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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约奥运专家点评

时间:2014-09-02   来源:健身运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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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约奥运专家点评(一):微评里约“看里约奥运 为自已点赞”

《微评里约》稿件

看里约奥运 为自已点赞

鼎泰能源 胡必刚

从1984年许海峰在洛杉矶为中国夺得第一枚奥运金牌起,一路走来,国人们已经习惯了运动员一次又一次的夺得金牌,在不知不觉中有了“金牌情节”。我们己无法习惯没有金牌的日子。在刘翔奥运会上迫于伤势退赛时,我们的态度也由追棒变成了责难。

当傅园慧获得女子100米仰泳铜牌后,用“洪荒之力”来表达比赛中的拼搏真实感受时,千万的国人爱上了这个率真的女孩,有网友评价“半个中国都在等这一场采访”。傅家小妹用其率真引导国人把目光聚焦在了“金牌”外的拼搏精神上。

如果说获得金牌运动员是一座金字塔的塔尖的话,那么其他运动员、教练员、后勤人员、培养了运动员地方队就是构成金字塔的塔身。只要运动员在场所上表现出了应有的顽强拼搏,即使没有站在领奖台上,我们也应为其鼓掌。

正如生活中平常平凡如你我一样,我们既不是标兵,也不是劳模,终其一生也不曾遇到勇救失足溺水儿童的机会,可能永远都不会有登上领奖台的机会。在我们把鲜花送给奥运英雄的同时,我们也给在苦战三季度工作中黙黙拼搏的你和我点个赞,加下油吧。

里约奥运专家点评(二):VR与里约奥运会的关系分析

VR中的里约奥运会

第31届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又称2016年里约热内卢奥运会,将于2016年8月5日-21日在巴西的里约热内卢举行。里约热内卢将成为奥运史上首个主办奥运会的南美洲城市,同时也是首个主办奥运会的葡萄牙语城市;此外,这次夏季奥运会也是继2014年世界杯后又一巴西体育盛事。 北京时间2009年10月3日凌晨,国际奥委会第121次全会在丹麦哥本哈根进行,在2016年夏季奥运会主办地票选里,巴西里约热内卢通过三轮投票击败西班牙马德里,获得2016年第31届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举办权,这也是奥运会首次登陆南美大陆。 2009年10月2日,里约热内卢通过三轮投票击败西班牙马德里、美国芝加哥和日本东京,最终获得2016年第31届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举办权。

2016年6月14日,国际奥委会主席巴赫宣布里约奥运会口号“一个新世界”。 在此次奥运赛事中,在VR立体直播技术支持下,对里约奥运会进行全程VR赛事直播,支持本次奥运会VR直播的手机APP有 三次方 等,带上VR眼镜,给你带来一场直播盛宴!

赛事文化

会徽

2010年12月31日,国际奥委会主席雅克·罗格、国际奥委会协调委员会主席纳瓦勒·穆塔瓦基勒共同在巴西里约热内卢科帕卡瓦纳海滩揭晓了2016年里约热内卢奥运会会徽。会徽内三个连在一起的抽象人形手腿相连,组成里约面包山形象,设计基于富有感召力的力量性、和谐的多样性、丰富的自然性和奥林匹克精神极大理念[16] 。【里约奥运专家点评】

本届奥运会会徽巴西设计机构Tatil设计,方案从139个设计机构的设计中脱颖而出。会徽甄选环节共有8个机构提出的设计进入到了最后的候选程序。最终里约奥组委聘请由12名世界级设计者组成的评判小组从8个设计中选出了本届奥运会会徽[17] 。 吉祥物

2016年里约热内卢奥运会吉祥物

里约奥组委与2014年12月23日公布了2016年里约奥运会和残奥会吉祥物,受巴西

动植物的启发,两个吉祥物分别代表了巴西的动物和植物,体现出桑巴国度的热情与奔放。里约奥运会官网贴出了这两个吉祥物的照片,他们介于卡通和现实之间,融合了巴西各种流行文化,同时又拥有动画和电子游戏的元素。

人们可以在2014年12月4日之前登陆里约奥运会官网投票决定吉祥物的名字,投票截止日为里约热内卢时间2014年12月4日。组委会提供了3组备选,分别是Oba和Eba、Tiba Tuque和Esquindim以及Vinicius和Tom。其中,Oba和Eba为巴西俚语,是感叹词,同时也有快乐和庆祝的意思;Tiba Tuque和Esquindim是巴西土著语,译为对于舞蹈的渴望;而Vinicius和Tom则是纪念巴西巴萨诺瓦著名音乐家Vinicius和Tom,这种融合巴西桑巴舞曲和美国酷派爵士的曲风在巴西十分流行。[19]

主色调为黄色的里约奥运吉祥物代表了巴西的动物,其中有猫的灵性,猴子的敏捷以及鸟儿的优雅。

奖牌

2016年里约奥运会、残奥会的奖牌总共将有492

4枚,巴西造币公司将成为本届奥运会、残奥会的奖牌制造商,他们将负责制造赛事总共4924枚金、银、铜牌,以及75000枚参赛纪念奖牌。为了体现里约奥运对可持续发展的重视,这些奖牌除了包括金、银、铜这些金属之外,还将包含回收的电子设备的金属,体现了环保精神。[20]

口号

2016年6月14日,2016年里约热内卢奥运会组织委员会在里约奥林匹克公园未来体育馆公布了2016年里约奥运会和残奥会的口号——“一个新世界”,口号寓意里约奥运会将创造一个更美好的世界,以影响和改变下一代人

内容上,体育有望成为VR的“拳头级内容”。体育比赛追求的是一种“现场感”,身临其境对于许多人来说无疑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另外,借助于VR技术,

用户还可更加全面地了解比赛的信息,比如历史比分,这是VR超越现场观看比赛的地方。因此,没有什么比体育内容更适合VR了。

据悉,为了响应广大观众的需求,三次方开启了直通里约奥运会的“神奇通道”,即下载三次方APP,免费领取VR魔镜,体会身临其境的里约奥运会的火热。

奥运的氛围不止在现场能够体会到,现在,戴上VR眼镜,给你奥运赛场上的第一既视感。体育,是VR的发挥舞台;VR,是体育的宣传载体。专家认为,如果有一个项目是最适合VR发挥的,那一定是体育。

里约奥运专家点评(三):2015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第1篇:论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其完善

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由来和发展

环境影响评价的概念最早是在1964年加拿大召开的一次国际环境质量评价的学术会议上提出来的。而环境影响评价作为一项正式的法律制度则首创于美国。1969年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NationalEnvironmentalPolicyActof1969,NEPA)把环境影响评价作为联邦政府管理中必须遵循的一项制度。根据该法第一章第二节的规定,美国联邦政府机关在制定对环境具有重大影响的立法议案和采取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行动时,应由负责官员提供一份详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到70年代末美国绝大多数州相继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1977年,纽约州还制定了专门的《环境质量评价法》。[1]1987年美国制定了《国家环境政策法实施程序的条例》。美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确立以后,很快得到其它国家的重视,并为许多国家所采用。瑞典在其1969年的《环境保护法》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作了规定,日本于1972年6月6日由内阁批准了公共工程的环境保护办法,首次引入环境影响评价思想。[2]澳大利亚于1974年制定了《环境保护(建议的影响)法》(EnvironmentalProtectionAct),法国于1976年通过的《自然保护法》第2条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英国于1988年制定了《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进入90年代以后,德国于1990年、加拿大于1992年,日本于1997年也先后制定了以《环境影响评价法》为名称的专门法律。俄罗斯也于1994年制定了《俄罗斯联邦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我国台湾地区、香港地区亦有专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法或条例。据统计,到1996年全世界已有85个国家制定了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立法。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不仅为多数国家的国内立法所吸收,而且也已为越来越多的国际环境条约所采纳,如在《跨国界的环境影响评价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等中都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作了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正逐步成为一项各国以及国际社会通用的一项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

1972年联合国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之后,我国开始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进行探讨和研究。1979年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试行)》借鉴国外的做法,对这一制度作了规定。该法第6条规定:“一切企业、事业单位的选址、设计、建设和生产,都必须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在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时,必须提出对环境影响的报告书,经环境保护部门和其他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设计”,从此,我国从立法上确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了全面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1981年,原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国家计委和国家经委联合发布了《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对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内容、程序作了具体规定。1986年国家又对《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作了修订,又颁布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把评价的范围从原来的基本建设项目扩大到所有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并针对评价制度实行几年的情况对评价内容、程序、法律责任等作了修改、补充和更具体的规定,从而在我国确立了内容较为完整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除此之外,我国通过各种具体立法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作了规定。如1982年颁布的《海洋环境保护法》、1984年颁布的《水污染防治法》、1987年颁布的《大气污染防治法》、1988年颁布的《水法》、1988年颁布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中对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环境影响评价、野生动物环境影响评价等作了明确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管理,1998年11月18日,国务院审议通过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1986年的《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并提升为行政法规。至此,可以说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为了贯彻实施《条例》,1999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体系。

二、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主要内容

根据《条例》以及其他相关规章的规定,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一)环境影响评价的对象是建设项目。《条例》所称的“建设项目”是指按固定资产投资方式进行的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包括国有经济、城乡集体经济、联营、股份制、外资、港澳台投资、个体经济和其他各种不同经济类型的开发活动。按计划管理体制,建设项目可以分为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开发(包括开发区建设、新区建设、老区改造)和其他共四个部分的工程和设施建设。[3](二)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根据《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实行分类管理。第一类是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第二类是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第三类是对环境影响很小的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很小的项目,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则对“重大影响”、“轻度影响”、“影响很小”进行明确界定,并对各类建设项目的具体名录进行明列。(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条例》第八条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建设项目概况;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和预测;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涉及水土保护的建设项目,还必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护方案。(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或登记表由行业部门预审,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登记表,由建设单位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五)对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实行资格审查制度。《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对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实行资格审查制度。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必须取得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按照资格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对评价结论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对评价证书的等级、申请评价证书的条件和程序、评价证书管理与考核、罚则等作了具体规定。(六)征求公众意见。《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三、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问题

由上述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现状看,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已形成相对完善、内容较为充实

的体系。它对于预防新的污染,缓减我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起了积极作用。但是,从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实施情况和世界各国立法趋势来看,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还存在一些比较明显的缺陷:

一是在评价对象上只限于具体的建设项目,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一些宏观决策没有纳入环境影响的评价对象。具体建设项目固然对环境有直接影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大多数国家亦十分重视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但与具体项目相比,国家的重大经济、技术和产业政策,区域和资源开发规划,城市和行业发展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对环境的影响更大,如果说具体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是局部性的话,那么立法与政策对环境的影响则是全局性,一旦决策失误会给相当范围甚至全国的环境质量带来了一些重大损害和危害。而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则对国家宏观决策的环境影响评价长期未能予以足够重视,不能不说是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一个重大缺陷。

二是在评价程序上,缺少公众参与的民主决策机制。世界上绝大多数有环境影响评价立法的国家,几乎均将公众的参与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产生直到1996年前在一些重大的环境立法没有体现。199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才对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有所涉及。其后,虽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以及《条例》都作了类似《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但这些规定都过于原则,对于公众参与的方式、阶段、人员、效果等没有进行规定。因此,这些规定只不过是公众参与的宣言,并没有形成公众参与的完整机制。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这一缺陷明显地反映了我国立法与国外立法的差距。

三是立法层次偏低。纵观国外环境影响评价立法状况,大多数国家都制定了专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作全面、系统、完整的规定。我国《条例》虽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也作了较为完善的规定,但其只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而且该条例并不只是针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作为全面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重要法律制度,对可持续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环境法律体系中应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我国缺乏环境影响评价的国家立法,不利于全面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作用,与其它国家相比,明显滞后。

三、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完善

1、建立宏观重大决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我国现行的环境影响评价主要限定在建设项目对大气、水、噪声和生态等方面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和预测方面。这对于保证环境不会因建设项目的实施而出现明显的污染与退化,起到了积极的预防作用。但是我们必须注意到对环境施加影响的行为不仅来自于建设活动,更主要的来源于国家。与具体的建设项目相比,国家的决策行为对环境的影响更大。因为单个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毕竟是局部的和有限的,而国家的一个决策一旦出台,其所造成的影响小则涉及某个地区的发展,大则影响全国。因而建立政府宏观重大决策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势在必行。

(1)重大决策环境影响评价已成为国际上环境影响评价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第二条第三款就规定要将环境影响评价应用于对环境质量具有重大影响的每一项立法建议(proposalforlegislation)和其他重大联邦行动(majorfederalaction)。美国总统环境质量委员会1978年颁布的《国家环境政策法实施程序的条例》规定联邦的行动有四类:官方政策(officialpolicies)、正式规划(formalplans)、行政计划(actionprograms)、具体项目(specificprojects)。加拿大于1992年6月通过,并于1995年1月19日开始生效的《加拿大环境评价法》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了专门规定。除了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外,1993年加拿大也颁布了《政策和规划提案的环境影响评价程序》(TheEnvironmentalAssessmentforPolicyandProgramProposals),规定提交内阁审议的所有联邦政策和规划提案都需要经过非立法性的环境评价程序。俄罗斯联邦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部1994年7月18日公布的《俄罗斯联邦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在其第二部分适用范围中,将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确定为五大类,即部门和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构想、规划(包括投资规划)和计划;自然资源综合利用和保护纲要;城市建设文件(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方案和纲要等);关于研制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物质的文件;建设投资的前斯设计方案论证文件,现有经济和其他项目、联合体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的技术经济论证文件及设计方案。显然,俄罗斯环境影响评价的对象不仅包括具体的建设项目,而且包括规划、计划等经济技术决策。欧盟于1996年颁行了《欧盟关于一定计划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令建议》(ProposalforaCouncilDirectiveontheEffectsofCertainPlansandProgramsontheEnvironment),规定鉴于环境评价是在计划和规划中综合考虑环境因素的重要手段,它可以确保有关主管当局在采纳有关计划和规划之前考虑这些计划和规划实施时可能会产生的环境影响,应在成员国制定的计划和规划中开展环境评价。荷兰于1993年制定的《环境保护法》第七章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Chapter7、EnviornmentalImpactAssessment),规定那些对环境具有严重不利影响的活动(activities)和政府关于该活动的“决定”(decisions)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这在荷兰被称为“战略环境影响评价”(StrategicEnvironmentalImpactAssessment)。由此看来,国家宏观决策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已为各国通采。

(2)中国历史经验表明,国家的重大宏观决策对于生态环境具有重大影响。在1979年我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颁布以前,中国没有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更谈不上对宏观重大决策的环境影响评价。但是国家不当决策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却长期存在着。如50年代的人口政策、60年代“农业以粮为纲、工业以钢为纲”政策等都对生态环境产生的极大的负面影响,教训是非常深刻的。1979年之后,我国虽然确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但由于评价仅限于对具体建设项目的评价上,国家重大决策的环境影响评价仍然处于空白状态,结果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没有能起到预防决策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例如1989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当前产业政策要点的决定》,该决定将造纸、电镀、皮革、印染、焦化等行业作为国家重点支持的产业,结果这些行业很快得到迅速发展。但随之而来则是严重的环境污染。为了解决这些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业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国家不得不于1996年采取严厉的措施,对包括造纸、电镀、制革、印染、炼焦等行业在内的一大批企业实行取缔和关闭,给国家带来巨大经济损失。我国汽车工业政策也反映了决策对环境的影响。由于十四大将汽车工业确定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于是1994年国务院出台了《汽车工业产业政策》,该政策明确提出“到2000年,汽车总产量要满足

国内市场的90%以上的需求;轿车产量要达到总产量的一半以上,并基本满足进入家庭的需要”,并指出“国家鼓励个人购买汽车”。由于该政策的出台,极大刺激了汽车的消费,到1998年底,我国汽车的保有量已经达到1400万辆,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的汽车增长量更为突出,平均增长率接近20%。与之相联系,汽车排气所带来的空气污染亦日趋严重。1998年,我国机动车排放一氧化碳1500万吨,氮氧化物120万吨。北京市大气中74%的碳氢化合物、63%的一氧化碳和37%的氮氧化物来自汽车排气。面对城市空气质量日益恶化现状,人们在享受汽车带来的方便与快捷的同时,开始怀疑甚至抱怨国家关于汽车工业的产业政策。此外,国务院出台的《全国包装工业发展纲要》关于重点发展塑料包装制品的政策、关于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等都带来了严重污染。事实上,我们认为虽然国务院出台的产业政策带来了消极的作用,但是也不能据此完全否定国务院这些产业政策。因为不管是电镀、制革,还是汽车、乡镇企业国家都需要,这些行业也需要发展。问题在于如何发展、发展的规模、能不能作为支柱产业、发展以后将会给生态环境带来什么影响、如何避免这些对环境的不良影响等需要进行科学的论证与分析,以确定适当的发展方向。由于缺乏对这些产业政策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导致这些环境敏感行业带来严重的污染问题。据此看来,在我国目前的产业结构、投资结构与投资方向在很大程度上受到zhèng fǔ 部门宏观指导的影响的情况下,开展对国家的政策、法规、计划、规划等的环境影响评价是十分必要的(3)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引进外资的比例正在逐年增加,利用发达国家和国际金融组织如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的贷款已成为我国筹集建设资金发展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投资方往往会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要求对于项目选址地的区域开发计划和政策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如果我国不在这些方面进行主动的研究和完善,很可能影响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

此外,进行宏观重大决策的环境影响评价,也有助于合理配置自然资源、有计划地控制环境质量恶化、减少对环境的损害。

鉴于进行重大决策环境影响评价的意义以及国外的经验,我国应建立对国家重大经济、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区域和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城市和乡镇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的环境影响评价。

2、建立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的公共参与(Publicparticipation)制度,指建设单位及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机关以外的其他相关机关、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学者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地居民等,通过法定的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制作、审查与监督等的活动。

《我国环境保护法》对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问题没有进行规定。我国最早对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定见于1993年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计委、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在1993年6月21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指出:“对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贷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均有明确的要求,并将贷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列为办理贷款项目手续不可缺少的文件之一,对贷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出了较完整的程序和要求。”为此通知要求“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告书》中应设专门章节予以表述,使可能受影响的公众或社会团体的利益能得到考虑和补偿。公众参与工作可在《评价大纲》编制和审查、《报告书》审查阶段进行。”并规定了两种公众参与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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