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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资本最新规定
注册资本也叫法定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 股本总额,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
新公司法规定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28 日决定,对《公司法》作出修改,并自 2014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这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方面。
第一,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 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 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
第二,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第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 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新修订的公司法已经取消了一般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求,中国正式踏入“一元注册公司”的时 代。同时,公司法规定的资本制也发生了巨大变化,法定资本制式微,条文规定更趋向折中 资本制。一般公司在设立时已经无需事先实缴资本,只需认缴资本即可。但是,也并非所有 公司的设立都没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和资本实缴要求,出于某些行业的市场监管需要,新修 订的公司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某些公司的注册资本实缴和注册资本最低 限额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我们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部分部门规章的规定,罗列了部分有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和注册资本 实缴要求的公司类型。因为法律法规的数量十分庞大,加之篇幅所限,未能完全罗列所有公 司类型。
一、证券类公司
1、经营下列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5000 万元,且为实收资本: (1)证券经纪; (2)证券投资咨询; (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法第 127 条)
2、经营下列任一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1 亿元且为实收资本;经营两项以 上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5 亿元,且为实收资本:
(1)证券承销与保荐; (2)证券自营; 扫描右图二维码 添加 慧安注册微信 帮您快速实现创业梦 (3)证券资产管理; (4)其他证券业务。(证券法第 127 条)
3、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 1 亿元。(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 65 条)
4、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的最低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 100 万元。(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 暂行办法第 6 条)
二、基金类公司
5、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注册限额为 1 亿元,且为实收资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 办法第 7 条第 1 项)
6、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实收资本不少于 5000 万元人民币,且为实收资本。(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 9 条第 2 项)
7、社保基金托管人应收资本不少于 80 亿元人民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 法第 18 条第 2 项)
三、信托公司
8、信托投资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 3 亿元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 实收货币资本。(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 10 条)
9、期货经纪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 16 条 第 1 项)
四、商业银行
10、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10 亿元,且为实缴资本。(商业银行法第 13 条)
11、城市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1 亿元,且为实缴资本。(商业银行法第 13 条)
12、农村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5 千万元,且为实缴资本。(商业银行法第 13 条)
13、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10 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 换货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收资本。(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第 8 条)
五、金融租赁、管理公司
14、金融租赁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实 收货币资本。(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 11 条)
15、外商投资租赁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 1000 万美元。(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第 9 条 第 1 项)
16、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 100 亿元,由财政部拨发。(金融资产管 理公司条例第 5 条)
六、保险类公司
17、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2 亿元,且为实收货币资本。(保险法第 69 条) 扫描右图二维码 添加 慧安注册微信 帮您快速实现创业梦
18、公司形式的保险公估机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 200 万元,且为实收货币资本。(保 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第 9 条)
19、保险经纪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为实收货币资本。(保险经纪 机构监管规定第 8 条)
20、保险专业代理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为实收货币资本。(保险 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 7 条)
21、人寿再保险公司和非人寿再保险公司的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 2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 可自由兑换货币。(再保险公司设立规定第 5 条)
22、综合再保险公司的实收货币资本应不低于 3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再 保险公司设立规定第 5 条)
七、外商投资类公司
23、外商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不少于 3000 万美元。(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 司的规定第 3 条第 1 款第 3 项)
24、公司形式的外商创投企业,股东认缴的资本不低于 500 万美元。(外商投资创业投资 企业管理规定第 6 条)
八、文化产业类公司
25、外商投资电影院应当符合注册资本不少于 600 万元人民币。(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 定第 4 条第 2 项)
26、出版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30 万元。(出版管理条例第 11 条第 1 款第 4 项)
27、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第 6 条第 1 款第 4 项)
28、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 (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第 6 条第 1 款第 4 项)
九、建设工程类公司
29、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 100 万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 9 条第 7 项)
30、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 50 万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 10 条第 6 项)
31、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0 万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 5 条)
32、二级资质房地产开发注册资本不低于 2000 万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 5 条)
33、三级资质房地产开发注册资本不低于 800 万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 5 条)
34、四级资质房地产开发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 万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 5 条)
35、综合资质标准的工程监理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 600 万元。(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 扫描右图二维码 添加 慧安注册微信 帮您快速实现创业梦 定
如何注册新公司流程
下面简要讲述公司设立步骤:
第一步 需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1、不少于五个公司名称;
2、注册地址(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
3、股东(人数、出资比例、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经营范围(做什么行业?需不需要特殊资质);
5、公司账户(就近挑选一个开户行。)
第二步 工商核名(大慧堂承诺一个工作日)。
第三步 银行开立验资户(缴入投资款,银行出具询证函,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步 工商营业执照办理(五个工作日)。
第五步 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三个工作日)
第六步 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办理(正本一个工作日、副本需7个工作日)
第七步 银行开户许可证(当所有证件办理齐全,可去银行办理开户许可证。材料现场受理,需7-8个工作日可审批发放)
本公司长年提供全方位的公司注册、代理记账服务,具有丰富的公司注册代理经验,让您摆脱烦琐的法律规章的烦恼,专注于核心业务的发展,节约您的人力物力。我们本着诚信、快速、专业、合理收费的原则,竭诚为广大创业者和企业提供周到的服务。
公司注册办理流程相当繁琐,包括:公司核名、刻章、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工商注册资料准备、工商注册材料受理、营业执照正副本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银行开户)、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办理等流程,由大慧堂全部完成。大慧堂加急办理,全套流程只需要15个工作日全部办好!详细了解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请查看注册公司需要多少钱、武汉公司注册流程及所需资料,等有关内容。
2015年深圳公司注册流程最新版
第一步、
工商局网上申请公司名称核准(2-3个工作日);通过后,打印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第二步、
带上名称通知书和股东私章、身份证原件至银行开验资户。(建议:选择公司办公地址附近的工行、建行、中行)【如按认缴制注册已可省略此步骤】;
第三步、
领取询证函或会计师事务出具的验资报告【如按认缴制注册已可省略此步骤】; 第四步、
到工商局现场办理营业执照,带齐以下资料!
①公司设立申请书、
②公司章程、
③董事法人监事任免书、
④总经理任免书、
⑤全体股东法人身份证原件、
⑥实收资本备案的需提供出具注册验资证明编号的出资证明书(认缴制证明书不需要)、 ⑦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第五步、
凭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到专业刻章店刻印公章、财务章,正规的章是到公安分局备案过有刻章卡的;(1-2个工作日)
第六步、
凭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公章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1个工作日)
第七步、
凭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公章到各(您所在)区的国税或地税分局办理税务登记证;(1个工作日)
第八步、
到开验资户银行凭公司全套资料把验资户转成基本户(没有开验资户的实收资本为0的也可以到上述所说的几个银行开基本户)[2]
2015年注册公司费用及流程【注册公司办法】
一、注册公司所需材料:
1、个人资料(身份证、法人户口本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居住地址、联系电话);
2、注册资金;
3、拟注册公司名称若干;
4、公司经营范围;
5、注册地址产证、租赁合同。
二、注册公司办理流程:
1、企业名称核准;
2、刻章,验资;
3、办理营业执照;
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公司形式
国有独资公司
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最低注册资本3万。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
(1)股东为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
(2)一个自然人只能注册一个一人有限公司;
(3)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须一次缴足。
股份有限公司
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
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 连带责任。
(1)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3)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4)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5)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个体工商户
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个人独资企业
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私营合伙企业
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普通合伙企业: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注册公司办法】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6)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备注: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它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其他
非公司企业:具有投资资格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外资企业:外方为公司、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中方为公司、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最新版
一、注册一家公司要多少钱(工本费)
1、核名:免费
2、开验资户:0元
3、银行询证费:0-500元(以银行为准,认缴制不需要)
4、验资报告:0-500元(认缴制不需要)
5、工商执照:免费
6、刻章:600-900元
7、代码证:148元(以当地收费标准为准)
8、税务证:免费
9、开基本户:800-1500元(每个银行收费不一样)
10、注册地址(商务挂靠地址):1000-1500元/年。不等(自己有地址的可省略)
2014年3月1日,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由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记载于公司章程,并承担缴纳出资不全的法律责任,注册公司不占用资金,不需验资费用。
二、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或者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即公司注册资本)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应当将股东认缴出资额或者发起人认购股份、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缴纳情况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司股东(发起人)对缴纳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
2014年公司注册新政策规定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问题,另行研究决定。在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未修改前,暂按现行规定执行。
已经实行申报(认缴)出资登记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鼓励、引导、支持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等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实施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积极研究探索新型市场主体的工商登记。
三、改革年度检验验照制度
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企业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经检查发现企业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通报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提醒其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企业在三年内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超过三年未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其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得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黑名单”)。
工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全文内容:改革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建立符合个体工商户特点的年度报告制度。
探索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制度。
四、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
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条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地区管理的实际需要,按照既方便市场主体准入,又有效保障经济社会秩序的原则,可以自行或者授权下级人民政府作出具体规定。
五、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
建立适应互联网环境下的工商登记数字证书管理系统,积极推行全国统一标准规范的电子营业执照,为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提供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服务保障。电子营业执照载有工商登记信息,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大力推进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提高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信息化、便利化、规范化水平。
六、注册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及流程费用:
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这一步的手续费是30元。 (30元可以帮你检索5个名字,很多名字重复,所以一般常见的名字就不用试了,免得花冤枉钱。核名通过后,打印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 签订好租房合同后,还要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税率购买,例如你的每年房租是1万元,那就要买10元钱的印花税,贴在房租合同的首页,后面凡是需要用到房租合同的地方,都需要是贴了印花税的合同复印件。(2014年3月1号后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
注册公司需要验资吗
2014年3月1日新《公司法》正式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将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推行。 对于开公司的人来说,在注册登记时,都得向工商部门提交验资报告,证明其注册资本的真实情况,而从3月1日开始,开公司的人无须再提交验资报告了,这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改革后,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在进行公司登记时,也无需提交验资报告。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公司形式及注册费用最低限额】
国有独资公司
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最低注册资本3万。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
(1)股东为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
(2)一个自然人只能注册一个一人有限公司;
(3)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须一次缴足。
股份有限公司
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
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 连带责任。
(1)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3)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4)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5)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个体工商户
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个人独资企业
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私营合伙企业
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普通合伙企业: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6)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备注: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它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其他
非公司企业:具有投资资格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外资企业:外方为公司、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中方为公司、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减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我国按照资本确定、资本维持、资本不变三原则,要求公司必须保持注册资本的相对稳定,同时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规定了具体的条件和程序。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是指在公司成立后,经权力机构决议,依法定程序在原有注册资本的基础上予以扩大,增加公司实有资本总额的法律行为。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主要途径是股东增加出资,情况比较简单;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行新股来增加注册资本,也可以将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情况比较复杂。下面主要介绍一下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程序和要求。
(一)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应由董事会拟订增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由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决议内容应包括新股种类及数额、新股发行价格、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二)增量发行新股应符合法定条件。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3)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关于公司注册地址与经营地址不一致问题的相关法律条款及处理办法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应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此外,《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还明确要求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必须在其登记注册的住所地址从事经营活动。但是,事实上很多公司出于经营成本或税收政策的考虑,公司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往往不一致,公司注册在开发区或者工业园区内,开发区管委会可以为其提供全套的公司注册、年检、税务申报缴纳等全套服务,省去了很多日常开支,但是公司业务又不适合在园区内经营,于是又选择在其他地方从事经营活动。这种安排虽然解决了企业经营与政府管理上的问题,但还是隐藏着很大的法律风险。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企业在住所外设点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0〕第203号)第一条: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增设经营场所是否要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0〕第103号)等企业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的住所只能有一个,企业在其住所以外地域用其自有或租、借的固定的场所设点从事经营活动,应当根据其企业类型,办理相关的登记注册。第二条: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在住所以外的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向该场所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设立分公司登记。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应按《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3号)第三十二条进行查处。(公司擅自设立分公司的,责令改正;有非法所得的,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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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增设经营场所是否要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
答复》也明确,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无论是依据《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还是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的公司,住所均只能有一个。依据《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设立或变更经营场所均应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经营场所没有数量限制;《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未规定“经营场所”为登记事项,公司在住所之外设立的经营场所应按分公司进行登记。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不一致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有:
1、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出,可能被课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接受警告、限期办理登记、责令停业整顿、扣缴营业执照甚至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处罚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63条第(二)项: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扣缴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建议:为了避免上述法律风险,建议企业选择如下应对策略:
1 、变更工商登记,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经营所在地;
2 、设立分公司,即将经营所在地业务设立分公司;
摘录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九条 营业登记的主要事项有:名称、地址、负责人、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济性质、隶属关系、资金数额。
第四十条 企业法人在异地(跨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经核准后,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开业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第四十二条 企业法人迁移(跨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迁移手续;原登记主管机关根据新址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同意迁入的意见,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撤销注册号,开出迁移证明,并将企业档案移交企业新址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企业凭迁移证明和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向新址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四十五条 经营单位改变营业登记的主要事项,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的程序和应当提交的文件、证件,参照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一条 登记主管机关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但责令停业整顿、扣缴或者吊销证照,只能由原发照机关作出决定。
第六十三条 对有下列行为的企业和经营单位,登记主管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
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扣缴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超出经营期限从事经营活动的,视为无照经营,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14)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十条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4)
关于公司注册地址与经营地址不一致问题的相关法律条款及处理办法
我国《公司法》第七条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第十条规定: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此外,《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企业在住所外设点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0〕第203号)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07]236号)均已失效。
公司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不一致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有:
1、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出,可能被课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4修订)第六十九条: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接受警告、限期办理登记、责令停业整顿、扣缴营业执照甚至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4修订)第63条第
(三)项: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扣缴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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