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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科普宣传计划

时间:2016-12-11   来源:饮食常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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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科普宣传计划(一):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强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提高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提升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满意率,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全镇中心工作和系统主要任务,突出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普及饮食用药安全知识,全面展现食药监系统在日常监管、产业发展、精准扶贫、依法行政等方面的辛劳成果,推动建立人人关心、人人支持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二、活动主题

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为主线,广泛深入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全镇人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三、重点任务

(一)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使公众形成基本的食品药品安全科学认知。向公众宣传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基本概念、安全风险知识,引导其正确认识食品药品,正确区分保健食品、普通食品和药品;了解食源性疾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等知识,科学认识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了解常见家庭食品药品的贮存方法,正确认识食品药品的保质期和有效期;掌握预防食源性疾病和合理用药的基本要点。

(二)普及假劣食品药品鉴别知识,使公众掌握正确消费食品药品的理念和方法。向公众宣传食品药品包装标识规定,使公众掌握通过查阅包装标识识别过期变质或失效等假劣食品药品知识。介绍食品药品外观性状鉴别知识,掌握识别食品的腐败变质、药品造假等常用方法。普及食品药品广告审查规定,掌握识别虚假违法广告知识,引导公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科学正确消费食品药品。

(三)宣传食品药品法规政策为重点,使公众熟悉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向公众普及《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GMP、药品GSP和食品安全“三项制度”、食品安全监管条例、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了解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深入宣传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追溯、举报奖励、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等监管政策,扩大12331投诉举报电话社会影响,使公众知晓当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工作思路,积极监督监管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

(四)以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成效为重点,使公众建立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信心。宣传行政管理、监管执法、技术支撑和基层监管“四位一体”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使公众了解政府职能部门构成与运转程序,知晓与职能部门互动、参与社会监督的途径。及时宣讲党和政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工作部署及进展成效,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提升公众食品药品消费信心。

(五)做好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宣传报道。围绕镇组织开展肉及肉制品、白酒、饮料、食用植物油等食品综合治理工作及成效,学校食堂、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监管情况及结果,食品安全“外置化”、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食品安全示范活动和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加强基本药物、特殊药品、医疗机构制剂、疫苗和注射剂等高风险药品全过程监管等情况进行重点宣传。

(六)做好专项整治宣传报道。围绕开展的农村食品安全、“四小”食品、食品生产“两超一非”、打击保健食品“四非”、餐饮服务单位超范围超能力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虚假违法广告、医疗器械“五整治”等专项整治,实施跟踪报道、深度报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树立监管执法权威和“监管为民”的行业形象。

(七)突出青少年、老年人等特定人群,做好重点人群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以正确认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特殊产品为重点,普及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知识,使青少年从小树立饮食用药安全风险意识,养成对食品药品的科学认知。向老年人群普及饮食保健、慢病用药、科学养生知识,揭露常见虚假违法宣传销售表现形式,引导老年群众科学饮食用药,增强对虚假违法宣传销售行为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八)突出农村等特定区域,做好农村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针对农村信息相对闭塞、农民群众饮食用药知识欠缺、假劣食品药品容易泛滥的实际,围绕农村群体性自办宴席、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农民就医用药等农村消费特点,

广泛向农民群众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和监管政策规定,提升广大农民群众饮食用药科学素养。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依托镇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站,统筹组织开展“大讲堂”活动。定期动员组织群众参加活动,扎实有序开展好每一场“大讲堂”活动,使“大讲堂”活动成为城镇居民获取权威信息的重要渠道,并逐步扩大“大讲堂”的覆盖面。

(二)开展“12331投诉举报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和“药品安全宣传月”三大主题宣传活动。采取设立咨询台、现场受理投诉举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进行集中报道。

(三)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列入校园工作计划,向小学和幼儿园赠送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读本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手册,推动“小手拉大手”活动开展;结合健康教育课、班会,定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教育,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活动。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讲解食品安全和合理用药等科普知识,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咨询、知识问答等活动;在社区聘任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由协管员负责发放宣传资料,并及时向监管部门反映社区群众的意见建议,编印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材料。依托社区文艺宣传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

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

(五)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进农村”活动。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融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内容。充分发挥镇食药站和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作用,采用张贴宣传画、举办知识讲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广泛宣传农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农产品加工销售消费环节安全知识,及科学用药、养生保健相关知识,在全镇村貌村容集中整治和示范村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队伍建设。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和食品药品协管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新闻采编、发布等业务水平。建立宣传舆论载体和阵地,积极推进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加强与公众沟通交流,提高公众服务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活动是落实为民服务、推进社会共治的重要举措,也是今年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要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好各项活动。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成立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科普宣传活动,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任务落实。将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考核评价纳入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管

食品药品科普宣传计划(二):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工作制度

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工作制度

为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满足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迫切需求,努力把“饮食用药安全科普宣传站”打造成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发挥社会共治功能的重要平台和阵地,特制定并落实以下“五有五好”制度。

五有:

1、有标识。在显要位置悬挂“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标识。

2、有场所。有科普活动室或市民课堂。

3、有专人。指定一名社区干部担任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站长,负责相关事宜。站长常年保持通讯畅通。

4、有专栏。科普宣传栏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5、有设备。有播放科普宣传资料的设备设施。

五好:

1、讲座组织好。专家现场讲座或视频讲座,原则上全年不少于4次。

2、资料发放好。设立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知识资料角,方便群众查询和索取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读物。

3、海报更新好。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栏海报,每两个2个月张贴更换一次。

4、志愿结对好。联系志愿者挂钩,共同开展科普宣传。

5、宣传联动好。每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安全用药月”及食品药品监管重大活动期间,围绕主题进行联动宣传。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2月8日

食品药品科普宣传计划(三):2016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实施方案3篇

第1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中指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广泛开展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方面的安全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重点覆盖农村、社区、学校等区域。根据我区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的部署安排,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增强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为加快德安赶超发展强工兴城提供安全放心的饮食用药环境,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全面落实《区2016-2016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通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三进六个一”活动,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每个村(社区)有一名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每年开展一次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有一个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栏、播出一条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广告、组织开展一次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竞赛、学校每个学期开辟一堂饮食用药安全课。广工作更加全面、更加协调、更加科学,走在全省全市前列,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内容

(一)宣传党和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的方针政策泛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使我区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等。

(二)宣传我区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的成效。

(三)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

(四)举办假劣食品药品展览,制作展板和食品药品真假标本。

(五)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开通12331投诉举报电话,解答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疑问,听取广大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六)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一些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典型案例。

三、主要形式

结合我区实际,选择群众喜闻乐见和丰富多彩的宣传方式,进行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一)举行食品药品安全“三进六个一”活动启动仪式。

(二)制作宣传标语并在农村、社区和学校等人员聚集处悬挂。宣传标语:“谨慎使用抗生素”、“保证食品药品安全共同构建健康长城”、“群策群力加强食品安全一心一意构建美好家庭”、“把好食品安全关健康快乐人人欢”、“选购放心食品吃出健康体魄”等,每月选择宣传主题口号进行一次集中宣传,覆盖率达到60%。

(三)食品药品安全有机结合起来,以“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为载体,构建长期有效的品牌效应。组织有关专家到农村、社区、学校等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原则上使用国家局统一编写的讲座资料,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写讲座补充资料,国家局讲座资料可从活动网站下载。

(四)通过开设咨询台、专题讲座、展示假劣食品药品样品、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及科普展览等形式,对公众进行食品药品安全、依法维权和科普知识教育。

(五)与学校联合开设课堂对学生进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教育,引导学生养成科学、安全、合理的饮食习惯,提高对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六)开展农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在各农村、社区举办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在农村和社区开展了数字电影公益宣传活动,即在农村和社区放映电影前,先为观众播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公寓宣传片。2016年-2016年,每年播放场数不低于50场。

(七)举办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竞赛。积极组织农村、社区和学校参加国家、省、市局举办的各类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竞赛,通过竞赛,进一步丰富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区局成立“三进六个一”活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三进六个一”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争取教育、广电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形成宣传合力,促进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二)、多措并举、务实求效。要结合当前开展的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药品市场监管、业务培训等工作,针对不同的宣传对象,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果;要总结以往宣传咨询活动经验,创新宣传手段和内容,切实增强宣传吸引力,要积极争取各新闻媒体的重视,加强新闻报道和信息报送,扩大宣传活动社会影响,吸引社会各方面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关注。

(三)、建立机制,及时总结。在2016-2016期间,要根据活动开展实际情况,及时归纳总结,突出亮点,完善不足,建立长效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机制。要注意收集活动过程中的相关文字、照片等资料归类建档,并在每年12月20日前将当年活动情况总结报市局办公室。

第2篇

为切实解决影响我区食品药品经济发展环境的“小鬼难缠、吃拿卡要”等问题,巩固近年来机关效能建设成果,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集中开展“整治‘小鬼难缠’、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经局班子研究,决定从2016年5月开始,用半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整治‘小鬼难缠’、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两会”精神,以转变作风、优化环境为主题,以提高行政效能、推动项目建设为目标,以监督检查和严格问责为主要手段,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小鬼难缠、吃拿卡要”问题,为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我区科学发展、奋起赶超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对“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治理。

(二)坚持群众路线的原则。通过媒体发公告,征集群众意见,鼓励群众举报,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整治过程让群众参与,整治结果及时向群众通报,整治成效由群众评价,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在整治活动自查自纠阶段,凡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纠正的,从轻从宽处理或不予追究。凡不如实自查自纠,经群众举报查证属实或检查发现的,将从重从严处理,并追究相关科室和单位领导责任。

(四)坚持奖惩并重的原则。坚持举报必查、有案必办,严肃查处影响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同时,对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基层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并作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优先条件。

(五)坚持纠建并举的原则。在严肃处理“小鬼难缠”和“吃拿卡要”现象的同时,建立和完善、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推进各种有利于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的制度创新、载体创建、优化服务等活动的开展。

三、目标任务

开展“整治‘小鬼难缠’、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其工作目标,就是要努力实现干部工作作风有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评价有全面提升,干部为企业、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服务水平有普遍提高。

其主要任务,就是要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关和基层工作人员存在的“小鬼难缠“和“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重点是整治以下9种行为:

1、服务态度差、生冷硬横、接待不热情,服务不周到,告知不详细,解读不耐心的;

2、对应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真实、不全面或已对社会公开承诺且无特殊理由不兑现,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3、工作纪律涣散、秩序混乱,无故空岗、缺岗,出现工作时间不务正业,上网聊天、玩游戏、网上购物、网上炒股等问题的;

4、办事拖拉,超出办结时限,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故意刁难,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

5、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摊派以及利用职权吃拿卡要,借帮助企业争取资金和优惠政策之机收受“回扣”的;

6、执法动机不纯,重罚轻教、以罚代管、罚而不管,乱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

7、办事不公、有法不依、违法行政、越权执法、滥用权力、野蛮执法的;

8、政令不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顾大局、各行其事、为所欲为的;

9、其它影响食品药品产业发展、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损坏企业和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方法步骤

这次集中整治专项活动从2016年5月开始至2016年10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9日-5月10日)。

召开全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安排专项整治活动。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征集“小鬼难缠”及“吃拿卡要”问题线索,层层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让专项整治工作深入人心。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1日-6月5日)。

各科室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从重点整治的9个方面入手,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重点开展“四查四纠”即:查思想,看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意识牢不牢,纠正为基层和群众服务“事难办”、“话难听”的问题;查办事效率,看服务基层和群众工作效率高不高,纠正疲塌拖拉、互相推诿的工作作风;查依法行政,看政务公开、行政执法严不严,纠正以权代法、以罚代法的衙门作风;查廉洁自律,看自身形象,纠正“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不廉行为。各股室要在6月1日前把查摆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材料报局“整治‘小鬼难缠’、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6日-9月30日)。

结合市局餐饮食品“三级责任、四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以及食品药品监督执法痕迹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召开集中整治“小鬼难缠”专项活动座谈会,广泛邀请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等行业代表,以及社会监督员参加,听取意见,促进整改。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对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小鬼难缠”及“吃拿卡要”案件线索,及时调查处理。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各股室要对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认真进行回头看,从“小鬼难缠”和“吃拿卡要”现象是否依然存在、影响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违规责任是否追究到位、防止“小鬼难缠”和“吃拿卡要”现象发生的措施是否建立、长效机制是否形成等方面进行认真的梳理、分析和总结,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治‘小鬼难缠’、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局办公室,负责整治活动的指导、组织、协调及监督检查工作。

(二)完善制度建设。努力构建优化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防止“小鬼难缠”和“吃拿卡要”现象发生的措施、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学习制度,加强政治思想教育,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等机关效能制度,强化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风险岗位廉能管理,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科学细化岗位风险,完善岗位风险防控体系。继续实行食品药品监督执法痕迹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靠制度规范行政行为。

(三)强化工作实效。各股室要认真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和部署,将专项整治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强化责任落实,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要强化工作举措,围绕《实施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按照活动时间节点和工作步骤,认真做好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多种形式对各股室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小鬼难缠”和“吃拿卡要”等问题,一经发现,即予严肃问责,对典型案件,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股室领导责任,实现追究效果最大化,力促行政提速、服务提质。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股室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相互配合,深入发动群众,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为专项整治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努力推动活动向纵深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精心组织,结合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加大专项整治活动宣传力度。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教育,努力形成改变机关工作作风、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的良好氛围。

第3篇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区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以下简称“四非”)等违法违规行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下称《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中有关保健食品监管的规定,按照整治、惩处和规范相结合的总体要求,利用近五个月时间集中开展专项行动,以打击“四非”、拒绝假劣、净化市场、保障安全为主要目标,以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案件为突破口,采取摸底排查、突击检查、公开曝光等方式,主动出击,重典治乱,在全区范围内形成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促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打击重点和法律依据

为确保打击有力、政策统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发现“四非”行为的,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经营者的产品许可证件;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封存、下架、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

专项整治具体内容如下:

(一)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经营行为。发现下列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八十五条、八十六条、八十七条、九十条和《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1、未经食品流通许可或保健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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