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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踪中学2016年“综治宣传月”
活 动 方 案
为在全校范围内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平安校园”建设暨综治工作舆论氛围,进一步巩固“平安校园”创建结果,进一步促进我校综治工作扎实、稳步发展,根据县教育局(含教秘【2016】5 1号)及仙踪镇综治委的统一部署,特制定我校“综治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总目标,大力宣传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意义,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 组织领导:
组 长: 庆承国
副组长: 赵昌斌 徐兴钊
办公室主任:张丹祥
成 员: 郭德祥 刁杰华 王啸 及各年级组长班主任
三、 活动时间:
2013年3月全月
四、 活动安排:
1、在校门口悬挂横幅,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标语,全面营造宣
传氛围。
2、利用周一的“国旗下讲话”对全体师生举行相关教育。
3、各班级出一期黑板报,大力宣传相关内容。
4、组织教师学习相关内容,采用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教师集中学习。
5、各班级利用晨会课、班会课等时间,对留守儿童开展辅导安全保障工作。并成立校园安全“110”。
6、邀请法制副校长、镇综治办举行一次法制专题讲座。
7、对学校食堂、学生宿舍及其他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其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整改。
8、开展安全紧急疏散演练活动。
仙踪中学政教处
2016年3月8日
2016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篇
第1篇
根据县综治委《关于调整综治委成员单位综治工作联系点的通知》(庐综治〔2016〕10号)的通知要求,我委挂钩联系镇村。为充分发挥我委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现制定我委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联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有利契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和意义;加强对基层综治工作的调研、指导和监督,建立“保稳定、创平安、促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打造平安镇村。
二、组织机构
成立委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联系点工作小组,组长由经信委主任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委书记、党委委员同志担任,委属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日常工作由监察室负责,卢宗成担任联络员,做好与县综治委和联系点的沟通交流及日常具体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及时了解联系点的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情况,掌握工作动态,针对存在的问题帮助分析指导,推动基层工作的落实。
(二)深入了解和掌握联系点的社会治安状况和基层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与联系点的沟通和联系,帮助、协调解决联系点综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具体问题。
(三)指导联系点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和社会治安问题排查、原因查找、整改整治工作;抓好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指导、帮助当地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四)总结联系点工作中的新经验和好做法,推动工作创新。向县综治委汇报联系点综治工作开展情况。
(五)对联系点发生重大治安或影响社会稳定问题,帮助查找原因,指导和督促整改。
四、工作措施
(一)与联系点加强交流,共同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预警机制、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2016气象局综治月方案】
(二)针对联系点可能出现的集体上访、安全事故、暴力犯罪等群体性事件,与联系点进行研究协商,制定有关应急预案。
(三)不定期举行座谈会,总结阶段性的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综治管理水平。
(四)向联系点传达平安创建的政策,做到上情下达。在工作检查、联合办公等活动中做好平安创建工作的政策宣传,帮助联系点把握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全因素,有针对性的化解矛盾,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平安创建工作的积极性。
(五)及时向县综治委做好挂点联系情况的汇报工作,建立联系点工作档案,做到下情上达。
五、工作要求
县综治联系点工作组及联系点具体联系人,要不定期深入联系点进行调研和具体指导,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一)每半年至少一次现场工作指导,召开一次工作联系会议,通报上半年工作,部署下半年工作。每年年底向县综治委书面汇报开展联系点工作和相互联系情况。
(二)到联系点调研,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轻车简从,不给基层增加负担。
第2篇
根据县综治委〔2016〕14号《关于开展2016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3月份在全系统集中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现就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有利契机,全面贯彻上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突出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政法工作会议部署。以及综治平安建设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全面营造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建设平安、平安企业的舆论氛围,为建设“平安”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活动主题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主题是:加强社会管理、建设美好。
三、活动时间
综治宣传月活动从2016年3月1日至3月31日,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及所属企业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企业实际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集中学习相关文件和政策法规,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部门与企业发展规划、企业社会管理和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切实抓出成效。
四、宣传形式
通过相关会议及走访,座谈等方式对宣传月活动进行专门部署,利用经信委创办的工业、橱窗、委网站、企业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宣传途径深入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五、开展集中宣传重要内容
(1)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中央和省、市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宣传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对平安综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深入宣传中央、省、市、县关于深化平安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
(2)宣传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消除公共安全隐患,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信访问题,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打造平安的措施及成效。
(3)宣传政法、综治战线上涌现出的先进个人(集体)的先进事迹。
(4)宣传以“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为主题的反邪教警示教育。
(5)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懂法、守法的意识。
(6)宣传《国家安全法》、《反国家分裂法》、《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与国家安全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党政领导、干部职工及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防范意识、支持配合国家安全工作意识,使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7)宣传法制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制意识、法制观念,努力形成自觉学法、守法、尊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利用多种宣传途径揭露犯罪手段和骗术,教育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所属企业要把今年的综治宣传月活动当成全年深化平安创建的大事来抓,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综治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和领导。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操作性较强的实施方案。
(二)把好宣传导向、确保宣传成效。坚持以正面宣传报道为主的原则,发挥宣传工作在综治平安创建活动中的正确导向作用,通过积极向上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振奋精神,
鼓舞斗志,凝聚力量。要注重在特色上下功夫,在声势上做文章,突出实际效果,避免搞形式、走过场。要善于发掘、总结经验和好的做法,创新工作方法,放大亮点特色,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水平。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板报、学习园地等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以宣传月活动开展为契机,形成信息报送机制,向经信委报送信息,要及时总结报送综治宣传月活动开展的情况,要注意信息的时效性,综治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形成总结并报县经信委。
泗县特殊教育学校
2016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校园”建设,加大综治工作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师生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根据县综治委泗综治字[2016]1号、县教体局综治办[2016]6号文件精神,决定3月份在全校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扣综治工作重点,以 “平安校园”建设为载体,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的原则,广泛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使广大师生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更加深入了解、积极参与、广泛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努力推动各项综治措施的全面落实。
二、时间安排
2016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结束。
三、宣传主题
活动主题是: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共同创建平安泗县。
四、宣传重点
1.广泛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和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大力宣传建设“平安校园”、打造和谐教育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
2. 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维护社会稳定、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权制的相关规定和措施,进一步增强学校领导抓好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教育和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维护治安、人人有责”的责任意识,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3.大力宣传学校综治安全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校园安全管理等工作成效和经验。
4.广泛宣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同时加强《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合同法》、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条例》、《安徽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制意识,弘扬社会正气,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
5、继续学习贯彻《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切实强化安全工作“一岗双责”意识,明确岗位安全职责,全面提高安全教育和管理水平,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6.广泛宣传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宣传“十个十佳”先进人物事迹;宣传广大师生见义勇为,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英雄事迹,大力弘扬社会正气。
五、活动形式
1.召开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对宣传月活动作全面动员和部署,提出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的具体要求和措施,明确宣传任务。
2.在校园、街道醒目位置悬挂横幅,书写或张贴宣传标语。
3.充分利用文化长廊、宣传栏、班级学习园地、学校网站、电子屏幕,集中开展宣传报道活动,选择典型案件,以案释法。
4.邀请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做法制报告,印发法制宣传资料、集中开展一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六、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周密策划。把抓好综治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学校制定的实施方案,明确分工、专人负责,确保宣传月活动扎实开展。
2.结合实际,务求实效。把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与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结合起来,重点做好安全教育和防火演练这两件事,狠抓各项综治措施的具体落实,对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治安突出问题开展一次专项治理活动,以提高宣传月活动的实际效果。
3、及时做好总结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切实把图文资料整理好。做好上报和整理归档工作。
泗县特殊教育学校
2016年3月1日
宜章六中2016年上半年民调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宜章县2016年上半年综治民调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宜章县“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要求,为切实抓好我校综治民调工作,实现全年民调工作保位进位的目标,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确保全校师生安全和提高群众对学校教育教学的满意度为第一任务,动员全校师生积极开展扎实有效的综治民调工作,努力构建安全和谐文明校园。
二、目标和任务
以确保全校师生安全和提高群众对学校教育教学的满意度为第一任务,要抓实、抓好教师“家访”工作,广泛征求群众对教育方针和政策、学校管理、学校制度、老师教学等方面的意见。大力宣传全县社会治安、干部作风建设、经济建设等方面的成绩,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存在的不稳定因素,认真耐心的解答解决,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收集上报。不断建立和完善教育民调工作,加强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今年我校成为宜章县民调工作较好单位。
三、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组 长:雷 昶
副组长:余恒真
成 员:刘春交 张德顺 陈万峰 谭连生 薛 栋
工作小组:
组 长:余恒真 副组长:邓芳林
办公室主任:欧厚雄
成 员:陈博新、李嗣军、彭亮根、朱立功、周邦堂、
欧长波、何佩佩 、李诗召、 张友鹏、欧高球、
杨 钦、李志堂、简慧芬、谭翠霞、程华敏、
各处室副主任、各年级副主任、全体班主任
下设七个分组:
1、党支部、办公室组:
组长:雷 昶
- 1 -
成员: 陈博新、曾凡春、简爱武、吴剑芬
2、政教、高一年级组:
组长:余恒真 成员:邓芳林、欧阳长波、李志堂、欧厚雄、曾友娥、
简慧芬、谭翠霞、 李 涛、年级班主任
3、教务、高二年级:
组长:陈万峰
成员:彭亮根、李诗召、黄志海、陈明亮、邓红柳、
年级班主任
4、工会、高三年级:
组长:谭连生
成员:何佩佩、李长征、邓军松、年级班主任
5、督导、教研、初一年级组:
组长:薛栋
成员:朱立功、张友鹏、杨秋社、年级班主任
6、电教、初二年级组:
组长:张德顺
成员:周邦堂、杨钦、曹新红、年级班主任
7、总务后勤、初三年级组:
组长:刘春交
成员:李嗣军、欧高球、李恪远、王志洪、年级班主任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综治民调组织机构,明确职责。
根据上级要求建立学校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及科任教师三级民调机制,定期开展内部民调和教师“家访”工作。认真开展以“教师是否负责任,是否关心学生”为主要内容的家长调查,了解家长对学校工作、教师工作的满意度。广泛征求群众对教育方针和政策、学 - 2 -
校管理、学校制度、老师教学等方面的意见。大力宣传全县社会治安、干部作风建设、经济建设等方面的成绩,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存在的不稳定因素,认真耐心的解答解决,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收集上报。为此,必须明确职责:
1、对我校教职工、离退休人员、租住在我校的人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教职工电话摸底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离退休人员电话摸底工作由工会负责;租住在我校的外来人员的摸底工作由总务处负责统计;准确统计他们的固定电话的台数,手机号码的个数。最后交由政教处欧厚雄副主任汇总。
2、各年级组负责督促本年级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家访工作以及各种资料的及时上交,分管年级的校级领导和年级主任是第一责任人。
3、学校教学区办公室的固定电话由相应年级的年级主任负责,年级主任必须把本年级使用的固定电话与自己的手机号码进行捆绑;学校处室办公室的固定电话由相应处室的主任负责,处室主任必须把本处室使用的固定电话与自己的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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