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生活百科 > 结婚知识 > 二婚离婚财产分割

二婚离婚财产分割

时间:2018-08-17   来源:结婚知识   点击:

【www.gbppp.com--结婚知识】

二婚离婚财产分割 第一篇_再婚夫妻分割财产的案例分析

再婚夫妻分割财产的案例分析

【基本案情】

李某与安某双方经人介绍认识,并于1986年5月登记结婚。李某月薪2000元,安某月薪500元。双方结婚时约定:安某每月500元之工资加上李某每月拿出700元,为夫妻共同所有;双方的其他收入归各自所有。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1987年,安某生一子取名李小某,1994年,李某遇车祸不幸身亡时有个人存款10万元。1996年,安某带儿子与孙某再婚。1999年孙某参加单位房改,用双方共同存款购买了其已租住十余年的二居室住房,房屋产权证登记在孙某名下。2003年安某病故,其再婚时带的10万元存款一直未用。孙某认为这10万元存款属于他与安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他不仅有一半的所有权,对于另一半他还有合法的继承权。李小某则认为自己应该继承这10万元财产。对于其居住的二居室住房,孙某认为是其个人财产,而李小某则认为是其母亲安某与孙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其母亲应有一半的份额,对该份额其有继承权。双方为此发生纠纷。

【法律分析】

本案涉及夫妻财产制与继承法律问题。

(1)第一个问题涉及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依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财产关系总体上有两种,即法定夫妻财产关系和约定夫妻财产关系。夫妻约定财产是指夫妻以契约形式决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所有关系的夫妻财产制度,是夫妻法定财产的对称。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1款明确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法定夫妻财产制或个人特有财产制。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夫妻间的财产约定应具备以下要件:(1)婚姻关系当事人须有订约之能力。在我国,当事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意思表示真实、自愿,任何一方不得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自己意愿的情况下达成财产协议,任何第三人也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当事人。(3)约定的内容应当合法。(4)应符合订立夫妻财产契约的形式要件。有效的财产约定产生的效力,是在双方夫妻关系终止时财产的处理应按财产约定进行。

本案中,,李某与安某结婚时作出了财产约定,虽表面看起来,安某的全部工资收入和李某的小部分工资收入约定未共同财产,似有一定的不公平因素,但这种约定并不违反法律,且双方具有订约能力,该财产约定是双方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也签订了书面协议。因此,李某和安某的财产约定是有效的。根据该有效协议,李某的10万元个人存款应属于其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李某去世时该财产是其遗产。

(2)第二个问题涉及法定继承和法定夫妻财产制中的夫妻个人特有财产。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李某去世后,其10万元遗产应由妻子安某和她的儿子李小某各继承5万元。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一方婚前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安某继承李某5万元的遗产,是在与孙某结婚之前,因此属于安某的个人财产。安某病故后,其5万元遗产,根据《继承法》第10条规定原则上应由其丈夫孙某和儿子李小某各继承2.5万元。

(3)第三个问题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

(二)》第19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安某与孙某结婚后,用双方共同存款购买的房改房,虽然是孙某婚前租住且房屋产权证登记在孙某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孙某的个人财产。安某病故后,该房屋的一半份额应属于安某的个人财产,作为遗产,由孙某和李小某分别继承其二分之一,即李小某有权继承该房屋四分之一份额。当然,具体的分割方式可由孙某和李小某协商处理。可以按份额共有;可能的话也可以实际分割;不能实际分割的话也可以由一方所有,取得房屋的一方给另一方应得份额的经济补偿。

二婚离婚财产分割 第二篇_再婚财产怎样分割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再婚财产怎样分割 再婚财产分割,在原理上跟离婚财产分配大体上是一样的。因此,对于再婚财产分配,我们从再婚个人财产如何分配及再婚共同财产如何分配两个方面来说,需要特别关注的是再婚财产分配涉及的继承问题。

再婚财产分割之再婚个人财产分割:

再婚个人财产,通常是指再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再婚前夫妻一方的取得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再婚个人财产可以分割吗?现实生活中,人们有时会有一些误解,认为只要是双方结婚了,即使是再婚,无论是谁的财产,都有财产分割的权利。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对于什么财产可以分,什么财产不能分,财产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分,在什么情况下不能分,人们并没有搞清楚。那么再婚个人财产是可以分割的财产吗?再婚个人财产又该如何分割呢?

首先,我们知道,个人财产是结婚前夫或妻一方已经取得的财产,我国最新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对于夫或妻一方财产的取得,除了法律的规定外,还可以是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婚前或婚后财产进行约定,约定为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对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可称为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在原则上是不需要分割的。

再婚财产分割之再婚共同财产分割:

再婚共同财产,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有: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等。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retype/zoom/7952f443f78a6529647d53f4?pn=2&x=0&y=1275&raww=168&rawh=44&o=png_6_0_0_135_1148_126_36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44&md5sum=9dd00254b7fb52b17ae6fee3b14dad19&sign=384a4948e0&zoom=&png=11000-&jpg=0-0" target="_blank">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对再婚共同财产分割时,通常会依照男女平等的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及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分割。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二婚离婚财产分割 第三篇_2016二婚离婚协议书范文

2016二婚离婚协议书范文

二婚离婚协议书范文格式一:

甲方:_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现住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 乙方:____,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现住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 甲、乙双方于____ 年 月 日在武汉市____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现因________,双方感情却已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且没有和好可能,故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经双方充分协商后,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____ 与乙方____ 自愿离婚。

二、甲、乙双方的婚生子女____ 归 方抚养, 方每月给____支付抚养费____元,直至___18周岁。

三、财产分割:

1、位于________的房产(建筑面积: 平方米)是____方____ 购买,离婚后归____方所有,房产内全部家电、家私归 方所有。____方自离婚登记之日起____ 内搬出。

2、、甲、乙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银行存款____ 元,____ 公司股票(价值____ 元),离婚后全部归____方所有。

3、甲、乙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____ 元人民币的欠款,离婚后该债务全部由 方负责清偿。

四、本离婚协议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婚姻登记机关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____ 甲方:____(签名) 年 月 日

____乙方:____(签名) 年 月 日

二婚离婚协议书范文格式二:

男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民族:____族,工作单位:____,现住址:________.

女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民族:____族,工作单位:____,现住址:________.

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____城区(县)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__________ (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婚姻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________与女方________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1、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有一儿子/女儿,取名:________,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 /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________元,在每月____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2、男方/女方(注:指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____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儿子/女儿随其生活或娱乐。如临时或节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儿子/女儿十周岁以上时,探望权的行使应尊重儿子/女儿的意见,不可强行按本协议执行。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房产:a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____路____号____小区____栋____单元____号的楼房一套,登记在男方/女方(或双方)名下,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

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________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____日内付清。

b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____路____号____小区____栋____单元____号的楼房一套,购房时以男方/女方为主贷人向 ____银行按揭贷款购买,首付及按揭还款都来源于夫妻共有存款,该房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________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付清。

夫妻共有房屋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____万元,归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____ 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付清。

2、机动车辆:____年____月____日购有____牌汽车一辆,离婚后归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________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付清。

3、股权、股票、债券等:(如前述 依协议详定)

4、债权与债务:(如前述 依协议详定)

5、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财产(如首饰、衣服等)归各自所有。

四、离婚后住房的安排:

男方住:____________女方住:____________

五、其他协议事项:________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立协议人:

男方:________(签章

>2015年离婚协议书(最新版)

>2013离婚协议书范文

>文艺时光婚礼主题策划

>小学班主任工作总结

>小学五年级班主任工作总结

)

女方:________(签章)

【二婚离婚财产分割,】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婚离婚协议书范文格式三:

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___族,现居住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女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___族,现居住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男女双方感情不和,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照《婚姻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____与女方____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有____,取名____,离婚后____直接抚养生活,由____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1500元,在每月1日前付清,直到

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高中教育阶段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夫妻双方婚后购有________,离婚后,该套房屋归女方所有。

夫妻双方共有房屋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离婚后归____所有。

四、债权债务等

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五、离婚后,由____补偿____人民币____元。

六、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财产(如首饰、衣服等)归各自所有。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

男方:_______ 女方:_________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 ___年___月___日

二婚离婚财产分割 第四篇_再婚家庭财产分配

再婚家庭财产分配

《婚姻法》第十七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以下是再婚家庭财产分割相关知识的汇总,仅供参考。

◇再婚家庭财产分割:

《婚姻法》第十七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婚离婚财产分割,】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二、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那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依据什么进行呢­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婚离婚财产分割,】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二婚离婚财产分割,】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二婚离婚财产分割,】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协议时应同时对债权债务进行分割,不得因离婚而损害他人和国家、集体的利益,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道德的要求,每个公民都应自觉遵守。

二婚离婚财产分割 第五篇_再婚后离婚的后果

不管离婚还是再婚,都是社会上很常见的社会现象。

网友提问:

是什么?再婚后离婚的影响有哪些?

律师解答:

有哪些,在实践中,再婚后离婚的影响有:

1、人身关系的法律后果:

离婚解除了当事人之间的夫妻身份因夫妻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随之消灭.因此夫妻之间共同生活的权利义务解除;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终止,法定继承人的资格丧失,并排除不得再婚的限制.

2、财产关系方面的法律后果:

离婚不仅解除了夫妻之间的人身关系,也终止了夫妻之间的财产和共同生活关系,产生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分割.债务的定性和赔偿.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等法律后果.

(1)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这一法律规定,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在司法实践中,在财产分割时,如一方对夫妻感情上破裂有过错,负有主要责任,即出现一方有婚外恋或重婚的行为;一方对他方有虐待遗弃的行为;一方好逸恶劳,有封建思想等等。

(2)再婚前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是否有权分割呢?

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一般只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即通常一方再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是不能分割的,但这也不是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它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这两种情况下,另一方都可以分割。

(3)夫妻对外债务的清偿

(4)离婚时,一方生活有困难怎么办?

《婚姻法》第33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帮助。

二婚离婚财产分割 第六篇_二婚离婚协议范本

二婚离婚协议范本

立协议人(下称甲方):______,女,___族,______年___月___日生,住___市___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立协议人(下称甲方):______,男,___族,______年___月___日生,住___市___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年___ 月___ 日在___市___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现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无和好可能,双方决定解除婚姻关系,自愿离婚。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解除婚姻关系。

二、婚生子由甲方抚养,乙方按月承担抚养费直到孩子独立生活为止,抚养费标准每月______元,每月月底乙方直接支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或由乙方一次性支付___元给甲方作为孩子的抚养费用)。

三、乙方每月可探视孩子一次,甲方要予以配合。

四、夫妻名下的不动产按下述方式分配:

(1)坐落于______区___路的房产和坐落于______区___路的底商归甲方所有;

(2)坐落于______区___路的房产归乙方所有;

(3)位于______区___路的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一次性补偿甲方人民币___万元;离婚协议书模板五、夫妻名下的动产按下述方式分配:

(1)登记在甲方名下的______汽车归甲方所有;

(2)以甲方名义购买的基金、股票等证券资产全部归甲方所有;

(3)乙方占有的古玩、字画等收藏品归乙方所有,乙方一次性补偿甲方现金___万元;

(4)甲方占有的金银首饰等私人物品全部归甲方所有;

(5)夫妻银行存款______万元,甲方占______万元,乙方占______万元;

二婚离婚财产分割 第七篇_再婚夫妻死亡后,财产如何继承

再婚夫妻死亡后,财产如何继承

李先生丧偶,有一个儿子。张女士离婚,有一儿一女。二人经人介绍结婚,再婚时儿女都已成年,二人名下各有房产一套。李先生的房子是单位分配并已经购买了产权,而张女士名下的房产其个人购买的商品房。二人婚后居住在李先生的房子里,而今李先生突发心脏病去世,没有来得及立遗嘱,丧事办完后,李先生的儿子要求张张女士搬走,为此双方发生争议。

【律师分析】

本案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有两个:

1、李先生的房产应该怎么继承?

2、如果张女士先去世,房产该如何继承?

首先,李先生的房子因为在和前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产权,所以属于和前妻的夫妻共同财产。因前妻死亡没留遗嘱,前妻的一半转化为遗产,由李先生和儿子共同继承。所以,对于房产,李先生拥有大概四分之三的份额。李先生去世时,因为也没有遗嘱,所以适用法定继承,该四分之三份额的房产成为遗产,由李先生的再婚妻子和亲生儿子共同继承。因此,张女士依法能继承四分之三遗产的一半,也就是房产的八分之三。

其次,如果张女士先去世,不留遗嘱的话,张女士名下的房产全部成为遗产,由李先生和张女士的儿女共同继承。李先生能取得三分之一的房产。

徐律师律师提醒:对于再婚家庭来讲,如果想把自己的财产只留给自己的孩子,则必须书立遗嘱,而起草遗嘱需要一定的法律知识,为此,聘请律师协助处理,是明智之举。

【法律依据】

1.《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3.《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4.《继承法》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sh/472121/

推荐访问:婚内出轨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