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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方案

时间:2017-05-18   来源:活动资讯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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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方案(一):大河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大河乡创建民族团结示范乡实施方案

民族团结是党和国家整个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关系的和谐,即使社会整体和谐的重要内容,又是社会整体和谐的基础和前提。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保证。在多民族聚居地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活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坚持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快少数名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打造“经济发展第一乡”,快速提升大河乡经济跨越式发展。

二、总体目标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是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使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进村组、进校园、进宗教活动场所。着力面向社会、面向各族群众、面向广大党员广泛开展党的民族

理论、民族政策、民族知识宣传教育。使宣传教育和创建内容结合起来,形成规范的长效机制。

二是开展“民族团结示范点”活动。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活动为载体,在全乡范围内掀起民族团结进步新高潮,扎实开展民族团结示范村组、民族团结活动示范活动场所、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先进集体的创建活动,更进一步引向深入,切实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延伸到各个领域,力争三年内创建民族团结示范乡。今年继续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民族团结示范点活动, 2011年继续在清真寺、学校、回汉杂居村创建民族团结先进集体活动。以点带面引导示范,不断扩大覆盖范围。

三、重要内容

严格按照红寺堡区党委、政府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一)广泛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政策观、宗教观教育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努力营造和谐社会的氛围。

(二)努力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认真贯彻

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积极扶持少数民族群众发展经济,引导他们走“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路子。努力做到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就学、生产、生活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结合 “三进两创一公开”活动,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努力增强各民族之间团结友爱。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把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政策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营造民族团结和共同进步的民族大团结氛围。

进一步创新丰富“民族团结月”活动内容,充分利用开斋节、古尔邦节等重大节日之际,开展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各相关集体或组织都要开展有特色的民族团结活动,营造各民族大团结、共同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

(四)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在加快经济发展方面,以创新的观念,开阔的思路争取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的现实问题培养和打造有特色的民族品牌产品。

(五)搞好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培训内容。有计划的安排,做到集中培训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不断丰富培训内容,活跃培训形式,加深信教群众对党和国家

民族政策的理解,依法抵制非法宗教势力的渗透。

四、组织领导

为了加快民族团结教育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成立民族团结教育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乡长王琳担任,副组长由政府副乡长蔡金玉担任,成员单位大河乡党政办、宗教办、司法所、民政办及各村委会、学校、清真寺。办公室设在宗教办,马宏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村、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不断创新活动载体,活动内容按照目标要求认真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坚持“五个结合”。各村在创建活动中做到“五个结合”,一是创建活动与加快本村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二是创建活动与加强农民技能培训结合起来;三是创建活动与改善民生结合起来;三是创建活动与贯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结合起来;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全面落实宗教寺院管理各项工作机制,不断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四是创建活动与化解矛盾排查调解纠纷结合起来;依法及时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隐患,力争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及时将问题在基层得到解决。五是创建活动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结合

起来。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政权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党的领导核心,坚决防止利用宗教、家族势力干扰基层政权、党组织和作风建设、不断夯实创建的群众基础,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成立机构,建立长效机制。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组织开展的民族团结示范点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顺利发展的一项民心工程。各示范点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民族工作机构,完善民族工作网络,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有序进行。

(三)督促检查,确保活动取得的成效。乡民族团结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责任督查、专项督查、督查通报等工作制度,加大督促力度,推动创建活动督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稳步推进。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方案(二):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实施方案

大双庙镇总校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

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构建和谐教育,根据教育局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大双庙镇总校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以建立和完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长效机制为重要手段,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和谐稳定,努力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实现“兴办赤峰市一流教育,建设自治区教育强县”的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促进团结的原则。把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维护教育稳定,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作为活动的主要目标,并围绕这一目标开展活动。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方案】

(二)坚持促进发展的原则。通过民族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快我镇教育特别是民族教育的发展。

(三)坚持激励为主的原则。创建活动重在引进社会各界重视、关心、支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通过每年一次的表彰先进、典型引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促进各民族师生“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小学、幼儿园必须真实反映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并保存好工作痕迹和档案资料。

(五)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标准量化,办法公开,程序公开,奖惩公开。

(六)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总校每年对活动进行一次考核,凡达不到要求的取消评比资格。

三、实施范围

大双庙镇总校所属各小学、幼儿园。

四、实施内容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

1、将民族工作和民族教育工作纳入支部党建工作目标和学校(幼儿园)年度工作计划,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成立民族工作协调小组,有领导分管民族工作、有专人负责民族工作具体事项。

3、定期召开民族工作(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民族工作,全年不少于2次。

4、积极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在班子中占一定的比例。

(二)不断健全和完善学校民族工作制度。

1、做到制度上墙。

2、建立协调、处理涉及民族纠纷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三)加强政策法规宣传,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氛围。

1、坚持不懈地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每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2、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少数民族文化体育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3、近年来未发生影响较大的涉及少数民族的民族纠纷,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4、每年9月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

5、规范使用社会市面蒙汉文,社会市面用文的并用率、准确率规范率达95%以上。

(四)民族工作基础数据和资料准确详实。

1、学校有少数民族师生基本情况统计表(含少数民族成分、各少数民族学生数量、学习本民族语言文字学生数和未学本民族语言文字学生数),做到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

2、有学校少数民族师生花名册。

3、有学校特困少数民族师生花名册和被救助少数民族师生花名册。

(五)积极为少数民族师生办实事、做好事。

1、积极主动为少数民族师生排忧解难,每年为少数民族师生办2件实事、好事。

2、开展帮扶结对活动。普通小学(幼儿园)要根据本校(园)办学条件和特色优势,积极开展对民族学校(幼儿园)的结对帮扶送温暖活动,有具体的帮扶计划,落实联系人,进行定期走访慰问,解决实际困难。

3、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积极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4、积极配合民族部门办好学校清真食堂(或窗口),为回族师生服务好。

(六)创建县级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

五、考核方法

日常考核。日常考核重点是检查阶段性工作、单项工作和临时性任务的完成情况。

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主要是对全年创建工作进行综合评定。年度考核总分值为100分。

六、考核程序

(一)自查自评。每年10月30日以前各校(园)要进行自查,把书面总结报总校,同时准备好有关资料备查。

(二)考核组考核。由总校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领导小组牵头组织。

七、奖惩措施

(一)年度考核结果由县民族团结进行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公布。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完成较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二)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推荐县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重要依据。

附:

大双庙镇总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李仕慧

副组长:李凤祥、孟祥会、赵宏利

成员:刘国庆、姚良河、张占军、刘德才、罗振远、

各学校(幼儿园)校(园)长。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方案(三):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格尔木市纪检监察机关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州市委工作要求,现就我委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深入贯彻落实州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大会精神为主线,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大团结良好氛围,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通过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不断探索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使各族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统一到党和国家的要求上来,为纪检机关工作跨越式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力争在年内实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创建目标,并鼓励全体干部职工争创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三、活动安排

1、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区州市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二是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方针政策,宣传本系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典型,宣传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族干部群众。三是结合“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和“创先争优”等主题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月、纪念建党90周年等重大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

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着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科室、进家庭。

3、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制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条件》,在水利行业广泛开展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培养一批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水利事业跨越式发展。

4、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深入开展帮扶少数民族贫困户活动,抓好结对帮扶各项措施落实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与贫困群众“结对子”活动,动员广大党员干部与各民族贫困家庭结对子、认亲戚,面对面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推动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开展党群连心活动。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结合各民族传统节日开展各类文化体育、走访慰问和联谊活动。建立少数民族群众特殊困难帮扶制度,及时协调和解决少数民族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处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各类矛盾纠纷,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维护少数民族平等权益,引导教育各族群众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和谐相处。

四、实施步骤

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结合“创先争优”和“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活动,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以维护社会稳定、解决实际问题等为重点,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6月11日~7月15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方案】

1.学习相关文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听取创建活动的筹备情况。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党委中心组认真学习有关民族团结政策、法规,带头学习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新疆历史。

2.制定活动方案。按照昌吉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有关要求,结合水利行业工作实际制定昌吉市水利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3.进行动员部署。召开创建活动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7月16日~9 月中旬)。

(一)以支部创建为重点,加强学习教育,动员全员参与,大办

好事实事,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1.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教育。结合本职业务工作,对照相应的职能,制定具体的贯彻措施,认真落实。并将贯彻落实措施报所创建办公室备案。

3.充分利用重要节日,宣传和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在春节、中秋节及肉孜节和古尔邦节举办联谊活动。在“七一”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的系列活动,在“十·一”举办以“庆祝伟大祖国诞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的板报展览。

4.办实事,解困难,为政府分忧。着力解决帮扶对象的生活困难。了解掌握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的基本情况,选择一个困难家庭组成“结对友好家庭”,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困难家庭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听取少数民族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着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制定帮扶的计划、措施,帮扶的情况报创建办公室备案。

5.创建申报。适时向创建活动办公室申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力争表彰命名。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方案】

(二)以创先争优等主题教育活动为重点,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教育活动

1.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细化活动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坚持围绕中心工作创先争优,突出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把创先争优融入群众文化,形成爱国、感恩、开放、包容、创新、奋斗的精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2.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丰富多彩活动。深入开展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宣传教育,兴起回顾光辉历程、展示丰功伟绩、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宣传教育热潮。开展文艺表演、板报展、座谈会、知识竞赛、走访困难党员送温暖等活动,营造浓厚喜庆氛围。

3.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与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人人参与,个个争先,使创建活动真正发挥作用。把创建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中,争做民族团结的模范,争做学习模范,争做工作模范。通过开展各种丰富多样,富有成效的教育活动,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3.选树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典型。积极开展选树民族团结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活动,树立民族团结集体和个人的先进典型,用身边典型的事迹教育激励干部职工,在全系统营造争当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浓厚氛围。

4.认真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认真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月和公民道德建设日活动,加强公民道德教育。组织开展向道德模范和“双百”人物的学习活动。加强环境建设,优化办公环境、居住环境、职业环境和人文环境,提高干部职工的团队意识、增强凝聚力。

5.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具体目标和要求,进一步深化创建内涵,提高创建水平,营造领导高度重视、群众广泛参与、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创建格局。

(三)以加强作风建设为重点,体现“新疆效率”,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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