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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国家安全专项工作方案

时间:2017-08-26   来源:人文百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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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国家安全专项工作方案(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2010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备注:依据工商办字〔2010〕247号文件保留的食品安全监管部分(NO.64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2010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工商食字〔2010〕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2010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2010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0〕17号)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全国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的部署,深入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现就2010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

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落实中央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国务院有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安排,切实落实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和全国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的要求,牢牢把握“四个只有”,努力做到“四个统一”,以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为目标,巩固已有的专项整顿成果,在深化专项执法检查、强化日常规范监管、完善服务体系、创新机制手段、提升执法效能上狠下功夫,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全面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顿工作任务和重点

各级工商机关要在巩固去年整顿成果的基础上,继续集中执法力量,突出工作重点,强化专项执法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着力解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圆满完成国务院部署的2010年整顿工作安排和为期两年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涉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的各项任务。

(一)认真开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执法检查。各级工商机关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总局《关于食品流通许可证印制发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认真开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执法检查。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分别由各级食品流通许可、注册登记机构依法实施;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省区市工商局统一部署和督查,由县级工商局组

织,基层工商所采取逐户排查等办法依法实施,对发现存在食品主体准入方面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按照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工商机关各职能机构的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

(二)认真开展对重点食品和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食品经营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各地要把开展重点食品专项执法检查作为整顿工作的重要任务,着力解决本地区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认真开展对重点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突出抓好奶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豆制品、糕点、月饼、调味品、食用油、酒类、腌制食品、冷冻食品等品种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二是认真开展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食品经营的专项执法检查。以城乡结合部、社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为重点,依法抓好小食品店、小摊点、小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坚决依法取缔无照商贩。严厉打击销售地沟油等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以商场、超市等食品经营企业和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及食品店为重点,突出抓好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的自查自纠和自律工作,由基层工商所按辖区逐户排查,认真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对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伪劣食品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三是认真开展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以“五一”、中秋、“十一”、元旦、春节等为重点,突出抓好节日性、季节

性重点食品品种及重点区域、场所的检查,针对节日和季节食品市场的消费特点,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重点整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同时,按照各地和总局服务2010年上海世博会及2010年广州亚运会的总体部署,加强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完善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维护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秩序。

(三)认真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执法检查。按照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非食用物质和添加剂的品种名单,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经营者,认真开展集中执法检查行动,依法规范食品添加剂经营者主体资格,狠抓大要案件查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以及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四)认真开展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深入贯彻《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以及总局的实施意见,依法履行《条例》、《纲要》赋予工商机关的职责,严格监督奶制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账制度。强化对奶制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集中时间和执法力量对城乡市场奶制品经营者开展拉网式逐户清查,对辖区内经营者销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奶制品,要依法监督或责令其全部停止销售、下架退市,不留死角。对下架退市的奶制品,

在当地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配合相关部门,分工协作,落实监管责任,该由生产企业召回的及时召回,该销毁的坚决依法销毁,严防再次流入市场。对进口的奶制品,重点检查食品合格证、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手续。

(五)认真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要结合农村食品市场特点,突出农民消费者日常食品消费的必需品种,加大对农村城镇、集镇、乡村举办的食品交易会、庙会等经营食品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加大对农村和乡镇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杂店的监管和整治力度,规范连锁配送和送货下乡经营食品行为,依法打击销售假冒、仿冒知名品牌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认真落实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规范指导意见》,按照“两重点、三严格、四统一、五规范”的建设要求,加快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进程,充分发挥示范店的示范引导作用。

(六)认真开展对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义务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依法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严格监督商场、超市等食品经营企业和食品店,在巩固索证索票、进货台账“两项制度”成果的基础上,切实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义务,严格落实企业内部食品质量管理责任,规范食品质量市场准入行为,切实把好食品进货关。鼓励和引导食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以食品进货把关、质量管理和退市等为主要内容的电子化台账及信息化网络管理体系。加强对食

工商局国家安全专项工作方案(一):关于印发《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 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局、分局,市局机关科室、各有关单位:

现将《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九月三日

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

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市局成立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永干

副组长:王国志、郭远福、彭鹰、李欣、李益群、彭雁辉 成员:田祖业、唐兵兵、黄燕萍、王小飞、曾令峰、李书杰、金果、杨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12315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唐兵兵担任,副主任由黄燕萍担任。各县级局应成立相应机构,协调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工作目标

从2007年9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打好以下“四大战役”,实现“4个100%”:

(一)引导经营者建章立制,依法经营,打好食品安全监管攻坚战,实现县城以上经营食品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二)督促经营者自律经营,完善内部管理,打好自律制度

持久战,实现乡镇、街道和社区食品经营店铺100%建立进货台帐制度;

(三)清理规范经营主体,取缔无照经营,打好市场主体准入阻击战,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的无照经营问题,100%没有无照经营违法行为;

(四)开展猪肉市场整治等六项专项执法整治,打好食品安全保卫战,实现市场、超市销售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有效解决当前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以及进出口产品;

重点单位:农副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以及小商店、小食杂店、小摊点、小餐馆等;

重点区域: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食品经营比较集中的区域,以及无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和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四、工作任务

(一)集中开展对经营者履行进货检查验收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要求,加强宣传引导,限期要求经营户建立健全并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帐制度,并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已建立自律制度的底数。在区域上,要由城市扩大到农村,在品种上,要由食品扩大到危害消费安全的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

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重点产品,在城乡和食品、危害消费者安全的重点产品都要实施自律制度。

(二)集中开展清理和规范食品等重点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执法检查。一是要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注册登记机构坚持先证后照,严格把好准入关。二是要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工商所加大清理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力度。三是要完善经济户口,对从事食品等重点产品生产经营的主体,尤其是对前置审批项目以及根据其他有关部门通报掌握的后置审批项目,在经济户口软件中予以特别标注。

(三)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

1、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加大对农产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利用快速检测手段,重点加强农药兽药残留、甲醛含量、水分含量等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尤其是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行为。

2、食品质量安全整治。以中秋、“十一”、元旦为重点,突出抓好月饼等节日性食品,重点整治价实不符、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节日消费安全。要结合“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充分利用产品质量监测等手段,有针对性的开展食品质量定向监测、跟踪监测。

3、猪肉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加强对猪肉市场的监管,对销售猪肉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和超市,必须从合法规范的定点生猪屠宰企业进货,签订协议,实行“场厂挂钩”、“协议准入”、“强制退出”等制度,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

进入市场销售。严格猪肉市场准入,采取驻场检查、定点检查等方式对猪肉批发市场进行重点监管,把好猪肉进货质量关,坚决堵住病死猪肉、注水猪肉进入流通渠道,切实保障猪肉质量。凡发现在市场内销售非定点屠宰企业的猪肉、未经检疫的猪肉、病死猪肉、“高温猪肉”、注水猪肉等不合格肉品的,要按照法律法规严厉查处,情节严重的,要吊销其营业执照。农贸市场存在销售私宰肉、病害肉情况的摊点比例超过整个市场肉摊数量10%以上的,要通知市场开办方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经整改后没有改观或比例超过20%的,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4、重点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对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重点产品,主要检查产品合格证明以及是否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是否有虚假广告、商标侵权以及“傍名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对实施3C认证的产品,重点检查其是否加贴了3C认证标志及是否伪造或者冒用3C标志。加大对制假售假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对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抓住运输、仓储、销售等环节,切实保障流通环节产品市场消费安全。

5、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要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加大对外商采购比较集中市场的日常巡查力度,重点加强对合格证、保质期、进口相关手续和有效成分含量的监督检查,严禁销售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依法查处进口产品中的不合格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和其它违法行为。

6、药品医疗广告整治。要依据《广告法》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结合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与药监、卫生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广告,强化对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坚决查处夸大功能、保证疗效、保证治愈以及

工商局国家安全专项工作方案(一):工商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方案

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根据县文明办具体要求,结合单位职能和部门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遵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规律,立足工商职能,坚持以人为本,根据上级安排,大力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为全县未成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二、主要任务

1、认真开展查处取缔黑网吧工作,坚决取缔黑网吧。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省市工商局的部署,做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和坚持对“黑网吧”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认真开展查处取缔“黑网吧”工作。重点查处取缔农村、城乡结合部、居民社区和学校周边黑网吧以及以劳动培训、电脑学校等名义的变相黑网吧,要实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坚持露头就打,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做到发现一户取缔一户,决不手软。同时严把市主体准入关,切实做好网吧的登记监管工作。

2、坚决大力整治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广告。

在全县范围内适时开展危害未成年人广告的专项整治行动。对发布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虚假违法广告,坚决制止,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取得实效。加强日常检查和监测,强化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对监测发现的虚假违法广告,做到早制止、早查处。

3、实施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市场、书摊和音像经营店铺等的巡查,加大对传销和扫黄打非活动的打击力度,遏制传销组织渗入校园的苗头和倾向,防止传销活动在学校的蔓延。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规范食品经营秩序,确保食品安全。以校园周边的超市、食杂店为主,对营业执照、产品的外包装、卫生许可证、进销货台帐的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坚决查处损害未成年人健康,违反食品安全有关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促进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工作要求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此项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县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市场监管局、企业注册局、公平交易局、消保科、办公室、人事科和工商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人事政工科负责人担任。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对所分管工作的检查、督促,并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并及时做好资料的收

集、整理。各所按照属地监管责任,开展相关工作,对措施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县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市场监管局明确1名人员作为信息联络员,负责材料的收集整理与上报。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让人民群众了解黑网吧、不良广告等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舆论压力,保持高压态势,震摄违法经营,使黑网吧、不良广告无处可逃。

工商局国家安全专项工作方案(一):工商局四项工作措施充分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乌审旗工商局四项工作措施

充分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从根源上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乌审旗工商局充分发挥工商监管职能,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旗政府和自治区、市工商局关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上,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四项具体工作措施,确保扎实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各项工作。

一是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严格和规范煤矿、非煤矿、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程序,依法对企业登记注册中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前置审批条件进行审查,未取得相关安全生产许可的,一律不予登记,确保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是利用好年检验照之契机。充分发挥企业年检发现企业问题和收集企业信息的功能,严格审查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许可时限和许可范围,对年检中发现被吊销许可证或许可证到期的,及时责令企业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依法办理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三是加强部门间协调合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参加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对未办理前置许可擅自开展许可范围内经营活动的,配合相关许可部门

依法查处。对无照或者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规范或坚决取缔。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农贸市场的安全检查,促进市场主办单位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加大部门信息共享力度,整合信息资源,提升监管服务水平。

四是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按照法定职责,将涉及安全生产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作为监管重点,对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及时发放整改通知书,对限期内不予整改的企业实施查处、吊销营业执照。综合运用日常监管巡查手段,重点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行为监管执法力度,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行为。

(乌审旗工商局 王倩芬)

工商局国家安全专项工作方案(一):2016工商局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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