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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叫停医疗改革

时间:2018-03-12   来源:私藏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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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叫停医疗改革 第一篇_4月10日 最短命医改及看法

新闻:一直到本月18日,重庆市各医疗机构的医护、财务人员要为仅仅实施了7天的医疗调价“善后”――清理这期间多收的费用,为患者退费。那么这个所谓的“史上最短命医改”到底什么呢?3月25日,《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年版)》正式实施,对六大类项目价格进行结构调整,其中大型设备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均降低25%,诊查、护理、治疗、手术类项目价格分别提高30%、30%、13%和13%。调整范围内的7886个医疗服务项目中,降价类项目涉及1309项,提价类项目涉及6577项。

一位重庆医生介绍,医改后,费用增幅较大的是手术费用,比如剖腹产、阑尾炎手术分别上涨640元和600元。但在b超、ct等中大型检测方面,病人有一定受惠。以胸腔b超价格为例,下降了30元。

患者:医药费不能承受之重

这场被戏称为“史上最短命”的医改,其初衷是为了根治我国医疗体系的顽疾――以药补医,然而,由于大幅度增加了部分患者的医药负担,此次医改遭到抵制,以至于最终被重庆市卫计委、市物价局叫停。

前瞻: 这场以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为内容的医改,因大幅度增加了部分患者的经济负担,引起了市民的不满。有关部门知错即改及时叫停,向公众道歉,并承认 “考虑不周”, 不失为明智之举。 既然重庆医改的方向是正确,那好事没有办好,问题又出在哪呢? 看法: 在我们看来,任何改革说到底,都是对原有利益分配格局的调整,医改也不例外。在此次以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为重要内容的重庆医改中我们可以看到,主要涉及到的利益群体有两个:一是医疗服务价格的买单方广大患者,二是医疗服务价格的收单方医院。回顾重庆医改短暂的过程,人们会发现,在此次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中,唱主角的是重庆市物价和卫计部门,哪些服务项目价格上涨,哪些服务项目价格下降,都是这两个部门在研究决定。尽管重庆市物价局的测算是,医院大型设备检查、检验类项目都降价25%,将使全市医院每年减少收入7.09亿元;诊查、护理、治疗、手术类项目分别涨价30%、30%、13%和13%,将使全市医院每年增加收入7.07亿元,但广大患者的感受并非如此, 特别是如此地调整, 直接影响到了血透患者的基本医疗。矛盾由此而生, 改革也由此终止。

既然医疗服务价格的改革,直接关系到广大患者和医院的经济利益,重庆物价部门为何在此次改革中,只与主管医院的卫计部门研究商量,而没有考虑到让广大患者代表参加呢?虽然从道理上讲,各级领导干部都是人民群众的公仆,各级政府职能部门都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宗旨,但当改革直接涉及到主人利益时,起码也应由主人利益的代表参加。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的改革,不征求和听取民众的意愿,这就是重庆医改注定短命的根本原因。 正是为了保证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国 《价格法》的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 “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 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属公益性服务价格,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必须要依法举办听证会,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这是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的权利。

重庆医改为许多地区的医改敲响了关注民意的警钟。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改革中必须要首先考虑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依法遵循公开、透明的权力运行程序,使医院、医生、患者代表及各利益相关者,都能参与到改革的政策制定、价格决策的过程中。任何改革,只有赢得了民众的理解和支持,才能平稳顺利进行。

重庆叫停医疗改革 第二篇_重庆出台医改调研报告:医疗补贴直接发市民

重庆出台医改调研报告:医疗补贴直接发市民

日前市发改委出台《重庆市医疗体制改革基本思路探讨》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全面梳理了我市医疗体制存在的五大问题。

报告指出,前一阶段,我国医疗体制出现了因改革政策不配套、改革措施滞后而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我市医疗体制不合理状况具有与全国相同的共性。同时,因市场经济发育不充分和经济发展总体水平不高,导致我市的医疗体制在某些方面问题更为突出。

市发改委建议,我市医疗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应坚持“一个结合、三项分离、三个联动”的基本方向,即——

◆市场配置资源与政府配置资源相结合;

◆营利性医院与非营利性医院分离,医与药分离,管与办分离;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医保体制改革和医药流通体制改革相互联动。 目前,这篇报告已提交市政府,作为我市医改工作的决策参考。

问题1

资金投入不足,卫生资源总量缺乏,配置不合理

■现状

优秀医疗资源大多集中主城

全市每千人拥有病床数量、医师数量、护士数量三项主要指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全市17家三甲医院有13家分布在渝中区、沙坪坝区等主城六区;全市大型医疗设备主要集中在主城区三甲医院;全市卫生技术人员中,63.87%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92.24%的硕士以上学历人员和61%的副高以上职称人员集中在主城区。

■对策

政府转变职能分配医疗服务

加大补贴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控制公立医疗机构盲目扩张,减少政府直接举办的医疗机构数量,使政府职能由投资医院转换到购买和分配医疗服务上来。

在市级层面开展惠民医院试点,市财政对市惠民试点医院业务用房维修、医疗设备购置等给予专项补助。

加强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卫生管理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和预防保健人员的在职培训,将全市乡镇卫生院全民、集体所有制的在职和退休职工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稳定农村卫生队伍。

【重庆叫停医疗改革】

问题2

医疗机构运行机制不合理,导致市民医药费用增长过快

■现状

卫生支出增幅高过收入增幅

医疗机构实行“以药养医”、“节余留用”和“分配与创收直接挂钩”等内部分配激励政策,从机制上导致了公立医疗机构的商业化、市场化取向,刺激了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不合理收费等过度医疗行为。

1997年至2003年,我市城镇居民年均卫生支出从164.19元增加到459.69元,农村居民年人均卫生支出从40.64元增加到89.42元,卫生支出增幅高过居民收入增幅。全市第三次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居民应就诊而未就诊率,城市为57.5%,农村为44%;应住院而未住院率,城市为37.9%,农村为52.5%。城乡居民的医疗需求因医药费用过高而受到严重抑制。

■对策

单一病种费用包干限价

出台医药信息公示制度

探索单病种费用包干限价办法,即不按单项医疗服务收费,而实行治疗某种疾病包干收费,并设定最高限价,使人均门诊费用和人均住院费用的涨幅低于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增幅;出台医药信息公示制度,逐季度公布市级医院每位门诊病人花费的平均费用、每人每天的平均住院费用,逐年度公布二级医院费用信息,帮助市民合理选择医院就医。

问题3

管理体制改革滞后,导致医疗卫生行业监管薄弱

■现状

公立医院逐利行为未有效控制

目前医疗主管部门和医院管办不分,主管部门对公立医疗机构盲目扩张、竞相购置高精尖医疗设备等行为缺乏有效调控手段;对过度医疗行为和不规范收费行为监管不够,致使公立医疗机构的逐利行为未能得到有效控制,部分医院未把经营收益主要用于医疗卫生发展。

■对策

主管部门与公立医院剥离

打破医疗机构所有制界限

借鉴无锡市经验,将市属公立医院从原行政主管部门剥离出来,成立医疗机构管理中心,解决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尴尬。管理中心承担所属医疗机构的资产、人员和业务管理职能,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社会职能的履行。

管办分离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打破医疗机构的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改变医院管理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局面,进行全行业、全社会管理。

问题4

医疗保障体制不健全,相当部分城乡居民主要靠自费看病

■现状

居民合作医保报销比例较低

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覆盖面窄,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正在试运行阶段,合作医保报销比例较低,赔付最高限额也较低。医保保障力度的不足,导致城乡居民抵御大病风险能力不足。

■对策

医疗财政补贴直接发市民

探索定点医院垫付医药费

在条件适宜的区县,可推广黔江区经验,医疗财政补贴直接发给市民,市民凭公共卫生服务券即可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继续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逐步将各类人群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确保在2010年前实现城市医疗救助覆盖全市40个区县,对低保户、五保户、特困户中的长期卧床重病人员进行基本医疗救助,对其他因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给予临时医疗救助。城市医疗救助应探索由定点医院垫付医药费,医疗救助基金定期与其结算的“医前”和“医中”救助方式。

实行医疗服务社区首诊制,遇上疑难疾病转送大医院,康复期可回到社区医院治疗,构建“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新型就医格局。

问题5

药品生产流通体制不顺,药价虚高问题严重

■现状1

药品改头换面价格暴涨

合资、外资企业药品定价抬高了药品价格总体水平。如一瓶200mg×100ml的环丙沙星注射剂,市内某大型药品企业定价7元,而有的外资药厂定价高达84.6元。

生产企业虚报成本,导致部分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定的价格或制定的最高限价,明显高于市场成交价。如1瓶阿司匹林肠溶片(25mg×100片),政府最高限价为6.2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撮合平均中标价为0.98元,仅是政府最高限价的15.8%。

药企往往采取改变药品名称,改换剂型、规格、包装等手段频频申报所谓“新药”而提高价格。如西米替丁注射液(2ml:2mg/支)零售价格为3元,改变剂型后更名为西米替丁A晶型注射液(2ml:2mg/支),零售价格变为16.8元,价格上涨了4.6倍。

■现状2

集中招标价格远超出厂价

药厂越来越依靠虚高定价、回扣、提成等商业行为占领市场。企业将平价普通药品主要销往零售药店,新特药品和合资、外资药品则主销医疗机构,以实现商业利益。

药品从生产企业到医院要经过6—9个流通环节,其间隐性交易多、商业贿赂屡禁不止,额外费用抬高了药品价格。

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效果不理想,如山西某制药公司生产的祖师麻注射液(10ml×10支),出厂价为1.65元,批发价为2元—2.1元,中标价却高达93元。

■对策

利润不超15%原则定药价

处方不得使用药物商品名

逐步建立药品成本监审机制,以此杜绝企业虚报药品成本,并堵上企业变换剂型、规格、包装变相涨价的漏洞。

根据市场价格水平及时调整政府定价药品最高零售限价;建议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以利润不超过15%原则确定药价,实际采购价高于500元的,最高加价额一律不得超过75元。

建立区域性药品配送中心和覆盖城乡的药品销售网络,建成“低成本、少环节、广覆盖”的药品供应网络。

推行医院集中上网限竞价采购,将所有通过审查的药品,按一定规则确定最高销售价格,交易双方在政府提供的网络交易平台公开竞价竞争。

医院开具的处方将不再使用五花八门的药物商品名,而采用通用名,并逐步允许医院处方外流,患者可凭药品通用名到各医院、药店购药。

建立参与药品流通全过程所有交易者的信用档案,促进药品生产流通领域形成重信用、讲道德的良好行风。

来自《重庆晚报》

重庆叫停医疗改革 第三篇_2015年福建厦门公务员面试时政热点:重庆医改夭折带来的启示

【重庆叫停医疗改革】

2015年福建厦门公务员面试时政热点

重庆医改夭折带来的启示

【导语】2015年福建公务员考试笔试已经结束,紧接着就是2015年福建公务员面试。有把握的同学已经在提前准备着2015年福建公务员面试了,厦门公务员考试网小编包子收集整理了2014年到2015年的时事政治热点,希望能在2015年福建省考面试中帮助到广大考生。这些时事政治热点不仅适用于福建省公务员考试面试,还适用于国家公务员考试和厦门事业单位考试。

据媒体报道,因为尿毒症患者医疗费用大幅上涨而引发群众抗议,本月初,重庆市物价局、市卫生计生委叫停了实行仅仅7天的新版医疗服务价格方案。对此,有人宣称“重庆医改失败”。

相关信息显示,重庆此次医改旨在提高诊断治疗服务费用,降低医用设备检查和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费用,以体现医护人员的专业价值。这样的设计看上去并无问题,“重检查、轻治疗”一直困扰着医疗机构,应该是一个老问题了。若能彻底扭转过来,不仅会给医护人员带来更加体面的价值,也可能一定程度上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然而,在设备及检验类项目费用还没有降下来,或者说,尚缺乏降下来的有效办法之前,单方面提高诊疗服务费用,从而使得一部分患者的经济负担骤然加大,“该减的没有减下去,新的费用又加上来了”,未免说不过去。这也不是什么“细节”的问题,本质上依然是一种忽视患者利益的表现。

事实上,公众质疑重庆医改,并不仅仅针对其提价行为,而是还有诸多疑团待解。其一,如何让社会公众相信,只要医护人员“诊疗费用”提高了,“专业价值”体现了,就不会继续去依赖“大处方”、“大检查”?其二,新版医疗服务价格方案有无具体、有效的举措防范“大处方”、“大检查”?这些举措如何才能不沦为空谈?

近年来,民众每每苦于看病就医的高昂花费,相当一部分贫困人群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这其中,医疗机构,特别是公立医院的“公益性”稀缺是重要原因。而每一次医改似乎都在有意无意强调医院的利益、医护人员的利益,却恰恰【重庆叫停医疗改革】

忽略了最基本的一点,即政府有责任有义务为民众提供基本的医疗公共服务。畸轻畸重之间,必然会产生失衡,这样的“医改”当然也行之不远。

日前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也再次强调,要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这表明,在接下来的全面深化改革中,公立医院能不能体现“公益性”,关系到改革的成败,关系到老百姓能不能享受到基本的医疗服务。

其实,强调“公益性”,并不必然妨碍医疗行业的发展,恰恰是矫正时下医疗机构过于逐利的一剂良药。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一方面,需要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医疗机构乃至医护人员的努力,充分利用医疗资源,提供平价药品和服务,普惠广大民众;另一方面,也需要政府从医疗保障等方面为民众提供更多的防护网,分担压力,体现公平和公益。

医疗需求是人的基本权利需求,医改的前提应该是让全体民众“病有所医”,恢复医疗服务的公共产品属性,任何改革都不应该忽略这一点。

本文摘自:

重庆叫停医疗改革 第四篇_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庆市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重庆市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重庆叫停医疗改革】

的实施意见

渝办发„2012‟22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促进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发挥,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2‟33号)、《重庆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9‟98号)和《重庆市“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渝办发„2012‟18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惠及老百姓”的要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以建立完善体现公益性的补偿机制、运行机制、监管机制为重点,以改革补偿机制为切入点,以创新医院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能力为抓手,以充分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积极性为支撑,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全面推进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促进区县级公立医院健康发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惠民利民。强化政府在规划、政策、投入等方面的责任,体现区县级公立医院公益性,努力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实现人人享有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注重公平,提高效率。正确处理好公立医院改革中公平和效率的关系,充分调动医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使公平和效率有机统一。

——综合改革,突出重点。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调整收入结构、改革支付方式等为重点,推动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

——循序渐进,鼓励创新。改革试点要与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相适应,充分调动医院和医生参与改革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探索创新,循序渐进实施。

(三)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使患者就诊次均费用得到有效控制,惠民便民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努力实现90%以上的患者在区县域内就诊,群众医疗卫生服务满意度达到85%以上。同时,通过试点,为全市公立医院改革积累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做法和经验。

二、试点范围

开展综合改革的试点范围包括江北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南川区、垫江县、秀山县、荣昌县、梁平县、忠县、奉节县所属区县级综合医院和中医院。上述区县(自治县)中有条件的可将妇幼保健院纳入改革试点范围。

三、主要任务

(一)取消药品加成。

全面取消区县级改革试点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所有药品(含中药饮片)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配备率不低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种类的80%,基本药物使用总费用比例不低于药品总费用的35%。(责任部门:市卫生局)

(二)完善管理体制。

1.明确功能定位。区县级公立医院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区县(自治县)的医疗卫生中心和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主要承担本区县(自治县)居民基本医疗服务,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的初诊、处置和转诊,适宜医疗技术

的推广应用,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教学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工作。(责任部门:市编办、市卫生局)

2.核定编制。完善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标准,管好管活机构编制。根据区县级公立医院功能、工作量和现有编制使用情况等因素,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人口构成和医院发展趋势,科学合理核定机构人员、床位编制基数。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责任部门:市编办、市卫生局)

3.强化办医主体责任。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探索推进管办分离,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理清管办职责,加强管办人员力量,进一步举办好、监管好公立医院。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可探索成立公立医院管理专门机构,承担政府“办医”职能,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区县级公立医院人、财、物管理和业务指导。(责任部门: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局)

4.实行全行业监管。加强区县(自治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管医”职能,建立健全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管机制。鼓励多元化办医,医疗卫生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均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责任部门:市卫生局)

(三)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区县级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强化自主经营管理职能和责任。建立多种形式的区县级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实行院长负责制。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促进医院民主管理。(责任部门: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局)

2.完善院长负责制。院长是医院的法人代表,采取公开选拔、社会招聘等方式遴选,由医院理事会聘任,负责医院日常运行管理。建立医院院长任期制度和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完善院长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建立院长问责制度。落实院长管理自主权,副院长、

职能部门和内设机构负责人人选由院长在核定的岗位限额内提名,由政府办医主体批准。(责任部门: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局)

3.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公立医院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公开招聘制度,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实现所有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逐步建立“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建立一支稳定的、与医院发展规模及医疗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卫生技术人员队伍。结合实际妥善安排未聘用人员,确保社会稳定。(责任部门:市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局)

4.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11‟18号)精神,合理核定区县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对原收入水平已高于核定绩效工资水平的单位,保留合理的“高出部分”,并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对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征收调节基金。单位内部分配由医院根据人员绩效考核情况自主实施。收入分配向临床一线护士和医师,以及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重点倾斜。严禁把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业务收入挂钩。完善医院工作人员社会保障,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解除其后顾之忧。(责任部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局)

5.建立总会计师制度。总会计师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命或聘任,进入院领导班子,履行总会计师职责。严格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积极推进医院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实施,严格财务集中统一管理,加强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制度。(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卫生局)

(四)提升服务能力。

1.促进医院提档升级。加强等级医院创建,促进优质资源向基层倾斜,逐步改善城乡居民就医条件。完善区县(自治县)急救服务体系,建立院前急救体系。合理控制区县级公立医院建设规模和大型设备购置,鼓励建立资源共享的临床检验中心、影像会诊中心、消毒物

品集中供应中心等,统筹配置资源,提高利用效率。(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科学合理配置人员,不断优化人员队伍结构。制定优惠政策,引进高层次人才,鼓励和引导学科带头人、中高级技术人员、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生到医院就业。增强护理人员力量。落实规范化培训、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积极培养区县(自治县)学科带头人。积极推行多点执业制度。(责任部门:市卫生局、市人力社保局)

3.加强临床技术能力建设。重视医院基本科室建设,强化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根据当地疾病谱和转诊情况,选择区县(自治县)外转诊率排名前4位的病种所在科室进行重点帮扶。加大区县级医学龙头学科和区域专科(专病)中心建设力度,有效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推广应用适宜医疗技术,合理引进和开展新技术项目,严格控制和规范超越区县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或疗效不明确、费用昂贵的医疗技术的引进和应用。积极推行临床路径管理。(责任部门:市卫生局)

4.提高信息化水平。按照统一标准,建设以电子病历、医院管理、个人健康档案为重点的医院管理信息化系统,与全市卫生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逐步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加强远程医学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和远程教育。(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

5.完善对口支援制度。加大三级医院帮扶区县级公立医院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口协作关系。严格执行城市医院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农村服务1年的规定,落实三级医院向区县级公立医院轮换派驻医师制度,鼓励采取专家团队支援方式,提高帮扶效果。加强区县级公立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指导力度。大力推进区县(自治县)、乡镇纵向合作机制,积极探索区县(自治县)和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格局,更好地发挥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的整体功能。(责任部门:市卫生局)

重庆叫停医疗改革 第五篇_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渝府发〔2014〕24号)

渝府发〔2014〕24号【重庆叫停医疗改革】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2014年重庆市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要求,现就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一)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对投资主体和资金来源实行分类管理,进一步简化程序、改进服务、加强监管,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坚持“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健全企业投资由业主自主决策的管理机制,政府部门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科学引导民间投资。坚持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职能、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的要求,健全决策科学民主、审批透明合规、实施监督问效的政府投资机制,提高政府投资的质量和效益。

二、强化企业主体地位

(二)最大限度地缩小企业投资的核准范围。根据国务院公布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及时修订我市目录,凡是企业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投资事项,以及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一律取消核准。凡是国家和市政府未明确要求由市级及以上核准的投资事项,一律下放到区县(自治县)政府核准。

(三)事前告知企业禁止投资的行业或区域。结合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建立差异化、特色化投资导向机制。分行业和区域制定产业投资禁投清单,加强规划、国土、环保、技术、安全等部门联动和监管,通过环境容量、资源节约、技术、安全标准等实行准入控制。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除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核准的新增产能项目外,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扩大产能。

(四)分类简化核准审查内容。根据企业投资项目属性,产业类项目主要核准是否符合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环境保护、能源节约、社会稳定等外部条件,基础公益类项目主要核准区域布局、资源平衡、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特许经营等内容,产品技术、经济效益、投资规模等均由企业自主决策。修订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简化项目核准审查内容。

(五)完善企业投资备案管理。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由企业自主决策、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备案管理仅是确认其投资行为、依法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服务性措施。按照就近、便捷原则,除国家有专门规定和少数需市级平衡资源的项目由市级备案外,其他项目一律由项目所在地区县(自治县)政府办理。对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不得以任何名义变相审批。探索推行备案项目业主承诺制和失信清单制,加快推进网上备案。

(六)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按国家规定实行核准和备案管理。按照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要求,修订完善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

案管理办法,加快推进企业设立和投资贸易便利化。外商投资项目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宏观调控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和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标准,符合国际资本项目管理和外债管理规定。除国家有专门规定外,企业境外投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管理。

(七)探索项目核准和前置要件审批分离的服务措施。对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作为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审批手续,一律放在核准后、开工前完成。对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作为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审批手续,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规范事前审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并对本部门实施的多个审批事项进行简化合并。应项目单位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在不以其他批准文件为前置的情况下为企业出具服务性咨询意见。积极推进核准前置要件清单制度,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加快同步审查,为项目核准和开工创造条件。

三、鼓励市场化投资创新

(八)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构建公平的市场准入条件,理顺价格形成机制,积极推广政府采购服务,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和扩大在交通、能源、金融、水利、市政、电信、医疗、教育、文化、社会福利等领域的投资。政府有关部门安排的财政性资金,要明确规划、统一标准,对包括民间投资主体在内的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支持民营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进入政府采购目录。

(九)创新市场化投入机制。围绕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创新国有企业投融资体制,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促进有条件的企业整体上市。建立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和产业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市财政主管部门制定财政性资金出资的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市投资主管部门对具有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公共资源开发项目研究推行项目法人招标。市价格主管部门要科学界定政府定价范围,发挥价格机制对社会投资的引导作用。

(十)大力推进城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合理界定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边界条件,鼓励和引导各类投资者依法取得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进行建设、经营。推行公私合营模式,合理界定各类资本投资收益。市投资主管部门牵头制定城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做好特许经营项目的实施方案审查和监督管理。

四、发挥规划对投资的引导作用

(十一)完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坚持把发展规划作为调控投资规模、引导投资方向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其科学配置资金、土地、人力资源等投资相关要素和统筹五大功能区建设的引导作用。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纲要为依据,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制定本行业发展规划,明确行业发展目标、发展任务、项目建设库、投资规模等。涉及使用政府性资金的重大公益类和基础类项目(或专项),应编制项目建设行业规划,明确项目数量、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和要素平衡等。

(十二)实行规划衔接和审查制度。行业主管部门在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和项目建设行业规划过程中,应征求投资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意见,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纲要以及城乡规划、国土规划、环保规划的衔接。涉及全市重大生产力布局、重要资源平衡和安排市级政府投资的项目建设行业规划,需报市政府审批公布的行业发展规划,应会签市投资主管部门或联合报送。其他一般性行业发展规划和项目建设行业规划经投资主管部门衔接平衡后,由行业主管部门公布。投资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对规划实施过程进行监控,组织开展对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和调整。

五、改善政府类投资的管理

(十三)科学界定政府投资领域。政府投资逐步退出竞争性行业,主要投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等领域。凡是能够通过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投资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研究合理的边界条件、补偿机制或采购标准,采用合营、私营等方式吸引社会民间投资与管理。凡属政府必须提供的公共服务或公共产品但市场机制暂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作为政府类投资项目由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与管理;待具备一定条件后,应当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吸引社会民间资本受托管理或政府购买服务。

(十四)严格管理政府类投资项目。按照统筹平衡、严控债务的要求,政府类投资项目要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充分论证,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及标准,认真落实建设资金来源,切实管控政府性债务风险。凡是资金来源未落实的,不得新上项目。政府投资基础设施类项目,要按照行业属性大幅提高资本金比例标准(占总投资的40%―60%)。市投资主管部门、市财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项目进度,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并及时拨付资金。确需市级举债建设的大型公共基础设施及公益性项目,以及区县(自治县)政府举债修建未纳入政府性债务年度增减计划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需经市投资主管部门和市财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

(十五)规范政府类投资项目管理。加快制定政府投资条例。进一步优化简化审批程序,纳入各级行业发展规划或项目建设行业规划的政府类投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原则上只提供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影响等批准文件;需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出具审查意见。投资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投资平衡和概算控制,探索聘请第三方机构全过程开展投资控制的机制。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原则上实行建设管理代理制,推行从设计到完工验收的项目建设全过程代理。

重庆叫停医疗改革 第六篇_重庆市教委叫停有偿使用

重庆市教委叫停有偿使用“校讯通”

重庆商报讯(记者 秦健)为规范“校讯通”类业务的使用,市教委日前下发了《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使用校讯通等通讯工具的通知》,明确要求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及家长使用有偿“校讯通”等类业务。 全面整治有偿“校讯通”

《通知》要求,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对使用“校讯通”、“家校通”、“家幼通”等有偿家校通讯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立即纠正有关违规行为。任何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职工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及家长接受家校通等通讯业务,严禁中小学、幼儿园和教职工利用“家校通”、“校讯通”等名目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更不得从中谋取利益。

《通知》同时明确,严禁中小学、幼儿园和教职工向社会商业机构和其他组织与个人提供学生和学生家庭的任何信息,也不得代理、接受以商业为目的的任何学生服务项目。

提倡用微信QQ电话交流

同时,《通知》提倡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教师要充分运用微信、飞信、QQ、电话等信息交流互动平台,加强学校与家长间的交流与沟通。同时,各区县和学校,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农村学校,还要特别重视家访、家校联系本、书信纸条等传统家校联系手段和沟通方式,做好与学生家长间的信息交流与沟通。

市教委表示,对不认真落实通知要求,未对中小学违规使用校讯通等通讯工具问题进行整治,并将启动问责制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方反响

学校:

家长有权选择

是否使用“校讯通”

学校如何看待此事?昨天,我市一中学负责人告诉记者,“校讯通”的使用、资费等相关事宜均由相关的电信运营商办理,家长有权选择是否使用。同时,“校讯通”只是家校联系中的一种方式,学校还会通过家长会、班级QQ群、微信群等与家长沟通,确保所有家长都能接收到学校的相关讯息。 老师:

取消有偿“校讯通”

很有必要

“花钱开通‘校讯通’,家长所花的钱和享受的服务未必是对等的。和家长沟通本来是老师的职责,现在有很多联系方式,像微信、QQ,也不花什么钱。因此,本来就没必要开通‘校讯通’这类业务。”我市一知名小学的吴老师对此表示。

家长:

“校讯通”收费太贵

作用不大

据了解,为了便于家校沟通,如今不少学校开通了“校讯通”等业务。对于不准学校组织家长接受“校讯通”等业务,大多家长表示了赞成。

“我孩子上一年级时应老师要求开通了‘校讯通’,每学期收费50元,就是用来给孩子布置作业,用了一年感觉实际用处不大。班级也建立了QQ群,这个完全可以通过QQ群、微信等即时网络软件来免费发送作业,取消是应该的。”女儿上三年级的家长陈女士说。

采访中,也有家长对“校讯通”这项业务表示支持。小学二年级家长艾女士就表示,“孩子还小,有了‘校讯通”,家长每天可以及时知道当天有哪些作业,可以督促孩子完成,而且还可以及时收到学校发的一些通知,我觉得还是有作用的。”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426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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