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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合作协议

时间:2016-12-08   来源:作文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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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合作协议(一):房地产项目开发合作协议书

房地产项目开发合作协议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作、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的原则,经友

好协商,一致同意合作开发位于 地块房地产项目。为规范开发项目的经营管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各方遵守。

1、定义:即对本协议中出现的名词的含义及范围进行确定。

本协议所使用之下列词语除非本协议或本协议的任何补充协议另

有规定,悉依下列解释:

1.1 本协议:指本房地产开发项目合作协议,包括本协议的所有

附件以及现在或将来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补充和修改。

1.2 本协议各方:指本协议之签署各方,即甲、乙、双方,包括

因法定原因承接其债权债务的其他法人或自然人。

2、合作背景

2.1 合作各方以甲方名义经

公开拍卖程序取得 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由甲方与XX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成交确认书》;

2.2 该地块出让金总价为万元,甲方已缴地价款

万元(原甲方缴交的竞买保证金),余款万元应于 年 月 日前缴清;

2.3 该地块的出让方案已经XX市人民政府(政地

号)和 市人民政府( 地 号)批准;

2.4 合作各方以甲方名义已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为: 。

3、项目合作内容

3.1 建设、销售及经营管理等。

4、项目基本情况

4.1

4.1.1 片区中部,具体位置及范围详见

附件该用地规划红线图;

4.1.2 项目规划条件:

A.

B. 总建筑面积:

C. 建筑容积率: D.绿化率: 不高于%

E. F.号文执行。

4.1.3 项目内容:商场、商铺、文化活动中心、综合娱乐中心

及配套办公、住宅等,打造特色商住街区;具体设计装

修标准根据设计方案由合作各方另行约定。

(以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以政府有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4.1.4 项目用地状况:现状(净地)交付。

5、合作方式

5.1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组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进行合作开发。合作各方共同出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

5.2 项目公司在本协议生效后______天内合作各方正式按《公司法》组建。

5.3 项目公司名称由合作双方另行协商,最终以工商部门注册核定的名称为准。

5.4 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为_________万元,其中甲方______万元,占 %,乙方丙方各出资 万元,各占 %,合作各方均以货币资金出资,并按公司法规定及工商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缴纳。

5.5

5.6 以甲方名义竞得的由甲方于项目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后3天内向 市相关部门申请变更至各方成立的项目公司名下,并将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在项目公司名下。

5.7 项目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级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甲方选派3人,乙方丙方各选派1人,甲方选派人员中推荐1人任董事长。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甲方选派1人,乙方丙方各选派1人,乙方丙方选派人员中

【房地产合作协议】

推荐1人任监事会召集人。各级治理机构按《公司法》规定行使各自职权,其中,对项目规划、设计单位、施工及设备招标、对外融资、销售策划及定价等重大事项须合作各方股东研究一致同意后项目公司方可实施。

5.8 公司的经营班子及财务人员由合作各方派员组建,公司总经理、工程部经理、前期部经理、出纳由甲方派出;总经理由董事会兼任,常务副总、财务经理、营销部经理、办公室主任及会计由乙方丙方派出。各方派出人员须具备双方基本认可的岗位胜任能力,其他人员待公司成立后确定。经营班子权限须合作各方股东研究一致同意后书面统一授权。

5.9 项目公司须接受任何一方派出人员或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的审计、评估等监督检查工作。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职权和议事规则具体以合作各方根据本协议所制定的项目公司章程为准。

6、项目的出资

甲、乙、双方各以其占有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设定出资金额。

6.1 项目总出资额: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号地块土地元;第二部分为合作项目开发建设启动资金,暂定为人民币 元。项目总出资额暂定为人民币 万元。

6.2 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及对应的出资:甲方占,第

一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元,第二部分对应的

出资金额为人民币,第一部分对

应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元,第二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 元人民币;丙方占 %,第一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 元人民币,第二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元。

6.3 出资缴纳时间:第一部分P2010-11号地块土地出让金及相关

规税费的出资,甲、乙、丙三方应于2011年2月19日前一次

性付清,各方按项目公司股份比例分摊结果为:甲方26950万

元(已缴6000万元),乙方5775万元,丙方为5775万元;乙

丙双方于2011年2月 日前将上述款项交由甲方,甲方向乙方

丙方分别出具缴款凭证,甲方汇总合作各方缴交的款项后代为

向政府相关部门缴交。甲方须于2011年2月19日前将本项目

地块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规税费全部缴清,并提供缴款凭证复印

件给乙丙双方备案。

6.4 合作项目开发建设启动资金各方按项目公司股份比例按需要缴 交,具体由合作各方以股东会决议的形式通知合作各方缴纳,并统一汇入项目公司账户。项目公司在收到款项后向缴款股东出具出资证明。

6.5 项目合作期间各方的出资及因合作项目所获得的财产为项目

公司共同财产,不得随意挪用或请求分割。

6.6 项目前期各方发生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经各方共同确认后

计入项目公司成本,并计入各方投资额度。

房地产合作协议(二):房产销售合作协议

“XXXXX”销售顾问合作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聘请乙方作为甲方开发的位于绍兴柯桥“XXXXX”项目 (以下称:本项目)销售顾问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利于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作方式

1、 甲方同意乙方以销售顾问的方式与甲方现有销售团队合作销售本项目。具体的工作范围包括

项目营销策划、案场人员补充、案场体系建设、外拓建议及执行等部分。

2、 在本协议期内(即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乙方作为甲方的销售顾问同时执

行该项目营销策划,为甲方销售执行提供营销参考。

3、 案场人员补充:在合作期间乙方向甲方派驻总监和 1 名具备较强工作经验的策划总监,负责对本项目各销售节点提供营销建议。同期,乙方指派 1 名项目专案与甲方现有销售团队组建“XXXX”新销售团队,案场新团队由甲方统一管理。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另配备 1 名项目文案专员、 1 名项目平面设计具体跟踪、联系、对接本项目营销策划工作(备注:该两位人员不驻场)。

4、 案场体系建设:甲方在执行案场管理的同时,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必要的管理制度,包括

接待流程、销售流程、考核制度等,同时,作为甲方的销售顾问,乙方每月对甲方新销售团队进行一次系统性的综合培训,以及日常不定期的临时培训。

5、 外拓建议及执行:在合作期间,甲方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向乙方要求开展外拓工作,乙方根据

甲方的要求及市场情势制定外拓方案(包括外拓形式、内容、规模、人员、费用预算等),报甲方同意后开展执行,具体执行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现有销售团队需对其工作进行配合。

6、 甲、乙双方将2014年销售额3亿作为统一的合作目标(2015年销售指标6亿元,2016年销

售指标3亿元),对全年销售目标进行分解,进行销售资源的整合,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所在项目销售工作进行各方面资源的投入,与甲方共同实现销售目标。

第二条:销售合作期限

自签署本协议之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

【房地产合作协议】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本项目开发、建设、销售等合法证明(复印件)给乙方,并对所提供文件证书的真

实性及法律效力负责。

2、甲方书面提供本项目开发的详细时间表以及房型、建筑面积、建筑标准、交房时间等一系列

本项目硬件设施及软件配套情况,供乙方制订营销计划作为参考。

3、甲方委派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商品房销(预)售合同》《购房定金合同》审核盖章,并收取诚

意金、定金、房款等一切款项,及开具收据、银行按揭送审、房管备案、变更等工作。

4、甲方有权制订每期销售房源的销售方案,根据乙方的销售建议进行最终执行。

5、甲方有权对包括乙方向甲方提供人员在内的案场新销售团队成员进行考核、测评。

6、甲方负责项目对外推广所需宣传广告、销售物料等的发布和制作,承担推荐会、开盘等费用,

甲方承担乙方外拓工作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场地、物料、人员等开支。

7、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外拓方案进行审核,外拓工作结束后有权对其进行效果评估,有义务【房地产合作协议】

支付经其认可的相关外拓费用。

8、在合同期内,甲方授权指定人 XXXX 负责本项目营销策划与乙方接口相关工作。由其代表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各方面工作建议进行审核和确认。

9、甲方负责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相关销售顾问合作费用,以便乙方工作正常展

【房地产合作协议】

开。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在合作期内,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成立专门的团队进行销售顾问工作,确保本项目销售工作

快速顺利开展。

2、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所提供的有关项目的准确的销售额数据及其他相关资料和文件保守秘密。

3、乙方有义务每周对本项目的营销策划、销售情况、广告效果、市场分析及下一步销售计划与

甲方进行沟通、协商,以利于甲方各类营销、销售执行的调整与落实。

4、乙方对案场新销售团队进行每月一次系统性的集中培训和日常不定期的临时培训,以提高销

售团队的综合能力。

5、乙方按合作协议的约定取得销售顾问费用及销售提成,乙方承担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人员的工

资、社保、住宿费用。

6、乙方在开展外拓工作前,必须向甲方提交外拓方案,方案内容包括外拓形式、规模、内容、

人员及相关费用预算。各期外拓工作结束后,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交效果报告及费用决算。对外宣传推广时,DM、短信、报广、横幅、项目统一说词、销售政策等相关文字图片资料、必须经甲方审该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策划工作方面,乙方及时按照甲方的布置工作内容及时间节点对各类推广载体、销售物料进

行提供。乙方应提供合理意见、建议,协助甲方做好宣传资料的制作工作。

8、在合同期内,乙方委派项目总监 XXXX 负责与甲方对接相关工作。

9、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必须按约定口径向购房者介绍本项目相关情况,不得将甲方提供

的资料或甲方认可的其他销售文件对外宣传,也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向购房者提供超出甲方制定的标准合同文本之外的书面承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费用构成及结算方式

乙方在与甲方的合作期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销售资源,收取相关费用,其中费用形式分为销售顾问基本月费、销售额提成两部分。

1、销售顾问基本月费:按照每月X万元的标准收取。

2、销售提成:该费用根据项目销售额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发放,乙方完成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阶段性销售目标则以0.1%进行结算,未完成双方共同确定的阶段性销售目标则以0.1%进行结算。

3、车位销售提成:车位销售提成按照500元/个计算佣金。

(二)结算时间

1、销售顾问基本月费:于乙方服务次月10日前进行支付。

2、销售提成:每月销售回款实际金额按照相应销售提成比例经核算后,于次月10日前进行支付。

第六条:合同的终止

1、 本合同期内,若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向购房者收取任何费用,则甲方有权终止本

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届时,乙方除仍可收取已售房屋代理佣金外,不得要求收取任何其他费用或补偿。

2、 如甲方未能完成履行其义务时,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改正,并给予10天的修正期,若修正

期满仍未改正,则乙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届时,甲方仍须支付于代理期间乙方应得之销售代理佣金。该笔款项支付的期限不得迟于乙方书面通知终止合约后的7个工作日。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协议约定的期限,迟延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的将视为违约,迟延超过30天的,乙方

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甲方认可的销售额提成。

2、乙方不得向购房者收取任何费用,否则甲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并承担相应产生一切责

任。

3、本合作协议签定后,如发生争议,双方可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向项目所在地区

的法院提请诉讼。

第八条:其它约定

1、本合作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2、本合作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3、本合作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作框架协议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房地产合作协议(三):2016房地产开发合作协议范本

房地产开发合作协议范本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为,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资金筹集能力,乙方为在中国富有经验的房地产开发商,在中国开发多个房地产项目。双方决定共同合作,致力于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开发建设。

一、合作方式:

鉴于中国政府对外资投资房地产的管制,本合作由甲方出资,以增资入股形式向乙方已存的项目公司或新设公司出资,并在达到约定的条件后退出。届时双方按本协议内容另行签订出资协议、公司章程和股权收购协议等法律文件。

二、合作的具体内容:

1、甲乙双方共同选择合适的项目,签订增资协议,甲方用外币或人民币以股权方式向中国境内项目公司进行增资,增资比例为项目开发股权资金的60%(暂定),增资后,甲方持有项目公司90%股权(暂定)。

2、甲方对乙方投资的时间为从出资之日起到年月日,在此期间,甲方在项目公司股东会,不享有表决权,不进入项目公司董事会。项目公司由乙方全面进行管理、经营。’

3、甲方在持有项目公司股权期间,按年6%(暂定)的比例计算应收的分红。如甲方持有股权期间项目公司年收益超过6%,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收取,如果项目公司年收益未达到6%,未达到部分由乙方负责补足,未能补足的,乙方持有的项目公司剩余部分的股权折抵相应不足金额。甲方的收益在甲方退出期项目公司时一并支付,在持有项目公司期间暂不支付。

4、甲方出资到期后,甲方持有的项目公司的股权由乙方收购,收购价格为人民币/美元/港币亿元。或按投资原始成本加分红收益计算。

5、如出资协议约定的出资到期后,乙方未及时收购甲方所持有的项目公司的股权的,甲方将按所持股比例行使股东权,有权改组董事会,接管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

6、甲方在项目公司所持有的90%的股权,超过其出资金额比例的部分(即60%),即项目公司30%的股权,质押给乙方,质押期限为甲方出资之日起至甲方股权由乙方收购后或其他甲方经乙方同意后转让股权的情形出现时。双方另行签订股权质押协议。

三、保证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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