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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修建实施方案

时间:2017-07-15   来源:养生保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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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修建实施方案(一):周至县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周至县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村卫生室是距离农民最近的县、乡、村三级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网底,是具有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健康教育、康复指导等公共卫生功能和开展一般常见病初级诊疗的卫生机构。切实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工作,是进一步夯实农村卫生工作基础,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的重要举措。为了大力开展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络,切实解决村卫生室建设、运行管理等问题,促进我县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健康发展,按照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室工作的一系列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方针,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在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加大农村卫生投入,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实施和完善村卫生室统一规范化管理,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从整体上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全县范围内实行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消除医疗卫生服务“空白村”。通过新建村卫生室(“空白村”新建村卫生室至少达到合格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设点和邻近村卫生室代管,实现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行政村全覆盖。按照设置规划,基本建成以“五室分设、十统一”为基本内容,设施条件标准化,

考核管理规范化,督导培训制度化,经营服务优质化的乡村一体化医疗服务网络体系。80%以上的村卫生室完成标准化建设,40%以上的村卫生室达甲级标准。其经营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社会效益等明显增强,基本满足当地人民群众公共卫生及医疗服务需求,达到建设规范化、运行顺畅、管理科学、保障有力、实现“疫情有人报、防病有人管、小病有人治、大病及时转”的目标,使农村居民享有方便、有效、价廉、安全的村级医疗卫生服务。

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由解林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新效同志兼任副主任。

四、建设标准

为规范农村卫生室管理,加快村卫生室基础设施的建设,依据《西安市卫生室建设标准》(市卫发[2009]237号)、《陕西省村卫生室管理规范》(陕卫农发

[2007]379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室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卫发[2007]421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一)村卫生室建设原则

1、坚持县政府领导、社会参与、乡镇安排、村级实施、因地制宜的原则,消除医疗卫生服务“空白村”。

2、村卫生室是享有一定政府补助的村级公益性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可由村民委员会集体举办、乡镇卫生院设点以及有从业资质的个人举办。

3、坚持一个行政村设立一个村卫生室的原则,保证村级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全覆盖。服务人口为1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必须设置村卫生室,500-1000人原则上应设村卫生室。对500人以下地广人稀、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采取

邻近行政村联村设卫生室,或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设立固定服务站承担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4、村卫生室的服务半径以2.5公里为宜,人口居住半径超过3公里的行政村,可实行一室“两点”。

5、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可不设置村卫生室,其服务由乡镇卫生院承担。

6、村卫生室统一规范命名为:×××(所在乡、镇)+×××(所在行政村)+卫生室。

7、坚持规模适度,功能实用,装备适宜,经济合理,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原则。

8、坚持“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即坚持卫生技术人员准入标准,有利用提高乡医技术和整体素质;坚持兼顾乡镇卫生院、乡医、群众三者利益,有利于充分调动乡村医生积极性;坚持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有利于推动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原则。

(二)村卫生室建设基本标准

1、设置选址标准

每个村只设立1个村卫生室,必须在行政村内。服务人员达3000人以上,服务半径大于2.5km,可设为一村两室。每个村卫生室必须设立诊断室、治疗室、预防接种室、药房、留观室等五室,房屋面积充足。选址应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尽可能将村卫生室与学校、村民集体活动场所,村民委员会所在地等统筹安排,原则上选择交通便利,服务人口集中,服务半径较大的地段。

2、人员装备标准

村卫生室的医疗人员按每千人服务人口1-1.2名的比例配备,至少有1名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女村医、护理或其它工作人员。从业人员必需依法取得从业资格,医疗人员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及以上资格。从事预防接种人员须具备执业资格,经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3、房屋建设标准

(1)根据村卫生室的服务半径、所辖区域人口密度及地理环境等具体情况,做到规模适度、功能实用、装备适宜、设置合理、方便群众、便于管理。选址要求方便群众,位于村人口居住中心区,环境安静,远离污染源。村卫生室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服务人口1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应适当增加房屋面积。业务用房与生活用房严格分开。

(2)村卫生室至少应设三室,即诊断室、治疗室、药房。开展静脉输液业务的村卫生室应增设输液观察室。服务人口1000人以上的村卫生室应单独设置预防接种室,服务人口1000人以下的村卫生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将预防接种室和治疗室合并,但必须保证计划免疫预防接种日当天,不再作为治疗室使用。不与乡村医生住宅相连或相近的村卫生室要设有值班室。

(3)室内布局符合国家卫生学要求,避免交叉感染。治疗室应与输液观察室相临近;药房应设置在房屋阳面;诊断室可单独设置一个房间或放在厅堂中央,候诊、诊断、查体分区,查体区摆放屏风或悬挂布帘保护病人隐私。有独立、符合卫生要求的厕所。

(4)建筑要求砖混结构,坚固耐用,墙壁、地面、顶棚无危、漏、渗、透。外墙装饰美观,内墙白色涂料,治疗室、预防接种室内墙下部贴白色瓷砖或墙

裙硬化处理(高度1.5米),便于清洁。室内地面使用水泥、水磨石或防滑地砖铺平。房屋内顶平整,对于人字形的房屋,要有硬性吊顶,吊顶要严密不漏尘。门窗密封良好带有窗帘,采光、通风、保暖条件良好。有防虫、防鼠设施。院内道路硬化。

4、科室设备配置标准

(1)诊断室:配置诊断桌椅、候诊椅、诊查床、资料柜;听诊器、体温计(至少2个)、血压计、压舌板(至少10个)、出诊箱、身高体重秤、木听筒(胎心)、手电筒;紫外线消毒灯(开关有明显标志)、有盖污物桶、健康宣传处方、电话、计算机、洗手池。

村卫生室工作制度、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妇幼保健工作制度、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村级医疗机构收费标准统一上墙。

(2)治疗室:操作台(注射器、外科处置包、大泡镊缸、持物钳、小泡镊缸、有齿镊子、有盖方盘、无盖方盘、消毒缸、消毒饭盒、小消毒桶),物品柜、地站灯、高压灭菌锅、紫外线灯(开关有明显标志),有盖污物桶2个、医疗器械清洗池。分清洁区、污染区,标志明显。操作台应贴白色瓷砖,长度1.5米以上,宽0.6米,高0.8米。治疗室规章制度、药品配伍禁忌表、隔离消毒制度、医疗废物处置制度统一上墙。

(3)药房:铝合金或木质药柜、开展中医服务的应设有中药橱及相应器材。至少配备100种基本药物,药品符合省合疗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药房管理制度、药品价格目录统一上墙。

(4)输液观察室:观察床2张以上,凳子2个以上,床头柜、输液椅2把以上,被服、氧气袋、输液架(至少4个),紫外线灯(开关有明显标志),污

村卫生室修建实施方案(二):村卫生室实施方案

博野县卫生局

关于印发《博野县创建标准化规范化村卫生室活

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全省、 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决定在全县开展标准化、规范化村卫生室创建活动,现将《博野县创建标准化、规范化村卫生室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切实抓好落实。

2011年11月15日

博野县创建标准化规范化村卫生室

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的管理,规范乡村医生的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依据卫生部《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意见》、《河北省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标准》、《河北省行政村卫生室改革试点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规划建设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村卫生室,改善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使广大农民群众在家门口能够享受到价格低,廉、服务规范、优质便捷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改善农村医疗卫生环境,确保农民健康水平稳步提升。

二、工作目标

全县每个行政村原则上建一所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卫生室,超过4500人口以上的村可以增设一所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2名具备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行政村卫生室全部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三、工作内容

(一)行政村卫生室的设置

村卫生室是具有公益性质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级政

府支持标准化的村卫生室建设,政府投资属于国有资产,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行政村卫生室要按照“规模适度、功能适用。装备适宜、经济合理、方便群众”的原则规划,设置和建设.宜与村民委员会、党员活动室等公共活动场所集中建设.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建一所标准化的村卫生室,统一命名为xx县Xx乡XX村卫生室.人口较少的行政村可与邻村共建、共享或由乡镇卫生院代管。

(二)行政村卫生室的建设规模

村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一般不低于60平方米,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药房,有条件的可设防保室,开展静脉输液业务的还应增设留观室。服务人口较多的业务用房面积应相应提高。各室应独立设置、布局合理,房屋设计应经济、美观、耐用,满足防火、抗震、节能等基本条件,符合卫生学标准.环境整洁,地面硬化、绿化、美化.要有独立、符合卫生要求的厕所.村卫生室与生活用房严格分开,相对独立.

(三)行政村卫生室的设备配置

配备以下35种常用设备:听诊器,电针仪、血压计、TDP神灯、体温计、诊查床、吸痰器,观察床、简易呼吸器、无菌柜、身高体重计、健康档案柜、便携式高压消毒锅(带压力表)、西药品柜、清创缝合包、中药饮片柜(药斗)、出诊箱、桌椅、治疗盘、 健康宣传版,冷藏包(箱)、担架、各种规格一次性注射器(至少50支)、处置台、医用储槽、有盖污物桶、有盖方盘、输液架、氧气

包、地站灯、开口器、手电筒、压舌板、应急照明设施、止血带。其他必要的医疗设备以及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和疫情网络报告设备。药品可根据实际配备,至少配备80种基本药品。

(四)行政村卫生室的人员配备及补助办法

每个村卫生室至少应有1名具备执业资格,与村卫生室工作要求相适应的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能够运用适宜的中西医技术,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工作;能够对急危重症进行识别、急救和转诊;能够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任务;了解和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以及新农合有关政策;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工作作风和技术能力,举止文明,态度热情,服务及时,操作规范。服务人口在1000名以上的村卫生室,每增加500-1 000名服务人口应增加1名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人员。对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河北省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办法》(办字

[2009)139号)执行。乡村医生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资金的发放实行绩效考核制。

(五)行政村卫生室的工作任务

行政村卫生室主要承担辖区农村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疾病的初级诊治。

1、负责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登记、报告工作.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儿童免疫规划预防接种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3、协助乡镇卫生院参与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与更新,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等慢性非传染病的随访工作.

4、开展健康教育,向村民宣传普及卫生知识.

5、开展妇幼保健,做好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工作. 6,协助做好老年人保健、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村级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

7、使用适宜技术和国家基本药物。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急重病人的初级救护、及时转诊和家庭康复指导.

8、积极宣传新农合政策,提供规范的诊疗服务,做好参合农民门诊医药费用补偿登记、报销及医药费用补偿情况的定期公示。

9、负责农村卫生有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上报工作。

(六)行政村卫生室的管理

1、认真执行国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执业、命名规范,卫生技术人员符合法定执业资格。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执。村卫生室必须建立工作职责、乡村医生行为规范、计划免疫工作制度、妇幼保健工作制度、健康教育宣传制度、医疗文书书写制度、医疗安全制度、

村卫生室修建实施方案(三):镇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镇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实施

方 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工作实施,根据《枣阳市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刘升镇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一、 村卫生室建设规划:

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一个行政村设置一个村卫 生室的要求,2011年力争完成15个村卫生室的规范化建设,剩余10个村卫生室的规范化建设于2013年年底以前完成。

二、 开展规范化建设:

各村要根据建设计划,积极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并重 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规范化建设:

1、 村卫生室房屋要位置适宜,便于识别,坚固安全、 水电齐全,布局合理。业务用房与生活用房要分开,并相对独立,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健教室和药房要分设,布局合理。改扩建的村卫生室使用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新建的村卫生室使用面积不得少于80平方米。

2、 村卫生室房顶最好铺蓝色机瓦,迎面墙体刷白色仿 瓷。使用铝合金或塑钢窗户,并加纱窗,采光、通风、保暖条件要好。人字开的房屋要有硬性吊顶。地面要铺防滑、耐

磨的地板砖,有条件的墙壁可帖白色瓷砖,高度1.2米左右。治疗室要建专用操作台,长2.5米左右,宽0.6米,高0.8-0.9米之间,台面帖人造白色大理石,配置紫外线灯及有盖医疗废物桶。健教室预留电源插座和网络插座,电线行走整齐。

3、 村卫生室院落要整洁,地面硬化、绿化、美化。有 独立、符合卫生要求的厕所。独立或在外墙上高有150×90厘米大的健康教育宣传栏,装饰要美观大方。

4、 标识标牌:要严格按照《湖北省乡村卫生机构形象 设计手册》要求,统一标识标牌和各种上墙规章制度。

5、 设备设施:按照《湖北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要求 进行设备设施配置,各村统计好后可集中购买,样式、价格要以镇为单位统一。建议购买电脑桌、不锈钢观察床,药柜购买可拆卸的,工衣工帽、医疗文书、帐册、床上用品等也要全镇统一。

三、 全面加强村卫生室管理: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 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村卫生室进行“五统一”管理,2011年,镇村一体化管理率要达95%以上,对不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镇卫生院将上报市卫生局吊销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取消乡村医生执业资格。

镇卫生院

2011年4月10日

村卫生室修建实施方案(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方案

甘州区火车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东泉村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村卫生所建设是构建农村医疗预防保健网的基础,在方便农民就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我镇村卫生所在机构管理、医疗设施、人员素质、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制约着农村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了给全镇广大农民提供优质、方便、快捷的基本医疗服务,按照县政府决定要求,镇政府决定从二OO六年起,利用两年时间,对全镇村级卫生所进行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结合我镇村卫生所建设实际,物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农村卫生投入,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卫生差距,满足农民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从整体上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工作目标

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通过两年(2006-2007年)的建设,使全县村组卫生所达到村卫生所标准,其规模、管理、服务质量、社会效益等明显增强,基本满足当地人民群众预防保健及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乡村医生逐步向执业助理医师过渡,能够承担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断和危重病人的应急处理及转送工作,村组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或超过全市平均水平。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三、村卫生所工作职责

(一)传染病预防和控制

按规定登记和上报法定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疑似传染病患者,应迅速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转往有条件的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调遣。

(二)儿童计划免疫

按疾病控制部门开展儿童计划免疫的具体要求及时做好联络、配合以及相应的登记和预防接种工作,按要求建好村组接种点。

(三)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

1、掌握本村妇幼保健基本情况,落实育龄妇女节育措施,并做好情况登记工作;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sh/357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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