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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报告,生动,贴切

时间:2017-11-29   来源:工作报告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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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报告,生动,贴切 第一篇_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XX年工作情况

XX年,全市法院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密围绕市xx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XX年法院工作安排,确立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提出了“一个中心”、“两个重点”、“三个至上”、“四个提高”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即:围绕为大局服务这一中心,突出公正执法、司法为民两个重点,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努力实现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办案质量、工作效率的提高,为我市经济社会实现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开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系列主题实践活动。为我市完成 “五大任务”、实现“三大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是沈阳两级法院的重要任务。为此,我们精心组织开展了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开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调研活动。为帮助我市企业有效化解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3月至6月,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积极参与下,院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到工行、建行、盛京银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和华晨集团、沈鼓集团、远大集团等沈阳市重点企业以及四县市的村镇走访调研,为金融机构、工业企业、农村乡镇解决了31个普遍性司法需求,落实了138个具体案件的建议,赠送3000多册自编的诉讼实用手册;先后召开三个专题座谈会,出台了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总体措施,制定了维护金融安全、促进企业发展、推进农村改革的三个审判实施意见。组织参与省法院“千名法官进百企”活动,65名高级法官组成20个调研服务小组,先后与52家企业实行工作对接,解决法律等方面的实

际问题100多个,妥善化解了黎明集团近1亿元的经济纠纷,为沈阳高压成套开关股份有限公司协调执行回款750万元,深受企业的赞誉。26名省、市人大代表联名向市人大对法院提出表扬,并赠送锦旗。市委、市人大、市委政法委和最高法院、省法院对这一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沈阳日报》加编者按用专版予以报道,《人民法院报》头版大篇幅在全国法院系统进行推广。

二是拓展审判职能,开展“法官进校园”活动。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自6月以来,与市委、市政府等有关部门及群团组织精心组织了“法官进校园”活动,通过法官担任学校法制辅导员,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案例展览,组织学生旁听案件、举办模拟法庭、参观监狱和少管所等形式在全市1200余所中小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两级法院有600多名法官受聘于750多所学校担任法制辅导员,举办模拟法庭20多次,开展法制讲座200多场。在沈阳电台新闻台设立“托起明天的太阳——法官之声”专题节目,剖析典型案例,现场解答问题,每周播出一期,共播出29期,深受学生、家长和老师的欢迎。XX年在校学生犯罪数量比上年上升12.7%,XX年比XX年上升

1.4%,上升幅度下降11.3个百分点,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 三是实施保民生工程,开展“法官深入农家扶贫助困”活动。为进一步增进人民法官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增强为民意识,组织400多名党员干部和积极分子,对法库县202户贫困户进行扶贫助困。为贫困户送去慰问品及慰问金价值18.8万元,解决实际问题230件次。不仅赢得了群众的赞誉,而且使法官进一步了解了基层群众生活现状,思想受到了洗礼,感情得到了升华。

四是充分体现人民法院人民性,为群众诉讼提供更多便利。为方便群众诉讼,专门制定了便民20条措施,同时加大了司法救助力度,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3645件、1020.2万元;在农村地区设立巡回法庭,巡回审理案件1385件;基层法院设立“假日法庭”、“上门法庭”,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进村镇活动,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

(二)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各项审判工作。面对收案数量大幅增加、清理执行积案任务异常繁重、信访稳控工作压力巨大的形势,全体干

法院工作报告,生动,贴切 第二篇_法院机关党委工作报告

法院机关党委工作报告

-----2008年8月27日在市法院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大会上

张崇良

同志们:

下面我代表法院第一届机关党委向大会报告3年来的工作。 自2005年8月法院机关党委成立以来,在市直机关党工委和院党组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围绕审判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保障和促进了全院审判工作的开展。三年来,全院共受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39428件,处结37721件,收结案件数量位居潍坊各基层法院第一。在最高法院组织的4年一次的‚模范法院‛评选中,我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最近省高院和潍坊市委又进行了隆重表彰。我院还首次被授予‚省级文明机关‛。并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思想宣传工作优秀单位‛、‚全省法院‘规范司法行为年’活动先进集体‛、潍坊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富民兴潍劳动奖状等荣誉称号;连续两年被市委授予‚经济建设十佳服务部门‛荣誉称号;连续三届在市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党工委组织的‚创新机关工作优秀成果‛评选活动中获一等奖。

一是坚持以组织建设为基础,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始终坚持把机关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先后制定了党组织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纳入全院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同时着眼于建立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健全完善了‚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制‛、‚三会一课‛、‚党员目标管理‛等党建工作制度,确保了党的组织生活的正常化。注重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严格按照标准条件和‚两推一公示‛要求

发展党员,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自2005年以来,共发展新党员8名,进一步壮大了党的组织。

二是坚持以思想教育为先导,着力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建立了政治学习制度,充分利用党校、党员活动室等阵地,通过集中教育培训、举办读书会、演讲会、电化教育等多种有效形式和手段,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增强干警的政治鉴别力、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观念,保证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

三是坚持以业务培训为基本,着力提高队伍整体司法能力。围绕深化‚品牌法院‛创建,在全院开展了以‚比学习、比技能、比作风、比纪律、比创新‛为主要内容的‚司法能力竞赛‛活动。通过开展‚精品案件‛评比、优秀法律文书评比、调解标兵评比、业务知识竞赛和庭审观摩等活动,着力提高队伍整体司法能力。同时,积极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辅导,有计划选派一线干警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加强学历教育,通过开办法律专业研究生班、鼓励干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等措施,不断更新干警的知识层次。

四是坚持以活动开展为载体,着力增强队伍整体活力。先后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风建设年‛、‚司法能力竞赛年‛、‚集中学习教育‛、‚重温入党誓词‛等各种主题实践活动,以及乒乓球比赛、‚七一‛文艺晚会等文体活动,使每年有一个贯穿始终的主题,每月都有一个与之呼应的实践活动,激发了队伍活力,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五是坚持以廉政建设为重点,确保干警队伍纯洁。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廉政教育,组织开展了廉政教育每人一课活动,全院干警人人上讲台讲廉政教育课,实现了廉政教育的全员参与。健全完善了‚四不为‛党风廉政建设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和保证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每半年进行评廉、述廉、考廉。对社会各界及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及时予以查处,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抓早抓小,确保了队伍的纯洁。

六是坚持以司法为民为目标,努力构建民心工程。坚持把实践‚三【法院工作报告,生动,贴切】

个代表‛,公正、高效、便民作为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推进司法改革。紧紧围绕全市工作中心,先后制订出台了《为建设富裕和谐的现代化强市提供司法保障的二十二条措施》、《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市和谐创建工作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关于发挥审判职能为全市农村社区化服务与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等一系列措施,积极做好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探索建立了提高机关效能和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实施便民诉讼的三十条措施,完善以‚远程立案、简单民事案件即收即结‛为主要内容的便民诉讼机制、‚四个一‛民间纠纷快速调处机制,坚持诉讼调解、巡回办案、就地审理等便民措施,使大量民间纠纷及时得到解决。

【法院工作报告,生动,贴切】

七是坚持以和谐创建为引领,倾力打造品牌法院。在和谐创建中,围绕‚创建和谐机关,打造品牌法院‛这一目标,不断强化‚和谐理念、法治理念、职业道德‛三项教育,进一步完善服务创新、便民诉讼、多元化参与、规范保障、考评激励五个机制,积极开展法官‚五进‛、‚文化立院‛、‚和谐庭室、和谐法院、和谐家庭‛创建等活动,受到了上级好评,被市和谐办推荐为潍坊市和谐创建示范单位。

回顾三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离上级党委和院党组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请同志们多提意见和建议,我们将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并有待下届委员会借鉴和提高。

最后感谢同志们对本届机关党委和各支部委员会工作的支持! 谢谢大家。

法院工作报告,生动,贴切 第三篇_2015旗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终定稿)(1)

阿右旗十一届人大

三次会议文件之( 五 )

阿拉善右旗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年2月8日在阿拉善右旗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阿拉善右旗人民法院院长 那仁巴特尔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阿拉善右旗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旗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旗人民法院在旗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法院工作报告,生动,贴切】

【法院工作报告,生动,贴切】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2014年,我院坚持把公正司法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线,主动关注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全力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共受理各类案件541件,同比上升53%,审执结474件,审执结率达87.62%。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

推进“平安阿右旗”、“法治阿右旗”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2014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62件79人,同比上升62.16%,审结60件72人,结案率达96.8%。受理危险驾驶案件32件32人,占刑事案件的52.5%,为打击和遏制此类案件的发生,我院两次和公安部门联动司法,依法公开开庭审理6件6人,邀请出租车行业、驾校学员和群众百余人参加旁听,收到震慑与教育的社会效果。同时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力度,本着以“案结事了”为最终目标,努力调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2件。如成功审判和调解影响较大、被害人较多的曼德拉苏木农民李玉光危险物品肇事罪和巴彦高勒苏木农民汤希云交通肇事罪案件,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在刑事审判庭设立未成年人案件合议庭,建立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到实处。

——化解民商纠纷,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依法、及时、稳妥地审理一批涉及法人、公民的民间金融借贷、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及各类合同纠纷,为债权人实现债权5000余万元,有效保护法人、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392件,同比上升55.16%。审结341件,审结率达86.99%。调解185件,撤诉91件,调撤率达80.94%。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充分发挥巡回审判作用,深入厂矿、农牧区巡回办案97件,极大地方便了农牧民诉讼,受到普遍欢迎。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继续加大反

规避执行力度,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和由公安、金融、工商等部门参与的民事执行工作联动威慑机制,全力攻克“执行难”问题。成功执结阿右旗信用联社诉内蒙百建公司3000万元借款合同案和阿右旗度兰热力公司诉内蒙第二建设公司3000万元不当得利案。全年受理执行案件87件,同比上升38.6%,执结案件73件,执结率达83.91%,执结标的额达7170.8余万元,同比上升139.8%。同时将14名自然人、3家企业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大限度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促使其履行义务。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和部署,全力开展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执结民生案件6件,全年司法拘留被执行人5人,罚款1人。

——加强立案、涉诉信访和行政审判工作。强化司法便民措施,加大立案“窗口”建设。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发挥诉讼指导、法律释明、风险提示等职能,方便群众参与诉讼活动;继续实行起诉、立案、咨询一条龙服务,做到案件及时审查,及时立案;畅通绿色通道,推行电话、微博、微信预约立案;建立完善诉访分离机制,采取领导包案、专人负责、限时督办等措施,妥善及时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接待来访咨询群众80人次。全年审查行政非诉案件11件,裁定准予执行11件。

(二)坚持从严管理,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坚持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以司法作风建设为突破口,努力推动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旗委的统一部署,院党组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聚焦“四风”问题,抓重点、攻难点、创亮点,推动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坚持把

学习教育贯穿始终。编订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资料》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读本(蒙汉)》,认真开展以“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二是坚持开门搞活动。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认真听取群众有关改进司法作风、公正司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13条。三是坚持把立行立改贯彻始终。针对我院外来考录干警较多的实际情况,开设了廉政灶,分配了机关宿舍,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向地方政府争取政策为干警发放加班补贴。四是强化制度建设。修订了《审判管理制度》、《队伍建设、政事务管理、廉政建设制度》、《三评查、七公开制度》3册丛书,努力做到以制度建院。五是开展扶贫帮扶工作。筹措4万余元资金为莎布日台嘎查牧民苏布德建造了60平米的砖瓦房,为贫困户排忧解难。

——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加强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制定《2014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安排》,编订《党组学习资料汇编》。始终坚持把抓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维护好班子团结、调动每个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发挥班子的整体效能作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坚持从审判工作大局出发,全盘考虑,统筹兼顾,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坚持发扬民主集中制,凡是重大问题和重大决策集体研究决定,做到工作落实上分工不分家,相互协助,相互补台,共同完成,切实提高了领导班子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

——加强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警示“再教育”活动,对各级法院违纪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剖析、查摆,以反面

典型加强警示教育。集中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努力从思想上增强廉洁意识、公正意识,做到警钟长鸣。通过推行廉政监督卡制度,开通法官违法违纪案件举报网站,每周向干警发送廉政短信等措施,积极营造了“廉洁自律、公正司法”的良好氛围。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制度约束,构建“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查究”的惩防体系。坚决杜绝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和“六难三案”等问题的发生。

——加强司法能力和法院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法官下基层”和“全员岗位大练兵”等主题实践活动,全年参加各级各类培训24次73人。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邀请外省专技人员举办了计算机速录培训;选派2名法官到盟中院和企业挂职锻炼,3名庭长到北京市丰台区法院进行考察学习,开拓干警视野,提高专业技能。坚持文化育人的方针,组织开展演讲比赛、户外拓展训练等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丰富干警的业余文化生活,培养干警的集体荣誉感。2014年,我院参加盟旗组织的演讲和知识竞赛中均获得好成绩。加大外宣工作力度,在盟级及以上新闻媒体共发表稿件94篇。创刊并出版了《阿右旗审判》七期,与旗电视台合作制作《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片》一部,开通了官方微博、微信群和门户网站,方便群众通过新闻媒体了解法院工作。

(三)强化管理监督意识,促进司法民主公正。牢固树立“强化管理、接受监督”的理念,不断完善创新审判监督管理体系,做到以管理、监督保公正,以公正、公开促公信。

——强化审判管理,提升司法公信力。以绩效考核作为重要抓手,制定完善了《阿拉善右旗人民法院工作目标责任状》,将

法院工作报告,生动,贴切 第四篇_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郑 鄂

各位代表: ——2009年2月16日在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我向大会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8年,在省委的领导、最高法院的指导和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我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的要求,努力提升自身审判执行和对下管理、监督、指导工作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全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66083件,办结786869件,分别比上年增长10.47%和8.51%。其中,审结各类案件551432件,同比增长15.06%,解决诉讼标的金额1060.14亿元;执结各类案件235437件,执行标的金额452.11亿元。办案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高,法官人均结案78件,同比增长8.50%。二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15.79%,同比下降4.72个百分点。省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17555件,同比增长37.46%,解决诉讼标的金额121.40亿元。

一、解放思想,创新全省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思路

2008年,我院新一届领导班子总结过去,着眼未来,在深入分析我省法院发展优势与不足的基础上,提出了全省法院用三年左右时间在整体工作上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的奋斗目标。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提出的“三个至上”的重要指导思想,提出了服判息诉、案结事了是审判执行工作的“硬道理”,增强司法能力是队伍建设的“硬任务”,让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满意是衡量法院工作成效的“硬标准”这一有利于科学发展、具有广东法院特色的“三项硬要求”工作新思路。

我院组织全省各级法院,以开展省委部署的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全国政法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主线:进一步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开展“三个至上”重要指导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确保全省法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进一步强化服务大局意识,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开展各项工作。进一步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深入开展群众路线和群众观念教育,使全省法院更好地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省情和阶段性特征,强化保障民生观念,提升司法为民水平。进一步破解自身科学发展的难题。我院党组带头深入查找了制约全省法院工作科学发展10个大方面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了27项重点课题调研,提出了一系列破解难题、改进工作的新措施。全省法院以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新机制和开展“结对帮扶、共同发展”活动等“三件大事”为突破口,全面推进自身工作的科学发展。

二、依法惩治犯罪,全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

依法准确打击刑事犯罪。全省法院坚持把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作为履行维护稳定第一责任的首要任务。针对北京奥运对维护稳定工作的新要求、国际金融危机对社会稳定带来的冲击等新情况,全面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突出工作重点,依法打击犯罪,确保我省社会长治久安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一审、二审和再审刑事案件78311件。其中审结刑事一审案件68905件,判处犯罪分子94823人,同比分别下降0.47%和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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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确保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针对现阶段刑事犯罪高发态势,继续坚持依法从严惩治的一面,突出打击重点。共审结杀人、抢劫、绑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一审案件28695件,判处犯罪分子42191人;审结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走私、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一审案件2155件,判处犯罪分子3043人;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一审案件990件,判处犯罪分子1154人。坚决依法严惩集团犯罪的首要分子、累犯、教唆犯。论罪该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我院近年来报送最高法院的死刑案件核准率一直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同时,贯彻依法从宽处理的一面,对具有法定从宽情节的,坚持依法从宽处理。适当增加对非监禁刑的适用,共对5411名被告人判处缓刑,同比增长9.56%。坚持罪刑法定原则,重事实、重证据,对不构成犯罪的48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此外,我院与省检察院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联合下发指导性意见,强化审判机关与检察机关在共同打击犯罪方面的配合和监督,提高刑事审判质量和效率。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加强与有关社会机构合作,做到寓教于审,适度量刑,组织法官深入刑罚执行场所进行帮教,促进对未成年罪犯的改造和矫治。全省法院当年判决生效的未成年被告人共8816人,其中判处缓刑的比率提高了0.42个百分点。规范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严格审批程序,共办理减刑案件56041件、假释案件5961件。以弘扬社会正义,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以服务大局、为民司法、释法普法为重点,充分运用各种传媒,加强法制宣传。积极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校园等活动,加强对服刑人员的回访考察,以案讲法,做好预防犯罪工作。

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落实首接负责、院长预约接访、当事人约见法官、重大信访报告、领导包案、信访督察员、信访听证等制度,确保人民群众的反映得到依法及时处理和回复。全省法院共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75339件(次),同比下降4.09%,经过依法审查,对其中涉及的1894件案件裁定或决定立案再审。组织协调并全部办结中央交办的重信重访案件15件。

三、依法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与经济发展

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服务。我院及时制定了《关于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以及依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农村改革发展、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和支援汶川大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的纠纷案件等一系列指导性意见,指导全省法院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

大力加强民商事审判。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一、二审和再审民商事纠纷案件453995件。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共审结各类一审金融保险、不良资产转让、公司诉讼和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破产等案件18656件,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增强审判工作民生观,正确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增强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力度,保护企业用人自主权,共审结各类一审劳动争议案件76733件,同比增长157.43%。积极服务农村改革发展,认真审理各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案件、涉及“三农”问题的金融案件、农资买卖合同案件,依法制裁坑农害农行为,共审结此类一审案件3762件。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共审结侵犯专利权、技术秘密、驰名商标、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一审案件4304件。加大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海事海商案件审判工作力度,共审结此类一审案件7984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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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行政审判。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一、二审和再审行政案件8487件。突出审理好各类山林土地、自然资源权属和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等矛盾易激化的群体性行政案件,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试行行政案件交叉管辖和提级管辖制度。严格规范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共审查此类案件28996件,依法裁定准予执行22015件。依法开展国家赔偿工作,对45件受到国家机关不当侵害的案件当事人依法决定予以国家赔偿。

努力破解“执行难”。我院把执行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执行工作“八项改革措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进一步完善省法院对执行工作的统一指挥、统一协调机制,强化指导、协调、督办职能。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配强执行力量,增加装备投入,积极实施经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法院之间执行工作对口支援,紧紧依靠党委政法委挂牌督办重大疑难执行案件,建立和完善由多个部门参加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规范执行工作管理,推动“阳光执行”、“和谐执行”,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执行的各个环节,接受社会监督。在明确中止执行不算结案的情况下,全省法院案件实际执结率同比提高4.47个百分点,首次突破70%(70.35%)。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行动,在党委政法委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发挥各方面合力,集中清理过去以中止方式结案的历史积案。自11月19日启动以来,截至今年1月31日,全省法院共执结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积案36920件,执结率达60.39%,执结标的金额355.98亿元。

着力强化调解工作。大力加强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落实全程调解原则,健全调解工作激励机制,与省司法厅加强协作,促进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全省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164853件,同比增长38.38%;调解、撤诉率达42.32%,同比提高6.02个百分点。同时,进一步加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行政案件协调和执行和解工作。强化案结事了工作,增强裁判文书说理性和说服力,深入开展“判前辨法析理、判后释法答疑”活动,努力让当事人服判息诉。全省法院各类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84.74%、终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8.33%,服判息诉工作有了明显进展。

积极推进司法惠民工作。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共为确有困难的31575件案件当事人减免诉讼费共计627.38万元。依法为4425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律师出庭辩护。部分法院已建立对经济特别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救助制度。深入落实节假日法庭、远程立案、巡回审判、上门调解等司法便民、利民措施。

四、强化审判管理监督,提升公正司法水平

【法院工作报告,生动,贴切】

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强行入轨、强力推进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08工程”,为科学管理提供科技保障。加大对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的资金、技术扶持力度,加快建设进程。目前已完成整体规划,全省法院计算机专网、视频会议系统、通用业务系统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实现了省法院与中级法院联网,直达基层法院、人民法庭的联网建设进展顺利。

全面加强对审判质量与效率的管理。全省法院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体系,落实办案超期预警制度、督办制度,强化办案质量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省法院改革了审判委员会工作制度,分设刑事及民事行政两个专业委员会,工作效率和重大疑难案件的裁判水平得到明显提高。积极开展统一司法标准工作,制定了11个指导性意见,努力统一不同地区、不同审级及相近审判领域不同业务部门之间的司法标准和裁判尺度,有效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适应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的重大变化,省法院及时调整了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充实了再

3【法院工作报告,生动,贴切】

审立案审查办案力量,强化审判监督职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理顺审判程序与行政程序的衔接,与省劳动仲裁委员会联合下发指导意见,对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和仲裁标准实行统一。

强化对审判权、执行权的内外监督。在内部,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对我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审判工作内部监督机制。突出强化院长、庭长案中监督职责,对疑难、复杂案件和群众有反映、有投诉的案件,通过院、庭领导担任审判长或亲自承办案件等方式,强化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在外部,虚心接受人大的工作监督、政协和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新闻网络的舆论监督及社会各界的群众监督。我院与省检察院联合制定了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具体规定,更好地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

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新机制。为更好地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省法院组织建立了 “全方位、全覆盖、制度化、经常化”的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新机制。积极开展 “百庭观摩”活动,由法院各庭处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方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监督。全省法院累计邀请各级代表、委员6256 人次参加视察法院、工作座谈和观摩庭审、听证、见证执行等活动358场。

五、锐意创新,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工作

认真研究加强基层工作的思路和措施。把基层工作摆在确保实现争当排头兵目标的突出位置,通过建立省法院和各中级法院领导与基层法院工作联系点制度,开展深入基层法院、人民法庭走访活动,了解基层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省法院举办基层法院院长专题研讨班,征求基层的意见和建议,研讨加强基层工作新思路。研究制定加强对基层法院审判执行业务管理监督和指导、维护基层司法权威的意见。

积极争取对基层法院编制、经费的保障支持。通过大力呼吁、加强汇报沟通,争取到中编办、最高法院较大幅度的编制支持,目前第一批2500多个编制已下达到我省,将逐步缓解办案人员严重不足的压力。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基层法院办案经费保障、物质装备建设水平有了新的提高。省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还亲自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建立解决基层法院经费和物质保障的新机制。

深入开展“结对帮扶、共同发展”活动。针对我省发达地区法院案多人少,欠发达地区法院经费物质保障困难,各地法院发展严重不平衡的情况,省法院组织全省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法院间建立结对帮扶关系,得到基层的拥护和积极参与。23个中级法院和68个基层法院结成50个帮扶对子,实现了人力资源共享、法院文化共建、物质装备互援,有效地促进了共同发展。

六、强化班子和队伍建设,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形象

大力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通过举办中级法院院长和基层法院院长培训班、专题研讨班等多种形式,加强思想政治和科学发展观教育,突出抓好各级法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握方向的能力、民主决策的能力和科学管理的能力,倡导领导干部求真务实的作风。

突出抓好法官队伍司法能力建设。围绕提高法官认识和把握大局、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精髓、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等“五项司法能力”,积极推行法院干部的上下交流、内外交流,选派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丰富和完善教育培训形式,促进教育培训工作从知识型为主向能力型为主的转变,全年培训干警3200人次。举办司法考试辅导班,提高干警司法考试通过率,共有506人通过了司法考试,通过率同比提高6.7个百分点。全省法院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汕头市龙湖区法院、江门市新会区法院获得全国模范法院称号,谢顶义、黄植忠等10名个人获得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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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掀起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热潮,弘扬清风正气。通过组织观看《广东省机关作风建设专题片》,认真反思暴露出的问题,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进一步创新廉政监督机制,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纪检监察部门廉政把关制度。制定了《关于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列席审判委员会若干问题的规定》,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对审判执行案件的监督。试行巡视制度,重点加强对中院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进一步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省法院全年共有40人因违纪违法受到立案查处,同比下降9.09%。

各位代表:2008年,是全省法院进一步坚定方向、继续解放思想的一年,是正视存在问题、增强忧患意识的一年,是在更高标准上起步、谋求科学发展新思路的一年。我们所取得的成绩,与省委的领导、省人大的监督、省政府和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借此机会,我代表全省法院广大干警,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各位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对全省法院工作的监督、理解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在审判执行工作方面,审判质量、工作效率和办案效果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特别是长期困扰法院工作的“执行难”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破解。在司法保障方面,全省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珠三角地区法院案多人少,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是偏远山区法院经费困难、法官断层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在法院队伍和廉政建设方面,还有不少薄弱环节,少数干警素质不高,作风不佳,违法违纪问题仍时有发生。我院副巡视员、曾担任执行局长的杨贤才因涉嫌违法犯罪被查处,在社会上造成很坏影响,值得我们认真反思、深刻吸取教训。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整改,着力解决。同时也恳请各位代表对法院工作继续给予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

根据最高法院和省委的部署,结合全省法院工作实际,2009年全省法院总的工作思路是:紧紧围绕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的部署和我省实现“三促进一保持”的战略目标,继续推进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围绕在整体工作上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的目标,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扎实落实“三项硬要求”,开展好“审判管理年”、“执行治理年”和“司法能力建设年”、“廉政警示教育年”等四项活动,进一步强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各项工作,更好地实现法院自身科学发展,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具体将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以此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进一步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进一步破解影响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难题,增强科学发展能力。认真落实全省法院整体工作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的指标体系要求,强化监督指导,加强基层建设,加快推进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的进程。二是认清新形势、新任务,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特别是要认清国际金融危机对我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带来的影响和挑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省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实施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实现“三促进一保持”目标等部署,全面履行职能,突出工作重点,为我省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开展好“审判管理年”活动,推动各项审判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进一步创新审判质量、效率管理机制,推进“阳光审判”、“阳光执行”建设,全面提升公正司法水平。四是开展好“执行治理年”活动,努力促进“执行难”问题的解决。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大力推进执行联动机制,继续抓好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提高案件实际执结率和财产实际到位率,维护人民群众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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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报告,生动,贴切 第五篇_2016区法院工作报告

区法院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区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大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着力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和进展,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努力。一年来,共受理案件3927件,审、执结3791件,先后有8个集体和18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区法院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法治淄博”建设先进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域城法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刑庭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多名法官荣获全省法院办案能手、“感动淄博”十大基层政法人物等称号。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严格实施新修订的《刑诉法》及其司法解释,坚决杜绝刑事冤假错案的发生,全年共审结刑事案件194件,判处罪犯269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审结犯罪142件185人,有效增强了群众的社会安全感。依法从重处理“7.12”、乔秀广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最大程度地挽回受害群众损失。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审结职务犯罪22件24人。

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民事审判化解矛盾、保障民生的作用,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458件。依法保护群众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审结劳动就业、财产损害、交通事故、社会保障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867件。高度重视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民一庭被评为全市优秀妇女维权岗。

加强商事审判工作,依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公正高效地审结商事案件1113件,结案标的额1.02亿元。加强金融类案件审理工作,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案件687件,有力维护了金融秩序。高度重视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引发的涉诉案件,积极协调债权债务各方利益关系,努力引导涉案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切实维护全区发展稳定大局。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依法维护社会管理秩序。在依法审判执行的基础上,积极加强行政协调工作,促成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和解后撤诉案件104件,占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的85.25%。全面梳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联合区法制办组织公安、工商、土地等20余个行政执法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分析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主动帮助行政机关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全面加强执行工作,努力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规范执行程序,创新执行行为,加大执行力度,全年共执结各类案件764件,执结标的额6755万元。深入开展法律教育、思想疏导工作,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333件,促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93件。对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加大强制执行力度,依法采取拘留措施30人次,促使57案成功执结。

加强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继续强化立案服务大厅的“一站式”服务职能,共接待群众9600余人次。继续强化人民法庭的便民诉讼职能,共审执结案件1125件,其中巡回审理164件。扎实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共妥善处结初信初访78件、重复来访12件。切实加强审判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了严格公正司法的水平。

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着力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继续深化审判流程管理,全年案件结收比达96.54%,在全市法院名列前茅。认真抓好案件质量监控,统一类型化案件办理的工作标准和裁判尺度,加强对疑难复杂案件的集体研讨和指导把关,全面提升案件质量,案件发回改判率仅为1.58%,为全市法院最低。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不断满足群众对司法公开的需求。

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依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三大工程”,大力推进法官便民工作站建设,为当地群众及时解决矛盾纠纷提供了便利。深入开展“法官进网格”活动,为网格化社会管理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司法保障。认真开展“学五法倡四德促五进”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帮助群众增强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促进了“法治**”建设。

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审判,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六个一”提升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打造认真专业务实清廉的品牌干警队伍。大力开展“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提升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严格公正司法的水平。实行《全方位目标考核办法》,进一步调动了干警自我加压、自我提升的积极性。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放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的要求,坚决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全面改进自身工作。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重点工作、重要问题、重大案件及时向区委请示汇报。积极开展“服务项目建设‘一对一’”活动,确保优质司法资源始终跟着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走。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继续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沟通。

2016年,区法院将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本次会议决议,进一步突出执法办案这个重点,强化队伍建设这个根本,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更加努力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服务全区大局的工作力度,认真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全面参与和支持社会管理创新,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进一步加强诉讼服务大厅、人民法庭、法官便民工作站等窗口和平台建设,不断丰富创新便民措施,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三是进一步深化审判管理,严格控制案件办理时限,强化案件质量指导把关,继续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促进案件质效再上新台阶。四是进一步加强干警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教育培训,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工作作风,狠抓廉政建设,努力打造一支过硬的法院队伍。五是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大投入力度,努力改善办公办案和便民服务的条件,提升信息化保障水平,营造更加良好的司法环境。

(编辑:杰作)

法院工作报告,生动,贴切 第六篇_2015法院工作报告

第1篇:2015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15年的主要工作

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最高法院的指导下,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年受理案件420430件,同比上升1.7%,审结404022件,同比下降1.4%,一审服判息诉率达87.5%,二审后服判息诉率达97.6%,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4%。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各类案件,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建设法治国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依法审理刑事案件,推进平安北京建设。全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1474件,判处罪犯23117人。过去的一年,一批大案要案受到社会高度关注,在这些案件的审理中,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依法依程序办案,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解疑释惑,宣扬了法治,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理解和信任。一是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审结韩磊摔童、首都机场爆炸、梁桂山驾车冲撞24人危害公共安全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案件4529件,对1683名被告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有力维护了首都安全稳定。二是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审结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及涉铁路部门系列案、吉林省原副省长田学仁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290件,对364人判处刑罚,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发挥了惩戒效果,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三是依法严惩危害民生的犯罪。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498件,对536人判处刑罚,并就审判中发现的食品药品监管漏洞提出司法建议,促进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完善。四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刑事犯罪以及具有自首、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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