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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市东关中学
关于禁止在职教师暑假有偿办班补课的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教科局禁止假期私自办班补课》的文件精神,严格禁止在暑假期间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减少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自查自纠领导小组
组长:郭宴
副组长:白根柱 王耀立 郝天发 吴耀生 王朝晖
组员:闫天光 徐丽环 王克文 马进勇 张轶斌 李小晶 李宏乐
二、认真贯彻汾阳市教科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情况专项督导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开展假期禁止办班补课工作。
1.7月20日召开校级领导会议,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采取措施,制止我校教师暑假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2.研究制定我校《关于暑假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的实施方案》。
3.7月21日组织教师,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局禁止假期私自办班补课》的文件精神。
三、保障措施
1、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学校以校长为核心,组织自查自纠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开展工作。郭宴校长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白根柱校长和王克文主任为初三年级直接责任人,初二年级为王朝晖校长和马进勇主任,初一年级为王耀立校长和
张轶斌主任。各学年组长为本学年的主要责任人。学校建立并形成校长负总责,教学副校长、年级主任协调,班主任为骨干,全体教职工共同参与,具体责任落实到人头的工作管理机制。
2、建立检查通报制度。
学校将定期组织领导小组人员对“乱办班、乱补课”进行检查,坚决查处有禁不止、顶风违规教师,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3、建立社会监督举报制度。本《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要及时向广大师生传达,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专项举报登记制度。举报电话:6222710
第二小学
2011.7.9
溧河四小严禁教师有偿补课承诺书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制止乱办班、乱补课整治活动方案”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或其它课余时间(含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均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放学后(包括中午和下午)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6、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7、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8、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9、违反文件规定及学校要求在家中有偿托管本校学生。
10、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我要恪守以上10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区教育局关于对“乱办班 乱补课”的相关处理办法。自愿接受以下处罚:向学校写出书面检查。取消本年度内评优树先资格,师德考核为不合格,停发校内待遇,直至取消其教师资格。
教师签名:
学校签章
2016年7月7日
禁止补课保证书
根据调兵山市教育局“关于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紧急通知”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6、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7、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8、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我要恪守以上8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教育局关于对“乱办班 乱补课”的相关处理规定。
校长:
承诺人:
调兵山市第四小学
九年级补课安全协议书尊敬的各位家长或监护人:
毕业考试在即,为了弥补学生学习的不足,强化学生基础知识,提高学生的知识水平和考试成绩,学校决定每周星期五晚自习和星期六上半天对九年级补课。为了学生安全,请家长积极配合学校管理学生,家校共同承担教育责任,协定如下:
一、补课说明
1、本次补课纯属学生及家长自愿,学校尊重学生和家长的自主选择。
2、不愿意补课的同学,不作强行要求,请家长电话告知班主任即可。
3、补课时间:星期五晚自习(17:30-20:40),星期六上到14:20,学生立即回家。
4、伙食团正常营业,学生可到伙食团就餐。
5、学生有病或者有特殊事情时家长必须提前亲自到校或电话为学生请假,所耽误的课时任务学校将不再单独补习。
6、学校有权对不遵守纪律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可以通知家长,双方进行教育。
二、安全要求
1、凡补课期间,校内安全责任事故由上课教师和学校负责,校外一切安全事故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特别教育学生补课期间遵守交通规则。家长必须叮嘱学生上学放学路上的安全,上学放学路上发生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2、家长必须加强对孩子交通安全教育和防溺水安全教育,严格监控学生的时间。
3、对无故缺席的学生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4、家长对回家较晚或离家较早的学生要注意动向,及时打电话与学校联系,若因晚归或早到造成的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5、严禁学生骑自行车和摩托车上学,如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6、特殊情况不能到校的,家长要向班主任请假。上放学、恶劣天气家长要接送学生,危险路段家长要护送学生。
7、学生违反纪律经老师严肃批评,学生由此赌气离走,学校应及时联系家长或因家长问题未能及时联系,若学生出现安全问题,则学校免责。
8、学生在学校要爱护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9、家长应提供真实的家庭地址,电话号码,手机号码,以便学校及时联系。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需学生、家长认可后签字生效
学生签名:家长或监护人签名:联系电话:
学校负责人:
班主任:九(1)班 :九(2)班:
任课教师:
2016年3月22日
学校在职教师不乱补课乱办班承诺书根据教育局长教通字(2016)77号《关于坚决整治学校及在职教师乱补课乱办班和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通知精神,学校与在职教师签订其承诺书,本人承诺:在节假日(包括平时)不组织和参与有偿办班活动,不受聘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不以家属名义从事有偿家教活动、违规开办寄读所、补习班,不以亲友为由接受学生在家寄读或将房屋租与他人开办寄读所或补习班。如违规进行有偿办班补课,愿接受如下处理:
1、调离原单位,到偏远农村任教,并降一级职称,取消此前一切荣誉和待遇,情节严重的,清除教师队伍。
2、凡因组织学生补课,导致学生伤害事故的,要承担经济损失,并追究相关责任。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承诺人:(签字盖压)
学校:
2016.11.23日
禁止补课承诺书根据(辽委办发【2016】11号《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的通知》、和(辽教发【2016】203号《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印发<关于治理公办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向学生家庭摊派和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行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及(辽教电【2016】1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将以上规定落实到实处。为维护九龙小学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全体教师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
1、不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不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不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不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6、不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7、不参与以盈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8、不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全体教师恪守以上八条承诺,如有违反,依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校长:
承诺人:
九龙小学
2016.1.22
学校教师严禁组织有偿补课承诺书为了贯彻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开展有偿家教专项教育治理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精神,认真做好我校严禁组织有偿补课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工作,做一名道德高尚、行为规范的人民教师,我承诺如下:
1、不参与任何学校组织的有偿补课;
2、不参与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外人员开展针对小学课程的有偿补习活动;
3、不参与培训机构或家长委员会等之名的有偿补课。【石家庄假期课外补课在职教师禁止】
4、不以任何名义违规办班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强化训练或参与其中有偿授课;
5、不从事违规有偿托管托教;
6、不参加社会举办的各种以升学为目的培训班、补习班等兼职补课活动。
以上承诺,保证自觉遵守,如查实有违犯行为,本人愿意按有关规定接受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和处罚,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取消当年教师职称晋升资格,当年度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学校举报电话:86818025
学校:内厝实验学校 教师:
禁止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就禁止v违规征订教辅材料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一、学生教辅材料的使用管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学校或教师不在规定书目以外为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或授意学生集体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材料,教师不向学生介绍或兜售教辅用书及学习机等学习用品。
二、学校不开展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也不将校舍和场所出租、出借给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针对中小学课程的有偿补课活动。学校不借培训机构、家长委员会或夏令营等名义,参与组织有偿补课。高三毕业班学生和即将升入高三毕业班学生需要补课的严格按照闽教基
[2016]60号文件执行。
三、本校在职教师不以任何名义违规办班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或参与其他人员组织的有偿补课,在职教师不授意或暗示所任教班级学生参加其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活动和违规从事有偿托管。
四、学校将设立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人反映的有关问题并及时作出处理(举报电话:6323450)。
如果违反以上内容,我校愿意接受《中共尤溪县委教育工委尤溪县教育局关于重申禁止有偿补课和违规征订教辅材料的通知》(尤委教[2016] 36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尤溪七中
2016年8月29日
上一篇文章: 2016年秋季高中收费标准
教师违规补课承诺书
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为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执行上级关于严禁违规补课的有关文件精神,自觉、自愿树立和维护教师良好的社会形象,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关爱每一位学生,让每个学生都健康成长、和-谐发展。我郑重承诺:
1.不组织学生有偿补课;
2.不得将校舍、桌椅、场地等出租、出借给社会人员进行有偿补课;
3.未经批准不到民办教育机构或其他无办学资质的培训机构任职任教;
4.不利用法定节假日及其他休息时间,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补课;
5.不借社会培训机构名义办班补课;
6.不从事有偿家教,或相互为对方提供家教生源,或为亲朋好友、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大学生及社会人员介绍生源。
承诺人:
年 月 日
王家桥小学:教师签承诺书绝不违规办班补课为切实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全面贯彻落实有关“减负”工作规定和教育行风建设要求,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师德师风建设水平,促进全体教师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牢记自己
的神圣职责,增强做好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日前王家桥小学召开了"规范办学行为、严禁违规补课"动员大会,并组织全校教师签订了《禁止“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承诺书》。
动员大会回顾总结了学校教育行风建设取得的成效,分析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的紧迫性
和必要性,向违规办班补课高调“亮-剑”。会议的召开,提高了全体教师自觉抵制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不正之风重要性的认识,为“办人民满意学校、做人民满意教师”的办学目标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办学和从教氛围。
校长乔华平在会上总结了本学期学校师德师风工作开展情况,对勇挑重担的老教师、勇于争先的中年教师,勇于拼搏的年轻教师在开学初的工作表现以及高尚师德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他同时指出,近年来各中小学基本上能按规定办学,但部分学校违背规律违规办学、部分教师受经济利益驱动违规补课,已到了必须重拳出击、辣手整治的地步。部分学校、部分教师的违规办学行为,违背了教育方针和政策,违反了教育的纪律和法规,违背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
近年来,王家桥小学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坚决制止教师有偿办班,做到了“九个严禁”:严禁在职教师举办有偿补习班、课外辅导班;严禁在职教师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补习班、课外辅导班;严禁在职教师在民办教育机构兼职、介绍生源并从中获利;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习课;严禁学校的校舍、设备、教学场地租赁给个人从事办学、住宿等与教学有关的营利性经营活动;严禁在职教师利用寒暑假及双休日为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办班;严禁在职教师在任何学校举办“校中校”、“校中班”和“一校两制”;严禁在职教职工在外租赁房屋托管学生。
“王家桥小学过去取得的成绩来自不易,今后更要打赢治理规范办学补课的攻坚战”,乔华平掷地有声,“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落实上雷厉风行,在制度上确保实效。”他明确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将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迅速将市教育局《严禁在职教师违规办班补课的规定》传达给每一位教师、每一名学生、每一个家长,推动治理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强化舆-论宣传。大力宣传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和政策规定,大力宣传强化教育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德艺双馨、依法执教的先进模范教师,对在职教师重大违规事件及时予以曝光。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将对违规办班行为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群众举报投诉的违规办班补课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违规教师,决不姑息迁就,切实做到"查处一案、净化一方,查处一人、警示一群",以治理违规办班补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让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和莘莘学子满意。
工会主席覃兆运宣读了《王家桥小学关于印发〈严禁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规定〉的通知》,部分教师代表作表态发言,郑重承诺将拒绝违规办学,并在"拒绝违规补课承诺"书上签名。承诺书明确规定,严禁“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在职教师不得违规利用节假日补课、不准以各种名目租赁校外房屋举办“特长班”、“提高班”、“实验班”、“辅导班”并收取费用等。违规者一经查实,则当年年终考核不能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取消当年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评优评先资格;学校通报批评;扣发当年绩效奖励工资;对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要解除聘用,责任教师要依法赔偿受害学生的损失;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建议取消直接责任教师的教师资格。
据悉,王家桥小学会后还向学生家长发出规劝书,规劝家长从孩子实际出发,帮助孩子制订科学合理的闲暇计划;规劝家长科学分析社会上名目繁多的各种特长班、补习班,防止盲目报班;规劝家长要负起对学生的监护责任,保证学生闲暇人身安全,让学生度过一个自主、快乐、安全的童年。同时学校也提倡进行作业形式改革,按照课程改革精神,布置适量的、符合中小学生身心特点的,体现活动性、实践性、趣味性和针对性的作业,严格控制家庭作业量。
下一阶段,王家桥小学将陆续开展“拒绝乱补课”大讨论、教育教学开放日、魅力教师评比等形式,大力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切实遏制“三乱”问题的发生,构建治理“三乱”问题的长效机制,提升学校行风建设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和-谐普惠教育。
教师杜绝补课乱收费承诺书学校组织本人学习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甘肃省教师公约》、《甘肃省师德师风十不准》、《甘肃省教师师德考核标准与评价办法》、《甘肃省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实施方案》、《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利用节假日补课的紧急通知》、《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关于2016年上半年6起中小学补课乱收费典型案件查处情况通报》等文件,在熟知以上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本人庄严承诺,将遵守上级有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教师光辉形象,坚决做到下面8条:
一、坚决不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及以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名义变相组织补课收取补课费。
二、坚决不利用寒、暑假和学生休息时间举办各种学习班、辅导班、补习班和特长班进行有偿补课。
三、坚决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补课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不提供智力支持。
四、坚决不举办或参与社会上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组织的任何形式的辅导或补课并收取报酬。
五、坚决不利用职业便利为他人办班补课提供生源从中获利。
六、坚决不挤占音乐、美术、体育、书法等课程违规补课。
七、坚决不以补课为名向学生收取资料费、考试费、早晚自习费。
八、坚决不指使、授意、默许、纵容教师在校内外办班有偿补课、有偿家教。
承诺人(签名):
2016年7月6日
教师杜绝有偿补课和违规征订教辅资料承诺书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切实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和学生的课业负担,自觉维护教育大好局面和我校教师的良好形象,现特向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
一、本人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宣汉县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局治理“违规有偿补课、乱订教辅材料”等有关规定。
二、本人不在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在校为学生进行违规补课和辅导;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违规补课;不利用国家法定节日、寒暑假、双休日在校内给学生违规补课。
三、本人不组织、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接受违规补课或参加非法补习班;不故意留下授课内容放到课外进行违规补课;
四、本人不参与各种类型的违规补课活动,不在社会力量等办学机构兼课;
五、本人不接受学生或家长违规补课的请求;不以家属名义从事有偿补习活动;
六、不组织、动员、诱导和介绍学生给退休教师、社会其他人员和校外办学机构为补习生源从中获利。
七、不以“家长委员会”决定的名义组织补课并收费。
八、不强行统一组织学生购买教辅材料,或统一代办征订教辅材料;
九、不推荐学生和家长订购推荐目录以外的其他教辅材料;
十、不将推荐目录外教辅材料作为授课内容或作业布置给学生,变相强迫学生和家长购买教辅材料;
十一、不通过非法渠道订购、印制教辅材料,杜绝盗版的教辅材料流入校园; 十二、不与书商勾结,以“高定价、低折扣、拿回扣”征订非法出版、侵权盗版教辅材料; 以上承诺,本人愿意接受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承诺人:
承诺时间:2016年9月1日
不参与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承诺书为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执行上级关于严禁违规补课的有关文件精神,自觉、自愿树立和维护教师良好的社会形象,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关爱每一位学生,让每个学生都健康成长。我郑重承诺: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黑龙江省《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有偿补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2、不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不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
3、不从事有偿家教或收授家长任何形式的酬谢。
4、不在教师之间相互推介,为对方提供家教生源,也不为退休教师和社会其他人员组织提供家教生源从中获利,更不利用所教学科不同,在家庭或校外租用教室集体组织有偿家教。
5、不接受社会各科文化补习教学聘请,不参与有偿文化补习活动。
6、不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进行收费补课。
承诺人:
1
牡三中教师拒绝违规补课承诺书本人现任牡丹江市第三高级中学教师,任教学科,
专业技术职务。
为贯彻落实全市教育系统禁止教师违规补课专项会议精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坚决治理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市教育局下发了《牡丹江市教育局治理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暂行规定》。本人通过认真学习,在严格规范自身行为上郑重承诺:我将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恪尽职守,规范行为,坚决杜绝违规补课活动,形成自己良好的师德师风,争做师德楷模,从自身做起努力塑造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
如有违规补课行为,严格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自愿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
2016年1月8日
在职教师不参与违规补课承诺书本人,(专业技术职称),现任牡丹江市第三高级中学教师,任教学科。
为贯彻落实全省教育系统纠正行风专项会议精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坚决治理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市教育局下发了《牡丹江市教育局治理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暂行规定》。本人通过认真学习,在严格规范自身行为上郑重承诺:我将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恪尽职守,规范行为,坚决杜绝违规补课活动,形成自己良好的师德师风,争做师德楷模,从自身做起努力塑造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
如有违规补课行为,严格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自愿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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