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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高考体检

时间:2016-10-21   来源:生肖文化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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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黑龙江对口招生2016》

2016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招生考试实施办

时间:2016-03-02 作者: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招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升学”)由公共文化课考试和技能操作测试两部分组成。为做好今年我省“对口升学”招生考试工作,确保考招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报名、体检

(一)报名条件、时间及地点

1.符合下列条件且户籍在我省的公民。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三年或三年以上学制技工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3)身体健康。

2.非我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参加“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报名,须具有我省中职学籍且中职全程在我省就读,父母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中等职业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已报考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

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定于2016年4月12-19日,现场确认时间定于2016年4月19-22日,逾期不予受理。

5.报名地点。

(1)我省户籍的应届中职毕业生由所在中等职业学校负责组织,集体网上预报名;

(2)往届中职毕业生和其他考生到户籍所在的市(行署)、县(区)招考办报名;

(3)户籍在我省、就读在外省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凭应届毕业证明信(考生就读中职学校出具证明信,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职教科盖章)原件到户籍所在的市(行署)、县(区)招考办报名;

(4)非我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到学籍所在县(区)招考办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持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参加专业对口升学报名。

6.报考费。考生须缴纳公共文化课报名考试费及技能操作测试费。公共文化课报名考试费150元,收费标准按照(黑价联字〔2009〕8号)文件执行,由受理报名确认的市(行署)、县(区)招考办收取;技能操作测试费按照财政批复的收费文件执行,由设置考点的高职院校收取。

(二)报名工作程序

1.资格审查。我省户籍应届考生由中职学校负责学籍、学年初审和思想品德考核,由县(区)招考办负责考生户籍、学籍、学力、身份等报名资格审查;

往届考生或其他考生由市(行署)招考办负责考生户籍、学力、身份等报名资格审查。

2.网上报名。中职学校报名前需向所在市(行署)、县(区)招考办提出集体报名申请,市(行署)、县(区)招考办审核批准后,向申请学校发放“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登录网址、账号、密码以及《2016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报名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中职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本校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集体网上预报名,登录报名系统,利用身份证阅读器(型号为CVR-100)采集考生基本信息和头像信息,手工录入其他报名信息后,打印《2016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考生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中职学校需证明考生应届毕业生身份、考核考生思想品德,并在《报名登记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各中职学校要加强信息录入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准确无误并无外泄;要向考生强调报名信息的重要性,报名信息是考生考试、录取和在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要依据,一经上报教育部备案,不得更改。

往届中职毕业生或其他考生须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到户籍所在的市(行署)招考办报名,填写《信息采集表》,招考办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将考生报名信息录入报名系统,当场打印《报名登记表》,考生核对无误后在相应位置签字确认。考生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需对考生思想品德进行鉴定,并在《报名登记表》相应位置填写考核结论并签字盖章。

3.现场确认。市(行署)、县(区)招考办负责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并办理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手续。组织考生集体预报名的中职学校须将考生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应届中职毕业生登记表(职业高中学生学籍簿)、《报名登记表》等相关报名材料交由学校所在地的市(行署)、县(区)招考办审验,往届中职毕业生和其他考生持《报名登记表》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市(行署)招考办负责人审核通过后要在《报名登记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同时收取公共文化课报名考试费,并在报名系统中完成考生报名确认工作。临时身份证不能替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

4.思想品德考核。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完整、准确的结论,并填入《报名登记表》。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思想品德考核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对宪法所制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5.考生档案组建。建档工作在7月进行。市(行署)、县(区)招考办统一组建、管理考生纸介质档案。录取结束后,已录取的考生,由本人持招生院校《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到当地市(行署)招考办领取纸介质档案。 考生档案袋内容:(1)考生报名登记表;(2)考生体检表;(3)应届中职毕业生登记表或职业高中学生学籍簿,往届中职生毕业证复印件;(4)

考生成绩单;(5)具有加分免试录取资格考生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和《2016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招生考试加分免试录取审批表》原件(见附件4)。

(三)身体健康状况检查黑龙江省高考体检

考生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由各市(行署)、县(区)招考办负责组织管理,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考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由市(行署)招考办统筹安排。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考试前一周,负责采集考生报考信息的中等职业学校和县(区)招考办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本地考生准考证并向考生发放。

(五)2016年黑龙江省对口升学共设置31个招生专业类别及涵盖专业范围见(附件3)。31个专业类别中未涵盖的专业,考生需要选报相近的专业类别。

二、考试

为做好我省“对口升学”招生考试工作,确保招考工作顺利实施,今年公共文化课考试及技能操作测试考点全部设在哈尔滨市统一进行。全省考试管理严格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及国务院有关部(局)要求执行,特别是在试题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方面,各地要认真执行有关规定,确保万无一失。各市(行署)、县(区)招考办考前要督促相关中职学校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强化考生的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

省招考办依据教育部要求和操作规程,对全省考生按考区统一随机编排考

篇二:《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簿》

学籍编号:

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

学 籍 簿

(加盖学籍专用章)

县(区)学 校 班 级姓 名

市教育局监制 2013年8月

填 表 说 明

1.填写前,学校学籍管理人员应将本表各栏项目向学生解释清楚。必须用蓝黑或碳素墨水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随意涂改。

2.本表所列项目要全部填写,不留空白,如有情况不明无法填写时,应写明“不清”或“不详”,并注明原因,如无该种情况应写“无”。

3.本学籍档案所涉及的姓名、出生年月、民族、家庭住址等项目必须依据户口准确填写。

4.学籍入学后,此表内录取学校填写并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学生转学、升学必须出具此表,否则不予办理手续。

5.此表无市教育局学籍管理印者,为非正式学籍。

市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 考生报考录取登记表

—1—

—2—

学 业 成 绩

—3—

篇三:《黑龙江:24日可查高考成绩 25日起网报志愿》黑龙江省高考体检

今日,省招考办发布我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日程,24日公布高考成绩,考生可通过“龙招港”、“黑龙江教育信息网”和各市、县招考办下发考生高考成绩单三种渠道进行查询。同时全省高考成绩1分段人数统计表,文史类、理工类本科一批、二批及体育类、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也同时公布。25日9时考生开始网上填报志愿,7月8日起每天18时以后通过“龙招港”和“黑龙江教育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与去年相比,今年我省高考在填报志愿、录取方式上发生了一些变化。

网报志愿次数由两次变为三次

今年我省高考的三次填报志愿和多次征集志愿,一律通过网上进行。与去年两次网报志愿不同,今年网报志愿改为三次,艺术类本科志愿将单独填报。网上第一次填报志愿时间为在25日9时至27日9时,填报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艺术类第一批次、艺术类第二批次录取的高校和专业志愿。

第二次填报时间为28日12时至7月2日24时,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本科提前批次、本科第一批次、本科第二批次、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和体育类本科批次录取的高校和专业志愿。

第三次填报时间为8月2日9时至8月6日9时,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本科第三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高职(专科)专项计划和艺术、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高校和专业志愿。

网上模拟填报志愿时间为17日9时至19日16时,届时“龙招港”将开通高考网上填报志愿模拟系统,考生可模拟填报。考生注意的是模拟填报志愿为无效志愿。省招考办特别提醒广大考生,正式填报志愿时,一定要确认所报志愿保存后方可退出系统。填报志愿规定时间截止后,志愿填报系统将予关闭,此后所有考生均不可再修改所报志愿,也不得自行放弃所报志愿。

平行志愿投档范围扩大

去年,我省在本科一批A段和本科二批A段试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今年在此基础上,扩大了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范围,本科三批次A段和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高校包含高职(专科)批次A段也将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此外,今年特殊类型考生也由在去年本科提前批录取改为本科一批录取;增加了本科三批B段和高职(专科)批次B段。

各批次征集志愿的具体时间,即从几时开始至几时结束,每个批次征集几次,目前尚无法确定,届时将通过“龙招港”及时发布。文史、理工类分6个录取批次并按排列顺序录取,分别为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本科第一批次录取的高校、本科第二批次录取的高校、本科第三批次录取的高校、高职(专科)提前批录取高校和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高校。

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包含军队(国防生)、公安、司法高校,部分普通本科高校(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设2个高校梯度志愿。录取时间为7月8日至10日,征集志愿录取时间为7月10日;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录取高校。设1个高校梯度志愿。录取时间(含征集志愿录取时间)为7月12日至13日。

本科第一批次录取的高校包含特殊类型招生、本科一批次A段、本科一批次B段。其中,特殊类型招生即教育部批准的具有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资格的高校。设1个高校志愿(只允许参加上述类型招生测试合格的考生填报)。录取时间为7月15日。按有关高校在我省相应批次招生计划的100%进行模拟信息交互、投档、录取。

本科一批次A段,即重点高校及部分普通本科高校重点专业。设5个高校平行志愿。录取时间为7月16日至23日。其中16日进行平行志愿模拟信息交互,17日至19日投放电子档案及录取,7月20日至23日征集志愿录取。

本科一批次B段,即重点高校的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蒙语答卷考生对换招生专业、部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及专业、地方农村专项计划。设1

个高校志愿,较去年2个院校梯度志愿减少一个。录取时间为7月24日至25日,其中7月25日征集志愿录取。

本科第二批次录取的高校包含本科二批A段和本科二批次B段。其中本科二批次A段即一般本科高校。设5个高校平行志愿。录取时间为7月27日至8月3日。其中27日进行平行志愿模拟信息交互,28日至30日投放电子档案及录取,7月31日至8月3日征集志愿录取。 本科二批次B段,即一般本科高校的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蒙语答卷考生对换招生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和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及专业。设1个高校志愿,较去年减少1个志愿。录取时间为8月4日至7日,其中8月5日至7日征集志愿录取。

本科第三批次录取的高校包含本科三批次A段和本科三批次B段。其中本科三批次A段即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本科专业。设5个高校平行志愿。录取时间为8月8日至15日。其中8月8日进行平行志愿模拟信息交互,8月9日至11日投放电子档案及录取,8月12日至15日征集志愿录取。

本科三批次B段,即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及专业。设1个高校志愿,录取时间为8月16日至17日,其中8月17日征集志愿录取。

高职(专科)提前批录取高校为公安高职(专科)院校和普通高职(专科)院校的航海类专业、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高职(专科)专项计划的高校。设1个高校志愿。录取时间(含征集志愿录取时间)为8月18日。

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高校包含高职(专科)批次A段:部分普通本科高校的专科专业、独立设置的高职(专科)院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专科专业。设5个高校平行志愿。录取时间:8月21日至27日。其中8月21日进行平行志愿模拟信息交互,8月21日至22日投放电子档案及录取,8月23日至27日征集志愿录取。

高职(专科)批次B段,即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及专业。设1个高校志愿。录取时间为8月28日至29日,其中8月29日征集志愿录取。

艺术类分4个录取批次录取

军队等院校相关测试10日起进行

凡报考军队(国防生)院校的考生,须于6月10日至6月18日到户口所在地人武部领取《政治考核表》,由学校所在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人武部联合参与政治考核并盖章签字。未经政审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体检。面试、体检时间为6月25日至28日,每天上午8时至下午17时。面试地点为黑龙江省军区俱乐部;体检地点为黑龙江省军区医院。具体时间安排为6月25日,哈尔滨市;6月26日,牡丹江市、佳木斯市、鸡西市、农垦系统、森工系统;6月27日,齐齐哈尔市、绥化市、大兴安岭地区;6月28日,大庆市、鹤岗市、伊春市、双鸭山市、黑河市、七台河市。

凡报考公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2张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公安院校地点设在哈尔滨体育学院。公安现役院校地点设在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培训基地。时间为6月14日至17日每天上午8时至17时。具体时间安排为公安院校时间是6月14日,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鸡西、黑河、大兴安岭行署及所属县考生。6月15日,大庆、双鸭山、鹤岗、伊春、佳木斯、绥化、七台河市及所属县市考生,省农垦、省森工系统考生。公安现役院校时间是6月16日,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鸡西、黑河、大兴安岭行署及所属县市考生。6月17日,大庆、双鸭山、鹤岗、伊春、佳木斯、绥化、七台河市及所属县(市)考生,省农垦、省森工系统考生。 凡报考司法院校的考生的面试、体检及体能测试地点在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时间为6月18日至19日的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6时30分。具体时间为6月18日,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鸡西、黑河市及所属县(市)考生、大兴安岭行署考生;6月19日,大庆、双

鸭山、鹤岗、伊春、佳木斯、绥化、七台河市、绥芬河市、抚远县及所属县(市)考生,省农垦、省森工系统考生。(记者宋菲)

篇四:《2015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招生考试实施办法》

2015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专业对口升学招生考试实施办法

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招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升学”)由技能操作、技能理论和公共文化课考试三部分组成。为做好今年我省“对口升学”招生考试工作,确保考招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教育厅和我省考试招生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报名、体检

(一)报名条件、时间及地点

1.符合下列条件且户籍在我省的公民。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三年或三年以上学制技工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3)身体健康。

2.非我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参加专业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报名,须具有我省中职学籍且中职全程在我省就读,父母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中等职业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已报考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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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定于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1月12日,现场确认时间定于2015年3月30至4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5.报名地点。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mswh/280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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