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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本卖房

时间:2017-08-31   来源:人文百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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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本卖房 第一篇_二手房买卖合同(房产证还没下来买方版)

二 手 房 屋 买 卖 合 同

售房人(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购房人(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居间方(丙方): 总则

甲方自愿将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

房,自愿购买该房屋。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广西桂平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甲、乙、丙三方应依据本预约合同之约定,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房屋转让的相关法律程序,并最终实现双方房屋买卖之目的。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拟出售的房屋位于 该房屋系甲方于 年 月 日向 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购买的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 ,合同约定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摊 平方米),购买总价人民币 元整,房屋用途为 ,房屋尚未办理土地房屋权证。

第二条、 成交价格及相关费用

1、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2、相关费用:

1)、经甲、乙双方约定,从甲方产权过户到乙方产权时,办理产权变更时所发生的相关的费用由乙方独自承担(甲、乙双方约定的除外)。(过户所有费用标准以产权过户当日国家政策规定为标准)

2)、在签订本合同当天,乙方按与丙方约定的代办产权过户收费标准付清丙方提供代办服务费,乙方应付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本协议签订后代办服务费不予退还)。

3)、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如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责任导致本协议不能实际履行,由责任方承担甲、乙双方应支付给丙方的全部信息服务费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4)、甲方在房屋实体转交给乙方的同时,必须结清以前产生的水、电、气、闭路、电话、

物管、电梯以及进行物业交接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甲方应当及时配合乙方办理房屋设施(五通)过户的相关手续。在房屋实体转交给乙方的当天,甲方结清上述费用手续之后,所产生的上述水、电、气、闭路、电话、物管、电梯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付费约定、期限交房、办理过户。

1、银行按揭付款

1)、甲、乙双方约定在 2015 年 4 月 6 日乙方交购房订金人民币 壹万 元整(小写:¥ 10000.00 元)给甲方,当甲方收到房屋订金之日起至房屋过户至乙方之日止不得将房屋转售第三方,在支付购房首付款时,订金抵作购房款。

2)、甲乙双方约定在 年 月 日支付该房屋的购房首付款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给甲方,甲方收到购房首付款时,将该商品房的购房合同、发票、收据等原始相关的税务发票交给乙方,同时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书》中的所有权力转交给乙方,由乙方享所有权,乙方享有此房屋所有权,买卖权,处决权。

3)、至甲乙双方正式交房之日起,乙方负责向此房屋按揭卡帐户支付按揭款及其利息(以银行实际对账单为准),在房屋管理局通知此房正式下证之时,甲乙双方积极配合丙方,办理此房所有产权及其物业过户手续。

4)、甲乙双方过户前,所办理的银行解压手续,造成的违约金,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后,有权按约定收取乙方的购房款。

2、义务:

1)、 甲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确保本协议所涉及房屋具有合法完善的权属手续。

2)、自签订本协议起,甲方不得有任何处分该房产的行为,包括并不限于抵押、出租、出售他人等。同时,甲方必须保证其出售的房产无任何物权瑕疵、质量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机关查封、冻结、拍卖、没收,及已经属于公告拆迁范围,即将实施拆迁等其他有限制交易的情形。

3)、 甲方应保证其委托的房屋权属真实、合法、交易手续完备,同时在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购房首付款当日,甲方应将原购房合同书及房款交付凭证、契税发票以及其它一切交易过户所需的资料交给乙方保管,并保证提供的上述资料、个人资料真实、合法。

4)、若乙方以按揭方式购房的,甲方应提供完备的手续并配合乙方办理按揭的相关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使按揭手续不能顺利办理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5)、甲方应在获知该商品房的产权证可以正式办理之时,十日内通知乙丙双方,并尽快

与乙方办理此房屋权属的过户手续。

6)、甲方应在与乙方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后30天内将户口迁出。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出示房屋权属的相关手续,有权要求甲方、丙方充分配合办理相关事宜。有权获得本协议所交易的房产,并对该房产拥有完全的物权处分权。

2、义务:

1)、乙方应按协议的约定与甲方办理权属的过户手续及付清房款。

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合法,如有虚假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第六条、丙方的权利与义务【没有房本卖房】

1、权利:

1)、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时,收取相关房屋代办服务费。

2)、丙方有权监督甲、乙双方按约定履行本协议。

3)、丙方为房屋销售的见证方,当房屋销售出现与本协议签订情况不符时,有权参与相关的责任追究。

2、义务:

1)、丙方在甲、乙产生纠纷时,应协助甲、乙双方解决纠纷。

2)、丙方协助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及物业交接。

3)、丙方作为过户手续的代办方,应密切关注该商品房产权证件的下发时间,并在该商【没有房本卖房】

品房产权证件的下发后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甲、乙双方完成权属过户的相关手续。

4)、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以下服务:提供真实有效的订约信息;充当订约介绍人和撮合

人;提供法律咨询,拟定合同文本并协助、指导订立合同;协助办理或代办交房、过户

【没有房本卖房】

及贷款等手续;为双方签订和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创造便利。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保持联系畅通,如有有特殊原因更换联系方式,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到对方,以免给双方造成疑惑,从而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甲、乙双方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办完此房屋的所有交易手续之日止,自觉遵守本合

同所约定事项,并按本合同协议约定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有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违约方将支付房屋成交价格 两倍 的违约金给守约方。严重违约或根本违约的,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另行承担贰拾万元的违约金。

3、若甲方违约,乙方已对房屋进行装修的,甲方还需额外支付叁拾万元给乙方作为赔偿。

第八条、免责条款

【没有房本卖房】

1、该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节假日影响相关手续的办理,则办理该手续的时间顺延。因不可抗力等非双方过错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实际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他人人为致使房屋毁坏灭失;房屋交易主管部门受理变更登记前,政府等相关部门的拆迁、改造;法律、法规、政策更改,致使本协议无法全面履行的情况,及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则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本协议签订地桂平市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协议一式叁份,自三方或三方代理人签字,盖章或手印之时生效。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刻生效。若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日后可再行协商,经

协商所签定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委托人: 委托人: 委托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没有房本卖房 第二篇_没有产权证的房屋能否买卖

没有产权证的房屋能否买卖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目前司法实践,就商品房而言,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2006年8月1日,经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中介服务,李某作为出卖方与买受方杨某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李某将其尚未办理产权证的商品房以8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杨某,杨某于合同签订之日向李某支付首付款50万元,余款30万元在李某取得房屋产权证后以贷款的方式支付。后杨某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首付款,李某向杨某交付了房屋。

由于开发商的原因李某迟迟未取得产权证,2007年12月李某以涉案房屋未办理产权证,不能买卖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其与杨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李某与杨某之间房屋买卖行为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交易行为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没有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故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该规定系管理性规范,目的在于规范房屋的交易管理,而非效力性规范,并不因此而影响合同的效力。故判决驳回原告李某的诉讼请求。

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是有充分的理论依据和法律依据的。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是管理性规范,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不得转让”应理解为不能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而不是指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至于强制性规定和管理性规定如何区分有待进一步明确,在相关司法解释出台之前由法官酌情认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是管理性规范目前已形成共识,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理由。

《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该规定明确对不动产变动的原因与结果进行了区分,将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相区别。出卖人通过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而取得房屋,房屋转移占有之日即视为房屋已经交付,出卖人即使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也已经实际取得了房屋的处分权,其有权对房屋进行处分。

合同的效力应当主要依据《民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进行认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如果出卖人与买受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损害国家、集

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就应当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出卖人或买受人以房屋未取得产权证而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同时也违背了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不利于维护社会交易关系的稳定。

没有房本卖房 第三篇_二手房房屋买卖协议(无产权证房屋)

二手住房房屋买卖协议

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前提下,就 市 区路 小区内 栋 单元 楼 号住房(以下简称本房屋)买卖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房屋买卖价款:人民币 元整(¥ 0.00)。

第二条 本房屋具体状况:

(一)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套内面积 平方米),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 __平方米;房屋平面图:(见房屋产产权所有权证);

(二) 房屋的开发商为: ,产权所有权证证号: ;

(三) 本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随本房屋一并转让;

(四)本房屋的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水、公用设施使用权等相关权益随本房屋一并转让,甲方还应当将附属于本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等设施设备转让乙方,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本协议的房屋买卖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五)甲方未对本房屋进行过危害建筑安全的改建改装。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开发商出具的本房屋真实购买发票和开发商售房合同等交易权属手续;保证已如实向乙方陈述本房屋权属状况和具体状况,保证本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本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若违反本条,甲方应按本协议订立的本房屋买卖价款双倍(即人民币 元整)向乙方赔付,乙方不退还本房屋。

第四条 甲方于房屋交付日( 年 月 日)向乙方转交本房屋房门全部钥匙、本房屋的购买发票和开发商售房合同;当日,乙方向甲方转账支付人民币 元整(甲方收款账户开户行: ,户名: 账号: )。乙方扣留交易保证金 元整,待甲方履行完成相关协议条款后付清。

第五条 房屋交付日前本房屋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停车费等相关杂费由甲方结清。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本房屋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益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不得就本房屋买卖方面产生其他法律纠纷。

第七条 因甲方在买卖协议签订日未取得本房屋房屋产权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故甲方应在取得本房屋的房屋产权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

证30天内(以国家房管部门、国土管理部门发证日期后30天起计算)转交乙方保管;乙方收妥本房屋房屋产权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后,应在二日内按本协议第四条指定的甲方银行账户向甲方支付元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若甲方逾期未转交,逾期100天内乙方按每天100元扣收甲方预留的交易保证金;逾期100天以上则视为甲方违约,应按本协议订立的本房屋买卖价款(即人民币 元整)向乙方赔付,乙方不退还本房屋,并有权就相关权益提出法律追索要求。

第八条 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完成本房屋法定权属证书的更名,由乙方确定本房屋的房屋产权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等在国家法定管理部门的更名登记日期,更名契税、登记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乙方通知20日内配合办理完成;本房屋房屋产权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全部更名至乙方名下后,两日内乙方应按本协议第四条指定的甲方银行账户向甲方付清剩余交易保证金。若甲方不参与办理,逾期100天内乙方按每天200元扣收甲方预留的交易保证金;逾期100天以上的视为甲方违约,应按本协议订立的本房屋买卖价款(即人民币 元整)向乙方赔付,乙方不退还本房屋,并有权就相关权益提出法律追索要求。

第九条 在甲方未履行完成相关协议条款前乙方所扣留的交易保证金不计付利息;甲方履行完成相关协议条款后,乙方逾期未付清相应交易保证金则按每天50元向甲方支付罚金。

第十条 为保障本协议顺利履行,若通讯联系方式变动甲乙双方应及时相互告知,否则引起有关后果自负。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 份。其中甲方留执 份,乙方留执 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 本协议效力终止日期为本房屋房屋产权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全部更名至乙方名下后,乙方向甲方付清剩余交易保证金当日。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协议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没有房本卖房 第四篇_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协议书

房屋买卖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

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上,就房屋买卖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书条款:

甲方: 身份证号码:【没有房本卖房】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一、甲方同意出售甲方所有的位于 户的房产给乙方。该

房屋户型为三室一厅一卫一厨,建筑面积按套计算,包含地下室约19平方一套。本房产因无房地产权证,甲方保证房屋权属为私产,所有房款已经结清。若开发商就实际面积提出补退,房屋实际面积大于购房合同面积,由甲方支付,房屋实际面积小于购房合同面积,开发商退款经甲方退于乙方。

二、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转让价为人民币 整(大写: 整),按套计算,包括公共维修金、房屋现有设施等所有费用,甲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追加。

三、甲方须提供该房购房协议、购房发票原件等相关所有证明文件,出示本人( )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各壹份。

四、甲方承诺保证: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转让前无其他拖欠费用及法律上的障碍,该房屋所有权为合法取得,即权力无瑕疵。甲方保证其丈夫、儿女和其他享有继承权的人对该房屋不主张继承权、共同所有权和其他权利。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于 年 月 日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不得拖延。乙方向甲方 银行账户(户名: 账号: )转账 元整(大写: 元整),银行转账凭证即为交易凭据,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即时起归乙方行使,其

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并入乙方使用,甲方与此房屋再无任何关系,甲方亲属也不再享有任何与此房屋相关的财产继承权。甲方应于当日将该房屋房产实物全部钥匙及所有购房资料原件、合同文书等权力凭证及房屋相关的资料和物品等正式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协议书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

六、由于现实原因,本小区房产未能办理房地产权证,乙方对此情况了解且

自愿购买该房,但买卖协议因由甲方与开发商签订,所以乙方如需甲方办理任何关于此房屋的事宜甲方需出面办理并提供手续.

七、虽然买卖协议由甲方与开发商签订,房产所有人署名虽为甲方,但实际

所有权归乙方,甲方应将所有合同手续等文件交由乙方留存。 八、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反悔,甲方不许再行转让,不得以任何形

式或借口将房产写成第三人或私自转让第三方。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违约责任。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即成立并生效.。

十一、本“房屋买卖协议书”永久有效。

甲 方: 乙 方:

(摁手印) (摁手印)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没有房本卖房 第五篇_夫妻卖房委托书范本

夫妻卖房委托书范本

委托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xx-xxx-xx

受托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xx-xxx-xx

委托人与受托人系夫妻关系,共同拥有位于xx-xxx-xxx-xx(房产证号)的房产,其中,委托人占有xx-x%产权。

委托人特委托受托人为委托人的代理人,受托人可以单独以委托人的名义代理如下事项:

一、全权办理上述房产的有关转让手续,代为签署房产转让合同并收取售房款,并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二、办理上述房产的房款资金监管协议及收取资金监管协议中的房款,签署相关文件。

三、到国土部门查询上述房产产权资料、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

四、全权办理所转让上述房产的水、电、物业管理、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网络费以及其它相关过户、销户手续。 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办理的相关手续,委托人均予认可。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y/37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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