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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7-07-19   来源:手抄报内容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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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一):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惠农区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情况

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和《石嘴山市安全生产十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惠农区安全生产十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以打击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作业为主要内容,扎实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从源头上消除农机安全生产隐患,促进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1、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 。通过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加大农机安全执法力度,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得到有效监控;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促进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使农机事故得到遏制;加大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安全发展理念得到增强。通过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队伍建设,推进农机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法制机制,增强农机安全保障能力,提高安全监管队伍素质,使农机安全监管水平明显提升,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加强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服务组织的农机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监管网络,推进“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深入、持久开展;加强设

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工作,有针对性地对卷帘机、微耕机等设施农业装备开展了专项治理。

2、加强源头管理,进一步消除“两无”现象。对无牌证行驶作业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主下发限期登记入户通知书,责令其限期登记入户。对屡教不改的进行教育并依法严肃处理。参加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必须做到证照齐全,登记入户率、年度检审验率达到100%。享受国家农机购机补贴购置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入户率达到100%。

3、完善农机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农机安全动态监控。组织农机监理人员经常深入村镇、田间、场院和农机作业场所,开展农机安全检查,制止违法行为、纠正违章作业,消除农机安全隐患。健全完善农机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检查的时间、地点、检查车辆、违章情况、处理措施、检查责任人等内容齐全清楚,检查程序合法、工作措施恰当。

4、加大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建立健全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在建立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将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常抓不懈。认真分析本辖区农机安全生产隐患类型、分布区域、路段,针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载客拉人、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农机违法行为,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计划,落实治理措施;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使专项治理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5、安全检查情况。积极开展了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强与安监、交警、交通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对上道路行驶拖拉机无牌无证、超速超载、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私自拼装、改装以及安全设施不全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对未检车辆进行摸底排查。截止目前,出动安全检查天数30天,出动安全检查人员120人次,检查各类农业机械350台次,纠正各种违章55台次,其中无证、无牌车辆5台,违章载人8人(次),其他违章行为32人(次)。切实抓好三秋等关键农时季节的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农业机械安全、高效投入农业生产。

惠农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

二○一四年九月十日

农业机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二):农业机械牌证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蒙城县农机监理站

农业机械牌证专项治理活动工作小结

按照省、市农机监理部门的统一部署,依据省农机监理总站《关于开展农业机械牌证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精神,今年5月份以来,我们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了农业机械牌证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规范了我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管理工作。

一、 明确目标,加强领导

为确保牌证治理活动的顺利进行,我站成立了农机监理站长任组长,各工作组负责人和档案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农业机械牌证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安排了专人负责。活动中,认真发动,广泛宣传,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要求全站人员努力起来,力争通过开展 “专项治理活动”,全面遏制牌证使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杜绝伪造、变造、套用、涂改牌证和使用过期无效的牌证,清理严重破损、变形、锈蚀、字迹模糊不清的号牌和证件,进一步规范农业机械牌证的使用和管理。

二、 制定方案,落实措施

为使活动开展的有力有序扎实有效,我们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分阶段,有层次地开展活动,合理布局,灵活安排。整个活动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2011年5月至6月底,全站3个工作组对辖区内农业机械牌证管理状况进行了全面的摸底排查;清理库存的无效牌证11副,进行了清点统计;对辖区内3800多台两年以上没有参加年度检验、审

验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台帐,利用电视公告、短信平台等各种方式通知农机手补办手续,对拒不办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将公告其农机牌证作废。针对近两年变型拖拉机年检率持续下降的实际,在加强宣传的同时,成立外检服务工作组,设立外检服务联系点七个,为驻点外地农机手参加年检提供极大方便,开展外检服务活动两次,检验变型拖拉机180多台。利用外检时机,宣传安徽变拖管理政策,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

组织公安农机联合执法活动,加大对上道路农机车辆的执法监管,重点对严重破损、变形、锈蚀、字迹模糊不清的号牌和证件进行摸底登记,督促农机手及时办理牌证换发补发手续,保持道路行驶农机牌证使用合法、规范;对伪造、变造、套用、涂改牌证等违法情况重点打击,严厉处罚。执法检查期间,收缴变造、套用牌证11人次采取行政拘留措施2人次;查纠外地登记、外地办证农机60人次,对农机手进行宣传教育,督促农机手及时办理转籍换证手续;对在河南等地办理的无效证件进行清理,并预收农机监理规费,要求农机手限期整改,限期办理。

在治理整顿活动中,2011年7月至8月底,针对摸底排查的情况,依据农业部42、43、72令以及《安徽省农业机械牌证管理办法》(皖农机管[2005]139号)等相关规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彻底治理。同时依据实施方案,狠抓措施落实。

首先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通过组织全站各部门对相关法规的学习,使大家充分认识了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重要性,以科学发展观

指导和统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增强抓好专项治理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其次是加强协作,抓好落实。各监理工作组都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了工作计划,明确治理目标,并把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人。同时把专项治理活动与农业机械注册/转入登记、年度检验、审验等各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活动中,各监理工作组与公安农机监管中队,密切合作,在进村入户排查治理的基础上,搞好路检路查,加大了治理力度。

三,严抓重管,突出实效

活动中,我们严抓重管,取得了较好的实际效果。首先是规范了农机监理牌证核发业务工作,农业机械注册登记/转入经检验合格后,牌证由农机监理站直接发放给农民机手,严格杜绝通过中间环节代办代发的现象,以及未检验、未销售先挂牌的问题。二是对严重破损、变形、锈蚀、字迹模糊不清的号牌和证件进行了更换,号牌悬挂、放大字号等严格按照《安徽省农业机械牌证管理办法》(皖农机

[2005]139号)文件要求执行;三是对116台两年(含两年)以上未检验、审验的农业机械及驾驶人,办理了补检、补审手续;四是在路检路查工作中,经过宣传动员,收缴更换“安徽S”、“皖NJ”等过期的失效牌证6台次。四是对伪造、变造、套用、涂改牌证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收回牌证,并协助公安部门调查,对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活动开展期间,由于宣传到位,工作细致,没有发生一起拒绝参加补检、补审现象。

农业机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三):兴隆乡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兴隆乡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远县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省、市农机安全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安全、和谐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靖远县2015年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书》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健全完善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为保障,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手段,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强化农业机械驾驶人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业务技能的培训教育,提高驾驶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继续认真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安全责任,努力增强农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切实解决源头和动态管理的薄弱环节,有效减少和避免道路交通和农机作业事故发生,继续抓实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二、加强领导,完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把我乡农机安全生产真正抓在手上,落到实处,经乡领导

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兴隆乡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1、乡镇主要负责人每季度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3次以上,并做好检查记录。

2、乡镇分管农机安全工作的副职每季度深入基层检查6次以上,并做好检查记录。

3、乡镇负责农机安全生产的干部、农机员每季度深入基层检查9次以上,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坚持以人为本、管机先管人的指导思想,充分利用会议、电视、广播、报刊、宣传车、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农机安全的法规、政策以及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宣传农机安全法规和农机安全常识,使农机安全生产家喻户晓。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广大机手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使用技能。要组织农机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咨询活动。贯彻执行《农业机械监督管理实施条例》,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培训、开展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演练等方式,使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树立为民观念和服务意识,帮助机手做好机具检修和技术咨询等工作,努力提高农机“三率”水平。

四、制定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完善农机事故应急

处理体系

(一)制定《兴隆乡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成立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现场指挥组、现场救援组、事故处理组和后勤保障组,明确负责人和联络方法,加强值班和物资准备,向社会公布农机事故报警电话。各组制定具体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和分工。当人员因工作变动时,应及时调整充实。

(三)事故发生后在接到农机事故报告后,应按农机事故快速报告程序的要求,立即将事故情况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上级农机主管部门报告。

(四)事故发生地的农机部门和有关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各小组赶赴事故现场,同时协调公安、安监、急救、保险等部门联合行动,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加强对农业机械的隐患排查及安全检查,努力降低事故发生率

(一)在2014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农机事故隐患,深化上道路拖拉机的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建立健全农机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提高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为此我乡要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

“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切实加强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认真做好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实现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坚决杜绝整治不认真、走过场,并在排查治理已发现的农机安全隐患的同时要坚决杜绝新的安全隐患的发生,争取做到还清旧帐,不欠新帐。

(二)乡镇要积极做好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协调工作,经常组织配合农机安全员在田间、场院及村社道路开展安全检查,治理“黑机非驾”,纠正违法行为,确保上道路拖拉机、三轮车、脱粒机及其它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

(三)争取与公安部门配合,开展以拖拉机、三轮车、摩托车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整治,消除事故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率。

(四)坚持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2015年要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在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违章一个纠正一个,决不手软,同时要严格把好入户、检审和考核发证关,对未经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坚决不发给驾驶证,真正从源头上加强管理,确保我乡农机生产安全。

六、建立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进一步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及农机有关法律、法规,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一)执法错案追究原则:谁主管谁负责,谁不按法律法规办

事,谁承担法律责任。

(二)农机安全员必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或损失的,视情节和后果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业机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四):拖拉机违法载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附件1

拖拉机违法载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萧县“4.12”重大事故教训,全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滁政办电

[2012]44号),特制定拖拉机违法载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为重点,以消除拖拉机违法载人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为主要目标。通过联合专项整治,拖拉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拖拉机的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拖拉机驾驶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明显提高。

二、整治时间【农业机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从即日起到2012年9月底。

三、工作重点

重点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上路行驶和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无证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联合执法。各地农机、公安交警部门要按照市农机局、市公安局《滁州市公安、农机道路交通联合执法

实施意见》(滁农机[2011]37号)的要求,积极开展道路巡查和联合执法,加大对拖拉机违法载人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1、加大检查力度。要根据本地拖拉机运输作业、上路行驶的规律,灵活调整勤务巡查时间(每周不得少于2天),采取定点检查与机动巡查相结合的办法,确保在重要路段和重要时段,加大对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上路行驶和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无证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力度。

2、加大处罚力度。在专项整治期间,要整合警力资源,集中开展统一行动,对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上路行驶和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无证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罚(处罚标准见附件2)。对符合办牌办证条件的,要责令立即办理牌证;对没有粘贴反光标识的,要责令立即粘贴。

3、严格规范执法。要严格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把文明执法贯穿于整治活动全过程,以取得广大农民机手对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所有执法检查,必须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处罚决定书》见附件3)。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地农机、公安交警部门要根据农机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要节假日、农村逢集,深入乡村、田间场院等重点场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拖拉机违法载人的危害性。

1、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各种媒体,宣传车、宣传栏、挂图、标语、手机短信和给农民机手一封信等方式,加强对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农村学生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做到“墙上有标语,路边有警示,手中有资料,报上有文章,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

2、开展“六个一”宣传教育。各地农机部门要以乡(镇)、村为宣传阵地,深入乡镇、村,农村学校,以创建“平安农机”为主题,积极开展“六个一”宣传教育活动。

3、开展“以案说法”宣传教育。各地农机、公安交警部门要举办道路交通典型事故案例图片展览,用发生在身边的案例对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使其认识到拖拉机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进一步提高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与责任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机、公安交警部门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到在全市开展拖拉机违法载人联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结合“打非治违”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联合执法工作方案,确保专项整治活动达到预期的效果。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市农机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将成立拖拉机违法载人联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加强督查通报。各级农机、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做好道路巡查和联合执法工作。市农机、公安交警部门将成立2个督查组加强督导检查,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负责的,要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因工作不负责任而导致发生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的,要按照责任追究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上报。专项整治期间,实行每周一次报告制度,各地要在每周一上午9点前,将上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附件4)上报市农机局(cznjjl@163.com)、市公安交警支队(hdclqg@163.com)。

各地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及时上报联合整治工作计划和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附件2

拖拉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

联合专项整治期间,为便于执法,确保对拖拉机(含联合收割机,下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高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02号令、104号令、105号令、111号令,摘录有关对拖拉机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违法违规处罚标准,供公安、农机联合执法人员在执法中使用。

一、《法》、《条例》、《办法》等相关违法行为及处罚依据

1、驾驶拼装拖拉机在道路上行驶的,违反《法》第100条第1款,根据《办法》第66条第1项给予300元罚款;根据《法》第100条,给予吊销驾驶证,收缴、强制报废车辆处理。

2、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拖拉机在道路上行驶的,违反《法》第14条第3款规定,根据《办法》第66条第1项给予300元罚款;根据《法》第100条给予吊销驾驶证,收缴、强制报废车辆处理。

3、无证或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仍然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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