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gbppp.com--题目解答】
2015年上海社保基数及比例(上海户籍+外地城镇户籍)
此次调整将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进行上调,调整后的月度缴费基数上限为16353元,下限为3271元。具体缴费基数和费率如下表所示:
本标准执行期: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
北京市养老保险规定政策解答
3/19/2007 9:49:5
北京市养老保险规定政策解答(一)
问:领失业保险待遇期间,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是否扣除其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时间?
答:被保险人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停止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扣除其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时间。(失业保险金一次性领取的除外)。
问:某人,原在事业单位,94年调入企业,开始缴费,如何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
答:从94年按实际开始取值计算。
问:满10年不满15年,补缴金额如何计算?
答: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183号令实施后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的本市城镇户籍被保险人,本人自原,可按不低于缴费工资下限的标准和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一次性补缴不足15年差额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年限的缴费金额不参与“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计算,补缴年限计算为缴费年限。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应按规定计入被保险人个人帐户。
问: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183号令实施后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能否进行补缴?
答:不可以
问:如不满40岁,缴费满15年的人员办理退职手续,个人帐户计发月数如何计算?
答:不满40岁的,按40岁的计发月数233计算。如高于70岁的,按70岁的计发月数56计发个人帐户。
问:2006年期间,符合2号令按月领取条件,满10年不满15年的,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员,是否还补齐15年?
答:按老人老办法的原则,不用进行补缴,仍然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
问:按78号文件办理补缴的农转工自谋职业人员,是否有“实际缴费工资指数”?
答:按78号文件办理补缴的农转工自谋职业人员,如在职介中心存档或在单位工作,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该有“实际缴费工资指数”。
问:农转工自谋职业人员按文件规定最多可中断2年,在2007年1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缴费不满15年的,是否可以补缴?
答:可以
问:外埠城镇职工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取得本市城镇户口,在本市是否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答:外埠城镇职工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的,转移其在外埠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并在本市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在外埠工作期间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与本市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符合183号令规定的退休条件,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北京市养老保险规定政策解答(二)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
J 为:基础养老金;
C平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C平×Z实指数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Z实指数为:被保险人本人实际缴费工资指数;
N实+同 为:全部缴费年限。即,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之和。
Z实指数的计算
Z实指数的计算公式为:(Xn/Cn-1+……+X1993/C1992
+X1992/C1991)/N应缴;
(计算结果保留四位小数)
Xn , ……,X1993,X1992为:被保险人退休当年至1992年相应年度各月本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
Cn-1,……,C1992, C1991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至1991年相应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
N应缴为:被保险人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
计算公式:
G = G同 + G实
其中:
G同 = C平×Z同指数×N同×1%
G实 = C平×Z实指数×N实98×1%
指标解释:
(1)G 为:过渡性养老金;
(2)G同 为: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
(3)G实 为: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
(4)C平 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保留两位小数);
(5)Z同指数为: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1;
(6)N同为:视同缴费年限,即实行个人缴费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
(7)C平×Z实指数 为:按本人实际缴费工资指数计算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8)N实98 为:被保险人1998年6月30日前的实际缴费年限。
例一:
某男:60周岁,1977年1月参加工作, 2006年12月退休。全部缴费年限30年(实际缴费年限14.25年,视同缴费年限15.75年);截止到1998年6月30日前的实际缴费年限为5.75年;截止到1998年6月30日前的全部缴费年限(含实际缴费)21.5年;全部个人账户储存额12926元。
基础性养老金=(C平+C平×Z实指数)÷2 × N实+同×1%
=(32808÷12+32808÷12×0.9146)
÷2×30×1%
个人账户养老金=全部个人账户储存额÷60岁计发月数
=12926÷139
过渡性养老金=G视同+G实际
=C平×Z视同× N同×1%+C平×Z实指数×N实98×1%
=32808÷12×1×15.75×1%+32808÷12×0.9146
×5.75×1%
=430.61+143.78
=574.39(元)
养老金合计=基础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785.17+92.99+574.39
=1452.55(元)
2号令基础性养老金=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0%
=32808÷12×20%
=546.8(元)
2号个人账户养老金=全部个人账户储存额÷120
=12926÷120
=107.72(元)
2号令过渡性养老金=(S×N×1%)×(C0/C1)
=(C1/C1×X1+C1/C2×X2+C1/C3×X3+C1/C4×X4+C1/C5×X5+
C1/C6×X6) ÷(12×n)×N×1%×(C0/C1)
=(1×9576+1.15×8136+1.35×6540+1.68×4512+2.44×3396+
3.24×717)÷(12×5.25)×21.5×1%×(32808÷11019)
=(9576+9356.4+8829+7580.16+8286.24+2323.08)÷63×21.5×1%
×2.98
=729.38×21.5×1%×2.98
=467.31(元)
2号令综合性补贴=147.5(元)
2号令养老金合计=基础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综合性补贴
=546.8+107.72+467.31+147.5
=1269.33 (元)
新办法1452.55元,2号令1269.33元。新办法高于2号令,2006年12月退休是新办法过渡期第一年,新办法不过超过原办法的20%。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不能高于2号令计算的养老金的1.2倍,即:
1269.33 ×120%=1523.2,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为1449.27低于是原办法封顶值1523.2。所以该职工执行新办法后养老金应为1452.55元。新办法高于2号令183.22元,从该职工退休2006年12月的次月起算补发给职工。
例二:(117)
某男:60周岁,1972年4月参加工作,2002年1月从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企业,参加统筹。全部缴费年限34.75年,实际缴费年限5年,视同缴费年限29.75年,截止到1998年6月30日前的实际缴费年限为0年,截止到1998年6月30日前的全部缴费年限25.25年,全部个人账户储存额27563.79元,2006年12月退休。 基础性养老金=(C平+C平×Z实指数)÷2 × N实+同×1%
=(32808÷12+32808÷12×2.1495)
÷2×34.75×1%
=1496.12(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全部个人账户储存额÷60岁计发月数
=42540.22÷139
=306.05(元)
过渡性养老金=G视同+G实际
=C平×Z视同× N同×1%+C平×Z实指数×N实98×1%
=32808÷12×1×20.5×1%+32808÷12×2.1495×5.75×1%
=565.47+337.91
=903.38(元)
养老金合计=基础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1496.12+306.05+903.38
=2705.55(元)
2号令基础性养老金=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0%
=32808÷12×20%
=546.8(元)
2号令个人账户养老金=全部个人账户储存额÷120
=42540.22÷120
=354.50(元)
2号令(117)过渡性养老金=(730×N×1%)×(Cn/11019) ×T比
=(730×25.25×1%)×(32808/11019)×2.1495
=184.33×2.98×2.1495
=1180.73
2号令综合性补贴=147.5
2号令养老金合计=基础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综合性补贴
=546.8+354.5+1180.73+147.5
=2229.53(元)
新办法2705.55元,2号令2229.53元。新办法高于2号令,2006年12月退休属于新办法过渡期第一年,新办法不超过原办法的20%,2号令的1.2倍为2229.53×120%=2675.44。2705.55高于是原办法封顶值2675.44。所以该职工执行新办法后养老金应为2675.44元。新办法高于原办法445.91元,从该职工退休2006年12月的次月起算补发给职工。
例三:王某,女,1956年10月出生,1972年1月参加工作,1998年1月事业单位试点开始缴费,(2005年1月失业转回街道,2005年1月-2006年10月领取失业金)2006年10月退休。 (注:只按新令计算)
年份 缴费基数
1998年1-12月 19192
1999年1-12月 20000
2000年1-12月 22500
2001年1-12月 32340
2002年1-12月 3100
2003年1-12月 3800
2004年1-12月 4200
个人帐户总额:8000元
Z实指数=
(4200/24045+3800/20728+3100/18092+32340/15726+22500/13778+20000/12285+19192/11019)/7(N应缴)(将领失业金期间扣除不计在N应缴内)
=1.0841
J=(C平+C平×Z实指数)÷2×N实+同×1%
=(2734+2734×1.0841)÷2×33×1%
=940.16
G同=C平×Z同指×N同×1%
=2734×1×20.75×1%
=567.31
(N同=72.1-92.9=20.09=20.75)
G实=C平×Z实指数×N实98×1%
=2734×1.0841×5.75×1%
=170.43
(N实98=92.10-98.6=5.09=5.75)
G=G同+G实=567.31+170.43=737.74
Z补贴={〔(C1992/12*3) + C1993〕*2%+〔(C1994 + C1995+ C1996+ C1997〕*5%}* Z实指数
={〔(2877/12*3) +3402〕*2%+〔4523 +6540+ 8144+9579〕*5%}*1.0841
=(82.43+1439.3)*1.0841
=1649.71
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8000+1649.71)/195=49.49
养老金合计=940.16+737.74+49.49=1727.39
按31号文(五)同原按原117号文计算的养老金对比,新办法低于老办法的,补足其差额,新办法高于老办法的,2006年12月退休属于新办法过渡期第一年,新办法不超过原办法的20%,从该职工退休次月起补发其差额给职工。
例四:李某,男,1946年5月出生,1968年至2003年12月在国家机关工作。2004年1月由机关至职介存档并开始缴费。(注:只按新令计算)
年份 缴费基数
2004年1-12月 5580
2005年1-12月 6465
2006年1-5月 2860
为了让大家清楚地知道自己以后能领取多少养老金,心里有数,我把计算方法贴出来供大家看。有什么疑问可以给我留言。
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
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
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基础养老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例如:
根据上述公式,假定男职工在60岁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
÷2×15×1%=4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
÷2×15×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
÷2×15×1%=12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40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
÷2×40×1%=12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
÷2×40×1%=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
÷2×40×1%=3200元
个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平均缴费指数就是去年你按1000基数缴纳,而社会当年平均工资2000那你的当年指数就是0.5,把每年的算出来平均,很容易,到时候你自己都可以计算多少养老退休金的. 关键是你要知道自己的单位是按照什么基数给你缴纳的,就容易算了。
南充市2009年基本养老保险运行情况分析 [提要]
截至2009年底,南充市企业办法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4.96万人(其中,参保职工25.39万人,离退休人员19.16万人)。比上年增加13.01万人,增长40.71%。
按川办函〔2008〕185号文件精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后,将全市18242名原城镇企业超龄人员纳入了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53560万元。
按南府办发〔2009〕4号文件精神,将全市95624名已征地农转非人员纳入养老保险统筹,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192834万元, 全市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参保比例较小,个体参保人员所占比例大,个体参保约占到了总参保人数的80%。
企业办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373313万元(不含上解下拨资金2325万元),其中,征缴收入373313万元,比上年增加266180万元,增长248.45%,累计结余369344万元,较上年增加230572万元。
企业办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193578万元(不含上解下拨资金2325万元),比上年增加57517万元,增长42.27%。【40,50养老保险政策】
2009年,企业办法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828.23元,比2008年减少93.96元,下降11.34%。企业办法退休人员养老金替代率37.44%,比上年降低12.25%。
主要问题:我市解决原城镇集体企业“超龄人员”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等历史遗留问题后,2009年新增退休人员在历年退休人员的基础上翻了一番,长期支付压力巨大;全市单位参保比例较小,个体参保人员所占比例大,个体参保约占总参保人数的80%,随着省平工资的逐年增长,个体人员缴费压力巨大,可能出现中断缴费现象;抚养比持续走低,企业办法负责系数达历史最高。
建议:通过稽核、监察等手段,加强扩面征缴力度,增强基金支撑能力;尽快完善省级统筹,实行基金预算管理,合理下达预算金额;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完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相关政策,加大财政补贴力度;重视基础建设,加强基础数据管理,做好数据分析,为上级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009年,南充市社保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抓手,全面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基金征缴收入突破历史性增长,退休人员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为促
进我市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2009年统计年报数据,现对我市企业办法基本养老保险运行情况分析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情况
2009年,南充市企业办法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44.96万人,比上年增加13.01万人,增长40.71%。其中,参保职工25.38万人,离退休人员19.16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3.39万人和9.63万人,增长15.4%和96.82%。由于退休人员增长率远远高于参保职工增长率,2009年企业办法养老保险负担系数为0.7708,高于上年水平(0.4518)。近年来全市参保人员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参保人数持续高速增长
如图1、图2所示,2006—2009年参保人员呈加速增长趋势,特别是2009年的净增人数是2006年净增人数的7.3倍,增长率提高32.7个百分点。
(二)缴费人数持续增长
如图6所示,2009年,企业办法缴费人数达到24.29万人,比上年增加3.29万人,增长15.65%,基本与参保职工增长率持平。
(三)缴费人数占参保职工比例
举例:某职工,女,1960年11月出生,1985年9月参加工作,2007年6月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3年5个月办理了退休手续,缴费年限21年10个月,个人帐户储存额为13255.64元,本人平均指数0.92,2005年市社会月均工资1400.08元,2006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均工资按1550元计算,47岁退休个人帐户养老金计发月数为208。
(一)按新办法计算
1、新办法本人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上年全省在岗月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1550×0.92=1426元
2、基础养老金:(上年全省在岗月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550+1426)/2×21.83%=324.83元
3、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帐户计发月数=13255.64/208=63.73元
4、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 ×帐户前缴费年限×1.3%)=1426 ×10.33×1.3%=191.50元
5、过渡性调节金:(110+工龄补贴)×70%=(110+22)×70%=92.4元
6、新办法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烟台市地方补贴33元=324.83+63.73+191.50+92.4+33=705.46元
(二)按原办法计算
1、老办法本人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2005年全市社会月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1400.08×0.92=1288.07元
2、基础养老金:2005年全市社会月均工资×20%=1400.08×20%=280.02元
3、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额/120=13255.64/120=110.46元
4、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 ×帐户前缴费年限×1.4%=
1288.07×10.33×1.4%=186.28元
5、过渡性调节金:110+工龄补贴=110+22=132元
6、过渡性补贴:(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5%=(280.02+186.28)×5%=23.32元
7、提前退休扣减:(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提前退休年限%=(280.02+186.28+132)×6.84%=40.92元
8、原办法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过渡性补贴+烟台市地方补贴33元-提前退休扣减=
280.02+110.46+186.28+132+23.32+33-40.92=724.16元
(三)新老办法对比,实际养老金
由于原办法养老金高于新办法养老金,因此该职工实际养老金为原办法计发的养老金724.16元。(未完待续)
下篇提示:还有“中人特殊工种退休”、“1997年底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5年过渡期内退休的”、“退职人员缴费年限满15年的,按月发给退职生活费”、“缴费不满15年退职,或过渡期内缴费不满10年,一次性待遇”等四种养老金计算方式,请留意明日本版的下篇报道。
注释①——“平均缴费指数”是指用来反映职工各缴费年度缴费工资高低的一个参数,将职工的缴费工资和养老金挂起了钩,等于各缴费年度本人缴费工资和职工所在地当年职工平均工资比值的平均数。具体计算公式为:(第一年个人缴费工资/第一年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第二年个人缴费工资/第二年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第N年个人缴费工资/第N年市职工月平均工资)/N
注释②——“缴费年限”指依据有关规定实行个人缴费至职工退休时,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整年的,按月数除以12换算,保留两位小数。
注释③——“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按本人退休年龄所对应的下表所列标准执行。退休年龄/ 计发月数:40/233;50/195;60/ 139;41/ 230;51/ 190;1/ 132;42/ 226;52/ 185;62/125;43/223;53/ 180;63/ 117;44/ 220;54/ 175;4/ 109;45/ 216;55/170;65/101;46/ 212;56/ 164;66/ 93;47/ 208;57/ 158;67/ 84;48/204;58/152;68/ 75;49/ 199;59/ 145;69/ 65;70/ 56
中人正常退休
(原办法、新办法对照计算)
新政策相关规定:在按新办法和原办法计算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时,2005年底以前的指数仍按本人缴费工资除以当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不再变动;2006年1月1日以后的指数,按本人缴费工资除以当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举例:某职工,女,1957年9月出生,1975年12月参加工作,2007年9月到达50周岁的正常退休年龄,缴费年限31年10个月。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13956.87元,本人平均缴费指数0.9,2005年全市月均工资1400.08元,2006年省在岗职工月均工资按1550元计算,50周岁退休个人帐户养老金计发月数是195。
(一)按新办法计算
1、新办法本人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上年全省在岗月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1550×0.9=1395元
2、基础养老金:(上年全省在岗月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550+1395)/2×31.83%=468.70元
3、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帐户计发月数=13956.87/195=71.57元
4、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 ×帐户前缴费年限×1.3%)=1395 ×20.08×1.3%=364.15元
5、过渡性调节养老金:(110+工龄补贴)×70%=(110+32)×70%=99.4 元
6、新办法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烟台市地方补贴33元=468.70+71.57+364.15+99.4+33=1036.82元
(二)按原办法计算
1、老办法本人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2005年全市社会月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1400.08×0.9=1260.07元
2、基础养老金:2005年全市社会月均工资×20%=1400.08×20%=280.02元
3、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额/120=13956.87/120=116.31元
4、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 ×帐户前缴费年限×1.4%=
1260.07×20.08×1.4%=354.23元
5、过渡性调节金:110+工龄补贴=110+32=142元
6、过渡性补贴:(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5%=(280.02+354.23)×5%=31.71元
7、原办法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过渡性补贴+烟台市地方补贴33元=280.02+116.31+354.23+142+31.71+33=957.27元
(三)新老办法对比,实际养老金
1、新办法高于老办法:新办法养老金-老办法养老金=1036.82-957.27=79.55元
2、发给高出部分的30%:新办法高出老办法的养老金×30%=79.55×30%=23.87元
3、实际养老金:原办法养老金+高出部分的30%=957.27 +23.87=981.14元 中人因病提前退休
(原办法、新办法对照计算)
新政策相关规定:对于鲁政发1997109号文件规定的过渡性调节金,过渡期内新办法中暂予保留,但计发标准要在原规定的基础上逐年冲减,过渡期满后予以取消。即:2006年退休的,发给90%;2007年退休的,发给70%;2008年退休的,发给50%;2009年退休的,发给30%;2010年退休的,发给10%;2011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举例:某职工,女,1960年11月出生,1985年9月参加工作,2007年6月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3年5个月办理了退休手续,缴费年限21年10个月,个人帐户储存额为13255.64元,本人平均指数0.92,2005年市社会月均工资1400.08元,2006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均工资按1550元计算,47岁退休个人帐户养老金计发月数为208。
(一)按新办法计算
1、新办法本人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上年全省在岗月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1550×0.92=1426元
2、基础养老金:(上年全省在岗月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550+1426)/2×21.83%=324.83元
3、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帐户计发月数=13255.64/208=63.73元
4、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 ×帐户前缴费年限×1.3%)=1426 ×10.33×1.3%=191.50元
5、过渡性调节金:(110+工龄补贴)×70%=(110+22)×70%=92.4元
6、新办法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烟台市地方补贴33元=324.83+63.73+191.50+92.4+33=705.46元
(二)按原办法计算
1、老办法本人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2005年全市社会月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1400.08×0.92=1288.07元
2、基础养老金:2005年全市社会月均工资×20%=1400.08×20%=280.02元
3、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额/120=13255.64/120=110.46元
4、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 ×帐户前缴费年限×1.4%=
1288.07×10.33×1.4%=186.28元
5、过渡性调节金:110+工龄补贴=110+22=132元
6、过渡性补贴:(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5%=(280.02+186.28)×5%=23.32元
7、提前退休扣减:(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提前退休年限%=(280.02+186.28+132)×6.84%=40.92元
8、原办法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过渡性补贴+烟台市地方补贴33元-提前退休扣减=
280.02+110.46+186.28+132+23.32+33-40.92=724.16元
(三)新老办法对比,实际养老金
由于原办法养老金高于新办法养老金,因此该职工实际养老金为原办法计发的养老金724.16元。(未完待续)
我们请劳动事业保险处的专家为您详细计算
上面,我们刊发了“新人退休”、“中人正常退休”、“中人因病提前退休”三种情况下退休金的计算方式,另外四种计算方式,一并告诉您:
中人特殊工种退休
(原办法、新办法对比计算)
举例:某职工,女,1960年11月出生,1985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9月至2000年8月从事符合特殊工种退休的有毒有害工作,2007年6月申请退休,缴费年限21年10个月,个人帐户储存额为13255.64元,本人平均指数0.92,2005年市社会月均工资1400.08元,2006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均工资按1550元计算,47岁退休个人帐户养老金计发月数为208。
(一)按新办法计算
1、新办法本人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上年全省在岗月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注释①)=1550×0.92=1426元
2、基础养老金:(上年全省在岗月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注释②)%=(1550+1426)/2×21.83%=324.83元
3、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帐户计发月数(注释③)=
13255.64/208=63.73元
4、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 ×帐户前缴费年限×1.3%)=1426 ×10.33×1.3%=191.50元
5、过渡性调节金:(110+工龄补贴)×70%=(110+22)×70%=92.4元
6、新办法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烟台市地方补贴33元=324.83+63.73+191.50+92.4+33=705.46元
(二)按原办法计算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请使用Ctrl+F 键来查询本文档。
2015年12月6日18:00:06
一、 单选题(题数:50,共 50分)
1
超额透支,从哪天起支付透支利息?()
A、
免息日过后起
B、
一个月之后
C、
40天后
D、
透支之日起
正确答案: D
2
测试风险承受能力,主要是在于什么?()
A、
测试投资冒险性如何
B、
测试投资者资产多少
C、
测试投资收益性如何
测试投资价值如何
正确答案: A
3
公债的三种效应不包括() 。
A、
抑制
B、
减少民间部门的投资
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