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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

时间:2018-02-12   来源:私藏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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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 第一篇_2014应届毕业生参军流程(男生)

应届大学毕业生男兵入伍流程

网上报名阶段

有应征意向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夏秋季征兵开始之前登录学信网进行实名注册,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交所在高校征兵工作管理部门。

初检初审阶段

毕业生离校前,在高校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符合条件者确定为预征对象,高校协助兵役机关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毕业生本人,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初审、初检工作最晚在7月15日前完成。

实地应征阶段

在学校所在地应征的,结合初审、初检工作同步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在放假离校前完成预定兵;在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的,须持《登记表》和《申请表》7月30日前到当地县级兵役机关参加实地应征。

批准入伍阶段

9月初学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为其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 第二篇_2016年大学生参军入伍政策解读

中国海洋大学2016年征兵工作注意事项

一、征兵基本条件

1、征集对象年龄要求

大学生征集对象男兵包括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刚被

录取的大学新生四类,男兵征集年龄为2016年12月31日前男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征集对象女兵包括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征集年龄为

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17至22周岁。

2、征集对象身体条件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20%、-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

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

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外合格。

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

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文眉、文眼线、文唇,不合格。

二、征兵入伍流程

1、征兵宣传阶段,5月份为青岛市“征兵宣传月”,重点宣传兵役

登记政策,征兵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2016年征兵入伍政策,激发广大

青年学生报名应征的积极性。5月22日前,各院系重点抓好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中有参军意愿大学生的征兵宣传。

2、登记报名阶段,5月31日前,适龄青年通过登录全国征兵网(网

址:

点击兵役登记,通过手机号注册用户名和密码,进行兵役登记,根据系统

提示完善相关个人信息。兵役登记完成后,返回首页,点击应征报名。

其中确认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除了在网上报名之后还需到学

校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

3、初审初检阶段,6月19日前,青岛市市南区人武部网上确定大学

生预征对象,被确定应征对象的大学生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

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市征

兵办视情况采取统一或分片集中方式,组织网上应征报名大学生进行身【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

体初检,初检合格大学生由武装部及所在院系共同完成政治初审。

4、预定兵阶段,6月30日前,市南区征兵办公室会同高校对体检、

政治考核双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衡量,与预订兵对象签订《提前预征协议》,完成预定兵。区市征兵办会同高校武装部预定兵大学毕业生学生档案进

行整理和存档,应届毕业生档案暂存于所在院系。

5、体检政审复查阶段,8月20日前市南区征兵办公室对预定兵大学

生进行必要的身体复查和政治复核(主要检查7、8月份有关情况)。

6、审批定兵阶段,8月30日前,青岛市市南区征兵办公室对体检、

政治考核合格的应征入伍青年完成定兵,在校生需要办理学校休学手续,9月5日前为入伍学生办理入伍手续,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

役两年。

三、入伍优惠政策

1、政治上有前途

一是可以提干。主要条件:本科以上学历的士兵,符合军队规定的

有关条件标准的(截至当年6月30日不超过26周岁);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等等。

二是可以报考军校。大学在校生、大学新生(大学新生,就是今年

参加高考并被大专以上学校录取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后学校保留学籍和入学资格,入伍一年半后可报考军校,年龄放宽1岁(截止当年1月1日不超过23周岁)军校考试没有被录取,可以选择士官选改或退伍

继续复学。

三是可以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

拔的,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

四是可以优先选取士官。根据总部有关规定,对取得全日制大专以

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即本科士兵服役2年后可直接选取为初级士官中士第二年(相当于服役第7年)。

2、经济上得实惠

一是国家补偿资助入伍大学生学费。国家对入伍大学生(含大学新

生、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学费实行资助政策,即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国家退返学费(本专科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新生、在校生退伍后复学,国家给予学费资助。

二是军人津贴工资待遇大幅提升。

义务兵服现役两年期间,第一年基本津贴为每月750元,第二年基

本津贴为每月850元,在服役期间有担任班长、副班长职务的,津贴分别增加280元、200元。

三是家庭优待、安置金标准提高。

参军入伍后军人家庭享受优抚优待政策,取得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

历的毕业生再增发30%。另外,对进西藏、新疆服役的按照优待金3倍、2倍标准发放。(义务兵服役两年,共发放两次家庭优待金)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军地分别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其中部队

按照每年4500元标准发放,地方政府发放标准按照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对立功、高学历和进西藏服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增发一次性经济补助。其中,个人荣立一等功以上的增发50%,荣立三等功的增发10%;本科毕业生增发10%,大专毕业生增发5%;对进西藏的再增发总额的10%。

青岛市政府为立功受奖的现役军人实行奖励政策:被评为优秀士兵

奖励500元、立三等功奖励800元、立二等功奖励2000元、立一等功奖励

5000元、获大军区荣誉称号奖励20000元、获中央军委荣誉称号奖励30000元。

3、退役后有优惠

(1)在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

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

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退役士兵报考政法干

警培养体制改革基层政法机关公务员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2)退役大学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

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大学在校生退出现役后复学的,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免试转入本

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

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复学后,入伍经历

可作为实习经历,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四、出台六项征兵新举措

2015年4月30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

入伍工作的通知》,对大学生参军入伍在原有优惠政策基础上,又出台

了6项新举措:

一是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

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

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面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

不得挪用。

二是将服兵役情况纳入研究生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

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

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

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是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和高校新生。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新生,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

五是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主要内容包括报名流程指南、优惠政策概要、学籍注册要求等,使征兵政策早宣传、全覆盖。

六是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同时,国家进一步提高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由原来最高不超过6000元增加至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由原来最高不超过8000元增加至12000元。

五、我校征兵工作注意事项

各院系要在前期兵员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做好征兵宣传,组织有意愿参军的适龄青年进行网上兵役登记和征兵报名,结合往年征兵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主要分为入伍前、入伍中、入伍后三个阶段对于我校征兵工作有关注意事项进行说明。

1、入伍前

5月份,各院系要充分利用好“征兵宣传月”的有利时机,强化宣传动员,激发青年学生应征入伍热情。各学院通过开展征兵主题党团活动、班会等形式将征兵网报名的网址、时间节点及有关要求及时传达至每一名适龄学生,让他们了解程序方法,提高积极性。学院征兵工作负责人平时可通过QQ、微信、微博等青年学生喜闻乐见的新媒体方式,及时向每名适龄青年发送一条征兵宣传短信,对于有当兵意愿的学生,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做好征兵政策解读和服务跟进工作。

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 第三篇_大学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的条件

大学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的条件 部队每年到某些重点地方大学招收全日制普通应届大学毕业生到部队工作!本科(学士 学位)被授予副连级中尉军衔,硕士学位被授予正连级上尉军衔,博士学位被授予正营级少校 军衔! 大学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的条件: (1)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国家任务非定向应届毕业生。自考、成教、定向、委培、预科、 专升本以及军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不属于接受范围。 (2)学习成绩及毕业资格。外语通过国家四级以上(英语专业的,专业英语必须达 8 级以 上) 。综合测试成绩排名进入全班前 1/2,大学期间累积补考不超过 5 次,毕业时必须获得 相关毕业、学位证书。 (3)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其中,男、女生高分别不低于 1.66 米和 1.60 米。双眼裸视不低于 4.6。本科生年龄不超过 24 岁,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原则上分别 不超过 29 岁和 34 岁。 1,当兵——返还四年学费 2,应聘士官——拿国家工资 3,应聘军官——拿国家工资——待遇很高的 大学毕业生参军的基本程序: 接收地方高校 大学生毕业生工作,每年从 12 月份开始,先由军队用人单位或驻普通高校后备军官选拔培 训工作办公室按照宣传发动、组织报名、院(系)推荐、面试、体检、考核、政审、签约的 程序进行。经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先由本人填写《地方高等学校毕业和献身国防志愿书》 , 再由用人单位或军队驻普通高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办公室与学校和学生本人签订接收协议 书。学生毕业后,接有关通知要求,统一组织到部队报到。 三、大学毕业生参军后的有关 待遇: 被批准接收的大学毕业生,应先到指定的院校参加系统军训后再到部队任职,享受 与军队院校毕业学员同等待遇。本科毕业生享受中尉副连职待遇(实行见习期的,见习期间 享受少尉正排职待遇) 硕士毕业生享受上尉正连职待遇, , 博士毕业生享受少校正营职待遇。 大学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的条件: 一、(1)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国家任务非定向应届毕业生。自考、成教、定向、委培、 预科、专升本以及军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不属于接受范围。 (2)学习成绩及毕业资格。外语通过国家四级以上(英语专业的,专业英语必须达 8 级以 上)。综合测试成绩排名进入全班前 1/2,大学期间累积补考不超过 5 次,毕业时必须获得 相关毕业、学位证书。 (3)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其中,男、女生高分别不低于 1.66 米和 1.60 米。双眼裸视不低于 4.6。本科生年龄不超过 24 岁,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原则上分别 不超过 29 岁和 34 岁。 二

、大学本科毕业,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 26 周岁,可以报考军校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 到部队工作,被授予正连级上尉军衔! 三、接收大学生到部队工作要经过哪些程序? 答:(1)报名。毕业生可向所在学校的毕业生分配部门和部队大军区级单位的大学生 接收站报名,并提供本人的有关材料,向用人单位推荐;(2)考核。部队用人单位在规定 的期限内,将派人到有关高校,对接收对象进行全面考核;(3)审批。对考核合格的毕业 生,用人单位将组织填写《地方高等学校毕业生献身国防事业志愿书》,逐级上报至大军区 级单位政治部审批;(4)参加培训。毕业生到部队报到后,一般要经过一定时间的集中训 练,然后再分往各部队。 秀才”当兵享受五大优惠 优先审批定兵。审批定兵时,应当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入伍,应届毕业生定兵后,再批准 其他合格人员入伍。在县(市)区范围内,合格的农业户口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未全部批准入伍前,不得 批准往届毕业生和初中学历青年入伍。 优先安排、选拔使用。在安排兵员去向时,县级兵役机关要根据应届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充 分考虑教育部门、学校和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 应届毕业生,应当充分考虑其学历和专业水平,优先安排到适合的岗位,充分发挥其专长。同等条件下, 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 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 补偿及代偿。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高校翌年毕业的毕业班学生,被批准入伍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由其所在学校学生 资助管理中心留存。第二年取得毕业证书后,按照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 贷款代偿有关办法,作为应届毕业生实施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 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 10 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 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就业安置优惠。被批准入伍的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含翌年毕业的毕业班学生)退出现役后,由入学 前户籍所在地按照国家有关安置政策接收安置。 签就业协议

后大学生入伍不算违约 依法参军服兵役, 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权利, 受国家法律和政策的保护, 用人单位要依照 《宪法》 、 《兵役法》等规定,支持本单位员工依法服兵役,并落实好他们退役后的安置工作。今年的高校应届毕业 生, 如果签署就业协议后却反悔准备去当兵, 不算违约; 反之, 如果已经被确定为预征对象, 也可“违约”, 转而选择就业。 院校应届毕业生入伍后,部队培养使用方面,一是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 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另一个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后入伍的优秀士 兵,可以直接选拨为基层干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等有关规定,解放军四 总部确定从 2006 年起,直接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后入伍的优秀士兵中选拨基层干部。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后, 在享受优抚政策方面, 一是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 助学贷款。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总参谋部联合下发的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 办法》,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二是实施高学历退役士兵就 业安置特殊优待政策。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后, 政法院校为基层 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 10 分; 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 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关于应征入伍学生办理相关手续的操作意见 发表日期:2010 年 3 月 22 日 华大学〔2010〕4 号 关于应征入伍学生办理相关手续的操作意 见 各学院、处(室)、直属(附属)单位: 近年来,国家加大鼓励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力 度,并在升学、学费代偿等各方面予以政策优惠,应征入伍 的学生较往年大幅增加。为方便我校应征入伍学生,规范相 关手续的办理,根据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财政部 《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通知》(参 动〔2009〕6 号)、《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军区司令部关于 进一步做好 2009 届及 2010 届高校毕业生征兵工作的通知》 (闽教学〔2009〕40 号)及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 提出以下操作意见: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 领导担任,成员由学生处、校团委、教务处、保卫处、校办、 宣传部、财务处及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组成

,办公室设 在学生处。 征兵阶段由学生处、校团委牵头组织,在校生入伍及退 役复读后续工作归口由校团委牵头协调,应届毕业生入伍后 续工作由就业办牵头协调。 各单位要增强服务意识, 主动为应征学生从报名、 体检、 政审、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学籍管理、学历学位证书 发放等方面提供便利,开辟“绿色通道”,方便学生、服务 学生,使应征学生充分体会到学校的关心和温暖。 二、政审 1.在我校报名的学生,鉴定意见栏由学院负责填写,学 院领导签名盖章后,连同政审表一起交至就业办,由就业办 统一办理单位鉴定意见(学生处)、综合审查意见(分管校 领导)及加盖校章手续。 保卫处负责审查学生是否有犯罪记录、是否参加非法组 织及活动,填写审查意见。 2.回生源地报名的学生,鉴定一栏由学院另附纸,按政 审表要求对学生做出鉴定并签名,加盖党总支公章后,连同 政审表一起交至就业办,由就业办统一办理鉴定意见及加盖 校章手续。 三、离校手续 1.应征的应届毕业生在每年夏季毕业生办理手续时由 所在学院所在班级统一办理;在校生的离校手续按休学程序 办理,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由教务处按相 关程序办理,休学年限为该生在部队的服役年限。 2.应届毕业生大四下学期的住宿费,由社区中心在次年 6 月份办理离校手续时给予退款;在校生退伍后回校复读, 由学生向社区中心申请免交复读后第一学年的住宿费。 3.需要提取个人档案到部队的学生,向学生处就业办申 请办理相关手续。 四、课程考试、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及学籍管理 课程考试、毕业实习、 教学部门应针对应征入伍学生的特殊情况,本着“适当 倾斜照顾,形式灵活多样”的原则,为应征入伍学生在课程 修读、课程考试、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学历学位证发放等 方面提供方便。 1.应届毕业生大四第一学期的专业(公共)课程及挂科 需重修的课程,由学生向任课教师及学院提出申请,报教务 处审核同意,予以提前考试;选修课程,由学生向任课教师 提出申请,报教务处审核同意后,予以提前考试或按平时成 绩评价记载;大四第二学期的课程,由学院报教务处同意, 予以函授形式教学。 2.应届毕业生入伍后,在部队服役期间可视为参加实 习,于每年 5 月由服役部队或入伍地县(市、区)人武部出 具在部队的服役情况,作为实习小结寄送回学校。毕业论文 可在部队服役期间完成,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寄送回学校。学 校应根据入伍服役毕业生的实际情况,指定专门教师进行辅 导和指导,组织对论文进行评审,并且可以

不采取面对面的 答辩形式。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发给本科毕 业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3.在校生入伍学期的专业(公共)课程,由学生向任课 教师及学院提出申请,报教务处审核同意,予以提前考试或 按平时成绩评价记载;选修课程,由学生向任课教师提出申 请,报教务处审核同意后,予以提前考试或平时成绩评价记 载。 4.在校生在服役期间考入军校,由学生本人向教务处提 出退学申请。 5.在校生退伍后回校复学,由学生向教务处提出复学申 请。其学费缴交由财务处按我校相关规定给予办理(荣立二 等功以上的免收学费,其余的学费减半)。 五、学费补偿及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应届毕业生入伍后的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由 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到学生处(学生科)及财务处统一办理。 补偿学费为学生实(应)缴学费,最高不超过 6000 元/年。 华 侨 大 学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八日 抄送:校领导,各学院党总支、党委各部(室),工会、团委 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 校长办公室 2010 年 1 月 19 日印发 退伍后由政府接收 国家鼓励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优惠政策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大学应届毕 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两年,国家按每学年最高限 6000 元返还在大学期间的全部学费或者是 助学贷款,就相当于是免费上大学。二是正在就读的高职、高专毕业班的学生,完成教学课 程外仅仅差实习的,可以提前毕业入伍,在部队去完成实习。三是入伍以后,在选取士官、 考军校、安排在技术岗位等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表现优 秀、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队基层干部。四是退役以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公检法 系统定向岗位招生考试,优先录取。五是高职高专毕业生可以免试入读成人本科,也可参加 所在省专转本考试,入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六是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 10 分,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入读硕士研究生。 七是退役后由入伍地方政府接收安置。 八 是退役以后,自主择业,凭用人单位就业协议,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迁移户 口。提前毕业也可入伍 张浩明指出,大学提前毕业的学生,正在就读的高职、高专毕业班的学生(完成教学课 程外仅仅差实习的),可以提前毕业入伍。 张浩明还算了笔经济账:服役两年,大学生可以拿到最高 24000 元的返还学费。当地政 府对入伍的士兵还有一定的经费奖励,比如有的省市奖励高达 4 万-6 万元。此外,到部队 后每个月还有津贴,“所以,入伍两年并不比去工

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 第四篇_应届毕业生入伍政策及流程

附件:

应届毕业生入伍政策及流程

一、征集对象范围及政治、体格和年龄条件

征集对象范围:2010届高职高专应届毕业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翌年毕业的毕业班学生纳入征集范围)。征集的毕业生以男性为主,女性应届毕业生征集根据军队需要确定。

政治条件: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体格条件:身高:男性162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10%(个别条件优秀的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

内科:乙肝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

年龄条件:高职高专毕业生当年为18—23周岁。

二、应届毕业生入伍优惠政策

1、优先报名应征、体检政审

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征兵报名前10日,县级兵役机关要逐一通知其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外地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以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当地兵役机关应当认真受理,及时安排。已将户口迁到学校

办理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应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后进行报名。已考取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当年选择参军的,在高校所在地报名,按征集在校大学生相关规定办理,享受在校大学生入伍优待政策。

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征兵体检前5日,县级兵役机关要逐一通知其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外地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的,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在征兵体检时间内报名,县级兵役机关要全部安排其上站体检。组织应届毕业生政审时,《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就读学校鉴定意见”栏的鉴定意见以《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意见为准,不再填写鉴定意见。入伍前,《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作为政审表的附件装入新兵档案。

2、优先审批定兵

县级兵役机关召开定兵会议时,要安排教育部门和院校有关人员参加。审批定兵时,应当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入伍,应届毕业生定兵后,再批准其他合格人员入伍。院校应届毕业生合格人数较多,征集指标无法满足的地区,由上一级兵役机关统一调整,尽可能保证合格的应届毕业生特别是农业户口应届毕业生能够参军入伍;上一级兵役机关调整确实有困难的,应当优先批准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入伍。在县(市、区)范围内,合格的农业户口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未全部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往届毕业生和初中学历青年入伍。

3、优先安排、选拔使用

在安排兵员去向时,县级兵役机关要根据应届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充分考虑教育部门、学校和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应当充分考虑其学历和专业水平,优先安排到适合的岗位,充分发挥其专长。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

4、补偿及代偿

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具体实施办法按照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有关规定执行。高校翌年毕业的毕业班学生,报名应征入伍时按规定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被批准入伍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由其所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留存。第二年取得毕业证书后,按照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有关办法,作为应届毕业生实施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5、考学升学优惠

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

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6、就业安置优惠

被批准入伍的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含翌年毕业的毕业班学生)退出现役后,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按照国家有关安置政策接收安置。

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翌年毕业班学生退出现役后1年内,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

各地公安部门依据退出现役高校毕业生所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为其办理从原籍到工作所在地的户口迁移手续。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未能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可根据有关规定,向原就读学校申请办理就业改派手续,毕业生就业地公安部门凭毕业生所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为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应征入伍流程

1、登录预征报名网详细了解相关政策,确定是否参加报名。

2、确定参加报名的同学于6月15日前,登录学信网实名注册系统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在“学信档案”中核对个人学籍信息,如有误,请及时与校学籍管理部门联系修改,以免影响报名工作。

3、登录预征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名。

4、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预征登记表》)及存根(一份),其中《预征登记表》中“技术等级、个人简历”两项内容打印出来后手工填写,技术等级填写个人获得的技术等级证书名称及级别,个人简历填写小学至大学期间就读的学校名称班次、时间、证明人。同时打印《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补偿代偿申请表》)两份。

5、学生将《预征登记表》及存根、《补偿代偿申请表》交学校学生处,6月30号前

参加政治初审、身体初检。

6、经初审初检合格的学生,确定为预征对象。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领取《预征登记表》、《补偿代偿申请表》,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10月31日前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同时提交《预征登记表》、《补偿代偿申请表》。

7、12月底前,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

8、次年2月后,学校将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款项汇至指定银行账户或贷款银行。

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 第五篇_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通知

各2010届毕业生:

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进一步优化兵员结构,提高部队战斗力,加强基层指挥军官队伍建设,增强退役士兵就业能力的重要举措。同时,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更有益于从长远促进青年知识分子健康成长和锻炼成才。我校2010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兵报名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

一、预征对象及要求

1.学历要求:国家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等全日制公办或民办学校当年毕业的学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学校及自考类学校学生。

2.性别要求:征集的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以男性为主,女性应届毕业生征集根据军队需要确定。

3.年龄要求: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

二、国家鼓励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的优惠政策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义务兵及家属优待政策外,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由政府补偿相应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2.入伍后,在部队享受系列优惠政策。优先提拔使用,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直接选拔为军官。

3.退役后,可以享受升学、就业等方面优惠政策。主要包括: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高职(高专)学历的,免试入读成人本科,经过一定考核(计划单列、专升本考试、单独录取),30%比例入读普通本科;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退出现役当年的12月1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止,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退役后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给予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三、预征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阶段:4月初至6月15日,符合征集条件的学生登录学信网进行实名注册,然后进行预征网上报名,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的网址为

2.初检初审阶段:6月底前,网报通过的学生参加金华市婺城区人武部会同学校组织的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合格的确定为预征对象。

3.复审应征阶段:10月底前,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到生源地县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4.审批定兵阶段:12月底前,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

5.补偿代偿阶段:次年2月后,学校将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款项汇至指定银行账户或贷款银行。

四、咨询电话:82282516,82282299

浙江师范大学学生浙江师范大学人民武装部 2010年4月29日

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 第六篇_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实施方案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

实 施 方 案

根据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征集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工作暂行规定》【(2009)88号】及山东省教育厅、泰安市政府及泰山区政府征兵办公室等有关要求和学院领导指示,结合学院实际,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部署全院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崔义明

副组长: 孙京家 侯长城 马腾文

成 员: 董贻顺 殷广胜 李金强 李化银 张 鹏

陈东梅 宋民华 侯华东 赵异民

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董贻顺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异民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魏红、吕丽、吴兰芬、崔梦梦、张思思为成员。

二、征集对象及范围

1、优先征集当年应届毕业生。

2、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参加实习至翌年毕业的学生。

3、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三、征集年龄及条件

1、征集对象的年龄为当年年满18—23周岁。

2、征集的政治条件按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颁发的《征兵公民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流程

1、每年6月为预征对象网上报名时间。有应征意向的应届毕业生登陆大学生预征报名网(

2、翌年毕业的毕业班学生在学工处统一报名。

3、在校大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系里同意后到学工处报名。

五、工作安排

1、传达、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10月)

(1)召开征兵工作会议传达文件精神;

(2)召开各系征兵工作负责人会议,部署和下达工作任务;

(3)营造氛围、宣传发动、公布工作方案;

(4)组织符合条件学生报名,填写报名表;

(6)应届毕业生中已确定的预征对象到户籍所在地兵役机关报名。

2、体检、政审、定兵阶段(11月初至12月初)

(1)组织征集对象参加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治审查;

(3)配合公安对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复查复审;

(4)学院填写综合审查意见;

(5)定兵。

3、总结阶段(12月中下旬)

(1)举行欢送新兵仪式,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兵起运工作;

(2)总结、报送材料。

六、有关政策

1、应届毕业生批准入伍后,其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退出现役后,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按照国家有关安置政策接收安置。

2、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3、国家对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及实习生,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制度。应届毕业生及实习生应征入伍后,补偿上学期间的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补偿或代偿标准为每年不超过6000元实际缴纳的学费)。

4、应届毕业生退役后免试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5、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和翌年毕业班学生退出现役后1年内,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

6、翌年毕业的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合格的,入伍后毕业实习在部队完成,成绩合格的发给毕业证书。学校发放毕业证

时,直接将证书发给学生本人或由学生家长代领。翌年毕业的毕业班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因身体原因退兵的,准予恢复学籍,继续参加学习实习、考试考核,按照有关规定毕业。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广泛宣传发动。安排专人负责学生的应征入伍工作,积极向学生宣传大学生应征入伍对改善兵员结构、提高军队素质和战斗力、巩固国防的重大意义,宣传大学生应征入伍对学生成长成才的积极意义。要让每个应征对象知晓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政策、条件,特别是在校外实习的学生,要通知到符合应征条件的学生本人,确保应征入伍工作落到实处。

2、高度重视应届毕业生的应征入伍工作,要把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放到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首位。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418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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