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经典文章 > 私藏美文 > 泉州财政局上班时间

泉州财政局上班时间

时间:2018-03-31   来源:私藏美文   点击:

【www.gbppp.com--私藏美文】

泉州财政局上班时间 第一篇_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局泉财指标„2007‟239号

关于下达2007年市级龙眼产业化 示范企业生产补助专项经费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龙眼产业化发展是市委、市政府近几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点,关系到广大果农增收和龙眼产业效益的问题。根据《泉州市龙眼产业化发展规划(2005-2008年)》(泉政文[2005]174号)精神,今年是我市实施龙眼产业化第三步发展战略“树品牌、拓市场”的关键一年。为确保龙眼产业化发展第三步战略顺利实施,按照《泉州市级财政扶持重点特色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泉政办[2006]162号)的有关精神,经专家组评审,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市“加强农业综合生产建设—特色农业基地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250万元,主要用于龙眼产业化示范企业建设,运用统一的标准来规范种植、加工行为及龙眼保鲜试验和村级龙眼行业协会建设,现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该经费系市一次性

补助,按附件所示科目列支,请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专款专用,年终将资金使用情况上报市财政局、市农业局。

附件一:2007年市级龙眼产业化示范企业专项经费下达汇总表。

附件二:2007年市级龙眼产业化示范企业(生产型)专项经费下达分配表。

附件三:2007年市级龙眼产业化示范企业(加工型)专项经费下达分配表。

附件四:2007年龙眼村级行业协会建设专项经费下达分配表。

二○○七年七月十二日

主题词:农业 龙眼 专项经费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府办,市政府洪泽生副市长、张一申副

秘书长。

泉州市农业局办公室 2007年7月12日印

2007年市级龙眼产业化示范企业

专项经费下达汇总表

单位:万元

2007年市级龙眼产业化示范企业(生产型)

专项经费下达分配表

2007年市级龙眼产业化示范企业(加工型)

专项经费下达分配表

泉州财政局上班时间 第二篇_泉州市财政局文件

泉州市财政局文件

泉财采[2008]503号

==================================================== 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政府采购 网上竞价暂行规定》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泉州市市级政府采购网上竞价暂行规定》经泉州市政府采购委员会成员会议2008年12月22日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泉州市财政局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抄送:市政府、市纪委、市监察局、市采购监督办、市政府采购中心,黄维礼副市长、市政府采购委员会各成员

泉州市市级政府采购网上竞价暂行规定

第一条 总则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降低政府采购成本,保护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网上竞价适用范围

(一)网上竞价适用范围

泉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小批量的通用办公设备、空气调节器以及公务用车等,原则上采用网上竞价采购方式(见附件二)。

(二)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依照本规定组织网上竞价。

第三条 竞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竞价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在泉州市政府采购网注册,并接受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的资格审查,成为泉州市网上采购会员单位(网址http:// zfcg.fjqz.gov.cn);

(二)在泉州市区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并能够提供泉州市税务发票的供应商等;

(三)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且经营期限满一年以上;

(四)有固定的营业场所,且在泉州市区办公经营场所

2面积在50m以上;

(五)参与的竞价的项目在经营范围之内,且有专门的售后服务队伍(提供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书);

(六)从业人员在10人以上,并能提供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必需缴纳养老保险费);

(七)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履约记录;

(八)参加竞价活动前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第四条 竞价供应商资格审查

供应商必须向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一式三份,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查通过的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一份存档,一份报送泉州市政府采购办备案,一份退回给供应商备查;

(一)供应商应当提交以下资格证明资料:

1、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简介(含企业规模、组织机构、营业场所证明、专业技术力量组成、质量管理体系等、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工程师资格证明文件等);

5、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文件(含养老保险费)原件及复印件;

6、办公经营场所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应向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网上竞价承诺书》、交纳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方可成为泉州市政府采购网上采购会员单位。当供应商不再参与竞价,经确认没有不良记录,且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全部到期,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于5日内无息退还。

(三)经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竞价资格有效期为一年。在有效期内,参加竞价供应商因特殊情况不再符合第三条竞价

供应商资格条件其中之一的,该供应商即丧失网上竞价资格,不得参与当期网上竞价。

第五条 网上竞价基本程序

(一)采购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采购计划结合实际需要确定采购设备的品牌,在对所需采购设备充分进行市场询价(若需了解市场行情,也可登录泉州市政府采购网查询有关品牌的信息,网址:

(二)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将采购单位提出的需求,在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 zfcg.fjqz.gov.cn)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工作日计算72小时)。供应商通过泉州市政府采购网站在最高限价以下进行竞价,符合技术指标、供货期、售后服务需求前提下,按价格最低者中标(若报价相同者以时间优先为序)。供应商在参与网上竞价采购过程中提出的报价,必须低于采购人公示的最高限价的3%以上,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公示期满,如无供应商参与报价,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应以废标通知书等方式书面通知采购单位。如因最高限价设定不合理导致没有供应商参与竞价的,采购单位可重新进行市场询价并修改最高限价后再行网上竞价采购,或凭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书面通知,直接以低于采购单位公示的最高限价3%向询价的供应商购买(包括同城或异地的直销、电子商务等方式),并凭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书面通知和供应商发票报销,视同政府采购。

(四)参与竞价的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和中标结果等信息应在泉州市政府采购网(.gov.cn)公告。

(五)成交供应商按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履行采购合同;

(六)采购人依照规定进行验收、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第六条 竞价注意事项

(一)竞价供应商自愿参与相关竞价产品的竞价活动。

(二)竞价供应商须按网上操作要求进行竞价,未按此要求操作的,将被视为无效竞价。竞价数据以市政府采购网服务器数据库记录为准,一切因网络通信、操作不当造成的竞价数据错误或缺失的后果由竞价供应商自行承担。【泉州财政局上班时间】

(三)竞价供应商对泉州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布的采购信息有自由选择参与与否的权力。

(四)成交供应商应按竞价产品成交价格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义务。

第七条 违规处理

竞价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规定对供应商处以竞价项目总金额5-10%的罚款,直接从投标保证金扣减。该供应商若要继续参加网上竞价,则需补足保证金。未补缴者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竞价”的权力。一年内三次违规者,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泉州市政府采购活动。

(一)无法按竞价结果供货被采购单位投诉的;

(二)不能按时供货被采购单位投诉的;

(三)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降低产品等级标准或提供存在质量缺陷产品,以少充多、以劣充优、以假充真;擅自更改、调整、调换供货机型,被采购单位投诉的;

泉州财政局上班时间 第三篇_泉州财政点点

泉州财政投入670万 重点治理“餐桌污染”

2003.03.25 00:00:00 来源:

本报讯(记者王晓)今年,市政府将拨出670万元,用于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列入财政预算,保证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我市继续做好种养业(畜牧、种植产品、水产品)产地生态环境(空气、水、土壤、海域质量)的普查检测工作,结合创建全国环保模范城市活动,加大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业“三废”和城镇生活垃圾污染治理,改善种养业和产地生态环境,从源头上消除污染。

市政府要求,要按照安全、优质、高产的要求,培育、引进、推广动植物良种,加强种养业化肥、农兽渔药、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药物残留的生物农兽渔药,推广无污染的新型化肥、微量元素肥或专用肥,逐步淘汰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有害的药肥品种。严禁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高残留农兽渔药和饲料添加剂,严禁水产品及水发产品浸泡甲醛,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把住农业投入品源头。以省、市、县(市、区)“菜篮子”生产基地为重点,有计划地扶持和发展无公害食用农产品基地生产,提高市场占有率。

有关部门还将继续与本市食用农产品规模生产基地签订生产无害无毒农产品的承诺书,组织开展对直控生产基地进行定点定期检测,加强外地调入主要农产品的检测工作。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泉州市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09年1月4日在泉州

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泉州市财政局局长 詹汉民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08 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

2008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财政部门围绕“稳住大盘,固本培源”工作思路,发扬合作协同精神,推进财源建设,狠抓财政收入,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服务社会民生,努力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全年财政预算任务。

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37.17亿元,比上年增加22.56亿元,增长19.7%;财政总收入263.6亿元,比上年增加38.54

亿元,增长17.1%;一般预算支出157.93亿元,比上年增加23.99亿元,增长17.9%。此外基金收入68.59亿元,基金支出61.76亿元。

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20.51 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2.83亿元,增长16%;财政总收入38.57亿元,比上年增加6.52亿元,增长20.3%;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22.17亿元,比上年增加3.5亿元,增长18.7%。此外基金收入26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9.56亿元,主要是2008年3月东海滩涂整理项目土地出让收入12.07亿元),基金支出11.76亿元(不含对县级补助7.93亿元)。

上述全年预算执行情况是根据2008 年财政快报及预计数编制的。决算编制汇总后,会有些变动。根据《预算法》规定,市本级决算编成后再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各位代表,2008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主要情况是:

(一)从加强收入征管入手,确保财政收入任务完成 根据市人大会确定的财政收入任务,市县两级定期召开财税联席会议,加强财、税、库协调,理顺税收关系,及时分解收入任务,加大协税护税工作力度,完善收入征管责任制。同时,对福建炼油乙烯一体化、港口码头建设、上市公

司等重点税源进行重点监控,并采取开展税源普查、抓好机会税源、强化土地相关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管等多项措施,力推“以旬保月、以月保年”,分旬分月抓进度,促进各项收入及时缴库。

(二)从推进财源建设入手,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面对复杂变化的经济形势,全市财政部门坚定信心,积极应对,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中心工作,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投入科学技术支出3.48亿元,增长18%,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支出9.57亿元,交通运输支出3.63亿元,用于服务企业自主创新,支持重大科技项目和关键性技术研发项目,发展节能、循环经济,促进经济和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加大市场开拓、品牌创建扶持力度,创新外贸扶持机制,促进内外贸协调发展;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应对困难,保持和促进地方经济活力;支持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港口建设,改善经济发展外部环境。

(三)从集中财力办大事入手,切实改善社会民生 不断加大“三农”投入。全市预算内农林水事务支出12.25亿元,增长18.5%;水利基金支出0.83亿元。主要用于“六千”水利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林病虫害

防治、重点生态公益林保护,支持粮食生产,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综合开发,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等。市本级农林水事务支出1.35亿元,增长23%,其中:投入1500万元推进基层特色农业产业化建设;统筹投入2000万元,继续扶持市定20个新农村示范村和20个重点扶贫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发展生产。

此外,还及时下达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3.13亿元,粮食综合直补资金9900万元,切实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拨付石油价格补贴资金4.34亿元,受益行业包括渔业、林业、城市公交企业、农村道路客运、城市出租车等。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全市预算内教育支出41.43亿元,增长18.1%,主要用于保障义务教育,发展职业教育,支持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及教育办实事项目,落实大中专学校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和高校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等。其中:投入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及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政策资金3.03亿元,受益学生达98.8万人;安排高校、高职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及中职学校助学金补助8400万元,受助学生9.8万人;投入资金9600万元,推动建立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同时,按照省统一部署,市县财政多方筹集化解债务资金,顺利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工作。

泉州财政局上班时间 第四篇_泉州市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新闻发言人地址(95)

泉州市、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新闻发言人地址(95人)

泉州财政局上班时间 第五篇_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财政局 文件

泉州市科技局 泉财采[2008]56号

-------------------------------------------- 关于转发省财政厅 科技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暂行办法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各县(区、市)财政局、科技局:

为了进一步贯彻政府采购法,切实提高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作用,现将省财政厅 科技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购〔2007〕4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抄送:市纪委监察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政府采购监督办、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采购自主【泉州财政局上班时间】

创新产品暂行办法》的通知

闽财购〔2007〕40号

省直各单位、各设区市财政局、各设区市科技局:

为进一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省委、省政府“四谋发展”,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形成自主创新产品,加快培育和壮大优势产业集群,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及《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决定》(闽委发〔2006〕21号)精神,切实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作用,落实政府采购促进自主创新产品及产业政策,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制定了《福建省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泉州财政局上班时间】

福建省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

[2006]6号)以及《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决定》(闽委发〔2006〕21号),进一步支持自主创新产品及相关产业,实施促进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中央、省有关部门制定的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活动时,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自主创新产品是指纳入国家有关部门和省政府或经省政府授权部门颁布的自主创新产品清单或目录内的产品。

第三条 采购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包括网上竞价采购)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

第四条 采购单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产品属于自主创新产品清单或目录内品目的,应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中载明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具体要求,设定加分或价格扣除条款,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自主创新产品清单或目录内产品给予相应评标项总分值一定幅度的加分或价格扣除(优惠内容及幅度见附件)。

第五条 采购单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产品属于自主创新产品清单或目录内品目的,经两次公开招标不成功并经依法审批转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参照第四条规定执行。

第六条 在实施优先采购过程中,应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购招标文件不得指定特定的产品或供应商,不得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以达到充分竞争、择优采购的目的。

第七条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对自主创新产品清单或目录产品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对在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工作中取得明显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鼓励和表彰。对应采购清单内产品而未按有关规定实行优先采购的单位,财政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

第八条 对应自主创新产品采购清单或目录内产品而未按有关规定实行优先采购且拒不改正的,属于采购单位责任的,财政部门应当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况可以拒付采购资金;属于采购代理机构责任的,财政部门应当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自主创新产品公开招标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

注:两次公开招标不成功,经审批转为非公开招标方式的,参照上述

第1款优惠幅度执行。

范例:某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为60分,对清单内产品加分优惠幅度为5%;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为30分,对清单内产品加分优惠幅度为6%。甲公司提供的A产品为清单内产品,满足招标文件基本技术指标要求,经评审,价

泉州财政局上班时间 第六篇_财政局行政许可事项有哪些

财政局行政许可事项有哪些?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八条“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申请人,可以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和中央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颁发权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确定。”

2、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2)《四川省会计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凡不具备配备专职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必须委托合法的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

(3)《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三条“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3、行政事业单位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其具体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4、部门预算批复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二条“各级政府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各部门应当及时向所属各单位批复预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地方各级政府预算草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为当年本级政府预算。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自本级人民

代表大会批准本级政府预算之日起30日内,批复本级各部门预算。地方各部门应当自本级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

5、部门决算批复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三条“各级政府决算经批准后,财政部门应当向本级各部门批复决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决算草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自批准之日起20日内向本级各部门批复决算。各部门应当自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决算之日起15日内向所属各单位批复决算。”

6、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设立审批

法律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第四十九项“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设立审批”。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意见〉的通知》“ 一、清理整顿的范围和任务

通过清理整顿,各行政事业单位要摸清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银行账户的基本情况;未按规定开设的银行账户,要一律取消;能够归并的银行账户,要一律归并;保留的银行账户,要如

实登记上报,说明有关情况。银行账户的开设均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并取得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由各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7、财政贴息项目审批

法律依据:

(1)《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第五十四项“财政贴息项目审批”。

(2)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贷款项目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九条“税收解缴关系在市本级的企业可直接向市经委、市财政局申报;税收解缴关系在区(市)县的企业由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项目初审后将符合预贴息和贴息条件的项目联合向市经委、市财政局申报。市经委、市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定后下达预贴息项目计划和贴息项目资金计划。”、第十条“贴息资金计划下达后,市财政局在15个工作日内将市贴息专项资金拨付到市本级企业或项目所在区(市)县财政局。

8、教育、科技、文化专项经费审批

法律依据:

(1)《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第五十八项“教育、科技、文化专项经费审批”。

(2)《教育财务管理与研究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第五条“教育财务管理与研究专项经费按项目管理,每年10月,根据教育财务管理与研究的重点,财政部、教育部共同研究确定下一年度项目经费,由负责项目的单位提出具体项目预算,经教育部初审、财政部批准后列入下一年度经费预算,人代会批准预算后执行。”

(3)《科技文献信息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科技部对中心理事会报送的年度工作任务和经费预算分配方案进行审核,会同财政部审批下达专项经费预算。”

9、外国政府贷款事项审批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事项审批 法律依据:【泉州财政局上班时间】

(1)《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第六十项“外国政府贷款事项审批”、第六十一项“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事项审批”。

(2)《国际金融组织与日本协力银行贷款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第四款“地方财政部门是地方政府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与日本国际协力银行贷款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根据本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对当地的此类贷款业务进行综合协调与管理。”

(3)《关于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申报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一、外国政府贷款(含日本海外经济协力基金贷款、北欧投资银行和北欧发展基金贷款)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立

泉州财政局上班时间 第七篇_中共泉州市纪委

中共泉州市纪委 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 泉州市监察局 共青团泉州市委 泉州市效能办 泉州市人事局 泉州晚报社 泉州电视台 关于组织开展“我与泉州共奋进”——百名优秀青年公务员

(公职人员)百场先进事迹报告会的通知 团泉委联[2009]36号

各县(区、市)纪委、组织部、监察局、团委、效能办、人事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党务工作部、团工委筹备组,市直团工委、市直各系统团委(青工委)、省属驻泉单位团委,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提速增效促发展、尽心尽责作奉献--争当人民满意的青年公务员(公职人员)”主题实践活动,以我市青

年公务员(公职人员)促进泉州科学发展的实际行动向新中国建国60周年献礼。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广大青年公务员(公职人员)中组织开展“我与泉州共奋进”——百名优秀青年公务员(公职人员)百场先进事迹报告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市委徐钢书记在全市服务扶持企业发展大会、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实施动员大会讲话精神,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推进机关协同协作形成合力的工作意见》(泉委[2009]7号),动员广大青年公务员(公职人员)认真按照“责随职走、心随责走”的要求,大力弘扬惠女精神,本着对泉州发展负责、对老百姓负责的态度,贯彻“用先进人物感染人和用先进事迹鼓舞人”的宣传教育方针,组织开展泉州市百名优秀青年公务员(公职人员)百场先进事迹报告会活动,积极宣讲优秀青年公务员(公职人员)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动员和组织我市广大公务员(公职人员)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目标意识和忧患意识,树立公正、廉洁高效的形象,进而形成推动泉州科学发展的强大合力,为推动现代化泉州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报告会开展时间

首场报告会由主办单位组织实施,时间初步定为9月上旬,首场报告会后各县(区、市)、市直有关单位(系统)根据实施情况自行安排,时间定在9月30日前。

三、组织实施

(一)主办单位将于9月上旬举办“争当人民满意的青年公务员(公职人员)群英会暨百场优秀青年公务员(公职人员)先进事迹报告会”首场报告会启动仪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百场先进事迹报告会以各县(区、市)及市直有关单位(系统)为主体,由与主办单位对应的各级各部门单位或机构联合主办,所在单位(系统)团组织具体实施。各县(区、市)团委、市直各有关单位(系统)团组织应根据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安排本地、本单位(系统)向泉州市主办单位推荐的泉州市优秀青年公务员(公职人员)开展“先进事迹报告会”。

(三)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举办报告会,可邀请本地、本县区优秀青年公务员(公职人员);也可根据需要邀请今近年被评为“青年五四奖章”、“新长征突击手”等荣誉称号的青年公职人员典型组成报告团;也可邀请外县(市、区)、外单位的优秀青年公务员(公职人员)作报告;需要邀请本地与本单位之外的青年典型作报告,主办单位团委必须先与团市委沟通联系。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举办泉州市“百名优秀青年公务员(公职人员)百场先进事迹报告会”,用发生在身边的先进人物事迹鼓舞广大青年公务员(公职人员),是当前弘扬惠女精神、提振创业激情、促进科学发展的需要;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有效举措。各县(区、市)团委、市直各有关

单位(系统)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报告会对广大公务员(公职人员)的重要教育意义,及时向本地本单位(系统)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及时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指导,为本地本单位报告会的成功举办创造条件,提供支持。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县(区、市)团委应及时会同本地联办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系统)团组织应及时会同本单位(系统)纪检、组织和人事部门就前期向市主办单位推荐的泉州市优秀青年公务员(公职人员)集中开展1-2场报告会,也可由所在单位团组织自主举办或联合其他单位团组织共同举办。各地、各单位(系统)团组织负责人要做好组织工作,提前联系报告人员,协调确定报告会时间和地点,组织本地、本单位(系统)人员按时、认真听取报告,报告会举办的时间及相关情况请报团市委综合汇总。

(三)深入学习,全员提高。各地、各单位(系统)应做好报告会的前期宣传工作,进一步形成推动效能建设、加快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不断把本次主题实践活动的成果引向深入;报告会后,要通过座谈会、党组学习会、网上交流等形式,深入学习报告人员的先进事迹,在广大青年公务员中掀起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潮,并及时收集听众的反映及意见或报告会取得的效果形成书面文字材料于10月10日前报团市委。团市委联系人:马荣荣,联系电话22395801,传真22283406,Email:tsw0595@163.com。

附:泉州市优秀青年公务员(公职人员)名单

(此页无正文)

中共泉州市纪委 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

泉州市监察局 共青团泉州市委

泉州市效能办 泉州市人事局

二○○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抄送: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效能办、团省委、省

人事厅;市直有关部门;市委徐钢书记、市政府李建国代

市长、市人大傅圆圆主任、市政协林荣取主席、市委朱淑

芳常委、林武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张贻伦副主任、市政府

潘燕燕副市长、市政协傅福荣副主席。

州晚报社 泉州电视台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432118/

推荐访问:普宁财政局上班时间 南京财政局上班时间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