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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时间:2017-07-24   来源:减肥方法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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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安全保卫管理制度(一):施工现场安保工作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保安工作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光大环保能源(南京)有限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安全保卫管理标准、管理内容、要求与方法。

本规定适用于光大环保能源南京项目建设工程所有标段的工程项目。

2、内容

2.1 施工现场保安工作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治安管理,落实施工现场治安管理措施。立足于提高自治、自防、自卫能力,维护好施工现场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现场治安环境。各单位设立材料保安人员,负责本单位财产安全监护,并与业主保安人员联合治安。

2.2 保安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令和政策。自觉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维护施工现场的治安秩序。

2.3 保安人员仪容仪表: 1、上岗前不得饮酒,上岗时间要求穿制服,佩戴治安执勤证、武装带和警号等。 2、上岗时间要集中注意力,保持着装整齐,举止端庄,说话和气。处理问题时要认真分析、果断、公平。 3、不准留长头发、小胡子、长指甲、穿拖鞋,违者将不给予上岗。

2.4 施工现场一般采取围墙等安全防护措施,保安人员必须执行门卫管理制度,施工人员凭“出入证”进出施工现场。建筑材料、设备、机具等必须持有“材料调拨单”方可放行出场。

2.5 保安人员要经常对施工现场的材料场、仓库和设备设施加强巡逻守护,做好治安防范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堵塞漏洞,不断完善防范措施,不给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2.6 施工现场工作区域内,非主管部门的人员不得干扰门卫人员执行公务,对无理取闹,制造事端者,应即时报告主管部门领导处理。

2.7 工作时间严禁会客,做私事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要按时交接班,交接班时要详细填写值班日记,领班应经常检查记录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主管领导。

2.8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许泄露保安人员编制等资料。

2.9 维护好施工现场区域内的治安秩序,非施工人员、小孩、闲杂人等不准进入施工现场。要积极协助施工现场的计划生育检查工作。

2.10 搞好群防群治,做好防盗、防火、防治安事故和防抢劫物资的工作。要熟悉施工现场

的保安设施、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遇到突发事件时能正确处理。

2.11 一旦发生案件,要立即保护现场,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报警时应沉着、冷静、准确(打电话:盗警:110;火警:119;医院急救:120或2233792)不准错报,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并提供线索和情况,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破案。

2.12 施工现场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及时制止或向主管领导报告。严重者报公安机关处理。 1、聚众赌博,流氓、打架斗殴的。 2、男女混居、卖淫嫖娼,吸食贩卖毒品的。

3、使用电炉(丝),乱接电源,随便动用或损坏消防设备及器材的。 4、材料、设备机具出场无持“材料调拨单”的。 5、无理取闹、制造事端,干扰门卫人员执行公务的。

2.13 保安人员年内工作具备下列条件者,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 1、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治安防范工作和抢险救灾、警卫护场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 2、积极维护公共秩序,揭发犯罪,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成绩突出的。 3、对施工现场防范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对破案和预防犯罪有显著成绩的。

2.14 保安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发生之日起,年内每月工资总额扣罚5%-20%的罚款。

1、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思想麻痹,擅离岗位,不负责任而发生各种问题的。 2、蛮横无理、辱骂、殴打他人、偷拿公私财物的。 3、贪生怕死、见死不救、弄虚作假、隐瞒案件,知情不报的。

工地安全保卫管理制度(二):施工现场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施工建设安全文明有序的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负责人担任治安保卫负责人,以施工标段为单位建立治安保卫管理小组,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卫措施,开展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

2、施工现场必须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对出入现场的车辆、物资、器材进行管理,加强夜间工地的巡逻值班守护。

3、进入现场人员必须佩带证件和安全帽等防护设备,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特殊工种必须持上岗证上岗,登高作业必须有安全保护装置。

4、施工现场的要害部位,包括为施工服务的变电房、大中型机械设备,建设工程的关键部位和施工关键工序,应当制定并认真执行安全保卫措施,安装防护设施或报警装置。

5、做好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木工场、仓库等易失火点必须设置禁火标志,配有灭火器。不准在施工现场焚烧建筑垃圾。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存放,委派专人妥善管理。

6、塔吊起重设备、脚手架在安装和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规范操作,经常进行检查,防止隐患发生。进入现场的工程车辆需限速行驶,各行其道,装卸物资材料等注意安全。

7、施工现场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失窃案件、火灾等情况,在采取有效救护措施减少损失的前提下,及时报告,严禁隐瞒不报。

8、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视情况给予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崇建华园饭店改扩建工程项目部

2010年5月

工地安全保卫管理制度(三):施工现场保卫管理制度

华润电力(渤海新区)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保卫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工程现场保卫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暂行规定》

《国有企业治安保卫工作暂行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无。

4 职责

4.1 综合部

4.1.1 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各施工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

4.1.2 组织维护现场正常的施工、生产、办公场所的治安秩序。

4.1.3 制定、完善施工现场各项保卫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各施工单位严格执行。

4.1.4 及时了解、掌握各施工单位工程进度及人员变动情况,并根据各施工阶段的特点,确定保卫工作重点,制订重点保卫工作方案,调整、布署重点要害部位的警卫力量,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1.5 办理各施工单位的人员、车辆的出入证并做好登记管理工作。

4.1.6 建立、健全保卫工作台帐,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资料及档案管理工作。

4.1.7 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生在施工现场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并保护好现场。

4.1.8 协调、处理各施工单位的治安纠纷和治安事件,协助、配合公安机关查破发生在现场的治安、刑事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4.1.9

负责各施工单位治安保卫责任协议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各单位的人员和外来民工的

治安管理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外来人口的登记、检查工作。

4.1.10 组织、检查施工现场各门岗的工作,制订大门门岗执勤制度,督促保卫人员加强对人员、物资的出入管理。

4.1.11 统一领导现场的保安队伍,配置、落实各门岗、执勤点的保安力量,对保安人员进行统一调配、统一考核。

4.1.12参加公安机关统一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2 工程部

4.2.1 协助综合部对施工单位的保卫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4.2.2 办理物资出入审核手续。

4.3 各施工单位

4.3.1 负责本单位施工现场日常安全保卫管理工作。

4.3.2 制定、完善本单位各项保卫管理制度。

4.3.3根据各施工阶段的特点,确定本单位保卫工作重点,制订重点保卫工作方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3.4 及时向公安机关、业主报告发生在施工现场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并保护好现场。

4.3.5 建立健全本单位员工及外来民工的档案,加强人员治安管理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外来人口的登记、检查工作。

4.3.6 建立健全本单位保卫工作台帐,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资料及档案管理工作。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施工现场治安管理规定

5.1.1 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施工单位,必须同时签订施工现场保卫责任承包协议。

5.1.2 各施工单位应负责审查内部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临时工)的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的真实有效性,凭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明,经工程部同意后至综合部办理施工现场人员工作证,并凭此证作为进出门岗的有效证件。

5.1.3 各施工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建立治保组织,并确定治安保卫责任人,定期与综合部联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5.1.4 各施工单位必须经常组织外来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以提高外来人员的法制观念。

5.1.5 违反下列情况者,对所在单位和直接行为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打架斗殴,无理取闹,酗酒滋事者;

2)乱拿乱用其他单位工具、设备、材料者;

3)违反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损坏机械设备者;

4)聚众赌博或进行变相赌博者;

5)违反治安处罚条例,知情不报者;

6)损坏电力建设设施,盗窃公私财物者;

7)未经治保负责人同意,随意留宿外来人员者;

8)传看黄色书刊、音像,传播淫秽物品者;

9)违反公司施工现场相关管理制度者;

10)使用非本人工作证或无工作证出入工地;

11)不服从保安依法依规进行的管理或对保安威胁、辱骂者;

12)有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

5.1.6 各施工单位凡违反施工现场相关规章制度,发生火灾、交通事故、治安、偷盗、刑事案件的,或对上述行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根据各事件的性质、程度及所造成的损失决定考核。对情节严重的,移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1.7 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在现场的安全保卫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则给予一定的奖励。

5.2 施工区域人员出入管理规定

5.2.1 人员必须凭工作卡进入施工区域,并服从门卫、厂内保卫人员的查验。

5.2.2 进入厂区,必须衣着整齐,工作卡必须挂在前胸醒目位置,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5.2.3 联系工作、业务的人员,在门卫处办妥会客单手续后方可进入施工区域。上级领导、公安消防、医疗抢险等人员,门卫在得到综合部通知后可免于履行该手续,但门卫应做好日志记录。

5.2.4 临时进入工地从事服务、修理或承包零星施工项目时间在一周以内的,发放施工临时工作卡。工程结束后,各施工单位应及时将临时工作卡交工程部。

5.2.5 无关人员、儿童禁止进入施工区域。

5.3 施工单位物资出厂管理规定

5.3.1 凡出门的水泥、木材、钢材等及设备必须办理出厂手续,物资出门时间必须在当日8:00-18:00。

5.3.2 物资出门单必须由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由公司工程部部长及综合部

部长签字后方为有效,门岗根据有效的物资出门单,核对物资出门单和实际出门物资一致后予以放行。

5.3.3 物资出门单一式两联,综合部签发后的物资出门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涂改、添加。

5.4 施工现场生活临设区治安管理规定

5.4.1 各施工单位的生活临建区实行相对集中居住,并指定专人负责生活区的治安、消防管理工作。

5.4.3 各施工单位生活区宿舍不准擅自留宿外单位人员。特殊情况必须经各单位负责人批准,并由治安负责人做好人员住宿登记工作。

5.4.3 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不准猜拳行令,酗酒滋事,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大音量播放音乐,影响他人休息。

5.4.4 宿舍内严禁男女混住,起哄闹事,打架斗殴,扰乱正常秩序。

5.4.5 爱护公物,讲究文明,保持宿舍卫生,不准乱接电源和使用电炉。

5.4.6 各单位生活区应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落实相应的防火措施。

5.4.7 贵重物品及票证,应妥善保管,防止失窃。

5.4.8 生活区治安负责人应提高警惕,发现可疑情况及人员应及时报告综合部。同时应加强与综合部的信息交流,随时通报有关信息。

5.5 施工现场物资堆场管理规定

5.5.1 现场各施工单位的设备、材料堆场由各单位负责派员守卫,认真做好进出人员、车辆的登记检查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设备、材料堆场。

5.5.2 设备、材料堆放必须做到整齐划一,可以用蓬布等遮盖起来,防止锈蚀、进水或损坏,贵重仪器设备尽可能放置室内,并有防止鼠害的措施。

5.5.3 组织建立夜间巡逻、执勤制度,防止设备、材料被窃。

5.5.4 严格设备、材料的领用制度,做到货单相符。

5.5.5 设备、材料堆场要有专门消防工具,落实消防措施,配足消防器材,并作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防火安全。

5.5.6 不准将消防设施挪作他用,不准随便拆卸防火安全标牌。

5.5.7 遇火警或火险隐患,值班和工作人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组织力量进行扑救,按要求及时报火警,火警电话: 119。

6 报告和记录

无。【工地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7 检查与考核

7.1 本制度所列管理任务,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检查与监督。

7.2 本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标准参照《安全文明施工奖惩管理制度》。 8 附则

8.1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8.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物 资 出 门 证

本证一式三份,由申请单位填报,申请单位、批准单位、门卫各留存一份。

工地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四):施工现场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 施工现场保卫工作

一、保卫工作方案

(一)施工现场治安保卫组织系统

1、治安保卫组织管理网络

成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以项目行政后勤治安负责人为组长,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成员8人。

2、职责与任务

(1)、定期分析施工人员的思想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定期对职工进行保卫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旦发生灾害事故,做到召之即来,团结奋斗。

(二)保卫工作措施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

施工现场保障工作基本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卫预防各类盗窃,破坏案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工程保卫工作方案。

l、单位工程设立由10人组成的保卫领导小组,由单位工程行政后勤治安负责人(印志勇)任组长,负责全面领导工作,安全负责人(肖建平)任副组长,其他成员共8人。

2、工地设门卫值班室,由3人昼夜轮流值班,白天对来人和进出车辆及所有物资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重点是仓库、木工棚、办公室、塔吊及成品、半成品保卫。

3、加强对外地民工的管理.摸清人员底数, 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施工现场,协作队伍家属不能住现场,所有儿童不准进工地。特殊情况要经保卫工作负责人书面批准,并办好安全保障手续。

4、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内业资料内备查。

5、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设专库、专管,非经施工员批准,任何人都不得动用。不按此执行,造成后果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6、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准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负责保卫工作。有总、分包单位的工程,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的保卫工作责任制,建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与分包单位签订保卫工作责任书。各分包单位应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统—领导和监督检查。

7、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准。

8、更衣室、财会室及职工宿舍等易发案部位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盗窃案件。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9、配电室、泵房、大型机械设备及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是现场的要害部位,要制定保卫措施,确保安全。

10、做好成品保卫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11、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二、治安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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