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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

时间:2018-07-19   来源:生活常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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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 第一篇_公司管理办法

园林绿化科技有限公司

管理办法

2011年10月

园林绿化科技有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管理,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和生活秩序,维护公司和员工

的合法权益,根据业内相关法律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以“广纳厚德,诚信践诺”的精神为指针,牢记“客户至上,永

不自满,追求卓越”的宗旨,牢记树立“技无止境,勇创精品”的思想,打造一支有道德、

有技术、守纪律、团结奉献,具有特别战斗和创造精神的工作团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本公司采取公司、项目部、施工队三级管理模式。

第四条:公司设总经理、行政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下辖办公室、财务部、营销部、

人事资源部、工程设计部、督查室。

第五条:项目部设项目经理、技术员、施工员、材料员。

第六条:施工队设队长一名。

第三章 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公司权力。公司具备以下权利:

1、 依法行驶公司的管理权和经营权。

2、 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确定 发展奋斗目标。

3、 对全体与昂进行思想、法制、安全、教育及技能培训。

4、 对职能部门及员工进行督促,监察工作完成及组织纪律执行情况。

5、 依照公司规章制度,根据员工工作态度、完成任务情况、主观能动性、职业道德水

准等情况进行考评,确定晋升,奖惩与处罚。

第八条:公司义务。

1、 依据劳动法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与全体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2、 宣传公司经营管理理念,培养员工“公司为我,我为公司”的理念。

3、 尊重员工尊严,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应得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待

遇。

4、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团结并指导员工注重塑造自身形象,维护团队荣誉。

5、 公开、公平,公正为每位员工提供晋升和工作平台。

第九条:员工权利。

1、 公司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享有劳动保护的权利。

2、 劳动合同由总经理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和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

意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产生法律效力。

3、 新员工招聘,应出示身份证,按照聘各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并执行1—

—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可即时辞退。

4、 员工要求辞退或企业解聘员工,除违规违纪、违法原因可即时辞退,其余,均应提

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不折不扣地办好财务、技术资料等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条:员工义务。

1、 员工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

2、 员工必须树立公司如爱家的意识,树立“我为公司,公司为我”“公司兴我荣,公

司衰我耻”的企业文化理念,忠于职守,关心和维护企业的根本利益。

3、 员工必须认真学习政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技术、义务水平.

4、 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秩序,信誉及形象。

5、 员工要通力合作,彼此尊重,团结互助,大力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

6、 员工必须认真努力工作,快节奏、高质量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章 工作纪律

第十一条:公司规定实行每周乐天工作制,重大节日根据业务需要临时安排。员工应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擅离工作岗位和做

【管理办法】

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十二条: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自觉听从调动和指挥。

第十三条:员工必须认真地进行工作,把好工作质量关,在工作中,注意节约原材料,

爱护设备、工具等一切公共财产。

第十四条:员工应自觉遵守文明生产、文明办公的规定,经常保持工作场地的干净整

洁,维护企业良好的形象。

第十五条:员工在营业窗口或其它对外交往中,应坚持服务热情,文明礼貌的工作态

度,接听电话用文明用语:“您好,***公司***”:客人来访,笑脸相迎,“请”字当头,热

情接待:客人辞行,以礼相送,须说“再见”,“欢迎再来”,“一路顺风***”等;洽谈业务,

说话和气得体,处事稳重大方.

第十六条:员工必须服从所属部门主管的领导.各级领导对公司总经理的指示应全力以

赴,认真执行,不得违抗,各部门相互牵连的工作要搞好衔接,主动承担责任,不得相互推诿.

第五章 考勤和请销制度

第十七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公司做出决定,并发书

面通知各部门执行.

第十八条:考勤工作各部门自行负责进行.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工

伤.加班.工出等项目.每月五日前交财务为核发薪资和扣发款项的依据.

第十九条: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申请,填写请假条,经所在的部门负责人审核

批准(急病.急事必须请示汇报,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二十条:员工因公致伤,报请总经理同意签字后,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工资待遇

第二十一条:员工享有获得劳动报酬和福利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劳保.加班工资及奖金七部分组成.

第二十三条:公司的工资管理由公司人事资源部机具体负责,每月依据个人和考勤实际,由财务造册报总经理批准发放.工资的发放为次月二十日-二十五日.

第二十四条:本公司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实际表现,适时地调整工资,工资水平坚持在公司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第二十五条:员工因公外出可享受差旅补贴,补贴以实际天数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公司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本公司根据不同岗位发放生活费。

第七章 培训

第二十八条:员工享有学习和培训。公司也要选派人员赴培训进修。

第十三条:经本公司经本公司培训的员工,应为公司至少服务3年,具体按双方签订协议执行。

第八章 安全生产

第三十一条: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由总经理负责,按分工各级和各部门安全责任制,对出现重大事故的部门,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肃追究责任人的有关劳动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或警告以至辞退。

第三十二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不准违章指挥,不准违章作业。

第三十三条:加强对易发生事故的明火作业、起重作业、电线电器作业的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制度管理工作,建立安全责任制,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苗头,必须立即查找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第三十四条:加强对现场生产全过程,包括作业准备过程,辅助生产过程,以及交付过程的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按工艺要求施工,发生工作重质量事故,要坚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及事故处理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制定不放过)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十五条:值班人员严守岗位,坚持夜间巡查,发现事故苗头或形迹可疑的人和事,应 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总经理。重大事件如偷窃、火灾等应立即报警。

第三十六条: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法律法规,不准打架和辱骂他人:不准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准赌博:不准偷拿公物,损坏设备;不能偷拿他人财物或私拿、拆看他人信件、电报等邮件。

第九章 卫生守则

第三十七条: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要建立卫生值班制度,应做到物品摆放整齐,

地面洁净无杂物,通道畅通无阻。

第三十八条:每个员工都要自觉搞好个人卫生,衣物保持清洁,养成良好的习惯。

第三十九条: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 纸屑、烟蒂;禁止向水池内乱倒饭菜、茶叶、杂物;禁止在墙上和所有设备设施上乱写、乱画、乱涂,乱挂;禁止穿拖鞋、衣着不整上班。 第四十条:不准任意攀栽、损坏、挪用公司周围的绿化带、花草、树木。

第四十一条:各部门工作区域内的卫生,应由本部门员工负责包干,发现卫生包干区域内有不卫生、不整洁现象时,要立即清除。

第十章 奖惩制度

第四十二条:本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惩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十三条:对于有下列十个方面的有功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或经常性奖励;

1、 对本公司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

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

2、 为本公司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做出显著成绩的;

3、 为本公司打开市场销路,对公司经济增长做出积极贡献的;

4、 维护本公司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约可观数额资金的;

5、 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益的;

6、 为树立社会正气,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而身心受到伤害的;

7、 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或者抢救人员生命、物资财产,使国家和本公司利

益免受重大损失有功的;

8、 对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9、 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工作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着成绩的。

10、 对勇于反映揭发他人利用职权职便谋取私利,经查实的。

11、 对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重大责任事故和生产事故隐患的。

第四十四条: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罚分为批评检讨、警告、辞退。

第四十五条: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相应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1、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人员,予以批评、警告,三次以上者予以罚款。

(1) 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处理、超过

四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

(2) 穿拖鞋或赤膊上班的;

(3) 工作时有非工作性串岗、脱岗或嬉闹的;

(4) 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

的;

(5) 攀折、损坏、挪用公司树木、花草的;

(6) 厕所、浴室、处用水龙头不关的;

(7) 未经批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的;

(8) 在员工宿舍私拉电线、安装电路、新加插座,造成安全隐患的;

(9) 在营销和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的;

(10) 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电路、新加插座,造成安全隐患的;

2、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予以经济处罚,对公司造成损失的要酌情予以赔偿;

管理办法 第二篇_投资管理办法

四川铁投城乡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四川铁投城乡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投资管理体制,规范集团公司下属分、子公司投资行为,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四川省省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公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和《四川铁投城乡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以股权投资方式独资或与他人合资设立的经营实体,包括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和项目部,其中:分公司是指集团公司全资设立,由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财务独立核算的非法人经营实体;控股子公司是指集团公司直接投资或与其控股子公司合并投资占股东权益超过50%的企业法人;参股公司是指集团公司直接投资或与其控股子公司合并投资占股东权益不足50%的企业法人;项目部是指为完成项目管理目标而建立的管理组织,实施或参与项目管理工作,且有明确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的人员及设施的集合。(以下统称“投资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投资行为包括:

(一) 权益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单位以资本金投入方式参

与的长期股权投资,可分为新设公司类、兼并收购类、合资合作类、增资扩股类及BT、BOT项目类投资等;集团公司二级以下子公司原则上不进行权益性投资。

(二) 固定资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建设投资和更新改造投

资,主要指房屋、建筑物以及办公自动化和局域网建设等;

(三) 金融投资:包括投资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衍

生品、产业基金、证券投资、期货投资、外汇交易以及对外委托理财等。

(四) 其他投资。【管理办法】

第四条 本办法严禁投资行为包括:

(一) 对已经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投资单位增加投资或划入资

产、股权;

(二) 与信誉不佳、资产质量状况较差或明显缺乏投资能力的企

业合资合作;

(三) 向产权关系不明晰、主要资产权属不清或存在重大或有负

债风险的企业投资;

(四) 产权收购和股权投资项目未经资产评估确定产权收购价

格、非货币资产出资价格和增资扩股价格。

第五条 省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指令下达的项目、股票、不超过一年的短期理财等投资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 本办法投资范围指城市综合体、商务服务业、港口与航道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商贸物流、房地产业、铁路工程、公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地整理、新产品开发等具有较快、较好收益的基础性产业项目进行投资开发。

第二章 投资的基本原则

第七条 投资的基本原则: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战略部署,符合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以下简称:集团总部)总体发展战略部署和集团公司主业投资发展方向及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 有利于企业发展主业、突出主业、做强主业,增强企业的

核心竞争力。投资以主业为主要投资方向,以长期股权投资为主要方式。选定的投资领域和投资项目要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其预期投资收益不低于银行5年以上长期贷款利率或国内同行业同期平均水平;

(三) 非主业投资应当符合集团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及调整、改革

方向,不影响主业发展;集团公司及控股企业原则上不对外进行债权投资;

(四) 要在保持控制力的前提下,通过多元化股东的联合投资,

借助外力促进产业孵化,实现多元化发展。合作对象应选

择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管理优势及行业竞争力的成熟企业或战略投资者。所涉产业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科技、教育、医疗、养老及农业现代化等;

(五) 投资规模应与企业资产经营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和实际筹

资能力相适应,坚持稳健性原则,避免贪大求全,盲目扩张;

(六) 投资的资金筹集要充分,要立足于项目融资,借助各种资

本运营手段,利用各种资本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信托、证券、公司债、可转让定期存单等,筹措项目资金;

(七) 并购企业要求被收购企业应是处于扩张期,具有较强成长

性的企业;或具有一定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提升空间的成熟企业;或在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具有明显市场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避免对初创期项目进行投资;

(八) 集团公司进入正式运营阶段后,子公司累计权益性投资总

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80%,且不得成为对所投资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三章 投资监管职责

第八条

职责:

(一) 组织研究集团公司投资导向,审核批准投资单位的投资决

策程序和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对投资单位的投资行为依法履行以下监管

(二) 监督投资项目决策,审核投资单位年度投资计划和对投资

项目实行备案或者核准管理;

(三) 对投资单位的投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重大投资项

目实施后评价等动态监督;

(四) 定期披露各投资单位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

(五)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定职责。

第九条 投资单位本身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 负责年度投资计划的制订与执行;

(二) 负责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三) 负责投资决策并承担投资风险;

(四) 开展投资分析,组织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

(五) 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加强投资管理;

(六) 对所出资企业依法履行投资监管职责。

第四章 投资计划的制定

第十条 为保证集团公司及投资单位在资金投入需求量、资金筹措、资金分配等方面有计划、有措施地协调运作,以达到合理、稳妥地控制投资的目的,各投资单位应当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并填写《四川铁投城乡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度投资计划表》(见附件1)。

第十一条 投资计划的编制依据:

管理办法 第三篇_公司制度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

附件

X公司制度管理办法

【制度摘要】

业务类别 公司治理与管控类

适用范围 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废止说明 原《X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李仙江水电„2010‟317号)废止 内容摘要 《X公司制度管理办法》是依据国家及上级单位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的一部适用于公司制度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办法。《办法》共分六章二十一条,主要明确了公司制度体系框架、制度管理的职责分工以及制度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主要环节和基本程序,对制度文本编写规范作出了详细说明。此办法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公司制度体系建设,提高制度建设的合法性、统一性、规范性、普适性和可操作性,为强化公司执行力发挥制度保障作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X公司(以下简称“X公司”或“公司”)制度管理,规范公司制度体系建设,提高执行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制度,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单位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的具有持续性、普遍性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包括条例、章程、制度、规定、办法、细

则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制度管理,即制度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制度计划、修编、审核、发布、实施、评估、动态优化等环节,制度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图详见附件1。

第四条 制度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规范性文件要求。

(二)统一性:公司各项制度协调统一、承接有序,同类制度应相互关联、衔接配套,公司制定的制度不得与上级单位制度相抵触。

(三)规范性:制度管理职责分工明确、流程清晰、体例规范。

(四)普适性:制度能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普遍适用,充分汲取相关方意见,为广大员工所认同。

(五)可操作性:制度条款规定明确、内容具体、贴近实际,便于执行。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制度体系

第六条 X公司制度体系以业务范围为基础进行制度分类。公司制度共分为14个类别,分别是:公司治理与管控、公共事务管理、发展与规划、计划与营销、证券与资本运营、人力资

源管理、财务管理、生产管理、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党建与精神文明、纪检监察与审计、工会与共青团。

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七条 X公司总经理工作部是公司制度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落实上级单位颁发的各项制度。

(二)参照制度规范和《X公司基层企业管理制度目录》,按制度层级建立健全公司制度体系。

(三)组织编制印发公司制度修编年度计划。

(四)根据需要,参与或牵头组织重要制度联审,参与或牵头组织重要制度的调研、论证和起草。

(五)对公司拟印发的制度进行专责审核。

(六)根据需要,参与或牵头组织重要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

(七)负责制度管理专业知识培训,对公司各部门制度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评价及考核。

(八)负责公司制度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及日常维护。

第八条 X公司本部各部门是公司制度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是:

(一)提出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制度修编年度计划和临时

修编计划。

(二)负责本部门专业管理权限内制度的立项、起草、部门审核,并征询相关方意见。

(三)根据需要组织公司重要制度联审。

(四)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对相关制度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并提出修订、废止的意见或建议。

第九条 X公司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公司制度合法合规性的专业审查。

第四章 制度管理

第十条 制度计划

(一)每年12月底前,公司本部各部门明确下年度需要制定、修订、废止的制度计划,经制度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分别审批后,形成公司制度年度立项。

(二)因工作需要,出现未纳入年度计划的制度修编需求时,由主办部门提出临时修编计划,根据制度修编情况及重要程度、紧急程度,经部门负责人或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形成制度临时立项。

第十一条 制度起草

(一)制度修编部门按照立项计划组织制度起草工作,要明确任务、要求、责任人及完成时间。对于业务、职责交叉的

制度,应由公司分管领导明确一个责任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起草。

(二)制度初稿完成后,应经过修编部门内部的充分讨论,并根据制度内容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确保各方面意见协商一致。

第十二条 制度审核

制度发布前应依次履行修编部门内部审核和制度归口管理部门专责审核、法律专业审核程序。需要专家联审或会议审议的重要制度,按所涉及内容履行相应程序。

【管理办法】

1.部门审核。一般制度由修编责任部门内部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政策要求及公司发展战略、专业工作规划;(2)是否符合公司制度体系建设有关要求,责权界定是否符合公司管理体系界面划分及管理职能要求;(3)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内容,是否商有关部门履行会签程序并达成一致意见;(4)是否符合公司制度体例编写规范。

2.专责审核。各部门编写的制度草案均应经过制度归口管理部门专责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1)制度草案与公司现行制度是否协调;(2)是否履行了必要的程序;(3)是否符合公司制度体例编写规范。

3.法律审核。各部门编写的制度草案均应经过法律专业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制度内容是否合法、合规、合程序,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管理办法 第四篇_管理办法

附件1:

曲靖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全面开展,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创业能力,学校建立曲靖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园(以下简称创业园)。为保证创业园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创业园是学生的校内创业实践基地和创业实践平台,是学校开展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场所,是学校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构建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

第三条 创业园具有孵化器功能,为在校学生提供创业服务,为入园项目提供创业场所的支持,提供法律、财务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扶持我校学生创业项目稳步进入社会市场。

第四条 学校创业园扶持的创业项目分为科技类、创意类、服务类和商贸类,原则上科技类、创意类项目由各学院免费提供创业场地,入住创业园项目主要为服务类和商贸类项目。准许进入创业园的项目必须是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创办的企业,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鼓励大学生团队创业,以合伙方式或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优先考虑5人以上团队入住创业园。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大学生创业与素质教育中心,负责创业园的建设和日常事务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 大学生创业与素质教育中心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创业园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制定,制定并落实创业项目扶持政策,并为项目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

3.组织开展创业教育活动,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创业园专家指导团,为学生创业项目提供发展指导;

4.审批入驻创业园项目,并协助办理工商、税务注册和贷款等事项;

5.负责创业园日常管理、对外宣传与联络工作,推介成熟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帮助大学生转化科技成果;

6.监督和指导入园项目的日常经营活动,代收入园项目应交学校的相关费用;

7.定期对创业项目进行评估,落实奖惩制度,办理项目转接手续;

8.负责创业园的其他工作。【管理办法】

第三章 入驻条件、程序与退出

第七条 申请进驻创业园的基本条件:

1.创业团队成员必须是我校全日制在校三、四年级学生,或已在创业园进行项目孵化,毕业离校时未满一年的毕业生。

2.创业团队自愿接受创业园相关管理制度的约束,并严格遵照执行;

3.创业团队成员在校期间表现良好,能解决工学矛盾,无违纪及不良记录;

4.创业团队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能力,团队负责人及其主要成员应取得所在学院和家长同意;

5.创业团队成员参加过创业培训,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

6.创业项目不得涉及餐饮、休闲娱乐行业,不得涉及易燃、易爆、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易产生噪声和水污染的项目;

7.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八条 入驻创业园的程序:

1.向大学生创业与素质教育中心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入驻创业园申请书》和项目主要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2)创业项目商业计划书;

(3)已经办理工商注册的项目需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项目评审:

(1)提交答辩材料(商业计划书文本、答辩PPT电子版);

(2)团队成员简历及分工介绍;

(3)项目其他相关背景资料。

3.入园培训

通过评审的项目,创业团队所有成员必须参加由大学生创业与素质教育中心组织的消防知识、安全卫生、工商注册、税务登记、贷免扶补等政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4.办理入驻手续:

(1)提交通过答辩的入园资格证书(复印件);

(2)提交入园培训合格证明材料;

(3)提交创业团队主要成员《基本信息表》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4)提交创业项目管理相关制度、公司章程;

(5)提交个人承诺书、家长知情同意书原件;

(6)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营业执照,并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7)签订《曲靖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入驻协议》。

5.创业项目正式挂牌入驻。

第九条 创业项目和创业团队的退出:

1.入驻协议期满退出。入驻协议期满后,持《曲靖师院大学生创业园项目退出通知书》到大学生创业与素质教育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后退出。协议期满后仍需在创业园继续孵化的项目,经大学生创业与素质教育中心审核批准后,可续签一年协议。

2.自动申请退出。团队负责人(法人代表)可自愿向大学生创业与素质教育中心提出退出申请,经审核不违反协议规定的,可提前终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后退出。

3.勒令退出。创业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大学生创业与素质教育中心可单方终止协议,项目团队收到《曲靖师院大学生创业园项目退出通知书》3日内必须办理相关手续,退出创业园:

(1)创业项目管理不善或连续一个月未进行任何经营活动,不适宜继续进行创业实践者;

(2)创业园场地利用率较低,造成资源浪费者;

(3)严重违反入驻协议者;

(4)严重违反创业园管理规定者;

(5)转租创业园场地者;私自更换公司负责人;

(6)不及时缴纳水电费、场地租赁费、网费等费用者;

(7)超出业务规定范围,从事与批准经营内容无关的商业活动;

(8)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者;

(9)其他不适宜在创业园继续进行创业实践者。

第十条 项目负责人在收到《曲靖师院大学生创业园项目退出通知书》后10日内,须撤出设备,清理场地,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章 创业园管理

第十一条 园区管理

1.创业团队应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经营,上午9:00开门,晚上22:00关门。

管理办法 第五篇_权限管理办法

系统权限管理办法Beta1.0

基于从后台系统的复杂性、安全性、多角色参与操作管理等方面考虑,对于现有的系统后台的权限重新梳理后,和产品中心相关人员确认后,拟定以下管理办法,此方法有待于和各业务方进行确认后得以实施。

目录

系统权限管理办法Beta1.0 ............................................................................................................. 1

系统权限管理办法 ................................................................................................................... 3

一、目的 ........................................................................................................................... 3

二、范围 ........................................................................................................................... 3

三、权限设定 ................................................................................................................... 3

四、权限申请 ................................................................................................................... 3

系统权限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确保有效管理公司各职位之后台系统权限,以确保数据正确性,并分清权责,以便在数据异常时有迹可循,进而达到管理之目的。

二、范围

公司使用后台系统的所有人员,以及各银行和监管方需要使用系统的人员。

三、权限设定

3.1系统设有“超级管理员”(产品中心)、系统管理员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sh/463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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