证产品上使用标志,如证书过 期或被取消,禁止使用该标志。

5.2.3规定每桶产品上贴一枚a(实体)标志,张贴于包装桶正面的右上 方。

5.2.4 a标志不得在下达生产计划前发放或领用,防止因计划与实际 灌装数量的误差而导致标志数量的误差,还可避免生产班组生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

造成浪费。

5.2.5 防火涂料经检验合格灌装后,生产班长根据当批产品的灌装桶 数到调度科标签管理员那里领取相应数量的a(实体)标志, 填写《消防认可标志领用记

录》,写明领用日期、编号、数量等,并签字确认。

5.2.6 生产班组在张贴标志的过程中不要随意损坏标志,不得污染标 志,每损坏一枚,按标志的实际价值双倍罚款。

5.2.7产品出库前,标志专管人员进入消防产品身份信息管理系统, 利用专用设备输入销售信息,并扫描与a标志相对应号段的b标志(验证体),扫描成功

后,上传管理系统。

5.2.8信息上传成功后,专管人员填写《消防产品身份信息证明》,把 相对应的标志验证体粘贴上面,随产品一同交付客户或用户,以便工程查验。

5.2.9 调度处根据erp数据库中的该批产品的入库数量,核对标签数 量,予以监督。

5.2.10 调度处标志专管人员员每月对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核对,保存 好《消防认可标志领用记录》。 6 本规定自实施之日起执行。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507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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