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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分类分级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7-08-07   来源:人文百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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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分类分级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一):无锡市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暂行办法

附件1:

安全隐患企业自查自报信息表

自报单位: 负责人: 日期:

附件2:

关于安全隐患企业自查自报

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供各中队参考)

各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惠山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全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精神,对你单位做好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请确定你单位安全信息管理员1名,填写以下《登记表》。

二、登录无锡市感知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帐号为企业代码,初始密码联系安监中队管理员姓名:×××电话:××××××。

三、通知你单位的信息管理员,完成单位基础数据,下载《安全隐患企业自查自报信息表》,按要求完成,并通过网上每月报送“自查信息”和“整改信息”。

特此通知。

惠山区××镇安监中队 二〇一三年九月四日

附件3: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锡政办发„2012‟246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无锡市安全生产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意见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精神,推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提高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特制订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总体规划、条线制标、属地管理、企业落实、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落脚点,以创新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为着力点,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结合点,建立先进适用的全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努力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范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全面推进以企业分级分类管理系统为基础、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报系统为核心、以完善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为抓手、以制定安全标准体系为支撑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包含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事故隐患排查登记、企业分级分类监管、责任考核与绩效评估等

工作平台的综合监管信息系统。争取2年内建立起“有平台、明职责、全覆盖、能考核”的全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形成“职责明确、标准清晰、企业负责、科技支撑、社会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格局,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

三、工作内容

主要是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制定清晰细化的责任机制、科学严谨的查报标准,以及重过程、可量化的绩效考核机制等内容,监督指导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制定隐患排查标准。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及本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报标准,明确各类企业每项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标准和要求,使企业知道“做什么、怎么做”,使监管部门知道“管什么、怎么管”,实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建立完善企业基础数据库。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调查摸清企业情况,建立包含每个生产经营单位的名称、地址、工商代码、行业类别、注册类型、企业规模、经营范围、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从业人员(含特种作业人员)、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以及工伤事故、执法监察、行政许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相关信息的基础数据库,根据企业规模、生产经营性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危险因素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因素,为实施有效决策和监管提供基础信息。

(三)建立分类分级管理办法。根据企业规模、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危害因素等条件,对企业进行分类分级,建立“按类分级、依法监管”的模式。市、市(县)区、镇(街道)三级行业(领域)管理部门锁定相应的监管对象,对不同类别、不同级别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监管内容、监管频次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监管,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建立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建立全市统一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自查自报系统、事故隐患动态监管统计分析评价系统等,使企业对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整改隐患和接受监督指导等工作进行管理,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自查自报隐患数据、日常执法检查数据和监管措施执行到位等情况进行实时管理、统计和分析,形成既有侧重又统一衔接的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实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记录和管理。

(五)强化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细化市(县)区、镇(街道)政府以及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明确“管什么、谁来管”,落实监管责任,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工作的全覆盖和无缝化管理。一要强化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二要理顺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管理职责,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工作任务。

(六)健全考核工作机制。突出工作过程和结果量化,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日常执法检查等情况的过程管理指标,纳入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提高安全监管的约束力和公信力。

四、职责分工

(一)政府职责

1.市(县)、区政府职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以市(县)、区为基本单位组织实施。各市(县)、区政府要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具体实施建立企业基础数据库、完善分类分级管理、建立隐患排查信息系统等工作。要理顺本辖区部门、镇(街道)的安全监管职责,明确职责范围、内容和要求,建立工作考核制度,做好隐患上报数据汇总分析、督促检查等工作。

2.镇(街道)政府职责:作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具体执行层,要摸清和掌握辖区内所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情况,做好本辖区企业基础数据库、分类分级管理、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建设的落实工作。要明确各条线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做好本辖区内除行业管理部门统计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基础信息的统计、录入工作。同时,加强教育培训和工作考核,组织各类企业自查自报事故隐患,强化日常安全检查。

(二)部门职责

1.安监部门职责:

市安监局负责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形成统一数据库;制订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和规范性管理文件;协调各地区、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组织各地区、同级行业监管(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建立例会、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制度。

各市(县)、区安监部门具体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企业台账的摸底建立、督促各镇(街道)做好企业基础信息录入;负责本部门有许可的工矿商贸企业

安监局分类分级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案

附件: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制定使用安全管理与评价相关准则。

试点地区省级质监部门要认真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履行法定安全责任义务情况和使用安全管理状况调研工作,采集相关统计数据资料,客观分析企业使用安全管理状况,为制定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相关技术准则和措施提供数据支撑。总局将根据试点地区使用安全管理调研以及相关地方标准实施情况,组织专家制定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与评价相关准则。同时,鼓励各地质监部门或相关标准化组织结合通用准则,有针对性地制定重点行业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

(二)开展使用安全标准化管理试点。

根据已开展的使用环节监管工作情况,研究确定使用安全标准化管理试点地区和试点企业,先行推进使用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各级质监部门根据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与评价相关准则,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帮助企业解决使用安全管理方面的疑难问题,积极推进使用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支持鼓励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平台共同推进。

(三)开展使用单位安全水平分级分类评价。【安监局分类分级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各试点地区按照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与评价相关准则,对使用

单位的使用安全风险状况进行分级分类评价,即在对设备、环境等固有风险以及管理控制水平等动态风险评级基础上,综合评价企业安全风险状况类别。评价可以采用企业自评与日常安全监察与定期检验复评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评价可以分为不同等级,实行动态考核管理,并建立使用单位分级分类监管的管理台账。现阶段的评价结果只作为使用单位完善使用管理和监察机构实施重点监管的依据。

(四)开展使用单位分类监管试点。

试点地区质监部门应当根据使用单位分级分类结果,制定针对性的差异化监管措施,强化薄弱环节、薄弱企业、薄弱领域的监督管理。对综合评价结果为低风险(一类)企业,以自主管理为主,监督抽查为辅,促使其持续保持较高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水平;对综合评价为中风险(二类)企业,以指导帮助为主,监督检查为辅,督促其改进工作,提高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水平;对综合评价为高风险(三类)企业,以监督指导为主,以执法查处为辅,监督其整改落实,提高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水平。

二、工作安排

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拟分两个阶段实施。2011年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状况调研,在已制定使用安全管理地方标准的地区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制定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与评价相关准则草案。确定4个以上省市的80个以上企业为试点单位,先行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标准化管理和使用单位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并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与评价相关准则。同时,积极推进重点行业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的制定工作。2012年在总结试点工作效果基础上

全面推进使用单位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期间,“关键技术”课题研究将与试点工作同步、互动开展,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也将及时应用于使用单位分级分类监管的试点工作。

安监局分类分级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一):内蒙古自治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实施方案

【安监局分类分级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金属非金属矿山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借鉴学习兄弟省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工作有关经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风险分级监管的目的意义

(一)进一步准确掌握全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现状。

(二)通过实施风险分级,有效监管一般风险企业、较高风险企业,重点监管高风险企业,全力整治最高风险企业,进一步提高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效率。

(三)促进矿山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四)为下一步制定实施全区金属非金属矿山差异化监管的具体办法奠定基础。

二、实施对象和风险分级监管的原则

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实施安全许可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包括尾矿库、陆上石油天然气采油(气)单位)。 自治区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全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工作;各盟市安监局负责对辖区内的金属

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理实施监管和检查;旗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加强监督检查。

三、安全生产风险等级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共分为A、B、C、D四个等级,A级为一般风险、B级为较高风险、C级为高风险、D级为最高风险。

四、分级依据和升降级动态管理

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级,结合生产安全事故、安全隐患情况、设备设施状况、安全管理水平、遵章守法、专家会诊结果等情况,按照ABCD四类确定各矿山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并动态调整风险等级。新、改、扩建企业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6个月以上纳入风险分级管理,企业被注销、关闭、取缔或者停止生产1年以上的,退出风险分级管理。

初次评定要素具体包括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级、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和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良行为记录)等情况。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经评定达一级,安全生产管理信息齐全,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一年内未发生生产安全重伤以上责任事故并且未受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定为A级企业。

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达一级,安全生产管理信息不全,一年内发生生产安全重伤责任事故或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定为B级企业。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二级,安全生产管理信息齐全,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一年内未发生生产安全重伤以上责任事故并且未受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定为B级企业。

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达二级,安全生产管理信息不全,一年内发生生产安全重伤责任事故或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定为C级企业。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三级,安全生产管理信息齐全,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一年内未发生生产安全重伤以上责任事故并且未受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定为C级企业。

未列入A、B、C级初评范围的,未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定为D级企业。对于存在以下事项的,直接定为或降为D级企业:自上一年度以来,发生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的;被撤销标准化等级的;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经整改合格的;一年内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达4次以上的;有严重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实行动态管理,采用逐级升降的形式,特殊情况经审查可以越级升级。在日常安全生产过程中,一年内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未受安全生产行政处

罚,并且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达到相应级别的予以逐级升级。对发生生产安全重伤责任事故、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被降级或一年内受到3次以上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企业,予以逐级降级。初次被定位D级或直接被降为D级的企业,一年内未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未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达到相应级别,经做出原定级或降级的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同意,可越级升级或自动恢复原有级别。

五、分级监管的具体措施

针对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情况,采取不同的安全监管措施,检查频次由盟市、旗县(市、区)安监部门统筹安排考虑。

A级企业以自我管理为主,随机抽查为辅,鼓励、支持这类企业继续保持并巩固安全管理水平,将其列入本辖区安全生产先进模范企业,积极推广其安全生产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

B级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1次,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C级企业每半年不少于1次,适当增加检查频次,进行重点监管。

D级企业每季度不少于1次,并将其列为盟市级重点监管企业,要求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整改后仍不

符合要求的,立即进行停产,经停产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提请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对于发生较大事故的企业,事故发生次年,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矿长等,下同)要向自治区安监局和企业所在地旗县政府作安全生产管理年度述职。对于一年内发生两起以上一般事故的企业,自治区安监局将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

六、分级监管工作任务阶段

(一)学习宣传、安排部署阶段(2015年4月15日前)。 各盟市安监局要认真组织学习自治区风险分级监管实施方案,充分认识并积极宣传风险分级监管的目的和意义,依据自治区风险分级监管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实施方案,细化职责分工,明确风险分级监管工作具体任务、阶段划分、建立保障措施。

(二)基本情况普查定级阶段(2015年4月16日-6月底)。

对本辖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非煤矿山以独立生产系统为单位,按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普查登记表(见附件)做好信息采集工作,通过企业填报、安监部门核查及专家会诊等方式进一步准确掌握矿山安全生产现状,按照监管责任分工,对照相关法规和定级标准,

安监局分类分级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一):安监局平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汉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单位、平安企业、安全生产忠诚发展卫士创建工作实施方

为切实抓好汉阴县安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单

位、平安企业、安全生产忠诚发展卫士创建工作,确保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努力实现“和谐汉阴、平安汉阴”目标,根据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年度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放在首位,不断强化组织领导,积极探讨和创新工作方式,全力抓好直管行业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创造性的开展平安单位、平安企业、安全生产忠诚发展卫士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狠抓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把全局建成秩序良好、务实高效、平安和谐、工作一流、服务一流、社会满意的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杜绝特

大责任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不突破市下达的控制指标。在构建和谐社会方面,立足本职,发挥作用,扩大影响,有所创新;在机关内部加强治安防范,建设和谐单位,杜绝各类事故。

三、主要措施

(一)落实两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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