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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购房条件

时间:2018-02-11   来源:手抄报内容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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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购房条件 第一篇_最新广州落户条件

最新广州落户条件(新广人整理)

2014广州人才引进新政公布以来,很多申请者都感到迷茫和不知所措。于是不断的打电话进行咨询,为此新广人对新政做了一个详细的总结和分析,对相应的内容进行一个整理和解读。希望可以对各位网友有所帮助。

下面新广人将为您总结一下最新广州落户条件。

一、以“引进人才”的途径落户广州的落户条件

学历门槛进一步放开,此前自考、民办学院的大学生无法走引进人才之路进入广州,现在他们只需要有本科以上学历且有中级以上技术资格,就可以落户广州。这对很多朋友来说是个很大的好消息。

在本市就业(创业),有合法住所,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准予其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一)经我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二) 在本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从事特殊性、艰苦性、危险性、保密性强的工作的特殊岗位从业人员; 本市重点项目单位和重点企业引进发展急需的人才 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四)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或具有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以上学位,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

(五)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具有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普通高中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所从事的工种(岗位)符合我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在本市连续居住、就业(创业)和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

(六)由于企业迁入、项目建设等原因,确需将户口迁入我市,经省、市政府同意,明确给予引进的人员;

(七)具有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特殊技能或专长人才,或长期从事特殊艰苦行业的一线从业人员,包括:

1、当年度或上年度获国家、本省职业技能竞赛前10名,或本市职业技能竞赛前6名并获广州市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或当年度或上年度获“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技能人才”、“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广州市劳动模范”等称号的人员。

2、从事体育、文艺、民间传统工艺等行业的特殊技能和特殊专业人才,从事环卫、公共交通、教育、基层医疗、养老、残疾人照料等工作的特殊艰苦岗位从业人员。

(八) 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九) 本市重点项目单位和重点企业引进发展急需的人才 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十)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引进特殊需要的人员。

符合前款第(二)项条件的人员,其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符合前款第(三)项条件的人员,其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符合前款第(四)、(五)项条件的人员,其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前款第(七)、(八)、(九)、(十)项条件的人员户口迁入,在管理上实行年度总量控制,具体办法由市发展改革部门在制订相关实施细则时予以规定。

二、艰苦工种单列入户的入户条件

广州单列了广州亟须的劳动力入户类型:从事环卫、公共交通、教育、基层医疗、养老、残疾人照料等工作的特殊艰苦岗位从业人员,可以将户口迁入广州。但这类人群户口迁入广州的具体实施办法,此次并没有公布。

注意:

不是所有环卫工等艰苦工种都可直接入户,肯定有限制,类似积分入户的指标。不然他们都像公务员一样没限制。如果环卫工入户不设限,产生的另一个问题是很多外来人口钻空子,直接弄个环卫工作就可入户广州买房。所有网友们就不要想通过这一条途径来入户了。

三、积分入户广州的入户条件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申请人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和年度积分制入户指标总量,确定拟给予入户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在广州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排名。也就是主要看申请人医保缴费年限,来确定随后的排名。

积分满60分没问题,在60分之后就是拼社保,其中主要是拼医保,拼失业保险。这对在广州工作时间长、购买社保的人更有利。而取消房产等加分实际是收紧了入户政策。所以,社保是最重要的。

(以上内容由新广人入户专家提供)

广州购房条件 第二篇_免社保广州购房策略入户广州

免社保广州购房策略入户广州

新关键词 :零广州社保购房策略入户广州?广州社保年限注定外地人员买房资格?无社保购房 ,免社保购房途径,入户广州购房 ,社保限制购房

穗六条自11月18日出台后,切底打碎了很多外来人员准备在广州买房安居乐业的梦。这是为什么呢?一下将为你揭晓谜底:穗六条中,明确表示,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税收或社保费年限,从原来的“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交1年以上”调整为“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这无疑提高了购房门槛,“此次新政波及的外地人至少有三成,而目前广州楼市中,外地人大概占据五成的比例,因此笔者认为,受到此次新政直接影响的至少有两成左右。

对于外地户口广州购房需要连续缴纳3年以上社保,那么对于已经下定金准备履行购房的外来人员来说是何其苦恼?问题在于自己社保年限不够购房条件不满足,无权购房。假如违约可能除了没收定金外,也许还需承担一定金额的赔款;这无疑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因此对于这些外来人员需要多期内在广州购买房产唯一解决方案就是入户广州!落户广州后可不需看社保年限就能在广州购房,而且可购两套,另外按揭率也比外来人员有优惠。

小插曲:人们网上支招异地户口通过:1、补*缴三年社保;2、补交*税*单能否在广州购买房产?

以上两种方式均不可行,因为穗国五条已经明文规定,广州没有非广州市户籍不能通过补*缴*税*单或社会社保缴纳证明购房。致电1311**三九六七**927。

入户广州的政策条件:

1、35岁以下,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学位的人才; 2、40岁以下,A、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人才;

B、普通高校研究生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硕士学位及中

级以上职称、执业资格之一的人才(家属不看学历可随迁);

3、45岁以下,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的(家属不看学历可随迁);

4、50岁以下,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同时具有正高以上职称的人才(家属不看学历可随迁)

注:已婚人士,不论单调还是同调,要求双方同时符合以上条件(3、4项人才除外)

广州购房条件 第三篇_广州购房合同签订的14个注意点

房博士:购房合同必须注意的14个问题点

1、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2、可注明买方在合同生效的几天之内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如果不能通过的话,买方可以取消合同,全数取回定金。建议买方无论有无贷款的必要,最好争取加入此条款,达到留给自己一个冷静期的效果。

3、交付房屋时,往往建筑面积增大,且不超过3%,但套内建筑面积减少,公摊面积增大。为避免此种对买房人不利的情况出现,合同中有必要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减少多少,公摊面积不得增大多少等等,比如:2%,并约定超出此范围怎么办,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费用,不退房如何承担违约责任等

4、 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质量要求都应涉及到。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持期等。

5、 应写明房屋交付的日期,房屋价金的交付日期、金额和方法。例如交付房价款,是一次付清,还是分期付清。

6、 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期限应为60日。但是,实际签约时,出卖人往往将此期限延长,通常有90日、180日等等。买房人应力争在合同中,将出卖人为买受人办理产权证的期限约定为60日,不宜太长。如果此期限时间过长,如:365天以上,表明此项目的土地或房屋很可能被设定了抵押担保,短期内不能解除抵押,对买受人采用公积金贷款和尽快取得房产证有很大影响

7、关于税费负担的条款。房屋买卖中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应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并明确载入合同。

8、现在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关于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一般约定为每迟延一日承担全部房款万分之二或三的违约金。这个违约金的比例偏低,与支付房款的银行贷款利息相当,违约金的惩罚性体现不够,买房者应争取提高该比例,可以考虑在千分之0.5至1之间。

9、签订合同时,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仅指自然灾害,不包括政府行为或社会异常事件)。任何一方不得就此做扩大解释,否则,该解释不具有约束力。并应约定一个告知期限。

出卖人有时提出以下免责条款,买受人最好不要同意:非出卖人原因,有关部门延迟发出有关批准文件的;施工中遇到异常恶劣天气、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

10、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

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11、在签约时需要注意,对于开发商提出的自己认为不合理的条款,需要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进行协商,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如果双方无法形成合意的话,合同就无法成立。而且就您关心的问题,也要在合同中体现。在合意的过程当中,任何一方都无权强制对方,任何一方都有不签订合同的权利。如果您认为您的利益在合同当中无法保障,而开发商又不同意修改或补充的话,购房者有权重新选择开发商及楼盘。

另外,购房者交纳房款之后,开发商一般出具的是收据,正式的购房发票通常会在交房的时候给购房者。主要是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不是最终的实际面积,在实际建造过程中会有或多或少的误差,所以,只有等到实际测量面积出来之后,该房屋的实际销售价格才会准确无误,一般就在这时候出具发票。目前市场上开发商基本上都是这么做的。

12、

签订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同时也签订物业管理协议,以防办理入住时物业管理费发生变化(涨价等)

签订合同要注明房屋缩水要开发商赔偿,所交大定金可以退还(法律规定),会所应由开发商承担,不在业主的公摊中。

13、那么,业主如发现购买的商品房有质量问题能不能退房呢?如果购买人和开发商在退房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那么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只有以下四种情况可以退房:一是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二是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三是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四是商品房确属主体结构不合格。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如果开发商不同意退房,购房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退房;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出现质量问题只能要求开发商维修,因此造成损失的由开发商赔偿。

14、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应当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对示范文本的补充部分要格外重视。

广州购房条件 第四篇_广州市户籍准入条件

附件2

非广州市常住户口应聘人员及非广州生源应届毕业生应符合下表所列《广州

穗府〔2003〕72号

印发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驻穗各单位:

《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及其附件《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计委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三年十二月六日

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确保可持续发展战略、

城市化战略的实施,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家、省人口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精神,现就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改革的目标

(一)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常住人口总量控制与结构优化相结合的人口综合调控体制,实行人口准入条件与年度人口计划安排相结合的调控常住人口管理办法,确保完成市人口发展规划确定的常住人口、户籍人口总量与结构调控目标。

(二)建立有利于提高人口质量和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的人口质量目标监控评价体系。

(三)规范常住人口的调控和管理行为。 二、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原则

(一)按照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坚持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以人口发展规划与年度人口计划统筹和指导人口调控管理工作。

(二)继续实行合理调控人口总量、优化人口结构和促进人口合理分布的人口政策。 (三)实行按就业地或居住地登记户口和人口、就业与社会保障相协调发展的原则。 三、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改革的内容

(一)改革我市农业户口人口就地“农转非”的管理办法。

1取消“农转非”人口控制计划,全市只确定农业户口人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人口的指导性总量指标。

2将我市农业户口人口“农转非”管理权从市下放到区,由区各有关部门按市统一的规定办理。

3将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内和“城中村”内的我市农业户口人口,全部转为非农业户口(即城镇居民户口,下同),按城市居民进行管理。

4对不属于街道办事处和“城中村”范围内的农业户口人口,其土地被征用后,区有关部门应当为他们办理征地“农转非”手续。土地已被征用,当时未办理征地“农转非”手续,现仍为我市农业户口的人口,应当为他们补办征地“农转非”手续。

5加快我市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和非农产业转移。对从事非农产业或与非农业户口家庭成员在城镇共同居住生活的我市农业户口人口,在就业(创业)、缴纳社会保险(纳税)、学历、技能、居住、生活等方面达到一定条件的,根据自愿的原则,准予办理就地“农转非”手续。具体条件和实施办法由市计划、公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实

施。

(二)改革现行的人口增长调控管理办法,采用人口准入条件与年度人口计划安排相结合的调控常住人口管理办法,形成人口发展规划、年度人口计划与人口准入条件相协调、平衡的机制,建立规范、统一的全市常住人口准入条件政策体系。

1以全市常住人口准入条件取代现行的入户政策和城市基础设施增容费政策。 全市常住人口准入条件根据市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人口计划制定,由人口准入基本条件和人口准入补充条件组成。

人口准入基本条件是准予登记、迁入我市常住户口的拟准入人员必须达到的条件,包括拟准入人员在年龄、婚龄、文化程度(学历、学位)、职业能力(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纳税额、居住和就业情况等方面的具体政策规定,以及确定人口准入补充条件的设置范围和基本项目等内容。人口准入基本条件,由市计划部门牵头会同市各有关部门,根据我市人口发展规划组织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公布实施。我市具体的人口准入基本条件详见附件《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

人口准入补充条件,是对人口准入基本条件的具体补充,包括连续居住、就业、缴纳社会保险、结婚的具体年限,以及毕业学校、专业、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工种(岗位)的目录等内容。人口准入补充条件,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由市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会同市计划、公安部门,根据年度人口计划安排和人口准入基本条件的要求制定后,统一由市计划、公安、人口计生、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联合公布实施。

2对经批准登记、迁入我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各地区、各部门均不得收取城市基础设施增容费或类似增容费的费用。

3市外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人员登记、迁入我市非农业户口,实行相同的人口准入条件政策。

【广州购房条件】

4对补充吸收类常住人口,由市计划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按照总量严格控制的原则,实行年度人口计划指标定量控制的管理办法。

中央及省属驻穗单位特殊工种异地招工和从系统内调配单位需要的非本市城镇居民户口的特殊技能人员或特殊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招收非本市市区生源大专以下学历应届毕业生的渠道继续保留,纳入补充吸收类常住人口管理,暂实行准入条件加年度人口计划指标的管理方式,总量严格控制,今后视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再作适当调整。

5今后经批准登记、迁入我市常住户口的人员,须同时达到市政府公布实施的人口准入基本条件和市计划等有关部门联合公布实施的人口准入补充条件。

取消侨汇购房入户我市的有关规定;从本文件实施之日起,停止受理申办广州市蓝印

广州购房条件 第五篇_一年广州社保对于外地人广州买房入户的重要性

一年广州社保对于外地人广州买房入户的重要性:

很多外地朋友都经常有一个疑问,拥有广州社保真的很重要吗?这里可以跟大家交流一下,拥有广州社保其实不算是很重要,但是对于在广州工作生活的朋友确实很必要的,拥有一年的广州社保在买房、非广州户籍朋友的子女入学、入户广州等都是至关重要的证明!例如生育险待遇至少要在怀孕16周前买够一年的广州社保生育险;买房子也要要求拥有广州社保的一年品凭证;迁户口需要广州社保证明;小孩读书也会要求;还有其他的等等。

来了解广州社保对于外地人士在广州工作学习生活中的作用:

1 买满15年并且到退休年龄,就可以办理退休每年领取退休金

2 日常看病压力太大,医疗保险(医疗卡)的报销让你大大减低这方面压力

3 女性朋友的生育待遇问题,这个待遇是十分可观和难得的,国家给予的特别关爱,生育报销各项津贴至少能省下一万多元

4 购房所需,前提条件必须在广州工作一年(也就是说购买广州社保一年)

5 户口迁移广州,这个也是要规定广州工作多少的,也体现在购买社保多少年

社会保险各险内容:

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老百姓推出的一项社会福利!购买国家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险,价格低廉,保障更多更稳定。欢迎前来购买!

一、养老保险,保障城镇职工年老后的基本生活。

二、医疗保险:解决城镇职工的“有病看不起”的问题。

三、失业保险:保障城镇职工在中止就业后的生活问题。

四、工伤保险:为保障劳动者因工伤残或职业病伤害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赔偿,工伤职工被鉴定工伤残疗等级后,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

五、生育保险: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男职工假期津贴。

六、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属于医疗保险的一种补助办法,可以说是每月花不到10元的保险金,就能买一份安心的保障。

作为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公司,只要您委托我们购买广州社会保险,从开户到参保查询,领取社保卡等,我们将全程跟踪服务,帮您省时省力参保,拥有广州社保。

外地户口个人办理广州社保的流程、所需资料等,关于社保方面的任何疑难问题,为您提供专业解答咨询。

咨询电话:15322266812 钟先生

咨询 QQ:1170909915

广州购房条件 第六篇_2015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2015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广州作为一个人口密集的大城市,房价一直居高不下,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自然是受到不少人的青睐。根据最新消息,2015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2015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变化不大。在广州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

(三)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这是2015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下面还有2015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介绍,

(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以下简称申购表)。

(2)申请: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购表,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购表和相关材料,街道办事处按规定受理申请。

(3)初审和公示。

(4)轮候:申请人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并予以公告,按批准的保障方式进入轮候。以上是2015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2015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要经过哪些程序?

答: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要经过以下程序:领表→申请→初审和公示→复核→公示→批准并公告→轮候→配售通知→选房后购房。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如何对申请人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进行初审?

答: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家庭收入和住房困难情况由哪些部门来审查核实?

答:市、区民政部门负责对家庭收入情况的审查核实,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对家庭住房困难情况的审查核实。

轮候期间申请人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人员结构、婚姻状况等情况改变的,如何评分?

答:处于轮候状态的申请人家庭在穗年限评分、婚龄评分、轮候评分随着时间变化而相应自动调整。申请人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人员结构、婚姻状况等情况改变的,申请人应当自改变之日起30日内如实向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书面材料,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审核资格条件,按程序报批后调整轮候顺序。

如何核定申购家庭资产?

答:(1)申购家庭成员拥有汽车及汽车价值的情况,由市房改办住建办提交市公安交警管理部门查核。

(2)申购家庭成员拥有房地产的情况,由市房改办住建办会同房地产管理部门查核。

(3)申购家庭成员拥有其他资产的情况,由市房改办住建办提交相关部门查核。

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双方需要签订合同吗?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申请人选定住房后,应当当场签订选房确认书,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购房合同。 购房合同主要明确以下内容:

(1)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和住址;

(2)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3)经济适用住房基本状况;

(4)经济适用住房的总价款、有关税费、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及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5)交付住房的办法、日期、延期交付住房的情形及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6)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7)保修责任;

(8)乙方承诺及义务;

(9)产权限制约定;

(10)骗购经济适用住房和违规情形的处理约定;

(11)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约定;

(12)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

(13)解决争议的方法;

(1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什么是家庭年可支配总收入?

答:家庭年可支配总收入是指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年度的可支配收入总和。

上年度的可支配收入如何界定?

答:以申请人递交申请表时上一年的全年可支配收入来界定。

家庭资产包括哪些内容?

答:家庭资产包括以下内容:

(1)银行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

(2)土地、房产:购买和出售的住宅、商业及工业物业,停车位及已协议买卖的房产,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且房产、土地与借贷情况无关,价值以现估价值为准。

(3)汽车:自用和经营用车辆,价值以现估价值为准。

(4)投资类资产:含企业股份、股票、各类基金、债券等投资类资产。

(5)收藏品:字画、古币、瓷器等古董,黄金、白银等贵金属,邮票、货币等收藏品。

(6)价值800元(含800元)以上的物品。如价值800元以上的电视机等家用物品。

什么是家庭总收入?

答:家庭总收入包括四大部分:

【广州购房条件】

(1)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及补贴收入、其他劳动收入。

(2)经营性净收入:指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得的净收入。

(3)财产性收入:包括利息收入、股息与红利收入、保险收入、其它投资收入、出租房屋收入、知识产权收入、

(4)转移性收入:包括养老金或离退休金、社会救济收入、辞退金、赔偿收入、保险收入、失业保险金、赡养收入、捐赠收入、亲友搭伙费、提取住房公积金、记账补贴、其他转移收入。

什么是居住面积?

答:居住面积是指厅、房的净空面积。

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能否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为什么?

答:一旦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登记在册的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不能再次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因为申购时,各家庭成员已作为获得经济适用住房的必要条件,享受了政府的住房保障,但未婚子女因结婚需分户居住,如新组成的家庭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广州购房条件】

家庭成员全名制所指的家庭成员与申请人之间应具备什么关系?

答: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实行家庭成员全名制。申请人与申请人配偶除外的其他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的申请人配偶和未婚子女需作为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参与申请。

《实施办法(试行)》施行前已售出或已签订购房合同的经济适用住房,是否按照《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答:本《实施办法(试行)》施行前已售出或已签订购房合同的经济适用住房,仍执行原规定。

哪些人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凡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购房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的,均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及其家庭的住房情况和使用情况的检查工作由谁来负责?如何检查?经检查发现问题的如何处理?

答: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和有关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对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及其家庭的住房情况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使用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经抽查发现有骗购、出具虚假证明、将经济适用住房出租、出借、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再购买其他住房的,或隐瞒发生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继续享受条件情形的,依照《实施办法(试行)》的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处理。

为什么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购买或出售过房产的不能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或出售的时间如何界定?

答:设置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的条件,主要有以下考虑:

(1)目前公共资源有限,如果申请人在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之前购买过房产,说明其家庭具备一定的经济能力;如果出售过房产,说明其家庭有一定的售房收入,可以自主解决住房问题;

(2)考虑到有个别家庭因特殊情况将房产出售套现应急,因此对购买或出售房产的行为设置的限制年限为5年,5年限制期过后,符合条件的,仍可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购买或出售房产的时间界定办法如下:

(1)购买预售商品房的,以商品房预售契约备案登记时间为准;

(2)购买商品房现楼及购、售二手房的,以房产证上核准登记时间为准。

如何核定申购家庭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

答:(1)申购家庭成员属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由所在单位的劳资部门核定,加盖劳资专用章和单位公章。

(2)申购家庭成员属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的劳资部门核定,加盖劳资专用章和单位公章;所在单位未设劳动工资管理机构的,加盖单位公章。

(3)申购家庭成员不属上述两类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受理、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由户籍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受理,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配合调查确认后提供给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审核确认盖章。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以申请贷款吗?如何申请?

答: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可采取一次性付款、申请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或组合贷款等方式付款。

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家庭,可持与市房改办住建办签订的购房合同,向银行申请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不得上浮。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优先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哪些住房须纳入申购家庭住房面积核定范围?

答:下列住房纳入申购家庭现有(或已有过)自有产权住房面积核定范围:

(1)自行建造的住房,含宅基地住房;

(2)自有私房和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的各类私有住房;

(3)购买的住房;【广州购房条件】

(4)已出售的住房;

(5)已拆迁补偿的住房(含已取得拆迁补偿款的住房或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明有效期内可否选房?放弃购买资格的如何处理?

答:申请人家庭持有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明在有效期内需接到配售通知方可选房。选择购房时,申请人家庭可挑选住房3次。选定住房后,应当当场签订选房确认书,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购房合同。申请人家庭拒绝选房的,或经3次选择不能选定住房的,或已签订选房确认书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购房合同的,或取得房号后放弃购房的,视同放弃本次购买资格;放弃购买资格的,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购房。

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如何确定?

答: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根据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和单位建设的均不得有利润,由物价部门会同市房改办住建办确定或由相关单位报物价部门审批后确定。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先向哪个单位申请?

答: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先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委托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领取申请表,填表后连同相关资料提交给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委托的社区居委会)办理。

广州购房条件 第七篇_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税费一览表及普通住房标准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税费一览表及普通住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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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费用

(一)交易手续费

1、一手房:3元/平方米(转让方);经济适用住房减半。

2、二手房:6元/平方米(双方各半)。

3、房改房:1.5元/每平方米(转让方)。

(二)印花税

1、属于居住用房,个人免征,单位0.05%(计税价格);属于非居住用房:0.1%(计税价格、双方各半)【广州购房条件】

二、登记费用

(一)增量房

1、居住用房:个人50元/件,单位80元/件;

2、非居住用房:单位/个人550元/件;

3、每增加一本证书近每本证10元收取工本费;

4、经济适用房减半征收。

(二)存量房

1、居住用房:个人50元/件,单位80元/件;

2、非居住用房:单位/个人550元/件;

3、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证10元收取工本费;

4、房屋坐落街道或门牌号码变更、权利人名称变更的房屋变更登记,减半征收。

三、调房总站代征费用

(一)非居住用房

1、土地增值税

(1)可以提供上手购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y/418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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