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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124宪法活动总结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落实市教育局开展第二届中小学法治安全文化节活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积极营造广大师生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校园氛围,山东省实验中学举行了“国旗下讲宪法”主题活动。
11月28日的升旗仪式上,2015级35班李琳同学以《学宪法,讲宪法》为主题发表国旗下
演讲。她号召同学们携起手来,以学习宪法、遵从宪法为开端,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在生活中自觉养成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良好习惯,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从遵守校规校纪做起,从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做起,从建设美丽和谐的实验做起,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
副校长何庆利就学校开展宪法主题活动发表动员讲话。何校长在讲话中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希望广大师生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既要树立权利意识,学会用法律准则和正常渠道维护自身权益;更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希望同学们能够拥有高远的志向,高尚的品德以及高雅的行为,用实际行动为创建文明校园和文明泉城贡献自己的力量。
下午班会时间,高一、高二各班团支部分别召开了“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平安校园”主题团会。各团支部精心准备、认真组织,为同学们奉献了一场精彩的法制教育课。
中学124宪法活动总结 12月2日上午,新都区天元中学在学校操场举行了12.4国家宪法日宣讲暨学生守法典礼主题教育活动。
在宣讲活动中,临江派出所副所长、天元中学法治副校长黄程警官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给学生上了一堂法治教育大课。法制辅导员、区交警大队一分队梁世平警官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为主题,对师生及家长进行了冬季交通安全宣讲。整个活动最庄严最励志的环节是:在法治副校长的领誓下,学校的法治辅导员和全校师生参与了“14岁守法典礼”宣誓活动。部分家长参与活动,聆听了孩子们的铮铮誓言。最后,区司法局向师生、学生、家长赠送了《宪法》学习相关法律的宣传册。
此次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让师生和家长对宪法有了更新、更深的认识;大大地增强了师生、家长的法治观念;老师、学生、家长纷纷表示: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大家要积极行动起来,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宪法活动,大力营造宪法教育的浓厚氛围,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新都区教育局、新都区司法局、新都区临江派出所的相关领导亲临校园,参加了该项法治进校园活动。
中学124宪法活动总结 随着全国第三个宪法日来临,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袁集司法所所长王德武和袁集镇政府副镇长郭旭、王琦,派出所所长申自力,综治维稳中心人员刘根及袁集镇中心中学,袁集镇中心小学师生1000余人于12月2日下午在袁集镇中心中学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民行为的根本法律准则。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 1908年清朝《钦定宪法大纲》是我国第一部宪法性文件,在新中国,1949年9月29日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具有临时宪法作用,随后起草制定的宪法共四部,分别是五四宪法、七五宪法、七八宪法和八二宪法,我国现行的宪法是八二宪法并经过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的四次修正。
在袁集中学进行的宣传“宪法日”能进一步增强广大青少年的法治观念,树立青少年法律信仰,促进广大青少年形成认真学法、严格守法、准确用法的自觉性。
中学124宪法活动总结 今年12月4日是第3个国家宪法日。蚌埠市华圩中学围绕今年法制宣传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这一主题开展了“五个一”活动。
一是利用国旗下讲话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二是教导处、团委通过黑板报、宣传栏、主题班会、广播站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宣讲法制知识。三是利用班会时间,组织学生学习《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学生日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促进学生遵章守纪,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四是组织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督促学生学法、用法、守法。五是充分发挥思想品德、安全教育等学科课堂主渠道作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渗透法律知识,加强学生法律修养。
本次法制宣传日主题教育活动寓教于乐,让学生在活动中接受法制教育,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做到知法、学法、懂法、守法、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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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宪法活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