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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积金查询

时间:2018-03-29   来源:私藏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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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积金查询 第一篇_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二、办理流程:

1.员工自行办理: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

账。

2.公司办理:公司于每月14日左右提交资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提取转账。(因集体提取

一次性办理人员较多,银行后台操作时间较长,请安排好所有资料原件的使用时间)

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提取房屋所在行政区域的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三、需要提交的资料: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提取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广

州市内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其中一家)、相应证明材料(详见下表)。销户提取的,如已领取对账簿的职工还需提供对账簿原件。

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另需提供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集体提

取明细表》及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公证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职工死亡提取的不能由单位集体代办。

四、事项说明:

1.职工提取资料发生变更的,需提供变更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银行网点前台办理变更手续;其中银行转账账号发生变更的,需提供所有提取材料原件与变更帐号复印件重新办理。

2.职工以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自住为提取条件的,每半年可提取一次;职工每半年提取一次,即上次提取转账时间与下次提取转账时间间隔必须满6个月或以上。以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为提取条件的,只能提取一次。

广州市公积金查询 第二篇_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操作指南

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操作指南

[2014年3月26日更新]

(归集业务部分)

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分为归集业务、贷款业务、个人设臵、查询四个功能。职工可通过‚个人公积金账号+密码‛或‚身份证号码+姓名+密码‛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个人信息查询和贷款业务等。职工可按照以下操作指引办理上述业务:

一、登录

个人网上办事大厅登录分为个人公积金账号登录和证件号登入两种。当用户登录到网上办事大厅时,输入‚个人公积金账号‛或‚证件号+姓名‛、正确的密码和验证码后,即可进行查询和相关业务操作。

注意事项:

1.输入的信息一定要正确,否则登录失败。

2.当忘记密码或因密码输入次数过多被锁定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明前往住房公积金中心经办网点办理挂失重臵。

二、退出

当完成查询或相应操作后,为了保证账户的安全性,需要退出网上办事大厅。点击页面右上方的‚退出‛。

三、 归集业务

(一)前台提取业务预约

1.职工登录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前台提取业务预约,通过选定办理网点以及时间,在选定的时间持所需的资料到选定的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1)职工可预约未来10个工作日内任一日、在任一银行经办网点办理提取业务。预约成功后,中心自动发送预约确认短信,职工也可打印预约确认单作为办理凭证。

(2)职工按照预约确认短信或预约确认单所示的时间和地点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业务时,需自助领取或向大堂经理索取住房公积金预约号,银行网点对预约号予以优先办理。

(3)办理业务时,职工须向柜台提供预约确认短信、预约确认单或网上生成的预约编号,以及相应的提取材料。

2、网上预约操作方法

(1)点击‚归集业务‛-〉‚前台提取业务预约‛进入前台提取业务预约界面;

(2)点击‚新增预约‛进入新增预约界面,进行预约信息选择录入;

(3)选定‚受理网点‛、‚办理日期‛等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成功后系统弹出对话框提示:‚保存成功。请及时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提取业务预约。‛。

(4)此时信息尚未提交,仍在提取业务预约信息选择界面对保存成功后的记录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再点击‚提交‛,完成预约。如不需修改,可直接点击‚提交‛,完成预约操作。

(5)已成功保存但仍未提交的预约申请,可在前台提取业务预约界面进行修改、删除等操作。若需修改信息,点击预约信息最右边‚修改‛按钮,进行预约信息的修改;若需删除信息,点击‚删除‛按钮,可删除已保存的预约信息。

(6)点击‚提交‛按钮成功预约后,系统将弹出《网上预约提取确认单》,同时也将通过短信告知职工,提交后将不能再修改预约信息。

注意事项:

1.若需补打《网上预约提取确认单》,在前台提取业务预约界面,选中要补打的记录信息,点击‚打印预约确认单‛即可。

2.若申请人未在系统中登记个人手机号码,在点击‚新增预约‛后,系统将弹出提示:‚请前往个人设臵页面修改手机号码‛,点击‚确定‛后,系统将自动连接至修改手机号码界面。

3. 为能在成功预约后收到确认短信,请在录入预约信息前确认该手机号码是否完整无误,若需修改,请前往个人设臵页面修改手机号码。

4. 选定预约信息后,需先保存才可提交,建议职工在保存预约信息后,尽快提交,以免选定的时间出现满员的情况。

5. 当银行网点的某个时间段预约数量已满时,系统显示该时间段‚已满‛。职工可选择预约其它网点或其它时间段。

6.办理前台预约业务预约,需至少提前一天提交信息,且只能预约未来十个工作日进行办理。

7.成功提交预约后,如需更改预约时间或预约网点,请重新预约。

(二)个人账户合并预约

1.职工登录网上办事大厅进行个人账户合并预约,通过选定办理网点以及时间,在选定的时间持所需的资料到选定的网点办理合并手续。

(1)职工可预约未来10个工作日内任一日、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办事处或管理部办理合并业务。预约成功后,中心自动发送预约确认短信,职工也可打印预约确认单作为办理凭证。

(2)职工按照预约确认短信或预约确认单所示的时间和地点到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办理合并业务时,需自助领取或向工作人员索取住房公积金预约号,办事处、管理部对预约号予以优先办理。

(3)办理业务时,职工须向前台人员提供预约确认短信、预约确认单或网上生成的预约编号,以及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相应的业务表格。

2、网上预约操作方法

(1)点击‚归集业务‛-〉‚个人账户合并预约‛进入个人账户合并预约界面;

(2)点击‚新增预约‛进入新增预约界面,进行预约信息选择录入;

(3)选定‚受理网点‛、‚办理日期‛等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成功后系统弹出对话框提示:‚保存成功。请及时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提取业务预约。‛。

(4)此时信息尚未提交,仍在提取业务预约信息选择界面对保存成功后的记录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再点击‚提交‛,完成预约。如不需修改,可直接点击‚提交‛,完成预约操作。

(5)已成功保存但仍未提交的预约申请,可在个人账户合并预约界面进行修改、删除等操作。若需修改信息,点击预约信息最右边‚修改‛按钮,进行预约信息的修改;若需删除信息,点击‚删除‛按钮,可删除已保存的预约信息。

(6)点击‚提交‛按钮成功预约后,系统将弹出《个人账户合并网上预约确认单》,同时也将通过短信告知职工,提交后将不能再修改预约信息。 注意事项:

1.若需补打《个人账户合并网上预约确认单》,在个人账户合并预约界面,选中要补打的记录信息,点击‚打印预约确认单‛即可。

2.若申请人未在系统中登记个人手机号码,在点击‚新增预约‛后,系统将弹出提示:‚请前往个人设臵页面修改手机号码‛,点击‚确定‛后,系统将自动连接至修改手机号码界面。

3. 为能在成功预约后收到确认短信,请在录入预约信息前确认该手机号码是否完整无误,若需修改,请前往个人设臵页面修改手机号码。

4. 选定预约信息后,需先保存才可提交,建议职工在保存预约信息后,尽快提交,以免选定的时间出现满员的情况。

5. 当办事处或管理部的某个时间段预约数量已满时,系统显示该时间段‚已满‛。职工可选择预约其它办事处、管理部或其它时间段。

6.办理个人账户合并预约,需至少提前一天提交信息,且只能预约未来十个工作日进行办理。

7.成功提交预约后,如需更改预约时间或预约网点,请重新预约。

(三)公积金提取申请(2014年3月26日正式启用)

1、我中心提取集中审批功能于2013年9月26日全面上线后,职工购买本市自住住房、资料已经在银行网点前台录入扫描系统并成功办理过提取业务、距离上次提取到账180天的,在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且不发生提取信息变更的情况

下,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提交提取申请。职工提交的申请经后台审批通过后直接转账,职工无需再前往网点签名确认。

2、公积金提取申请的操作方法:

(1)点击‚归集业务‛-〉‚公积金提取申请‛进入提取申请界面;

(2)点击‚申请‛进入申请列表界面;

(3)在提取申请列表界面,选择申请提取的房屋,点击后面的‚选择‛进入办理须知界面;

(4)阅读须知无异议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公积金提取申请界面;

(5)认真核对房屋提取信息无误后,录入拟提取金额,点击‚保存‛、‚提交‛, 该提取申请将上传到中心审批后台。

中心将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结果以短信方式告知申请职工,职工也可在‚归集业务‛目录下‚公积金提取申请‛中查询审核状态、审批意见。

3、注意事项:

(1)职工购买本市自住住房,且资料已经在银行网点前台录入扫描系统并成功办理过提取业务的,180天后以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且不发生提取信息变更时,才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提交提取申请;若提取信息发生变更,请持相关资料前往银行网点办理,业务办理具体要求详见《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

(2)职工提交的申请由中心后台审批,审批通过后直接转账,职工无需再前往网点签名确认。

(3)若职工对审批结果有疑义的,可持相关资料前往房屋所在区域的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咨询;

(4)提取申请审核不通过或转账失败的,可根据审批意见或转账失败原因持相关资料到任一银行网点办理‚提取申请资料变更‛业务,具体要求详见《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办理‚提取申请资料变更‛业务后,可在任一银行网点上报提取申请,也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重新提交提取申请。【广州市公积金查询】

若申请列表中审核状态为‚转账失败‛,且审批意见为‚账户控制状态不允许转入‛,说明该职工的转入账户被锁定,职工可选择不更换银行账户,前往银行激活账户,网上重新申请即可转账;也可持相关资料前往银行网点办理提取申请业务,具体要求详见《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

(5)职工在提取登记信息中录入提取金额时,可提取金额保留到百位。

(6)公积金提取信息登记完成后,职工须点击先‚保存‛后‚提交‛,方可进入中心后台审批。若只点击‚保存‛,此时提取信息尚未提交,职工可对本次提取申请进行‚修改申请‛、‚删除‛、‚查看详细‛操作,其中‚修改申请‛只能对本次提取的金额进行修改;‚删除‛只能对已保存但未提交的记录进行删除操作。

(7)网上申请后审核不通过,20天内职工到银行网点上报提取申请的,则该职工在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上被退回的提取申请将自动失效,不可再对该申请记录进行操作,只可在结果列表中查看该申请记录的信息;若退回超过20天内未进行重新提交的,该记录自动失效,不可对该记录进行操作,只能在查看结果列表中查看该条记录信息。

(8)对于已经注销的提取记录,在提取申请列表中将不再显示该条提取记录。

(四)个人总账查询

登录网上办事大厅进行个人总账查询操作,可查询到个人账户的总账信息,包括姓名、公积金账号、证件号、所在单位名称、单位登记号、个人编号、当前余额、账户状态、当年缴存额、当年提取额和上年结转余额等信息。

点击‚归集业务‛-〉‚个人总账查询‛,显示住房公积金个人总账信息。

(五)个人明细账查询

登录网上办事大厅进行个人明细账查询操作可以查询在选定的时间段,个人账户发生的所有业务明细情况。

单击‚归集业务‛-〉‚个人明细账查询‛,显示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信息。【广州市公积金查询】

四、 个人设臵

(一)修改密码

职工可以通过‚修改密码‛模块,来修改本人公积金账户密码。

单击‚个人设臵‛-〉‚修改密码‛,显示修改界面,输入旧密码、新密码并再输入一次新密码确认,点击提交完成密码修改。

注意事项:

1.密码修改是同时修改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登录密码和提取密码。

2.新密码和旧密码不能相同,相同则会出现错误提示:‚新旧密码不能相同‛。

3.新密码两次输入时必须一致,否则会出现错误提示:‚新密码两次输入不一致‛。

(二)欢迎信息设臵

职工可以通过‚欢迎信息设臵‛模块,来进行欢迎页信息设臵。

点击‚个人设臵‛-〉‚欢迎信息设臵‛,进入欢迎信息设臵界面,输入欢迎信息。

(三)修改手机号码

职工可以通过‚修改手机号码‛模块,修改本人的手机号码。

点击‚个人设臵‛-〉‚修改手机号码‛,进入‚修改手机号码‛的界面,输入2次新手机号码,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手机号码修改。修改成功后,系统将按新手机号发送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短信通知。

广州市公积金查询 第三篇_2015最新版广州公积金办理详解流程

公司公积金开户登记流程

一. 单位开户登记:

1. 公司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需要提供原件核对,并提交复印件(建议多携带一些复印件,以免不够用)

2. 《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表》,这个在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填写。

3. 组织机构代码证,携带原件核对,提交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授权委托书》,如果不是法人亲自去办理,需要填写。

6. 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 职工个人账户:

1. 提供《住房公积金 年 月汇缴、变更表》一式一份(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填写),人数较多时提供《个人新开户、变更开户批处理文件》加盖公章,无需再填写《住房公积金 年 月汇缴、变更表》。

2. 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 多缴、错缴退款:

1. 加盖公章的单位多缴、错缴退款报告,需写明原因。

2. 《住房公积金多缴错缴退款提取申请表》一式四份,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填写。

3. 职工退款时间段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表(可以去各经办网点打印)。

4. 职工身份证原件(核查),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如果该职工已离职,原件无法提供,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 与单位停止劳动关系的职工需要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注:退款职工与单位经办人需一同前往办理,若办理错缴退款的职工已离职,可以不用到现场签字,同时在《单位报告》中写明该职工已离职无法到场办理,并承诺由此造成的责任后果有单位承担。

四. 账户封存与启封

1. 《住房公积金 年 月汇缴、变更表》一式一份,人数较多时提供《启封、封存变更批处理文件》加盖公章,无需再填写《住房公积金 年 月汇缴、变更表》。

五. 办理地址: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部。

电话:12345(移动)、12329

广州市公积金查询 第四篇_广州尴尬的住房公积金 要买房却提不出

广州尴尬的住房公积金 要买房却提不出

经历了两年看房,在某事业单位工作6年的梁小冬下决心出手买房了,然而好不容易选上的房却被人捷足先登。原来,婚期将至的他看上了越秀区一套两居室,环境、价位都还满意,但这套位于老城区的房首付都要40多万元,自己和父母想尽办法好不容易凑足了30万元,只差10多万元就可以买下自己人生的第一套房,正在想办法的当口,房子却已经被别人买走了。

让梁小冬难以释怀的是,明明自己的公积金账户里面还“躺”着10多万元余额,却由于还没有买房提取不了,只能就这么眼睁睁地看到心水的房子被别人买走了。 像梁小冬这样的年轻买房族几乎都会遇到类似的问题,具备公积金贷款资格的人在买房时因为付不了首付或其他原因不能选择公积金贷款,使公积金“沉睡”而没有及时有效地帮助他们解决刚需。

沮丧的梁小冬也许不知道,这项从1993年至今实施了20多年的制度正面临着自设立以来质疑声最多的时候。

撰文:南方日报记者 刘茜 郑佳欣(除署名外)

广州住房公积金制度酝酿重大调整,拟提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门槛,暂停住房公积金二次贷款等。一边是公积金贷款门槛的即将收紧,一边却是不少人的公积金长期沉淀在账户里,怎么样才能让这笔钱活起来、用起来?

近年来,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住房公积金制度所固有的管理体制、增值收益分配和个人账户保值增值等问题进入人们的视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

公积金制度让人们倍感纠结的症结何在?公积金改革的步伐迈向何处?„„南方日报从今天起推出公积金改革深透视系列报道,问道公积金改革。敬请垂注!

调查1 不能用公积金的N种理由【广州市公积金查询】

今年,在某外企上班的白领阿森开始四处看房,从南沙到增城,看了10多个楼盘,他最终却泄气地发现,自己看中的房子大都买不起,能够买得起的房子大多交通不便、位置偏远,飞涨的房价早已把他远远甩在身后。

“我公积金账户里已经有10多万元了,但广州房价这么高,我买不起房,这钱只能在账户里放着。我现在31岁,如果一直买不了房,这钱就还要放30年,这钱还有什么意义?”阿森有这样的困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条例明确指出,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其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然而当人们准备享受自己的福利时,却发现属于自己的这笔钱已经被筑起了“高墙”。

与以往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忽视不同,房价持续飙升及银行加息,人们开始关注住房公积金的低利率优势。然而由于房价的持续走高,高昂的首付首先把很大一部分刚需的年轻人挡在门外。

记者还了解到,一些年轻人即使在家人的帮助下付了首付,但也不得不放弃公积金贷款,这就涉及到公积金贷款的额度限制问题。目前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为40万元。而根据广州市房管局统计的数据,广州十区新楼盘的价格以15000元/平方米以上居多,多数位置好、环境好的楼盘价格超过3万元/平方米,二手房均价也需2万元/平方米。这样算下来,在城区买一套普通两居室也要近200万元,目前多数房屋首付占20%—30%,剩下70%—80%的房款折合起来100多万元,公积金贷款40万元的额度根本不够用。

在花都的世纪家园,售楼的方经理告诉记者:“别看我们这儿比较偏僻,但楼盘价位也不低,4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额度相对来说太少了。”她告诉记者,由于广州房价越来越贵,贷款金额占比大,较大额度的公积金贷款批不下来,尤其是年轻人,公积金交的时间不长,想申请公积金贷款更困难。

另外因为办证时间长,很多新楼在出售时证照不齐全,没有封顶的楼盘均不能申请公积金。但当楼盘的一切搞掂时,大都已卖光了。

难道公积金贷款就无处可用了吗?据方经理介绍,使用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的情况比较常见,因为二手房多数证照齐全,申请公积金贷款比较容易,想用公积金贷款可以考虑买二手房。“但是有些二手房主认为贷款比较麻烦,希望尽快一口气拿到全款把房子脱手,不同意购房者贷款,因为现在位置好的二手房也很抢手。”

住房公积金贷款也让那些离职创业的年轻人不能享受。因为停缴住房公积金超过了一个月就不能申请贷款。

调查2 公积金赶不上CPI

女士的单位,被单位严肃批评并处分后,冯女士不得不把钱退还回去了。

数据显示,去年广州发现200多宗违规套取公积金行为,2013年共追回3000多万套取金额。

在某单位工作的公务员袁先生说起自己账户里的公积金也是眉头紧皱。他在10多年前买了一套房改房,“当时房价很便宜,很早就还完房款”,提取不了公积金。之后,他也一直没有买房,虽然也萌生过给孩子置业的念头,但是在房价飞涨的形势下,他觉得自己已经赶不上房价了。

“现在公积金账户里面的余额已经有20多万元了,按照政策没有办法提取,只能在账户里贬值。”袁先生有些郁闷,这笔钱放在公积金账户里,只能看不能动,不光赶不上房价上涨的步伐,甚至赶不上CPI的涨幅。

广州市民冯女士也有类似的遭遇,5年前她一次性付款买下天河的一套二手房,当时也向亲戚借了一点钱,“我这个人怕麻烦,想着公积金多攒上两年再取出来,一次可多取一些,就没有及时办公积金取款申请”。

谁知道,前年等到她想去提取的时候,却被告知这样一条提取政策:一次性付款买房要在买房后两年内提出申请才能提取公积金。“我超过了一年,去办理被拒绝了。”

前阵子,冯女士查询公积金账户发现,账户上竟然累积了接近30万元的余额。“这笔钱为什么不能提出来,干什么都比在账户里面‘长草’好。”

为了不让自己的公积金贬值,在朋友的介绍下,她找到中介,很快她就取出了自己账上的钱。正当她还在为此高兴时,公积金管理中心却给她打来电话说,她取公积金的资料是伪造的,她必须把钱退还回来。冯女士认为,钱是自己的凭什么要退回。最后公积金管理中心找到了

调查3 租房修房也难用上

买房公积金提取难,手续繁杂、条件苛刻。更令老百姓头痛的是,公积金的使用范围被划定了专门的区域。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为例,16种情况下可以提取自己的公积金,其中包括买房、大修房、租房、出境定居、离退休、重大疾病等。然而,租房提取公积金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以租房为例,广州市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需要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小张是一家公司的员工,每月工资不高,工作5年积蓄不多,眼见着房价一天天上涨,越来越感觉买房无望,只得安下心来做租房一族,但让他苦恼的是,租房一族同样也面临着公积金难取的尴尬。

按照广州公积金中心2003年的规定,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放宽,原先所要求的“房租支出超过家庭工资收入20%方可申请提取”的限制被取消,小张从一开始租房便满足了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条件,然而5年过去了,他的公积金却没能提出过一分钱,“事实上,不买房想提公积金其实更难”。

小张告诉记者,他每次想提取公积金都被卡在了两个条件上,一是房屋租赁合同要在房管局备案;二是提供房屋租金的发票。“我基本上找不到在房管局备案的出租房源,我现在的房东一听说要去房管局备案就直接让我重新找房子,更不要提纳税发票的事了。”

记者调查发现,遭遇同样尴尬的人并不在少数。随着房价逐年升高,每年越来越多的大学毕业生加入了租房大军,但公积金对于他们来说,只是一个每月递增的数字概念而已。

一方面是高房租的压力,另一方面又是高房价的压力,对于买不起房的中低收入人群来说,租房成为他们使用公积金的唯一渠道。然而,由于现实操作的不可行,这部分人群的公积金几乎没有使用的机会。

对于因大修、翻建自住房屋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更加苛刻。于是,不少人只能知难而退、望“钱”兴叹。广州市规定,职工因大修、翻建自住房屋,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有: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

“普通人很难开到这些证明。”不止一人对记者说。因此虽然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出16项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但是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公积金就只能沉淀

广州市公积金查询 第五篇_最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

[2016-05-27]

本指南设定依据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公积金管委会〔2003〕1号)、《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穗公积金管委会〔2008〕6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放宽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通知》(穗公积金管委会[2015]5号)。

一、申请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房自住的;

(四)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广州市公积金查询 第六篇_广州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服务指南

[2012-12-14] 【字号:大 中 小】

一、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开通流程

二、数字证书办理

数字证书相当于缴存单位的网上身份证,缴存单位必须插入数字证书方可登录网上业务系统,使用数字证书在网上业务系统办理业务时,可以确保申报信息的安全 性、完整性、不可否认性和身份的确认性,可对网上传输的信息进行有效保护和安全的传递。证书载体包括USBkey、3Gkey等。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 数字证书受理点审核资料并签发数字证书。

需提交的材料:

【广州市公积金查询】

1、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一式两份;

2、《营业执照》或单位批准成立文件(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办理地点: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越秀管理部、天河管理部、海珠管理部数字证书受理窗口(中心将陆续开通多个数字证书受理窗口,具体地点见中心网站通知)。

三、开通网上办事大厅

网上办事大厅主要包括单位信息变更、汇缴变更、汇缴管理、支付管理、本地转移、年度缴存调整和单位信息查询等功能。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 中心网点审核并开通网上业务。 需提交的材料:

1、数字证书介质;

2、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3、加盖单位公章的《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服务协议》一式两份;

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办理地点: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 注意事项:

1、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的缴存单位可以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上述所有业务,没有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的缴存单位可办理除汇缴和汇缴支付业务之外的其他业务。

2、网上办事大厅的开通必须由公积金归集系统登记备案的单位经办人申请办理。

3、单位经办人发生变更时除原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携带数字证书介质,变更单位经办人同时变更数字证书的授权。

四、登陆网上办事大厅

单位可通过互联网登陆广州住房公积金网站:

五、数字证书办理其它事项

当数字证书发生更新、介质损坏补办、信息变更、解锁、丢失补办等业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到数字证书受理窗口办理。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数字证书介质(数字证书丢失补办则无需提供);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单位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④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1)数字证书的更新

数字证书更新是指在不改变原有数字证书信息的情况下,为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数字证书用户延续数字证书有效期(一般为1年),签发一张新的数字证书。数字证书可在线更新和到数字证书受理点

现场更新。

在线更新方式:用户使用旧数字证书登陆BJCA()的Web自助服务更新系统,通过数字证书签名证书更新请求,实现原有数字证书自动更新。

受理点现场证书更新:用户携带证书介质及相关材料数字证书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用户身份后,在原证书介质中下载更新证书。

(2)数字证书介质损坏补办

数字证书介质损坏补办是指证书介质损坏发生损坏后,持相关材料到数字证书受理点申请更换新的证书介质,并签发新的数字证书,同时注销用户的原证书。

(3)证书信息变更

数字证书信息变更是指用户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需要对数字证书相关信息进行变更,并重新签发证书。

数字证书信息变更受理方式采用网上在线信息变更和受理点现场信息变更。

网上在线信息变更:单位使用旧证书登录BJCA

()的Web自助服务更新页面,自行在网上申报相关身份信息变更的证明材料,BJCA按照相关规程进行身份审核,并在通过后通知用户使用已有证书介质自行上网下载新证书。 受理点现场信息变更:单位经办人持相关材料到中心网点的数字证书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重新签发数字证书导入原有

证书介质中。

(4)数字证书解锁

缴存单位在使用数字证书时,连续10次输入错误的密码时,数字证书介质会自动锁死,无法继续使用,需到数字证书受理点解锁之后方可继续使用。

办理流程:数字证书解锁采用受理点现场受理方式,单位经办人持证书介质和相关材料到中心网点的数字证书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之后,现场办理解锁业务。

(5)数字证书丢失补办

数字证书丢失补办时指用户丢失而要办理一张与原证书同一缴存单位信息的数字证书,同时注销用户的原证书。

数字证书丢失补办采用受理点现场受理方式,单位经办人持相关材料到中心网点的数字证书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之后,现场办理补办手续。

补办数字证书有效起始时间按照补办时间计算,截止时间可以为按照原证书有效截止时间,也可以在原证书有效截止时间基础上增加一年有效期。

广州市公积金查询 第七篇_广州市住房公积金

关于广州市建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

通 知

由于广州市建行住房公积金系统已于2010年7月升级,先前的建行住房公积金对账本以及网上查询系统现只能查询到2010年6月以前的缴纳记录。现我司已向建行申请发放新的住房公积金对账本,由于广州市建行的所有住房公积金对账本均需更新,发放数量太大,银行现只能分批发放。目前,如有员工需要查询住房公积金缴纳明细,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广州市有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建行柜台查询。新的住房公积金对账本只具有查询功能,不影响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现在广州市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与以前基本相同,请注意以下几点:

1、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有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建行均可办理提取。

2、提取均采用转账支付方式,不能提取现金。

3、职工提取时,除了现行文件规定的资料,还需提供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开户的本人银行(建行、工行、中行)储蓄账户(卡或折)原件及复印件,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款将在3—7个工作日到账。

特此通知

附: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就路12号三银大厦2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2:00~5:00

联系电话:85503955,96155

广东方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关于在我市试行定期转账支付住房公积金的公告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

为提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效率,简化提取手续,方便职工提取,我中心决定对因购房申请提取的职工试行定期转账支付提取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自2010年11月1日起,已在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申请提取时可以办理定期转账支付。(住房公积金与

商业组合贷款、商业贷款和其他付款方式购买住房,何时实施定期转账支付方式提取,另行通知。)

二、支付形式

职工申请办理定期转账支付业务的,应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并与上一次提取时间间隔超过半年。申请成功后,每半年或每一年自动定期转账支付至职工本人在本市开设的银行活期储蓄账户(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有多个提取人的,分别转入相应提取人的活期储蓄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43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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