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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配合调查违法生育

时间:2014-09-02   来源:化妆技巧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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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配合调查违法生育(一):违法生育调查笔录

湄潭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违法生育案件调查笔录

调查时间: 年 月 日

调查地点: 调 查 人: 、 记 录 人: 被调查人: 性别:

调查内容:我们是抄乐乡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行政执法证,今天,我们代表湄潭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对你涉嫌违法生育的情况依法进行调查,请你配合并如实回答我们的问题。

姻情况?

第 1 页 共 3 页 和现居住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基本情况? 籍地和现居住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基本情况?

征收的?征收了多少? 的相关规定?

第 2 页 共 3 页 人员、是否有出生医学证明、是否有生育证或服务证等方面的情况?

按上指印。

被调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不配合调查违法生育】

调查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第 3 页 共 3 页

不配合调查违法生育(二):基层党员干部违法生育情况调研报告

基层党员干部违法生育情况调研报告 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不断变化,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问题、新情况,违法生育原因日趋复杂化。计划生育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党员干部本应模范带头执行计划生有基本国策,而少数党员干部无视党纪国法违法生育,严重影响了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损害了党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当前,如何遏制其继续发展已成为相关部门面临的难点;为此,就我镇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现状、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一点相应的对策与建议,仅供参考。

一、违法生育的现状及原因

计划生育工作虽然进行到了推行优质服务、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阶段,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意识形态发生的深刻变化,导致部分党员干部群众的生育观念和计划生育意识有所淡化。从调查情况看,全镇党员干部违法生育虽然为数不多,但由于其地位、身份、关系的三特殊,在社会上造成的不良影响,严重影响到计生国策的贯彻执行,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计生生育政策宣传力度不到位,时效性不强。对农村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宣传效果明显,但却忽视了对党员干部违法生育党纪处分实行从严处理的政策宣传,党员干部对计划生育政策的知晓率偏低,个别知之甚少。农村党组织对党员的学习教育不到位,教育有效性不强,效果不理想,尤其是缺乏计划生育政策和党纪法规的学习教育。

(二)受传统生育观念影响,思想认识不到位。主要表现为党员自身素质不高,缺乏先进性。受我国基本国情和传统思想的影响,群众的婚育观念、生育愿望与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之间,仍存在比较突出的矛盾,养儿防老意识根深蒂固。特别是个别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不高,对党员身份不重视,对党纪政纪处分抱无所谓的态度。

(三)党员流动性大,监管存在漏洞。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党员外出务工增多,加大了党员日常管理有效性的强度和难度,导致党员流出地和接收地对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存在监管漏洞。

(四)调查认定手段单一,调查取证难。目前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调查认定手段单一,亦受执法权限、调查手段及措施限制,尽管疑点较多,违法生育的可能性较大,在查处时,若遇到当事人抵触情绪强,明确拒绝配合或有意回避办案人员,例如拒绝到谈话地点、不理睬办案单位的通知、拒绝签字等,难以查实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问题。

(五)违法生育监督治理不到位。一是党内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农村党支部更加重视经济建设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二是对农村党员监管不够完善。近年来,加大了对农村党员的发展,发展中虽然进行了严格的考察,但预备党员转正后就减少了对农村党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致使部分农村党员受传统思想的影响而违法生育子女。

二、对策建议

(一)健全完善机制,保障工作开展。根据新形势、新情况计生生育的特点和难点,创新工作机制,构建计生信息共享工作平台,真

正实现部门配合,信息互通,协调一致,为发现、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加快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加快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逐步扩大覆盖面,增大对计生家庭的奖励幅度,解决其后顾之忧。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遵纪守法氛围。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加大对党员干部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纪律处分规定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力度,正确引导广大党员树立自觉守法,,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努力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反面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对典型的党员违法生育的案件进行通报,引导党员通过反面典型吸取教训。

(三)加大查处力度,严惩违法生育党员干部。加大党员违法生育查处力度,凡是党内担任了职务的一律给予撤职处分,在职党员违法生育的开除公职;村居党员干部或党员等违法生育的一律开除党籍并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免职,形成从严惩处违法生育党员干部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不配合调查违法生育】

(四)加强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建立流动党员联系平台,确定责任心强、工作热情高、熟悉情况的支委成员或党员骨干与流动党员一对一或一对多结成联系对子,定期与外出流动党员和流入地党组织联系沟通,掌握其动态。现在农村基层党员超生的绝大部分都在外地打工,取证有一定的难度,因此,乡镇纪委要加大对现行超生党员的查处力度,有条件的,要赴外地进行调查取证,让违纪的受到党纪处

分。

(五)强化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加大目标考核力度,将对党员违法生育及时处理到位问题纳入乡镇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内容。同时,乡镇党委、政府应将党员违法生育治理纳入对村级的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内容,同评优、党员发展等相挂钩,在授予综合性荣誉称号、综合性评先评奖、干部选拔任用和党代表、人大代表的资格予以“一票否决”的制度,以考核督促党员违法生育治理工作。

(六)严明党纪,加强责任追究。实行连带责任追究和责任捆绑制,对党员违法生育情况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村党支部、乡(镇)驻村干部、计生人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其他相关领导及人员负连带责任,并限期查处党员违法生育事实;对故意拒绝召开党支部大会和不配合组织查处党员违法生育案件的相关责任人,要进行思想教育,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追究其党纪责任。

不配合调查违法生育(三):2016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调研

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调研

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人口计划生育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近三年,我街纪工委在街党工委和办事处的领导下,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月活动,联合街计生办加大对党员干部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虽未发生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个案,但从日常管理工作和干部群众反馈信息,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问题不容忽视。

(一)现状和难点个别基层干部抓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不强。通过调研了解,目前个别基层干部存在不想抓、不愿抓、不敢抓计划生育工作的思想,工作主动性不强。不想抓,是因为顾虑村、居委三年换届的影响,得罪一个超生户,等同得罪一个家族,个别干部怕失票子、丢位子。不愿抓,是亲缘关系盘根错节,抛不开情面,放不开手脚。【不配合调查违法生育】

(二)违法生育手段多,隐蔽性强。个别基层党员干部为达到违法生育、逃避党纪国法制裁的目的,想方设法,不择手段,极力钻政策空子。有的办理假离婚或在妻子政策外怀孕后办理协议离婚,对外宣称已离婚,但实际上仍然保持夫妻关系以达到违法生育的目的;有的违法生育后将孩子户口落在他人名下或落假双胞胎户口;有的办理异地落户等。

(三)调查认定手段单一,调查取证难。目前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调查认定手段单一,亦受执法权限、调查手段及措施限制,尽管疑点较多,违法生育的可能性较大,在查处时,若遇到当事人抵触情绪强,明确拒绝配合或有意回避办案人员,例如拒绝到谈话地点、不理睬办案单位的通知、拒绝签字等,难以查实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问题。

(四)受传统生育观念影响,思想认识不到位。受我国基本国情和传统思想的影响,群众的婚育观念、生育愿望与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之间,仍存在比较突出的矛盾。特别是个别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不高,对党员身份不重视,对党纪政纪处分抱无所谓的态度。

(五)党员流动性大,计生监管存在“真空”和“断层”地带。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跨地域的人才交流,加大了党员日常管理有效性和延续性的强度和难度,导致党员流出地和接收地对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监管的缺位和失位现象。

进一步分析原因,主要体现为:一是计生生育政策宣传力度不到位,时效性不强,二是党员思想不到位,存在“躲、避、拒、拖”情绪,三是村居干部思想不到位,存在畏难情绪,相互推诿、扯皮,当“老好人”情况,四是治理违法生育的机制不够完善。

根据新形势、新情况计生生育的特点和难点,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如建立纪委、组织、宣传、计生、公安,卫生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信息互通,联合执法,构建违法计生综合治理组织网络,为发现、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提供坚强组织保障;进一步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机制,重点是加快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和加快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逐步扩大覆盖面,在一些惠民利民的政策设计上要考虑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倾斜,对超生户进行限制。

要加强宣传教育,形成遵纪守法氛围。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使他们自觉、模范地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尤其是街道、村居不仅要加大对群众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正面宣传力度,还要加强反面警示教育。对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典型个案要及时通报,引导党员通过反面典型,吸取教训。此外,要特别重视经常教育和引导村居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树立起强烈的政治意识和组织意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调动起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每个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执行,积极宣传基本国策,带动和帮助子女、亲属及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努力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提高党员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工作的责任和权利,勇于揭露和纠正本单位、本组织或党员的缺点、错误,及时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事实。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纪委、广东省监察厅关于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加大查处力度,严惩违法生育党员干部。积极探索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案件查办缺位认定模式,对于违纪党员不配合组织调查处理或无法联系的案件,只要证据充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在通过将被调查人涉嫌的违纪事实和被调查人的权利义务在指定的范围内向被调查人和广大党员群众进行公告,被调查人和广大党员群众没有发表建议意见的,就认定被调查人对公告的违纪事实无异议,被调查人放弃相关权利,被调查人认可其缺位而无法履行的程序手续完备。

【不配合调查违法生育】

实现在被调查人缺位的情况下,对被调查人作出处分,进而形成从严惩处违法生育党员干部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加强党员干部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把党员干部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强化对党员干部及其配偶的孕、透查管理,提高透查质量,特别是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及其配偶的监督管理,堵塞漏洞,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党员干部违法生育隐患。建立特殊人群违法生育档案制度,凡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干部、村居干部违法生育后在晋职晋级、评优评先、干部培养、考察学习等方面给予限制性规定。

坚决执行村社党员干部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一票否决”;坚持股民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实际情况与村社年终股份分红以及有关福利待遇挂钩;建立健全“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相关配套制度。

加强党员流出和接收管理工作。各党支部根据就近便利原则,确定责任心强、工作热情高、熟悉情况的支委成员或党员骨干与流动党员一对一或一对多结成联系对子,定期与外出流动党员和流入地党组织联系沟通,掌握其动态。在接收党员工作中,相关部门和经办人要通过查阅计生证明(件)、核查计生电子信息化管理系统、电话查证等方式,严把前置审查关口。【不配合调查违法生育】

不配合调查违法生育(四):2015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执行《县2015年度人口计生工作要点》,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核心,以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为重点,进一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有效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宣传教育,提升服务质量,全面落实好利益导向机制,为构建和谐、安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发展环境,特制定街道办事处2015年计划生育工作要点。一、年度人口指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6%以上,育龄群众享有安全、适宜的节育技术服务和生殖健康保健服务;建立完备的优生促进工作体系,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健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机制,群众普遍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城区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全面加强,实行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建设利益导向机制,使计生家庭优先享受发展成果;着力建设群众自治机制,使计生变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努力形成依法行政、调控有力、管理有效的人口计生工作机制,促进人口计生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二、工作要点1、加强领导,落实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强化村为主的落实。做好计生工作日常调度、审核及年终考评,严格奖惩机制,针对个别村对计生工作不够重视,以致于近年发生多起计划外生育违法现象,2015年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对开展计生工作认识不到位,积极性不高,不配合甚至影响全办计生工作整体水平的村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全办进行通报;对工作不负责任,无法掌握本村基本情况或不能真实、及时上传下达本村计生工作状况的计生专干使其自动离职,让村级计生工作真正有人抓、大事小事有人管,有效提升计生服务工作群众满意度。2、进一步加强宣传,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着重做好省“取消二胎生育间隔”和国家“允许单独生育二孩”政策的宣传,加强对育龄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适时生育,避免生育堆积。二是加强人口阵地宣传。继续开展“人口文化宣传阵地创建活动”,进一步优化宣传环境。三是加强节假日主题宣传。利用春节、5.29协会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等重要节假日开展创新性、有特色的宣传活动,真正发挥主题宣传作用。四是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各级电台、报刊,开展以生育政策、婚育新风、打击“两非”、关爱女孩、阳光计生、惠民计生等为题材的重点宣传报道。加强主流媒体宣传,改进宣传信息工作方式方法,全方位营造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社会舆论环境。3、进一步突出民生工程,力求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取得新突破。不断扩大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的覆盖面;严格执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及时足额兑现各项计划生育奖扶资金,规范程序,阳光操作,做到政策公开、操作公开、享受人群公开,确保不漏一人、不错一人、严格兑现政策,让计划生育家庭实实在在得实惠。加大计生特困家庭救助帮扶力度。充分发挥街道、村计生协会作用,以助困养老为重点深化生育关怀行动,加大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等计划生育弱势群体的扶助力度。4、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努力提高计生工作水平。一方面,切实加强孕前管理。全力抓好全年孕环检、综合节育措施的落实和补救措施的落实。对计划怀孕对象做到早发现、早落实,确保补救措施落实。控制中、大月份引产,从根本上控制计划外出生,保持打击“两非”案件的高压态势,坚持实行有奖举报和孕情消失倒查制度,配合县局联合督查、定期集中专项整治、联合办案,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两非”案件,确保将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合理范围。另一方面,大力开展计生优质服务,全面做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确保二胎到站检查率达100%.加强村级计生专干在组织育龄群众健康查体工作上的责任心,有效提高到站查体率达到90%以上。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不断优化服务结构,拓宽服务领域。开展以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生殖健康预防为主要内容的优质服务。要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服务水平,努力做到优生优育服务、免费服务、节育措施服务、二胎跟踪服务、定期跟踪服务五到位。创新药具发放模式,为育龄群众提供安全有效的计划生育药具服务,规范避孕药具领取保管,完善避孕药具发放网络,强化避孕药具知识和知情选择的宣传,提供生育指导和随访工作。5、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城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实行建档建册,逐一录入信息,信息平台共享,特别针对人口集中的市场搞好清理,做到不漏一人,实行横切到边,纵切到块的管理模式。强化城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加大城区计生管理力度,2015年街道将继续深化城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网格化”管理,以社区为依托,责任到人,为城区计生工作打好基础。6、坚持依法行政,着力提升计生执法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人口计生工作依法管理水平。坚持依法行政,公开、公平,切实维护社会公平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对所有违法生育对象,加强执法力度,及时调查取证,发现一例,查处一例。7、加强群众自治。一是加强村级计生协会组织建设,做好村计生协会换届后续工作;二是指导做好群众自治章程的修订完善工作;三是加大“诚信计生”推进力度,实行村两委与群众“双向承诺,互为守信”。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组织网络健全、覆盖面广的群众团体优势,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促进群众婚育观念进一步转变。8、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升计生工作者的素质能力。提高基层计生专干国策意识和业务水平,加强各村各单位间经验交流,注重改变工作方式方法。与此同时,加强计生队伍作风建设,大力弘扬爱岗敬业、忠于职责、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精神,树立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不配合调查违法生育(五):2015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6篇

第一篇随着单独政策放开,群众生育观念发生了改变,加上省考核方案的变化和机构改革带来的诸多问题,我们必须通过转型,扎扎实实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2015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结合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不变,一把手负总责不变,一票否决制不变”,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苦干实干,打造特色亮点,强基固本,创新发展,努力开创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和谐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一、工作目标以“争市第一,保国优、保省优”为工作目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87%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高出正常值的,高出部分下降10%以上;综合措施落实率95%以上;上级奖扶政策100%落实到位;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90%以上;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70%以上。二、主要措施2015年,我县人口计生工作要严格落实国策精神、上级考核标准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三为主”,突出“三个重点”,健全“三项机制”,实现“争市第一、保国优、保省优”的工作目标。1、坚持“三为主”。一是坚持宣传教育为主。要在宣传舆论引导上下功夫,优化户外宣传环境,督促乡村及时更新、维护宣传标牌、标语,确保宣传效果。继续开展多形式、多方位的大型宣传活动,让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国策意识。二是坚持避孕节育为主。及时向育龄夫妇提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服务,提高药具的使用率,最大限度地降低意外妊娠,有利于育龄妇女的身心健康,确保人口计划的完成。三是坚持经常性工作为主。坚持抓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节育措施落实、信息及时上报和奖扶政策确认兑现等经常性工作,对各项业务指标实行督查提高、分月通报,从而使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做得深入细致,齐头并进。2、突出“三个重点”。一是控制人口增长。一方面,抓四大手术的落实。要切实抓好手术集中活动的开展,对手术费用实行全免,全方位地为育龄群众提供技术服务,说服引导育龄群众自觉、自愿进站进所落实四大手术。另一方面,抓分月管理到位。继续对各项业务指标、“两非”任务、社会抚养费征收、“两公人员”违法生育查处、信访办理等工作,实行分月管理,确保各项业务指标、工作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再一方面,抓后进单位督促和指导到位。对计划生育后进单位实行重点管理、定期督查、跟踪调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以此提高工作水平,促使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均衡发展。二是开展优质服务。首先,要加强计生队伍建设。通过办培训班、开展“大比武”活动等形式,提高工作人员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其次,开展网上办证服务。对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计划生育各类证件,实行网上办证,进一步便民利民。再次,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自2015年起,凡是符合生育条件,有生育意愿的对象,均要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以此提高受检覆盖人群,最大限度降低先天性缺陷儿的出生。在抓好免费服务的同时,突出上门指导和随访服务。三是严格依法行政。(1)按照法律程序,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对拒不按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征收;成立专门的征收小组赴异地对流动人口违法生育依法征收,提高征收到位率。(2)对“两非”典型案件发现一起,依法处理一起,确保省市下达任务全面完成,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值范围。(3)认真清查“两公”人员违法生育的人和事,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到位。3、健全“三项机制”。一是健全人口信息平台机制。(1)实行“村直报”工作。2015年我县将全面开展人口计生数据“村直报”试点工作,改变以往乡级单位上报人口计生数据为村级单位利用手机平台直接上报,从而提升数据质量和信息化水平。(2)建立计生信息共享制度。切实建立“党政负责、部门配合、优势互补”的人口计生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实现计划生育综治部门人口信息互通有无,以此提高我县人口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和利用率,有效防止出生人口瞒报、漏报。二是健全益利导向机制。(1)兑现奖励政策。加大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力度,兑现奖励扶助政策及计生免费项目,从最大程度上使计划生育家庭实现政治上有地位、经济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2)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建立“生育关怀”基金,全部用于解决计划生育关怀对象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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