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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有效期

时间:2018-03-13   来源:私藏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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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有效期 第一篇_上海居住证续签流程指南

上海居住证续签流程指南

1、《上海市居住证》的有效期为一年,每年签注一次

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签注手续时,签注当月符合申请当月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申请当月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规定条件的,予以签注。持证人应当在其《居住证》每届满1年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

2、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在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

所需材料

1、申请通知单

2、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3、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4、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清单(提供一年缴费记录,就近六个月内无补交记录)。

5、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备注:公民身份证出现地址、姓名变更需要开具户籍证明(户籍地派出所开具)。公民身份证号码变更你的还需提供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 办理流程

1 、材料提交社区服务受理中心

携带好材料到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拍照,并出具《居住证》受理回执。

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就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经核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出具书面意见,交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 、公安部门核定

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投靠、就读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符合办理条件的,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4 、审核通过同意签注 各部门审核通过后予以签注,签注期限自《居住证》受理或签注之

日起1年计算。

为方便来沪人员,做到一次办理,对投靠、就读的持证人办理签注时,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与实有人口信息数据库的比对属实的,符合条件的实行当场签注。

对就业、投资、开业人员,一是通过公安、人保对有效期限届满人员信息提前比对、数据交换,实现当场签注。

在互联网上开通了预约签注,经比对核定同意后,再通知本人到社区办理当场签注。对居住地址发生变化或对网上比对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应当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申请人在办理签注时,应提供在沪居住地址信息和就业信息。经人保、公安部门核定同意后,给予签注。

办理时间

从受理审核通过之日起计算,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办理地点

1、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设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公安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委托,具体承担居住登记、《居住证》办理工作。

2、人才服务中心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委托,具体承担《居住证》积分办理工作。

居住证有效期 第二篇_深圳新版居住证个人网上办理流程

深圳新版居住证个人办理流程

2015年6月1日起,《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正式实施,条例中加大办理居住证难度,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方可办理:

1、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

2、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

现将个人办理居住证流程整理如下:

一、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https:///index,(以下简称服务平台)两个模块为居住登记、居住证/签注申办。

1、 居住登记:现居住房屋申报(须将现居住房屋申报后方可进行居住证申请);

2、 居住证/签注申办:申请新版居住证,以及后续每年居住证签注续签;

二、注册

1、右下角,居住登记、居住证/签注申办两个模块分开注册(建议两个模块设置相同账号名、密码、密保等,方便记忆与登陆);

2、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牢记用户名及密码;居住登记和居住证两个模块;居住登记模块,还需要填写拟申报的房屋信息(申报现居住地址);

3、填写个人其他信息,牢记两个密保问题和答案,后续使用找回密码功能时可能会用到。

三、居住登记

1、注册成功后,输入账号、密码、手机号及手机验证码登陆,注意大小写区分,注意登陆模块。

2、登陆居住登记后界面、申报居住登记、立即申报(或者点击左侧房屋住户管理、添加房屋);

3、输入楼栋地址和大致小区名称,可搜索出相关楼栋地址,确认地址、登记成功;

4、登记成功的地址如下:

四、居住证/签注申报

1、输入账号、密码、手机号及手机验证码,注意大小写区分,注意登陆模块。

2、 登陆居住证/签注申办后,选择办理居住证、立即办理(或点击左侧居住证管理-办理居住证):

3、 填写《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业务申请表》:

3.1、受理点可自行选择(可选择住所或公司最近的受理点);

3.2、申请类型选择“首次办证”;

居住证有效期 第三篇_上海市居住证与临时居住证问题解答

上海市居住证与临时居住证

来源:上海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

1. 什么是居住证制度?

答:为了保障来沪人员合法权益,加强管理和服务,上海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设立的人口现居住地的登记、管理制度。

2. 哪些人应当办理居住登记,怎样办理居住登记?

答:根据《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在本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的境内人员,均要到现居住地所在街道、镇(乡)设立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窗口,办理居住登记,领取居住证件。居住证件有两种,《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上海市居住证》。

住宿旅馆的,住宿登记视为办理居住登记。来沪人员已申领《上海市居住证》的,视作办理居住登记。

3.哪些人员应当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答:非本市户籍的境内人员在本市居住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居住登记,领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符合条件的可以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4.哪些人员可以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答:以下人员可以按规定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特殊才能,以不改变其户籍的形式来本市工作或者投资、创业的境内引进人才,以及引进人才的配偶和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2)在本市有稳定就业和稳定住所的非本市户籍从业人员;

(3)投靠具有本市户籍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的来沪人员;就读于本市大、中专院校,常住户口未迁入本市的人员,以及来本市接受非学历教育等需居住6个月以上的人员。

5.《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有效期为多长?

答:《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有效期为6个月。

6.《上海市居住证》的有效期为多长?

答:《上海市居住证》的有效期分为1年、3年和5年。

7. 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1)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2)在本市的住所证明,如自有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或者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等。

8. 怎样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答:(1)本人备齐身份证明、住所证明到居住地所在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

(2)填写《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确认后签名;【居住证有效期】

(3)交纳押金;

(4)当场拍摄一寸免冠数码照片(免费);

(5)当场领取证件。

9. 怎样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答:(1)本人备齐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提出申请;

(2)填写《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确认后签名;

(3)缴纳证件工本费,领取缴费收据;

(4)当场拍摄一寸免冠数码照片;

(5)领取回执。

10. 申领《上海市居住证》需提供哪些基本材料?

答:(1)《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如自有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或者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等;

(4)18-49周岁的申领人须提供流动人口婚育状况证明;

(5)本市街道、镇(乡)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除上述基本材料外,申领人还应当提供有关的补充材料。

11. 境内人才申领《上海市居住证》需要提交哪些补充材料?

答:(1)本人的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证书或能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职业能力认定证书、个人收入证明等;

(2)期限为6个月以上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在沪投资创业的申请人,提交投资或者开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境内人才的配偶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其子女须提供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12. 来沪从业人员申领《上海市居住证》需要提交哪些补充材料?

答:(1)本市劳动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就业登记证明,期限为6个月以上的聘用(劳动)合同,参加本市综合保险的缴费记录。从事特殊工种的,还须提供特种岗位上岗证书。

(2)投资开业或个体经营者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本市综合保险的缴费记录。

13. 来沪投靠、就读人员申领《上海市居住证》需要提交哪些补充材料?

答:(1)属于夫妻投靠的,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投靠子女或父母的,须提供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2)来沪就读的,须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

(3)来沪接受非学历教育的,须提供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14. 办理居住证件需多少费用?

答:(1)《上海市居住证》工本费每人每证25元。

(2)《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免费办理,但须交付押金,每证25元。持证人离开本市的,符合条件的退证后可以领回押金。

15. 住所证明有哪些?

答:(1)自有房屋的房地产权证;

(2)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2004年10月1日前签订的仍在有效期内的居住房屋租赁合同,也视作住所证明;

(3)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等。

16. 就业证明有哪些?

答:(1)劳动部门发放的《劳动手册》(有效期内的《就业证》);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工商营业执照。

17. 什么是健康状况证明?

答:健康状况证明由本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出具,需加盖检查单位图章。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一、

二、三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

18. 什么是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答: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是根据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有关规定,由18-49周岁来沪人员原居住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为流动人口出具的,记录持证人婚姻、生育、落实节育措施以及征收社会抚养费状况等信息的证件。

19.《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子女如何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

答:《上海市居住证》的持有人可以在《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限内,为其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安排就读。

20.《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如何申报上海市发明创造专利奖?

答:在证件有效期限内,凭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与相关材料,前往上海市发明创造专利奖励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办理。

21.《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如何申请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答:在证件有效期限内,持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和相关材料,前往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22.《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如何申请科技人才计划资助或科技项目资助和参与科技项目招标投标? 答:在证件有效期限内,持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和相关材料,前往上海市科委申请办理。

23.《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如何申报科技奖励?

答:在证件有效期限内,持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和相关材料,前往上海市科技奖励中心申请办理。

24.《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怎样参加本市举行的各级各类资质(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非学历教育培训?

答:在证件有效期限内,持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前往本市举行资质(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教育培训的部门或机构,申请办理。

25.《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怎样享受本市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注册登记服务?

答:在证件有效期限内,《上海市居住证》的持有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相关机构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26.持证人随行的十六周岁以下子女,或者十六周岁以下的《上海市居住证》的持有人,怎样享受本市计

划免疫、传染病控制、儿童保健服务?

答:在证件有效期限内,持本人《上海市居住证》和子女接种证,前往居住地所在街道、镇(乡)地段医院或者区(县)疾病控制中心,可以按规定享受本市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服务。

27.《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怎样享受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答:在证件有效期内,持本人《上海市居住证》,前往现居住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可以按规定免费享受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28.参加了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的持证人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答:老年补贴(外省市成建制建筑施工企业员工除外)、住院医疗保险、工伤(意外伤害)保险。

29.如何保管居住证件?

答:持证人应随时携带居住证件,不要折叠,不要与硬物摩擦,也不要浸染液体。

30.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是否可以换领《上海市居住证》?怎样换领?

答:可以。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申领条件和程序换领。

31.居住地、就业等信息发生变化了怎么办?

答:持证人住所、就业等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10日内到居住地受理点办理信息变更,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居住证件有效期满后怎么办?

答:《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有效期满后还在上海居住的,须重新办理。

《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满后,可以申请续签。

33.怎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续签手续?

答:持证人在有效期满前10日内,向居住地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34.居住证件遗失后怎么办?

答:持证人证件遗失后,应当及时通过电话挂失(962222),或者前往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挂失手续。

35.怎样补办居住证件?

答:证件损毁的或证件遗失并办理挂失手续后30日内未找回的,本人可以前往居住地所在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申请补办。补办《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需缴纳押金,补办《上海市居住证》需缴纳工本费。

36.居住证件在专用读写设备上不能正确读出时怎么办?

答:发生上述情况后,持证人可以通过电话(962222)咨询或者向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报告。

37.哪些情况下《上海市居住证》要被注销?

答:持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关部门认定后,由公安部门注销,注销的《上海市居住证》,其持有人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1)持有人的情况发生变更且不符合《居住证》申领要求的;

(2)持有人未按规定缴纳综合保险的;

(3)持有人在申领时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居住证》的。

《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有效期满或者持证人离开本市居住的,持证人信息应予以注销。

38.境内人才如何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答:可以到各区人才服务中心申领。

39.如何查询居住证的有关信息?

答:(1)咨询电话:962222;

(2)窗口咨询:到试点街道、镇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窗口咨询

居住证有效期 第四篇_上海市居住证续办指南

上海市居住证续办指南

有效期内续办,只要您准备好个人书面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即可申办。过期续办,如您有特殊原因造成人才居住证过期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提醒您尽量抓紧时间前往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一般情况下,过期时间越短,材料齐备通过率越高。)

《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续签的,本人应当于有效期满前10日之内,向居住地受理点提供有关材料办理续签。

书面材料

1、单位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表格可在21世纪人才网下载);

3、申请人身份证及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居住证有效期内最近一年的在沪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或小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2009年7月前办理的子女随员证续办,需提供子女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信息变更相应材料(见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1、学历、住所、用人单位、合同等与申请有关的信息发生改变时,请参考首次办理时提交的相应申请材料;

2、请参考审核打分办法,及时提供可以增加分值的书面材料。

3、请至单位注册所在地或上次申请所在的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申请续办。逾期续办者请至上次申请所在受理点申请续办。(详细材料请咨询受理点:上海市居住证办理地点大全)

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续办流程 :

申请人可在居住证到期前两个月内提出续办申请

1、用人单位网上注册;()

2、用人单位人事专员凭介绍信,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至各受理点进行单位审核

3、续签请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1)申请续签时,个人工作单位没有发生变化的:

个人或单位登陆系统,点击“续办申请”,修改个人信息。

(2)申请续签时,个人工作单位已经发生变化的:

新单位首先上网登陆,然后为个人进行网上注册,填写个人信息;若个人用户名已被占用,则改为以个人名义登陆(个人初始密码111111),点击“续办申请”,修改个人信息。

4、单位为个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并点击“审核”按钮,单位需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5、审核完毕后,个人或单位将相关申报材料递交至受理点;

6、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将通过信函、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单位或个人审批结果,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陆,了解审批进度和结果。

7、根据受理点通知的时间和地址,个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前往领取《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若原居住证为2004年10月1日前签发的,需至中山西路620号领取新版居住证)

居住证有效期 第五篇_最新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2015年

上海市居民证积分管理办法

沪府发[2015]31号【居住证有效期】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保障境内来沪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人口服务和管理,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对象)

在本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居住证》积分制度)

《居住证》积分制度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以下简称“持证人”)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

第四条(职责分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 各区(县)政府负责本办法在其行政区域内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公安、教育、卫生计生、科技、工商、税务、住房保障房屋管理、民政、经济信息化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与本办法相关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积分指标及分值

第五条(积分指标体系)

《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

第六条(基础指标及分值)

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

(一)年龄

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二)教育背景

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4.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三)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

2.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3.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4.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

持证人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申请积分的,最近1年内累计6个月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应不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注册的,注册后给予加分。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目录、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

第七条(加分指标及分值)

加分指标包括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紧缺急需专业、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彰奖励、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等指标。

(一)创业人才

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积120分。

创业人才积分具体条件,由市科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二)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符合一定条件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120分。

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分具体条件,由市科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三)紧缺急需专业

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积30分。

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四)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

持证人在本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照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在10人及以上,每纳税10万元人民币或每聘用本市户籍人员10人积10分,最高120分。

【居住证有效期】

(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指标最高分值12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的,积25分。

居住证有效期 第六篇_广东居住证有什么用

广东居住证有什么用

5年入学,7年入户

广东全省今启用居住证 7年后可申请常住户口.cn 2010年01月01日04:10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王鹤) 今起全省近3000万流动人口正式告别暂住证迈入居住证时代。16~60岁的流动人员可免费申领居住证,可在当地参加社保,可在居住地申领驾照、办理港澳商务签注……持证人在一地缴纳社保5年,其子女入学将享受与常住人口同等对待,居住证持证人在一地缴纳社保7年,将可申请常住户口。

居住地和有效期可反复擦写

据了解,从今日开始,居住证制度将在全省铺开,居住证将和身份证大小相同,上面标有居住证持有人姓名、性别、户籍等7种信息,居住地和有效期可反复擦写,变更居住地址和延长有效期都不需要换证,只需要擦写就能完成。

居住证期限分“6个月以下”和“7个月到3年”两种,而其有效期一直可以延续。今后流动人口在广东省内流动,再不用像现在一样每到一地就办一张暂住证,而是只要持居住证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登记,办理居住地址变更就可以了。

办理居住证时,照片可到有二代证资格的照相馆照相,并凭回执到相关部门办理。第一次办居住证不花钱,之后要是损坏了要补办的话,需要工本费20元。

共享4大类公共服务

新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流动人口在广东按规定享有职业技能培训、公共就业服务、传染病防治和儿童计划免疫保健服务等7大类公共服务,办理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还可享有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等4大类公共服务。

省内流动修改居住地址即可

新制度规定,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5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应当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7年、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依法纳税并无犯罪记录的,可以申请常住户口。常住户口实行年度总量控制,按照条件受理,人才优先、依次轮候办理。具体办法由居住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

居住证全省通用,今后流动人口在广东省内流动,只要持居住证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登记,办理居住地址变更就可以了。

22个行政审批项目今起不收费 政府派红包 年减负1.7亿

本报讯 (记者叶平生 通讯员蓝岚) 包括自学考试准考证费、养犬登记费、养犬年审费等在内,今日起广州将停止和取消22个审批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并降低一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将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的收费标准,由目前的9元/人·月降为4.5元/人·月。此举预计将为广州市内企业和市民群众每年减轻负担约1.7亿元。这是记者昨天从广州市物价局获得的消息。

不过,市物价局负责人也特别解释说,本次他们停止收费的养犬登记费和养犬年审费等2个跟养宠物相关的收费项目,乃是此前经由省级部门审定和批准的收费项目,而非去年上半年广州市人大刚刚审议通过的《养犬管理条例》所指的“养犬管理费”。因此,在广州市范围内,豢养宠物犬的市民仍要按照“第一年500元/只,第二年300元/只”的标准,缴纳养犬管理费。

养犬管理费仍然要收

市物价局副局长吴林波告诉记者,此次停止收费的项目涉及到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国土管理部门、民政部门等8个部门,通过上述措施,广州可以每年为企业和群众减轻负担约1.7亿元。据吴林波透露,根据广州落实《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相关部署,到2020年,全市所有审批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都将取消,实现零收费。

另外,广州今年将停止“养犬登记费”和“养犬年审费”等2个项目收费,是否意味着今后养犬不用再交钱?对此,吴林波特别解释说,他们此次停止收费的2个与养犬相关的收费项目乃是省级政府部门制定的收费项目,而非广州市人大去年上半年审议修改通过的《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养犬管理费”。其中,“养犬登记费”和“养犬年审费”原先的收费标准分别为1万元/只和6000元/只,而后者规定的收费标准则为“首年500元/只,次年起每年300元/只”,它们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行政事业性管理收费项目。“养犬登记费”和“养犬年审费”是在《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出台前执行的收费项目,其收费标准也比《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养犬管理费”贵很多。为此,在《条例》颁布实施后,他们就停止了上述两个行政事业性项目的收费。但是,广州养犬的市民还必须按照《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和标准,缴纳相应的“养犬管理费”。

开发区试点收费改革

吴林波告诉记者,目前,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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