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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系统相关信息填报
及网上报名工作的相关要求
工作操作步骤:
1、登录网;
2、用户登录:选择相应的“用户类型”,输入“用户名”及“密
码”,然后输入“验证码”进行用户登录;
3、医疗机构在“你需要做哪些工作中”完成以下工作:
(1)完善机构信息:单击“完善机构信息”进入界面按照目前
医疗机构的具体情况完善相关信息;(医疗机构名称及机构代码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医疗机构名称和机构代码,原来填报不正确的请更正)
(2)医师帐号管理:主要是由单位为本单位的医师设置帐号,
供医师在定期考核时直接网上报名参加考试。操作:单击“医师帐号管理”进入医师查询界面,点击进入“新增医师用户界面”录入相关信息增加医师(医师账户命名规则:卫生机构用户名+五位序号。例如: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人民医院的张三医师用户名:
445321H0000100001,后五位为顺序号),录完后点击进行“保存信息”,直至录完单位中的所有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包括已进行医师注册的临时工和返聘医师,即所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医师)。
(3)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保健院3间医院作为我县的考
核机构还要进行“申请本考核周期考核机构”的申请。
(4)医师基本信息审核:按医师所提交的纸质材料及证件核对医师的基本信息(网上)。
(5)医师考核内容评定:在医师填报的报名表(网上)中填写医院(执业机构)考核意见及结果。
(6)医师名单上报:上报本机构医师考核名单。
4、医师要完成的工作:
(1)按医疗机构分配的帐号登录系统完成医师相关信息的录入工作,需上传相片的,按要求上传电子相片,保存信息并上报。
(2)完成定期考核相关报名表格信息的录入工作,需上传相片的,按要求上传电子相片,保存信息并上报。
5、考核机构要完成的工作: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3间考核机构,要在考核完成后将相关医师的考核结果录入到系统中。
桂卫医〔2011〕226号
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定期考
核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区直各医疗卫生机构:
2007年以来,我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按照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发〔2007〕66号,以下简称《办法》)及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医〔2007〕144号)要求,开展了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加强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建立医师定期考核长效机制,使之法制化、规范化,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10〕208号)精神,现就我区医师定期考核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健全医师定期考核组织机构
(一)各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尽快成立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代表及相关医疗卫生行业、学术组织代表组成的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可在卫生行业、学术组织或卫生行政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设立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二)规范医师定期考核机构(以下简称考核机构)的委托程序。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符合《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疗卫生行业、学术组织的单位做好考核机构的委托工作。
承担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机构或组织应当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通过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系统提交电子版):
1.《医师定期考核机构信息登记表》(附件1);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医疗、保健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预防机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医疗卫生行业、学术组织);【dqkh.cmda.gov.cn】
3.拟成立的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组织架构、成员名单及个人简历;
4.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和具体实施方案;
5.其他。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收到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确定是否委托其为考核机构,并以适当方式公布确定的考核机构名单。公布后30日内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广西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gxysdqkh@163.com)。
(三)做好考核机构考核范围的指定工作。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要为考核机构指定负责考核的医师所在医疗、预防、
保健机构。首次指定工作应当在2012年1月31日前完成。接受考核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将本机构的医师名单及相关资料在每年度2月15日前上报至指定的考核机构。
2012年2月20日前,各市卫生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将指定情况(填写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广西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
二、完善医师定期考核程序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考核机构要按照《办法》的要求,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程序,要按照《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要求严格掌握简易程序的执行标准。
(一)卫生行政部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于每年的3月1日之前下发通知,公布本年度辖区内须参加考核的医师名单和考核时间安排。参加2012年考核的人员为2011年12月31日前执业注册满2年及以上或通过前一周期考核满2年的医师(接近2年的也可参加考核)。
(二)一般程序考核应当按照如下程序执行。
1.本年度须参加考核的医师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附件3),并于当年3月31日前提交至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2.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按照规定对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上签署评定意见,并于当年4月15日前报送至考核机构;
3.考核机构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报送的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意见进行复核,并于当年5月15日前公布需要接受业务水平测评的医师名单;
4.考核机构根据《办法》的规定,于当年6月30日前对需接受业务水平测评的医师进行业务水平测评,并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上签署意见;
5.考核机构在当年7月31日前将医师考核结果报委托其考核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同时书面通知被考核医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三)简易程序考核应当按照如下程序执行。
1.申请简易程序考核的医师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简易程序)》(附件4),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签署意见并于当年3月31日前提交至考核机构;
2.考核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在《医师定期考核表(简易程序)》上签署意见,并于当年4月15日前公布适用简易程序考核的医师名单,未通过审核的医师应当接受一般程序考核并补填《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
简易程序考核结果的备案和通报同一般程序。
(四)考核周期内,参加并完成3个月以上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政府指令性工作的医师,支援医院在对其工作成绩及职业道德进行评定时,应当参考受援医院意见。
(五)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定期考核的医师,由所在机构或组织开具证明向考核机构申请,经考核机构同意可延期考核。
(六)考核机构要严格良好行为记录的认定,其中认定为良好行为记录的表彰、奖励原则上应当为设区的市级以上相关部门作出的表彰、奖励,认定为良好行为记录的科技成果应当为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与业务工作相关发明专利的科技成果。
三、统一使用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系统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统一使用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卫办医管函〔2011〕146号),从2011年12月开始,我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考核机构和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启用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系统(网址为:
400-885-0626)。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为下级卫生行政部门、本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考核机构和医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创建用户名和密码。被考核医师的用户
申请简易程序的操作流程
第一步:登录 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第二步:点击 考核信息
第三步:在简易程序填报界面点击
简易程序填报
第四步:填写
申请理由及医师述职
第五步:填写后,若填写无误,点击提交申请(申请完毕,等待审批);若需要暂存再作修改的,点击保存信息(下接第六步)
第六步:需再次修改的,点击 考核结果,在考核结果界面点击修改;修改完毕后点击提交申请
注:1、申请理由需填写具体内容,如:通过2012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
格实践能力考试、执业年限超过12年等;
2、医师述职填写内容为考核时间内的完成工作情况。
3、用户名统:sz03yt02+工号(如:sz03yt026001);密码:123456(默认)
安卫„2011‟85号
安吉县卫生局关于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医师
开展定期考核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认真做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加强医师执业准入后的监管,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卫办医[2011]7号)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对2010至2011年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机构:我局委托安吉县人民医院、安吉三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计生指导站、县疾控中心作为考核机构,承担全县医师的考核任务。各考核机构在负责本单位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基础上,按指定要求对各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临床、中医、公共卫生、口腔的业务水平测试的考核(具体安排见附件)。考核的具体方式、程序等要求,请各考核机构按照《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各考核机构机构应当成立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关医疗卫生管理人员
组成的考核委员会,并指定专门的职能部门负责此项工作。
二、考核对象与方式: 本次考核对象为取得医师资格并于2009年12月31日前经注册在各级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所有医师。
今后的医师定期考核周期以此类推,工作累计2年为一个考核周期。每个周期的医师考核工作应在本周期第二年度的5月底前完成。
考核方式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接受定期考核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进行测评考核。考核工作分别由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机构、医疗机构和医师个人根据《细则》考核流程要求在中国医师协会网的“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三、考核程序和内容: 考核机构根据考核医师情况不同,采用简易与一般两种程序进行考核。
(一)简易程序:医师本人在“系统”上填写述职报告、定期考核表,由执业注册所在机构签署意见,并上报考核机构复核。
(二)一般程序:有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及业务水平测评三项内容。医师本人在“系统”上填写定期考核表后,由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对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考核机构复核;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机构负责。本周期业务水平测评方式为“法律、法规考试或相关专业知识及专业技术操作考核考试”,由考核机构选择一种测评方式并出题考核。
(三)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的,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仅考核工【dqkh.cmda.gov.cn】
作成绩和职业道德两项。
(四)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定期考核的医师,由所在机构或组织开具证明向考核机构申请,经考核机构同意可延期考核。
(五)考核机构要严格对良好行为记录的认定,其中认定为良好行为记录的表彰、奖励原则上应当为市级以上相关部门作出的表彰、奖励;认定为良好行为记录的科技成果应当为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与业务工作相关发明专利的科技成果。
(六)本周期因业务水平测评不合格导致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参加培训后再次考核的,需要参加全省统一命题的业务水平测评。
四、考核管理:本次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要在6月底前全都完成。考核相关信息录入均实行网上操作,近期局里将组织培训(通知另发)。所有考核人员的考核档案将纳入人事档案管理,考核完毕后统一交人事部门归档。
五、监督管理:对考核或审核不合格的医师,我局将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6个月,并接受相关培训和继续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由考核机构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
附件:1、安吉县卫生局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名单
2、 安吉县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组织机构情况表
3、医师定期考核机构信息登记表
4、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
5.医师定期考核表(简易程序)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安吉县卫生局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名单
主 任:徐存林(县卫生局局长)
副主任:吴柏顺(县卫生局纪委书记)
顾岳炎(县卫生局副局长)
王永照(县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沈 巍(县卫生局医政科教科科长)
莫愁寒(县卫生局卫生监管科科长)【dqkh.cmda.gov.cn】
钱月春(县卫生局办公室副主任)
张美琴(县卫生局医政科教科副科长)
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医政科教科科。
附件2
安吉县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组织机构情况表
学习卡登录步骤:(系统首页上有咨询电话)
1、点击在线培训
2、点击医师登陆
3、输入个人的用户名,即所在单位的用户名+0000x,再输入密码(123456)
(个人的用户名到“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里的单位信息里去查,即“工作台”第三项——医师账号管理就有个人的用户名)
4、登陆后点击学习卡,点击激活卡,输入卡号,显示有效卡,继续输入激活码,注意大小写,然后激活
5、卡激活后,
就可以到在线培训里,购买所需要课程,点击购买,显示结算,再去结算就可以了,
最后,到我的课程里就可以学习了。
学习卡 激活后 ,网上学习后 ,会加10-30分左右, 90%的考试题从学习卡内的模拟题库里出。
友情提示:学习卡的模拟题是不能重复做的, 能保证准确率的情况下再答噢!
医生个人信息在信息系统里,未被单位审核通过的是登录不了培训网站的。必须经本单位审核,信息状态为”正式“学习卡才能登录。
单位如何审核本单位人员:登陆“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网站(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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