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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生活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结合集团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会议要求
第二条 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
第三条 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
第四条 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第五条 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第六条 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第三章 召开时间
第七条 党内民主生活会按党委会和支部委员会两个层次进行,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在四月底前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在十月底前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第四章 会议内容
第八条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第九条 加强领导班子和党的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第十条 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第十一条 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第十二条 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它重要问题。
第五章 会议程序
第十三条 党的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及议题,应提前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到参加会议的党员,以便参加会议的同志作好准备。
第十四条 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程序:
1、确定中心议题。要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联系本单位的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和需要
解决的一、二个突出问题。
2、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个别谈心以及民主评议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由党群部门汇总,也可委托组织委员通过个别谈心或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等形式听取意见。
3、发出会议通知。应提前将确定的会期报告上级党组织,并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做好开会准备。
4、做好发言准备,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要根据议题,对照《党章》、《准则》及上级组织的要求,认真做好个人发言准备。党委(支部)成员之间应事先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第十五条 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
1、指定专人做会议记录,所有到会人员在出勤本上签到;
2、民主生活会分别由党委、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说明本次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
3、学习上级有关文件;
4、党委(支部)委员、党员发言,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委(支部)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因故缺席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将会议情况和批评
意见转告缺席人;
5、主持人进行归纳总结,并研究会议上提出的而又能当场解决的问题;
6、请参加会议的上级组织领导或代表讲话;
7、对会议进程、会议谈话做好详细记录,经党委(支部)书记签名后妥为保存。
第十六条 民主生活会召开后落实的程序:
1、制订整改措施。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由分工领导干部具体负责落实,主要领导加强检查督促。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需上级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报告;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重要问题,党组织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报告的,应追究民主生活会主持人或召集人的责任。
2、及时汇报。党委和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情况和解决的主要问题,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用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3、及时反馈。要用适当的方式将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向党内外群众反馈,以便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第六章 会议纪律
第十七条 对于无故不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党组织的成员要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广泛听
取意见,并及时改进自己的工作,决不允许对提意见者实施报复,违者以违犯党纪论处。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历史沿革
王为衡
2013年11月20日09:43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民主生活会制度作为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伴随着党内民主生活的扩大和党内民主观念的增强而逐步确立并完善起来的。
建党初期,为反对家长制作风,提出扩大党内民主生活
建党初期,我们党虽然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实际经验,对党内民主生活尚未给予足够重视。作为我们党早期的主要负责人,陈独秀的家长作风就比较严重。曾任我党早期中组部部长的周恩来一针见血地指出:“从前组织上有一种‘家长制’的形式,党员群众对于党部,下级机关对于上级,只有机械的服从,而无活泼的党的生活。”有鉴于此,我们党在大革命失败后开始关注如何有效扩大党内民主生活的问题。
1928年,周恩来在谈到如何贯彻党的六大决议时,特别提出:“各级党部都要尽可能地讨论一切党的政治问题,引导每个同志都尽量发表对于政治问题的意见。”?“所谓支部生活,并不是仅仅开会听政治报告、交纳党费就算完事,最要紧的是讨论当地的政治问题、工作问题。”
1929年,中央在给鄂东北特委的指示信中,就如何“实行党内的民主与集中”作出批示,特别指出:“我们党内过去缺乏民主的精神,造成了许多组织上的缺点。所以现在各级党部在可能的范围内,都要尽量地扩大党内民主„„各级委员会的工作,不应由书记或主席包办,应经过大多数委员的共同讨论。”同年,古田会议所形成的决议提出,要厉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生活,特别强调要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方法,解决党内矛盾。允许个人发表意见,允许争论,但争论要限于党内,对党委或同志的批评应当在党的会议上提出。这种做法与第三次“左”倾路线着重组织处分、“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做法截然不同,在党的建设史上具有开拓性的意义。
到达陕北后,开始提倡民主的工作精神,并施行有关民主生活的教育
党中央到达陕北后,开始系统总结党的历史经验。探索实现党内民主生活的精神和原则,成为毛泽东、刘少奇等党的领导人在多个重要场合着重强调的突出问题。
1937年5月8日,毛泽东在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谈到党内民主问题时指出:“要达到这种目的,党内的民主是必要的。要党有力量,依靠实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去发动全党的积极性。”同月,刘少奇在白区党代表会议上也谈到这一问题:“我们不只是要在形式上执行一些民主手续,更要紧的是我们要提倡一种民主的工作精神。领导机关应当尊重每一个同志的意见和应有的权利。负责人员在党内没有特权,不应斤斤于自己个人的领导地位,不自高自大,应服从多数,服从纪律,接受下面的批评,倾听同志的报告,详细地向同志解释,用平等的兄弟的态度对待同志,把自己看作是一个普通的同志,大公无私地处理问题。这是民主的精神,我们每一个干部都应当具备这种精神。应当用这种精神来改造自己并教育同志。这正是党内所需要的民主。”
1938年10月,毛泽东在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上专门对如何实现党内民主生活作了详尽而精辟的论述。他提出,“由于我们的国家是一个小生产的家长制占优势的国家,又在全国范围内至今还没有民主生活,这种情况反映到我们党内,就产生了民主生活不足的现象。这种现象,妨碍着全党积极性的充分发挥。同时,也就影响到统一战线中、民众运动中民主生活的不足。为此缘故,必须在党内施行有关民主生活的教育,使党懂得什么是民主生活,什么是民主制和集中制的关系,并如何实行民主集中制。这样才能做到:一方面,确实扩大党内的民主生活;又一方面,不至于走到极端民主化,走到破坏纪律的自由放任主义。”
1941年,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20周年,中央政治局通过了《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其主要内容是加强组织纪律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干部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听取党员群众的批评、增强党性等等,从此确立了党内民主是增强党性的重要原则。
延安整风运动中倡导并践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党内民主生活方式
随着党内民主理论的不断深化,党内民主实践也在不断创新。1942年开始的延安整风运动,就积极倡导并践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党内民主生活方式。在南方局整风学习期间,周恩来曾多次主持会议,讨论如何“自我反省,各人检讨
自己的缺点”。他认为,领导干部应在自我批评方面起示范作用,“一个人或一个政党,如果不愿做反省功夫而自满自傲,不承认自己有任何错误和缺点,或者不善于看出自己力量之所在而害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敢正视错误和改正错误,那么,这个人和这个政党就一定不免于失败。”1943年,周恩来在45岁生日这天写下了《我的修养要则》,以明心志。
延安时期曾担任中央党校秘书长的黄火青后来评价认为,党内民主生活在延安时期是很好的,大家有啥说啥,敢说真话,从不拐弯抹角。他曾举例说,有个名叫窦商初的老团长,打仗的时候身上负过7次伤,从解放区来到延安,对有些事情看不惯,什么也不怕,什么话都敢讲。开小组会他讲,开大会他还上去讲,一讲就是半天。他讲完了,大家讨论他讲的话,哪些对、哪些不对,慢慢地跟他讲道理。他有气的时候,你说啥他也听不进;他缓过来了,你再给他提意见,他知道自己讲错了,就虚心接受了。
延安整风运动加强了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党的七大在整风运动的基础上,对如何开展党内民主生活作了系统阐述。刘少奇在《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提出,“必须放手地扩大我们党内的民主生活,必须实行高度的党内民主”。
新中国成立后,作为执政党迫切需要健全党内民主,实现正规的民主生活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总体上从战争状态转到建设状态。为顺应这个转变,中国共产党迫切需要健全党内民主,实现正规的民主生活。在党的一系列重要会议上,有关党内民主生活的基本原则得以确定。
1955年,中组部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工作会议。会议指出: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必须加强集体领导,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健全支部的民主生活。会议还认为,实现集体领导,建立支部民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生活,增强党内团结和严肃党的纪律,是党的建设事业中极为重要的原则。
鉴于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的历史教训和我们党在工作中存在的缺点,1956年召开的党的八大强调坚持党的集体领导原则,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加强对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发展党内民主,反对个人崇拜。刘少奇在八大政治报告中强调了党的集体领导和扩大党内民主的原则,指出:一切重大问题的决定都要在适当的集体中经过充分的讨论,容许不同观点的无拘束的争论,以便比较全面地反映党内外群众的各种意见和客观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各个侧面;坚决接受合
理的反对意见或者反对意见中的合理部分;对于按照正常程序提出任何反对意见的任何同志,决不能采取排斥态度。八大通过的党章也明确指出:党必须采取有效的办法发扬党内民主,鼓励一切党员、党的基层组织和地方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上下级之间的生动活泼的联系。
遗憾的是,八大召开后不久,反右派斗争、“大跃进”运动、“反右倾”斗争的开展改变了八大确立的正确路线,严重破坏了党内民主生活,助长了党内不敢坚持原则,不敢讲真话的不良风气,一言堂、家长制等现象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得以滋长和蔓延。
七千人大会上正式提出关于民主生活会的主张,但未得到真正落实
1961年五六月间,中央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对“大跃进”运动以来的经验教训进行了初步总结,党内民主生活问题是讨论重点。
随后,1962年初召开的七千人大会进一步总结了“大跃进”运动以来的经验教训,对如何坚持和发展党内民主生活进行了反思和探索。毛泽东在全体大会上发表讲话,一共讲了六个问题,中心是讲民主集中制问题。他说:“不论党内党外,都要有充分的民主生活,就是说,都要认真实行民主集中制。”毛泽东批评了党内有的同志“听不得相反的意见,批评不得”的现象,要求大家“有了错误,一定要作自我批评,要让人家讲话,让人批评。”毛泽东自己也做了诚恳的自我批评。在会上,刘少奇和邓小平还提出了建立民主生活会的主张,得到毛泽东的赞同。
当年2月6日,邓小平发言指出:根据党章规定,人人要过支部生活。我想,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就是把领导人的主要的小组生活,放到党委会去,或者放到书记处去,或者放到常委会去。在党委会里面,应该有那么一段时间交交心,真正造成一个好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空气。同等水平、共同工作的同志在一起交心,这个监督作用可能更好一些。(刘少奇:可以有这么个建议,各级党的委员会一个月之内要有一次党内生活会。委员会开会,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不一定一个月,三个月有一次也很好了。(刘少奇:一季有一次,一年四次也好,开党内生活会。这么一个建议,行不行?每一个委员会,省委也好,地委也好,县委也好,一季开一次会,搞批评和自我批评,过党的生活。)(毛泽东:检查工作,总结经验,交换意见。)谈谈心,相互批评批评,有意见就讲。我们要重视
党委内部的互相监督作用这个问题。上级不是能天天看到的,下级也不是能天天看到的,同级的领导成员之间彼此是最熟悉的。这样做,对于同级里面讨论问题,取得一致意见,作出决定,也是很重要的。
不难看出,在七千人大会上,党的高层领导对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建立有了一定的共识。但这次大会之后,民主生活会制度并没有在党内特别是党的高层政治生活中得到真正落实和执行。“文化大革命”中,党内民主生活制度受到空前破坏,虽然也有一些会议被称为“民主生活会”,但实质上根本不符合要求,严重背离了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宗旨和原则。
改革开放以来,党内民主生活走上正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恢复了正确的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党的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逐步走向正常。
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或常委都应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1981年8月,中组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县以上领导干部生活会的通知》,规定“县级以上党委常委除了必须编入一个组织参加组织生活外,同时要坚持每半年开一次党委常委(党组)生活会,并要及时地向上级党委或组织部门报告生活会情况,开一次报一次”,明确民主生活会“要以认真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准则》的情况为主要内容„„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这是我们党第一次以党内文件的形式将民主生活会的时间、范围、内容、意义、目标等制度纳入领导干部的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从此,民主生活会开始真正走向制度化。1992年党的十四大在新通过的党章中首次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参加民主生活会。
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民主生活会的开展情况总体来说,各地各部门普遍建立了民主生活会制度,多数单位也能按期召开,但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会议的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不够强,汇报工作多,思想交锋少,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得不认真甚至根本没有开展起来。针对这些问题,1997年1月,中纪委、中组部专门印发了《关于提高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意见》。该《意见》特别强调开好民主生活会,必须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规定党委(党组)主要负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使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制度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民主生活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遵循团结和谐方针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围绕会议主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达到沟通思想、统一认识,增强团结,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公司三个文明建设共同发展。
第二章 民主生活会内容
第三条 会议主要内容
(一)根据会议主题,选学有关理论文章、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
(二)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以及公司党委决议、决定,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决定情况;【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哪里的规定】
(三)检查遵守国法、政纪、党纪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四)检查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的情况;
(五)检查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
(六)检查对公司重大问题决策的落实情况;
(七)检查《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及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八)领导班子集体和成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团结、勤政、廉洁等方面的情况;
(九)其他需要在民主生活会上讨论的问题或需要统一思想的问题。
第四条 民主生活会要主题明确、内容集中,注重会议质量,切忌把民主生活会开成一般性的工作总结或具体业务工作会。
第三章 会议召开时间及参加人员
第五条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除上级有特殊规定外,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第六条 民主生活会由公司党委书记主持,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参加;非班子成员的党委委员、公司中层可根据会议内容列席参加。
第四章 会议准备
第七条 确定好民主生活会会议主题。每次民主生活会前,党委要采取“群众提、自我找、上级点、互相帮”的方法,找准党性党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上级党组织对民主生活会主题有统一要求的,要按照要求,
结合实际确定重点解决的问题。
第八条 组织会前学习。领导干部要围绕会议主题,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认真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规定篇目。学习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准备,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基础。
第九条 征求群众意见。民主生活会前,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会议的时间和主题,开展调研。要安排专人,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听取群众意见,并将群众意见由党委书记如实反馈给本人,为剖析整改打下基础。
第十条 开展谈心活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增进了解、互相帮助、化解矛盾、加强团结。党委书记要同领导班子每个成员分别谈心,对其一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作出评价,肯定成绩,并着重指出存在的问题,涉及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一些问题,要做好思想沟通工作。
第十一条 撰写发言提纲。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民主生活会主题、群众所提的意见和谈心情况,认真准备发言提纲。着重检查在党性党风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廉洁自律情况,剖析思想根源;同时对其他成员提出批评意见,对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第五章 会议程序及注意事项
第十二条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会议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一)通报上次民主生活会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通报会议准备情况;
(三)通报征求群众意见情况;
(四)党委书记根据议题对领导班子整体情况进行总结评价;
(五)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按照“一人谈、众人帮、逐个进行”的办法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要开诚布公,坦诚相见,既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也对班子和其他成员负责任地提出批评意见。
(六)上级领导讲话;
(七)总结会议情况,归纳存在的问题,提出初步整改意见。 第十三条 参加会议人员要本着有话当面说,有话好好说的原则,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充分发扬民主,广开言路,沟通思想,批评同志实事求是,以理服人。
第十四条 民主生活会要严肃认真,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要坚持原则,对待一般具体问题,要一分为二,相互理解。通过民主生活会,促进领导班子建设,统一思想,增强团结,步调一致,充分发扬好班子整体功能。
第六章 记录上报
第十五条 民主生活会期间党委职能部门要指派专人作会
议记录,记录做到真实、清楚、可靠。会议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日期、地点和主持人、参加人员、列席人员、记录人;
(二)会议主题及具体内容;
(三)参会人员发言要点。
第十六条 会议结束后,党委职能部门负责对会议记录进行整理,总结会议情况,并书面上报上级党组织。属个人发言部分提交发言人审阅签字。
第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党群工作部(监察部)。 第十八条 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各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可参照执行。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是单位领导班子、党支部成员、党小组成员之间讨论工作、畅谈思想、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生活方式,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措施。
一、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二、会议日期和主题,须提前3天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充分准备。民主生活会要认真按照确定主题与制定方案、组织学习、征求并反馈意见、撰写发言提纲、开展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通报情况、材料处置等9个步骤进行。
三、民主生活会主要根据本单位(部门)工作实际,就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以及党员干部之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协调工作的目的。
四、民主生活会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既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又不能不负责任地伤害同志,要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达到团结一致。
五、对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改进措施。对问题较多的党员,要做好工作,帮助其提高认识,改正错误。个别问题严重的,要按规定采取必要的组织、纪律措施。
六、民主生活会要有专人记录。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将民主生活会的综合情况报告、原始记录、梳理后的群众意见及整改方案报上级党组织。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根据本机关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
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
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
二、召开时间
党内民主生活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在四月底前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在十月底前召开。
三、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四、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和要求
1、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程序:
(1)确定中心议题。要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联系本单位的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和需要解决的一、二个突出问题。
(2)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个别谈心,以及民主评议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3)发出会议通知。党支部或办公室应提前将确定的会期报告到有关人员,做好开会准备。
(4)作好发言准备。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要根据议题,对照《党章》、《准则》及上级组织的要求,认真做好个人发言准备。
2、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
(1)指定专人做会议记录,所有到会人员在出勤本上签到。
(2)民主生活会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说明本次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
(3)学习上级有关文件。
(4)主持人进行归纳总结,并研究会议上提出的而又能当场解决的问题。请参加会议的上级组织领导或代表讲话。
(5)对会议进程、会议谈话做好详细记录,经纪委书记签名后
妥为保存。
4、民主生活会后落实阶段的程序:
(1)制订整改措施。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由分工领导干部具体负责落实,主要领导加强检查督促。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需上级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报告;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重要问题,党组织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报告的,应追究民主生活会主持人或召集人责任。
(2)及时汇报。党委和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情况和解决的主要问题,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用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3)及时反馈。要用适当的方式将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向党内外群众反馈,以便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五、其他注意事项
对于无故不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党支部的成员要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改进自己的工作,决不允许对提意见者实施报复,违者以违犯党纪论处。
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本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⒈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
⒉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
⒊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
。
纪守法的情况;
⒋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⒌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四、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和要求
⒈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及议题,应提前三天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到参加会议的党员,以便参加会议的同志作好准备。
⒉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程序:
()确定中心议题。要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联系本单位的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和需要解决的一、二个突出问题。
()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个别谈心,以及民主评议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由组织部门汇总。党支部可委托组织委员通过个别谈心或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等形式听取意见。
()发出会议通知。党支部应提前将确定的会期报告上级党组织,并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做好开会准备。
()作好发言准备,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要根据议题,对照《党章》、《准则》及上级组织的要求,认真做好个人发言准备。支部成员之间应事先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⒊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
()指定专人做会议记录,所有到会人员在出勤本上签到。
()民主生活会分别由党委、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说明本次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
()学习上级有关文件。
()党支部委员、党员发言,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党支部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因故缺席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主持人进行归纳总结,并研究会议上提出的而又能当场解决的问题。请参加会议的上级组织领导或代表讲话。
()对会议进程、会议谈话做好详细记录,经支部书记签名后妥为保存。
⒋民主生活会后落实阶段的程序:
()制订整改措施。
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党支部组织生活的一种重要形式,要求每个党小组要认真组织党员开好民主生活会,增进团结,保证党组织的战斗力。
1、时间安排:党小组每半年要组织党员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2、生活会主要内容:党员就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指示和支部决议等重要问题,以及党员结合自己的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通过交心,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提高认识,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增强团结,改进工作的目的。
3、要求:每次生活会要确定主题,支部要根据党员中存在的带有普遍性的或比较突出的问题,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点内容。并做好发言记录。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本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哪里的规定】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
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
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哪里的规定】
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二、召开时间
党内民主生活会按支部大会和支部委员会两个层次进行,党内民主生活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在四月底前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在十月底前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三、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四、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和要求
1、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及议题,应提前三天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到参加会议的党员,以便参加会议的同志作好准备。
2、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程序:
(1)确定中心议题。要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联系本单位的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和需要解决的一、二个突出问题。
(2)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个别谈心,以及民主评议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由组织部门汇总。党支部可委托组织委员通过个别谈心或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等形式听取意见 。
(3)发出会议通知。党支部应提前将确定的会期报告上级党组织,并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做好开会准备。
(4)作好发言准备,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要根据议题,对照《党章》、《准则》及上级组织的要求,认真做好个人发言准备。支部成员之间应事先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3、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
(1)指定专人做会议记录,所有到会人员在出勤本上签到。
(2)民主生活会分别由党委、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说明本次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
(3)学习上级有关文件。
(4)党支部委员、党员发言,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党支部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因故缺席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5)主持人进行归纳总结,并研究会议上提出的而又能当场解决的问题。请参加会议的上级组织领导或代表讲话。
(6)对会议进程、会议谈话做好详细记录,经支部书记签名后妥为保存。
4、民主生活会后落实阶段的程序:
(1)制订整改措施。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由分工领导干部具体负责落实,主要领导加强检查督促。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需上级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报告;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重要问题,党组织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报告的,应追究民主生活会主持人或召集人的责任。
(2)及时汇报。党委和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情况和解决的主要问题,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用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3)及时反馈。要用适当的方式将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向党内外群众反馈,以便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五、其他注意事项
对于无故不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党支部的成员要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改进自己的工作,决不允许对提意见者实施报复,违者以违犯党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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