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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电话费管理办法

时间:2018-02-11   来源:私藏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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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电话费管理办法 第一篇_电话费报销管理制度

电话费报销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院内部管理,便于更好的开展工作和业务联系,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沟通,提高工作效率和减少失误;同时进一步加强和控制通讯费用的管理,根据医院当前和未来实际发展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限额报销,超支自理”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适用范围

医院办公电话及所有因工作需要产生移动电话通讯费费用的岗位。

第二章 管理办法

1、医院电话费用实行据实报销,各科室、各部门负责人严格控制电话用途,严禁共话私用。

2、话费报销人员要对报销的号码进行登记备案,并保持联系畅通;如有更换,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信息科。

3、移动电话费用按月结算,不实行累计,超出限额部分的费用由本人自理(实报实销的除外)。

4、固定电话的报销费用按照医院要求的包月定额进行支付。

5、报销时应提供专用发票(必须为机打通讯发票。且名字必须是本人,否则不予报销),依本办法规定报销。

6、通讯补助票据由医院财务于每月28日(遇周末顺延一天或提前一天)统一收集,并于周末办理本月的移动电话通讯费用报销业务。

7、在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漫游费用应当给予额外报销,但外出旅差的上网通讯费、彩信等其他与工作无关的费用一律不给予报销。存在漫游费用数额的,应由个人将漫游话费清单在月初交至办公室核查结算。

8、享受话费报销的人员职务发生变动时,从次月起按照新职务标准报销;离职、辞退或其它原因离开医院的,从次月起,停止报销电话费(特殊情况除外)。

9、实行一人一号报销,不得一人多号重复报销。

10、医院配备手机号码的人员的话费报销按照套餐要求由办公室缴纳。

第三章、报销标准

四、享受手机话费报销的条件

所有享受话费报销人员的手机全天必须保持通话畅通,不能无故关机。

医院任一员工在上述时间段内拨打享受话费报销人员的手机,不接听或半小时不回复者即视为无故关机。

无故关机每月达三次取消当月的话费报销。

4、医院为其报销的手机话费仅限于员工对外必要的电话联系费用,严禁拨打各类声讯电话(即利用手机话费进行购物、上网看电影、打游戏、听音乐等),一经医院查实有上述行为者,取消本人的话费报销资格并罚款100至1000元。

五、特别提示

1、如享受手机话费报销的人员发生部门调动或职位调整,行政部将从变动后的次月起,按照该人员新的岗位话费规定为其调整手机话费的最高报销额度。

2、个别员工因工作的需要,确实需调整手机话费的报销额度时,则应到医院行政部填写“话费调整申请表”,由行政部将该申请表交医院总经理审批并报财务室存档后,方可于次月进行调整。

3、对于按照规定享受手机话费报销的人员,限制手机号码的变更,如手机遗失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号码,需及时报医院行政部。

六、生效

本规定自2012年 月 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医院行政部

医院电话费管理办法 第二篇_医院收费处管理制度(草案)

收费室组长的选聘与工作职责

1、收费室组长应具备较强的业务管理水平和亲和力,了解每个收费窗口的业务情况(为了加强组长对各收费环节收费时段的了解,收费组长每月应至少上一日夜班)具备临时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2、收费组长实行竞聘上岗制,任期一年,当出现不再适合担任组长或无法有效履行组长职责的情况时,应主动辞去组长职务,如怀孕待产、哺乳期、疾病、长期请假(连续请假15日以上)、经民主考核不合格等。

3、实行收费组长带班制,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收费组长应轮值在岗履行收费室日常管理职责。

4、收费室组长在科室主任的领导下分管收费室日常业务工作。

5、每月负责组织收费员科室业务学习,做到有内容、有记录、有心得、有分析。

6、负责对收费室固定资产保管及使用情况的监督任务。

7、负责对科室内、外环境卫生的监督工作。

8、负责对科室新进同事的帮、带、教工作。

9、负责对收费员礼仪的监督指导工作。

10、负责收费员班次的合理调动审批(每天不少于2人上班)。

11、积极主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级主管交办的各项任务。

12、对科室内各项可能产生问题的项目第一时间上报主管。

13、根据工作情况,协助科室主任合理安排收费人员,合理布置收费窗口,根据不同楼层排队的情况,及时合理调整收费窗口人员。

收费室工作制度

1.办理门诊病员收费和住院病员预交金收取工作。

2.收费人员工作必须认真负责、态度和蔼、语言文明,耐心解释,不刁难,不推诿病人。准确掌握有关收费标准,努力提高效率,缩短病员等待时间。

3.收费人员在收到病人交付现金时,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填写门诊收据,必须做到姓名相符、项目真实、金额准确、日期一致、字迹清晰。

4.严格执行医保查证手续和有关比例收费规定,做到姓名、项目、金额相符,防止张冠李戴,错帐漏帐。

5.收费人员应在每天规定时间内办理结帐,核对所开收据与所收现金是否相符。将所收现金交出纳核收,做到当日收款当日结算上交,不得拖延积压,不准挪用公款。

6.各种收据必须按日期、编号顺序使用,不得中断或间断。凡写错作废的收据,必须将原正副联粘贴在字根上,加盖作废单写明注销原因。

7.收费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严禁室内会客。

8.提高警惕、注意安全,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努力完成各项收费任务。

收费人员与患者的交流的注意事项

1、 工作前的准备:提前5分钟到岗,做好口头、书面交接工作,

注意仪表仪容,保持良好的心情,着装整洁、微笑服务、踏实工作、讲究效率,使用礼貌用语,耐心回答患者提出的问题。

2、 收取患者费用时快捷、准确的按收费员门诊收费服务3步曲操

作流程执行,不让患者排长队等候,患者对不明白的检查等项目有疑惑时,我们应认真解释每一项收费标准,患者交款后,同时告知科室所在的位置,不让患者多跑腿,患者现款不够或医师开具处方不规范时,不要当患者面告诉医师处方的问题,可电话通知医生,问一下医生的意见,重新划价收费。

3、 遇到患者要求改动治疗单、处方时,我们先告知患者,治疗和

药品同时配合做效果会更好,解释我们没有改动处方和治疗单的权利,由导医带患者到医生处协商,不要让患者直接找医生。

4、 患者要求退款时,应先检查票据是否齐全,是否符合退款手续

(领导签字)再做处理,优惠的处方单据,应由领导签字后方可收费。

5、 在以上各项工作中,我们尽量要做的最好,不顶撞,不吵架,

保持微笑,礼貌用语,耐心的解释工作中的问题,如有疑问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收费员岗位须知

一、上岗前要求

1、在休息区整理好仪表仪容,正确佩戴好工作牌,提前5分钟到岗,做好口头或书面交接班工作,准时开窗收费。

2、上24小时班人员接班人员到岗后,做好口头或书面工作交接后方可离岗。

二、岗位工作要求

1、收费员在岗位工作时应保持良好心态,面带微笑,使用文明用语接待每一位顾客(患者)、同事。熟练地掌握药价与各种医疗收费标准,熟练电脑操作技能,做到划价和收费准确、书写规范、字迹清楚,经常复核与检查,如有差错应及时纠正。

2、患者来收费室交款时,收费员应双手接住处方,查看患者姓名后说“您好,请问是XXX先生(女士)吗?”待对方确认后,按处方项目准确、快速算出价格,并再次复核处方有无遗漏的地方。确认无误后告知患者“您好,请交费XX元”,收到现金时说“收您XX元”。将打印票据、零钱、处方双手递出窗口时说“找您XX元,请收好”(递出时动作要轻柔,不得随手一抛)。

3、患者交款现金不足情况下,请导医协助办理签字工作或打电话咨询开方医生意见,重新划价收费。

4、遇到患者划价后不交费情况,先了解不交费原因,如是现金不足,不能私自改单,应电话通知医生做处理,处方应由导医处理,不把处方直接给患者,杜绝处方流失,患者多跑腿。

5、退款时,检查单据是否齐全后,让导医找院方授权处方签字人确

医院电话费管理办法 第三篇_医院收费处管理制度(完稿)

执行人:

监管第一责任人:

监管第二责任人:

年 月年 月年 月 日 日 日

一、收费处组长工作职责---------------------------------3

二、收费处工作制度-------------------------------------4

三、收费处工作岗位绩效考核方案-------------------------5

四、收费室岗位工作班次安排-----------------------------7

五、收费人员与患者交流的注意事项-----------------------8

六、收费员岗位须知-------------------------------------9

七、收费员门诊收费服务3步曲--------------------------11

八、关于住院部和收费处工作配合的几点注意事项----------12

九、关于收费处住院病人费用结算工作的相关规定----------13

收费处组长工作职责

1、在财务科主管的领导下分管收费处日常业务工作。

2、负责组织收费员每月不低于2次科室业务学习,做到有内容、有记录、有心得、有分析。

3、负责对收费处固定资产保管及使用情况的监督任务。

4、负责对科室内、外环境卫生的监督工作。

5、负责对科室新进同事的帮、带、教工作。

6、负责对收费员礼仪的监督指导工作。

7、负责收费员班次的合理调动审批(每天不少于2人上班)。

8、积极主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级主管交办的各项任务。

9、对科室内各项可能产生问题的项目第一时间上报主管。

10、根据工作情况,合理安排收费人员,合理布置收费窗口,根据不同楼层排队的情况,及时合理调整收费窗口人员。

收费处工作制度

【医院电话费管理办法】

1.办理门诊病员收费和住院病员预交金收取工作。

2.收费人员工作必须认真负责、态度和蔼、语言文明,耐心解释,不刁难,不推诿病人。准确掌握有关收费标准,努力提高效率,缩短病员等待时间。

3.收费人员在收到病人交付现金时,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填写门诊收据,必须做到姓名相符、项目真实、金额准确、日期一致、字迹清晰。

4.严格执行医保查证手续和有关比例收费规定,做到姓名、项目、金额相符,防止张冠李戴,错帐漏帐。

5.收费人员应在每天规定时间内办理结帐,核对所开收据与所收现金是否相符。将所收现金交出纳核收,做到当日收款当日结算上交,不得拖延积压,不准挪用公款。【医院电话费管理办法】

6.各种收据必须按日期、编号顺序使用,不得中断或间断。凡写错作废的收据,必须将原正副联粘贴在字根上,加盖作废单写明注销原因。

7.收费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严禁室内会客,不准由他人代替收费、填写收据,否则追查处理。

8.提高警惕、注意安全,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努力完成各项收费任务。

收费处工作岗位绩效考核方案

为提高收费岗位服务质量,激励收费员工作积极性,确保费用收取的正确度和窗口工作的高效率,建立良好的院部窗口形象,特制定月绩效考核方案。

一、绩效考核内容:

1. 泄露病人隐私者,一经发现扣款当事人30元。

2、未执行服务规范礼仪、用语的,发现一次扣发当事人20元。

3、在办公区域更换工作服、梳头、打扮发现一次扣发当事人5元。

4、在办公明显区域摆放私人衣服、包等他人私人物品,发现一次扣发5元。

5、收费过程中当着病人面接听私人电话或聊与工作无关的话题者,

发现一次扣发10元。

6、办公区平时应保持整洁干净,经抽查卫生不合格又未及时改正

的,当班人员每人扣发10元。

7、病人信息数据打错与票据不符月累计5次以上的(含5次)暂

定,扣发当事人20元。

8、在收费处嬉戏大声说话,影响院部形象者发现一次扣发5元。

二、违反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享受当月绩效奖金。

1、遭投诉经查证属实的,不予奖励。

2、月病、事假次数累计超2天的不予奖励。

3、违反员工手册制度和相关规定累计金额达40元者,不予奖励。

三、 部分服务规范礼仪:

1、仪表:收费员仪表整洁、大方并主动微笑服务。接待医院内外

人员的咨询、交费时,应注视对方,语气温和,音量适中的耐心解答。

医院电话费管理办法 第四篇_医院收费价格管理制度

宁都县人民医院收费价格管理制度

为了正确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合理收费,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加强医院收费管理,保障医院利益不受损害,严格执行江西省物价局、赣州市物价局制定的《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编》,并按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名称和服务内容提供医疗服务,收取服务费用。特制定我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监督机制。医院成立价格监督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有关人员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对收费科室进行监督检查。查出的违法收入要及时、如数退还患者,并向患者致歉。建立奖惩制度,把价格管理作为考核科室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完善价格公示制度。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计价单位、实际执行价格和收费依据等)、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价格变动时,应及时变更相应的公示内容。

三、建立患者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制度,增加医疗费用透明度。要逐项记录住院患者每日发生的医疗费用(费用清单包括医疗服务、药品及另行收费的医用耗材的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在患者入院时,要告知患者每日医疗费用查询方式,各科室护士站负责提供患者查询要求。每日向患者发放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患者出院时,要对

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每一笔费用进行复核,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给患者办理费用结账手续,同时向需要的患者免费提供住院总费用清单。门(急)诊患者根据要求提供费用清单,包括收费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

四、建立医疗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制度。配备专职物价管理人员,自觉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每月定期进行自查,有无对医疗收费自定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和漏收费现象,不允许科室以任何形式的分解收费和比照项目等乱收费行为。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写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通过经常性地自律性检查,实现无违法收费的不良记录。

五、完善患者投诉处理管理制度。医院有义务接受患者对价格问题的咨询和医疗费用问题的查询,并如实向患者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 。在医院门诊大厅显著位置公布医院价格监督投诉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意见簿。要认真对待每位患者的投诉,及时受理处置患者投诉,详细记载调查结果、处理意见,并及时回复投诉人。

六、为适应医疗技术进步和开展医疗服务的需要,在《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编》之外,各相应科室如有条件开展新医疗服务项目的,应按赣发改收费字[2005]174号175号文件规定程序申报,物价管理员应积极指导科室填报新项目成本测算表,提出收费标准的建议,待省卫生厅、省物价局审批后执行;对“优质病房床位费”、“优质护理费”申报应应按赣发改收费字[2005]174号175号文件规定程序申报。

七、手术科耗材收费及医用耗材加成收费规定:手术室可收取《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编》项目中所需的特殊缝线、特殊止血材料除外内容;凡未列入除外内容或在相关说明中未明确规定可以另行收费的医疗器械、医用材料等,手术室均不得在项目之外另行收费;《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编》明确规定可另行收费的特殊消耗品,可按照医院实际购进价格加一定的加价率计收,具体加价率执行省定标准:“购进价在1000元以下的加价率为5%;1001至5000元的加价率为3%;5001元以上的加价率为1.5%”。

八、明确医疗收费管理职能。要加强对药品和医用耗材日常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财务科、药剂科、设备科、信息科等相关职能科室要加强协作,不定期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自查工作,药品零售价和医用耗材价格应严格按照国家价格政策规定作价原则、作价方法核定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明确管理职能:医用耗材价格由设备科按规定加价率负责定价,报物价管理员审核,经物价管理员签字认可,由设备科专人负责在授权的医用耗材价格库中进行调整,并签字确认;药品调价由药剂科按国家规定专人负责调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由各科室录入员及各科室物价管理员把关。

在医疗收费管理中,因职能部门管理不到位,未及时通知相关科室或相关科室未及时调整价格的,造成违反收费标准,应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按《医院各类人员违规记分管理办法》规定处理。

九、住院病人的住院时间确定:⑴按赣发改收费字[2005]174

号175号文件号规定,“住院时间计算:按计入不计出的原则,即不论当天什么时间入院,按一天计算,出院时,不论当天何时离开,不计收当天住院床位费;”⑵在院内需转科的病人,当天只能收取一次的住院床位费、住院诊查费、护理费(上午转科的病人,三项费用由转入科室收取,下午转科的病人,三项费用由转出科室收取),转科病人不可以多收住院床位费、住院诊查费和护理级别;⑶病人在办理出院当天,护理费、住院诊查费可按赣发改收费字[2005]174号175号文件规定:如病人出院当日接受医院提供的上述各项医疗服务,医院可收取相关费用;如医院当日未向出院病人提供上述各项医疗服务,不得收费。

十、建立健全医院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医药费用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

⑴、医院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禁止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严禁分解项目、比照收费和重复收费。

⑵、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显著位置通过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示栏、价目表等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

⑶、严格执行住院患者费用每日清制度,将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通过适当方式告知患者。患者出院时,提供详细的总费用清单。

⑷、接受患者价格咨询和费用查询,如实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

及时处理患者对违规收费的投诉。

⑸、完善医疗服务项目的病历记录和费用核查制度,定期对患者费用进行核查,病历没有记录的医疗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费用。

十一、各科室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医院管理人员《医院各类人员违规记分管理办法》规定给予处罚:

⑴科室和医务人员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的。

⑵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医务人员违反收费管理制度、临床科室和个人私自收费的。

⑶没有按规定提供医疗服务而收取费用的;有提供医疗服务而未收取费用的或漏收费的。

⑷医务人员开大处方、滥用药、乱检查,增加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的。

⑸科室和个人私自进药、卖药,及药品购买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 ⑹其他违反《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编》的行为。

同时要求,医疗机构要建立医药价格调整、医疗服务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等管理制度,科学规范收费行为;要建立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申报制度。还要建立价格公示制度、费用清单制度、医药价格自查制度、价格投诉管理制度、价格管理奖惩制度等。

十二、本制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医院电话费管理办法 第五篇_医院收费管理制度

【医院电话费管理办法】

医院明码标价和收费管理制度

1. 医院的收费由财务科、住院处、门诊挂号室、收费处等医院规定的有关科室办理,其他科室一律不得自行收费。

2. 医院收费处的收费必须实行明码标价,遵守物价管理条例,不得任意多收或少收更不得漏收。违纪者,一经查出,当事人如多收则按多收金额2倍罚款退赔病人,少收或漏收则按少收或漏收金额2倍罚款上交医院。对随意更改收费项目者按少收或漏收处理。【医院电话费管理办法】

3. 收费人员工作必须细心负责,态度要热情和蔼,准确掌握药价和各种医疗项目的收费标准,简化手续,减少排队。交付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开出收据,留有存根复核和备查。 收费项目必须准确,药费填在“药费”一栏,治疗费填在“治疗费”一栏,不得自行将其互换。如不按实际费用对应填写的,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

4、对医疗保险、公费医疗、记帐合同,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5、 收费处要建立交接班制度。交班时现金必须当面点清,最后汇总,清点钱、帐相符合交会计、出纳处理。如有不符,需立即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6.收费员收取的现金,每日下班前向财务部门完成缴结,不得超限存放备用金。当日收入的现金当日存送银行,除留少量定额的零钱外,不得私留现金,否则作挪用公款处理。

7. 收费收据的填写要求字迹清晰、工整、无涂改、大小写金额相符,有日期、有签名。

8. 门诊和住院病人的退费要求必须单据齐备、手续完整,否则可拒绝办理。

9. 经常核算病人的住院费用,了解超支情况,及时打印催款单送病区并通知病人。如管理不严,造成病人欠款逃跑,从奖金中扣除病区欠款金额的20%。

10. 危重抢救病人因特殊情况暂无现金治疗时,由医院总值班或医务科负责人或院长签字暂行在24小时内治疗,过后住院收费处要及时与病区联系,催交压金。对于抢救无效死亡,又找不到家属而造成欠款的需经院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免扣奖金。【医院电话费管理办法】

11. 在院职工担保的住院病人需在3天内交纳预交款,否则,住院收费住有权停止记帐。在院职工担保的住院病人,其医药费在出院时要全部结清,否则由担保人负责支付。

12. 未经医院同意的科室一律不得自行收取现金,否则按私设小钱柜处理,一经查出,属个人行为者,当事人按待岗处理。如属科室行为,科主任和护士长就地免职,同样按待岗处理。待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由人资部安排每天学习内容。

XX卫生院

2011年1月1日

医院电话费管理办法 第六篇_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欠费管理的规定

医疗欠费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的经济管理,明确职责,控制病人医疗欠费,降低可控成本,减少经济损失,提高医院经营效益,特制定医疗欠费管理制度

一、病人欠费预防措施

1、常规情况下住院病人按入出院规定办理住院手续,由首诊医生开具入院证【要认真填写好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详细地址、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住院收费处交预交金,各临床科室根据对病人病情合理诊疗、合理收费,并视病人在治疗过程中的账户资金情况,由所在科室负责及时催交预交金,以保证诊疗活动的持续性和医院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失。

2、符合先诊疗后费病人的要按医院先诊疗后付费有关规定执行。

3、当住院帐户余额不足300元时,由收费室住院会计打出催缴单交护士站,由主治医生和责任护士共同负责催缴。主治医生和责任护士未负责催缴,发生的医疗欠费,由主治医生和责任护士各自承担相应责任。确属危急重或特殊情况,须报医务科批准或医生个人本月工资做担保,以免耽误患者治疗抢救。

4、住院收费处应及时收取住院病人预交金,不得拒收。

5、主治医生应告知择期手术病人,术前必须交足手术的预计费用方可进行手术,并及时催缴预计费用,必须在预计费用到位之后才能送病人进手术室;手术麻醉科接到手术通知单后,必须查询手术病人是否交足预计费用,如不足则书面及电话通知科室负责人、主治医生和责任护士,由科室负责人、主治医生和责任护士催缴费用,确保术前费用到位。如因费用不到位而影响手术的及时性,由病区主治医生和责任护士负责解释;急诊手术或确属特殊情况,须经报批或医生个人担保。如因不交足手术预计费用而发生的医疗欠费,由该科室承担相应的责任。

6、原则上院领导担保只限院长一人。外单位及院内其他人员担保须请示院长同意方可执行,并及时履行审批手续。

7、院领导、医生个人、“110”或交警等部门担保需欠费的病人和确属特殊情况病人。凡需治疗、抢救、住院、手术的欠费病人,由科室负责人、主治医生签字后,根据病情报医务科,报院长审批交由收费室。

8、欠费担保期间,科室主任、护士长、主治医生和医护人员要及时与患方沟通、催交所欠费用,解释、告知本次住院最少的费用估计额,并进行必要的告知签字,严防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9、各临床科室护士长每周应对出院欠费病人及时移出护理单位,不得挂床。

10、加强出诊费用管理。急诊科出诊医生每天必须详细填写救护车出诊费用登记表。出诊医生接到病人到院后,无需住院的病人出诊医生应及时到门诊收取出诊费、车费;需住院的病人应及时通知接诊科室接诊医生收取出诊费、车费。急诊科次日指定专人将出诊费用登记表送交收费室,收费室对照出诊费用登记表进行费用查询,如发现漏收及时通知主治医生或出诊医生补收费用。财务科每月对出诊费、车费查核。仍发现漏收出诊费、车费的由出诊医生【末住院的】或接诊医生【已住院的】承担责任。

二、医疗欠费管理部门职责

1、医疗欠费的管理部门为收费室,收费室住院处每日应及时打印催费单,并交主治医生和责任护士催费;负责欠费审批(或担保)整理核查;负责每日出诊费、车费查询及通知补收;负责主动与往来单位或担保人联系催费;协助欠费病人所在科室做好在院欠费病人、出院欠费病人催交;负责出院欠费病人结帐;每月负责出院欠费病人整理、汇总上报财务科、及分管财务副院长。

2、欠费病人所在科室负责本科在院欠费病人的催缴工作。

3、医务科负责医疗纠纷病人的出院结帐的清算工作。

4、财务科住院处负责欠费清理及院领导、医生个人、担保欠费病人、出院欠费发票的保管及善后工作;医务科负责每月出诊费、车费查核;外联科负责交通事故、“110” 或交警等协议单位,往来部门协送病人的欠费催讨工作;财务科应及时及每月定期欠费担保单位和个人联系催讨欠费。

5、保卫科协助财务科、收费室欠费催讨工作。

三、惩处规定

1、 未经审批或担保的医疗欠费部分且未收回的不仅不纳入科室绩效核算,而且相应的药品、材料成本计入科室核算成本。发生转科情况时按转科时间相应划分欠费后同上处理。

2、凡由本院职工担保而导致的医疗欠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催讨,由担保者全额赔偿。

3、由收费室、财务收费管理疏漏造成欠费者,以欠费额的100%扣罚。

4、各科室和职工必须从医院大局着想、从自身发展着想,正确理解医院对于欠费管理的有关精神,加强与病人的沟通及解释,妥善处理工作中存在的矛盾。不得以此推诿病人,延误病人的抢救和治疗。凡由此而造成的医疗纠纷事故,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一律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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