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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

时间:2017-10-25   来源:饮食常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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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 第一篇_关于开展鲜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鲜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2012]1号文件规定,按照政府和县局要求,结合我所辖区实际情况。为切实加强我所辖区内鲜肉和肉制品各环节安全监督管理,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食安委[2012]1号文件规定,按照政府和县局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所辖区内各环节鲜肉和肉制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采购和使用病死、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鲜肉及肉制品、加工过程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进一步强化食品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法治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鲜肉及肉制品从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全程监管,强化畜禽检疫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肉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严格规范采购和使用鲜肉和肉制品行为,集中排查和解决各环节影响肉类安全的问题隐患,促进全镇鲜肉和肉制品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高,不断完善日常监管制度,推进长效体制建设,确保辖区内鲜肉和肉制品食品安全。

三、实施方案

根据分头负责的原则,我所负责加工环节和流通环节整治工作。加工环节重点对肉制品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料肉品和食品添加剂进行专项检查;检查肉制品生产企业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情况,规范完善肉制品生产企业进货验收、生产、销售记录和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制度;对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肉制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肉制品的“黑窝点”。

流通环节重点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格鲜肉和肉制品市场准入;检查肉品市场“厂场挂钩、挂牌经营”制度、鲜肉及肉制品经营户建立并执行畜禽肉品进货购销台账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完善畜禽肉品溯源制度;从严查处销售非定点屠宰生猪产品行为和经营无检疫检验合格证明、进货渠道不明、证章不全的鲜肉及肉制品行为,确保市场、超市鲜肉及肉制品经营者100%建立肉品购销台账及索证索票管理制度。

五、工作步骤

(一)自查整改阶段(2012年9月上旬)。

组织开展鲜肉和肉制品安全隐患自查和同行互查,重点突出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自查整改,深入查找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针对问题及薄弱环节进行认真整改。

(二)监督检查阶段(2012年9月中旬至2012年9月下旬)。 全面开展各环节鲜肉和肉制品的监督检查,依法公开检查结果。严厉打击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病死、无检疫合格证或

检疫检验不合格的鲜肉及肉制品的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含违禁药物、非食用物质的鲜肉及肉制品的行为。对于发现的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要给予暂控或没收,并立案调查核实、追查到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9月底)。

根据整顿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开展考核验收,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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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 第二篇_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总结

XX食品安全委员会

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XX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XX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XX食安办明电„2014‟X号、X号文件的紧急通知》(XX食安办„2014‟X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鲜肉和肉制品监督管理,现结合我X实际,将我X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作以下汇报:

一、领导重视,目标明确

【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

XX领导高度重视,立刻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以分管副职为副组长,由XX食安办、安监办、综治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部门组成的鲜肉和肉制品整顿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责任制,分级负责,切实加强对鲜肉和肉制品的安全整顿治理工作,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大力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我XX多次召开XX、村、组干部认真学习上级文件,要求各村通过不同形式大力宣传,鼓励群众积极主动举报违法违规行为,从而保障群众安全食肉,放心食肉。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在畜禽养殖环节及饲料兽药环节,深入开展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的专项整治,对饲料

【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

及饲料添加剂、兽药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打击非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游商游贩和不法摊点。期间,共组织执法人员对畜禽养殖规模户3户发放《食品安全法》宣传单,无使用违禁药物行为。

(二)在餐饮服务环节,我XX联合区农业局、XX食安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对XX辖区内小学、幼儿园、餐饮服务店进行了集中检查,重点检查有无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畜禽加工食品,并向他们宣讲了安全食肉的重要性。经过检查,我XX无一例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在鲜肉流通环节,XX食安办工作人员对辖区内两个鲜肉销售点进行了突击检查,重点检查是否销售无检验检疫证明,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行为,要长期不懈的把好鲜肉流通检疫关,确保群众吃上放心的肉制品。

(三)通过对本X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未发现私屠滥宰,非法加工肉制品的“黑窝点”和制售违禁药物等行为。

四、今后工作方向

不仅是鲜肉和肉制品的安全整治工作,凡是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安全,我们都要做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三是注重群众参与,建立和完善群众自治制度,充分调动群众举报违法违规问题的积极性。四是加强日常监管,定期不定期的开展隐患排查,确保我XX群众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与发展。

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 第三篇_开展肉和肉制品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县食安办)

***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开展肉和

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汇报

省食安办:

根据贵办《关于印发***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食安办电„2013‟1号),现将我县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省食安办下发《关于印发**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后,我县高度重视,成立以副县长张志群任组长,县食药监(县食安办)、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局、县畜牧兽医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公安局和县监察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肉及肉制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县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和整治重点,细化了职能分工,落实了工作责任,确保此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形成打击制售问题肉及肉制

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我县通过开会部署、广播电视宣传、张贴宣传材料和警示材料、开展咨询活动、组织执法人员深入集贸市场、商场、城乡结合部等地检查指导等多种形式,帮助消费者提高识假辨假的能力,增强消费维权意识。共出动宣传车26台次,出动宣传人员80人次,悬挂横额标语62条(幅),张贴宣传和消费警示材料300份,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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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地形成打击制售问题肉及肉制品违法行为的强大声势。

三、严格执法,强化监管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县各监管部门、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本次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强化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本次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内餐饮单位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重点检查餐饮单位采购肉及肉制品的购进渠道、索证索票、台帐登记、购进使用等情况。共出动执法人员152人次,执法车辆62人次,检查餐饮单位132家,责令整改30家。县工商局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和基层“一会两站”的作用,进一步拓宽举报维权渠道,做到及时受理、及时查处。共出动执法人员86人次,执法车辆35车次,检查农贸市场、批发市场28个次,检查商场、超市12户次,检测肉类经营户98户次,未发现制售假肉及有毒有害肉制品、病死畜禽肉等违法行为。县商务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检查,全面检查了生猪屠宰企业的卫生保障措施、生猪进场前检疫、生猪卫生检疫记录和屠宰企业的卫生检疫设备等情况。同时,要求生猪屠宰企业向社会郑重承诺:1、不屠宰注水、病害猪,保证屠宰的生猪100%有检验合格证明;2、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不出场,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3、出场的生猪肉品100%有检验合格印章和合格票证;4、如发现从本定点屠宰场出场的肉品有重大质量问题,立刻召回,并给消费者购买肉品金额的2倍赔偿。通过检查,狠抓落实,确保进点屠宰率实现100%。同时,对县- 2 -【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

城大型商场进点的肉品进行索票检查,保证了这些单位使用的肉品100%来自定点屠宰点。此次行动,未发现生猪屠宰等违法违规行为。县畜牧兽医局开展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强对养殖场、养殖户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非法使用禁用物质、滥用抗生素、出售病死畜禽,监督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等。共完成猪肉检3.4万头,牛肉检0.4万头,家禽肉检22.9万只,生猪产地检疫5.6万头,牛羊产地检0.6万头,家禽产地检28万只。没收病害猪肉12头,病死猪12头。该局还对9个定点生猪屠宰场派驻检疫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做到随到随检,有检必严,保证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各乡镇也按照县食安委的部署,组织人员深入养殖场、养殖户、商场、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问题肉及肉制品专项检查,未发现制售有毒有害肉及肉制品等违法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虽然没有发现大问题,但是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打击制售假肉及有毒有害肉制品、病死畜禽肉等违法行为的任务十分艰巨,丝毫不能松懈。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一以贯之,全力以赴,更加深入地开展好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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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 第四篇_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万里镇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高肉制品质量,整顿肉制品行业市场经济秩序, 规范肉制品加工销售行为,严防劣质有毒有害肉制品导致的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健康权益,根据《肃宁县肉及肉制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一)整治范围

我镇各生产加工肉制品的小企业小作坊、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各超市、食品商店,摊点生产销售的蒸、煮、熏类肉制品。

(二)整治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能够有效遏制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等有毒有害动物加工肉制品的违法行为,各经营单位全部实行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各生产单位建立健全进销货台帐、区域内杜绝无证生产销售行为,使肉制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肉类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

(三)工作安排

2014年8月份至12月20日

二、

(一)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11月30日,我镇有关部门要根据方案要求,制定本部门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和措施。

(二)巩固提高阶段:12月底至12月20日。

1、广泛宣传肉制品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引导肉制品生产经营者加强行业自律,严格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肉制品加工、销售行为;

2、对辖区肉制品生产加工户进行全面排查,对经营销售摊点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及时消除肉制品安全隐患。

3、对情节严重、危害较大的违法肉制品生产经营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决不姑息;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照生产肉制品的窝点予以取缔。

三、组织分工【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

此次整治行动由我镇牵头,派出所、工商配合的方式开展。镇整治小组办公室负责肉制品整治行动全过程的组织协调、情况综合、信息上报等相关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明显成效。

(一)工商部门,对我镇内超市、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综合商店中的肉制品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经营户是否销售病死、腐烂变质家禽、家畜加工的肉制品,一经发现,从严查处;对超市、商场中现场加工经营肉制品摊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陈列销售的熟肉制品是否有冷藏、紫外线消毒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其停业整改。

(二)政府部门牵头,对辖区内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摸排建档,分类监管。重点检查肉制品加工厂无生产许可证生产情况、肉制品加工小作坊承诺书签订情况、使用添加剂备案情况。对产品实行定期监督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相结合,产品实行出厂检验,检验不合格不准出厂销售。对加工过程中是否有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原料和利用病死禽畜加工肉制品等违法行为进行检查,进一步加大对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无证企业不开工,不生产,杜绝无证产品流入市场,严厉打击无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销售肉制品行为。

(三)派出所部门牵头,对辖区内街头熟肉摊点、餐饮单位经营或使用的散装熟肉制品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餐饮单位、街头摊点熟肉制作地是否有利用病死、腐烂变质家禽、家畜加工熟肉制品行为,生熟食品是否分开,冷藏设备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检查街头摊点临时加工熟肉制品的工具、操作者及周围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规定。

四、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总结、分析整治阶段性成果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汇总报镇专项整治小组办公室。

(二)要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加强对肉制品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可能给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肉制产品要追根溯源,强制退出市场;对监管中暴露的难点问题,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和措施;对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熟肉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三)各部门应按照整治的时间安排,将整治工作情况及时报送镇专项整治办公室。

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 第五篇_2016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

县商务局开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鲜肉和肉制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为保障鲜肉和肉制品消费,结合我局职能,现制定县商务局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强化生猪产地和屠宰检验,严惩出售和屠宰病死生猪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严肃查处未履行审批程序先行开工建设、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先行投产运营以及出借、转让定点屠宰标志牌和证书的行为。实施生猪定点屠宰,严把畜禽定点屠宰企业设置准入关,加大对生猪私屠滥宰和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加工、出售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肉品等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进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加强对屠宰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进厂(场)查验、来源和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问题产品召回、病害生猪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净化肉制品市场。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生猪产品是我县居民日用肉类主食之一,各屠宰企业本着对人民负责,对自身负责的态度做好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具体分工,明确专人负责,责任到人,确保生猪产品万无一失。

(二)严格生猪屠宰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

生猪屠宰厂(场)按照规定建立屠宰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把检疫合格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无害化处理印章以及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坚持生猪肉产品“两章两证”上市流通的规定。全县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厂(场)的肉品必须具备“两章两证”,即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方能出厂(场)流通。如有不按照规定使用或伪造、屠宰、买卖、租用、转借屠宰标志和证章的,以及不按照规定建立台账记录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严禁生猪注水、制售病害肉、使用注水肉、病害肉等屠宰违法行为。

各屠宰企业严禁在生猪屠宰之前、过程中对生猪注入有害物质,对注水的生猪定点屠宰厂要坚决取缔,对在厂外给生猪或生猪产品注水的,要予以严厉处罚。对注水时掺入有毒有害物质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严格把好入厂(场)生猪关。

对入场生猪,一是认真做好生猪入场监督查验。查验入场生猪《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免疫耳标,严禁无免疫耳标、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入场,严禁染疫、疑似染疫生猪入场。二是认真做好宰前检查。生猪屠宰前2小时应按生猪产地检疫规程实施查栏,严禁病害生猪入屠宰间。三是与屠宰实施同步检疫,严禁病害生猪产品出场。四是做好检疫全过程记录。

(五)严格各项规章制度落实。

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要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制度公开“上墙”,及时更新时效性内容,坚决落实屠宰企业作为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检查企业“屠宰生猪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是否如实记录屠宰的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是否建立实施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对病害猪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是否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落实禁止从“瘦肉精”高发地区进购生猪和12小时静养待宰等制度要求,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有效的做到整改。企业加强诚信体系的建设,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六)按要求报送相关数据。

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严格按有关规定每月3日前向我局市场秩序科报送上月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统计月报表和光盘,光盘必须是全程录像。不按时报送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月报表的,报送的数据不认真核实甚至弄虚作假的,在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资金结算时,报送的光盘不合格,均视为无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时间安排

5月12日—5月19日为自查自纠阶段,5月20日—6月1日为清理整顿阶段;6月2日—6月5日为检查验收,规范巩固阶段。

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 第六篇_2016畜禽屠宰和肉品销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和肉品销售监管工作,确保我县肉品质量安全,按照市、县畜禽屠宰和肉品销售专项整治会议要求,县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春节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畜禽屠宰和肉品销售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任务目标

突出畜禽养殖、屠宰和肉类流通、加工、进出口、餐饮消费等关键环节,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建立检查档案,对薄弱环节和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治理整顿。坚决整治私屠滥宰行为,捣毁私屠滥宰肉品非法经营网络,严厉查处违法犯罪案件,探索建立长效保障机制。通过治理整顿,解决我县畜禽屠宰和肉品销售等环节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屠宰和肉类流通、加工等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全县肉品质量安全。

二、责任分工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食安办)牵头,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具体组织实施。

(一)农牧部门重点治理畜禽养殖环节非法使用违禁药物、滥用抗生素、出售病死畜禽等行为。组织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督促规模养殖企业、屠宰企业落实“瘦肉精”自检制度,加强对屠宰动物的“瘦肉精”抽检。严格执行出栏动物产地检疫制度,严禁应免疫而未免疫动物和染疫动物出栏、出场(户)。严把畜禽屠宰检疫关,做好畜禽宰前、宰中、宰后检疫,坚决杜绝只收费不检疫以及检疫证明填写不规范等问题。

(二)发改部门重点治理私屠滥宰,以及定点屠宰企业收购、屠宰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病死及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畜禽等行为。切实加快牛、羊、鸡定点屠宰工作进程,监督定点屠宰企业严格落实进厂验收、停食静养、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不合格产品召回、证章牌使用和台帐管理等肉品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屠宰企业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把好肉品质量出厂关,严厉打击出厂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肉类产品行为。

(三)工商部门要严格肉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推行肉品生产企业备案登记制度,依法督促肉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肉品安全责任。会同有关部门以经营肉制品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为重点,严格核实票据,严查进货渠道,严查肉品质量,依法严厉打击销售私宰肉、注水肉、病死畜禽肉等行为。

(四)质监部门以各类肉制品加工企业和肉类加工小作坊为重点,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厉打击从非定点屠宰企业购进鲜肉、使用不合格原料肉加工食品、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

(五)卫生部门以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小餐馆、旅游景点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严格落实肉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打击采购、使用非定点屠宰厂屠宰的肉类产品、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肉类产品,以及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畜禽产品加工食品,加工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

(六)公安部门要切实加强与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对私屠滥宰和非法加工黑窝点、违法人员易逃窜、易销毁证据、销售金额或货值数额大、购进或使用非食用物质等违法案件,公安部门要主动配合、提前介入。涉嫌犯罪的,要及时控制涉案人员,固定证据、深入侦办。严厉打击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及分管畜牧、商务工作副县长任副组长,食安办、发改局、农牧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畜禽屠宰和肉品销售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有关部门也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并于1月30日前将方案报县食安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畜禽屠宰、鲜肉和肉制品的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工作,确保对肉品质量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二)建立联动机制。各乡镇和农牧、发改、工商、质监、卫生、公安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确保畜禽养殖、屠宰、肉制品加工、肉品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全程监管无缝隙衔接。县食安办要适时组织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三)营造工作氛围。各乡镇要在各村显要位置刷写专门标语。各部门要在养殖场、屠宰场、大型超市、肉制品加工企业和销售点悬挂横幅标语,营造治理工作良好氛围。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肉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电话80688219)。

(四)落实日报告制度。各乡镇、县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要于每天16:00前将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以文字材料和影像资料(电子版)形式报县食安办。联系人:康彩英;电话(传真):8653111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严格责任追究。对各乡镇和县政府有关部门不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乡镇、部门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因部门之间敷衍塞责、推诿扯皮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以上这篇畜禽屠宰和肉品销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工作计划,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第一公文网网,谢谢。

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 第七篇_2016药监局述职报告

药监局述职报告

xxxx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决贯彻落实年初市委工作会议、市政府八届二次全会精神和省局《xxxx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要求,认真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责,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大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全市没有发生Ⅳ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和重大药害事件,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确保了全市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一、工作做法和效果

(一)超前谋划,积极筹备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

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新一轮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精神要求,我局于4月初启动了改革前期筹备工作。以市食安办名义,多次牵头召集成员单位召开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座谈会,认真听取了市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关于改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组带队,深入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企业和经营户、基层一线,做了大量的调研工作,全面摸清了全市食品行业生产、流通、消费等各生产环节经营数量、结构、分布等基本情况,厘清了市质监、工商部门食品安全监管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及工作运行情况,掌握了分散在各单位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检验能力及发展状况;在省局机构改革尚未启动之前,撰写了《xxxx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建议》一文,详细阐述了我市乃至全省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中的人员划转方案、内设机构及人员设置方案、乡镇监管站所设置及管理方案、经费保障方案等一些列建议方案,为省局改革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密切关注改革动态,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重点学习了武汉、陕西渭南、山西运城等地区改革成功经验,在此基础上结合xxxx实际,经过多次讨论和完善,拟定了《xx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定”方案》和《xxxx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方案》,待省级划转方案出台后报市委、市政府决策。

(二)认真履职,不断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

一是市“四大家”领导齐抓共管。市委书记冯云乔,市长周文霞,常务副市长李启斌,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严启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玲霞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分期听取工作汇报,多次就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6月9日,市委书记冯云乔对群众举报的食品安全问题作出查处批示;市长周文霞亲自部署并督办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工作; 4月24日,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严启方专程到我局调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研究解决我局基建项目中的资金短缺问题; 6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八届十次会议审议了我局《药品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11月15日,市政协领导现场督导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这些都有力地推进了我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是安全责任体系逐步完善。年初,市食安委与市直21个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各镇办园场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目标责任状》,层层明确监管任务、措施、进度及要求,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市食安办制定了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开展年中检查、年底考核,并将考核成绩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全市基本形成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

三是着力推进监管机制创新。为进一步落实责任体系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我们启动了两项创新工程。第一,实行了“网控微创”工作办法。印发了《xxxx市食品药品安全“网控微创”监管模式工作办法》,以村、居、社区为单位,将全市行政区域划分成若干小网格,各镇办园场和市安委成员单位在划定的每个网格中配备了相应的药品安全监管员、协管员和信息员,明确网格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工作责任,通过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经常普及宣传推广药品安全常识和维权知识,加强日常巡查,开展药品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数据库,自行化解药品安全矛盾和安全隐患。第二,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三市”战略计划。印发了《xxxx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大办实事“三市”战略计划》,广泛动员和号召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树立“以人为本、惠普群众”的工作理念,大办实事,力争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把xxxx建设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食品药品安全强市、食品药品经济大市和食品药品文化都市。“三市”计划实施大半年以来,已见初步成效。规划建设了xxxx市食品医药健康产业园,占地面积达30平方公里,已有近20家知名企业入驻建设;xxxx市被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授予“中国食品产业名城”称号;市政府拟投资6000万元改造全市20多家农产品集贸市场,目前已开工建设,将有力提升食品流通环节安全指数;全市3公里长的“沔街餐饮一条街”建设进度很快,已初具规模,有力提升了我市餐饮服务质量和档次。全市4条“餐饮示范街”监管水平明显提高,为食品安全奠定了终端环节基础;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指数明显提升,食品安全满意度达79.8%,药品安全满意度达84.2%,两项指数再创新高。

四是牵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了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高考、国庆等重要节时段和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保证了全市全年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组织工商、农业、商务、质监、公安等部门深入开展了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菜市场专项整治、问题乳粉清缴、儿童食品专项整治、流通环节走私冻肉专项整治等一系列联合整治行动。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9385人次,检查涉食单位16372家,查处案件300多起,收缴、销毁假冒伪劣食品135个品批共计3000公斤,取缔无证生产经营食品单位285户;查获并扣押违法销售病死猪肉1000公斤,收缴白条肉150公斤;下架退市不合格食品430公斤,取缔食品制假黑窝点3处;查处滥用食品添加剂企业11家,查扣添加剂107公斤;查获“三无”儿童食品370袋共计1200公斤。

五是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6月17日-23日,开展了以“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由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牵头,分别举办了食品安全宣传进“集贸市场”、食品检验机构开放日、农产品质量安全咨询、“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启动仪式等食品安全宣传系列主题日活动,宣传周期间共开展各类宣传培训30余次,悬挂横幅140余条,制作展牌135块,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了各方联动和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10月至11月,多渠道,广覆盖式开展了安全用药月活动,在xxxx电视台每日晚8点黄金时段播放用药安全常识公益广告;在xxxx人民广播电台每周三次向听众宣传食品药品科普知识;组织广大市民和行政相对人参与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开展了8期食品安全道德讲堂活动,共培训涉食企业2800家,强化企业诚信意识和安全意识。同时,我们还开展了“三八妇女节”化妆品安全知识宣传、“3.15”打假维权、“五一”进机关、“六一”进学校、“八一”进农村、“九一”进社区等食品药品安全大型宣传活动。

(三)多措并举,全面提高药械保化科学监管水平

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相结合,传统监管与现代监管相结合,强力推进各项监管措施落实。

1、规范药械保化安全日常监管。对全市35家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1家药品医疗器械批发企业、2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及81家连锁门店、177家药品零售企业、34家医疗器械专营企业、265家保健食品兼营企业、31家化妆品专营企业、13家市直医疗机构、15家乡镇卫生院、116家个体诊所、533家村医务室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发现各类安全隐患1135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26份,整改率达100%。

2、严格实施涉药单位分类管理制度。完成了境内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调整工作,将湖北中融达医药有限公司调整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完成了境内一类和贴敷类医疗器械专项清理工作,共清理出注册产品15个,对8个存在高类低划产品依法予以注销;加强中药质量监管,对辖区内2家中药中药制剂生产企业和全市所有中药饮片购销、使用单位的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其中3家违法经营中药饮片的批发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强化终止妊娠药品监管,与全市所有药品零售企业签订了《杜绝销售终止妊娠药物责任状》,进一步规范了企业购销行为。

3、加大药械风险监测力度。每月督办、通报药械不良反应监测情况,强化各类责任主体报告意识。全年共向省局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病例585例,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94例。

4、加快医药企业升级步伐。制定了新版GMp和GSp宣贯实施方案,组织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轮训;组织全市大型医药企业参加第十三届华创会、省局YY0505-2016标准培训会、省局新版药品GMp培训会及全省医药产业项目对接会等一系列大型医药产业交流会议;帮助湖北科伦药业公司顺利通过新版GMp认证,指导远大医药、盛通药业公司完成生产车间技术、设施升级改造。

(四)重拳打击,严厉治理药械保化领域违法行为

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了药品“两打两建”、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影响药械保化安全的

突出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年共收到投诉举报44件,收到协查、核查函76件,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共对1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家医疗器械批发企业、4家药品批发企业、79家药品零售企业、24家医疗机构、3家个体门诊、3个无证经营药品个人等116家涉药涉械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涉及货值金额114.7万元,罚没收入230万元。

第一,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在全市265家药品经营企业中进行拉网式排查,共对5家药品经营企业所购进销售的12个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品种进行了查处;对“太极集团”、“清风药业”和“好大夫医药”业务员无证经营药品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重点查办了省局投诉举报中心转办群众举报湖北盛通药业有限公司非法添加目标检测成分、非法采购提取物生产药品的行为。我局经过近10天的调查取证,掌握了盛通药业非法生产劣药的证据,对盛通药业生产销售劣药的行为予以没收非法所得104万元,并处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罚没共计312万元。目前已经执行150万元。

第二,开展保健食品稽查打假执法。坚持警示教育和严厉执法两手抓。一方面,组织全市所有保健食品兼营企业召开了专题警示会议,传达了国家总局、省局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有关精神,学习“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督促企业自查自纠、自行整改,责令企业对从非法渠道购进、无法提供生产企业资质证明和有效票据及产品检验报告书,无法核实批准文号的产品予以下架,不得销售;另一方面,加强对保健食品监督检查力度,对18家购销假冒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涉案货值0.42万余元,罚没5.87万余元。

第三,开展化妆品执法工作。对全市31家化妆品专营店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对无法提供进货台账、销售过期化妆品的12家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对湖北富迪实业有限公司违法购销假冒化妆品“QQ祛痘灵”进行了立案查处。

第四,加大虚假违法广告监测力度。对xxxx电视台一套、二套、三套,xxxx电台、xxxx日报、xxxx周刊进行全程监测,共监测虚假违法药械广告2612条共计19个品种,对6个品种采取了暂停销售行政措施,对5家拒不执行暂停销售行政措施的药品经营企业立案查处,罚没6万余元。

第五,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我局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制售假劣药等重大案件信息。向公安机关移送制售假药案件6件,收缴假药、假冒保健食品63品批,各种包装盒、说明书及成品共计2.6吨,涉案金额100余万元,刑事拘留8人,逮捕5人,有效打击了各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强力震慑了犯罪份子的嚣张气焰。

(五)双管齐下,着力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

一方面,狠抓制度建设,建立餐饮服务长效监管机制:

1、建立分级负责制度。通过合理划分领导和监管单位的职责范围,建立了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由分管领导包片、科室分区、个人包点,将监管任务层层分解、分片包干、责任落实到人,横到边,竖到底,形成网格化的监管格局,消除监管死角。

2、健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坚持日常监督与量化分级相结合,动态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全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全年开展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的餐饮服务单位总数达到2315家,其中已评定单位数2223家(A等级单位数2家,B等级单位数34家,C等级单位数2187家),量化分级率达96%,量化分级公示牌悬挂率达100%。

3、实行“格式化、痕迹化”监管制度。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办法》等法律法规条款要求,统一制作了规范化监管执法记录本,坚持“一店一档”的监管模式,共印制日常监管格式化正副文本2500套。在日常监督监管和整改督办过程中,严格规范记录检查情况。全年对餐饮服务企业开展日常监管3000余家次,发现问题近万个,下发限期整改通知2600余份,跟踪督办1700多次,问题整改率达95%,所有检查督办全部记录在案,确保日常监管“全程留痕、随时查控”。

4、创新稽查办案制度。调整理顺稽查科职责范围,组织开展稽查办案工作技术创新,实施部门联合稽查,科室协作稽查,建立餐饮以及行政相对人电子信息库,开发应用执法文书自动生成系统,大大提升了查案办案工作效率。全年共办理餐饮食品案件147起,与工商、教育部门联手,办理餐饮和学校食堂案件6起,结案145起,结案率98.6%,收缴来历不明、标识不清、过期、“三无”及假冒伪劣食品3000多公斤;没收物品251品/批,共2164件,实现罚没收入54.6万余元。

5、实施示范创建工作制度。按照全市“四城同创”和“六小”行业整治要求,我局完成了50家餐饮示范店、10个示范食堂、4条餐饮示范街创建任务,促进了全市餐饮行业良性互动。

6、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警制度。采取定预案、明责任,重点巡视与驻点保障等方式,实行专人定点督查制和大规模聚餐备案制,顺利完成了重大节假日、市人大、政协、党代会、高中考、全国体操冠军赛等10余项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的保障活动。

另一方面,狠抓专项整治,注重餐饮服务监管实效:

(1)开展时令食品专项整治。按照上级安排部署,我局先后开展了学校食堂、火锅类餐饮、H7N9禽流感餐饮、小龙虾、餐饮环节肉制品、啤酒类产品、皮蛋产品、儿童食品等一系列专项整治,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776人次,执法车辆721台次,检查各类餐饮单位3798户次,查处违法行为653起,责令整改586户次。通过整治,辖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较上年有了明显好转。

(2)开展小餐饮专项整治。针对全市小餐饮企业数量多、经营规模小、业态分布散、店内管理乱、环境卫生差、设施条件劣、人员素质低、安全隐患深的八大特点,我局调整小餐饮整治工作思路,把小餐饮整治纳入到日常监管之中,按照全市“四城同创”和“六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采取一店一方、整改销号的办法,狠抓小餐饮治理工作。推出“5+1”销号工作法,即先在正常的“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开展日常监管,发现餐饮企业的一些具体问题,然后在“周六或周日”用一天时间定专班专人到企业督办整改措施,实现“1对1”达标销号管理。今年以来,我们共整顿治理小餐饮单位650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060份,督促350家门店配置了清洗、消毒、保洁及防“四害”设施,督促补办从业人员健康证明240余份,完善了小餐饮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索票索证、卫生管理制度;联合工商、城管、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及三中巷、桃源及沙嘴、工业园区学校周边的小餐饮户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取缔了一批无证经营户,收缴并销毁了近3000公斤过期变质及来源不明食品,对5家拒不办证、条件极其简陋的门店实行了强制性关门停业,对涉嫌使用来历不明食用油、餐厨废弃油去向不明的6家小餐饮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小餐饮整治力度之大、效果之好获得了国家局和省局的充分肯定,国家局网站、省局行评工作简报专题宣传我局小餐饮工作经验和成效。

(六)彻底改革,努力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

一是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制度。全面整合分散在其他科室、二级单位的行政审批职能,实现了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窗口办理、一个窗口办结的“一站式”服务。

二是全面实施流程再造工程。按照国家局、省局下放行政审批权限要求,迅速承接下放项目后续监管工作,实现了无缝对接。对所有行政审批权利进行清理,重新修订了《行政审批工作手册》,全面公开公示办理依据、办事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期限等内容,取消了所有办证收费项目。制定了行政审批“八项禁令”,建立健全了首问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规范了窗口服务规范用语,提升了接待服务艺术。

三是大幅缩减审批时限。核减了各类《许可证》和《健康证》申报材料;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均在法定办理期限基础上提速30%以上,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均实现了100%网上办理。

全年共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5家,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18家,GSp再认证5家,《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后GSp再认证4家,延续《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证书》44家;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12家,换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0家,变更《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15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2223家,变更《餐饮服务许可证》15家,办理《保健食品经营审查合格告知单》133份;注册一类医疗器械产品1个,重新注册1个,注册变更6个;注册执业药师1个;办理各类《健康证》、《培训证》18011个。

(七)提升能力,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1、着力开展业务练兵活动。多次开展质量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工作,认真查找实验室存在的漏洞和不足,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完善、提高;定期组织所有检验人员开展业务交流学习培训活动,分批委派检验员赴省院进修,参加省院举办的各类专项知识培训,丰富、更新了检验人员知识体系,强化了动手能力。在全省试验时间比对中,获得了综合排名第一的好成绩。

2、全力帮扶企业技术上档升级。帮助盛通药业改进炎宁胶囊及诺氟沙星胶囊生产工艺,保证药品质量;为诺得胜搬迁新厂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帮助远大完成实验室监测工作。

3、尽力完成检验检测工作任务。全年共完成各类检品1399批(省局下达抽验检品778批,接受委托检验618批,参与全省能力考核检验3批),其中化学药品456批,中药及天然药物489批,药用辅料15批,药包材3批,食品及食品接触材料407批,保健食品13批,化妆品13批,药物日常监督不合格率17.1%,国家基本药物抽验不合格率1.3%。完成餐饮具样品检测2494份,不合格率9.4%,对所有不合格的检品全部进行了查处。

(八)强筋健骨,深入推进系统自身建设

一是积极开展“学创”活动。今年来,局党组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全局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制定《xxxx年政治理论学习计划》,通过专题讲座、多媒体教学、观看辅导片方式,系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精神、习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八条意见”、市纪委 “十五个不准”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动员全系统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十八大报告和党章知识网络竞赛答题,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了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同时,注重理论与实际的结合,我局召开会议65次,同比去年下降30%;会议费用3.5万元,同比下降50%;精简简报1份;印发文件63份,同比下降20%;公务接待22次,同比下降20%,接待费用8万元,同比下降30%;公车运行费用16万元,同比下降10%;局领导下基层调研64次,同比增加33%,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3次,同比增加80%。局党组团结和带领全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推动中心工作、履行岗位职责、服务人民群众中奋力创先争优,营造了食药安全监管事业发展的大气场。

二是认真开展自律活动。局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定期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及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扎实开展了以“坚持群众路线,争做清正表率”为主题的第十四个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活动,举办了上一堂廉政党课、为每个办公室制作一条格言警句、向干部家属发一封廉政感谢信、赴汉江监狱接受一次廉政教育、撰写一篇心得体会等1 2 下一页

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 第八篇_2016县餐饮业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卫生局《关于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克卫监督发【】0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加强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严防问题食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食品药品管理局《关于印发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新食药监电【】113号)文件精神中明确将鲜肉和肉制品纳入综合治理的重点品种、要求严禁宰售病死畜禽、打击加工、出售注水肉、未经检疫检验合格肉及其制品的行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以对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总体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开展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扎实开展整顿工作、确保取得实际成效。

二、工作目标

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的经营行为,严防不合格鲜肉及肉制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不断完善日常监管制度,推进长效体制建设,确保全县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食品安全。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县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成立县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部署、指导协调督导检查等。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卫生局局长)

成员:(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

(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

四、工作任务

餐饮监管部门要强化餐饮服务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采购、使用、加工鲜肉及肉制品行为,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严格执行鲜肉及肉制品采购登记、索证索票和入库查验制度,严防无检疫及肉品品质检验合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ys/387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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