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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住房公积金

时间:2018-04-07   来源:私藏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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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住房公积金 第一篇_泉州市住房公积金开户指南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开户指南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网站原始链接:

住房公积金帐户注销登记

发布时间:2011-10-27

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要件:

1、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或破产的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工商登记等文件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单位注销缴存登记审批表》。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审批)→银行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场所:各县(市、区)管理部及业务承办银行服务窗口。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

发布时间:2011-10-27

单位新录用或者新调入职工的,应当自录用或者调入职工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要件:

1、录用职工证明文件(或调动手续);

2、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审批)→银行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场所:各县(市、区)管理部及业务承办银行服务窗口。

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发布时间:2011-10-27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 办理要件

(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属国家机关的,提供单位设立批文、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2、属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设立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3、属企业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4、属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供法人登记证书(或设立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5、属其他组织单位的,提供设立文件(或机构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及《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三)所有缴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审批)→银行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场所:各县(市、区)管理部及业务承办银行服务窗口。

泉州住房公积金 第二篇_大泉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泉州住房公积金】

大泉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各县市管理部地址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二)按《条例》规定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泉州住房公积金】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二手房),需签订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有效购房合同,并用自有资金支付总购房款30%以上首期付款(属砖混结构的二手房须支付40%以上首期付款);

(五)同意按照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提供担保;

(六)同意以贷款所购的房产作为抵押;

(七)贷款人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目前,住房公积金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单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为40万元,双职工均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为60万元。

三、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

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等额本金。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借款人申请贷款的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一般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提供有稳定经济收入的子女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前提下,其贷款期限可适当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五、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限价房)

(一)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表(月收入栏严禁涂改)

(二)借款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三)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四)借款人结婚证三面复印件(附有照片,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应与身份证一致)。借款人已婚的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或丧偶提供身份证、户口所在地无婚姻登记证明(1个月时效)、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及2张近期一寸照片;离婚的提供身份证、户口所在地无婚姻登记证明(1个月时效)、离婚证(由法院判决离婚,但尚未办理离婚证的应提供《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和《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由法院调解离婚,但尚未办理离婚证的应提供《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和《法律文书生效证明》)、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及两张近期一寸免冠近照。

(五)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复印件(集体户提供户主页)

(六)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禁止涂改)

(七)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办证联复印件

(八)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全本复印)

1、市区管理部。地址:温陵北路151号鲤城建行二楼,承办住房公积金缴存在市直、鲤城区、丰泽区、经济开发区区域的职工。

3、泉港管理部。地址:泉港区福炼生活区白石宫建行二楼,承办住房公积金缴存在泉港区域的职工。 承办贷款银行:建行泉港支行。 地址:泉港区福炼生活区白石宫建行

中行泉港龙山支行。地址:泉港区泉五路龙山中行

4、惠安管理部。地址:惠安县大红埔路口惠明大厦建设银行二楼,承办住房公积金缴存在惠安区域的职工。

承办贷款银行:建行惠安支行。 地址:惠安县大红埔路口惠明大厦建设银行

工行惠安支行。 地址:惠安县惠兴街29号惠安工商银行

5、晋江管理部。地址:晋江青阳迎宾路169号建行大楼十五楼,承办住房公积金缴存在晋江区域的职工。

承办贷款银行:建行晋江支行。 地址:晋江青阳迎宾路169号建行大楼四楼

工行晋江支行。 地址:晋江青阳崇德路273号工行大楼二楼

农行晋江支行。 地址:晋江青阳迎宾路275号农行大楼一楼

中行晋江支行。 地址:晋江青阳崇德路154号中银大厦二楼

6、石狮管理部。地址:石狮市八七路1083号建行滨海支行二楼 ,承办住房公积金缴存在石狮区域的职工。

承办贷款银行:建行石狮支行。 地址:石狮市八七路1865号建设银行

7、南安管理部。地址:南安市普莲路432号一楼,承办住房公积金缴存在南安区域的职工。 承办贷款银行:建行南安支行。 地址:南安市普莲路432号

工行南安支行。 地址:南安市成功街558号

农行南安支行。 地址:南安市普莲路人民银行一楼(农行营业部)

中行晋江支行。 地址:南安市普莲路323号

8、安溪管理部。地址:安溪县凤城镇河滨南路1068号建行二楼,承办住房公积金缴存在安溪区域的职工。

承办贷款银行:建行安溪支行。 地址:安溪县凤城镇河滨南路1068号

工行安溪支行。 地址:安溪县凤城镇新安路161号

9、永春管理部。地址:永春县环城路6号建行大厦六楼,承办住房公积金缴存在永春区域的职工。 承办贷款银行:建行永春支行。 地址:永春县环城路6号建行大厦一楼

10、德化管理部。地址:德化县东大路建行四楼,承办住房公积金缴存在德化区域的职工。 承办贷款银行:建行德化支行。 地址:德化县东大路建行

农行德化支行。 地址:德化县农业银行(601288)

中行德化支行。 地址:德化县湖前路12 5号

泉州住房公积金 第三篇_20111031947312119泉州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提取/转移申请表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提取/转移申请表

住房公积金□ 住房补贴□ 年 月 日

【泉州住房公积金】

2、本表一式3份,管理中心、经办银行、申请人各持1份。

3、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址:。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制

泉州住房公积金 第四篇_泉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趋严

泉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趋严

贷款审核条件增多

进入2013年以来,由于个人住房贷款出现快速增长,透支了各地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多地公积金出现缓贷、断贷现象。受此影响,不少地方调整了公积金贷款条件。在泉州,想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市民开始感觉到,泉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对申请人的收入审核变得比以前严格了。

“我今年6月份看中了市区一处楼盘,并开始着手购房,直到上周才被通知可以带相关证件去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了,但最终还是没有办理成功。”市民陈女士无奈地称,申请中,她被告知从8月开始,首套房使用商业贷款,二套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至五成。“同时还按照新的收入审核计算公积金贷款,目前,申请人想要拿到最高额度4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至少要提供月收入5000元以上的证明且月缴公积金应在1500元以上。”陈女士说,这样一来,她的首付至少还需要多缴纳近15万元,买房压力变得非常大。

可使用组合式贷款

就陈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昨日采访了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据介绍,目前泉州住房贷款政策虽并未调整,但从7月起,泉州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收入加强了审核。

据介绍,按照新的收入审核计算公积金贷款,目前,个人想要申请到最高额度40万元的贷款,至少要提供月收入5000元以上的证明且月缴存公积金应在1500元以上;夫妻想要申请到最高额度60万元的贷款,两人需提供月收入7600元的证明且双方月缴总和应在2300元以上。

市区东海一楼盘项目的销售负责人称,在此之前,只要信用记录良好,不管公积金月缴存多少,个人都可以申请到最高40万元的贷款额度。“而以目前的政策,个人想要申请到这笔贷款额,难度不小。”有不少销售人员称,他们手中有不少客户就遭遇贷款批不下来的事情,建议客户增加首付的比例,减少贷款额度,或者使用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的组合式贷款。

泉州住房公积金 第五篇_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通知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7-1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第29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六日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提高城镇居民居住水平,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字〔1999〕59号),省建设厅、财政厅、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实施意见》(闽建金管〔2007〕7号),省建设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金管〔2007〕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泉州市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管理和监督。

二、本管理规定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央、省及外地驻泉单位(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照职工工资总额一定比例逐月缴存,具有义务性、保障性和互助性的一种长期住房储金。

三、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

监督”的原则。

四、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管委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管委会的日常工作。

五、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是直属泉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负责实施管委会决策和本市行政区域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监督、检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以及缴存、提取、使用情况,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职能。

管理中心在县(市、区)设立派出机构(管理部),实行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六、单位应当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由单位负责办理缴存手续。

七、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均属职工个人所有,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

八、有条件的地方应探索为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有条件的单位应为农民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九、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额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泉州住房公积金】

存比例;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额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下列规定列支:

(一)机关单位在预算中列支;

(二)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

(三)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十、住房公积金缴存实行“限高保低”政策。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工资基数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最低缴存工资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

十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一年一调,即在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内只能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限额的调整方案由管委会批准后执行。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不得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本管理规定下发前已经省政府批准执行高于12%的单位,暂按原标准(15%)执行。同一单位必须执行同一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必须保持一致。

十二、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于单位擅自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超过月缴存最高限额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超出部分由管理中心予以退回。【泉州住房公积金】

十三、单位确有困难需要降低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

经批准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应当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破产、解散或者改制等情形的,应当为职工补缴欠缴(包括未缴和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同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或封存手续。

十五、职工因工作调动或者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及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十六、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免费发放住房公积金缴存卡,作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由职工本人保管,并实行凭卡办理制度。

十七、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利息归职工个人所有。 十八、住房公积金的结算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与缴存比例的执行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

十九、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的部分或全部存储余额(提取全部存储余额包括住房公积金本金及其利息):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泉州住房公积金 第六篇_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表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表

备注:1、申请贷款须由本人办理,在申请手续完整的情况下,受理、审核、审批时间为10个工作日。

2、借款人应恪守信用,按借款合同约定归还到期的贷款本息。

3、借款人家庭收入不足的,需另提供担保人(父母或子女)的收入证明。 4、本申请书一式2份,公积金管理机构及受托银行各执1份。 5、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址:。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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