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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绩效考核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6-02-01   来源:厨房常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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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绩效考核的实施方案(一):XXX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XXXXXXX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工作人员的潜能,切实加强XX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级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机关的要求,结合XX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绩效考核,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通过运用科学的考核标准和方法,来判断职工是否正确地履行了职能,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职工、帮助职工改进和利用考核结果的过程。正确行使绩效工资分配的自主权,科学考核,按劳分配,建立自主灵活、符合事业单位工作特点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扩大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增强竞争意识和自我发展能力,从而推动以人为本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建立,提高工作效能。

二、分配原则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原则,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将干部职工的绩效工资分配与岗位职责、工作量、工作效率、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直接挂钩,要向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结合年度考核和平时表现,自主决定本单位内部绩效工资分配方法,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三、考核对象

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不在编人员(编外人员)为被考核对象。

四、考核内容

对职工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主要是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1、德: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主要从思想表现、工作作风、道德品质、群众观念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2、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主要包括从事所在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指导能力及开拓创新能力,以及相关知识和学术水平提高的情况等。主要从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3、勤:指工作态度和敬业表现。包括从事本岗位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工作态度及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及从工作态度和出勤情况进行考核。

4、绩:即工作业绩。主要从完成主要工作任务情况、工作质量、业绩效果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5、廉:指廉洁从政表现。主要从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两个方面进行考核。

五、考核标准和等次

考核标准:以被考核人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年度工作目标

任务为基本依据制定。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

1、优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服务热情,有创新精神,绩效突出。

2、称职(合格):能较好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热情服务,工作积极,能较好地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3、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基础,业务能力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4、不称职(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未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失职,造成严重失误。

六、考核量化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各部分的比重为“德”占20分、“能”占25分、“勤”占10分、“绩”占35分、“廉”占10分。其中100—82分可推荐为优秀,81—62分确定为称职,61—41分确定为基本称职,40分及其以下确定为不称职。

2、年终考核加分标准:在完成规定的具体工作基础上,对表现突出获得奖励者进行加分,工行委1分、州级2分、省级3分。同一事项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分值计算,其分值纳入年终考核得分一并计算。

七、绩效工资分配

(一)绩效工资总量按照基础性绩效工资核定。基础绩效工资是指从个人工作性补贴中扣除的570元/月及第13个月工资数,第13个月工资按照上年度工资为基数,上年度考录人员可纳入核算范围。

(二)实行绩效工资后,XX事业编制和在岗不在编人员(编外人员)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发放的改革性补贴,即冬季取暖费补贴、职工交通费补贴、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等项目,除超过规定标准和范围发放的之外,暂时保留,不纳入绩效工资。在规定办法出台前,一律不得自行建立新的改革性补贴项目、提高现有改革性补贴项目的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

(三)绩效工资不作为发放离退休费的基数。实施绩效工资后,离休人员的离休费计发办法仍按现行规定执行;退休人员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按照平时考核不限次数,每年年底整体考核的办法实行,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类。本年度绩效考核原则在本年度年底前考核完毕,新聘用人员从聘用试用期结束后起开始计算绩效工资。考核结束后,

根据考核办法发放绩效工资。

八、有关问题的处理

(一)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按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

(二)连续旷工15天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确定为年度考核不(称职)合格。

(三)受党纪、政纪、法律处分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应参加考核,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的,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不(称职)合格。

(五)符合离岗待退条件,经本人自愿申请并经单位同意的,年度考核结果视为合格。

九、考核结果的使用

1、职工绩效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具有依照相关规定晋职、晋级、晋升工资的资格。绩效(表现)特别突出的,可按照有关规定,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2、职工绩效考核被确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按照财政预算标准兑现绩效工资或工作性补贴。【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绩效考核的实施方案】

3、职工在绩效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①次年不得晋升职务。

②按照财政预算标准的60%兑现工作性补贴。

4、职工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绩效考核的实施方案(二):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

中共--县规划管理局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实施方案

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局属各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县干部队伍建设大会和县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局系统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转变干部队伍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目标,切实解决全局系统干部职工在学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增强机关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中心,以提高干部素质、规范行政行为、增强工作效能、改进工作作风、健全监督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发展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倡导干部职工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争做勤政廉政的模范,争做履职尽责的模范,争做理解他人的模范,争做服务基层的模范,为促进全县规划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

二、总体目标:

坚持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经济建设中心,服务经济、服务

【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绩效考核的实施方案】

基层、服务群众的原则,依法行政,从严治政,树立文明和谐、求真务实、勤政高效、勇于创新、甘于奉献的工作作风,使工作纪律明显加强,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实现行为规范、作风端正、纪律严明、廉洁高效、服务质量优异、诚信意识牢固、机关形象良好的目标,把机关建设成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和谐型的“五型”机关。

三、具体措施:

(一)建立机关作风建设部门领导负责制

【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绩效考核的实施方案】

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由局党委主抓,各支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重实际、做实事、出实效。

成立局系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成人员:各科室、二级机构党组织负责人

责任科室:研究室

(二)认真开展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活动

1、宣传动员,提高认识(时间为10月初):

主要任务是进行广泛的思想发动,使广大干部职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基本要求。重点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在10月7日召开全局系统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大会,进行全面动员和总体部署,全局上下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

建设的重大意义,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做到统一思想,统一行动。

2、查摆问题,剖析原因(10月中旬):

主要任务是按照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总体要求,认真查摆局系统近年来和本次规划信息服务中心反映出来的干部队伍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1) 开展“公示牌”现象大家谈活动:各支部结合贯彻全县干部队伍建设大会、县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开展“公示牌”现象大家谈活动,各支部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每位党员、干部职工要深入分析,写出心得体会。

(2) 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按照理论学习、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开展交心谈心、全面分析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落实六个步骤的要求,高标准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并将召开情况上报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

在作风建设方面,重点查找:

(1)是否存在宗旨和服务意识不强,为项目单位、群众服务观念淡薄、脱离群众等问题?

(2)是否存在工作纪律不强,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简单应付了事等问题?

(3)是否存在服务态度不好,有“四难”(门难进、脸难看、

事难办、话难听)的问题?

(4)是否存在责任心和执行力不强,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的问题?

(5)是否能够为全局中心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6)是否存在为政不廉、铺张浪费等问题?

(7)工作作风方面的其它问题。

在机关行政效能方面,重点查找:

(1)影响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2)是否存在职责不清,履行职能缺位、错位、越位的问题?

(3)工作流程是否做到规范有序,高效便民,还是存在随意性的问题?

(4)是否存在部门之间沟通配合不够,影响工作的问题?

(5)是否存在缺乏干事创业激情,精神状态不佳,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

(6)是否存在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学习风气不浓,调查研究不够,工作缺乏创造性的问题?

(7)影响行政效能的其它问题。

查摆问题的方法:

(1)采取自己找、领导点、群众提、互相帮等形式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

(2)广泛听取意见。各科室、单位可以通过深入基层、群众

中了解情况、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等不同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欢迎全体干部职工对本部门和机关工作作风、机关行政效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深刻剖析原因。各部门要分别召开专题讨论会,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讨论。讨论要从事业心与责任感、行政管理人员工作作风、管理体制机制、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深刻剖析原因,抓住问题实质,找准思想根源,不能就事论事。对缺乏事业心与责任感、工作作风不正等问题,要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管理体制机制障碍等问题,要勇于提出改革建议。各部门要把查摆的问题进行梳理,上报局党委。

【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绩效考核的实施方案】

3、边查边改,全面提高 (10月底到11月初):

主要任务是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逐一落实责任,集中力量进行整改。要重点抓好以下 8个方面的整改工作。

(1) 进行工作纪律检查。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的有关规定,遵守作息时间,认真履行请假制度。从10月份开始,督查小组对干部职工上下班情况和工作纪律进行重点检查和抽查,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2)开展廉政教育讲座:邀请省检察院领导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到法院旁听职务犯罪案件的审理,加强廉政意识教育,从源头上预防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3)参与“组织工作与两型社会建设”研讨活动:局领导和

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绩效考核的实施方案(三):2015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第1篇: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规范白云区档案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绩效工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市、区有关绩效工资分配政策,正确行使绩效工资分配的自主权。实行科学考核、绩效挂钩、按劳分配,建立自主灵活、符合档案工作特点的激励分配机制,进一步扩大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增强竞争意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档案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二、分配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责益相符”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和时间

(一)考核对象

白云区档案局20XX年底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局纳入实施范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个。即:白云区档案局地方志科编纂科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个。【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绩效考核的实施方案】

(二)考核时间

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对白云区档案局20XX年1月-12月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进行绩效工资考核。

四、考核机构

区档案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党支部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白云区档案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相关业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档案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全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

五、绩效工资的构成和考核内容

(一)绩效工资的构成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量、工作成效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每年考核一次,按照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二)绩效工资考核内容

绩效工资主要考核职工工作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具体内容包括:对职工工作作风、政治表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是否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大小、在岗工作时间、完成本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基础性绩效工资设置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全额发放。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的,全额发放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在职人员在法定假期内休假的,不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每月按照绩效工资的70%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置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百分制考核,由白云区档案局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职工的德、能、勤、绩、廉四个方面(具体考核标准参照附件)。每年考核一次,单位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3、考核加分

年度履职考核为优秀的加2分;本年度内获得区、市、省、国家级先进个人称号或其他表彰的分别加2、3、4、5分,获得市、省、国家档案局档案工作先进表彰的分别加2、3、4分。(加分因素按照最后考核得分后直接相加)

六、考核方式和计算方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式

1、领导评(60%)。由白云区档案局领导班子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考评,最后得分占考评的60%。

2、同事评(40%)。由白云区档案局其他一般干部和工作人员考评,最后得分占考评的40%。

3、自评(10%)。由自己考评,自评得分占考评总成绩的10%。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计算方法

白云区档案局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人员分布为:领导班子共3人(考核加权总分为A),全局其他考核工作人员共8人(考核加权总分为B),被考核人2人(自评考核总分为C)。

被考核人最后考评得分=60%*A/3+40%*B/8+10%*C

七、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

白云区档案局每年年底对事业编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工作绩效考核,按照德、能、勤、绩、廉及考核加分标准进行考核打分,最后按照考核计算方法进行汇总,作为被考核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最高分值为100分,被考核人最后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为激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个人最后考核得分的百分比。(如某工作人员年度扣取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1000元,该同志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最后考评得分为95分,则应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金额为1000×0.95=950元)。

(二)排除性获得奖励绩效工资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作人员,不得享受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国家机关处理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的;

2、在工作中不服从工作安排,推诿扯皮,工作中不负责任,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全局或全区档案工作进展的;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年度履职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的;

5、一年内无故旷工累计15个(含5个)工作日以上、事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以上的(政策规定的法定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时限和工伤治疗期间除处)。

扣发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经考核兑现后积余部分金额,由单位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自主统筹安排。

八、工作要求

实施绩效工资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评的各项得分必须保存有原始依据,考核量化分数及结果应告知被考核人员,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

九、本考核办法自20XX年1月起执行。

十、本考核办法由区档案局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2篇: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晋江市委、市政府要求,按照《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委【20XX】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本实施方案打破身份管理,实行岗位管理,不同身份人员同时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不能享受绩效考核奖金)、当季退休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固定绩效考核奖金)、离岗待退人员(在离岗待退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固定享受称职等级奖金)不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

司法、土地、劳务等市直单位派驻梅岭街道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参加街道绩效考核,街道将提出初步考核意见,并将考核情况书面反馈市直主管部门,由各市直主管部门确定最终考核等次。

按照职务层次,考核对象按科级干部、中层干部(含工作点副点长)和一般工作人员三个类别分开考核。

二、绩效评价办法

1、基本原则

以“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价”为原则,采取自上而下的评价方式,形成上级考核下级、一级考核一级的组织评价机制。

2、考核分数计算办法

各项工作得分由该项工作的直接领导对照每个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工作目标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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