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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住房公积金查询

时间:2018-03-07   来源:手抄报内容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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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住房公积金查询 第一篇_怎样查询东莞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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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查询东莞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等情况 核心提示:怎样查询东莞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等情况?可以通过登录东莞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或者拨打建设银行电话95533等方式进行查询。具体内容,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详细介绍。

怎样查询东莞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等情况?

1、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输入公积金存折账号和身份证号进行查询(网站内的数据每月第一个星期更新一次);

2、拨打建设银行电话95533,选择“8”——增值服务,再选择“2”——公积金查询,再选择“2”——身份证查询;

3、携带《住房公积金专用折》到建设银行的自助终端进行查询及补登;

4、携带个人身份证及《住房公积金专用折》到建设银行服务窗口查询;

5、持有公积金龙卡的可到建设银行自动柜员机(ATM)查询。

温馨提示:

1、持有《住房公积金专用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初始密码是“888888”或住房公积金账号的最后六位数字;持有公积金龙卡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初始密码和公积金龙卡内的个人储蓄账户的初始密码是一样的,在建设银行发出的密码信封内,由电脑随机生成。 忘记住房公积金存折密码, 可以到建设银行公积金承办网点办理密码挂失手续。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专用折》、《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个人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业务挂失申请书》(建行网点领取,不需盖章),到任何一个建设银行公积金承办网点办理挂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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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住房公积金查询 第二篇_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自助服务网厅用户手册(单位、企业使用)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自助服务用户手册

(单位、企业使用)

目录

1.概述 .......................................... 3

2.操作说明 ...................................... 4

2.1 登录 ....................................... 4

2.1.1“非证书”版登陆 ..................... 5

2.1.2“证书”版登陆 ....................... 6

2.2自助服务界面说明 .......................... 11

2.2.1专属中心 ........................... 12

2.2.2账户查询 ........................... 14

2.2.3人员增减 ........................... 16

2.2.4市内转移 ........................... 27

2.2.5正常汇缴 ........................... 31

1.概述

中心开通网上自助服务平台为单位提供离柜业务办理服

务,缴存单位只要开通了自助服务,即可在网上进行相应的查

询和办理业务。单位自助服务分为“证书版”和“非证书版”

两种类型,其中“证书版”可自助查询单位情况信息和单位明

细信息,并办理归集业务;“非证书版”仅供自助查询单位情

况信息和单位明细信息。

开通“证书版”分为两种权限:一种是一级权限,操作员

级别为“全权”,可以直接办结业务;另外一种是二级权限,操

作员级别分为“制单”和“审核”,其中由持“制单密钥”的操

作员来办理业务,由持“审核密钥”的操作员来最终审核和办

结业务。 “证书”版用户需要通过证书密钥来登录。“非证书”

版用户则通过单位账号和密码登录。

3

2.操作说明

单位“证书”版业务涵盖“非证书”版功能,以下均以“证书”版操作为例。

2.1 登录

登录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首页(/retype/zoom/7e880764bb4cf7ec4bfed059?pn=4&x=0&y=0&raww=1005&rawh=326&o=png_6_0_0_156_431_992_322_1262.879_892.979&type=pic&aimh=155.70149253731344&md5sum=5646a74ba2e0d4858ad183881979b1fd&sign=e78ef60afe&zoom=&png=0-132745&jpg=0-0" target="_blank">

4

2.1.1“非证书”版登陆

“非证书”版用户直接凭单位公积金账号和银行柜台设置的六位数密码登录。

5

东莞住房公积金查询 第三篇_2016东莞提取公积金最新政策解读

导读:近日,记者走访市场向多位中介经纪人了解到,大学毕业生是近期租赁市场的成交主力军,单间、一房、两房等低端价位房源十分紧张。东莞地铁在本月就要开通的利好消息早已铺天盖地,一些地铁口物业的租房需求进一步增加。

【东莞住房公积金查询】

为减轻负担毕业生更愿选择合租

上周末,刚在南城中盛商务大厦一家公司找到工作的毕业生许升,利用起周末期间找起了房子。“找房子也找了一个星期了,在第一国际商圈这边大概也看了4、5个小区,稻花村那边租金比较划算,但都是三房、四房在出租,一时间我可找不到这么多人合租,而且也不太想跟太多人合租。尚书银座离我们公司最近,可租金也是最高的,单间就要1400元/月,加上物业费、水电费、网络费等等,估计一个月得花上1700元,这笔‘高消费’我可承受不起。”

最终许升选择与公司相隔一条东莞大道的火炼树一带寻房。“在网上看到有已经在租住怡丰都市广场两房的租户寻找合租,1800元一个月两人分摊,这样总费用可以控制在1000元左右。”许升告诉记者,刚找到工作,现在手头上需要的花销还都是向父母要的,不敢花得大手大脚。

记者向西平金地格林小城合富置业门店的经纪人周秦了解到,目前手头上的确开始陆续接到大学毕业生租房的单子,“西平片区小户型不算多,来找房的大多是三两结伴来合租的。”周秦还告诉记者,现在地铁就要开通了,西平可选择房源多,而且配套也很齐全,乘坐地铁可便利到达第一国际等一些写字楼密集的区域,这个片区今年的两房单位要是放租,只要价格相对优惠,很快就会被租出去了。

主城区中小户型租金涨幅不大

记者在走访前已经从一些租房网站了解到,主城区中,南城的租赁市场最为热门,这与南城聚集了众多写字楼不无关系。据了解,现时南城租房市场上,除了写字楼附近的一些中高档公寓,距离办公区几站路的距离,也有不少实惠楼盘。合富置业江南世家分行主管牧丰旭表示,现时金丰花园82平方米的家电齐全两房单位,月租1600元,活力康城82平方米两居室,租金约1700元左右。记者了解到,宏远片区房源众多,不少小区也有一定楼龄,租金相对要便宜不少。

这与鸿福路写字楼附近的时尚岛公寓一室一厅就要1700元月租的价格相比,能为毕业生减轻不少负担。

东城方面,东泰板块是较受租客青睐的区域,合富置业景湖分行主管黄晓荣表示,租住在这一带的多为在第一国际工作的白领,也有在鸿福路商圈的一些白领,因为东泰社区的公交出行较为便利,且周边生活配套很完善。黄晓荣表示,景湖春天和怡丰都市广场均是目前价格较笋且受欢迎的楼盘,如景湖春天三居室,带家电月租约2800元,而怡丰都市广场76平方米的两房单位,带家电月租在1800元—1900元,对方表示,目前租赁市场价格相较年初较为稳定,租金涨幅不大。

选择旧小区的多居室合租更划算

热门办公区的公寓租金高昂,不少还是零收入的应届毕业生对此望而却步,想要住得划算的毕业生们,不妨多去周边的旧小区淘淘房源。记者了解到,主城区单身公寓的租金多在千元以上,且一些单身公寓租金不断上涨。一位租住在香树丽舍单身公寓的陈小姐告诉记者,两年前她租这套公寓时月租是1300元,去年房东就提出来要涨租金,现在租金是1400元/月,她说估计明年还得涨,但自己不想搬家,只能同意房东的涨租了。

相比一路走俏的单身公寓,两房及三房单位的租金要划算不少。记者了解到,一些非热门小区的二房单位多在1500-1800元之间,三房单位的租金在2200-2600元之间。相比而言,三房单位则显得性价比很高。对于刚毕业的学生,不妨多找几位同事或同学,找一个出行便利的旧小区合租一个大房子。

以临近华凯广场的黄金花园为例,该小区较老,租金自然便宜,部分3房单位月租金在2000元左右,如果三人均摊,就算加上物业费、网络费跟水电费等,千元之内就可以搞定每个月的租房费用,相比单身公寓的确划算很多。

除此外,东泰花园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无论前往南城还是东城,该小区都可便利抵达,最重要的是,部分楼梯房的租金比较便宜。

提醒

毕业族也可提取公积金交房租

刚毕业的大学生来到一个全新的城市,租房置办生活用品。的确需要花费不少费用,而在刚毕业工资较低的情况下,毕业族不妨利用起手中的公积金,给“捉襟见肘”的毕业生活来点额外补贴。

今年3月30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本市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此番调整将提取限额从540元提高至1500元,将提取比例提高至月缴存额的65%。更重要的是,提取时间从不少于3个月调整为可每月提取,前提是通过自助服务渠道办理。

记者了解到,去年4月1日执行的新修订的提取办法,简化了租房提取的手续,只要符合租住本市住房的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可计提不高于职工缴存当月金额60%且不超过540元的公积金作为租金补充,且不必再提供租赁合同、租金发票等资料,都可临柜办理、网上办理、短信办理或由单位批量代办。如今,提取限额已从540元提高至1500元,提取比例从月缴存额的60%,提升至了65%,而且还可每月提取。

也就是说,如果毕业生的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个人)有1000元,这就意味着该毕业生每月可以支取650元的公积金用于补贴租金。记者了解到,毕业生不少选择合租的方式

租房,即便是在租金高昂的主城区,如果跟同事朋友合租一套三房,月租金控制在650元的房源,也并不是困难的事。

东莞住房公积金查询 第四篇_东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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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2015 核心内容:东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已经公布。东莞公积金新政将于1月26日起实施。东莞公积金新政取消公积金八市互贷,个人和家庭最高贷款均由提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还有装修不能提取公积金等内容。法律快车为您详细介绍东莞住房公积金新政全文。

关于实施《东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的公告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东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将于2015年1月26日正式实施。现将贷款政策的主要变化公告如下:

一、缩短贷款申请对缴存期的要求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时间要求从目前正常汇缴满12个月缩短为6个月,即开户时间距申请贷款时已满6个月,连续足额正常缴存公积金满半年且当前缴存状态为正常的即符合贷款申请基本条件。

二、可贷额度使用新的计算公式

取消可贷额度不超过职工缴存账户余额8倍的计算方法,采用新的可贷额度计算方法,即:可贷额度=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时间系数+收入调节系数)×流动性调节系数,各系数参考值请见附件。其中,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指职工申请贷款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时间系数指申请时往前倒推的正常汇缴月份数所对应的列表系数,出现中断的,前面汇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收入调节系数表中的月缴存额指个人缴存额和单位缴存额的总和。

三、提高最高贷款额度

职工个人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6万元调高至48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6万元调高至70万元。公积金贷款起贷额度为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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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夫妻双方正常缴满6个月的,分别计算借款人及配偶在不超过48万元范围内的个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家庭最终可贷额度=借款人可贷额度+配偶可贷额度,且不超过70万;配偶正常缴存但未缴满6个月的或缴存状态不正常的,其可贷额度不予计算,且家庭最终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48万;配偶正常缴存但未缴满6个月的,其缴存基数纳入家庭收入计算供收比。

四、取消装修贷款

取消公积金装修贷款。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我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五、调整异地贷款

取消珠三角八市互贷,统一规定在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且为东莞户籍的职工可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

六、调整大修自住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

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期限最长由不超过20年缩短为不超过10年。

更多内容详见《东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如有疑问,可登陆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详细了解、在网站“互动交流”区留言,或致电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12345政府热线咨询。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1月20日

东莞市人民政府文件

东府〔2015〕9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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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东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4日

东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益,支持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委托的,经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指定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办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公积金中心以归集的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委托受委托银行发放给公积金缴存职工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东莞市范围内自住住房的贷款。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款项时,其不足部分可同时向受委托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以下简称“商业贷款”),这种贷款方式称为组合贷款。

已使用商业贷款的职工,可申请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这种贷款方式称为商转公贷款。

第四条 借款人采用组合贷款的,其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设定的抵押物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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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公积金中心具体负责确定公积金贷款对象、条件、金额、用途、期限、偿还方式及担保方式,负责公积金贷款审批、归还和核算。

公积金中心应监督受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归还、结算等业务,可就评估、担保、代理等公积金贷款业务依法委托相关机构实施。【东莞住房公积金查询】

第六条 公积金贷款的办理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 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七条 在东莞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或在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东莞市户籍职工,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第八条 借款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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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用状况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或其他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五)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且当前正常缴存。

(六)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法有效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已支付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

(七)按照公积金中心的规定提供抵押、保证等形式的担保。

(八)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及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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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可增加包括配偶在内的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借款人,但必须是房屋产权共同所有人,必须符合本办法第七条和本条所规定的各项条件。共同借款应当同时提出申请,同时审批。

本条规定的信用状况标准由公积金中心确定。

第三章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九条 公积金贷款实行限额管理,最低、最高贷款额度由公积金中心拟定并经管委会审定后向社会公布执行,同时应当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一)按照房贷比计算的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一定比例。其中,首套住房贷款比例最高为70%,二套住房贷款比例最高为50%,停止向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发放贷款。

(二)按照供收比计算的最高可贷额度:公积金中心以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缴存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作为核定家庭收入依据,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贷款(含组合贷款,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月应还款额与其本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中反映的其他各项贷款月应还款额之和,不超过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55%。

(三)按照职工个人情况最高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

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Y=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B×(缴存时间系数T +收入调节系数I)×流动性调节系数L。

即:Y=B×(T+I)×L。

公积金中心依据管委会授权调整和公布本条所规定的各项比例和系数。

借款人可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金额由公积金中心综合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情况、偿还能力及信用状况等因素确定。

第十条 公积金贷款期限由公积金中心根据借款人年龄、借款金额、偿还能力等因素确定。贷款最短期限为1年,最长期限控制在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顺延5年内,共同借款的,按其中贷款期限较长的确定,但最长均不得超过抵押房屋土地使用终止年限并不得超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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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住房公积金查询 第五篇_2016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详解

【东莞住房公积金查询】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提取分成购房消费提取、费购房消费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5)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10)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11)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12)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提取流程

(1)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流程

(2)离休、退休的提取流程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流程

(4)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提取流程

(5)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流程【东莞住房公积金查询】

(6)偿还商业购房贷款提取流程

(7)租住本市住房提取流程

(8)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取流程

(10)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流程

(11)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提取流程

(1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流程

(13)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提取流程

(14)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提取流程

提取材料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a、购买自住住房的。应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所已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权证》(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和购房(销售)发票。购买房改房的,应提交需经房屋所在地房改办出具的购买公有住房审批文件(或《房地产权证》)及付款收据。

b、建造自住住房的。住房在建的,提交市国土局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住房已建好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

c、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d、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

以上四种情形持相关资料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但不得超出购房总价或建筑造价,并应在购房合同生效、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经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住房已建好领取《房地产权证》)壹年内办理提取。此外,购买商品住房未领《房地产权证》的,提取购房合同或交易登记证明书批准当月余额;已领《房地产权证》的,提取发证当月余额。分期付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按分期付款合同分期提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经有关部门批准当月余额。

属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其安置房屋需由被拆迁人补充资金的。提交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屋拆迁补偿款使用划款证明及付款发票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被拆迁人支付的补充资金。

(2)离休、退休的。提交离休、退休证。

(3)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外,还应提交市级医院证明、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残疾人证明》其中一项。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但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只能办理封存手续。

(4)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提交《失业证》及身份证等。

(5)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身份证等。

(6)工作调离、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提交人事、劳动部门的调令、市公安局户口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出境定居证明等(出境进修、学习或短期出境的,不属提取范畴,只能办理封存)。

(7)偿还因购买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提交《借款合同》、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证明(购买外市住房无抵押登记证明的,可提供购房发票)及还款存折(或最新还款清单)。

(8)偿还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应提交《借款合同》、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证明(建造、翻建、大修外市住房无此证明的,可提供相关发票)、报建证明及还款存折(或最新还款清单)。

(9)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提交工资收入证明(由职工单位出具)、户口簿及租赁合同、缴交房租发票等,凭当月缴交房租发票提取超出房租比例部份。外市户口职工提交租赁合同、缴交房租发票、收据或单位证明。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交相关证明(死亡证明、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继承人、受遗赠人公证书等),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11)职工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交户口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东莞市市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保障金证》或《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保障证》。可每月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直至被停止享受低保待遇资格。

(12)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提交消防部门火灾认定书或保险公司赔偿证明等。

(13)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提交病人的特定门诊卡(市社保局核发)、医药费用发票。可每月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直至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市低保标准。

提取额度

(1)购买(一般指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购买)自住住房办理提取:

a.已办理房产证的,办理提取:只能提取到房产证发证日期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得超出购房总价。

b.购买一手商品房,未办理房产证的,办理提取:本市购房只能提取到合同备案日期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得超出购房总价;外市购房只能提取到合同签订日期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得超出购房总价。

(2).建造自住住房办理提取:房屋在建的,办理提取:提取到经有关部门批准建造住房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得超出建造总价。

(3)翻建自住住房办理提取:只能提取到经有关部门批准翻建住房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得超出建造总价。

(4)大修自住住房办理提取:此项业务其房屋安全鉴定结果必须是危房,只能提取到经有关部门批准大修住房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得超出大修总价。

(5)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办理提取:此项业务只能提取到拆迁协议签订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得超出被拆迁人支付的补充资金。

(6)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额度: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间,所有申请人累计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贷款本金额度;贷款结清后,所有申请人累计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贷款实还利息额度。

(7)偿还商业购房贷款提取额度: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间,所有申请人累计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贷款本金额度;贷款结清后,所有申请人累计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贷款实还利息额度。

(8)租住本市住房提取额度:本市户口职工最大可提取额度=(月租-家庭月收入×5%)×有效发票个数;外市户口职工最大可提取额度=月租×有效发票个数。

(9)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提取额度:此项业务申请人每次最大可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治疗费用(需扣除社保或其他机构报销的费用。

提取时间

(1)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时限:此类提取必须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间申请办理。如属于贷款购房,但在正常还贷期间未办理,贷款已全部结清后才提出申请的,需参照一次性付款购房提取的方式办理。业务办理间隔:申请人每次办理需与本人上次办理日期间隔半年以上(半年指从上次提取日期计算起满6个月)。

(2)偿还商业购房贷款提取时限:此类提取必须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间申请办理,下述首次、再次提取均指以同一笔贷款办理提取,如更换贷款应按首次办理。如属于贷款购房,但在正常还贷期间未办理,贷款已全部结清后才提出申请的,需参照一次性付款购房提取的方式办理。业务办理间隔:申请人每次办理需与本人上次办理日期间隔半年以上(半年指从上次提取日期计算起满6个月)。

(3)租住本市住房提取时限:申请人所租住房必须位于本市辖区,并应在合同有效期限内申请办理,每次办理需与本人上次办理日期间隔半年以上(半年指从上次提取日期计算起满6个月)

(4)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时限:此项业务申请人每次办理需与本人上次办理日期间隔一个月以上,每次办理可提取账户全部余额(非销户),直至申请人停止享受低保待遇资格为止。

(5)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提取时限:病患者仍在治疗的,申请人可申请多次提取,每次办理需与本人上次办理日期间隔三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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