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经典文章 > 私藏美文 > 衡阳公积金

衡阳公积金

时间:2018-02-12   来源:私藏美文   点击:

【www.gbppp.com--私藏美文】

衡阳公积金 第一篇_对冲还贷业务办理流程图

对冲还贷业务办理流程图

作者:衡阳住房公积金 刊登时间:2009-4-9 来源:衡阳住房公积金 查看次数: 5489

银行住房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审批流程

(一)

作者:衡阳住房公积金 刊登时间:2009-1-16 来源:衡阳住房公积金 查看次数: 5211

银行住房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审批流程

(二)

作者:衡阳住房公积金 刊登时间:2009-1-16 来源:衡阳住房公积金 查看次数: 4020

衡阳公积金 第二篇_衡阳市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

衡阳市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

根据《湖南省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和《湖南省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办法》(湘政发〔1994〕34号)文件精 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和基本内容

(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根本目的是: 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 化;加快住房建设,改善居住条件,满足城镇居民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

(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是:把住房建设投资由国家、单位统包的 体制改变为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体制;把各单位建设、分配、维修、 管理住房的体制改变为社会化、专业化运行的体制;把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方式改 变为以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工资分配方式;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具有社 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建 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住房金融和住房保险,建立政策性和商业性并存的住房信 贷体系;建立规范化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和发展社会化的房屋维修、管理市场,逐步 实现住房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促进房地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

(三)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坚持配套、分阶段推进。近期的任务是:全面推行住 房公积金制度,积极推进租金改革,稳步出售公有住房,大力发展房地产交易市场

和社会化的房屋维修、管理市场,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到本世纪末初步建立起 新的城镇住房制度,使城镇居民住房达到小康水平。

二、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一)全市所有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均应按照“个人存储、单

位资助、统一管理、专项使用”的原则,从1995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住房公 积金制度,按本办法交纳住房公积金。原按衡政发〔1991〕114号文件规定 的2%的住房补贴和衡政发〔1993〕71号文件规定个人交存及单位对等补贴 的住房公积金一并转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新的帐户。

(二)住房公积金由在职职工个人及所在单位,按职工个人工资和职工工资总

额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纳。1995年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交率各定为5%。 职工个人交存的部分由单位财务部门列入职工工资表按月扣缴,连同单位交纳的部 分一并存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专户。经上级部门核定为特 困企业,经企业职代会讨论通过,报市房改领导小组批准,可以暂缓交纳住房公积 金或适当下浮住房公积金缴交率。“三资”企业及其中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交率 ,按不低于5%交存。

(三)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一项长期性住房储蓄,归职工个人所有,定向用于

职工家庭购买、建造和大修自住住房。职工出国定居或离退休、离职、调离出省( 省内调动划转到新工作单位),本息余额一次结清,退还职工本人。职工住房公积 金本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单位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按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的决定》(国发〔1994〕43号文)规定的开支渠道拨付、列支。对未经批准 不为职工交纳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交率的单位,市计委、建委、房地局 、国土局等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有关建房手续,市房改办不得审批其集资建房,其职 工不得购买安居住宅。对不按期交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加罚滞纳金。

(五)市房改办下设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实行两块

牌子,一套人马,负责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付、核算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使用 计划以及承担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住房公积金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委托专业 银行房地产信贷部办理,委托银行房地产信贷部应根据市政府批准的住房公积金使 用计划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委托协议,审定、发放和回收贷款。住房公积金 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增强住房公积金使 用的透明度和安全性。

三、积极推进住房租金改革

(一)逐步提高房租支出占职工家庭收入的比重。1995年市区砖混结构住

房平均租金按使用面积为1元/平方米,占双职工家庭平均工资的9%。从199 6年7月1日起住房租金逐年提高,到2000年,达到占双职工家庭平均工资的 15%。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加大提租力度,较快实现向成本租金和市场租金过渡 。各县(市)、南岳区的住房租金水平按照本办法提出的要求和规划,结合实际情 况测算确定。

(二)在达到成本租金之前,继续实行住房面积超标准加租的办法,住房建筑

面积控制标准为:一般职工为64平方米(折算成使用面积为47.45平方米) ;科级干部为75平方米(折算成使用面积为54.75平方米);县(处)级干 部为85平方米(折算成使用面积为62.05平方米);地市级干部为110平 方米(折算成使用面积为80.3平方米)。上述标准为住房建筑面积控制标准, 不是必达标准。家庭人口较多的住房,可按每人10平方米使用面积计算。

(三)租金调整,对离退休职工、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社会救济对象和非在职

优抚对象等,在一定时期内,其租金在住房标准面积内的增支部分实行减免补政策

(四)加强租金收入管理。租金收入归产权单位所有,纳入单位住房基金,用 于住房维修、管理、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

四、稳步出售公有住房

(一)市区(含郊区)公有住房,除下列不宜出售的外,均可向具有城镇户口

的双职工、30岁以上的大龄青年及已婚离异(或丧偶)的职工出售。不宜出售的 公有住房包括:危房;已列入近期规划拆迁改造的住房;地处临街宜改造为营业用 的住房;庭院式住房、平房;市区内二层以下(含二层)的楼房;产权有争议的住 房;具有历史纪念意义的、风景名胜区域内列为景点的住房以及市政府认定不宜出 售的其他住房。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坚持自愿原则,允许不愿购买的职工租住公有住 房。新建公有住房和腾空的旧住房实行先售后租,并优先售给住房困难户。

(二)向高收入职工家庭出售公有住房实行市场价,向中低收入职工家庭出售

公有住房实行成本价。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目前仍实行标准价售房作为过渡。高收 入职工家庭按人均年收入高于当地或市区人均收入3倍确定。

(三)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我市测定了1995年6月底以前市区售

房成本价和标准价。成本价砖混结构新房平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91.32元 ,标准价砖混结构新房平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69元。各县(市)、南岳区售 房的成本价或标准价,自行测算确定,经市政府审定报省房改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是采取标准价还是成本价售房的方式,由各产权单位选择报市房改办批准;实 行标准价售房的单位,允许职工选择按成本价购房。

(四)售房价格要逐步由标准价向成本价过渡。新房以双职工家庭年平均工资

的倍数为依据测算的负担价,其倍数要逐步提高,2000年以前要达到3.5倍 (目前为3倍)。售房价格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每年6月底以 前公布下年度的售房价格。

(五)按成本价或标准价出售的公有住房,必须先报市房改办批准。由市房地

产评估办和市房地产交易所组织评估,按规定的售房价格、面积计算办法、装修标 准等逐户丈量,实地评估。由物价部门会同市房改办审定实际售价。发现弄虚作假 者,追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六)职工按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给予工龄折扣,现住房折扣和一 次付款折扣。

售房单位按购房职工夫妻双方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给予工龄折扣。对已经

衡阳公积金 第三篇_发报所名

签发 解莎 核稿 王其纲 拟稿人 夏志强 电话 82634535

签发 解莎 核稿 王其纲 拟稿人 夏志强 电话 82634535

签发 解莎 核稿 王其纲 拟稿人 夏志强 电话 82634535

签发 解莎 核稿 王其纲 拟稿人 夏志强 电话 82634535【衡阳公积金】

签发 解莎 核稿 王其纲 拟稿人 夏志强 电话 82634535

衡阳公积金 第四篇_五险一金外包项目

五险一金外包项目招标文件 施强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1. 招标内容及要求

2. 投标方的资质要求

3. 评价标准及要求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1. 关于招标文件

2. 关于投标文件

3. 关于开标

4. 关于评标

5. 关于定标

6. 关于废标和招标失败

7. 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附件

附件一 企业简介

附件二 驻外人员分布情况

第一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1. 招标内容及要求

1. 1 招标内容:

施强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驻外人员五险一金外包项目

1.2 招标要求:

1.2.1 根据招标方提供的员工名单,在员工工作地所在城市及时、准确的代招标方为员工缴纳养老、失业、生育、工伤、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处理员工相关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每月人员增减引起的缴费调整、年度缴费基数的调整、员工退休、失业、生育、工伤、医疗相关手续的办理、五险一金关系的转接、五险一金纠纷的解决等。

1.2.2 投标方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五险一金服务承包方案、承包总报价、报价明细等。承包方案应最大限度的覆盖招标方需求的各城市范围,并详细说明五险一金纠纷解决办法,投标报价为包干价,包括投标方服务费、人员工资、利润等与完成本招标内容有关的全部费用。

1.2.3 投标方必须详细说明所提供方案的合理性,及在性价比等方面的优越性。投标方报价时,应根据企业实力,充分考虑市场因素,报出一个性价比高的合理价格,并且保证投标报价在排除各种差异因素后,不超出国内正常市场价格。

1.2.4 价款支付方法:由各投标方自行提出合理的价款支付方法,经招标方书面确认后即可。

1.2.5 投标单位根据本招标文件的招标要求、评标原则制作投标书,并提供相关资料。

2. 投标方的资质要求:

2.1 注册资金在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 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资质或具备开展外包业务相关资质条件。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服务能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劳务服务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3. 评价标准及要求

3.1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确定

3.1.1 开标后,招标方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含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投标方公章)。

3.1.2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招标方将依据投标方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方的财务及服务提供能力。

3.2 评标委员会

招标方将根据招标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招标方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人事、业务、财务、法律等方面的专家人数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方有权向投标方质疑,请投标方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方有责任按照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书面澄清。

3.4 评标原则和方法

3.4.1 评委会将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评标原则,按照投标方提供的承包方案、投标报价、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标,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方,择优定标。

3.4.2 评委会将对投标书中的每个细节进行评价,检查其对招标书要求的符合程度并给出评分。

3.4.3 本次服务委托合同将授予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报价最合理,能提供最佳服务的投标者。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投标方必须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以免造成投标失败。

1. 关于招标文件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招标。

1.2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方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1.3 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方有约束力。

1.4 招标文件公告后,如有意向的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应向以下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定标后凭收款收据进行退还,如投标方不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开户名称:施强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19-045301040004441

开户银行:农行高新支行

2. 关于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2.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2.1.1.1 承包设计方案、服务覆盖范围、价格说明部分;

2.1.1.2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的复印件,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等;

2.1.1.3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

2.1.1.4 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2.1.2 投标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2.2 投标文件的装订和密封

2.2.1 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的承包设计方案、服务覆盖范围、价格说明部分和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

2.2.2 所有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封口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邮寄至招标方。

2.3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印刷规定

2.3.1 投标文件须打印并由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2.3.2 投标文件除签字外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2.3.3 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交以上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2.4 投标文件的递交

2.4.1投标方将投标文件进行密封后,需在开标前将投标文件交至招标方。。

2.4.2 招标方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3. 关于开标

3.1 招标方将以招标公告的方式另行公布开标时间和地点。

3.2 投标截止时如前来投标的投标方少于三家,招标方有权宣布此次招标无效,重新招标。

3.3 开标时,投标方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参加,否则视为该投标方自动弃权。

3.4 开标时,先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3.5 如开标后发现有效投标少于三家,招标方有权宣布此次招标无效,重新招标。

4. 关于评标

4.1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委会内独立进行。

4.2 在投标、开标期间,投标方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5. 关于定标

5.1 评标委员会结合产品功能及质量说明部分、产品售后服务说明部分和投标资格证明部分的评估结果进行综合价格评估,选出候选中标方报施强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确定。

5.2 向中标方发出中标通知书。

6. 关于废标和招标失败

6.1 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的投标书,将做废标处理:

6.1.1 投标书未密封。

6.1.2 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公章或签字。

6.1.3 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6.1.4 投标书逾期送达。

6.2 下列情况之一出现,将视为招标失败,招标方将重新招标:

衡阳公积金 第五篇_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衡阳公积金】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湘建价〔2009〕406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规范我省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 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 民政府令第192号)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制订《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自2010年 1月 1日起施行。我厅2006年颁发的《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湘建价〔2006〕330号)停止执

行。

附 件: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O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 《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省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

造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

府令第192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订《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以下简

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仿古建筑及园

林景观工程的工程计价不论资金来源,均应采用本办法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期在6个月以内、合同总价在300万元以内,并且施工图设计深度符合规定的工程,可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但发承

包双方必须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说明投标人承担的风险种类及程度、价款调整的因素、方法。

第三条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审核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

价专业人员承担。

第四条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 术 语

第五条 工程量清单

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第六条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

第七条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第八条 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

管理费、利润以及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

第九条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

目。

第十条 暂列金额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

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

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第十一条 暂估价

【衡阳公积金】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第十二条 计日工

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包括人工、材料和机械),按合同中约定的综

合单价计价。

第十三条 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

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衡阳公积金】

第十四条 索赔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的原因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 第十五条 现场签证

发包人现场代表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第十六条 企业定额

施工企业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而编制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等的消耗标准。

第十七条 规费

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应当计取或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 第十八条 税金

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第十九条 发包人

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第二十条 承包人

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

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十二条 投标人

响应招标人的条件和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十三条 造价工程师

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第二十四条 造价员

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第二十五条 工程造价咨询人

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接受委托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

第二十六条 招标控制价

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

的最高工程造价。

第二十七条 投标价

投标人投标时报出的工程造价。

第二十八条 合同价

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

第二十九条 竣工结算价

发、承包双方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确定的最终工程造价。

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编制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三十条 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并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第三十一条 工程量清单招标,其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第三十二条 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

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之一。

第三十三条 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

组成。

第三十四条 编制工程量清单应依据:

1. 本办法;

2.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

3.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计价依据;

4.建设工程设计文件;

5.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6.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7.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8.其他的相关资料。

第二节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第三十五条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第三十六条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进行编制。

第三十七条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

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第三十八条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第三十九条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第四十条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第四十一条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第四十二条 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作补充,根据工程报建管理权限其补充项目应报

省或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补充项目的编号由字母A(建筑)、B(装饰)、C(安装)、D(市政)、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418834/

推荐访问:衡阳公积金查询 衡阳公积金中心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