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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

时间:2018-02-15   来源:私藏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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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 第一篇_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医保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的一项惠民工程。11月25日,记者在我区2012年城镇居民医保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区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进行调整,并决定于12月1日启动办理2012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续)保缴费手续工作。2012年底,成人每人每年个人缴费13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个人缴费60元,其中10元是2011年个人缴费增加部分。另外,我区明年城镇居民医保工作将实现网络信息化管理,居民直接刷卡缴费,还将开展特殊病种的治疗费用报销业务及对参保人员进行免费体检等。

据人事劳动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通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共有4238名成年人,2183名未成年人参加城镇医保,完成市级下达的“民生工程”任务的256.8%,筹资资金158万元。截止到目前,全区共补偿896人次(其中住院补偿282人次,门诊补偿614人次),补偿金额共计84.63万元(其中住院补偿总额80.57万元,门诊补偿总额4.06万元),实现了居民“小并

及时治疗,慢性病及时防治,大病及时救助”,切实减轻了广大居民的就医负担。

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成年人350元、未成年人240元(含大学生),其中:成

年人财政补助240元,个人缴费110元;未成年人财政补助200元、个人缴费40元。 因参保城镇居民已缴纳2011年保费(成年人100元、未成年人30元),2012年城镇居民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成年人120元和未成年人50元。另按规定,2011年个人缴费增加部分在缴纳2012年的保费时一并补缴,每人须补缴10元。

另外,记者获悉,凡所有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员均可前往桑海医院进行免费体检。

新开十五种特殊病报销业务

根据前期工作实际,明年,我区将开展十五种特殊病种的治疗费用报销业务,这十五种特殊病为:恶性肿瘤;糖尿病和并有心、肾、眼、神经病变之一者;脑溢血、脑血栓、脑梗塞;老年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慢性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精神病;血友病;艾滋病;高血压病二期;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氏病重症;血(腹)透。人事劳动局有关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参保人员,申报特殊病种报销应按照要求将有关材料准备齐全,然后前往劳保所办理手续进行报销。

为切实使信息网络化成为方便群众、提高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今年,我区积极与市人社局信息中心对接,多次邀请相关人员来我区就网络对接及操作进行指导,同时与新祺周农业银行合作,目前已经实现了上线刷卡缴费目标。

年城镇居民医保工作将实现网络信息化管理,为此,人事劳动局为全区7000余名参保人员免费制作了医疗保险社会保障卡。今后,广大参保人员可直接持卡到银行刷卡缴费,并可对门诊、住院等各环节产生的费用进行结算。

根据最新政策,新生儿出生之日起视同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是需在出生后3个月之内在户籍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补办参保登记手续。

对于在出生后3个月内跨年度的,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可自由选择是否缴纳跨年度中上年度的保费,缴纳上年度保费的可以按政策规定支付上年度的医药费用,未缴纳上年度保费的,下年度参保时不需补缴上年度的保费。

2012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要点解读

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筹资标准调整:筹资标准由305元调整为515元,

个人缴费增加到150元;各级财政补助增加到365元。

(2)报销比例调整: 住院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镇(街道卫生院)从原来70%提高到80%;奉化市级医院从原来60%提高到70%,市外报销、封顶线和门诊报销比例不变。

(3)推进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工作。将血友病、儿童孤独症及艾滋病机会感染列入新农合特殊病种报销范围,使原有八种特殊病种(恶性肿瘤放疗化疗、尿毒症血透液透、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精神病、肺结核辅助治疗、脑卒中后遗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增加到十一种。

(4)宁波市级及以上劳模补助问题。 完善参合人群中宁波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的补助政策。2012年起宁波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门(急)诊发生的有效医疗费用在按新农合有关规定结报后,其个人自负部分按劳模等级分别给予补助。其中全国劳模给予全额补助;省(部)级劳模给予80%补助;宁波市级劳模给予70%补助。

二、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参保对象。户籍在本市的非农户籍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

(2)统筹年度。为了与宁波市级统筹年度保持一致, 2012年起我市城居医保的统筹年度调整为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1月1日至8月31日为我市城居医保的过渡期,9月1日起纳入宁波市级统筹。2012年过渡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年人均筹资标准和报销政策暂不作调整。

(3)缴费标准。统筹基金按8个月筹集,即成年人每人270元、老年人每人130元、未成年人每人70元,宁波市及市本级二级财政补助每人153元。

(4)报销事项。跨统筹年度住院医疗费用的结报:参保对象在2012年8月31日前因病住院且9月1日起仍需继续住院治疗的,续保对象8月31日前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原报销办法进行结报,9月1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视作连续住院,按宁波市级统筹的相关规定进行结报;如不再续保的,9月1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律自负。

三、调整参加商业保险参保人员报销流程 为了保障参保人员利益,2011年起参加商业保险的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出院后到商业保险公司理赔,再凭发票复印件、理赔清单等相关材料到市合医中心报销。

四、新生儿参保事项说明 2012年出生的新生儿,在出生3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居民按标准在镇(街道)缴纳70元,农民当年可以随母亲参合,不缴纳费用,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待遇(不包括出生时新生儿正常费用)。

五、关于来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结报时带本人银行卡事宜

根据财务制度规定,也为了安全起见,2012年起,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报销医药费,一律不支付现金,请务必带上本人银行卡或银行存折(最好是农村信用社的),报销款直接汇入本人账户。

六、 关于补卡事宜 医保卡如果不慎遗失或损坏,可凭村(居委会)遗失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在工作日到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补办。一定要两证齐全。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政策解析

2012-03-14 21:08:12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一直是我国的重要制度之一,其覆盖面广,推行力度大,也就使其实行期间出现不少问题。而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中,亦存在着一些问题,面对这些问题,相应的解决方案也应运而生。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一直是我国的重要制度之一,其覆盖面广,推行力度大,也就使其实行期间出现不少问题。而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中,亦存在着一些问题,面对这些问题,相应的解决方案也应运而生。 城镇居民医疗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社区卫生服务模式社区卫生服务

由于该卫生服务是随着现代医疗需求而产生的一种全新的卫生服务模式,在推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的过程中由于参保人员大多为老人、小孩、并轨转制企业的弱势群体、失业或无业人员,因此社区医疗服务便上升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但是眼下大多数社区卫生服务仍然不能满足居民的各种需求,呈现处"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场面。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较多的患者对社区医疗服务能力缺乏信心。尤其对全科医生持怀疑态度。

第二,社区医院的硬件水平堪忧。其中有不少用药遭到患者非议。虽然现在社区医院的医疗药品范围放开了许多,但还是没法满足患者要求,好多就诊的大爷、大婶们都要两头跑:在大医院就诊、看完病、拿着针剂药品到社区医院点滴。有些疾病需要作CT、彩超、X光片的。社区医院不具备这些设备、患者只能先在大医院就诊。这也是大多数岁数比较大的患者怕麻烦不来社区医院看病的重要原因。

解决方案

1.建立欠费监控预警网络体系。建立居民参保缴费监控预警体系,由街道(镇)、村、社区、劳动或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机关对欠费居民实行直接监控,每月对辖区居民缴纳保费情况进排查,督促参保居民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医疗保险费。

2.按经济情况对参保居民建立分类监管网络体系。对老、幼、转制、合并病残居民家庭的经济收入进行深入细致、客观的综合性等级排队评价;对经济收入比较稳定家庭居民的缴费情况进行重点监控,存在欠费的要限期补交、不按规定缴费的要降低其信用等级。

3.完善参保关系监察、争议调处网络体系。健全完善市、(县)镇、街道、社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机构专兼职人员到位,实现定人、定岗、定责,条件好的可以聘请为社会保险联络员、成立街道(社区)调解组织,形成四级监控、争议调处网络,实行网络式管理,随时掌握辖区内的举报投诉、争议情况,维护参保居民合法权

益,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及萌芽状态。对参保当事人及时、满意答复,确保不出现恶性有争议案件或群体性突发事件。

(二)社区医保管理平台建设滞后

职工的医疗保险平台是单位,城镇居民医保的组织实施网络则可以依赖社区。实际上,每一个街道、社区都已建立了劳动和社会保障站;但是省市一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不负责具体操作;社会保险部门又不能隔着锅台指导街道、社区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这一块业务,这样街道社区机构等于是聋子的耳朵--摆设。虽然,国家召开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也有规划。但是社会保险法规、医疗保障政策还不完善、需要细化,社会保险机构、医疗保障难以操作、街道社区无法律依据,对参加养老保险、登记缴费、审核、监察、责任的追究没有章程、缺乏措施、政策法律建设不健全,难以震慑和阻止违法行为、处罚乏力,难以维护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监察办案机构等等存在很多问题,严重地影响了社会保险、医疗保障的工作效益。街道社区医疗保障管理平台目前是硬件不硬、软件太软。

解决方案

1.全面推进基层平台建设。在基层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建设中,要有医疗保障工作责任,按照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制度、工作"六到位"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服务建设,在村(社区)建立医疗保障服务站;梳理医疗保障工作各项管理和服务职能,确保医疗保障管理与服务职能的下延。

2.加强医疗保障队伍建设。加强执法力量,壮大执法队伍,改善仲裁员和监察员的队伍结构,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不断提升医疗保障执法功能的社会公信度,促其医疗保障执法监察职能的下延,有条件的在县设立监察机构、街道配备兼职检查员。

3.转变基层政府管理服务职能。政府作为医疗保障强大后盾,资金上要保证应急机制的运转、政策上是群众的靠山,在工作服务中要转变职能,将城镇居民列为重点服务对象之一,社区内居住的各类群体一视同仁、平等相待。根据当地居民居住特点,加强和改善对城镇居民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为城镇居民的生活与劳动创造有利条件,促进社会安定、为老弱病残、改制并轨企业弱势群体提供基本保障。

逐渐发现问题,然后逐步解决,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制度将会不断完善,建立一个完整的医疗体系。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 第二篇_居民医保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医疗保障问题一直是倍受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城镇居民,包括城镇无业人员、职工家属、在校学生、未参加医保的困难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等,他们作为一个相对弱势群体的存在,缺乏医疗保障的矛盾十分突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相当严重,因此,尽快落实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体系已刻不容缓。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市作为国家批准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城市,市政府决定从2008年1月1日起全面启动五县四区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于2007年12月20日发布了《株洲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将所有城镇居民,特别是无固定收入的城镇老年居民、儿童、中小学生及丧失劳动能力的城镇居民纳入医疗保障范围,按照家庭适当缴费,政府财政补助的原则筹集医疗保险基金,重点保障城镇居民大病医疗的需求。

目前,我市符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有50.3万人,其中市辖区城镇居民16.8万人,县城镇居民33.5万人。至10月底止,全市已参保的人数16.8万人,参保率只有33%,也就是说我市有70%的城镇居民目前还游离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体制之外。据我们调查,这70%的人群基本上不属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的范畴,同时能够参与商业保险的能力更是有限,占不到总数的5%。也就是说,我市城镇居民每年有至少65%即32.7万人没有参与任何形式的医疗保险,显然这是一组让人十分担忧的数字。

一项惠民利民的好政策,为什么在启动一年之后,仍然会叫好不叫座呢?据我们对市医疗保险处、社区居民、医院及相关单位了解的情况分析,主要有如下几方面的原因: 第一,工作的推进机制不够完善,后劲乏力。

建立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具备了完善的工作机制,才能获得多方的互动。部分基层组织,特别是市内区一级政府对该项工作还重视不够,因此在我市出现了市区的参保率低于县镇的情况。由于我市居民医保实施的是市级统筹,制度的运行是否平稳?参保人数的多少,以及运行的结果考核,均和区一级政府没有直接关系,甚至参保人数越多,财政补贴的压力越大。因此一些地方理所当然地把医保工作当作一件十分棘手的事情来抓,其表现是没有任何的推进机制,也很少进行相关的投入,政策的宣传普及由开始的热度一下子冷却,对已有政策没有进行深入的宣讲,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政策更是缺乏针对性的解释宣传,造成了参保对象许多不必要的误解和误会,因此实施的后劲乏力。

第二,实施过程中的条规存在缺陷,尚需调整。

与居民对基本医疗保险的期望值相比,由于在实施过程中逐渐显现出来的缺陷,已经开始影响了参保率的提高。首先,很多参保人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等同起来,从而抱怨报销比例过低、规定的病种限制过多等,从上半年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运行情况来看,市区参保人数6万人,享受医疗保险的人数为1200余人,平均住院率只有2%,医疗费用平均补偿比例仅35%,这说明参保居民的医疗需求并没有得到真正释放,一些困难家庭由于自付较重仍然看不起病,从而也使群众对制度含义的理解与制度本身所遵循的原则存在一定的差距。其次是对参保程序和报销程序有更快捷更就近的要求,甚至要求增设一些门市网点。再次是人户复杂问题,如小孩出国、犯人服刑、夫妻离异、多人共户以及空挂户等,由于其受到多种因素的限制,这部分参保对象的参保始终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还有诸如参保人对首诊医院的选择和医疗单位的非正常用医上存在顾虑,这些都影响了居民的参保率以及参保的巩固率。

第三,市场竟争方式单一,缺乏积极应对措施。

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其它各类商业保险相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吸纳能力存在明显缺陷,方式单一,市场竟争力低弱。各类商业保险有灵活的运作激励机制和专业队伍加以推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则具有很严谨的强制成份,而这些都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所不具备的。由于其只是一项政策性规定的任务,按参保人员人头提取的经费还很难承受如此繁难的工作,更缺乏专业人员进行推广。如学生儿童作为居民医保的主要覆盖对象,在我市其参保率却相对较低,全市21.3万应参保的学生儿童,实际参保的仅6.3万,参保率只占29.7%,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学校组织了、家长又被动接受了各种商业保险。还比如: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原国有企业改制终止劳动关系人员,享受优惠政策期满后,无能力继续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但他们又无法参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所以基本上处于脱保状态。 第四,居民与医疗机构的磨合尚需时日,问题多多。

大部分居民对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尚存疑虑,一疑医务人员的专业能力;二疑医疗机构的设施设备;三疑医务人员的医风医德。对此,定点的首诊医院也倍感压力,一是担心医保对象的支付能力;二是担心医保金的支付尺度和速度;三是担心对参保人员的用医用药的程度,以免引发不必要的医患纠纷。居民医保对象和医院之间的关系,必须要有一个比较长的磨合期来加以过渡,且须辅之以应对新问题和新情况的各种措施和办法,但由于居民医疗保险的周期是以年为单位,由此磨合的难度可以想见。

第五,现有的人力物力严重不足,不堪重负。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主要工作是由街道和社区来承担的,我市大部分社区工作人员一般只有2到3名,在承担了大量的基层服务工作的同时,很难分出太多的精力专门针对居民医保这项工作进行宣传解释和系统服务。加之大部分街道、社区的工作人员都是临时聘任,人员变动也较大,待遇过低,而为参保人员提供服务的提留费用太低,缺乏激励作用。此外在今年作为城镇医保开始的第一年里,各街道、社区承担的中心工作很是压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虽然是一项自愿参与的社会保障制度,但它却是国家将改革成果惠及老百姓的一种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不放任每一个人游离于医疗保障之外,让人人能享受这一成果无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为此我们建议:

第一,加大宣传力度 宣传和发动是落实居民医保制度的首要任务,特别是在执行了一年后的关键时段,要有比开始之初更强更大的宣传力度。在继续搞好原有政策的解释宣传的同时,应注重对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做更多更广的解释说服工作,对政策进行的有针对性的调整更应深入人心。要形成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的全方位的宣传网,使凭几个社区工作人员发一个小册子的宣传方式有一个大的改观。只有加大宣传力度才能让群众理解政策的优势,从而自觉参保。

第二,强化部门管理,提升服务功能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将动员和组织更多的居民参保作为自己的责任,而不能以为是一项自愿选择的制度就松懈不作为。真正的重视,一是要强化部门责任考核。除主管这项工作的劳动保障部门外还应将相应部门纳入考核体系。如为了促进学生儿童的参保,有必要将学生参保率作为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进行考核。二要提升基层、特别是社区一级的服务能力,将本项工作作为目标责任来预以考核,把居民参保率作为重要的民生指标。要落实好责任人,并分段落实措施,制订相关的奖惩制度,从根本上提升服务能力。

第三,提高服务质量 要花力气促进社区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帮助他们搞好设备设施、医风医德的建设,同时对这些机构所从事的服务在给付上有时间和费用上的倾斜。现有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在设计上最明显的缺陷是没有把普通门诊纳入统筹范围,虽然这一制度的优势解决了居民的大病需求,但对于大部分学生儿童和非从业人员来说,患大病的几率并不高,

大都通过普通门诊进行多发病和常见病的治疗较多,如果参保一年甚至几年都无法享受参保的待遇,就有可能产生参保的“疲劳症”,届时一部分居民就会选择断保,而其后的返保工作则难度更大。因此必须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保大病、保住院”的单一模式向“门诊、住院保障兼顾”的全面保障模式过渡,使之有一个质的飞跃。

第四,调整给付比例 住院统筹的补偿比例过低是影响参保率的又一重大原因,报销比例太低,无法从根本上缓解“看病贵”的难题,居民参保的积极性自然受到遏制。根椐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低于职工医疗保险但又高于农村合作医疗的特点,居民医保的待遇水平应在确保基金支付能力的前提下,选择在两者之间的居中水平。合理的保障水平应在50—60%之间。应适当地降低基金的对参保者的起付标准,让尽可能多的住院费用不高的多发病、常见病患者亦能享受保险待遇,使受益面扩大。还要考虑建立大病二次补偿机制,即对于发生大额医疗费用的低收入家庭,可以通过二次补偿将待遇水平提高到80%左右,这样才能真正通过保险机制来缓解因难群体“看不起病”的问题。

第五,创新运行模式 要适当地借鉴和引进其它商业保险的运行办法,创新居民医保的运行模式。通过参保率的提高,基金给付能力的加强,建设独立的运行系统,这个系统可以考虑与职工医疗体制和农村合作医疗体制相结合的新兴模式,有独立的运作所须的资金和人员,从而实现从政府部门的基层机构中分离出来,实现基层的减负。这样既可以保持对该项工作的连续性和专业性,同时又能解决一部分人员的就业需求,从而实现多赢的局面。

江永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运行中所存在的问

题及对策研究

发布日期:2009-4-20 发布者:江永县局 点击次数:2228 『字体:大 中 小』 江永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向丽萍 何丽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08年6月1开始在我县正式启动,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全县共有16923名城镇非从业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其中城镇居民5360人、学生及学龄前儿童11563人,筹集医疗保险基金294.68万元,其中个人缴费105.36万元、国家和省、市、县配套189.32万元,理赔366人、报销47.15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较大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

1、缴费标准偏高。最高的达到190元,而使人忽略了特殊对象优惠政策及未成年人的20-30元的低标准,容易造成误会,特别是与新农合20元人对比,一定程度上

影响了积极性。

2、部分人员参保积极性偏低。特别是成年居民,多数人缺乏疾病忧患意识,认为自己还年轻,身体尚好,对参加医保并不热心,对惠民政策并不领情。选择性参保现象严重,虽然明确以家庭为参保单位,因户口管理并不健全,单户口多,户口本也是分页打印,无法认定一家到底是多少人,最终造成老同志、小孩子都进来了,中间的成年人游离在体制之外。

3、新农合与居民医保的各自为政,极大地减弱了居民医保的吸引力。农合政策进行新的调整,对居民参保冲击很大,甚至起到反动宣传问题。农合的报帐比例、最高限额都提高了,而收费不过20元,虽然居民医保有目录宽的优势,恰恰是老百最看不懂的地方。

4、基金结余过大,受惠比例偏低,保障能力未能得到有效发挥。在目前城镇居民医保基金规模较小的情况下,仍出现基金大量结余,进一步降低了参保人的保障待遇。我县2008年参保人数为16923人,筹集基金294.68万元,从去年10月开始办理参合人员报帐,至现在半年有余支出47.15万元,结余247.53万元,结余额占基金总额的19.05%,享受人数366人,仅占当年总参保人数的2.16%。出现此类现象的关键:一是报帐比例偏低,自费药品比例较高;二是审批手续过于繁锁,参合人员疲于奔走;三是基层医疗机构规模较小,设备配套无力达到市级统筹要求的定点医疗机构条件,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病人的就医保障待遇享受。

5、体系不合理,扩面征缴困难。目前,市级对城镇居民医保推进工作下达参保人数考核任务逐年递增,但从江永的情况看,这种考核方式不够合理。江永县目前登记人口为3.7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的为19728人,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16923人,扣除外出人口,实际上已无太大的扩展余地。而市级下达我县2009年城镇居民医保参保考核任务目标为2.8万人,脱离现有人员实际。为完成考核任务,势必要调整了参保范围,将一部分应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施工企业农民工或已参加了农合的学生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范围。但由于农合的报销比例远远高于城镇居民医保,参加范围调整将降低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同时还会影响基本医疗保险的筹集,存在隐患。【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

6、医疗体制改革严重滞后,成为居民医保发展的最大障碍。无论公、私医院都以营利为最终目的,已彻底伤透老百姓的心,在很多老百姓看来,职工医保也好,新农合也好,居民医保也好,政策虽好,最终无非是养活了医院,群众得不利,医保也吃亏,打击了参保信心。

7、相对于工作量来讲,居民医保工作经费安排比较欠缺,基础建设还有待加强,特别是信息平台等网络系统建设是急着上马,并不成熟,对能否及时为居民提供相应【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

的方便快捷的医疗保障服务,成为能否激励更多观望的人积极参保的重要因素。

8、征缴激励机制缺位,部门协调难度加大。目前,国家对城镇居民医保实行政府引导、群众自愿、财政补贴的方式,缺乏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和推进手段。城镇居民医保的主要对象为城镇非就业人群,分散性大,流动性强,人数众多,需要政府各部门、学校、社区等各部门支持和配合。但由于征缴过程中参保人员信息的登记、录入、缴费和医保卡发放等工作繁琐、量大,投入也不断增加,而有效的激励机制仍然缺位,一些部门抵触情绪加大,推动征缴工作的力度受到影响,工作难度增加。

二、建议

1、降低参保门槛,努力扩大医保覆盖面。

坚持低水平起步,充分考虑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衔接和对比,尽可能减少个人缴费数额,降低参保门槛,努力实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面覆盖。建议根据各县(市)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不同的筹资标准,并借鉴新农合制度的做法,为参保城镇居民建立个人账户,用于日常门诊开支,且个人帐户当年度未使用完的可累计下年。通过调整参保政策,让因门槛高而未能参加医保的城镇居民早日加入城镇居民医保行列,不断扩大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率和覆盖面,满足群众对医疗保险的基本需求,使更多群众能够享受到党和政府医保政策的温暖。

2、及时调整政策,提高群众受惠比例

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认真听取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及时根据实际调整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报销范围和最高支付限额等医保政策,使更多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就医时能够享受医疗保险政策。努力扩大群众受惠比例,尽可能把参保基金留存比例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真正发挥医疗保险应有功能和作用,不断增强城镇居民对城镇居民医保的认同感,逐步形成自觉主动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良好局面。降低报销门槛,对低保对象、困难群众和少年儿童住院起付线考虑减半收缴。逐步提高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和意外伤害中致残和身故报销最高限额,尽快落实和开展特殊门诊、普通门诊、家庭病床、二次报销等政策,多渠道释放滞留基金。采用短期的、阶段性的临时政策,与定点医院合作对参保人员进行年度体检,为群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不断提高参保居民对城镇居民医保的认可度。

3、完善运行机制,充分满足群众需求

认真研究建立在市级统筹和管理基础上的县级工作机制,允许县级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具体政策,报市级备案,逐步形成以县为主的管理运行机制。充分尊重参保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及时公开医保政策、参保办法、申请和办理赔付程序、基金运行情况等有关信息,让参保群众充分了解城镇居民医保的各方面信息,增强对城镇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 第三篇_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理流程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理流程

一、携带手续:1、一般居民:本人携带户口薄(首页+本人页)和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18岁以下无身份证者携带户口薄复印件即可),中国工商银行(印有“个人结算户”字样)存折本首页(印有账号和户名页)复印件一份。2、低保户、残疾人(I、Ⅱ级):除携带一般居民手续,还需携带近期低保、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年满18周岁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除携带一般居民手续,还需携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居民携带以上证件到延安南路街道办事处服务大厅(城区清华街18号)居民保险办理窗口,填写《长治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家庭成员参保登记表》和《长治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划款授权和承诺书》。

三、根据工作人员要求,提前将相应缴费金额,存入工行存折本内。等待银行划款期(市医保中心与工商银行联网扣费,根据信息录入的先后分批扣费,一般为信息录入审核后两周左右)过后,核对本人工商存折账户扣费情况。

四、扣费成功的居民,到延安南路街道服务大厅居民保险办理窗口开据缴费收据,即办理成功。扣费失败的居民,进入现金缴费程序,现场缴费确认,并领取缴费收据,即办理成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

五、以上办理流程为2012年以前办理居民医保资料情况,因2012年后实行“一卡通”政策,新的政策于2012年7月下发后会有部分变动,按变动后执行。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理注意事项

一、参保条件:

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缴费标准:

(一)普通居民:学生儿童50元(基本保险20元,补充保险30元);成年人170元(基本保险120元,补充保险50元)。

(二)低保户:学生儿童30元(基本保险0元,补充保险30元);成年人90元(基本保险40元,补充保险50元);60周岁以上老人(基本保险0元,补充保险50元)。

(三)I、Ⅱ级重度残疾人:学生儿童30元(基本保险0元,补充保险30元);成年人50元(基本保险0元,补充保险50元)。

三、每一年度办理及缴费时间只有三个月,具体时间请广大居民注意收看电视字幕及各小区张贴的通知,逾期未前来办理登记或缴费手续者,无法补办,本缴费年度也无法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只能到下一年度规定缴费月份再行办理。

四、属低保户、重度残疾人员(I级、Ⅱ级残疾)在每一个缴费年度,需在规定缴费月份携带近期低保、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办事处服务大厅居民保险办理窗口审核,逾期未前来审核会造成未缴费或缴费失败等情况,致使本人在本缴费年度无法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五、使用职工医保卡或工行存折缴费代扣的居民,需在每一年度规定缴费月份核对扣费情况,出现扣费失败的在规定缴费月份到街道服务大厅居民保险办理窗口登记核对失败原因并补缴现金,逾期未登记核对致使缴费失败的,无法补缴,本缴费年度也无法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只能到下一年度规定缴费月份再行办理。

六、本人联系方式、地址等信息发生变更时,请及时到街道服务大厅居民保险办理窗口填写《长治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并携带变更信息的相关资料。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

七、支付比例:三级医院60%,二级医院70%,一级医院75%,社区卫生中心80%。

八、只有出现“人员死亡”情况才能办理居民医保注销手续,办理时需提供死亡证明。

九、以上办理及缴费信息为2012年以前办理居民医保资料情况,因2012年后实行“一卡通”政策,新的政策于2012年7月下发后会有部分变动,按变动后执行。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 第四篇_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程序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程序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

参保患者出院后,需在每月1日前将①病历首页复印件(需医院医保科盖章)、②出院小结、③住院费用收据、④住院医疗费用明细(一日清单)、⑤医保现金交款单复印件、⑥出院证、⑦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社区,进行相关登记。

每月5日前,各社区将相关材料及表册上报区医保办。

每月5日—10日,区医保办审核相关票据,核算报销金额。

每月12日—15日,上报市医保中心审批。

次月上旬,支付报销费用。参保患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到区医保办领取。

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和起付标准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除按规定的比例计入个人帐户外,其余部分建立统筹基金,由本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统筹基金按规定用于支付职工住院医疗费和特殊病种的门诊医疗费。

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是:

在一级医院住院治疗为上年度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5%;

在二级医院住院治疗为上年度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8%;

在三级医院住院治疗为上年度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11%;

1年内多次住院治疗,起付标准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逐次降1个百分点。

统筹基金的支付限额和支付比例

(一)统筹基金对职工个人每年的支付限额为统筹区上年度人均缴费基数的4倍。

(二)职工住院医疗费在起付标准以上、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按下列比例支付:

医疗费在起付标准以上至5000元以内(含5000元)的部分,45岁以下的在职职工按70%支付,45岁以上(含45岁)的在职职工按75%支付,退休人员按85%支付;其余部分自付。

医疗费在5000元以上至10000元以内(含10000元)的部分,45岁以下的在职职工按75%支付,45岁以上(含45岁)的在职职工按80%支付,退休人员按90%支付;其余部分自付。

医疗费在10000元以上至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45岁以下的在职职工按80%支付,45岁以上(含45岁)的在职职工按85%支付,退休人员按95%支付;其余部分自付。

农村合作医疗是社会福利的一种,比较便宜,是最基础的保障。但是保障范围有限,是不可以报销全部的医药费的。

报销的比例根据用药的情况,检查的类型和入住院的等级有关。首先,因意外造成的住院费用是不可以报销的。其次,A类药品可以全部报销,B类药品报销80%,C类药品不能报销。再次,较新型的技术,比如X光、CT、核磁共振等,也是不能报销的。最后,假如入住3甲医院,会有2000元的起付线,这2000元是不可以报销的。

不足的部分由商业保险补充,可以达到全方位的医疗保障。具体的险种类型包括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可以报销因为意外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

住院医疗保险可以报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报的那部分自付费用。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 第五篇_办理居民医保流程

办理居民医保流程:

1.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 电子版相片 规格:300×420

3. 申请人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复印件

4. 18周岁以下居民需提供监护人户口和本人一页及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5. 从2012年9月1日起,停止执行通过银行卡绑定和在社区居委会实时缴纳居民医保费的方式,调整为通过市邮政储蓄银行代扣居民医保费。

6. 每年的9月份进行实施征收次年的费用

详细介绍:

(一)未满18岁以下居民(含新生儿):(缴纳金额20元)

1、小孩一寸红底彩色照片电子照片1张,用U盘或光碟拷过来;

2、小孩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张(没有的就不要);

3、小孩的户口簿复印件一张,原件也要带;

4、小孩所上户口的户主复印件(户口簿第一页和第二页显示户主的两页)

5、监护人(爸爸、妈妈)的身份证、户口簿的复印件各一张,原件也要带上;

6、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缴费的居民(1周岁及以内的婴儿除外),不再补办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也不能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7、到社区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领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加办信息确认表》后,到市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办理缴费

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需缴纳的居民医保费足额存入市邮政储蓄银行存折。

8、根据市邮政储蓄银行要求,用于存储居民医保费的存折在划扣居民医保费后,余额应不低于10元。

(二)18岁以上成年居民(含离退休老人):(缴纳金额340元) 1、参保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张; 2、参保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张; 3、参保人所上户口的户主复印件(户口簿第一页和第二页显示户主的两页) 4、若该居民是外地户口,必须办理居住证,且交复印件一张;

5、到社区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领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加办信息确认表》后,到市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办理缴费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需缴纳的居民医保费足额存入市邮政储蓄银行存折。

6、根据市邮政储蓄银行要求,用于存储居民医保费的存折在划扣居民医保费后,余额应不低于10元。

(三)60岁以上低收入老人(不含离退休老人):(缴纳金额50元) 1、参保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张; 2、参保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张; 3、参保人所上户口的户主复印件(户口簿第一页和第二页显示户主的两页) 4、若该居民是外地户口,必须办理居住证,且交复印件一张;

5、到社区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领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加办信息确认表》后,到市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办理缴费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需缴纳的居民医保费足额存入市邮政储蓄银行存折。

6、根据市邮政储蓄银行要求,用于存储居民医保费的存折在划扣居民医保费后,余额应不低于10元。

(四)重残人员(残疾为一、二级):

1、参保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张;

2、参保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张;

3、参保人所上户口的户主复印件(户口簿第1页和第2页显示户主的两页各一张);

4、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有照片的一面和评定残疾等级的一面各一张);

5、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一张,原件也要带上。 (五)低保人员:

1、参保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张(小孩如果没有身份证则准备电子照片1张,用U盘或光碟拷过来);

2、参保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张;

3、参保人所上户口的户主复印件(户口簿第1页和第2页显示户主的两页各一张);

4、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有保障期限、名字照片的一面和领取低保金盖章的一面各一张);

5、未满18岁的还需要监护人(爸爸、妈妈)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张。

备注:享受待遇——门诊费为200元以下自费,200-1000元内,每年累计报400元;三级医院住院报销40%,一年13万封顶。

申办重症的符合条件:

1、重症——癌症、高血压3期并发症、糖尿病并发症、精神病、肾透析、肾造植术后;

2、慢性病——肝硬化、帕金森、系统性红斑蓝疮、慢性再障(慢性再生障碍贫血)。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

申办重症所需材料

一、 病人或家属携带:

1、社区证明(本辖区居民的证明);2、书面申请;3、近期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相关病历资料(住院小结、门诊治疗记录、相关检查记录等)到社保处待遇审核科办理申报手续,领取《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部分重症疾病核准表》;4、户口原、复印件,身份证原、复印件;5、代办人身份证原、复印件及委托代办书。

二、领取《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部分重症疾病核准表》后,根据表格内容,在社区盖章。

三、由本人或家属将所有资料准备齐全后,送区社保处社保处待遇审核科办理。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 第六篇_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区别!

具体说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区别!

我老婆无业,在给别人打零工,想买保险,可以家庭不富裕,那种保险更为合适,如何报销?报销的比例和规定都是什么,拿今年的举例,谢谢!回答满意加分!!!!

一、参保范围不同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是城镇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是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所有城镇居民。

二、缴费标准不同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在职职工按本人工资总额的2%缴纳,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7.5%缴纳。退休人员本人不缴费,原用人单位按退休人员退休(养老)金总额的5%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由本人按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缴纳。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419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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