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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自身准则和条例

时间:2018-04-20   来源:私藏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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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自身准则和条例 第一篇_准则和条例学习心得范文两篇

准则和条例学习心得范文两篇

篇一

《准则》和《条例》是党员领导干部看得见、够得着的标准,是对党各级组织的有力约束,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作为纪检监察工作者,更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履职尽责,守住底线。 首先,要做好“三个表率”。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学懂弄通、学思践悟,做学习的表率;要带头模范遵守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遵纪的表率;要真正让纪律要求成为硬约束,准确把握定性量纪,真正把纪律执行到位,做履职的表率。

其次,要坚持“三个结合”。要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与学习贯彻《党章》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

最后,要守住“三个底线”。要老老实实做人,清清白白做人,守住做人的底线;要踏踏实实做事,干干净净做事,守住干事创业的底线;要一切以老干部利益为根本出发点,真正做到秉公用权,守住用权的底线。

篇二

在中共中央同期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中,有两段立意高远、充满期待的话,成为我潜心研读《准则》和《条例》的“路标”:广大党员要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路标之一,要上好党性修养这门“必修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强的党性是成为高素质领导干部的首要条件。”他还强调:“坚持党性原则,是做合格共产党员的一个基本要求,是衡量党员立场和觉悟的准绳,是党员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

从党章的不断修订完善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成龙配套,都可以判断为:党性修养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鲜明标志;都可以理解为:与时俱进地加强党性修养的教义大典。正如刘少奇之子刘源所言:“赶考”在继续,党性要加强。这就要求我们每个党员干部要努力做到:

坚持远大理想与改善民生的统一。革命理想高于天、烈如火、坚如钢。没有理想信仰就没有长征的壮举,就没有抗战的惨胜,就没有瞿秋白的慷慨赴死和刘胡兰的英勇就义;没有理想信仰就没有两个“一百年”的宏伟蓝图,就没有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有了理想信仰还必须有坚定不移做好当前每一项工作的具体行动。作为纪检干部来讲,尤其要把学习贯彻《准

则》和《条例》作为今明两年的工作重点,以此作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行为准则和思想利器;通过深入学习研讨达到把党的政治规矩和纪律印在每位党员心上的目的,达到服务大局,突出主业,聚精会神抓党纪,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境界。

坚持优良传统与改革创新的统一。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是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既是优良,理当传承,其核心内容也就是党的三大作风: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纪检改革列入全面深化改革的六个专项小组之一,位置不可谓不高,力度不可谓不大。近年来纪检机构推进“三转”改革,为“一把手”划定权力边界,激活内部能量,防止“灯下黑”,清理门户等,均已取得令人信服的成效。《准则》、《条例》的修订不单是纪与法的明细界定,同时也是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的潜移默化,也是党的创新理论的新发展、新成果。

坚持公众形象与家德家风的统一。从近年中组部、中宣部推出的优秀领导干部典型来看,没有一个不是明德笃行的,没有一个不是家风好的。无数事实证明,领导干部的言行不但影响社会,同样影响家庭。毛泽东告诫小女儿李纳:“要夹紧尾巴做人,不要鲜花和掌声。”李纳一辈子选择了过普通人的日子,不拿父亲一分钱稿费,在公园闹市也碰不到一个“熟人”。说实在的,领导干部那点出人头地、光宗耀祖的虚荣心,倘若按捺不住,就会害人又害己。

路标之二,要过好以身作则这个“号令关”

有道是,以身作则是共产党人的金号角;又有云,以身作则是无声的号令。不管何种形态,总跳不出“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党员看支部”这个内在的本质的必然联系。

这个“号令关”,其实也就是把握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党员干部尤其是纪检干部都必须以修身明志、对党忠诚的优秀品质来加以验证,是否把住了、握牢了这个总开关。

【结合自身准则和条例】

这个“号令关”,其实也就是有思想有作为的奉献关。党员干部尤其是纪检干部都要像“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所期望的那样: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从干事创业、爱岗敬业的角度讲,还必须是有才干、能吃苦、勇担当、善创新。

这个“号令关”,其实也就是人品、才干和业绩都得到公认的群众基础关。战争年代的老百姓为什么把“最后一碗米送去做军粮,最后一尺布送去做军装,最后的老棉袄盖在担架上,最后的亲骨肉送他上战场”?就是在共产党领导下建立了牢不可破的军民关系,培育了同甘共苦的鱼水深情。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向“十三五”的进军中,我们同样要以热诚的态度、严实的作风和出色的工作,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又欢迎”。

路标之三,要练好《准则》《条例》这套“护党功”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准则》《条例》的修订出台,为各级党委、纪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提供了基本遵循。作为纪检干部来讲,更要做到率先知纪、推动守纪、严格执纪,从严紧握管党治党的尺子,练就正风肃纪的护党功夫。《准则》的简明扼要,《条例》的条分缕析,既使全体党员再次看到党中央的刮骨疗毒的勇气和壮士断腕的决心,又必然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中形成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权威性的良好风尚。作为纪检干部来讲,更应该把监督执纪问责的功课做深做细做实;在领导班子中,要自觉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清单晒起来,并主动将责任转化为贯彻执行《准则》《条例》的果敢行动。

在学习贯彻方面,要积极组织参与市纪委策划开展的“七个一”活动,既写好一篇体会文章,用好一本辅导手册,观看一场警示教育片,组织一次宣讲活动,参加一次“两法规”知识测试,“充实”一个宣传平台,订阅一批本土家风丛书。

在联系实际方面,党的新闻纪律是党的政治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政治家办报,打造“党媒权威,人民心声”品牌,唱响时代主旋律,传播湘潭好声音的重要保障。为此要以对党的新闻事业高度负责、对党的新闻工作者高度负责的态度,用《准则》和《条例》严格规范其言行,牢记党媒姓党、党纪姓党,做到嘴中有禁,笔下有忌。与此同时,要着眼促进湘潭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聚集“十三五”,深化“走转改”,展示新实践,讲好精故事。

在严于律己方面,就是要恪守“打铁先要自身硬”的人生理念,在坚守理想信仰“高线”和纪律法律“底线”的同时,坚持通读与精读相结合的“硬”学习,以刻苦的研读凸显“磨刀”的精气神;坚持不讲情面、一寸不让的“硬”执行,以执行力彰显党纪的生命力。

作为纪检干部来讲,当与《准则》同行,和《条例》相约,在学思践悟中强心、励志、铸魂;坚持将自己置于单位、家庭和社会的多重监督之下,通过与职工群众在政治上、工作上、作风上、生活上的结对牵手,努力成为他们在学习、工作和作风方面的领头雁和排头兵。

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过近期的学习,我充分认识到两项法规的

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贯彻落实好这两项法规,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281字,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现就学习两项法规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第一,要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共产党员增强纪律观念,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环节,而关键的问题是要正确认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12月23日,校党委专门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及机构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两项法规,要求全校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全校每一个党员都应懂得,是否遵守党的纪律,是检验党员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志之一。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也不可能是合格的领导干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纪律观念在一部分党员、干部包括某些领导干部中有所淡漠,甚至陷入误区。有的认为,把改革开放与严肃党纪对立起来,认为党的纪律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条条框框”,应当“冲破”,可以“变通”,提出经济要搞活、纪律要“松绑”;有的只要一讲严肃纪律,就被别人说是“左”的表现,是“整人”,等等。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正是近些年来纪律松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强党员纪律修养的思想障碍,

必须坚决予以清除。全校广大共产党员要做遵守党的纪律的模范,必须从加强纪律观念、树立纪律观念做起,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要当好表率,模范遵守党纪。有觉悟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带头遵守,要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要牢带头固树立“怕”的意识,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并用这种“怕”约束自己,这种怕是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在遇到可能违犯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没能从内心深处对党纪国法存有敬畏,任凭自己的欲望恶性膨胀,最终踏入不归路,其教训不可谓不深。特别是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金钱、名利、美色等种种诱惑,必须警钟长鸣,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第三,要严格执纪,发挥党纪作用。我们党的纪律有个鲜明的特征,就是它的平等性。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平等地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和监督,党内绝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个体户”。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义务,党员领导干部也不例外,谁违犯了,就会受到党纪制裁。现实生活中,确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纪律,要求别人做的,他自己偏偏不做;要求别人不要做的,他自己做得挺来劲儿。这样的行径,对党的纪律建设具有极大的杀伤力。所以,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 第四,既敢于负责,强化主体意识。要站在党性立场

结合自身准则和条例 第二篇_新准则和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新准则和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2015年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后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一大重要举措,彰显了中央正风反腐的决心,传递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新《条例》的一个重要特色是“纪法分开、纪法各表”,纪律的归纪律,法律的归法律,一方面使得纪律挺在了法律前面,比法律规定更加严格,对党员提出比老百姓更高的要求,有利于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另一方面也使得纪委和司法部门的工作更加泾渭分明,避免了工作上的重复交。《条例》将纪律约束的对象从党的领导干部延伸到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强调全员性、全覆盖。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个方面细化违纪行为,制定具体处分条款,新增了如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侵害群众利益、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纪行为,对党员形成了全方位的约束,被称之为史上最严的规定。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如何更好的贯彻执行新的《准则》和《条例》,使之成为新时期下全面从严治党地有力武器。结合组织部门工作的特殊性,我觉得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加强学习宣传。此次新出台的两个党内法规与以往相比,改动幅度较大,纪律要求更严,组织部门作为规定执行者之一,组工干部只有认真学习、熟悉掌握《条例》,在执行时才能做到不偏不倚。同时,作为管理党员的部门,我们有义务、

有责任宣传教育《准则》和《条例》,使每名党员都能知条例、懂条例、守条例。二是强化责任担当。组织部门应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严格对照、大力落实,对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要拿出顶真碰硬的勇气,敢于开罚单、唱黑脸,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党员干部划出一条纪律高压线。三是发挥模范作用。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应带头遵守《准则》和《条例》,先正己再正人,努力为党员干部做好表率。

结合自身准则和条例 第三篇_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让纪律运行在心灵轨道

——学习《准则》、《条例》等文件精神体会 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前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现在就我近期参与的党员组织生活和党员自学内容谈谈自己的认识。

一是管党治党:“严”字当头,“严”字打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管党治党“严”字当头,“严”字打底。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到廉洁自律准则的颁布;从领导干部的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水,到领导干部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追责;从“打虎拍蝇”严惩腐败分子,到巡视“利剑”越磨越锋利。从严治党的理念始终贯穿于执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各条战线,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进一步增强。

二是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

有道德规范,才能激发内心的自律;有党纪约束,才能明确行为的边界。紧扣“廉洁自律“这个主题,中共中央印发的《准则》、《条例》,既明确崇德向善的高标准,又划出不可碰触的底线;既延续”思想建党”的传统,又确立”制度治党“的规矩,他律与自律互补、守底线与高标准兼顾、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结合,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认识、新标准和新要求。

三是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全面从严治党

《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体现了宣示性,坚持正面倡导,变“不准”为“自觉”。《条例》尊崇党章,细化纪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体现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新成果。新修订的条例,将纪律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其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的、管总的。大量案例表明,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说到底都是破坏党的政治纪律。因此,扎紧党纪党规的笼子,就要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

作为一名年轻的共产党员,我们不仅仅是贴着党员的标签,更要将党员的正能量传递出去。顾全大局,公私分明,凡事立即办,遇事带头干。“观于明镜,则瑕疵不滞于躯。”古人常以镜为喻,用来正衣冠、明得失。在现在乃至以后的工作中,我将常用“四镜”严律己。

常用“望远镜”视大局、明方向。我会一如既往,不忘初心,感恩现在的拥有,全心全意地将儿童保健室的工作落实好,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即便是临时接到任务,也都精密统筹好本职工作,认真执行,不拖拉。在工作中,坚持怀着一颗童真的心与孩子交流,与孩子们重温童趣,关注孩子,帮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将崇爱尚美的理念发挥好。我会以大局为重,分园需要保健医的时候,我第一个决定去,加强了与分园的沟通;乒乓球、排【结合自身准则和条例】

球比赛的时候,毛遂自荐,提高了自己的实战经验;羽毛球比赛的时候,孩子高烧,彻夜未眠,坚持训练。单位需要我的时候随时待命,不遗余力,全力以赴。

常用“显微镜”看细节,管小节。有老师开玩笑的跟我说,“每次检查卫生,你都拿手到处摸,然后伸出手指头让老师看。”咋一听,很搞笑,但是要是孩子手一摸嘴里一送就不好笑了。“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前段时间,保健室挑选了优秀的保育员到各班指导铺被子,我也总结经验,有很针对性的进行督导。我要常将自己置身于“显微镜”下,从思想深处查找自身的不足,回头看看自己工作有没有懈怠,坚决杜绝“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消极作风,确保把毛病治在当时,把问题改在当时,把律己严在每时,从严抓好细节,管住小节。

常用“穿衣镜”观容颜,正形象。不论我是否侧夜未眠,我都会以饱满的热情迎接每个孩子进行晨检;不论孩子们有多么不情愿,我都会在再三叮嘱养成进餐好习惯;不论工作遇到多大阻力,我都会坚持自己的原则——一切为了孩子。我用我的态度践行着我的工作。我要常用这面“穿衣镜”照照,看看自己精神爽不爽,瞧瞧守纪严不严,干事实不实,做人真不真。

常用“反光镜”察诤言,纳监督。没有监督的警醒,就如没有反光镜的汽车难免出车祸一样,很容易出问题。党员践行三严三实,不是关起门来自我欣赏,而是要学习无止境,态度无偏倚,做事要实在,做人要实诚。要把监督当作一种关心爱护,变成一

种自觉行动。绝不能把上级监督视为对自己的不信任,把同级的监督看成是和自己过不去。【结合自身准则和条例】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共产党人是由特殊材料做成的,这个特殊材料,就潜藏着比常人做得更好的密码。常以“四镜”自省,我们才能无愧党员身份。

有这样一则寓言故事:一群人分食一块蛋糕,一开始大家碍于面子、相互谦让,突然,风吹灯灭,屋子里漆黑一片。等再度灯火通明,大家面面相觑。原来,每个人都想趁灯灭后浑水摸鱼,蛋糕上布满了贪婪的手印。其实,这则寓言是一个他律与自律的隐喻。如果把蛋糕看做“欲望”的投射,而把灯光当作“监督”的方式,当“欲望”缺少内心约束,那么一旦外在的监督不复存在,他会诱使人逾矩。在他律的留白处,自律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纪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纪律。纪律作用于让人敬畏的心理基础之上,而道德则建立在使人自觉的精神追求上。纪律只有运行在道德认同的轨道上,才能得到自觉地遵守。良心是我们每个人心头的岗哨,它在那里执勤站岗,监视着我们别做错事。

陆名秀

结合自身准则和条例 第四篇_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结合自身准则和条例】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篇一:

10月18日,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准则》和《条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是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遵循,也是党员干部加强思想道德修养,砥励人品官德的重要教材。

作为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面,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首要的是要加强个人修养,从思想上筑牢遵守执行《准则》和《条例》的铜墙铁壁。具体来说,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个人修养。

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加强理论学习,这是坚定理想信念的根本保证。理论上的成熟是政治上清醒的基础。对照《准则》和《条例》要求,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制定学习计划,加强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会、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提高理论素养,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加强党性锻炼,树立良好形象。要以《准则》、《条例》和《党章》等党纪、党规、党法为镜子,加强党性修养锻炼,加强党章、党纪、党规党法学习,全面把握了解党的性质宗旨、权利义务等党章规定的各项内容,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强化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保持党的原则性、先进性、纯洁性和战斗性。始终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坚持多做少说,先做后说,做好再说,想好才说。凡事想到讲到,说到做到,心到身到,树立良好的作风和形象。

加强道德修养,保持清正廉洁。严格要求自己,加强道德修养,慎独、慎染、慎微、慎始、慎终。自珍、自重、自警、自省、自励。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除非分之想。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荣辱观、道德观、人生观,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带头厉行勤俭节约,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侵蚀,自觉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始终做到清正廉洁、一身正气,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带头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尽心尽力把工作做好。 篇二:

让干部心有所畏、肩有所负、行有所止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既树立了高标准,又标定了最底线,为全体党员干部提供了根本遵循。攸县将积极推动全县党员干部共同遵守、严格执行、全面落实,切实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要让干部心有所畏。从县委开始,结合'三严三实'主题教育,带头学习法纪内涵、遵守法纪规定、维护法纪权威、落实法纪要求。迅速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开展学习,深入宣传,加强教育,进一步夯实党员干部对组织和人民的感激之情,对权力和纪律的敬畏之心。

要让干部肩有所负。严纪是为实干。要重点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检查考核办法,把党风廉政建设系统化、任务化、指标化,并纳入县级领导联乡镇、联企业、联项目、联重点工作'4联'和乡镇'4+4'重点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特别针对当前谋发展促转型保稳定、政府机构改革、乡镇区划调整等重点任务,严格工作要求,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要让干部行有所止。天下难事,最难于行。执行要从领导自身做起,特别是作为县委书记,自己要坚持带头执行相关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事情,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执行要从严格管理抓起,县委对违纪违规行为一直坚持做到'零容忍',重点关注打牌赌博、项目建设、资产处置、环境优化等领域,一旦发现问题,一律严肃查处。

篇三: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掌好权,用好权

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人民给的。我们的权力是干什么用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既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既强调自律和立德,也强化了他律即监督到位。特别是《准则》明确要求党员要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要求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5类纪律严起来。

对照《准则》和《条例》,我们更要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牢固树立'领导就是服务'的观念,把'官位'当作为人民服务的岗位,切实摆正和处理好权力、责任和义务的关系,守好为官之道。

古今中外,为官之道一直是受到人们重视的。'安之者必将有道也。'这'道'是什么呢?我认为,简而言之就是:奉公而使,为民而用,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地为党和人民的利益而奋斗。具体来说,一要按原则用权。无论是制订计划,作出决策,还是处理矛盾,解决问题,都要坚持党性原则和有关政策,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二要按程序用权。是哪一级的事,就由哪一级来办,该集体讨论的事,就要由集体讨论,该个人负责的,就要积极主动办好。总而言之一句话,就是要自觉把权力置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坚持做到廉洁自律。

篇四:

纪严于法 纪在法前

对于《准则》和《条例》,每一名共产党员都要在思想上重视,纪律上严明,行动上自觉遵守,让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学纪明义。新修订的两部党内法规,不但要原原本本学,熟知要义,而且要逐字逐句钻,学深悟透,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心中有敬畏、头上有戒尺,行使权力时一定要看一看是否违纪违法、是否损害群众利益、是否留下历史包袱,筑牢'防火墙',打好'预防针',念好'紧箍咒'.

守纪有规。要带头敬畏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维护纪律,带头接受监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不可有权就任性。用权过程中,要做到'五想五畏','五想',即要想一想组织的栽培、群众的疾苦、自身的努力、家人的期盼和同事的帮助。'五畏',即畏惧法律的威严、良心的发现、道德的拷问、人民的监督和自由的丧失,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真正让纪律释放'沉潜的力量'.

执纪必严。要坚持把严的标准和要求融入到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之中,在'全面'和'从严'中推动落实,在坚持和深化中形成习惯。各级各部门将全面落实执纪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到党员干部的权利运行到哪里,执纪监督就覆盖到哪里;强化问责程序,构建'不负责,就问责'的约束机制,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深入挖掘醴陵深厚的历史底蕴,从好家训、好家规、好家风中提炼廉政文化要素,带动影响党风政风民风。

结合自身准则和条例 第五篇_学习《准则》、《条例》的心得体会

学习《准则》、《条例》的心得体会

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步出台。这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是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通过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深感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义务与责任有了更深刻的体会。

一、深刻领会《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我们党的力量所在。《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追求,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在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中总结提炼出来的,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 1

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体现了我党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以更加积极、昂扬的态度应对新挑战。

二、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的丰富内涵 一是范围更为全面。新修订的《准则》,首次对所有党员提出了具体的廉洁要求,内容也大幅精简,要求每个党员都能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同时,又突出“关键少数”,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更高要求。这表明,廉洁要求从不分职业贵贱、职务高低,它是每个共产党人的基本要求。

二是要求更为严格。新修订的《条例》突出重点、针砭时弊,实现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围绕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进行细化,将原来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为广大党员列出了一份“负面清单”,为我们从严管党治党提供了有力抓手。

三是主题更为鲜明。《条例》重在立规,《准则》重在立德,立规惩恶、立德向善,二者相互配合、相辅相成,既树立崇高的道德追求,又划定明确的行为底线。坚持“道德”和“纪律”两个层面双管齐下,让道德自觉为纪律约束减少阻力,让执纪监督为道德涵养提供保障,二者各司其职而又辩证统一,才能形成内外兼修、标本兼治的从严治党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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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切实做好《准则》和《条例》的模范先锋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准则》和《条例》,决不能嘴上说说、墙上挂挂,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一要带头深学,既学习两项法规文本,更领会其中蕴含的深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要带头细照,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为自己“对好表”、“画好像”,找准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三要带头笃行,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带头树立良好家风,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以上是我个人通过学习《准则》和《条例》的一些体会。通过对照实际工作情况,我重新审视自身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深入分析了原因,为自己今后工作明确了努力方向和目标。

一是强化学习,筑牢防线。坚持把学习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加强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和领会,着力增强党性修养,坚定政治立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守住纪律“底线”,不断提高自身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是严于律己,以身作责。带头践行《准则》和《条例》的相关规定,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同时,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的管理,用自身的模范作用和良好形象去带动、影响身边同志,全力塑造良好的干部队伍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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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履职尽责,真抓实干。将廉洁从政作为抓好分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在工作中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始终坚持务实作风,团结带领干部群众,着力抓好各项分管工作,恪尽职守,勤奋敬业,务求实效,为永清“绿色崛起、高端发展”多做贡献。 4

结合自身准则和条例 第六篇_学习新《准则》和新《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党委办 蒋瑞先

按照团党委的统一部署,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贯彻实施好“两大党规”,不仅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而且对加快推进各行各业科学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通过学习,使我受到了很大的教育和启发,通过学习也让我更加了解什么是共产党员该干的,什么是党员干部所不允许的,下面就谈谈通过此次学习我的所学、所感、所悟。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明确了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准则。在党风廉政党方面,廉政建设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生死存亡,一个政党、一个国家工作人员的腐败不解决,最终要导致政党垮台甚至国家灭亡。因此,处分条例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从严制党、及时清除腐败分子和不合格分子,纠正不正之风和违规现象,促使党风廉政建设朝着法制化轨道发展。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如何做到廉洁自律,我觉得,首先,要努力培养自律的自觉性。其次,必须从最细小的事做起,不取一点一滴的不义之

财,不索一针一线的非法之财。

党员廉洁从政,除了法律法规约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引导外,主要靠党员自身用廉洁的标准来进行自我约束,自觉保持清廉纯洁的作风,这是廉洁从政的最深厚的思想基础。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条例中表示,共产党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应当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处理。

总之,我作为一名有着25年党龄的党员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路上。只有踏实工作,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与义务,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才能够让自己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同时,不断总结自己的工作经验与不足之处,不断向先进工作者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知识水平,以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只有更加的完善自我,要时刻牢记宗旨、坚定信念,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为民谋利而不贪财,只有严守法律法规,以《准则》《条例》标准约束自身,才能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

2015年12月28日

结合自身准则和条例 第七篇_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结合自身准则和条例】

【篇一】

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是当前广大党员干部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以严和实的精神把党纪党规学习好、落实好、执行好,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要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学习,通过学习自觉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要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载体,在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中掀起学党纪、知党纪、守党纪的热潮。

要在贯彻落实中作示范。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贯彻落实《准则》、《条例》,严格按照两项法规规范言行举止,自觉接受监督,坚决守住底线。要学思践悟,把党纪党规刻印在心上,作模范践行者,牢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要在强化执纪上见实效。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维护党纪权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提升执纪理念、转变执纪方式、强化执纪担当上见实效。对教育领域的腐败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引导领导干部、教职员工时刻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要进一步在教育系统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篇二】【结合自身准则和条例】

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纪检干部要做到“六善”。 善学善思。人未有不学而知者。我们要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开展“领学、讲学、议学、思学、问学、送学、考学” 等“七学”活动,让《准则》、《条例》入心入脑。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三转”,认真思索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方式方法,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善作善成。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贯彻落实《准则》、《条例》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纪律引导和纪律约束,使“六个纪律”成为党员干部的行事准则。要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正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拔烂树”、“冶病树”、“正歪树”,惩治于已然,防范于未然,做到宽严相济、惩防并举、德纪同施。

善始善终。《准则》和《条例》是管党治党利器,纪检干部要带头遵守,长期坚持,持续发力。要落实好《准则》和《条例》,纪检干部必须先禁其身而后人,自觉置身于纪律之下,始终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坚持把对标“高线”和坚守“底线”结合起来,有所为,有所不为。要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纪检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的始终。

《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

学习心得体会

近日,通过集中研讨、收看视频讲座和自学等方式,我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这两部党内法规有了一定的认识。

《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这两部党内法规,前一部注重道德自律,后一部注重制度他律,二者相互配合、相辅相成,既树立崇高的道德追求,又划定明确的行为底线。

新修订的《准则》,继承和发扬党的制度建设的好传统,借鉴“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表述,向全党提出“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即“四个坚持”、“四个自觉”),文字虽少,但言简意赅、简明扼要,集中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作为共产党员一定要要深刻领会《准则》的立意内涵,把握好精神实质,使《准则》成为自己的人生指南,以自觉践行的实际行动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新修订的《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了对依规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明确划定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自律等六大纪律的底线,实现了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对照标准,加强自律自警意识,敬畏纪律,守住底线,防微杜渐,真正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贯穿于日常的思想和各项工作之中。对于《条例》规定不能入的“禁区”,不能触的“高压线”,决不能存在半点侥幸心理,否则必然受到党纪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断送前程,重则身败名裂、祸及家人。每位党员干部都要对《条例》反复深入学习,把《条例》熟记于心,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将形成的理念运用于实践,知行合一,做一名真正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

《准则》和《条例》的出台为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更科学、更鲜明的依据,也对纪检干部要监督执纪问责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一名纪检监察人员,更要在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上下功夫。

一要做学纪的标兵。“打铁自身必须硬”,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成为学习宣传贯彻的先锋和主力,带好头、做好样、当好标兵,切实提高自身执纪监督问责的能力,使两项法规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二要做守纪的哨兵。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反腐和防腐的“哨兵”,要为《准则》和《条例》的贯彻执行放好哨、站好岗。要不断创新监督执纪的手段和方法,积极探索和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防腐机制,将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运用起来,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在全局上下形成遵从制度、遵守规矩的良好氛围。

三要做执纪的尖兵。纪检监察干部要将《准则》和《条例》作为戒尺,既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又重视审查轻微违纪行为,坚决对任何违纪违法行为说“不”。

总之,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对照新规定,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以身作则,严守纪律,加强日常监督,注重抓早抓小,严肃执纪问责,当好党的“忠诚卫士”。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438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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