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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年假

时间:2017-12-10   来源:手抄报内容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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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年假 第一篇_年假国家规定2015最新

年假国家规定2015最新

核心内容:劳动法关于员工年假是如何规定的?这个和每位劳动者息息相关,大家一起了解下。

《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与此同时施行的还又一部重要行政法规,即《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是国务院以第514号令发布的。从此我国职工就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相应也就成为用人单位的义务。

职工带薪年休假也简称年休假,职工享受年休假期间,工资收入与正常工作期间一样,不受休假影响。其中“年”是指公历年度,如2008年度等。“职工”不仅指企业职工,也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只是两者在计算年休假天数和相应的加班费上略有不同。下面只介绍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

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

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应在1个年度内安排。

在实际确定年休假时比较难以理解是年休假天数。下面举例说明。 某人于2000年5月1日到单位参加工作,在2010年4月30日前属于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情形,年休假天数标准为每年5天;从2010年5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属于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情形,年休假天数标准为每年10天,这时2010年度的年休假天数应分两个时间段分开计算,然后相加,即是2010年度应享的年休假天数。

2010年4月30日前,计算方法为:(当年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职工本人全年度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4个月×30天/月÷365)×5天/年=1.64天。其中0.64天不足1整天,应舍去,所以2010年4月30日前应享受年休假1天。

2010年5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计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职工本人全年度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8个月×30天/月÷365)×10天/年=6.575天。其中0.575天不足1整天,应舍去,所以2010年5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应享年休假6天。

(注:4个月×30天/月和8个月×30天/月是本文为简便而取的平均数,若精确计算,需确定相应日历天数作为计算依据。)

这样2010年度应享年休假共7天。

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年休假,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如果职工不同意,用人单位必须安排年休假。

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年休假,职工本人也同意的,用人单位必须向职工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标准是职工日工资的300%,该300%工资报酬不包括职工正常工资。当然职工如书面声明放弃此300%工资报酬的亦应可以。

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规定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执行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行政处理决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带薪年休假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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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10740 | 更新:2013-04-08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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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一号部长令,发布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并自9月18日起施行。为我国劳动者享受带薪年休假提供了制度保障.具体有什么新意,我们做如下专门解读: 对于老员工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带薪年休假条例: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都能享受到带薪年休假(下称年休假)。其中,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办法》第四条进一步明确,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法、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合并为“累计工作”时间。

《办法》此项规定明确了年休假是劳动者的福利,保障的是全体劳动者的休息权,不是根据对某个企业的贡献来确定的。

对于新入职的规定:

《办法》还规定:劳动者新进用人单位,且连续工作不满12个月的,当年的年休假的天数,按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后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假如刘先生工作了7年,在今年8月1日跳到乙单位工作的,那么他今年在乙单位剩余的“日历天数”为153天。按累计工作时间算,他不足10年,年休假天数应为5天。那么今年他的年休假天数应为(153÷365)×5天=2.1天。由于0.1天不足1整天,不能享受年休假,因此他今年的年休假天数是2天。

哪些假不影响年休假

1、产假休了照休年假

《办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都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四种情形不能再休年假

根据国务院规定,如果当年出现四种情形,职工就不能再休年休假了,这四种情形分别是: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

法定年假 第二篇_公司年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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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年休假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休息休假管理,维护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年休假享受对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服务1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年休假时间

员工根据在本单位不同的工作年限享受休假时间:

1、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连续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连续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三、年休假待遇

(一)年休假期间,员工岗位工资全额计发。

(二)员工在年休假期间的季度工作考核,无特殊情况视作考核合格,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三)年休假期间,员工其他福利发放享受在岗员工待遇。

四、休假安排

公司根据生产、工作的特点和员工本人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

1、年休假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安排,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

2、年休假一般安排在生产淡季或其他不能正常生产的时期。

3、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员工年休假, 若员工本人申请休假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擅自休假,因而影响正常生产秩序的按旷工处理。

五、其他规定

1、工作年限按员工入职之日起算。

2、年休假期间遇法定节假日,节假日不计算在年休假天数内。

3、员工可用年休假时间抵消病假、事假天数,请假期间工资待遇可按照年休假待遇执行。

4、员工当年不申请年休假的作自愿放弃年休假处理。

5、员工申请休假的需提前办理申请手续,在每次休完规定休假天数后,按时到行政部办理销假手续。

六、附 则

年假应从一年的元旦开始计算休假,但对于不满一整年的员工,年假的休息天数,就按照在本年度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例如,某人总计工作1年,可休年假天数为5天这一档,此人于2013年5月14日进公司上班,到2014年5月13日,连续工作满12个月,就应该休年假了,但2014年可休的年假是几天呢?按《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年假计算如下:

1、2013年的剩余日历天数为231天

2、用231÷365=0.6329

3、此人应休天数为:5×0.6329=3.16天

4、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因此,此人于2014年应休年假的天数为:3天。

七、员工年休假管理部门为公司行政部。【法定年假】

八、本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定年假 第三篇_完整带薪年假计算方法

“带薪年假”计算方法

当“带薪休假”早已是大多数经济发达国家以及部分发展中国家国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时,带薪休假制度也撩起神秘的面纱,步入了中国寻常劳动者的生活,成为我国劳动者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之一。2007年12月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从 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使带薪年休假制度终于在万众期待中尘埃落定。为了保障和增强条例实施的可操作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08年9月18日以第1号令的形式发布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这些法规为劳动者如何享受带薪年假提供了夯实的依据。那么,作为单位的普通劳动者,我们应该怎样正确的理解这些规定,继而切实的享受到带薪年休假给我们带来的美好时光呢?北京市丹宁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律部律师将带领大家探访“带薪年假规定”。

首先、我们应该明确知道“带薪年假是每一位劳动者均拥有的权利”。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根据该条规定,带薪年假的适用范围包含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简单的说,就是每一位当前有工作的人,无论是企业的正式职工还是受雇于小吃店的服务员,只要曾连续工作1年以上,都应该享受带薪年假。

第二、享受带薪年假前必须有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工作时间,但是该工作时间不要求必须是在当前单位的工作时间。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第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

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 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根据这两个条款的规定,尽管一个职工可能是刚由其它单位进入当前工作单位,但是只要他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就享有享受带薪年假的资格。至于他所能享受的带薪年假的长短,则要根据他在当前单位本年度的工作时间来确定。我将以下面的案例进一步说明。假设小王自2008年7月份毕业时开始在A公司上班,后于2009年9月1日跳槽到B公司。问:小王应当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在B公司享受带薪年假?根据《实施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小王进入B公司时,已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应当具备了开始享受带薪年假的资格。同时,根据该条第二款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我们还可以计算出2009年小王在B公司所能享受的带薪年假的天数。当年剩余的“日历天数”为122天,他今年的年休假天数应为(122÷365)×5天≈1.67天。由于0.67天不足1整天,因此他在今年的年休假天数是1天。

需要特别提醒大家的是,按照《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计算方式,累计工作时间不满十年的跳槽职工在新单位当年休带薪假的临界点为73天,也就是说在新单位得干满73天以上方可休带薪年假,即每年10月20日之后跳槽而还未休年假者,当年的年假基本就泡汤了。

第三、用人单位应当保障每位劳动者休带薪年假的权利,除由职工本人作出书面放弃休假权利的承诺外,用人单位对职工未休年假的天数均应给予法定的报酬,且应当在应休年假年度内给付。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该条规定明确了休年休假是每位劳动者的法定权利,除劳动者本人放弃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剥夺。用人单位如果不能安排职工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的天数不够法定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未休年假的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工资报酬。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这里的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应当在当年度内给付职工应休年假的报酬。这也意味着:用人单位如果未能在应休年假年度内将职工未休年休假的报酬支付给职工的话,就构成拖欠职工的工资。对于用人单位拖欠职工工资的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被迫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第四、劳动者离职时,可以就其应当享受而未享受的年休假天数要求用人单位支付300%的工资报酬。其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按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职工在离职前已休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第五、《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所确立的带薪年休假标准是法定的最低标准,任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假都不能低于法定的5天或10天或15天,但可以高于该标准。 例如A公司福利待遇较好,其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凡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5年的职工,可享受15天的带薪年假。A公司的这一规定,赋予了在该公司连续工作满5年的员工较高的福利待遇,同时并没有对员工享受法定年休假作出限制,法律是允许的。有甲乙丙三人是该单位职工。其中,甲从学校毕业后一直在A公司上班,已在该单位连续工作6

年,乙虽然已经有10年工作经验,但是今年1月份才刚进入A公司,丙已经有20年的工作经验,在A公司也连续工作了4年,问甲乙丙三人在本年度应分别享受多久的年休假? 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看法规的规定。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由此,甲乙丙三人应享受年休假天数的最低标准分别为5天、10天、15天。再结合A公司规章制度中的规定,甲因在A公司已连续工作满5年,应当享受公司给予的15天年休假福利,乙和丙均不具备该条件,只能按法定标准享受。因此,该案例中甲乙丙三人在本年度应享受年休假的天数是:甲,15天;乙,10天;丙,15天。

法定年假 第四篇_公司员工年休假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年休假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依法保障员工正常的休息、休假权利,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公司《员工考勤、休假管理规定》及有关年休假修订通知,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公司正式员工入公司满一年后可享受年休假,员工根据工龄每年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工龄根据员工档案中有明确记录的相关工作经历核定或根据员工缴纳基本社会保险的缴费年限核定。无法确定准确工龄的员工,根据司龄计算年休假天数,具体标准如下:

(1) 公司B级~E级员工:

工龄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可休假5天; 工龄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可休假10天; 工龄已满20年的,每年可休假15天; (2) 公司F级员工,每年可休假5天。 员工年休假为实际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1)当年无故旷工1天以上或受警告以上处分;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事假累计5天以上的或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事假累计10天以上的或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事假累计15天以上的或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因本人工作过失造成公司经济或名誉受损失受警告处分的。

第四条 各部门应对员工年休假以不影响正常工作为原则在年初作妥善安排,以保证员工正常休假、休息权利。各部门于年初(2008年为4月30日前,此后为每年1月20日前)填写《年休假计划(变更)审批表》,制定出当年年休假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备案。各部门员工当年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以人力资源部审核的天数为准。

第五条 员工请休假应填写《请假单》,说明休假时间、去向和在休假期间的代职人,做好休假期间的工作安排并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员工在休假结束后应按期回到工作岗位,如预期未归按公司相关考勤制度执行。

第六条 休假原则

(1)年休假当年假期应当在自然年度内安排,不跨年度安排,不得年度积累。

(2)员工年休假计划可分上下半年各报备一次,员工因工作等原因不能在报备时间内休年休假的,需要在《年休假计划(变更)审批表》中“休假变更时间”一档予以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员工年休假原则上一次休完,因工作需要无法在一次休完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最多分二次休完,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员工使用当年年休假折抵等天数病、事假须经部们负责人审批,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员工休假应避开部门工作繁忙或人员紧缺时期,原则上一个部门不

得同时有两个以上人员同时请年休假。

(6)员工在年休假假期间所发生的差旅费等费用属于员工个人行为,公司不予报销。

(7)对于公司已安排员工休年休假,但因员工个人原因未休假的,视为已实际休满年休假。

第七条 本规定由分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此前公司下发的有关年休假规定与本规定有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八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年休假计划(变更)审批表》

公司人力资源部 20xx年xx月xx日

年休假计划(变更)审批表( 年度)

部门: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审核备案。

2、本表一式两份,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各留一份。

法定年假 第五篇_2015员工考勤制度

第1篇:企业员工考勤制度范本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第2篇:企业员工考勤制度范本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法定年假】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五、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六、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七、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九、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十、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二、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第3篇:员工考勤制度

第一条、根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要求,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午9点、下午5点准时上、下班制,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再另行通知。

第三条、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四条、公司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四次)。员工应亲自打卡,开箱时间为每天上午8:40,关箱为下午18:00,上班打卡时间为上午8:40-9:10、中午12:00-12:30、下午13:45-14:10、下午17:00-17:30为打卡时间。因工作原因未打卡者,应与本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及时通报人事财务部。

第五条、考勤奖罚制度

一、管理层考勤制度:

①高管层:每月出勤工资为400元,违反出勤制度一次扣100元,两次扣200元,三次全部扣除并通报批评。

②中管层:每月出勤工资为200元,违反出勤制度一次扣50元,两次扣100元,三次全部扣除并通报批评。

二、员工考勤制度:

①员工迟到或早退10分钟内扣工资10元、10-30分钟内扣工资20元,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每次扣当月工资的5﹪,提前30分钟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每次扣当月工资的10元,提前下班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每次扣当日工资的5﹪。

②无任何原因未打卡者,按旷工处理。不得有代打卡的行为,一经发现代打卡者与被打卡者双方均予以通报批评并按以下制度处理:第一次按30元/人次处罚、第二次按60元/人次处罚、第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③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工资的50元,并给予警告一次。

④员工无故旷工一日者,扣发当月工资的10%,并给予警告一次;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发当月工资50%;一年内旷工达到十天者,予以辞退。

⑤员工因公出差需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交于财务人事部备案。

三、每月从出满勤的人员中以抽签的方式抽出两名,奖励300元,并通报表扬。对于违反考勤制度的,每月惩戒一名,罚200元。并出海报张贴在一楼大厅。

第六条、全体员工(含管理层)外出办理业务前必须向本部门登记(外出登记表),特殊情况可以电话通报部门主管或人事部,回公司补办好相关的手续。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各部门每月月底将部门外出登记表交于人事部)

第七条、每年年终对全年没有违反出勤制度的人员进行一次抽奖,奖金为500元,名额为5人。

第八条、出勤率作为全年进行评优选先的指标,先进个人评比必须是出勤率在100%,没有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才能参加评选;先进集体的评比必须是全部门出勤率在90%以上,劳动纪律遵守率在90%以上的部门才能参加先进集体的评比。

第九条、各分公司、各部门应有专人负责考勤记录,填写考勤登记表和外出登记表。

第十条、各部门人事管理员应于每月30号将各部门的x考勤情况表外出登记表和请假条交于财务人事部统计。由财务人事部将各员工的出勤情况,外出情况及请假情况与打卡记录进行核对。无故未打卡一律按迟到或早退、旷工论处。

第十一条、以上制度从2015年10月开始执行,请各部门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第4篇: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管理规定

3、1、工作制度

3、1、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7:00

B、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经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3、1、2打卡制度

3、1、2、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

3、1、2、2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1、2、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1、2、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1、2、5手工考勤制度

3、1、2、6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3、1、2、7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26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3、1、2、8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3、1、2、9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

3、2加班管理

3、2、1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情况。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否则为无效加班。

3、2、2加班申报及补偿规定

3、2、2、1公司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许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岗位工作。

【法定年假】

A、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加班应严格控制,各部门应按月工时标准,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门经理要严格审批员工排班表,保证员工有效工时达到要求。凡是达到月工时标准的,应扣减员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资;对超出月工时标准的,应说明理由,报主管副总和人力资源部审批。

B、因员工月薪工资中的补贴已包括延时工作补贴,所以延时工作在4小时(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计加班工资。因工作需要,一般员工延时工作4小时至8小时可申报加班半天,超过8小时可申报加班1天。对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一般情况下延时工作不计加班,因特殊情况经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的延时工作,可按以上标准计加班。

3、2、2、2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的,应在本次加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有效。《加班申请表》必须事前当月内上报有效,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在一周内上报至总经理批准。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乙方自愿加班。

3、2、2、3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打卡记录但无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3、2、2、4原则上,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

3、2、2、5加班工资的补偿:员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补休。原则上,员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补休的,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在春节前后补休。加班可按1:1的比例冲抵病、事假。

3、2、3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

3、2、3、1《加班申请表》在各部门文员处领取,加班统计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3、2、3、2员工加班也要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各部门的考勤员(文员)负责《加班申请表》的保管及加班申报。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加班前到部门考勤员(文员)处领取《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有效。填写并履行完审批手续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管。

3、2、3、3部门考勤员(文员)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27日汇总交人力资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

3、2、3、4如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未设文员,以上职能由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指定的人员履行。

3、2、4倒休

3、2、4、1员工倒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工作为前提下当月完成,跨月作废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继续累计。倒休需填写《倒休申请表》,由部门考勤员确认当月的加班实际天数签字后,交主管/经理、主管副总签批。

3、2、4、2当月倒休最小单位按0、5天计算。

3、2、4、3无加班批准记录而批准员工倒休的,公司按旷工处罚批准人,旷工天数为批准员工倒休天数。

3、2、4、4员工自行倒休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按严重违纪处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补偿。

3、3各类假期规定

3、3、1病假

3、3、1、1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3、3、1、2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前通过电话向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3、1、3员工休病假期间的工资,当月病假累计3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50%,超过3日以上,在7日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70%。超过7(含)日以上的,从第7天开始,执行医疗期工资,医疗期工资=所以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和职业病标准进行劳动鉴定,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公司按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6个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3、2事假

3、3、2、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3、3、2、2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员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请。

3、3、2、3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资的100%

3、3、3有薪节假日

3、3、3、1每周六、周日为法定公休日。

3、3、3、2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3、3、3、3临时调休:临时调休指因节假日关系,为方便员工休息或公司办公方便,由公司统一临时调换休息时间与工作时间。

3、3、3、4临时休假:临时休假指因特别情况,由公司统一临时通知休息或提前结束工作时间。

3、3、4婚假

3、3、4、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对于晚婚(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

3、3、4、2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6个月内使用,并须一次休完,期间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过期不予保留;

3、3、4、3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部门经理、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3、3、4、4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3、3、4、5婚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3、5丧假

3、3、5、1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丧亡,可休丧假3天。

3、3、5、2员工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3、3、5、3丧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3、6产假与哺乳假

3、3、6、1凡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员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处理。

3、3、6、2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的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

3、3、6、3女职工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奖励假30天。生育同时符合上述二项或三项增加产假条件的,增加的产假累加计算。

3、3、6、4男员工可享受晚育奖励假。

3、3、6、5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产假期满,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办法执行。

3、3、6、6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从休产假日起计算),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含路途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

3、3、6、7男员工凭医院证明可在配偶生产时享有连续2天陪产假。

3、3、6、8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产前检查、哺乳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3、6、9产假、陪产假均须将休假起止日期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3、7计划生育假

3、3、7、1计划生育假,人工流产或节育手术的员工,根据相关计生规定,提供证明文件,给予3至15天假期。

放置宫内节育器3天

节育手术5天(男)、15天(女)

3、3、7、2已接受节育手术的员工,接受计划生育部门的节育检查,经计划生育部门证明,可休假1天。

3、3、7、3计划生育假,应填写《请假申请单》,附医院有关手术证明,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按规定批准。休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3、3、8工伤假

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必须填写《工伤报告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工伤假期间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执行。

3、3、9公司年假

公司为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础上,增设公司年假。年假为公司给予员工的福利。

3、3、9、1员工累计工作(从入职公司之日起计算)已满1年不满5年者为每满1年年休假1天(满2年为2天……),5年及5年以上年休假为5天。

3、3、9、2年休假当年内有效,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不以其他方式补偿。

3、3、9、3凡年休假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假时间和工作交接情况,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3、3、9、4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员工,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旷工1天或受各类警告以上处分的员工,取消当年的休假;受各类察看处分的员工,察看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对个别表现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员工,各部门领导有权取消其年休假待遇,并报人力资源部

3、4请假制度

3、4、1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3、4、2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4、3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3、4、4请假的核决权限

天数

人员1天(含)以下3天以内4天(含)以上

一般员工(固定工)部门主管/经理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

部门主管(含)以上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

劳务工部门主管/经理主管副总经理

注:如因主管/经理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法定年假】

3、4、5对病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3、4、6《请假申请单》需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审批的,由本部门考勤员(文员)呈递办理《请假申请单》经审批后,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存并通知本人。当月27日前连同考勤表一起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4、7员工请假、外出期满应在3日内销假。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记录异常,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3、4、8各类假期(除带薪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外)在休假期间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应假别的休假处理。

3、5缺勤规定

3、5、1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款50元,10分钟以上扣款100元,30分钟以上按0、5天事假计。

3、5、2旷工扣款规定:

3、5、2、1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3、5、2、2每旷工一天按个人日工资额三倍扣款。

3、5、2、3凡旷工连续两天或全年累计三天者,一概予以违纪辞退,将被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3、6其他

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4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人力资源部。

本制度自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之日起生效。

第5篇:考勤制度

所有员工必须按排班表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严禁代人打卡。每个月推荐全勤员工,进行公布表扬和奖励100元,所谓全勤是全月没有迟到,早退,请假。延迟半小时之内上班,为迟到行为,提前半小时下班的,为早退行为。

上班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加班:7:00-10:00

一、迟到、早退、旷工。

具体规定:

1、员工每月予许有2次迟到,而累计迟到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迟到3次以上(包含3次)超过30分钟,当旷工1小时处理。超过1小时按旷工半天论。(因偶发事故迟到超过30分钟以上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属实者可准予补办请假。)

2、员工未到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下班的为早退,超过30分钟提前下班的按旷工处理。

3、员工每月予许有2次漏打卡,漏打卡应找主管签卡处理,发生3次以上(含3次)漏打卡情况虽有经过部门主管核准的上班证明,但仍应处罚,超出此数员工按10元/次处理。

4、员工漏打卡需填写《员工漏打卡情况说明》,部门主管确认工时后,由行政部作相应处理。

5、办公室负责本规定在全公司贯彻,各部门主管应督导员工按规定时间出勤。主管违规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y/40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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