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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薪制度

时间:2018-03-11   来源:私藏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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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薪制度 第一篇_年薪制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医院

年薪制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医院(以下简称医院)核心员工的利益,形成稳定的业务团队,

保证医院的长远发展,特制定本年薪制薪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首批进入年薪制薪酬体系的员工,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院长;

2、副院级领导班子成员; 3、部分职能科室科长(主任); 4、部分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副主任; 5、骨干专家;

6、首席护士长(临床一线)。

第三条:首批进入年薪制薪酬体系的人员名单产生办法,按以下步骤执行:

1、由领导班子确定首批进入年薪制的部分职能科室科长(主任),部分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副主任,骨干专家,首席护士长(临床一线)的名额 ;

2、由职工代表大会和中层干部分别讨论推荐首批进入年薪制的部分职能科室科长(主任),部分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副主任,骨干专家,首席护士长(临床一线)的名单;

3、由院党委根据职工代表大会及中层干部的推荐名单,并参照其为医院所做贡献大小,票决首批进入年薪制体系的岗位。

第四条:年薪制员工的薪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基本年薪; 2、绩效年薪; 3、法定福利和保险; 4、院长特别奖;

第二章: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条:基本年薪:

1、根据上年度考核结果,院长办公会确定本年度不同档次人员年薪起始额度,其中60%作为基本年薪,按月核发;

2、年薪起始额度的核定以劳动力市场价格、医院人力资源政策以及个人上年度业绩完成情况为基础;

3、新聘(或新晋升)进入年薪制薪酬体系的员工的基本年薪按照医院现行标准进行核定;

4、特殊情况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后进行调整。

第二条:绩效年薪:

1、在年度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核定,在次年1月末前一次性核发;

2、任现职不满一年者按实际任职时间进行核定;

3、绩效年薪总额:以所有年薪制员工核定年薪总额的40%为基数,这一基数将根据本年全院年终净结余与上一年度全院年终净结余相比得出。

绩效年薪总额的分配:绩效年薪总额在各年薪岗位之间的分配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该岗位对比系数*考核系数

某岗位应发绩效年薪

∑(对比系数*考核系数)

对以上公式说明如下:

(1) 对比系数:由院领导班子按各年薪岗位为医院所做贡献大小及所

创造的经济效益,对年薪制员工划分为若干档次,每个档次内又分为三级,每级对应一个对比系数,见下表:

(2) 考核系数:由年薪制员工年终考核结果得出,具体考核办法参见

《目标考核与述职报告制度》,考核等级及其对应的考核系数见下表:

4、各岗位绩效年薪的资金来源:

(1) 对于业务科室的年薪制员工,其实际发放的绩效年薪由医院与科

室共同承担,首先按照其在本科室内部正常分配的核算办法,每月从科室净结余中提留绩效年薪的一部分,年薪与其在科室正常分配的差额在年终发放时由医院从净结余中提取补齐。

(2) 其他年薪制员工,其实际发放的绩效年薪由医院直接从全院净结

余中提取。

5、建立不良事故考核机制,凡发生不良事故者,根据所发生的不良事故等级,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具体细则另行规定。

第三条:法定福利与保险,年薪制人员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和保险,其享受

内容和享受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院长特别奖,由院长确定,于次年度春节前一次性发放。

第五条:凡国家、地区和行业规定的各项特殊津贴的发放办法,另行规定。 第六条:进入年薪制的员工,不享有加班工资。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本规定未尽事项,另行规定或参见其他规定的相应条款。 第二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在人事科。

【年薪制度】

第三条:本规定自院长核准通过后颁布执行,修改时亦同。

**医院

二零零四年九月

附表一:

年薪制薪酬结构一览表

年薪制度 第二篇_公司薪资制度

一、目的

将员工工资收入与公司经济效益挂钩,加强企业管理和经济责任制考核,激发员工的生

产积极性、创造性,从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二、制订的基本原则

建立在平等竞争、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制度和相应的岗位职务工资系列等基础上;做到

公平、公正、合理。 三、适用范围

在源镒服务期间的所有员工。

四、具体内容 (一)、薪资职等的划分:彩钢共分十个职等;贸易公司共分七个职等;每一职等分五级,升完

五级方可提升一个职等。

2

3、每一职等间分五个职级,升完五个职级方上一个职等,每一职级数=(上一职等减下一职等)

【年薪制度】

乘以20%。 (二)、薪资核算方式

1)、年薪制

1、基本模式:年薪=基本薪+岗位津贴+补助(绩效工资)。

2、 进入年薪制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按当地的生活水准领取基本工资,其余在年终结付。 3、 在年度内如果违犯公司制度给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在年终结算时按实际情

况按比例扣除。 4、在公司效益好的情况下,根据本人的岗位工作业绩,年终可得到年薪以外的奖金分配。 2)、月薪制(适用于办公室内勤人员)

1、基本模式:月薪=基本薪+年功工资+岗位津贴(技术津贴或补助),所占比例:55:5:40。 2、基本薪按所任职务给付,如降职或升职则领取相应的职务基本薪。

3、年功工资:按为公司服务的年限给付,一般二年为一个基本点,不论职务高低分值一样并逐年递增;100元为一个单位。

4、岗位津贴是按所在岗位的责任大小、工作量等给付。

3)、绩效工资制(适合业务人员和中高层管理人员)

1、基本模式:总薪资=(岗位)基本薪+年功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工资(补助);所占比例:38:5:55:2。 2、基本薪按所任职务给付,如降职或升职则领取相应的职务基本薪。

3、年功工资:年功工资:按为公司服务的年限给付,一般二年为一个基本点,不论职务高低分值一样并逐年递增;100元为一个单位。

4、绩效工资在公司效益的基础上,通过对员工的工作业绩评估,对员工的一种额外的报酬。 5、补助是按所在岗位的责任大小、工作量、技术含量或相对的危害程度。

4)、记件制或绩效薪资结算方式(操作员工和与生产有关的技术或管理人员) 1、基本模式:月薪=基本薪+绩效工资。

2、基本薪是按当地的生活水平给付的最低工资。

3、绩效工资计算方式:产量系数×质量系数×岗位系数。

3.1、产量系数是根据班组单位内的生产总量:一般以一个月为限,按设备正常运作时的

单位时间内的合格产品量为基数,中途非人为因素造成停产除外,设备针对不同的产品有不同的产能,也有单位时间内不同的产量,故产量系数会随之调整。 3.2、质量系数是月度内每批产品的合格率,也可取其平均数。

3.3、岗位系数一般根据现在的岗位设置,人随着岗位变动而变。不同的岗位据其技术含量、工作量、工作环境等制订不同的系数。

3.4、具体计算方法举例:员工应得薪酬=基本薪+产量系数×质量系数×岗位系数:某员

工所在班组月生产总量为100吨(按正常情况下生产线的产能评估分配值)产量系数核定为500;在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合格率和原材料损耗率(基数:按设备运作正常、原材料合格的前提下订出,同时在不同的时期可相应调整)核定系数为0.6;按此人所在岗位的岗位系数核定为1.0;其基本薪为600,则此员工本月薪资为900=600+500×0.6×1.0 5)、补贴

补贴含法定补贴和福利性补贴,本条款规定之福利性补贴如与福利标准中的条款相重复,一律以福利标准为准。除特殊批准或申明资格,员工不可重复享受相同性质的福利待遇。

4.1、出差补贴

按职级和区域划分给付的标准,具体按《出差管理制度》执行。 4.2、生活补贴

一般员工按2元/餐标准补贴;法定节假日、公休假、事假、病假或其它无薪、减薪假内,

员工不享受生活补贴。 4.3、话费补贴

按职级和所在的岗位决定给付的标准;在额定限额内原则上工作电话费实报实销,因出

差导致话费超额,可按实际发生额核销。 4.4、交通补贴

按职级和所在的岗位决定给付的标准。可参照《车辆管理》实行。 6)、缺勤工资计算

1、事假:事假每天按平均日岗位工资扣除。

2、旷工:旷工每天按平均日岗位工资的三倍扣除。

3、 病假:按月500元标准计发;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按本岗位的基本薪发放。 4、 产假、婚丧假、探亲假、年休假、学习假及计划生育的相关带薪假等按月500元标准计

发。 5、工伤:按本人档案工资及国家的有关规定计发。

6、 因停电、待料、品种结构变化造成的用工不饱和等公司原因而临时停工的,每天按500

元/月标准计发。 7)、加班工资计算

1、申请加班至少有三十分钟以上,并应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权限主管批准后转人事备查。 2、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岗位薪资的150﹪支付加班费。

3、 在休息日安排加班的,原则上安排补休,特殊情况报公司批准后,按岗位薪资的200﹪

支付加班费。 4、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加班的,原则上安排补休,特殊情况报公司批准后,按岗位薪资的300﹪支付加班费。

5、月薪制员工和年薪制员工无加班费,只纳入年终考核中。

6、 加班费的计算是以本岗位的基本薪为计算单位,其它部分不纳入加班费核算范围。 8)、薪资发放

1、 员工的薪资订为每月15日发放上月的薪资。(如有特殊情况会作临时通知)

2、 辞职人员的薪资辞职期满后在办妥离职及移交手续后第二日发放。

3、 领薪时必须本人亲自签章具领,如有缺席或其他事故不能亲领时,可由部门主管代签。 4、 公司以现金方式存入员工的银行帐号,员工可在每月公司规定的薪资发放日的后一日到银行领取。 9)、奖金的发放

1、 公司年度营业如有盈余,给员工的奖金于年底前发放,依员工的工作态度及工作业绩进行分配。其分配办法由总经理另定。

2、 员工奖金计算期间为前年12月3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 10)、试用期员工薪资

1、 试用期工资可根据面试的结果和应聘者的技能由基本薪+岗位津贴组成试用期工资。 2、 应届中技、中专、高中生试用期薪资500-600元;有一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的员工试

用薪资600-800元。

3、 应届大专文化的学生,试用期薪资800-1000元,有一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的试用期

为1000-1200元。 4、 应届本科文化的学生,试用期薪资1000-1200元,有一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的员工试

用期薪资1200-1500元。

5、 对专业技术人才,可免除试用期,薪资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1)、薪资的核准。

1、经面试合格的员工其薪资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其岗位和部门面试返馈的信息核定其额度;有特殊技能的人才可据具体情况同用人部门协商制订并呈报总经理核准。

2、试用期满合格的员工的薪资,由用人部门提出方案,人力资源部根据具体情况,在公司制度许可范围内同用人部门共同制订,最后呈报总经理核准。 3、合同期内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的薪级提升,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进行评估后,由总经理核准。

4、公司统一加薪,由人力资源部提出方案,各部门据其各岗位的业绩状况,确定本部门的人员的升降。

五、薪资升降机制

1、提薪可分三类;按岗位工作业绩提薪、按技能提薪、按工龄提薪。

2、在一般情况下,对考核合格的员工每半年进行一次调整,一年进行一次例调;试用期内

的员工在外。 3、较低级的员工代理较高级的职称时,仍按其原等级本薪支给,但得支领代理职务岗位津贴。

4、兼任下级或同级主管者,视情况可支给或不支给特别薪资。

5、经考核不合格的退到人事部的员工,取消原岗位的岗位津贴及补助,只领取其基本工资。 6、服务期满一年的员工,在其岗位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市场行情和公司效益对基本薪做局

部调整。 7、有下列情况之一丧失提薪资格;

7.1、因公伤之外的原因而缺勤合计数达两月或以上者。 7.2、在上年度中,受到过处罚(记大过一次或一次以上者)。 7.3、录用不满一年。

7.4、正在提出辞职申请。

7.5、年终综合考核被评为C、D、E类的员工。

六、其它事项

1、此制度所规定的数据会随着当地生活水平、货币价值升降情况而做相应调整。

2、此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总经理核准:

人力资源部于2006年10月01日制订

年薪制度 第三篇_薪酬管理制度

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1.1 目的

(1)使公司的薪酬体系与市场接轨,能够达到激发员工活力的目标;

(2)把员工个人业绩和团队业绩有效结合起来,共同分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收益; (3)促进员工价值观念的凝合,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机制; (4)最终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1.2 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其他成员可参考执行。

第三条 薪酬分配的依据

公司薪酬分配依据岗位价值、技能和业绩。

第四条 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

薪酬作为价值分配形式之一,应遵循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1、竞争性原则:根据市场薪酬水平的调查,对于与市场水平差距较大的岗位薪酬水平应有一定幅度调整,使公司薪酬水平有一定的市场竞争性。

2、激励性原则:打破工资刚性,增强工资弹性,通过绩效考核,使员工的收入与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积极性。

3、公平性原则:薪酬设计重在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价机制,在统一的规则下,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考评决定员工的最终收入。

4、经济性原则:人力成本的增长与企业总利润的增长幅度相对应,用适当工资成本的增加引发员工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 薪酬体系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公司对不同类别的岗位人员实行不同的工资系统,构成公司的薪酬体系,包括年薪制,结构工资制,工资特区及临时性员工工资制。

第二章 工资总额

第六条 人事部通过建立工效挂钩机制,对薪酬总额进行控制。

第七条 人事部根据本年度的经营收入、薪酬总额,以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对各职等和薪档的岗位薪酬基数进行调整和确定。通过对下一年度各职等和薪档人数的预计,做出下一年度的薪酬预算,包括固定工资总额和标准绩效考核奖金总额。

第八条 薪酬预算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 为了加强对薪酬预算执行情况的过程控制,人事部应于每月初,将上月实际薪酬发放情况汇总上报。

第三章 年薪制

第十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其它人员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一条 工资模式

年薪 = 基薪 + 绩效年薪

1、基薪按月预发(年基薪额的1/12)或根据合同约定兑现; 2、绩效年薪,年终根据业绩完成情况经考核后兑现。

第十二条 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做出实施细则。

第四章 结构工资制

第十三条 适用范围除实行年薪制、工资特区及非正式员工工资制外的员工。

第十四条 工资模式 办公室人员:

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其它补贴 市场部人员:

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提成+奖金+其它补贴

一、基础工资

基础工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

(一)基本工资参照重庆市职工平均生活水平,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而确定,最低工资标准1050元,我司拟定为1050元。(《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71号) (二)岗位津贴

1、岗位工资综合考虑员工的职务高低、学历技能高低、岗位责任大小、能力强弱、贡献多少、经验丰富与否,在本企业从业时间长短等因素而确定。

2、根据岗位评价的结果参照员工工作经验、技术、业务水平及工作态度等因素确定相应岗位工资等级,将公司所有岗位划分为高层管理核心层A、中层骨干B和基层C三个层次及管理类、行政类、财务类、事业类等四大类,同时,将全公司岗位按照岗位重要性分划为8个等级。见下表:

岗位分类及标准

岗位工资其它规定

⑴公司岗位工资标准须经董事会批准;

⑵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变化而修改岗位工资标准;

⑶新进人员被聘岗位以及岗位级别调整由人事部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对从事专业性较强岗位的人员,公司可视情况而定。

⑷根据“变岗变薪”原则,员工晋级则增薪,降级则减薪。薪酬变更从岗位变动后的第1个整月起调整。

4、由于各个员工业务技能差异,为了重点激励优秀员工,在职等不变的情况下,为优秀员工提供工资上升通道,我们将各个职等的岗位工资分为三级,简称“一岗三薪”;根据岗位评价情况和薪酬市场调查,确定公司最低和最高工资分别为1600元和12000元,并设定出各等级工资数额(详见上表三),岗位工资入等入级的原则:根据岗位说明说评价入等,根据能力评价入级。

二、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与员工的绩效考核挂钩,绩效工资只针对办公室人员。不同部门的绩效考核标准不同,具体考核标

准的制定和修改由各部门经理制定经总经理审核后通过,并报送董事会。

绩效工资为每人300元/月,具体得到的绩效工资金额按照绩效考核成绩计算。计算公式为: 绩效工资=300元×绩效分数%(绩效总分为100分)

三、工龄工资

根据员工为本公司连续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在本公司工作。 工龄工资 = 公司工龄×100元(即在公司每工作满一年,加工龄工资100元)。

四、补贴

(一)补贴是公司员工薪酬的有机组成部分,包括交通补贴、通信补贴、午餐补贴、加班补贴等。 (二)交通补贴:由企业负责人根据员工居住地与工作地点情况具体核定。 (三)通讯补贴 :

1、通讯补贴是为了保障工作效率而设置的一种补贴;

2、通讯补贴分为5个级别:员工级、部门经理级、总监级、副总经理级(含总助)、总经理级; 3、通讯补贴标准如下:员工:根据员工岗位性质等具体情况,由企业负责人核定; 部门经理:

①业务类:200元/月/人; ②管理类:100元/月/人; 总监:

①业务类:300元/月/人; ②管理类:150元/月/人;

总经理助理:200元/月/人;副总经理:300元/月/人;总经理:实报实销 ;

4、除总经理通讯补贴实报实销外,其他人员通讯补贴一律凭发票在限额内按部门每月报销一次。 (四)午餐补贴: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可提供午餐补贴,金额由总经理提交董事会审核通过后执行。

(五)加班补助:按照国家规定每天不超八小时,每周不超40小时的工作制,超过部分,将给与加班补助。具体情况参照《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

(六)高温补助:根据2007年《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的规定,温度达到37℃-40℃将给与5元的高温补助,温度达到40℃以上给予10元的高温补助。并给予相应的避暑措施。补助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及公司经营情况如有变动临时通知。

(七)试用员工享受普通员工应应有的一般性补贴;按时发放。

五、奖金

(一)奖金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全体正式员工。 (二)奖金种类及金额:

1、奖金种类分为年度奖金、特别贡献奖、全勤奖3种。 2、年度奖金

(1)年度奖金是为奖励员工完成公司年度整体经营任务所设立的定期奖金,金额根据公司全年实现经营利润而定。

(2)具体细则见《年终奖计算方案》。

(3)年度奖金发放采取在次年农历春节前分一次性发放的方式。

3、特别贡献奖:根据公司整体经营和发展需要所设立的专项奖金。具体奖金项目及金额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执行,单独发放。

4、全勤奖:全勤奖是为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完善内部奖惩管理规定及福利制度,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促进公司管理工作而设立全勤奖。全勤奖奖金为100元,具体参考《员工手册》。

5、试用员工原则上不享受奖金待遇,特殊情况除外。 6、其他

(1)奖金考核由经理、办公室根据该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工作绩效、贡献大小和出勤记录等考核结果确定。

(2)特殊贡献人员的奖金额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可突破规定;

(3)除全勤奖之外的各项奖金由总经理通过隐密形式发放,任何人不得外传。

第十五条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除实行年薪制,其工资模式原则上采用结构工资制。与公司订立临时劳动合同的人员,其工资模式采用简单固定金额工资制,人事部会同用人部门对其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其实发工资总额。

第十六条 新录用人员工资

新录用人员包括企业从学校直接录用的毕业生、从社会招聘、其它单位调入人员以及接收的复转退伍军人等。 1、试用期工资:根据实际情况由各部门自己决定并报备到行政中心人事部;特殊技术人员、高管及其它例外情况,由董事会决定。

2、试用期员工管理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3、特殊人才的薪酬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详见工资特区。报总经理、执行董事决定,同意后报行政中心人事部备案。

4、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按所在岗位及其工作能力、实绩、个人综合素质等确定其基础工资及相关补贴等。

第五章 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及重庆市有关规定,公司为员工集体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其相关标准按当地社保基金大厅公布为准。根据国家及市政府有关政策的变动情况,公司可以适时、适当调整社会保险的缴费系数。

第十八条 员工享有生日礼金,标准为50元。并且享有1天假期。 第十九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带薪休假,具体规定见公司《员工手册》。

第六章 工资特区

第二十条 设立工资特区的目的

设立工资特区,使工资政策重点向对企业有较大贡献、市场上稀缺的人力资源倾斜,目的是为激励和吸引优秀人才,使企业与外部人才市场接轨,提高企业对关键人才的吸引力,增强公司在人才市场上的竞争力。

第二十一条 设立工资特区的原则

1、协商原则:特区工资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2、保密原则:为保障工资特区员工的顺利工作,对工资特区的人员及其工资严格保密,员工之间禁止相互打探;

3、限额原则:工资特区人员数目实行动态管理,依据企业经济效益水平及发展情况限制总数,宁缺毋滥。

第二十二条 工资特区人才的选拔。工资特区人才的选拔以外部招聘为主。其条件为名优院校毕业生、企业人力资源规划中急需或者必需的人才、行业内人才市场竞争激烈的稀缺人才。

第二十三条 工资特区人才的淘汰针对工资特区内的人才,年底根据合同进行年度考核。有以下情况者自动退出人才特区:

1、考核总分低于预定标准;

2、人才供求关系变化,不再是市场稀缺人才;

第七章 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二十四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与公司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员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年薪制度 第四篇_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管理办法

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合理确定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收入水平,充分调动高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做到“责、权、利”准确匹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管人员的年薪制是指以年度为单位,依据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和高管人员的业绩表现,确定并支付高管人员年薪和年终奖励的一种分配方式。

第三条 实施高管人员年薪制的基本原则。

一、年薪总体水平与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工作进展挂钩;

二、年薪既要与高管人员承担的职责和工作的难度相匹配,又要与高管人员的业绩表现相匹配;

三、绩效年薪、年终奖励先考核后兑现。

第四条 年薪发放的范围

一、对企业经济效益或者项目推动负有直接职责的人员,如集团各分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企业高管人员;

二、对集团整体经营绩效负有管理责任的高管人员,如集团副总裁、财务总监等。

第二章 年薪制高管人员薪酬的构成

第五条 年薪制高管人员薪酬由年薪(包含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和年终奖励组成。其中,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和年终奖励年终考核后发放。

第六条 每个高管人员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基数在入职时由集团计划发展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考核委”)根据企业(资产)经营规模、多处行业、经营所在地,高管人员岗位层级、任职资格、个人资历等因素确定,报总裁办公会批准后执行,以后每年度初在拟定目标责任状时重新调整。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基数各占年薪的60%和40%。

第七条 高管人员绩效工资依据高管人员经营指标考核成绩和管理指标达成情况等分档浮动。高管人员的年终奖励包括经营型企业年薪制高管人员的超额提成计划、房产板块人员的节点奖励计划及总部高管人员的年终奖励计划(奖励办法另定)。

第三章 绩效工资的核定

第九条 高管人员的考核评估是确定高管人员绩效年薪的基础,考核评估的执行者是考核委。

第十条 经营型企业高管绩效工资及年终奖励的核定

一、此类人员的考核分为经营指标考核和管理指标考核;

二、考核委年初根据各单位上年度经营情况、所在的行业政策环境、所处经营阶段(刚开业、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等类型)等因素来确定各项经营指标,具体有营业额、毛利、净利润、资产增加额、净资产收益率等;根据集团年度管理工作重点和单位实际情况等确定管理指标;两类指标确定后还需要确定每个指标的权重。在集团总裁办公会批准后列入目标责任状。

【年薪制度】

三、考核委每年初根据审计部门核定的财务数据对高管人员进行上年度经营指标考核;根据收集的季度考核数据确定高管人员年度管理指标评分。两项得分相加为高管人员综合考评分。

一)高管人员综合考评分在85分及以上的,绩效工资全额发放;

二)85分以下的,60分以上的,从85分起每降低1分,绩效工资下浮1%.计算公式为: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100-(85-综合考评分))%;

三)60分以下的取消绩效工资。

四、此类高管人员可获得员的年终奖励:是指对超额完成目标经营成果的高管人员根据超额利润等指标按一定的百分比进行提成。具体方式由考核委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五、各经营单位中除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外的经营班子核心成员(如酒店营销总监、大的经营部门经理等岗位)可比照此方式发放年薪(具体人员、考核指标由企业提出,经总经理审核,报考核委批准)。

第十一条 房产板块企业年薪制高管人员绩效工资的核定:

一、此类人员的考核分为项目推进指标考核分(含项目关键节点计划、项目总体控制计划、项目专项计划、成本控制计划和工程质量指标等组成)和管理指标考核分。项目推进指标在年终考核,管理指标按季度考核,年终取平均值。

二、以房产公司项目推进考核分加年度管理指标的考核分即为高管人员年综合考评分。

三、高管人员项目综合考评分在85分及以上的绩效工资全额发放,85分以下60分以上的,从85分起每降低1分,绩效工资下浮1%,计算公式为: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100-(85-综合考评分))%;60分以下的取消绩效工资。【年薪制度】

四、此类高管人员可获得节点奖励计划:对如期或提前完成项目进度安排的房地产板块高管人员进行物质激励。具体方式由考核委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 无具体经营任务,仅担负管理任务的高管人员(如集团总裁、副总裁、总监、总会计师等)绩效工资和年终奖励的核定:

一、此类人员的考核分由两部分组成,即各实体经营单位经营指标加权考核分(以下简称加权考核分)和个人工作计划达成考核分。

二、上年度加权考核分等于各实体单位经营指标考核得分乘以各单位权重系数,权重由考核委根据各单位经营规模、实际经营状况等因素确定。

三、因此类高管人员主要担负的是管理职责,考核委每季度根据个人工作计划达成情况,对照平时收集的绩效数据对其进行工作计划达成情况考核评分,年度考核得分取季度分的平均值。年度工作计划考核不及格的,不管各单位加权考核如何,取消绩效工资。

四、加权考核分和计划达成年度考核分相加为此类高管人员综合考评分。 一)85分及以上的,绩效工资足额发放;

二)85分以下的,60分以上的,从85分起每降低1分,绩效工资下浮1%。计算公式为: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100-(85-综合考评分))%;

三)60分以下的取消绩效工资。

五、此类高管人员可获得的年终奖励如下:如集团各实体经营单位综合评分均在85分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综合考评分也在85分以上的,可获此奖励。具体奖励方式由考核委根据另行制定(如不另行制定计划,则参照当年集团总部普通员工年终奖励发放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为保证考核的公正、公平、合理性,考核委在合理确定考核指标

的基础上,应兼顾内外部影响因素,在影响因素发生时对任务指标进行修订,或在进行年终考核时,对遭到客观原因影响而使经营严重影响的单位实行特殊调节。

第四章 年薪的异常调整

第十四条 年薪制高管人员出现《绩效考核管理规定》所列生产经营安全事故之一或《员工廉洁自律管理规定》、《员工奖惩条例》等企业规章制度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获警告处分,当期综合考评分扣5分;获记过处分,当期综合考评分扣10分;或记大过或以上处分的,当期综合考评分为0分。

第十五条 在对年薪制高管人员进行离任审计时,如发现高管人员在任期内的业绩与实际有出入的或有违纪违法行为的,考核部门应对其已获得的年薪数额进行调整,超出应得部分的收入,从其缓发的年薪收入中扣除。

第十六条 高管人员任期未满离职的(不包括在集团内部调职,如出现调职,由考核委商定发放数额报总裁办公会批准后执行),其绩效工资和年终奖励不予兑现。

第十七条 对实行年薪制的管理人员应加强事中监督和预警措施。考核委应随时了解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当发现企业经营不善时,应及时向集团总裁办公会发出警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章 年薪的支付

第十八条 实行绩效工资收入部分延期支付办法。年薪制管理人员当年绩效工资和年终奖励收入的50%在年度考核结束后支付,余额随次年6月的工资一起支付。

第十九条高管人员的年薪为税前收入,管理人员在取得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年终奖励后,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发放年薪的企业代扣代缴。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对不实行年薪制的企业高管人员的工资仍继续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薪酬管理条例》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集团考核委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年薪制度 第五篇_年薪制员工激励方案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42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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