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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行业安全大检查方案

时间:2015-08-11   来源:旅游知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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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行业安全大检查方案(一):关于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知的精神和 “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排查安全隐患,使我县旅游行业保持安全健康的良好态势。

二、检查范围

全县所辖旅游景区、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

三、检查内容:

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及行业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一)旅游景区:重点检查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安全通道、安全出口、安全标识和应急防范措施、应急演练及备案情况;景区内车船设备的安全;暑期、汛期安全提示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饭店: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安全通道、消防应急演练的情况及食品安全。

(三)旅行社:重点检查旅行社租车是否有资质证照、签订租车协议,旅游保险是否足额到位。

四、检查方式

(一)各旅游企业全面自查自纠。

旅游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责。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拉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

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对本单位安全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各旅游企业每月将隐患排查表于月底前报旅游局安全科。

(二)成立联合检查小组。

我局将会同安监、消防等相关部门按照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相关要求对全市旅游企业进行重点督导、检查,彻底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五、时间安排

从现在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利用3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部署发动阶段(6月20日前)

制定方案、下发文件并召开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并在网上发布方案,明确相关要求,要求各旅游企业进行自查。

第二阶段:全面检查治理阶段(6月21日至9月20日) 在充分宣传发动、全面摸排、周详细化的基础上,对全市A级景区、星级宾馆、旅行社做到“全覆盖”检查。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9月21至9月底)

全面复查、重点抽查、审理案件,进行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明确任务和目标,做好安全隐患排查。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按照要求,把事故频发、隐患突出的环节,作为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集中力量实施有效排查。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落实、规范工作程序,切实达到排查彻底,整改到位。

(三)搞好宣传,及时反馈。各旅游企业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企业员工都参与到此次行动中。提高安全意识,真正做到旅游安全工作全覆盖。

旅游行业安全大检查方案(二):2016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6篇

2016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6篇

第1篇

一、检查范围

全市旅游行业,重点为旅游景区。

二、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尤其是消防通道及消防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要求。

2、特种设备方面: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检验情况。

3、涉旅餐饮安全方面:旅游景区(点)餐饮安全监管情况。

4、隐患整改方面:市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政府领导,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和督查、企业自查、市暗访督查方式进行,具体分以下三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阶段:10月31日前,旅游局制定专项检查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本次检查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指导旅游单位专项检查工作。

(二)集中检查、督查阶段:11月1日至12月15日。

1.各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立即整改落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旅游行业安全大检查方案】

2.旅游局深入旅游单位,指导和推动企业的自查自改工作,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3.接受市督查组对专项检查情况的督查。

(三)总结阶段:12月中旬,各旅游单位对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总结,旅游局归纳总结专项行动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责任,抓好具体落实。各旅游单位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自查到位。

(二)落实整改,务求实效。要把本次专项检查作为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后续工作来抓,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严格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必须限期整改或整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企业,如实上报市安委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单位要在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措施的专项检查总结报告,于2016年12月18日前以书面形式和电子版同时报送市旅游局。

第2篇

按照当消委【2016】19号文件精神,制定旅游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平安三号”集中行动方案如下:

一、行动时间

集中行动时间从2016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

二、行动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定岗定责。按照《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管理办法》,督促星级宾馆和A级景区,明确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工作任务职责,组织开展专项性、经常性、常态化消防管理工作。对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星级宾馆,落实每八小时1班、每班人员不少于2人的制度,明确控制室值班人员专项职责和应急处置程序,不得挪用值班人员安排其它工作任务。

(二)建筑固定消防设施实操测试。对宾馆、景区所有建筑固定消防设施进行登记造册,督促宾馆和景区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护,确保完好有效,检测维护记录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对所有建筑固定设施进行以现场报警、实地出水、应急广播为主要内容的操作和测试,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快速准确启用。

(三)灭火疏散逃生全员全练。聘请消防大队专职消防员指导所辖宾馆、景区全员灭火逃生演练,实地设定灾情,正确报警呼救,实时组织疏散,及时控制初起火灾,有效开展自救互救,使员工和群众知道火灾情况时“怎么防、怎么跑、怎么灭”。

三、行动措施

(一)宣传发动。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告知所属单位开展集中行动的内容、标准和工作要求,部署“平安三号”集中行动,督促旅游单位依法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做到定岗定责,严格履职。依法督促旅游单位落实建筑固定消防设施年度检测和维护制度,确保完整好用。组织开展全员灭火疏散预案演练,确保人人得到体验,个个受到教育。

(二)单位自主管理。督促旅游单位巩固前段专项整治的工作成效,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以“消防安全管理人定岗定责”为抓手,切实履行旅游单位的自主管理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人、固定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基础信息数据库,录入身份证明、资格证明信息,认真组织或参加专业培训,严格实行持证上岗。要深化“四个能力”建设,及时自查自改火灾隐患,切合实际修订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明确人员分工并开展实地演练。

(三)广泛宣传造势。利用各单位电子显示屏和旅游门户网站开展“平安三号”集中行动宣传,组织旅游企事业单位开展疏散演练和消防知识培训。结合冬季防火工作特点,广泛改动群众查找身边火灾隐患,利用“96119”火灾隐患投诉电话,举报投诉火灾隐患,不断净化消防安全。

四、行动步骤

(一)部署阶段(2016年11月20日至2016年11月25日)。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和措施。

(二)实施阶段(2016年11月25日到2016年12月15日)。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阶段(2016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20日)对“平安三号“集中行动情况进行小结,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集中行动,是专项行动的治本措施,是预防群死群伤火灾的有效手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方案制定切实措施,确保行动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二)落实责任,加强督导。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

(三)强化考评,严格奖惩。将“平安三号”集中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评和提档升级的重要考核依据,并实行责任追究。

各单位要迅速制定行动方案,将工作方案和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旅游局。 第3篇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推动全行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打牢安全生产基础,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旅游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30日。

其中:

6月3日至6月9日——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

6月9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6月10至6月16日——安全文化周。

6月17日至6月23日——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

四、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各旅游企事业单位相关责任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旅游行业安全大检查方案】

五、活动形式及内容

积极组织参加全市性活动。1.开办安全专栏;2.组织参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3.发送安全生产公益短信;4.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全省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7.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全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8.积极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宣传教育活动。参加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参加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一)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

1、悬挂安全警示标语。安全生产月期间,在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内部悬挂或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生产警示标语,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扩大安全生产月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群发安全短信。安全生产月期间,在范围内群发短小精辟、富有警示意义的安全短信,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

(二)开展旅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旅游行业安全大检查方案】

目前已经进入汛期和暑期,各旅游景区要对安全设施、构筑物进行全面排险处理,加强防范并做好安全提示。旅行社要根据天气预报和汛情,做好旅游安全提醒提示工作,合理安排游程,主动规避风险,禁止到正在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旅游,慎重组团到自然灾害易发地旅游。各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经营实际开展全面认真、彻底细致的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在企事业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旅游局对所有旅行社、星级饭店和A级旅游景区进行排查。

(三)积极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普及应急避险救援知识

1、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3日至9日)。组织收看《人命关天》、《安全为天》等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和全国“2016年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盘点”。以企业为主,采取举办事故案例展览、召开事故反思会和事故肇事者(受害者)“现身说法”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9日)。组织旅游企业参加市安监局牵头组织的宣传咨询活动,以应急避险救援知识和安全警示教育为重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安全图片展览、现场咨询等方式,大力普及旅游安全应急避险、救援知识,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

3、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17日至23日)。通过开展各个层次、各个层面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锻炼应急救援队伍,强化全员应急意识和技能,

完善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增加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四)广泛开展群众性活动和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均参加全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活动,不断强化全行业安全生产意识,努力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

此外,积极组织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安全文化下乡”、“有奖征集安全生产格言、漫画、挂图和摄影作品”、“安全生产楚天行”、“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

各旅游单位在积极组织开展好上述活动的同时,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各具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

六、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旅游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旅游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特别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旅游局将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各单位要突出旅游用车、旅游保险、旅游合同、消防安全、旅游食品安全等行业重点,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明确并强化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力求取得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实际成效。要根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结合实际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3、切实加强统筹协调。旅游局将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督导、服务职能,深入推进各项活动。强化考核,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作为年终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和评先表彰的重要参考依据,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第4篇

为认真吸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涉旅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省旅游局关于在全省旅游行业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按照旅游局的统一部署,自现在起至2016年12月31日,在全市旅游行业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在建工程工地、消防通道等场所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实现“三个确保不发生”目标: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不在重要场所、重要节点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不发生因监管不到位而导致亡人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旅游局成立全市旅游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三、整治范围及内容

旅游部门配合公安部门,重点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整治。

范围: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

内容:

1.未依法取得有关消防行政许可,投入使用和营业的;

2.消防设施设备配置不到位、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未落实“256”管理制度以及值班人员不会操作自动消防设施、不熟悉火灾等紧急情况处置程序的;

3.未落实固定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检测、维护保养制度的;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设置不符合标准要求以及被占用、堵塞、封闭的,

【旅游行业安全大检查方案】

安全出口数量不足达不到人员疏散要求的;

5.擅自扩大防火防烟分区、破坏防火防烟分隔的,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以及在有可燃性气体散发场所使用明火做饭的,大量采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的,疏散走道两侧和安全出口附近采用影响疏散的反光镜面、玻璃等材料装饰装修的;

6.存在生产、经营、储存和住宿合用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建筑外墙、门窗上设置广告牌、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

7.未依法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员工培训流于形式、未组织开展灭火疏散演练的。

四、工作步骤

按照动员部署、自查整改、集中整治、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5月25日前)。旅游局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6年5月26日至6月15日)。各景区、星级饭店等旅游企事业单位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的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和“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改正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6月16日至12月15日)。旅游局配合公安部门对整治范围与重点,进行逐一核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治、销案。加强工作指导和协作配合,对隐患突出、整改进度缓慢的单位和场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实行综合整治。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总结,于12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上报旅游局。旅游局组织对旅游行业专项整治行动进行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广泛发动,认真检查。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大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发动广大员工及消防志愿者等多种力量积极参与消防工作。针对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积极配合公安、消防、安监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定期研判,强化整改。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旅游局要认真分析研判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的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工作措施。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要配合公安部门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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