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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参军政策

时间:2018-01-11   来源:学生随笔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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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参军政策 第一篇_大学生当兵政策

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目前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如下:

一、服役期间享受的优惠政策

1. 享受优先政策。大学生入伍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政策以及体检绿色通道,大学文化程度青年未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以下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2. 享受优待政策。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

3. 大学毕业生可选拔为军官。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应征入伍的士兵可被选拔为军官,所称选拔军官包括: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报考军队院校和保送入学。

(1)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符合本科以上学历,截至当年6月30日,入伍1年半以上(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入伍2年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等基本条件的,可以列为提干对象;根据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优先列为提干对象。

(2)报考军队院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专科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入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报考条件、考试组织、录取办法等另行规定。

(3)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选拔办法按照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有关规定执行。大学毕业生士兵保送入学对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4.优先选取为士官。对于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要优先选取;师(旅)级单位范围内相同专业岗位的士兵,在任职能力相当的情况下,应优先选取高学历士兵。

二、退役后享受的优惠政策

1. 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2. 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 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5. 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高校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附寄应征入伍宣传单,宣传单主要内容包括优惠政策概要、报名流程指南、学籍注册要求等。

6. 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7. 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8. 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9. 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10. 高职(专科)升学。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11. 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12. 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13. 退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三、福利待遇

1.义务兵津贴第一年为500元/月,第二年为600元/月,奖励津贴500元/年,两年津贴共计:13700元。

2.义务兵退役金为9000元(4500元/年)

3.义务兵家庭优抚金14830元

4.士兵服役期间享受社保待遇,养老保险金两年为10456元。

5.进疆、进西藏服役的义务兵由政府双倍优抚金。

6.全日制大学生由政府补贴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7.义务兵服役满两年后,可转士官,其工资第一年,下士为3000元/月左右,中士为4000元/月左右,上士为5000元/月,四级军士长为6000元/月。其退役金根据年度相应增加。

8.根据服役地区的不同,还可享受特区补助、地区津贴和伙食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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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简称高职单招)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突出高职教育特色,积极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选拔综合素质高

和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特殊才能的优秀高中毕业生进入高职院校学习而推出的重大政策,即高等职业教育院校根据自身专业教学需要设置考试科目,自主命题、考试、评卷、面试、录取。“高职单招”是高中生通过单独招生被高职院校录取后,就不用再参加高考了。 高中生通过单独招生被高职院校录取后,就不用再参加高考了。高职单招可以考大专或者本科院校,不过一般是大专居多。有别于普通高考的是高职单招分为13大类而不是文理科,分别是:1.商贸管理类、2.财经类、3.政法类、4.师范教育类、5.文秘类、6.工艺美术类、

7.旅游类、8.机械类、9.计算机类、10.电子电气类、11.建筑类、12.农学类、13.医学类。考生报名时选择一项作为自己的专业,通过学习专业基础知识后进行考试。高职单招考试项目有:语、数、英、专业基础知识。总分和普通高考一样是750分。虽然语、数、英考试的内容是高中的知识,但是相对于普通高考来说是简单很多的。还有就是因为高职单招是省内的统招考试,各个省分出的考卷不一样,所以高职学生只能报自己省内的高职院校而不能报省外的!

大学生参军政策 第二篇_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依法服兵役,是《宪法》赋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根据2015年征兵工作安排,大学生入伍后享受在校大学生相关优惠政策,具体的优惠政策为:

一、高校大学生入伍后选拔军官的几种途径

1、普通高校在校生士兵参加高中生士兵招生考学;

2、统招大专毕业生士兵参加专升本考学;

3、本科毕业生士兵直接提干;

4、作战部队优秀士兵保送入学。

二、河北省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就业优惠政

1、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2、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3、大学生退役士兵优先录用为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各地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年招录计划30%的比例录用大学生退役士兵;

4、参加“三支一扶”志愿者招募、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选拔,按有关规定享受优待;

5、省国有企业每年按照新聘用职工总数的5%用于招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6、服现役满12年、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后有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三、高校大学生入伍经济待遇

1、一名农村应届大学毕业生在部队服役两年,经济上可以拿到81688.4元(第一年津贴:600*12=7200;第二年津贴:700*12=8400元;两年优待金:9102*1.1*2=20024.4元;国家退役金:4500*2=9000;退伍费:2000元;一次性经济补助金:24220*1.2—9000=20064元;学费补偿和代偿:5000*3=15000)

2、一名农村大学在校生在部队服役2年,因为是在校大学生,退役后复学的没有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所以在上面计算的基础上减去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金额,也就是经济上可以拿到61624.4元

3、一个城镇应届大学毕业生在部队服役两年,经济上可以拿到93503.5元。(第一年津贴:600*12=7200;第二年津贴:700*12=8400元;两年优待金:14472.5*1.1*2=31839.5元;国家退役金:4500*2=9000;退伍费:2000元;一次性经济补助金:24220*1.2—9000=20064元;学费补偿和代偿:5000*3=15000)【大学生参军政策】

4、一个城镇大学在校生在部队服役2年,因为是在校大学生,退役后复学的没有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所以在上面计算的基础上减去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金额,也就是经济上可以拿到73439.5元

除去正常补助,学校所属保定市竞秀区武装部对进藏进疆士兵一次性发放3万元。

以上计算出来的金额是按照全省平均水平计算,各县(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年最低工资标准、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不同,具体标准以各县(市、区)公布数据为准。

5、直招士官入伍大学生:发放工资,下士月工资为3155元左右,中士为4110元左右,上士为4875元左右,四级军士长为5735元左右,另有住房补贴。

四、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入学、复学政策

1、服义务兵役期间按国家规定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

2、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3、退役复学后,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4、退役复学在校大学生优先选拔为国防生

5、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五、大学生士兵退役后专科升本科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1、具有高职专科学历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2、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我省规定录取比例不低于70%;

3、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可面试入读普通本科。

六、大学在校生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学费资助政策:

1、大学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补偿学费或者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按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计算,最高不超过8000元,高于8000元的,按照每年8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者代偿。

2、大学在校生退役复学后,国家对申请学费资助的学生每学年资助学费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 元的金额进行资助;低于8000元的,按照实际学费收费金额进行资助。

七、大学生义务兵服役期间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

按入伍所在地同类户口性质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110%计发,到西藏、新疆艰苦地区服役,其家庭优待金按150%标准计发。

大学生参军政策 第三篇_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大学生是指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校生和刚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大学新生。

(一)发展前景

1.专科学历的大学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入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

2.具有普通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大学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直接提干,成为现役军官。

(二)学业安排

1.大学生入伍享受减免学费政策。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2.大学生士兵退役后2年内可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退役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选拔的,优先录取。在完成本科学业后考研享受初试部分加10分优惠政策。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30%以上。国家设立5000人左右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供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可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经济补偿

1.义务兵2年优待金约2万元;津贴费约1.6万元;国防服役金0.9万元。

2.义务兵2年退役后,县(区)政府还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是:各区(含经开区、高新区)每人补助4万元,各

县每人补助2万元。

3.服役满2年后继续留在部队的,按相应级别领取工资;退役后在享受上述待遇的基础上,按有关标准由军地双方继续给予经济补助。

就业保障

1.服役满12年以上退役的,由地方政府安排工作。

2.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聘用。在安徽省政法干警招考时,年龄放宽到27周岁,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3.自主创业,符合条件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在2年内由财政全额贴息;创办的企业被认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的,200万元以内的贷款,在2年内享受基准利率50%的贴息;200万-400万的贷款,2年内享受基准利率25%的贴息。

4.可免费参加政府组织的驾驶、烹饪、机械加工、汽车修理等职业技能培训。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交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扣减应缴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和个人所得税。

学校优惠政策:

1、退役大学生报考我校研究生,根据“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分配名额和报考我校人数,由我校自主划定录取总分和单科分数线,总分和单科分数线可低于B类考生分数线。

2、退役大学生复学,根据高考生源在文史类,理工类或自主招生专业内互转,不受高考分数等其它条件限制。

大学生参军政策 第四篇_大学生参军 2016年大学生应征入伍参军条件及优惠政策

大学生参军|2016年大学生应征入伍参军条件及优惠政策

1、基本身体条件

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也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其中:高中文化程度青年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具体身体条件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

2、文化及年龄要求

男青年为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女青年为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3、优惠政策

1.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2.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5.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高校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附寄应征入伍宣传单,宣传单主要内容包括优惠政策概要、报名流程指南、学籍注册要求等。

6.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7.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张为臻博客

8.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9.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10.高职(专科)升学。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大学生参军政策】

11.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12.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13.退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大学生参军政策 第五篇_大学生参军入伍享受的优惠政策(2015年详细版)

大学生参军入伍享受的优惠政策

(2015年详细版)

一、优先优待

【大学生参军政策】

1. 大学生参军入伍除享受义务兵正常优待外,还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政策以及体检绿色通道。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参动〔2013〕69号)

2. 入伍大学生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参动〔2013〕69号)

3. 国家资助学费: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由中央财政提前下拨预算,保证国家资助金及时发放到位。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财教〔2013〕236号,财教〔2014〕180号)

二、选用培养

1. 选取士官: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适用:毕业生;依据:参联〔2010〕3号、参务〔2010〕734号)

2. 士兵提干:

本科以上学历,入伍1年半以上,可以列为提干对象;根据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优先列为提干对象。

(适用:毕业生;依据:政联〔2011〕10号)

3. 报考军校: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军队院校招生考试,年龄放宽1岁;

(适用:在校生;依据:政干〔2007〕389号)

大专毕业生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到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计划。

(适用:毕业生;依据:政联〔2011〕10号)

4. 保送入学:

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适用:毕业生;依据:政联〔2011〕10号)

三、复学升学

1. 复学(入学):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适用: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教学〔2013〕8号、参动〔2013〕69号)

2. 考试升学加分: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适用:毕业生;依据:参动〔2013〕69号)

3. 高职(专科)升学:

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适用: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参动〔2013〕69号)

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适用:毕业生;依据:参动〔2013〕69号)

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适用: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参动〔2013〕69号)

4. 政法干警招录:

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中政委〔2014〕31号)

6. 免修军事技能:

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适用: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参动〔2013〕69号)

7. 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教学厅〔2015〕3号)

8. 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大学生参军政策】

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教学厅〔2015〕3号)

9. 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适用: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教学厅〔2015〕3号)

10.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

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教学厅〔2015〕3号)

11. 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适用:在校生;依据:教学厅〔2015〕3号)

四、就业服务

大学生参军政策 第六篇_关于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2016年2月版)

班长们: 你们好!这是一封关于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2016年2月版)的通知,请查收并告知班级同学!辛苦啦!

一、优先优待

1. 大学生参军入伍除享受义务兵正常优待外,还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政策以及体检绿色通道。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参动〔2013〕69号) 2. 入伍大学生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参动〔2013〕69号)

3. 国家资助学费: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由中央财政提前下拨预算,保证国家资助金及时发放到位。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财教〔2013〕236号,财教〔2014〕180号)

二、选用培养

1. 选取士官: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适用:毕业生;依据:参联〔2010〕3号、参务〔2010〕734号)

2. 士兵提干:

本科以上学历,入伍1年半以上,可以列为提干对象;根据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优先列为提干对象。 2016年5月27日

(适用:毕业生;依据:政联〔2011〕10号)

3. 报考军校: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应征入伍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军队院校招生考试,年龄放宽1岁;

(适用:在校生;依据:政干〔2007〕389号)

大专毕业生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到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计划。

(适用:毕业生;依据:政联〔2011〕10号)

4. 保送入学:

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适用:毕业生;依据:政联〔2011〕10号)

三、复学升学

1. 复学(入学):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适用: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教学〔2013〕8号、参动〔2013〕69号)

2. 考试升学加分: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适用:毕业生;依据:参动〔2013〕69号)

3. 高职(专科)升学:

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适用: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参动〔2013〕69号)

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适用:毕业生;依据:参动〔2013〕69号) 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适用: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参动〔2013〕69号)

4. 政法干警招录:

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中政委〔2014〕31号)

5. 免修军事技能:

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适用: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参动〔2013〕69号)

6. 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教学厅〔2015〕3号)

7. 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教学厅〔2015〕3号)

8. 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

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全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适用: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教学厅〔2015〕3号)

9.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 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教学厅〔2015〕3号)

10. 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适用:在校生;依据:教学厅〔2015〕3号)

四、就业服务

1. 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适用:毕业生;依据:参动〔2009〕88号)

2. 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适用:毕业生;依据:国办发〔2013〕78号)

3. 在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国办发〔2013〕78号)

4. 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拿出一定比例的工作岗位定向招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国办发〔2013〕78号)

5. 乡镇补充干部、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配备时,注重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对返乡务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鼓励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村居“两委”班子的选举。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参动〔2013〕69号)

6. 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发给经济补助,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国发〔2010〕42号、

)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大学生参军政策 第七篇_大学新生入伍政策

大学新生入伍保留入学资格 退役可办理入学手续

从山东省征兵办公室获悉,教育部、总参谋部印发《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县级征兵办负责办理入伍高校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的事宜,望广大应征学子前往县级征兵办咨询和报名入伍。 《办法》规定,入伍高校新生是指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或研究生招生考试、已被普通高等学校或研究生招生单位录取但因同时依法应征入伍未到录取高校报到入学的学生。入伍高校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应当由本人或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入伍地县级征兵办领取并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填写后加盖县级征兵办公章,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公函形式发送至高校招生部门。高校依法依规审核录取资格,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生个人信息中标注“参军入伍”,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审核加盖学校公章后,一份高校备案,另一份连同《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寄送至相关县级征兵办。县级征兵办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留存备案,并在1周内将《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送交入伍高校新生或委托人保管。 入伍高校新生在退役后两年内,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入伍高校新生重新报名参加高考或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原入学机会,入学资格不再保留。入伍高校新生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因身体原因被退回,可以持县级征兵办证明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而中途退役,可以在退役当年,如错过当年入学时间,可以顺延1年办理入学。入伍后因政治原因或拒绝服兵役被部队退后、服役期间受到除名或开除军籍处分的,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所在部队有关部门将通报其入伍地县级征兵办,并由县级征兵办告知录取高校。高校应取消其入学资格。

参军入伍优惠政策“明白纸”

学生处 2013-06-28 16:28:06 浏览227次

(一)义务兵优待金

济民发(2013)22号文件规定,2013年济南市义务兵优待金为11790元,进疆服役义务兵为17679元,进藏服役的义务兵为23580元。

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九条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每服役一年补助4500元,义务兵两年补助9000元。

鲁政办发【2012】34号文件,《关于做好自主就业退伍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的通知》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xs/409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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