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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定假期工资应怎么发

时间:2018-02-09   来源:私藏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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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定假期工资应怎么发 第一篇_工资及休假制度

工资及休假制度

第一条 总则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则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公司员工的工资实施月薪制。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

第三条 工资发放规定

1、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两部分组成。

2、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事假扣款、病假扣款、缺勤扣款、借款、罚款、代扣社会保险费等。

3、公司确定的工资标准除特殊情况下均为税前工资。员工应按国家标准交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财务部门代为交纳。

4、综合办每月24日前将考勤表按时报送给财务部由财务部核算员工工资。

5、每月28日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的工资发放日(遇公休日则提前或推迟2天)。公司若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特殊原因需延期发放工资的,将于发放日前通知公告。遇重大节日可以提前发放。

第四条 各类假期工资

一、事假

所有人员请事假,按实际考勤计入工资。

事假工资扣发:

应扣工资=本人月工资总额 / 22 天×事假天数

二、病假及非因工负伤

病假工资扣发:

1、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书的员工均享受每月1天带薪病假。 2、3天内病假根据医院证明按本人日工资的80%计发。

3、3天以上根据医院证明按本人日基本工资的80%计发。

4. 签订聘用协议人员在北京市区内看病休病假,发放本人日工资标准50%的病假工资,回家休假期间,休病假的按事假处理,不发病假工资。

三、工伤

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办理。

四、年薪假

1、自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书之日起,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的,年休假5天;累计工作满3年的,年休假7天;累计工作满5年的,年休假10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每年工作不满一年中途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书人员,不享受年薪假待遇。

3、累计病假2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年薪假。

4、年休假在1年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休假。年假不可累积。

5、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应当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因员工个人意愿不休年假的,按正常出勤计入工资。

6、员工申请年休假,应提前一周填写《员工请假申请表》,并按审批权限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7、《员工请假申请表》每月21日会同考勤表等一并交综合办。

五、婚丧假

1、员工本人结婚,按国家规定给予法定假日3天。

2、男女青年超过法定结婚年龄3年以上初次结婚,即男子年满25周岁或者女子年满23周岁结婚的为晚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

3、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公司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三天至五天的丧假。

4、员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员

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5、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按员工基本工资计发。途中的车船费等,由员工自理。

(注:国家规定婚假3天不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晚婚奖励假7天是包括双休日及国定假日)

【国定假期工资应怎么发】

六、产假

1、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2、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晚育的女员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晚育奖励男方护理假7天;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2009年5月1日起,产妇及丈夫均为独生子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5天。

3、产检假

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

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

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4、产假需提供的证件

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

5、婚丧假、护理假、产假期间,按出勤计,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6、流产产假

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7、产假工资

参加生育保险的领取生育津贴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在法定产假期内按员工

基本工资计发。对产假休完一周后未经公司批准没有正式到岗上班的员工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注:产假90天及独生子女假35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晚育假30天是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国定假日)

七、节假日工资

法定节假日(周六日、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五一1天、端午节1天、国庆节3天、中秋节1天)休息期间按正常工作时间发放工资。

节日(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五一1天、端午节1天、国庆节3天、中秋节1天)加班按本人日工资的300%计发,但节日加班需提出书面申请经室主任和公司领导签字确认才可认定为节日加班。

第五条 员工离职工资

合同期未满员工离职时的工资计算按不同的情况分别处理:

1、被公司劝辞员工

因工作不称职或其他原因被公司劝其辞退的员工,离职时按离职日期发放月工资

2、擅自离职

公司对擅自离职的员工不再发放任何工资。员工要向公司交纳一个月工资作为违约金。如因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刑事责任。

【国定假期工资应怎么发】

离职人员的名单和工资结算日由综合办制表报送财务部,财务部按工资管理制度核算、执行。

第六条 执行时间

本规定自2010年8月1日起执行。

国定假期工资应怎么发 第二篇_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的加班工资

1. 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的加班工资。

2. 2009年、2010年公司抓保单品质,扣了我前后将近2000.00元

3. 开门红方案最后的流产。

4. 曹建的许诺未兑现。

5. 一人多职,谁家里还不种点蔬菜,养点家禽。

6. 纳税问题。请会计查一下。

7. 基本法规定,连续两个考核期,未达标,辞退。

8. 我一直在积极上岗,可是曹建不给网点。

9. 账本的处置问题。

10. 我走了,接下来会是„„

11. 我的权利主张是向法律工作人员咨询过的。

12. 我不需要跟公司打官司,我只要在网上公布账本。

13. 我在经营过程中遇到“麻烦客户”我自己处理。我曾在双甸建行网点,因投资连接险陪给客户贰仟多元。

14. 我一人多职,没有影响我的网点经营,我和同业相处的很融洽。

15. 我要找公司麻烦的方法很多,但还是顾及到公司,许总对我不错。

16. 如果我在这次讨薪过程中跟公司达不成一致,我走其它路线,如果我成功了,后面的人会效仿的。

17. 我的续期收缴率100%,有时上门,还要带礼品,水果等。

18. 曹建如果不断我网点经营,我还可以在公司经营,因为我靠的是我的专业,我的技能,我的人格魅力。

国定假期工资应怎么发 第三篇_事假扣发工资计算方法

事假,即员工因为自己的事向单位请的休假。由于事假并非公事,而且也不是国家规定的带福利性质的假期,所以事假通常是无薪的。

按照全年月平均计薪日计算日工资。全年一共52周,有104天休息不计薪,拿365天减去休息的天数,得出261个计薪日,分到12个月,就是21.75天(注意,全年有11个国定假日不工作,却计薪。因此月平均工作日是20.83天)。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则说,因为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所以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

事假扣发工资=月工资总数÷21.75天×事假天数

国定假期工资应怎么发 第四篇_国家劳动法加班工资规定

加班工资规定

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新劳动法: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超出了标准工作时间,或者休息日、法定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都视为加班。按照《劳动法》规定,凡是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的,不管该单位是实行计时工资制度还是计件工资制度,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但也有一些不视为加班或者加班可以不支付加班费的情况,比如休息日加班安排了补休的,劳动者没有完成工作自愿延长工作时间的,或者采用不定时制度的用人单位的高层人员加班(须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随着《劳动法》的普及,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须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这种观念也来也深入民心。但是,在以何作为加班费的计算

基准,以及如何计算的问题上,一些朋友就不是很清楚了,下面谈谈如何正确计算加班费。

一、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例1:劳动合同约定你的基本工资是1200元,岗位工资为500元,技术津贴为1000元,则你的标准工资是2700元(1200+500+1000),而不是1200元,现在很多用人单位仅仅以基本工资作为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基数,这显然是错误的,是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例2:你的基本工资是2000元/月,奖金为400元/月,技术津贴为800元/月,则你的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是3200元/月(20

00+400+800),而不是2000元/月,现在很多用人单位仅仅以基本工资作为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基数,这显然也是错误的,是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进行折算。例如在例2中按照加班费的计算基数3200元/月计算,则你每日的工资152.96元(3200/20.92),每小时的平均工资是19.12元(152.96/8).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国定假期工资应怎么发】

二、如何计算不同情况下的加班费?

确定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后,还必须区分不同情况,才能准确计算出加班费,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

新劳动法加班费的工资是怎么算的?

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一)基本计算方法

1. 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2. 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

3.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0.92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五一长假期间每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200%

【注意】现在(2008年)法定节假日 有11天。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0.83天【国定假期工资应怎么发】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83×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83×200%

4. 根据1999年国务院令《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法定节假日为元旦1天、春节、劳动节和国庆节各3天,共计10天,而休息日一般为星期六和星期天,即通常所说的双休日。因为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的性质不同,所以加班工资也不一样,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要高于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二)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四十一、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的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别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自身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A、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B、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C、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三)目前,国家规定的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0.92天和16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应按此进行折算。以某职工月岗位应得的工资750元计算,日工资标准约为35.85元,小时工资约为4.48元。元旦加班一天(8小时),该职工加班费计算公

国定假期工资应怎么发 第五篇_国家工资规定

【国定假期工资应怎么发】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国家统计局政法司 2001-10-30 10:51:44

(一九八九年九月三十日国务院批准 一九九○年一月一日国家统计局令第一号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统一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保证国家对工资进行统一的统计核算和会计核算,有利于编制、检查计划和进行工资管理以及正确地反映职工的工资收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各种合营单位,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在计划、统计、会计上有关工资总额范围的计算,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第二章 工资总额的组成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五条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二)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

(三)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四)运动员体育津贴。

第六条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二)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三)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第七条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生产奖;

(二)节约奖;

(三)劳动竞赛奖;

(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

(五)其他奖金。

第八条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一)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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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第九条 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第十条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

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二)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第三章 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

第十一条 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六)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九)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十一)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十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第十二条 前条所列各项按照国家规定另行统计。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私营单位、华侨及港、澳、台工商业者经营单位和外商经营单位有关工资总额范围的计算,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各地区、各部门可依据本规定制定有关工资总额组成的具体范围的规定。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务院一九五五年五月二十一日批准颁发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国定假期工资应怎么发 第六篇_薪资与请假制度说明

机加工车间现以22天工作制计算工资,具体方案如下:

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费

绩效工资每月有±20%范围内的浮动,决定权在现场主管,主要根据出勤率,劳动效率,质量保证率,劳动纪律,劳动态度等因素决定 非国定假日每小时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1.75/8*1.5计算

(因本公司实行的是综合工时制)

国定假日每小时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1.75/8*3计算

事假 每天按(基本工资+绩效工资)/22计算扣除,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一次最长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请假手续,须提前当面或以书面形式向主管或上级领导报知,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病假 每天按绩效工资/22计算扣除,但需出具市、区级医院《诊断证明》或《病假单》。

旷工 每天按(基本工资+绩效工资)/22*3倍计算扣除

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提前当面或以书面形式向主管或上级领导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请假2天内有部门主管批准,2天以上有副总经理批准。

国定假期工资应怎么发 第七篇_国庆等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要交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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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等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要交税吗 核心提示:国庆等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要交税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个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取得两倍或三倍的加班工资,是否属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可以免缴个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这里的工资、薪金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的规定,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也就是说,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点所取得的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工资、薪金收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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