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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一
不超过500元
5
二
超过500元至2000元
10
25
三
超过2000元至5000元
15
125
四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
20
375
五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
25
1375
六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
30
3375
七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
35
6375
八
超过80 000元至100000元
40
10375
九
超过100000元
45
15375
(二)四金缴费的比例
四金的缴费基数定义:
职工和单位缴费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月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合肥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市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现行基数是560-6673元);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不能超过20%。
项目
个人缴纳部分
公司缴纳部分【2010年个税起征点】
养老保险金
基数 * 8%
基数 * 22%
医疗保险金
基数 * 2%
基数 * 9%
失业保险金
基数 * 1%
基数 * 2%
住房保险金
基数 * 9%
基数 * 9%
这么算下来,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21%+9%+2%+9%=41%,自己每个月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8%+2%+1%+9%=20%。(这里的比例仅供参考)
(三)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个税起征点原来是1600,现在是2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20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扣除标准:2008年3月份起,个税按2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四)举例
【1】例如:A每月工资为10000,个人承担的社保跟公积金为2000元(2000=10000*20%) 那需要缴税的金额=10000-2000-2000=6000
当月交税的金额=6000*20%-375=825
实发工资=10000-2000-825 = 7175
【2】例如:A每月工资为5000,个人承担的社保跟公积金为1000元(1000=5000*20%) 那需要缴税的金额=5000-1000-2000=2000
当月交税的金额=2000*15%-125=175
实发工资=5000-1000-175 = 3825
【3】例如:A每月工资为3500,个人承担的社保跟公积金为700(1000=3500*20%) 那需要缴税的金额=3500-700-2000=800
当月交税的金额=800*10%-25=55
实发工资=3500-700-55 = 2745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个税起征点原来是1600,现在是2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20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扣除标准:2008年3月份起,个税按2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年终奖缴纳个税计算公式 税前工资-2000
a:若>0,则直接用年终奖金额/12 = 应税额,得出相应的税率 计出的税率 * 年终奖金额 = 应扣个税
b:若<0,[用年终奖金额 - (2000-税前工资)]/12 = 应税额,得出相应的税率 计出的税率 * (年终奖金额+税前工资-2000)= 应扣个税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级数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 不超过500元
超过500元至2000元 超过2000元至5000元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 超过80 000元至100000元 超过100000元
税率%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速算扣除数(元) 0 25 125 375 1375 3375 6375 10375 15375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一 二 三 四 五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
不超过5,000元的 超过5,000元到10,000元的部分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税率% 5 10 20 30 35
速算扣除数(元)
0 250 1,250 4,250 6,750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
级 数 一 二 三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
得额) 不超过20,000元的 超过20,000元到50,000元的
部分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税率% 20 30 40
0 2,000 7,000 速算扣除数(元)
2010年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应缴纳的个税=[(应发工资-四金或三金)-2000]×税率- 速算扣除
净工资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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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对象:人力资源部门、企业各层管理者、所有员工
主要用途:快速计算净工资收入,计算社保、公积金企业及个人缴纳金额和个人所得税缴纳金额。支持全国50个城市的社保政策。 功能说明:支持全国83个城市的社保及公积金政策;支持社保基数、公积金基数自定义;支持缴纳比例自定义;支持选择缴纳项目;支持导出保存;支持直接打印。个人所得税计算,目前按照2000元起征点计算;2011年9月1日将按新法规更新为3500元起征点计算。 请输入 结果
税前工资为: ¥
单位缴纳金额
养 老 ¥
个人缴纳金额 ¥ ¥ ¥ ¥ ¥ ¥
医 疗 ¥
单位缴纳比例 个人缴纳比例
医疗
失 业 ¥
工 伤 ¥
可修改
生 育 ¥
公积金 ¥
工伤 可修改【2010年个税起征点】
公积金
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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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0人 0人 0人 1人
*
社保公积金汇
总:¥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扣除项目
合计:
净收入为: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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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的合理征收
摘 要
本文通过对近年来个人所得税对于国家和个人影响变化的研究,综合分析影响个人所得税变化的三个重要因素,引入了三个变量:人均可支配收入、GDP、物价对个人所得税的影响,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和税级、税率对其合理性、公平性通过层次分析法进行了定量与定性的分析和评价。
对于问题一,我们通过中国统计年鉴查询了近10年来国家的人均收入、人均GDP、居民消费指数CPI的数据,我们发现起征点与人均收入,人均GDP,以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呈线性相关,通过逐步回归法和曲线拟合得到人均收入,人均GDP,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 对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影响较大;于是得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关于人均收入,人均GDP,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 的函数关系表达式。通过中国统计年鉴查询2001年到2010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数据,运用线性最小二乘拟合的方法,得出我国2011的最佳起征点为3439.5元,与现行设定的3500元非常接近,因此得出规定的3500元为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比较合理。
对于问题二,采用层次分析法建立针对个税起征点、税级以及税率的个税征收模型。在该模型中以家庭、个人和地区三个对个税影响较大的因素为主要方案层。然后根据每个因素的重要性分别赋以相应的权值构造成对比较矩阵。拟合出最佳个人所得税曲线确定其波动区间,建立起确定最佳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微分方程。最后通过若干数据的检验,得出平均最佳个人所税约为7415元。根据全国不同阶层家庭平均收入占总体的比例,我们将个人所得税划分为了七个税级,计算出每个税级交税占总税收的比例。
本文的特色在于翔实丰富的资料,根据三个要素及三个变因的分析,建立了一种合理的个人所得税评价体系及征收体系,其拥有适用性广,稳定性好,灵敏度高等特点。
关键字:个人所得税 最小二乘拟合 层次分析法 逐步回归法 微分方程
一、 问题重述
个人所得税问题一直是人民关心的问题,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30日下午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提出:个税起征点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到3500元。
在这次个人所得税法的供修改过程中,不能仅考虑提高起征点,要按照税收公平、普遍的原则。统筹考虑调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级次、级距和适用税率,对纳税人的负担实施相应扣除,以及对其他财产性收入的税收调节等问题,加快推进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综合改革。因此,提出了以下相关问题:
问题一:试分析确定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用以评价个税征收模型的优劣;
问题二:试就我国的现状,建立合理的个税征收模型,得出一套个税征收方案,并对你们的模型利用问题一中的指标体系作出评价;
问题三:根据你做的模型写一篇短文,文中要表达模型的合理性。
二、模型的合理假设
1.假设所交税者诚信度为百分百; 2.假设不包含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3.假设国家的收入稳定,不会出现金融危机、大型自然灾害等大幅影响人民收入及支出的意外情况;
4.假设征税政策稳定,暂不会出现减免税收;
5.假设个税起征点与人均GDP的增长率是相关的; 6.假设所有人都按国家规定的纳税标准纳税;
7.假设本文所研究的个税起征点都是已经减去三险一金后进行讨论的。
三、符号说明
y1:受人均收入、人均GDP、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影响下的起征点; y2:受人均纳税额影响下的起征点;
x:人均纳税额; x1:人均收入; x2:人均GDP;
x3: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 Qi:第i个起征点数值; xi:的i个起征点的加权满意度; Ki:第i个税级的比例系数;
ei:第i个税级人均缴纳的税额的税率; si:第i个税级的人口比重;
A:准则层对目标层的正互反矩阵;
B1:家庭对准则层的正互反矩阵; B2:区域对准则层的正互反矩阵;
B3:个人对准则层的正互反矩阵; yi:为第i年的个税起征点的增长率; :为个税起征点的增长率;
D:为初始起征点;
P*:短期的极限起征点;
P(t):长期的极限起征点; r*:起征点的固有增长率。
r:起征点的净增长率。
四、模型分析
4.1问题一的分析【2010年个税起征点】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设定是历次税法修订的关键,经过对历年数据分析,我们发现起征点与人均收入,人均GDP,以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 有关,通过逐步回归法和曲线拟合得到人均收入,人均GDP, CPI 对其影响较大;于是得出起征点与人均收入,人均GDP,CPI 的函数关系表达式。 4.2问题二的分析
建立合理的个税征收模型,采用层次分析法建立针对个税起征点、税级以及税率的个税征收模型。在该模型中以家庭、个人和地区三个对个税影响较大的因素为主要方案层。然后根据每个因素的重要性分别赋以相应的权值构造成对比较矩阵。拟合出最佳个人所得税曲线确定其波动区间,建立确定最佳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微分方程。确立个税起征点,在利用个税起征点与税率的关系,求出各税级的取值范围,在考虑现实因素,税级不能过多,符合减少中低收入人群纳的要求,所以把税级适当简化。 4.3问题三的分析
根据问题一建立的评价指标,对问题二建立的模型和求出的结果做出分析和评价,并对我国个税的征收提出建议。
五、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5.1评价指标体系思路:
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和不同税级的税率是此模型的核心指标,检验个税征收模型的基本保证是可以达到国家的财政承受能力,在此评价体系中通过对近10年个税在税收总收入的比重进行分析可以确定个税总收入在国家税收总收入的比重范围。同时,为了简化评价指标体系,暂时不考虑国家财政对个税收入的较高需求,即只需满足国家财政承受能力即可。
在个人所得税达到国家财政承受能力时,要检验个税征收模型的税级和税率情况就要对起征点进行讨论,同时要对每个税级的的人均缴纳税额与其人均收入的比值进行对比,若对每一级的比值比较结果满足指数分布,即此个税征收模型较为合理,其原因是为了达到“高收入者多缴税,低收入者少缴税”的原则
通过上述评价体系的检验,即满足了国家对个税的财政需要,又满足了人民对个税征收的期望。
5.2对问题一求解
5.2.1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通过以上数据我们可以得出起征点与人均收入,人均GDP,以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的函数为:(见程序1)
y1=3128.9-0.6*x1+x2-27.6*x3
我们根据上述得到的个人起征点的函数式和中国统计年鉴历年的数据得到 2000-2009 每年的个税起征点,个税起征点的变化必然会引起每年纳税额的变 化,从而会导致每年的人均纳税额变化。因此我们通过每年起征点与每
年的人均纳税额的拟合来预测2010 年的人均纳税额。2000-2009 每年的起征点
2010 最新个人所得税法 最新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 本文最初为记录本人在生活工作中了解到、用到的个税相关知识,意在正确理解和运用相关经济法规,切实维护和捍卫个人正当权益,没想到公开发表后,得到相当多网友的喜爱,短期内有很多朋友浏览并参与讨论,从而也给相当多朋友以咨讯上的帮助,尤其是实际业务处理方面的帮助,这想来是一件令人愉悦的事情。
广大朋友的阅读与参与赋予本文更多的价值与意义,使本文成为“有意义的事”—(某电视剧经典),这也是本人在繁忙的工作之余不断更新、完善本文的动力。
经济实践不断向前发展,法律法规也会随之作相应的修正或完善,实际生活中的法律应用也会不断深入。本文,本话题肯定也需要不断的更新完善。希望广大朋友继续关注与参与,欢迎朋友们贡献自己的知识,分享自己的经验,共同将本论题打造成最实用的宝典,最有力的武器,最忠诚的权益卫士,共同创造一个交流与分享、洒满快乐与智慧的空间。
<一>根本依据:2009 最新个人所得税法
(1)法律条文:详见
(2)法律解读:
<1>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起征标准:2000
目前是月收入超过2000起征,2008年3月开始上调到此标准,此前是1600/
也就是说,低于起征点的,不需交纳个人所得税。
<3>应纳税所得与减免:
工资、薪金所得按以下步骤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每月取得工资收入后,先减去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及按省级政府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再减去费用扣除额2000元/月(来源于境外的
所得以及外籍人员、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在中国境内的所得每月还可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按5%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税率和计算方法
说明:起征点变化以后,税率和计算方法保持不变,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没有变化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标准)*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2000元/月(2008年3月1日起调高为2000元)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1不超过500元的部分,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2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3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 注:大多数人可能只须记住前面5项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作为了解,后面也应知道,风水轮流转,“一切皆有可能“,
保不准哪天就用上了――用上之日即是小发之时,记得为本文来点赞助,呵呵
---------------------------------
6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7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8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9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实践中一般也可以这样算:用每月收入减去三险一金,减去起征点(2000),剩下的部分套用上面的公式。适用于大多数情况
(3)深入应用:
<1>速算扣除数怎么来的?
***速算扣除数计算方法:*****
很多朋友说那个扣除数得硬记么?不是这样的,他是可以推算出来的--只要是推算过的,也就好记了吧,
如下:
拿第3档数据说明:125 = 75+50 =1500*5%+500*10%
注:*详细计算请参见
没想到这篇小博文,能给不少朋友以帮助,想来是一件快乐的事--助人为乐吗!
为了使更多的特别是对税务、个人所得税少有了解的朋友能看明白,再补充一点内容如上:(补充红字部分)。
如果不清楚,可以提问,本人会及时解答。――090725整理前重要信息,纪念性保留 <2>年终奖如何扣税?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
年终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交纳所得税。
本人年终奖金总额÷12,根据商数去查找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按下列公式计算: 奖金总额×适用的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果发放当月的工资所得低于2000元,那就要减去低于的差额,用余额按上述方法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按如下公式计算:
[奖金总额-(2000-当月发放的工资)]×适用的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看到很多朋友提问,本人再补充一些:(因为有不少从人事、财务和法律工作的朋友,所以了解的深入一些,愿与大家分享!)――090725整理前重要信息,纪念性保留
<3>半年奖、季度奖要多交税
***半年奖、季度奖个人所得税计算******
按照新《通知》,今后市民取得的半年奖、季度奖,则要比现在“多交税”了。
《通知》明确,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此前的做法是,除年终加薪以外,数月奖金或分红可单独作为一个月以全额确定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两者的区别在于,今年起,纳税人取得半年奖、季度奖,不是单独全额计税,还要加上当月工资收入,这就有可能提高税率档次,税负自然也就增加。
<4>3月发以前月份工资如何扣税?(兼答复chunqing网友)
国家税务总局的官方网站上对此明确指出,由于目前我国各单位工资、薪金发放时间不一,有的月初发放当月工资、薪金,有的月底发放当月工资、薪金,有的月初发放上月工资、薪金,有的月底发放下月工资、薪金,而单位还可以调整发放时间,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以实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时间来判断是否应该适用每月2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对所有纳税人都是一致的,体现了对所有纳税人的公平原则。
但据我了解,这种过渡阶段的个人所得税起征标准 还取决于企业财务认定结果。如果企业做帐灵活并同意、认可个人按2000起征,
在实践上完全可能按2000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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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的出个人所得税与大家的生活息息相关,有必要作为一个专题说明。针对最新个人所得税专题,再次作补充如下:――090725整理前重要信息,纪念性保留
<5>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
其中,收入总额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等。各项收入应当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
成本、费用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损失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按年度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1
2
3
4
5 不超过5000元的 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税率(%) 5 10 20 30 35 速算扣除数(元) 0 250 1250 4250 6750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418489/
推荐访问:2008年个税起征点 1999年个税起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