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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享受的政策

时间:2018-03-13   来源:私藏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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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享受的政策 第一篇_国有改革政策

关于县属国有集体改制企业理顺劳动关系的若干意见

2005-11-21

(县劳动局 二OOO年四月八日)

为切实理顺县属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劳动关系,进一步推动全县企业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局关于市属企业理顺劳动关系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甬政发

[2000]34号)精神,结合我县当前工作实际,按照“转换身份、适当补偿、承认工龄、续接社保”的原则,制定本意见。

一、适用范围与对象

关闭、停产(歇业)、破产企业的现有下岗职工和新转制企业中经县体改委、劳动局审核,确实难以安置的职工,适用本意见。

二、职工劳动关系处理办法

(一)对1984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职工的处理办法

1、全托管

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的职工,统一由企业主管部门设立的再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实行全托管,直至退休。全托管人员在与“中心”签订全托管协议的同时,其与原企业的劳动关系自行解除。全托管人员的经费来源、生活费发放标准,按鄞政发[1998]111号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改制企业全托管职工的经费,由企业自行解决,在企业转制时一次性按标准提取后,移交给企业主管部门“中心”。

2、协议处理养老保险、大病统筹关系

(1)男满50周岁、不足55周岁,女满40周岁、不足45周岁的职工,与企业签订养老保险、大病统筹关系处理协议后,解除劳动关系。企业按规定向县社会劳动保险机构一次性缴纳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至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止的养老保险费(包括个人缴纳部分)和大病统筹费,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不享受经济补偿金。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及时到县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按规定领取失业救济金。其中:男满35年工龄,女满30年工龄的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满后,仍无经济收入的,其失业救济期限可适当延长,直至有工资收入或到达法定退休之月。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2)男50周岁、女40周岁以下的职工,在与企业签订5年期养老保险、大病统筹关系处理协议后,解除劳动关系。企业按规定向社会劳动保险机构一次性缴纳该职工自解劳动关系之日起5年的养老保险费(包括个人缴纳部分)和大病统筹费,同时按其连续工龄,每满一年发给200元经济补贴。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及时到县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按规定领取失业救济金。职工失业或重新就业后,可自行或由新单位继续缴纳养老、大病等保险费。解除劳动关系后的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3、职工申请提前解除劳动关系

职工申请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应根据协商一致的原则,发给其经济补偿金,按规定到县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领取失业救济金。经济补偿金按本单位工龄,每满

1年发给1个月工资,最多不超过l 2个月。

4、转换职工身份

根据本人意愿,采取转换职工身份,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原企业可按其连续工龄一次性计发给安置费(或资产)。职工档案移交给县就业管理服务机构保管,劳动部门按自由职业人员办法进行统计管理。

5、鼓励职工自谋职业

职工自愿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办妥自谋职业手续后,企业按规定一次性发给经济补偿金。职工档案移交给县就业管理服务机构保管,在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时,发给《失业职工登记证》。

(二)对1984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职工的处理办法

1984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包括固定工、合同工,农村合同工)一律与原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由企业一次性发给生活补助费或经济补偿金。职工档案由县失业保险机构进行管理,按规定领取失业救济金。

三、现有下岗职工的处理办法

(一)下岗职工在本意见实施前已与“中心”签订“下岗职工托管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并经县劳动部门鉴证的,可按“协议”继续执行,也可以参照尚未签订“协议”的下岗职工处理办法进行重新选择。

(二)已进“中心”但尚未签订“协议”的下岗职工按以下办法进行处理:

1、要求继续留在“中心”的,必须签订“协议,“协议”期限为2年。“协议”期限包含已进“中心”时间或发放下岗生活费时间。进“中心”时间计算:企业主管部门再就业服务中心成立前下岗的;按“中心”成立之日起计算;“中心”成立以后下岗的,按批准下岗之日起计算。

2、允许按本意见第二条“劳动关系处理办法”进行重新选择,但其原在“中心”期间已领取的基本生活费,应从安置费或失业救济金中扣除。

(三)现有下岗职工在本意见实施以后,仍不签订“协议”,又不选择其他分流途径的,视作自动放弃,停发下岗生活费,2年期满后解除劳动关系(时间从进„中心”开始计算),不发给生活补助费,由失业保险机构负责进行失业登记,并按规定发给失业救济金。

四、其他有关问题的处理

(一)经济补偿标准的确定

1、经济补偿金。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龄每满1年发给1个月工资。工资计算标准是:企业资产变现后(包括己支付企业改革成本),尚有净资产的,按改制前12个月全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基数计发,但最高不得超过县1998年度县属企业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资不抵债企业,其经济补偿金额度低于我县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经县财政部门核实后给予补足。

2、生活补助费。劳动合同期满或下岗职工进“中心”期满,有关单位应及时与其终止劳动关系(托管关系),并按其在本单位工龄每满1年发给1个月工资,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资计算标准与上述相同。

3、安置费。职工转换身份与企业脱离劳动关系的,企业按其连续工龄每满1年发给1998年度县属企业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企业有净资产的,安置费标准可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得

超过县1998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110%。

(二)下岗职工在“中心”期间要求调动工作单位的,“中心”按其在本单位工龄(含进“中心”前一单位工龄)每满1年发给1个月工资,最多不超过1 2个月。计发标准为县最低工资标准。办妥调动手续以后,职工不得返回“中心”或原单位。

(三)失业职工(含1984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原农口固定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失业期间允许由个人继续缴纳养老、大病等保险费,同时享受相应待遇。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待遇。

(四)在“中心”托管期间,无正当理由,三次不服从介绍就业或三次不参加再就业培训的下岗职工,“中心”与其解除协议;同时发给生活补助费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进行失业登记。

(五)从事井下、高空高温、有毒有害、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等工种、已满规定年限的职工,实施分流时到达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可申报办理退休手续;未到达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由企业申请,经劳动部门核实并予书面存档,待到达特殊工种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如遇国家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六)规定医疗期内的患病职工和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由企业主管部门“中心”负责管理,按标准发给工资或生活费。医疗期满或女职工“三期”结束后,按原企业改制时人员分流安置途径进行处理。

工伤职工,其医疗期终结后进行残疾评定。残疾等级在1至4级的按《鄞县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办法》(鄞政发[1999]49号执行;5至10级的根据企业转制方案与其他职工作相同处理,并给予适当抚恤补助。抚恤补助标准参照民政局革命伤残人员保障金标准,计算到退休之年,一次性发给,具体年标准为:伤残等级在5-6级的,每年340元;7-8级的,每年240元;9-10级的,每年195元。

伤残复退军人,发给相应的伤残军人抚恤金,额度按在乡伤残军人一等、二等、三等国家抚恤标准,一次性计发到退休之年。民政局发放的在职保健金按原规定不变。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其医疗费由县公费医疗办公室按公费医疗人员待遇负责处理。

(七)原企业在册的退休职工、遗属人员、精减人员,由企业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委托其他企业进行管理。遗属、精减人员按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也可以一次性结算,具体办法由企业主管部门确定。

(八)知青、应征服役等人员,1984年7月1日以后被招收为合同制职工的,按工龄计算规定(去中间加两头),连续工龄推算后属1984年7月1日以前的,按原固定职工分流途径进行处理。

(九)原因企业改制或减员增效已进行处理的职工,不再按本意见进行重新处理。经县政府批准,正在按企业主管部门制定方案实施改制的,仍从其规定。

(十)有关费用的提取及标准。社会保险费缴纳标准,按市上年社平工资的60%乘以28%计提,以后年度缴费基数按8%标准逐年递增;改制前已退休职工的大病统筹费,由企业按上述缴费基数的4%计提到75周岁,一次性缴付给县社会劳动保险机构;遗属、精减人员按规定标准统一计提到75周岁。

(十一)改制企业职工分流安置所需经费,首先由企业从现有资金和出让资产中解决,其次由企业主管部门调剂解决,仍不足的,由县政府协调解决。

五、除上述范围外经企业主管部门同意,报县政府批准的其他企业,一般以经济补偿方式处理职工的劳动关系。其中,生产经营正常且效益比较好的企业,按职工连续工龄每满1年发给一个月安置费,月安置费额度参照上述安置费标准,职工在企业期间安置费不发给本人,继续与企业维持劳动关系,享受劳动保险待遇,但不再保留原有职工身份,职工失业后其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按安置费结算后的实有缴费年限计算。生产经营不正常且效益较差的其他企业可参照本意见第二条“职工劳动关系处理办法”执行。

六、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本意见由县劳动局负责解释并制订配套实施办法。以前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关于县属国有、集体企业

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县体改委 二000年四月八日)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国有、集体企业改革和发展步伐,根据市政府《关于市属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0]31号)和《关于宁波市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甬政发[2000]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县属国有、集体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产权转让的程序

产权转让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防止国有、集体资产的流失。产权转让尽可能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公开竞价工作原则上通过产权交易机构进行,但必须有公证机构派员公证。受让人可以是原企业职工,也可以是社会的自然人和法人。无法采用公开竞价的,可由资产营运主体或企业主管部门为主负责进行议价转让,涉及国有资产的,须由国资管理部门参与。产权转让之前,资产营运主体或企业主管部门必须对该企业的基本情况、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转让条件及转让基价等向社会公告。

二、产权转让基价的确定

改制企业必须委托有资格的资产评估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剥离非经营性资产,核销资产清查中各项资产的净损失。对各项提留剥离不再按原政策标准计提,而按理顺职工劳动关系等所需的实际应补偿金额处理。在此基础上,由资产营运主体或主管部门提出产权转让基价,产权转让以基价为转让的底价。

三、产权转让收入的管理

国有、集体企业产权转让价款原则上在企业改制后企业重新取得法人资格前一次性付清。一次性付款有困难的,可签订分期付款协议,分期付款期限最长为三年,但首次付款额度不得少于总价款的60%,在改制后重新取得法人资格前支付,欠交部分须用有效资产抵押并按银行同期居民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企业产权转让收入全额返回给资产营运主体或主管部门,专项用于本系统职工理顺劳动关系时的经济补偿。

四、国有直管公房的处理

国有、集体企业目前仍使用的属国有直管公房的厂房、仓库、营业场所和办公用房等资产按原始价转让给资产营运主体或主管部门管理,并由资产营运主体或主管部门负责转让、收益。企业改制时原有的企业住房基金,可全额用于职工的经济补偿。

五、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处置

土地资产处置要遵循“明晰产权、显化资产、区分类型、合理处置、规范管理、促进发展”的原则进行。对历史形成的土地使用权,首先由土地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确权,再由土地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对国有、集体企业(包括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造(改组)、组建集团公司、租赁经营及出售、兼并、破产等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和管理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以出让方式处置的:

1、企业破产的,其划拨土地使用权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购储备或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纯地租,下同)县可得部分全额返还资产营运主体或企业主管部门。

2、企业改制时不改变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县可得部分全额返还资产营运主体或企业主管部门,今后改变用途时,补缴出让金差价。

3、非国有企业兼并国有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县可得部分全额返还资产营运主体或企业主管部门,用于安置职工或冲减负资产。

4、国有、集体企业在改制中允许划拨土地使用权直接转让,但要向县补缴土地评估确认价20%的土地出让金,也可由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购储备,对收购储备的土地和地上建筑物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5、企业改制时利用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的,统一纳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储备机制,采取公开招商的方式进行出让。鼓励企业改制时利用土地发展第三产业,土地出让金县可得部分全额返还资产营运主体或企业主管部门。

(二)以租贷方式处置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年租金以土地评估确认价的20%乘以土地还原利率确定(土地还原利率是指将土地纯收益还原成为土地价格的比率),土地年租金可按标准的40%缴纳,一定5年不变,以后每次调整间隔不少于3年,调整幅度不超过原租金标准的30%。年租金实行“三免二减半”,即土地年租金三年内免缴,后二年减半缴纳。个别有特殊困难的企业,经县政府批准,土地年租金可免缴5年。

(三)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方式处置的:

1、采取转制转权的形式授权资产营运主体经营的,应收取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计作国有资本金或股本金,由资产营运主体在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内,依法向资产营运主体直属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作价出资(入股)。在向资产营运主体以外的单位或个人转让时,补缴改制时应缴土地评估确认价30%的土地出让金,改变用途时,须缴纳出让金差价。

2、对一般竞争性行业,非国有资本参股、购买、兼并原国有企业时,可将国有企业土地评估确认价的30%同其他资产一并转为国有股,逐步售股变现;也可分割出与企业净负债额

国有企业享受的政策 第二篇_国有企业领导者塑造政策运用力

塑造国有企业领导者的政策运用力

政策是党和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路线或为完成某一重大任务而制定的行动准则。毛泽东同志曾指出:“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各级领导同志务必充分注意,万万不可粗心大意。”由此可见,政策和策略是何等重要。对企业而言,推进改革发展、组织生产经营运作的过程始终在党和国家政策指导下进行,如果没有对党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全面理解和深刻把握,就不可能贯彻落实,更谈不上用足用好政策,企业自身也说不上有好的发展。在加速转换政府职能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国家政策不再强调指令性而突山指导性,传统的企业运用政策的思路已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这就需要国有企业领导者认真研究政策的变化、政策出台的背景和政策的内涵,既不能像过去那样等、靠、要政策,躺在政策堆里吃政策饭,也不能认为市场经济就是完全自由化的,不需要政策、不用政策。恰恰相反,当前,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比过去更加需要政策的指导,国有企业领导者也必须比过去更加认真学习、研究、把握政策。而且,既要用好当前的政策,更要把握好政第的未来走向,做到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跟踪未来,不断增强政策分析能力、把握政策机遇能力和运用政策能力。

一、全面掌握政策规定,增强政策分析能力

全面掌握政策规定,是一个学习、研究、实践的过程,是不断理解、不断消化、逐步吸收的过程,也是提高政策水平、增强政策运用力的过程。市场经济的纵深发展和世界经济全球化浪潮的推动,使政策在企业发展中的功能性和工具性作用愈加凸显。掌握政策,增强政策分析能力要在三个方面下功夫。

其一,要在领会上下功夫。一是领会全。通过系统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和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对党和国家政策产生的背景有一个全面了解,避免因对政策断章取义的理解而造成企业发展的被动。二是领会深。知之深切,方能行之自觉。党和国家任何一项大政方针出台,都是在对国际国内形势发展变化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对当前以及未来一段时期内国家发展走向的超前性规划。因此,国有企业领导者要熟练应用政策,前提是对政策的学习要深化,认识必须到位,绝不能流于形式,要在全面、系统、准确地把

握政策精神实质和时代意义上下功夫,把学习与解决当前一些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切实把政策的内涵本质、内在联系把握住,将其时代意义搞清楚,全面深刻地理解其实践意义和指导作用,从而完整淮确地把握政策,为自觉提高政策运用力打下牢固的根底和基础。三是结合实际领会。要善于联系企业实际研究相关政策,比如,国家投资政策出台后企业如何利用和引进外资?新的税法出台后如何合理避税?一些支持企业改革的政策出台后如何结合企业自身状况研究具体措施?如何利用综合治理、企业社会职能移交地方、机构重组等优惠条件为企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等等。国有企业领导者领会政策,一定要克服浅尝辄止、不求甚解、断章取义、主观臆断等不良现象,必须认真学习和研究政策,真正吃透政策的精神实质,做到吃透上面的,摸清下面的,形成自己的,变成大家的。

其二,要不断提高从宏观上把握国家政策内涵.从微观上控制好企业发展的能力。国有企业领导者要根据市场竞争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自觉运用市场经济规律,根据市场形势来分析问题、判断问题、解决问题,与时俱进调整政策策略。在这方面有很多成功例子值得借鉴。如在解放初期的上海,一些资本家哄抬物价,造成物价飞涨。为了平抑上海物价,时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副总理兼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主持全国财政经济工作的陈云同志,当即下令调动全国经济资源支援上海,一举稳定了上海物价,结束了国民党政权留下的恶性通货膨胀。再如在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时期,面对金融危机的冲击,我国政府沉着应对,及时动用外汇储备,使美国“量子基金”创办人索罗斯袭港遭到失败。这两个例子,对国有企业领导者如何分析国际国内大势、运用好政策具有重要的参照意义。国有企业领导者把握政策时,既要考虑符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又要考虑符不符合企业的客观实际,切实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

其三,要提高有效利用政策优势的能力。在企业运作过程中,企业往往面临着大量需要选择的问题,这些选择对企业的发展意义重大,往往决定着企业的发展走向。这就要求国有企业领导者不断适应变化的形势,在复杂环境中沉着应对,灵活利用政策赋予自身的优势,牢牢把握企业发展的主动权。奇瑞公司是~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轿车企业,与许多合资轿车企业相比具有巨大的政策和体制优势。面对这一优势,奇瑞人采取了“以我为主,整合世界资源,服务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发展战略,在产品开发设计、销售方面自主整合国际资源,实现

国际化经营。仅此一举,奇瑞公司即在轿车市场的激烈竞争中抢占了先机,赢得了主动。这是有效运用政策优势的典型案例。

其四,要把握政策的时效性。希金森曾指出,“政策是旨在付诸行动的一种指针”。托马斯·戴伊认为,政策是“政府决定去做或决定不去做某一事情的行为倾向”。而这种行为倾向是不断变化的,这就要求企业能够把握时机,有效利用政策。受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许多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领导者深谙“等政策、靠政策、要政策”等招法,从中也尝到了甜头,相当多的企业领导者对国家政策运用非常“顺手”、“娴熟”。但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运用政策的内涵变化决定了企业运用政策方式的变化,企业必须主动出击,积极利用政策服务于企业发展。尤其是全球市场经济瞬息万变的特征,决定了国家每一项政策都会随着国际国内市场形势的变化而不断变化,企业必须对这些变化做出迅速的反应,才能在政策的有效期限内把它对企业的作用发挥出来。

二、充分利用政策杠杆,增强把握政策机遇能力

实践证明,是否善于把握机遇特别是宏观政策机遇,是区分领导者能力层次的重要标志。企业领导者必须增强机遇意识,充分认识机遇的偶然性和易逝性,更好地珍惜机遇、把握机遇,增强把握机遇能力。机遇从来都是稍纵即逝,它偏爱有准备的人,思想敏锐的人才能最先感受和把握到机遇。因此国有企业领导者要学会在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变化中、在国家重大战略决策部署中、在区域性的经济格局调整中来把握机遇;学会在国家相继实施加快西部大开发、西气东输、南水北调、青藏铁路建设、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崛起等重大政策前寻找机遇。

机遇挑战并存,有机遇就意味着有挑战。把握机遇必须学会抢抓机遇。在把握机遇的问题上历来有两种不同的态度。一是顺手抓。二是预先抓。正确的态度是大胆预见,直面挑战,开拓进取,有所作为,以机不可失、时不我待的紧迫感,积极主动地捕捉机遇。等待观望就会贻误时机,难以获得风险回报。抢抓机遇贵在抢占先机。古人云:“难得而易失者,时也;时止不旋踵者,机也。故圣人瞬时以动,智者因机而发。”机遇总是客观存在的,但由于它具有偶然性和不确定性,必须通过正确的洞察、分析、判断,才能看到机遇乃至抓住机遇。谁把握先机,就可抢先一步乘势而上,加速做强做大进程;谁错失机遇,就会贻误发展良机,空望别人发展壮大。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中国企业正在不断提高运用政策能力,但是企业主动出击、运用政策服务企业的能力与一些老牌的跨国公司相比仍然有较大差距。当我们的目光和能力所及仍然局限在国内的时候,当我们仍在被动应付政策带来的形势变化的时候,大型跨国公司已经在世界范围内主动出击、搜寻政策机遇。比如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在西部战略性“抢摊登陆”,世界500强企业中已有60多家在成都、重庆、西安等地进行投资或设立办事处,但国内企业的动作远比不上国际同行,不仅反应慢,而且动作小,力度弱。这既说明跨国公司和国有企业在经营理念上的差距还十分明显,也表明国有企业主动抢抓政策机遇的能力意识还远远不够。

党的十六大强调指出,21世纪的头20年,是中国企业必须紧紧抓住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天予不取,反受其咎;时至不迎,反受其殃”。国有企业领导者必须增强机遇意识,充分利用国有企业资金雄厚、人才集中、市场信誉度高等优势,抓住机遇,主动出击,赢得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合理把握政策尺度,增强政策运用能力

每一项国家政策的出台都会对企业经营行为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这些政策对企业来讲犹如“八面来风”,国有企业领导者要善于运用这些政策,切实解决企业运营中的资金、项目、人才、市场等问题,从而加快企业发展。国有企业领导者一定要善于审时度势地把握政策机遇,因时制宜地运用国家政策和市场游戏规则,积极应对经济全球化和国内竞争国际化的挑战。但是,当前不善于运用政策的领导者大有人在。据有关资料统计,中国企业能够利用政策为企业争取更多利益的仅占企业总数的三成左右,全面利用好政策的不到两成。这些数字说明,企业运用政策的意识还不强,领导者政策运用力比较弱,提高政策运用能力任重道远。

运用政策能力强的标志是:看得准、行动快、抓得实,用足、用活、用好政策。所谓用足,就是能结合实际把政策贯彻好,真正使其转化为经济效益并力争最大化。所谓用活,就是不光简单地看政策允许做什么,还要看政策的目标是要解决什么问题,看自身在解决这些问题方面还存在哪些不足,如何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所谓用好,就是既能灵活变通,又不能走样。运用政策的过程,必须以政策为标尺,以法律为底线,在灵活与敏锐中把握好政策尺度,不断提高

【国有企业享受的政策】

政策运用能力。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必须依法经营企业,绝对木能触及国家政策的“高压线”。政策属于普遍性的刚性规定,政策运用不当或违规违法,就会事与愿违,经营行为不仅得不到法律保护,而且还将受到党纪或国法追究。这就要求国有企业领导者运用政策要用之有度,既不失之过紧又不失之过松,牢牢把握分寸,辩证运用。政策运用过度的教训有很多。有的领导者搞好企业心切,但在经营过程中却忘记了政策标尺,触及“高压线”,违纪违法,结果给企业造成了无可挽回的巨大损失。有的领导者贯彻执行上级政策过程中,不搞调查研究,政策吃得不透,盲目决策,造成损失。因此,国有企业领导者在运用政策过程中,必须进行合法性论证,使政策运用牢固建立在合法性基础上。

用足、用活、用好政策,能够给企业带来巨大的商机。中国的企业正在逐渐认识到这一点并不断提高这种能力。三峡库区柑橘资源丰富,北京汇源集团利用对口支援的优惠政策,到库区与三峡果业集团合作,投资5亿元建果汁生产线。这个对口支援项目不但为库区数十万亩柑橘加工找到了出路,而且使汇源集团和三峡果业集团在合作中实现了双赢。事实证明,企业领导者的智慧集中体现在具有率先开掘商机的能力上,优秀的企业领导者往往善于把企业发展的战略与国家发展战略有机结合起来,搭政策东风,借发展强势。

由此可见,国有企业领导者一定要充分认识政策运用对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迅速更新经营理念和企业发展观念,提高政策运用能力,尽快学会到政策中挖黄金,向政策要效益,通过成功地运用政策实现企业跨越式发展。

四、维护政策权威,保证政策正确运用

运用政策也必须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运用政策要放到政治、经济、社会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来把握,不能仅从一个企业的自身利益出发。这是对国有企业领导者的一种特殊、必然的要求。维护政策权威,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国务院政策的权威,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中央在企业的政令畅通;二是在处理国家利益与企业利益、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关系上,服从大局,坚决执行中央的政令,模范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政治纪律;三是严格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住自己、家属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四是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做到依法经营。要坚决消除那些对中央的政策以“是否对本企业有利”决定取舍的思想和做法,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搞“见了红灯绕着走”

国有企业享受的政策 第三篇_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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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一 1、 有1件发明专利

2、 有6件实用新型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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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三企业什么都没有,全部需要我方提供。68000元包过0元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享受优惠政策

一、税收优惠

1、所得税率优惠。按新的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

2、新设立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实现两免三减半。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6、投资抵免。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二、财政支持

1、新设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国家“二免三减半”所得税优惠政策后2年内,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形成深圳地方财力部分50%予以研发资助;未能享受国家“二免三减半”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自认定当年和第二年2年内,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形成深圳地方财力部分50%予以研发资助。

2、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当年起,可以上一年增值税为基数,形成的新增增值税深圳地方财力部分50%,3年内由市财政予以研发资助;购置新建生产经营用房缴纳契税,由市财政予以研发资助;新建或购置新建的生产经营房产,在享受国家房产税优惠期满后2年内缴纳房产税,由市财政予以研发资助。

3、加大市科技研发资金投入和高技术重大项目专项资金投入。自2009年起,连续3年,每年新增3亿元,开展一批重大公益技术、产业前沿技术、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项目与应用示范。

4、进入高新区股份代办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最高180万元资助。

三、金融支持

1、银行每年从信贷总额中划出一定数额的贷款指标作为科技开发专项信贷资金,并在利率上给予优惠。市财政再安排部分资金作为贷款贴息,贴息率视项目的具体情况而定,专项信贷资金重点用于扶持本规定列举的项目的开发生产,由科技局提出项目建议,由银行对专项信贷资金进行审批。

2、每年从债券发行总额中拨出20%的额度给符合发行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

3、优先批准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制高新技术企业股票上市。

4、土地房产(1)2008-2020年,建成500万-600万平方米创新型产业用房,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2)在每年新增工业用地中,高新技术产业用地所占比例不低于60%。

加美能给您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提供以下的专业、全面的帮助:

1、加美公司的高级顾问能够通过预先评估,判断公司是否具备申报的条件,我们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制定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评估表,贵公司只需根据情况认真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评估表,我司便有专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顾问为您免费评估,同时根据贵公司的情况,提出整体申报规划,让贵司在整个高新申报中,未雨绸缪,准备充分,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加美公司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专员能够参与贵公司的审计工作中,根据贵公司的情况,提出合理的审计规划建议,为您高新申报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加美公司的具有高新技术企业审计师和知识产权律师双重资质的专家,为您一站式解决高新的申报工作,你无须为高新的审计和申报分别委托两家公司,给您繁忙的申报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我们双证专家会给您今后的企业规划和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常年的法律咨询,是贵司享有超值的法律顾问服务。

3、由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比较复杂,一旦申请材料提交错误可能导致整个申请的失败。因此,由富有经验的加美公司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业顾问为您审核把关申报材料是非常重要的。加美公司的高级顾问既熟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相关规定,同时又有非常丰富的材料准备经验,一定能够帮助您审核资料的正确性;

4、完成相关资料的撰写;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重点,在于把贵司的知识管理水平和科技管理水平,以及科技创新能力全面的突出出来,所以材料的撰写至关重要。加美公司具有一批拥有专利代理人资质的专家型人才,他们专业涵盖了机械 化学 医学 电子通讯等众多领域,这些专家能深入了解你的科研开发情况,将公司最好的科研开发水准通过专业的描述,呈现在主审专家的面前,增加您申报的材料的申报科学性。

5、加美公司能够提供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必须的专利申请或者软件著作权登记代理服务。为配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企业的需要,加美公司特别推出了5-10工作日加急软件著作权登记代理服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一条明确要求,要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该企业必须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证明。从目前的情况看,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证明主要集中在软件著作权和专利方面。

加美公司具备专利申请资质,并且拥有资深的专利代理人,他们能在最短的时间内与贵司一起完成专利的申报工作。同时,我司是最早也是最大的软件著作权的代理专业机构,在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申办方面有突出的优势。以上优势使加美公司能在最短的时间完成贵司的核心知识产权的准备和申报。

6、加美公司能够为您全程完成申报手续。高新申报工作和08年10月份前的申报流程相比变化很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人需要先进行网上注册,网上申报,在线提交和打印复印装订等大量的繁琐的工作,大量的繁琐的工作难以避免中间会出现纰漏,如果因为材料申报失误,导致企业在1-2年的时间内都不能享受到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这必将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我司成功代理的高新企业案例多大百十家,深谙申报技巧,成熟化的工作流程,顺畅的渠道和关系,能最大限度的节省您的时间和精力,增加贵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的成功几率。加美公司2009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通过率为100%,涵盖了国家重点扶持项目的各个行业。实践是检验工作质量的最好标准,选择加美就是选择成功!

7、加美公司建立有全国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平台内部有20000个低价实用新型专列和5000多个发明专利可以用于转让或者独占实施许可,对申报国家高新的知识产权提供足够支持;另外,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为宗旨,以富集社会优势资源技术转移转化为原则,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标。公司致力于整合中国高校的优势科技资源,开展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和企业孵化等相关知识产权运营工作。通过知识产权全过程运营管理,形成一流知识产权系统解决方案的服务基地;通过搭建知识产权信息管理平台,形成一流知识产权信息库的权威基地;通过创建知识产权创造平台,形成一

流知识产权的创造基地;通过建立知识产权运用平台,形成一流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基地;通过开展专业培训业务,形成一流知识产权人才的培训基地;通过专利的二次开发,形成一流专利池的运营基地,从而使公司成为“知识产权价值链的系统服务商和系统集成商”。

【国有企业享受的政策】

根据多年代理经验,加美公司提醒您,2009年高新整体工作流程中,加入了复审和复核的环节。同时加大了高新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惩罚力度。所以,科技企业在选择代理公司中要格外慎重,一些小的代理公司通过许诺成功,低价的方式,做出不切实际的承诺。不但会给企业代理经济的损失,更会代理更加严重的惩罚结果。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一份重要的工作,请您通过约见和实地考察等方式慎重选择代理。

另外,我司高新项目部会同审定机构专家,审计师,资产评估师,律师,一起编撰了权威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知识读本》。我们本着公益的原则,免费赠阅,欢迎广大企业和企业家来电来函索取。

最后,祝愿所有的科技企业都能顺利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早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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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其他特有服务

一、协助企业领取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一)民营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支持信用担保机构发展项目及其对民营及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项目的风险补偿。(二)民营及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各类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为民营及中小企业提供产业紧缺人才培训、创业辅导、管理咨询等专业化服务的项目。(三)民营及中小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以市政府名义组团参加的国内经贸科技类展会,另一类是民营及中小企业自行参加的各类经贸科技类展会。(四)民营领军骨干企业及成长型中小企业境内外上市融资项目。(五)民营及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二、协助企业初创型企业领取深圳市初创型企业发展资助资金

(适合成立不到36个月的中小企业)

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开展小额资助的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为了加大对初创期科技型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将创新基金的资助阶段前移,通过国家和地方资金对项目的支持,降低科技小企业的创业风险;二是带动依托机构(包括国家级创业服务中心以及国家留学人员创业园、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火炬创业园中的孵化器等)的自身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他们的服务功能,使之

参与国家科技计划的项目管理,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认定的依托机构,可以筛选、评审辖区内科技型初创企业申报的项目,并集中向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推荐。

三、收购\转让企业\个人的商标\专利

世界上没有垃圾,只有放错地方的资源,我公司大量收购贵公司或者个人已经不使用或者要退出市场的的商标、专利,正常价格绝对高于您注册商标、申请专利花费的费用;

我公司现在有将近2000件专利出售或者转让,300多件商标出售或者转让,正常价位低于市场现有价位,为您开拓市场、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立项目、注册公司等助一臂之力。

国有企业享受的政策 第四篇_创业就业题库51-200

【国有企业享受的政策】

第111题(单选):“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费用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多少元,服务西藏专项人均多少元的标准予以发放?【D】.200元、500元

第112题(单选):“西部计划”志愿者在到达服务地后,须在规定日期前登录哪个网站填写确认相关服务信息?【D】.西部计划信息系统

第113题(单选):“西部计划”志愿者到服务省培训地报到并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几天?【B】.4天

第114题(对错):参加西部计划是否需要体检?【A】.是

第115题(单选):大学生村官每人每年接受培训不少于几天?【B】.7天

第116题(单选):每名大学生村官至少有几名乡镇领导干部和几名村干部联系?【A】.1、1 第117题(单选):选调生主要从具有几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村官中招考?【B】.2年

第118题(多选):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对年度接收高校毕业生()人以上的各类企业,允许其在所在地设立集体户口。【A】.3第119题(多选):对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取消落户限制,一律凭()和()办理落户手续。【A】.《毕业生就业报到证》【B】.户口迁移证

第120题(多选):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申请、审核程序为:【A】.人员认定【B】.企业认定【C】.税收减免申请及审核【D】.明确税收减免办法第121题(多选):符合条件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可持下列哪些材料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A】.减免税申请【B】.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C】.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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