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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经营八不准

时间:2016-03-18   来源:化妆技巧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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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经营八不准(一):化妆品经营企业“八不准”

化妆品经营企业“八不准”

一、 不准经营未获生产许可企业生产的化妆品

二、 不准经营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

三、 不准经营套号冒号的化妆品

四、 不准经营未经批准或备案的进口化妆品

五、 不准经营标签、说明书上虚假夸大宣传,或注有适应症、

宣传疗效和医疗术语的化妆品

六、 不准经营未经进货查验的化妆品

七、 不准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八、 不准违反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有关规定【化妆品经营八不准】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八不准”

一、 不准无证经营保健食品

二、 不准经营未取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

三、 不准经营套号冒号的保健食品

四、 不准经营未获生产许可企业生产的保健食品

五、 不准经营标签、说明书上虚假夸大宣传或涉及疾病预防、

治疗功能的保健食品

【化妆品经营八不准】

六、 不准经营未工进货查验的保健食品

七、 不准经营超过保质期的保健食品

八、 不准违反索证索票和台帐管理有关规定

化妆品经营八不准(二):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八不准”规定

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八不准”规定

(一)化妆品经营企业“八不准”

1、不准经营未获生产许可企业生产的化妆品;

2、不准经营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

3、不准经营套号冒号的化妆品;

4、不准经营未经批准或备案的进口化妆品;

5、不准经营标签、说明书上虚假夸大宣传,或注有适应症、宣传疗效和医疗术语的化妆品;

6、不准经营未经进货查验的化妆品;

7、不准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8、不准违反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有关规定。【化妆品经营八不准】

(二)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八不准”

1、不准无证经营保健食品;

2、不准经营未取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

【化妆品经营八不准】

3、不准经营套号冒号的保健食品;

4、不准经营未获生产许可企业生产的保健食品;

5、不准经营标签、说明书上虚假夸大宣传或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效的保健食品;

6、不准经营未经进货查验的化妆品;

7、不准经营超过保质期的保健食品;

8、不准违反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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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经营八不准(三):2016化妆品安全承诺书

化妆品安全承诺书

遵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为保证我单位所经营化妆品的质量安全,现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贯彻执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台帐。

二、保证经营场所、储存场所的卫生环境符合条件;经营场所和仓库(贮存区)保持内外整洁;具有通风、防尘、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散装和供顾客试用的化妆品具有防污染设施。

三、所经营的化妆品从合法渠道购进,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要求,并具有合格的标识标签。

四、确保诚信经营,对所经营化妆品不做虚假和夸大宣传,不销售过期变质、自制化妆品。

五、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接受行政机关依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其他合法权益。

六、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此承诺书一式二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承诺单位各持一份)

百里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制

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为保证我单位所经营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现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并上墙,认真执行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二、设立保健食品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负责人和经过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保健食品质量管理。保证本单位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所有从业人员在上岗前都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合格,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合格健康证明。

三、保证经营场所、储存场所、设施、设备和卫生环境符合条件;经营场所和仓库(贮存区)具有相应的采光、照明、通风、防尘、防虫、防鼠等设施;在保健食品仓库(贮存区)设离地隔墙的货架,保证仓储设施符合产品的贮藏要求,具有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

四、经营场所有保健食品专区、专柜和标识,经营的保健食品不与普通食品、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日常用品混放。

五、所经营保健食品品种均从正规渠道购进,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台帐,不做夸大功能涉及疗效的保健食品宣传。

六、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接受行政机关依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其他合法权益。

七、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监管部门留存,一份由经营者张贴悬挂于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化妆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确保化妆品经营使用安全,把好化妆品安全质量关,保证产品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的使用安全,承诺做到:

一、提高思想认识,树立企业是第一责任人意识,对化妆品质量安全负总责;

二、严格遵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三、严格遵守“三索一验”制度。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真实、完整台账,使每一批产品都具有溯源性;购进产品时要认真验收,做到票、货、帐相符,对所购进的特殊用途化妆品逐一进行网上核查,确保从合法渠道购进,对存在疑问的绝不购进;

四、保证经营场所、储存场所的卫生环境符合要求;经营场所和储存场所(仓库)保持内外整洁,具有通风、防鼠、防潮、防尘、防虫等设施;散装和供顾客试用的化妆品具有防污染措施;

五、确保诚信经营,对所经营的化妆品不虚假和夸大宣传,不销售过期变质、自制化妆品;

六、严格遵守化妆品经营企业“八不准”的规定;

七、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合法权益;大力开展企业自律意识、道德意识,营造诚信守法的良好氛围。

八、建立健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产品召回制度。对发现有使用化妆品出现不良反应,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经营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主动召回,及时上报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如有违反以上承诺行为,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承诺单位: 承诺人:

年 月 日

化妆品经营八不准(四):2016化妆品承诺书范文

化妆品承诺书范文

遵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为保证我单位所经营化妆品的质量安全,现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贯彻执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台帐。

二、保证经营场所、储存场所的卫生环境符合条件;经营场所和仓库(贮存区)保持内外整洁;具有通风、防尘、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散装和供顾客试用的化妆品具有防污染设施。

三、所经营的化妆品从合法渠道购进,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要求,并具有合格的标识标签。

四、确保诚信经营,对所经营化妆品不做虚假和夸大宣传,不销售过期变质、自制化妆品。

五、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接受行政机关依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其他合法权益。

六、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备 注:此承诺书一式2份,食药监管部门和承诺单位各留存1份)

百里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制

保健品、化妆品行业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单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保证产品的质量与安全。

二、保证企业法定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切实提高认识,不断强化和落实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消费者及社会的监督,提高本单位的安全保障水平。

三、健全管理体系,完善规章制度,努力提高管理水平,遵守“诚实可信”的商业道德,保证采购渠道正规、合法,产品质量合格。杜绝不合格产品和有毒有害物质通过本单位流入社会。

四、坚持消费者人身健康安全高于一切的思想,始终遵循“信誉即人品,质量是生命”的价值理念,不做夸大事实和误导消费者的宣传,不以此类物品冒充他类物品销售。

五、建立起购进、验收、销售的可追溯制度,在产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健康或安全时,能够及时召回,使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六、保证所有从业人员均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及培训合格证上岗。

七、认真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最大限度的满足消费者的要求,做一个诚实守信的经营者。

八、以上承诺,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承诺单位:

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化妆品附件2责任承诺书

我司就报检号____________项下进口化妆品,确认如下:

一、本批进口化妆品适用__gb7916-87__标准(标准号)/法规要求,产品质量符合该标准要求,正常使用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二、本批进口化妆品标签版面格式符合标准(标准号)/法规要求,该批产品中文标签及外包装上宣传内容真实、健康、科学、准确。

三、本批进口化妆品存放在以下仓储场所中:

(自贸区内)仓储场所名称:____________

仓储场所地址:____________

(自贸区外)仓储场所名称:__

仓储场所地址:

四、非销售包装的化妆品成品、化妆品半成品、化妆品中间产品需填写:

加施包装/加工工厂名称:____________

加施包装/加工工厂地址:____________

加施包装/加工工厂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我司郑重承诺,上述信息真实、准确。我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未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前,绝不擅自调离、使用、销售本批进口货物,如有不符,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联系人: 联系方式(手机): 公司名称(公司公章): 日期:2016-1-24

化妆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确保化妆品经营使用安全,把好化妆品安全质量关,保证产品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的使用安全,承诺做到:

一、提高思想认识,树立企业是第一责任人意识,对化妆品质量安全负总责;

二、严格遵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三、严格遵守“三索一验”制度。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真实、完整台账,使每一批产品都具有溯源性;购进产品时要认真验收,做到票、货、帐相符,对所购进的特殊用途化妆品逐一进行网上核查,确保从合法渠道购进,对存在疑问的绝不购进;

四、保证经营场所、储存场所的卫生环境符合要求;经营场所和储存场所(仓库)保持内外整洁,具有通风、防鼠、防潮、防尘、防虫等设施;散装和供顾客试用的化妆品具有防污染措施;

五、确保诚信经营,对所经营的化妆品不虚假和夸大宣传,不销售过期变质、自制化妆品;

六、严格遵守化妆品经营企业“八不准”的规定;

七、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合法权益;大力开展企业自律意识、道德意识,营造诚信守法的良好氛围。

八、建立健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产品召回制度。对发现有使用化妆品出现不良反应,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经营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主动召回,及时上报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如有违反以上承诺行为,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承诺单位: 承诺人:

年 月 日

化妆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加强化妆品安全监管,强化化妆品经营企业诚信意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化妆品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切实承担起化妆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自觉抵制假劣化妆品,对所经营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化妆品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应索取供货企业的相关合法性证件材料、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购货台帐,索取进货票据;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建立并执行购销台账制度等。索票索证及台账保存2年以上。

三、所经营使用的化妆品要提供合法资质及检验报告的复印件(加盖厂家或供货商红章)。1、国产化妆品要提供有效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2、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要提供“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件”;3、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要提供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4、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要提供“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5、进口化妆品要在许可批件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入境;6、所经营使用的化妆品要提供合法的检验报告。

四、所经营使用的化妆品标识标签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

五、经营使用的化妆品必须在使用期限以内。

六、不得经营使用国家命令禁止的化妆品。

七、要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和储存仓库,要按照规定的储存条件储存化妆品。

八、所经营使用的化妆品不得宣传疗效、不得使用医疗术语、不能标注有适应症;不得虚假或夸大宣传;不能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的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店内宣传资料不得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等违规行为。

九、所有从业人员都必须有健康证或健康档案,不能经营使用自制化妆品。

十、化妆品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主动接受和配合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如未实现责任要求,触犯其中任意一项的,自愿接受责任追究,承担法律责任。

监督单位:(公章) 被监督单位:(公章)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化妆产品质量承诺书范文(1)

1、依法规范经营行为,积极维护消费者的九项权利,落实经营者的十项义务。来源:中华励志网#url#在经营活动中,积极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制定完善的经营服务规章制度,全体员工提高素质,增加守法经营的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

2、坚持成为生产和销售优质名牌商品、童叟无欺、群众满意的企业。不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搞虚假宣传演示,旗帜鲜明地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3、做好售后服务。对因商品与服务质量问题引起消费纠纷的,要依法积极和解,妥善解决投诉,解决率要达到。

4、 主动配合各种新闻媒介,并充分利用企业的宣传设施,向社会广泛宣传。通过举办消费者教育等多种形式,向消费者提供各种咨询服务,带动当地的文明消费。

5、广泛收集和听取消费者的意见,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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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经营八不准(五):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方案6篇

第1篇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吸取我区以往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消除一批安全隐患、整治一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安全生产秩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打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局务会决定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三、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隐患排查情况。冬季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以餐饮服务环节为主。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元月30日,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按照区域划分,以镇办为单位,分片包干。大型餐饮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共82家,名单附后),中小型餐饮由镇办食药所负责。对排查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各单位要及时制定整改计划,积极落实整改。自查报告及安全生产承诺书务于元月31日前上报。

(一)安全生生产基础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现场安全措施死否到位;主要负责人是否按时主持召开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药品生产、存储、运输、包装、废弃以及报警设施落实情况。

(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常态化;是否对排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整治措施是否到位;对存在的重点隐患是否作做到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是否根据国家要求,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是否适时进行了演练。

药品安全环节:对高风险药品、特殊药品和容易导致事故的重点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排查,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工序、重点部位进行排查,与药监部门签订责任书或承诺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排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GMp、GSp组织生产和经营,是否有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行为;医疗机构创建的规范化药库药房是否符合规定;特殊药品“五专”、“无双”管理是否到位等;药品不良反应制度建设和上报是否符合规定。

医疗器械安全环节:重点对植入性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口腔材料、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排查。排查是否存在无证生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是否存在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医疗器械行为;生产、购进、储存、销售或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制度建设和上报是否符合规定。

食品安全环节:重点对易发多发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范围较大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农村餐饮服务单位、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准确掌握其特征及规律,科学确定控制方法,有效排除食品安全隐患。重点排查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执行是否到位,企业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项食品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记录是否齐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患病调离要求是否严格执行,洗手消毒是否及时规范;是否违规采购、贮存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食品采购索证索票是否齐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储存条件是否适宜,标识标签是否合规,保质期限是否合格,感官性状是否正常;食品烹饪温度是否符合规定,熟制食品存放条件是否参数适宜,凉菜制作是否达到“五专”,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合法定量,工器用具是否生熟分开,餐饮具消毒是否彻底到位,餐厨垃圾是否做到日产日清。同时,对学校食堂还要加强食品留样管理工作,并严格落实的“六个严禁”,即“严禁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及发芽土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超过保质期限和“三无”食品原料(散装油、醋、酱油);严禁学校食堂采购病死、毒死、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来历不明肉类食品;严禁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等,确保做到餐饮服务环节全要素、全过程安全,坚决防范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三)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是否存在无证或证照不齐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应关未关,关闭不到位或者关闭取缔后擅自生产经营的行为;非法违法运输、储存和使用特殊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瞒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等现象。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为自查自纠、全面检查和总结分析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1月3日至3月31日)

督促辖区内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经营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各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制定自查自纠和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积极全面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营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二)全面检查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

按照工作方案和职责分工,加强安全监管,对不上报隐患或自查自报隐患为零的企业,要重点进行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如检查发现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限给予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总结分析阶段(7月1日至12月25日)

各单位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活动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完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生产经营长效机制的建议,于2016年12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局监察室。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生产、事事落实安全规定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三)严格检查,落实整改。【化妆品经营八不准】

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消除;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定人定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严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第2篇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强化食品药械安全监管,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械违法行为,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双节”期间饮食用药用械安全,按照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双节”期间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16年2月17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为切实达到整治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加大对食品、药品购销,储存,营销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药械安全。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规范食品药械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提高经营者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强化节日期间市场监管,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决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并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局各科室(队)要严格贯彻落实整治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双节”期间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及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和措施,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综合监管责任。

四、工作重点

食品综合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sh/218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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